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校师生的文明素质和学校的整体形象,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学校行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校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家长等。
第三条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工作应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规范行为、加强教育、营造文明氛围。
第四条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工作的目标是: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培养文明、健康、协作的校园文化,提升师生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
第五条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引导和自觉遵守相结合;2. 公平公正、以身作则;3. 综合治理、因地制宜;4. 考核评价、激励约束。
第二章师风建设第六条学校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并做到以下几点:1.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尽心尽责地教育学生;2. 热爱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 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利用教育资源谋取私利;4.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5. 严禁校内外的偷窃、盗窃、师生恋等行为。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师德教育,为教职工提供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理念,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责任制,明确教师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加强对教师的考核评价。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与师生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起良好的师生互动关系。
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的自觉学习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学习时间。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学习指导,提供学习资源和引导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学习态度教育,培养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学生成绩的评价制度,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奖励和激励,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
第四章校风建设第十七条学校校风建设的目标是:构建和谐、自律的校园文化,提高学校整体形象。
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切实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行风水平,树立良好的医务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的宗旨是:积极倡导医务人员恪尽职守、诚实守信、服务热情、规范医疗行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就医氛围。
第三条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依法遵循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强化责任落实,促进科学管理和依规诊疗。
第四条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营造“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开放创新、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全院宣传标准和影响力。
第五条医院组织完善行风建设管理体制,建立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六条人民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行风建设管理行为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工作内容、服务对象、服务类型、绩效考核等因素划分管理范畴并加以管理。
第七条医院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道德情操和职业素养,完善医疗技术培训、业务知识学习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各项培训。
第八条医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医院行风建设管理知识和要求,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规范,树立行风建设的正确观念,增强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九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按照医疗服务水平、职业道德、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先进典型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管理的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及时回应,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对恶意投诉者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考核机制,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服务规范,杜绝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要注重行风建设管理工作的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对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强职工对行风建设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行风建设与管理制度
行风建设与管理制度一、行风建设的基本理念行风建设的目的在于形成一种优良的工作氛围和行为规范,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性,提高组织的整体绩效。
行风建设需要基于以下基本理念来制定:1. 服务理念:员工是企业的财富,企业要提供员工发展的平台和机会,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空间。
2. 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行风建设的核心理念,要建立公平的评价机制,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不公平的现象发生。
3. 诚信守信:企业要倡导诚信守信的文化,在员工间建立互相信任的良好关系,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4. 敬畏规则:规则是行为的准则,员工要严格遵守组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5. 团队合作:团队合作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员工要注重团队合作,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而努力。
二、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行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文化建设、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介绍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1. 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是行风建设的基础,要建立清晰的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畅通、决策迅速。
2.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保证行风建设顺利进行的保障,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激励机制等,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规范。
3. 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组织的灵魂,要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文化,包括价值观、信仰、精神风貌等,激励员工共同追求目标。
4. 员工培训:员工是企业的中坚力量,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性。
5. 制度宣传:制度宣传是行风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员工明白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政策,自觉遵守。
三、行风建设的具体举措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举措:1.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行风建设的基础,要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完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近年来,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日益受到关注,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定义、目的和重要性、实施方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定义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制定规范学校内师生行为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促进学校内部秩序的建立和良好行风的形成的制度体系。
它包括教职工行为规范、学生行为规范、管理措施和评估制度等方面内容。
二、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引导学校师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提高学校内部的学习氛围和人际关系。
它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能够规范教职工和学生的行为,倡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品质,从而提高整个学校的文明程度。
其次,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使他们学会遵守规则、尊重他人和珍惜资源。
再次,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能够加强学校的管理效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教职工和学生的行为准则,形成权责清晰、具体可操作的规章制度。
其次,开展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全校师生传播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规则。
再次,加强行风建设督导与考核工作,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最后,鼓励学校师生参与行风建设,建立行风倡导者的榜样。
通过表彰优秀行风典范和组织相关活动,激发学校师生对良好行风的追求。
四、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学校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水平不一,有的规章制度过于宽泛,导致无法真正约束行为。
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切实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员工和医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行风:指医院内部员工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和作风。
•行风建设:指通过管理和培训等手段,着力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优化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行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医院行风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服务意识,重视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严禁违反医疗伦理、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行风建设的内容和措施第五条提升服务意识医院应通过开展员工培训、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加强服务意识的培养和提升,要求医务人员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耐性细致地对待每位患者,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六条强化职业道德医务人员应牢记医生的职责和使命,坚守医德,严守医患关系的红线,不得参加医疗纠纷、索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医院应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评议制度,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
第七条规范行为准则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保持工作秩序和纪律,严禁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私自留院、泄露患者隐私、玩忽职守等。
医院应加强对行为准则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第八条加强内部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对于管理不力、拖延工作进度、懒散敷衍等行为,应及时进行批判和教育,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加强沟通与合作医务人员应加强内部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团队协作氛围。
各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互助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医院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条加强考核和奖惩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对工作优秀的医务人员进行表扬和嘉奖,对违反规定、工作不力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惩罚。
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促进公务人员廉洁自律,提高公务人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和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风作风建设工作是提高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党风、工作风气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的任务是:通过加强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监督,促进公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规范行为,维护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制度约束,倡导科学规范、廉洁高效、服务为民的行风作风。
第六条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规范行为准则、激励约束措施、监督检查方法、奖励惩罚机制等方面。
第二章行为准则第七条公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公职人员的威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公职形象。
第八条公务人员应当以公共利益为重,服务保障人民生活权益,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人民利益。
第九条公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人民利益,服务于人民,严禁徇私舞弊、违法乱纪、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或者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十条公务人员应当廉洁奉公,廉洁自律,严禁贪污腐败,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公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守法诚信。
第十二条公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岗位安排,保守职务秘密,保障单位工作安全和稳定。
第十三条公务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工作担当,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服务优质高效。
第十四条公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不推诿扯皮,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履行职责。
第三章激励约束措施第十五条对遵守行为准则的公务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行为准则的公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十六条对于在行风作风建设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公务人员,可以通过集体表彰、记功立等方式进行表扬和激励。
第十七条对于在行风作风建设工作中有过错的公务人员,可以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方式进行处分。
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医院行风建设工作。
2.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内容及流程1. 学习培训(1)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政策、行业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
(2)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
2. 病人权益保护(1)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
(2)加强医患沟通,及时解答患者疑问,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投诉。
3. 医疗质量管理(1)加强医疗质量监控,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2)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3)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技能考核,确保医疗技术水平。
4. 药品和器械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规范。
(2)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杜绝商业贿赂。
(3)定期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检查,确保质量。
5. 收费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2)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患者监督。
(3)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6. 考核评价(1)将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考核评价。
(2)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监督检查1.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定期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流程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及流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关于医院行风建设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第三条医院行风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依法行政,规范医疗行为;(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四)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成立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行风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应积极配合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确保行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章行风建设内容第七条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一)定期组织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二)开展医德医风典型事迹宣传,树立行业楷模;(三)对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二)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三)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认真倾听患者意见,及时解答患者疑问;(二)尊重患者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三)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培训,提高沟通效果。
第十条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完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落实;(二)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医院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应定期向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报告行风建设情况。
第十三条医院设立行风建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医院行风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医院行风工作管理制度]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工作行为,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特制定本《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行风建设的基本要求、目标、组织机构、行为规范、监督与奖惩等。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在医院内的一切行为应以提高医院整体形象和服务品质为标准。
第五条医院行风建设的目标是建设和谐、亲切、高效、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由医务部、行政部、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各部门应密切合作,互相沟通,共同推进行风建设工作。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七条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应以患者利益为重,积极承担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
第八条医生应遵守医德医风,保持专业素养和严谨科学的医疗态度,不得随意改变诊疗方案,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九条护士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循护理规范,对患者进行全方位、个性化的护理服务,保证医患关系和谐。
第十条行政人员应做到规范、效率、公正的行政管理,严守职责范围,不得私自干预医疗决策。
第十一条医院内所有员工不得有打架斗殴、言语侮辱、诽谤他人等不良行为,也不得涉及经济纠纷、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不得进行性骚扰,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第十三条员工要讲究礼貌,遵守脱鞋、低音量交流、禁烟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监督与奖惩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行风建设工作监督机构,定期对各部门和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五条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监督机构对发现的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警告、处罚或解雇等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奖励制度,对在行风建设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荣誉和奖励,提高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第四章其他第十七条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如医患矛盾、医疗纠纷等,医院应建立专门的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进行解决和调解。
医院行风建设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行风建设应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为保障。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成立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行风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二)制定医院行风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培训和宣传活动;(四)监督检查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五)对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行风建设内容第七条医院行风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应恪守医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尊重患者隐私,关爱患者生命,严禁索贿受贿、收受红包等行为。
(二)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严格执行诊疗规范,规范医疗行为,杜绝过度医疗、乱收费等现象。
(三)医疗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收费的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公开透明,确保患者权益。
(四)药品器械管理:规范药品、器械采购、使用和销售,杜绝商业贿赂、回扣等行为,确保药品、器械质量。
(五)医患沟通: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治疗风险、用药情况及住院费用等,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四章行风建设措施第八条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活动。
第九条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与医务人员薪酬、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
第十条严格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检查,对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XX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XX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促进医院的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管理制度,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的规范化,提升医院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以更好地服务患者,推进医院的发展。
三、管理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2.以科学管理为基础,合理规范行为。
3.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保障合法权益。
4.以公平公正为准绳,推动和谐发展。
四、行风建设内容1.严禁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1)员工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个人私事,与他人打闹嬉戏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2)员工要遵守休息时间规定,不得误事或擅自离岗。
(3)严禁在医院范围内随意占用公共资源。
(4)医院内禁止物品乱放乱堆,保持环境整洁。
2.行为规范(1)员工要以文明礼貌的态度服务患者和家属,提供专业、优质的医疗服务。
(2)严禁员工带私人情感和偏见对待患者,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3.形象管理(1)员工要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在工作时间和场所保持整洁规范的形象。
(2)员工不得打瞌睡、阅读非工作相关的书籍、玩手机等行为,提倡有序工作。
4.纪律要求(1)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晚归。
(2)不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员正常工作和休息。
(3)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保护患者隐私。
五、监督与奖惩措施1.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员工行风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
2.对不符合行风建设要求的员工,经过批评教育和警告后,如仍不改进,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3.奖励符合行风建设要求的员工,鼓励其树立正面榜样。
六、培训与教育1.对新员工进行行风建设的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行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有关行风建设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3.建立行风建设的宣传教育机制,倡导员工主动学习和遵守行风建设相关规定。
七、可行性评估本行风建设的管理制度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经实际测试可行,并具备推行条件。
妇产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行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行风建设以患者为中心,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纪律为保障,全面提升医院整体形象和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医院各科室设立行风建设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行风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定期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三章医疗服务规范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八条医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关爱患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九条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产品的采购、使用、管理规范,严禁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的回扣、礼品等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医务人员不得参与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章接待医药代表管理第十一条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开展产品学术推广活动时,应先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登记建档,并报医疗机构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医药代表每年至少需登记一次,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在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需建立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实行预约接待,并按照“三定两有”原则(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进行管理。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建立行风建设考核机制,将行风建设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五条对在行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个人和科室,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准。
学校行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行风建设以“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团结协作”为核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二章廉洁从教第四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廉洁从教。
第五条教职工不得收受学生、家长、社会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教职工不得参与有损学校声誉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教职工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为人师表第八条教职工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九条教职工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条教职工要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学校团结和谐的氛围。
第十一条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第四章严谨治学第十二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上课,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三条教职工要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职工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教职工要关心学生的学业进步,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问,不得歧视、排斥学生。
第五章团结协作第十六条教职工要树立团队意识,积极参与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教职工要关心学校发展,为学校建设建言献策。
第十八条教职工要尊重同事,相互支持,共同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九条教职工要关心学生,关心家长,做好家校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学校设立行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范文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结合我国公安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加强和规范公安行风作风建设,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安民警,包括在职和离职的民警人员。
第三条行风作风建设是公安工作的基础,是提高公安职业素质和工作效能的关键,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和改革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四条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理念,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办实事、解难事、利民生。
第五条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维护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第二章行风作风建设管理要求第六条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恪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执法规则,公正公平执法,不能任意扩大权力,不能滥用职权,不能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
第七条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注重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倾听群众意见和诉求,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努力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第八条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逼供、虐待嫌疑人,严禁使用非法证据,杜绝非法审讯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第九条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积极主动地向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协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第十条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注重团结互助,积极配合协作,形成一体合力,共同完成公安任务,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展现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章行风作风建设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每年公安机关要组织行风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要建立行风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将行风作风建设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以此作为评价干部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全体公安民警要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伦理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行风作风。
公司行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风建设,提高公司整体形象,规范员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行风建设以诚信、敬业、务实、创新为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行风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公司行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行风建设活动;(三)监督、检查各部门行风建设落实情况;(四)对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行风建设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行风建设内容第七条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杜绝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第八条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质量意识:严把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条服务意识:客户至上,热情周到,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一条团结协作: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第十二条创新精神:鼓励创新,激发员工创造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第四章行风建设措施第十三条加强员工培训:定期开展行风建设专题培训,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完善考核机制:将行风建设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激发员工积极性。
第十五条严格奖惩制度:对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六条加强监督检查:设立行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员工和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行风管理制度范本
行风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风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诚实守信;(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严谨作风,提高效率;(四)以人为本,注重实效。
第二章行风建设第四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组织机构,明确行风建设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机构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工作作风。
第六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规操作和滥用职权。
第七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防止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机构应当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机构应当积极开展行风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行风意识,营造良好的行风氛围。
第十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行风问题,确保机构形象不受损害。
第三章行风监督第十一条机构应当设立行风监督机构,负责对机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行风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机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行风监督机构的工作,对行风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将行风建设纳入考核内容,对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行风建设保障第十五条机构应当为行风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确保行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机构应当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行风建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机构应当定期对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对行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构所有。
Xx医学机构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Xx医学机构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1.制度概述
本制度旨在规范Xx医学机构的行风建设,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职业道德。
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2.职业道德要求
2.1 诚信守信
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患者的权益和机构的声誉。
2.2 尊重患者
工作人员应对患者尊重有礼,不歧视、不虐待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2.3 保密工作
工作人员应保守患者的隐私和机构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谋取私利。
3.行为规范
3.1 严禁贪污受贿
工作人员应坚决抵制贪污受贿行为,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或向患者索取任何形式的回扣或礼品。
3.2 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应遵守机构的纪律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3 禁止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应严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滥用
职权,不得损害患者或机构的利益。
4.监督管理
4.1 监督机制
机构将建立行风建设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人员,定期对
工作人员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2 惩处措施
对于违反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行为,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从轻处罚到重处罚,保证制度的严肃执行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5.培训教育
机构将定期组织行风建设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
为规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共同维护机构的正常秩序。
以上为Xx医学机构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正式文档为准。
集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集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各级单位的行为规范,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级单位,所有员工均应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集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促进员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服务、规茇高效。
第四条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集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增强观念认同,形成自我约束,互相监督。
第五条集团领导班子应当以身作则,做表率,不断加强自身的廉政自律意识和教育培训,注重实践。
第六条集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应当与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相衔接,构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依法设立集团行风建设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调整并监督集团的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推动集团的廉政文化建设。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八条集团员工在公务活动中应当恪守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做到公私分明,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违纪。
第九条集团员工应遵守职业操守,廉洁自律,不得从事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私利的活动。
第十条集团员工应当积极主动为公司服务,忠诚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怠工懒政,推托搪塞。
第十一条集团员工应当注重团队合作,遵守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行动,独断专行,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二条集团员工在公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机密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私自利用机密信息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集团员工在处理工作中应当客观公正,不得搞拉帮结派,形成官商勾结,互相捧杀的恶劣气氛。
第十四条集团员工应当勤奋敬业,不得无故缺勤,懒散拖延,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廉洁自律第十五条集团员工在公务活动中应当廉洁自律,不能接受礼金、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租求财。
第十六条集团员工在公务活动中应当克服享乐主义,厉行勤俭节约,不得挥霍浪费,浪费公司资源。
第十七条集团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公车管理规定,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车辆,不得私用公车。
第十八条集团员工应当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不参与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权谋利的行为。
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医院
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医院一、总则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建设和谐、团结、互助的医疗工作环境,弘扬良好的职业风采,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促进医院管理的规范化与信息化,推动医院的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1. 行风建设管理委员会:设立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由院长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医院干部组成。
2. 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立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行风建设管理工作,对医院内的行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行风建设管理制度1. 勤勉工作:医务人员应当树立辛勤工作、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推诿扯皮,不怠于职守,确保病人的安全和健康。
2. 服务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注重服务质量,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积极主动解决患者的问题和需求,体现医院的关怀和服务态度。
3. 文明礼仪:医务人员应当注重文明礼仪,文明待人、有礼有节、互相尊重,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讲粗话、不生暴气、不辱骂他人。
4. 诚实守信:医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对患者和同事实事求是,如实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不隐瞒欺骗,不编造虚假信息。
5. 团队合作:医务人员应当注重团队合作,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互相支持帮助,共同完成医院的工作任务,不损害团队利益,不搞小团体活动。
6. 个人形象:医务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形象,爱岗敬业、勤勉奉献,着装整洁庄重,仪表端庄得体,言行举止得体得体,展现医生应有的职业风采。
7. 纪律规矩: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绝对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不违背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职业操守。
8. 专业技能:医务人员应当注重专业技能,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懈追求医学知识的更新和拓展,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四、考核奖惩1. 考核制度:医院建立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将行风建设管理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出色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行风作风建设,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行风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本制度的工作目标是:1.加强组织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2.强化员工的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正面榜样,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4.保障员工权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主要内容1. 遵守工作纪律(1)准时上下班: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岗。
(2)禁止迟到早退:员工禁止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应提前向主管汇报。
(3)禁止随意请假:员工请假应提前提出申请,并需经主管批准。
(4)禁止无故缺勤: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出勤要求正常上班,不得无故缺勤。
(5)禁止擅离职守:员工应按照分配的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2. 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1)尊重他人:员工应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2)团队合作:员工应积极参与团队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3)文明待人:员工应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文明待人,不得有不雅行为。
(4)正面榜样:员工应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工作,做好表率,为他人树立正面榜样。
3. 规范办公行为(1)文明用语:员工在办公场所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
(2)保护办公设施:员工应妥善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设施,不得损坏或私自带离。
(3)节约用电用水:员工应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好习惯,避免浪费资源。
(4)保持整洁:员工应保持教室和办公区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4. 保障员工权益(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工作权益。
(2)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公司应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包括舒适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办公设施等。
(3)培训与发展:公司应提供培训与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能力,实现个人发展目标。
(4)保护员工隐私:公司应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泄露个人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及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卫生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医护操作规程,做到学习教育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
二、认真学习和执行卫生行业“八不准”纪律,共产党员要将学习两项《条例》结合起来,自觉的遵守行业纪律。
三、加强行风工作的领导,医院主要领导“一岗双责”,科主任是科室的责任人,也要在抓管理、抓业务的同时,抓行风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收费标准,不准乱收、多收及巧立名目分解收费,制定单病种最高限额收费项目。
五、建立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分析通报制度;建立抗生素和抗肿瘤辅助药物的采购、使用通报制度。
六、加强医患的沟通,及时告知和耐心解答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治疗风险、用药情况及住院费用等。
七、规范药品(器械)购销行为,坚决制止在购销中给予回扣等违法行为。
1.要成立药品(药械)采购领导班子,由院领导、纪检监察、财务、药剂、设备及临床科负责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2.各科室用药,要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品种,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由药剂科负责采购,其它科室不得介入药品购销活动。
购买新药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定,严禁医务人员私自卖药给病人,不得要求病人到指定的药店购药。
3.设备及特殊医用耗材的采购按《非药品采购控制程序》和《关于加强医院资产管理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采供双方要公开签订购销合的协议,明确折扣比率、折扣方式和付款方式。
不得采取现金折扣,实物赠送等变相折扣方式,让利应说明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格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方式。
5.加强对供货商(医药代表及器械代表)的管理,按一登记二承诺三接待四确定的办法,即凡是来院谈生意的代表,一律要登记厂家(资质说明)及代表身份证;要求代表同药剂科和采购中心书面承诺不准请客吃饭、不准送礼物等规定;新药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专家讨论确定,设备及特殊医用耗材由资产管理委员讨论决定,纪检监察介入。
6.严禁以“处方提成”的形式进行药品促销,医疗药剂人员,信息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向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人员提供某种药品的使用处方量(统方)及相关销售数据,以“处方提成”
的方式收受回扣,凡违反规定的取消购销合同。
八、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做到方便群众,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减轻病人不必要的负担。
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坚决打击收受药品回扣的违法行为,医师在执业中有违规行为,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十款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清区中医医院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