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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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织造各车间的有序运营,提高工效,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生产任务,达到客户满意,进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织造各车间(提花、平机、剑杆电子车间)所有员工。三职责
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企业稽核小组负责监督。四
内容
(一)工作制度
1.提花车间工作时间:三班运转制
运行时间为:早:7:30——16:0016:00——24:9924:00——08:00(每周倒一次,即同纱厂运行时间相同),每班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班。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2.平机、剑杆电子车间工作时间:长白班即(07:00-18:30)
3.午餐就餐时间:公司所有车间就餐时间均为30分钟,其中实行分段就餐即(织造三车间、准备车间、纱厂就餐时间为:11:30—12:00;成品、漂染、印花、就餐时间为:12:00—12:30;行管、后勤、保卫、其它杂务人员等12:10就餐);各车间及其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如发现不守时或提前就餐者,一经发现,罚5元/次。如发现餐厅未按规定时间就餐或提前开饭等,罚5元/次。
4.1.4提花车间机台分布及人员配置(原则上)。3台/人,9人/
班+保全工1人。详细见各车间机台分布及人员配置图,详见附表
2、附表
3、附表4。
4.1.5提花、平机、剑杆电子车间所有员工考勤制度。实行各车间人工考勤(手工考勤),统计负责考勤记录,主任监督,企业稽核小组负责进行不定期稽核。隔日时将考勤记录表及其请假单报送人力资源部。
4.1.6出勤奖罚相关规定
4.1.6.1提花、平机、剑杆电子车间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出勤。
4.1.6.2迟到早退。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5分钟离开,视为早退。
4.1.6.3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一次迟到(不晚于60分钟),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60分钟,按迟到论。
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二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第二次迟到:30元;第三次迟到:60元;
第四次迟到。100元;并根据情况进行说服教育。
4.1.6.4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请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4.1.6.5给予请假的期限:提花、平机、剑杆电子车间所有员工平机给予:两天的请假期限/月。
4.1.6.6奖励。平机、剑杆电子所有员工,在每月准许的两天请假期间内继续上班的,每上一天班给予70元的奖,两天全上满着给予150元的奖励;提花车间员工给予4元/天的夜班补助(前担保证机台的24小时正常运转/天)。如果因一人的调休或三人沟通不当致使机台不能正常运转者,调假人罚40元/次,另两人罚20元/次/分别。
4.1.7平机、剑杆电子机台公布及其分工:除上述附表外,另定特别条款:针对因家庭事务总请假员工,公司规定由车间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可由两种方案操作执行。a、3人/组/6台车。都正常出勤的情况下,2台车/人。其中一人请假者可调为:3台车/人。
b、3人采取轮休、调休的方式进行,前提保证6台车的正常运转。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可由员工自行商讨决定。
4.1.8三车间的所有保全工。必须保证随叫随到,按照保全工的操作作业规程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4.2劳动纪律
4.2.1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玩手机,利用手机上网,任机台自行运转等情况。公司实施三级管理制度,即车间内部管理、企业稽核小组负责监督、公司各领导不定时名突然检查。第一次发现者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者给予罚款20元的决定,第三次发现奖给予40元的罚款决定。本规定实施起第一个月内不对主任进行处罚,自第二个月起,如发现此现象,主任将加倍处罚。
4.2.2不准带小孩、暗包、非生产用具进车间,不准穿拖鞋、裙
子、赤膊,违反一罚5元。
4.2.3提前吃饭、站车头、坐车尾、看书、看报、非业务书籍、洗衣服、回宿舍,发现一次罚10元。
4.2.4工作时间不准坐岗、脱岗、串岗、睡觉、干私活,否则一次10元。
4.2.5工作时间不准说笑打闹、不准吃零食,否则一次10元
4.2.6损坏或丢失设备、工具(毛刷、扫帚等)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严加们处理
4.2.7车间内所有机器、墙面及其他设施不准乱写乱画,如发现按损坏赔偿。
4.2.8安全第一,车间内不准吸烟,发现一次罚50元,如违章作业造成机械和安全的事故,责任自负。
4.2.9不服从分配,顶撞领导,无理取闹一次10元(情节严重下岗学习)。
4.2.10生产重地,严禁烟火,凡在车间、仓库抽烟者,一次罚款30元,造成火警火的视具体损失大小另行处理。
4.2.11严禁用棉花、棉纱、坯皮、成品毛巾擦手,甚至当手纸,否则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以上。
4.2.12不管任何理由不准在厂内打架骂人。双方对打骂者,各罚款20元,一方没还手,一切后果由对方负责。
4.2.13一切上班人员,出入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凡拒绝检查和无理取闹者给予罚款10元,并视具体情节,可另行处理。
4.2.14有意破坏和偷拿厂内物品者,一律开除,并根据情节给予赔偿。
4.2.15违犯操作规程,私自改动生产工艺不接受质量检查视情节给予10—50元罚款损失大的另行处理。
4.2.16不准在车间内洗衣服发现一次罚款五元,动用脱水机洗衣机和生产原料一次罚款20元,在锅炉房内及外软水池洗手,脚、衣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运转工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严防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现做如下管理规定:
1、全体员工都要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或教育。
2、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早退1小时以上,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无故不请假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每次处罚100元,另外扣除一个班的得分,连续3天不请假不来上班,扣除当月安全工资的50%,连续5天不请假不来上班,扣除当月安全工资(正常轮休除外)。
4、全体员工在岗期间,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操作,做好巡检工作,同时还要做好文明生产及对设备的保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