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奖评选方法

合集下载

鲁班奖评审办法

鲁班奖评审办法

鲁班奖评审办法建协字[2000]第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全行业开展工程创优评奖活动。

依据建设部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和"建筑工程鲁班奖"两奖合并的决定,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也是国家优质工程奖。

"鲁班奖"的获奖对象为中国建筑企业,由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

"鲁班奖"的具体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第三条获得"鲁班奖" 的工程,是通过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筑业协会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70-80 个。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评选"鲁班奖" 的工程,必须是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计划,通过正式立项、报建,并已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工程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住宅工程住宅工程分为小区组团和高层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小区组用。

(二)非住宅小区内的单体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含)以上。

五、大型水利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为容积1亿立方米(含)以上水库的主体工程。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一、目的和背景创鲁班奖是为了表彰和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重要奖项。

本细则旨在规范创鲁班奖的评选程序和条件,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过程,使更多的创新人才得到肯定和鼓励。

二、评选条件1. 参与者必须是中国公民或中国企业,且具有独立的研发成果或商业创新项目。

2. 参与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或商业能力,且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

3. 参与者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1. 提名:参与者可以自荐或由相关单位推荐参选。

2. 材料提交:参与者需要提交创鲁班奖评选表格和相关材料,包括项目介绍、研发成果或商业创新的证明材料等。

3. 初步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参选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优秀的参选者进入下一轮评选。

4. 方案答辩:通过方案答辩环节,参选者需要向评审委员会展示项目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内容。

5. 终审评选:依据初步评审、方案答辩以及其他相关考察材料,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评选,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选标准1. 创新性:项目必须具有独创性和创新性,对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重大影响。

2. 技术水平:项目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3. 市场前景:项目必须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可行性。

4. 社会效益:项目必须对社会产生积极的效益,如环境保护、社会问题解决等方面的意义。

五、奖项设置1. 创鲁班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等多个奖项,奖金和奖励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和主办单位确定。

2. 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享有相关宣传推广和项目支持等权益。

六、保密条款评选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和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对参选者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七、奖项评价与追踪获奖项目将进行持续跟踪和评价,以确保奖项的长期影响力和推动创新创业的持续发展。

以上为创鲁班奖实施细则的范文,具体细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办法

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办法

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办法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办法1. 引言建筑工程鲁班奖是一项评选优秀建筑工程项目的奖项,旨在表彰对我国建筑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和透明,制定本评审办法。

2. 评审目标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评审目标如下:突出体现项目在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突出贡献;提升建筑工程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工程管理水平;弘扬创新精神,鼓励优质工程项目的开展。

3. 评审范围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评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具有突出工程质量的建筑项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的建筑项目;具有突出安全管理的建筑项目;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建筑项目。

4. 评审标准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评审标准如下:技术创新:评估项目在设计、施工、材料选用和工艺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程度。

工程质量:评估项目的结构安全性、建筑质量和使用寿命等指标。

安全管理:评估项目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效果。

经济效益:评估项目的投资效益、成本控制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

5. 评审流程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评审流程如下:评审申请:参评单位或个人需要填写评审申请表,附上相关资料,并提供详细的项目介绍。

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评审要求的申请。

现场考察:评审委员会将对符合初步评审的申请进行现场考察,重点考察项目的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经济效益等方面。

终审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通过现场考察的申请进行终审评审,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6. 评审委员会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学者、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组成,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经验和专业知识。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由主办单位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调整。

7. 奖项设置建筑工程鲁班奖设置以下奖项:特等奖:对突出贡献的建筑工程项目授予特等奖,仅限一个项目。

一等奖:对综合评价较高的建筑工程项目授予一等奖,限若干项目。

二等奖:对评审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授予二等奖,限若干项目。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一)住宅工程;(二)公共建筑工程;(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

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和当年调研摸底情况按年度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

鲁班奖评选办法

鲁班奖评选办法

鲁班奖评选办法1. 背景鲁班奖是中国建筑界的最高荣誉奖项之一,也是国家科技进步奖中的唯一一个建筑奖项。

其评选是为了推广我国建筑科技进步和工程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

因此制定准确的评选办法是相当必要的。

2. 评选办法2.1 报名1.报名条件:参评单位应为在国家认可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相关科研机构,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声誉,并在建筑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技术创新成果或重大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成效。

2.报名时间:每年的2月1日至4月1日止。

3.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评选申报书;–项目概况报告书;–相关的技术资料。

2.2 资格审核1.资格审查小组由评选标委会组织,选拔成员应有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骨干。

2.资格审核依据以下标准:–参评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备、准确;–技术创新或者项目实施的成果是否突出。

3.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向报名单位通报。

2.3 初审评选1.初审评选小组由评选标委会组织,选拔成员应有设计、施工、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骨干。

2.初审评选主要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评选出初步入围单位。

3.初审评选结果及时向入围单位通报。

2.4 项目评估1.项目评估小组由评选标委会组织,选拔成员应有工程管理、项目实施、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骨干。

2.项目评估主要根据入围单位提交的项目报告进行审查,评估项目的技术创新和项目质量。

3.项目评估结果及时向入围单位通报。

2.5 决策表决1.决策表决由鲁班奖常设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省市建设主管单位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决策表决应满足以下条件:–参与表决的委员应达到出席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应达到出席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结论鲁班奖评选办法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选。

各阶段都应集合相应的专家成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材料。

鲁班奖的评审条件及程序

鲁班奖的评审条件及程序

鲁班奖的评审条件及程序鲁班奖是指国家定期颁发给卓有成就的科技工作者、科学研究者及科技管理者的一种重要贡献奖。

它象征着国家对科技发展的积极支持,也为人们展示了科技文化的风采,具有很高的社会影响力。

鲁班奖的颁发和评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教育部联合主办,由中国科技统计研究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一、评审条件1.获得科技奖的被推荐人,要求他们具有卓越的科学成果,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成就;2.申请鲁班奖的被推荐人,要求他们至少具有中科院院士、双聘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中华医学科学奖等荣誉称号的科学家或科技管理者,以及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推荐者,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科学道德和技术成果,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4.推荐人,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贡献;二、评审程序1.体程序包括:(1)获得荣誉称号的科学家、科技管理者和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及通过荣誉称号的推荐审批;(2)经过审查和公示,每年由中国科技统计研究会组织被推荐人进行评估,认定有资格的被推荐人;(3)期待申报的优秀人才,科技成果以及技术创新等,将开展审查和评定,以挑选出具有卓越成就、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候选人;(4)被推荐人完成申报材料的筛选,经过统计研究会评审,组成自己的办公室,并把报告提交给中国科技统计研究会审查,最终交由主管部门评定;2.中国科技统计研究会和主管部门组织领导,组织评审组在根据获奖要求,按照规定的评选材料,细致审查评定被推荐人资格,研究审议并发表评审意见,并根据被推荐人的科学研究水平和科学成就,推荐符合获奖要求的候选人;3.各级评审组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按照联合主办部门的规定,经过研究审查和合理审议,按照联合主办部门的要求,由评审组提出鲁班奖获得者的建议意见。

鲁班奖的评审条件及程序

鲁班奖的评审条件及程序

鲁班奖的评审条件及程序鲁班奖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专门设立的一项国家科学技术荣誉,主要奖励那些以其长期的科技成果努力,为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这项奖是一个可以表彰科学家和技术工作者的重要荣誉,也是对中国科技创新发展进行表彰和鼓励的重要措施。

一、鲁班奖的评审条件鲁班奖评审的基本要求是对被评审者表现出显著的贡献,他们在科学研究、技术前沿或应用开发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据规定,获得鲁班奖的人,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1)凭借个人的成就突出贡献,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的科学成果、技术进步或社会贡献;(2)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科学素养,职业上具有优秀的能力;(3)有责任心,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同时,在团队合作和协作中发挥作用;(4)严格遵守科学研究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有良好的社会形象;(5)其他要求。

二、鲁班奖的评审程序1、申报工作为了获得鲁班奖,提名者须提出以下材料:(1)申报书,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科研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及职业生涯;(2)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3)被推荐人获得或拟获得鲁班奖的具体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论文、研究项目、发明创造、科研设备、计算机软件及科技管理等;(4)被推荐人参加的重要活动;(5)被推荐人的科技奖励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评审工作鲁班奖的评审由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1)组织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准则,提出认证意见;(2)将评审结果汇总整理,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核准;(3)根据核准情况,发放奖励;(4)公布结果,将获奖者的成果及其他信息,及时在开放的平台公布。

三、总结通过以上介绍,可以看出,鲁班奖的评审条件以及评审程序的确十分严格,旨在确保只授予真正有杰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学家。

在鲁班奖的评审程序中,申报材料应详实,评审委员会应仔细对被推荐者进行审核,最终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获奖者。

因此,要想获得鲁班奖,申报者应努力取得杰出成绩,提出详实的申报材料,让评审委员会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审,让自己有获奖的机会。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鲁班奖申报资料一、原件及挡描件1、工程立项的审批文件;2、环境碍事评价报告;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许可证;5、工程招标及承包合同文件;6、施工许可证;7、建设工程全面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土地、、公安消防、环保、正常、绿化、档案等部门出具的专项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8、工程获省优、部最高优质工程奖文件证书等。

9、省部级设计优二、其他材料1、申报单位信息2、申报工程信息3、参建单位信息4、建设单位信息5、设计单位信息6、监理单位信息7、20张工程照片8、人员近期免冠数码身份照:企业法人代表照片、单位技术负责人照片、名目经理照片、申报联系人照片9、上传图纸:首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正立面图、侧剖面图10、上传技术材料,共7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新技术新工艺、工法、质量通病防治、企业自创新技术、其他技术资料。

11、证实材料:〔1〕已填制完成并盖好章的申报表〔2〕承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承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4〕参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参建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6〕承建单位承包合同书;〔7〕参建单位承包合同书;〔8〕申报工程更名证实材料;〔9〕有关单位更名证实材料;〔10〕第一局限的扫描件;〔11〕其他相关材料;三、复查资料:1、申报合法性资料〔第一局限的原件〕2、施工资料:重点抽查〔1〕工程地质报告;〔2〕复合地基及桩基检测报告;〔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4〕地根基原与主体结构相关的资料;〔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屋面淋水、地面蓄水试验记录及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7〕沉落瞧测记录;〔8〕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9〕节能保温测试记录;〔10〕室内环境及花岗岩放射性检测报告;玻璃幕墙有关资料等;〔11〕电器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12〕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13〕高压局限试验记录;〔14〕电梯层门正常测试和电梯电器正常装置检验记录;〔15〕电梯整机功能和电梯负荷运行试验记录;〔16〕自动扶梯及自动行人通道正常装置检验记录;〔17〕智能系统功能测试记录。

鲁班奖奖方案

鲁班奖奖方案
二、奖励目标
1.提升建筑行业整体水平,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进步。
2.激励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追求卓越,发挥榜样作用。
3.弘扬鲁班精神,传承工匠文化。
三、奖励对象
1.个人奖:在建筑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团队奖:在建筑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团队。
四、奖励标准
1.个人奖:
-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业绩显著;
2.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队可自行申报,也可由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推荐。
3.资格审查:对申报个人和团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奖励要求。
4.专家评审:组织建筑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5.公示公告: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6.颁奖表彰:举办颁奖仪式,对获奖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
七、监督与管理
1.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评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获奖个人和团队如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颁奖表彰:举办颁奖仪式,对获奖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
六、奖励监督
1.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选过程的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评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获奖个人和团队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鲁班奖奖方案
第1篇
鲁班奖奖励方案
一、奖励宗旨
为表彰在我国建筑行业内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激励广大从业人员发扬鲁班精神,提升建筑行业整体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鲁班奖工程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80个。

获奖工程的类别(见附1)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4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占35%3住宅工程占12%;市政、园林工程占8%。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二)交通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三)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为库容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水库的主体工程。

(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

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位高层住宅。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的范围:(一)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四)保密工程。

(五)有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已经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建筑工程鲁班奖

建筑工程鲁班奖

建筑工程鲁班奖建筑工程鲁班奖是中国建筑界最高荣誉之一,以纪念古代著名建筑师鲁班而得名。

该奖项旨在表彰在建筑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团队或机构,并推动中国建筑工程的发展和进步。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背景、评选标准以及一些获奖案例。

一、背景建筑工程鲁班奖始于1987年,由中国建筑学会发起设立。

该奖项的设立目的是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激励并推动建筑师们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创新的思维来设计和建造建筑物。

同时,通过评选出优秀的建筑工程,鼓励行业内的交流与学习,促进中国建筑工程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评选标准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评选标准严格,要求参评项目在建筑艺术、技术创新、施工管理、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以下是评选标准的具体要求:1. 建筑艺术:参评项目的建筑造型、空间布局、色彩搭配等方面应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能够给观者带来美的享受。

2. 技术创新:参评项目在设计、施工、装修等环节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具有技术创新的意义,并对产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 施工管理:参评项目的施工过程应遵循严格的管理规范,包括工期控制、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符合要求。

4. 社会影响力:参评项目对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三、获奖案例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获奖案例众多,下面我们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介绍。

1. 上海中心大厦:作为上海的地标建筑之一,上海中心大厦是一座超高层建筑,采用了多项创新技术,如高效节能玻璃、风阻尼器和顶层空中花园等。

它不仅成为上海市民的骄傲,也受到国内外建筑界的高度赞誉。

2. 北京大运河国际会展中心:该项目位于北京大运河畔,占地面积50多万平方米,是一座综合性大型建筑群。

它以现代设计与传统文化融合为特色,不仅满足了展览会议的需求,也营造了优美的环境氛围。

3. 广州体育西路站:作为广州地铁6号线的重要站点,广州体育西路站在设计上独具匠心。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办法(2017修订)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办法(2017修订)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一)住宅工程;(二)公共建筑工程;(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

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和当年调研摸底情况按年度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

2024鲁班奖工程评选条件及要求

2024鲁班奖工程评选条件及要求

2024鲁班奖工程评选条件及要求2024鲁班奖是中国最高荣誉的工程建设项目评选,旨在表彰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项目以及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评选条件及要求方面,首先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项目所属领域:申报项目应属于建设工程领域,包括建筑、交通、能源、水利、环境、信息技术等各个专业方向。

2.项目类别:鲁班奖根据项目类型分为基础设施工程类、工业建筑类和特种工程类三大类别,其中又包括多个细分的子类别。

3.项目规模:申报项目规模应符合一定的要求,要求项目具有较高的综合性、重要性和代表性。

4.完工时间:申报项目应在过去五年内竣工并具有一定的运行期,以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实用性。

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项目评选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创新性:项目应具有其技术、管理或组织上的创新,不仅在解决问题上具有独到之处,还能够为工程建设领域带来新的发展方向。

2.经济性:项目应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即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能够在成本控制和资金回收方面取得显著的成就。

3.社会效益:项目应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包括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形象、促进地区发展等方面。

4.环境保护: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

5.公正公平:申报项目的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评选结果应建立在权威、客观的评审标准之上,确保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在评审过程中,专家将根据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参考实地考察等方法获取更全面的信息。

评审过程中还将注意评比项目的实施安全、可持续性和合规性等方面。

最终,评选出的鲁班奖将被视作工程建设领域最高荣誉,对项目所涉及的团队和个人具有极高的表彰和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其他工程项目起到了示范和引导作用。

这有助于提升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水平,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是国家优质工程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建设部共同牵头组织,旨在表彰我国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际水平的优异表现,提高建设项目质量,增强全社会对建设质量的重视,推动国内施工单位实现质量可持续发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办法,主要分为申报和评审两个步骤。

申报阶段需要建设项目和设计施工单位,有责任上报项目信息、质量报告和证明材料等资料,由中国建设部评定组审核。

评审阶段,将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建设部组成的专家评委会组织,依据审核结果进行论证,综合投票结果作出最后的评定。

获奖的项目将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5个等级。

特等奖有可能获得国家礼品和金银牌;一等奖可获得国家礼品和金牌;二等奖可获得国家礼品和银牌;三等奖可获得国家礼品和铜牌;优秀奖可获得国家礼品。

经过多年发展,本着“民主、公正、透明、严格”的原则,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它不仅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来激励优质项目的出现,更是对国家优质工程的倡导和推动,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鲁班奖评选标准书

鲁班奖评选标准书

鲁班奖评选标准书1. 引言鲁班奖是一个重要的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在建筑和工程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个人和团队。

本评选标准书将明确评选的标准和要求,确保评选过程公正、透明和准确。

2. 评选标准评选鲁班奖的标准如下:2.1 项目质量评估候选项目的质量和卓越性,包括建筑或工程的创新性、技术难度和设计独特性。

2.2 施工管理评估候选项目的施工管理水平,包括施工进度的控制、安全标准的合规性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

2.3 环境影响评估候选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可持续建筑设计和建筑材料的选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4 社会效益评估候选项目对社会的效益,包括项目对当地社区的积极影响和改善社会生活质量的能力。

2.5 创新性评估候选项目的创新性和技术突破,包括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程度和效果。

3. 评选流程评选鲁班奖的流程如下:3.1 提名阶段鲁班奖评选委员会将公开征集候选项目的提名,并接受自荐申请。

提名项目需满足评选标准。

3.2 评估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提名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现场考察、文件审查和专家评审。

3.3 终选阶段评选委员会将选出最终的候选项目,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获奖项目。

4. 评选结果公布评选结果将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公布,并举行颁奖典礼。

5. 获奖奖励鲁班奖的获奖者将获得奖杯、证书和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建筑和工程领域的卓越贡献。

结论本评选标准书旨在明确鲁班奖的评选标准和流程,确保评选过程公正、透明和准确。

鲁班奖的颁发将鼓励和表彰在建筑和工程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个人和团队。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是国家工程建设行业内最高的荣誉和成就奖项之一,又称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鲁班奖的评选结果是工程质量的领域的最高荣誉,对推进中国工程建设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的水平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鲁班奖评选原则和范围鲁班奖评选的原则是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管理优先。

范围方面,是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和矿业工程为主要评选对象。

二、评选程序鲁班奖评选程序主要包括6个环节,具体如下:1、申报环节:申报单位向所在地或者直辖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报书和有关资料,开始鲁班奖评选流程。

2、初审环节:初审环节由所在地或者直辖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过者作废,初审通过者进入复审环节。

3、复审环节:由省级或者直辖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对申报工程实地查看、审核完整材料、访谈、公示等。

复审不过者作废,复审通过者进行终审。

4、终审环节:由国家鲁班奖办公室组织,审定申报工程。

终审通过者进入决策环节。

5、决策环节:由中国建筑学会和建设部共同组成决策委员会,决定颁发鲁班奖的项目。

6、公示环节:公示周期一般为20天,审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和决策,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三、评分标准鲁班奖评分标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质量、技术和科学创新方面的评价,第二部分为管理方面的评价。

1、质量、技术和科学创新方面的评价:(1)结构安全和耐久性、地震抗震能力、稳定性和施工质量以及建筑设计和施工工艺的独创性和先进性等。

(2)工程的技术成果和创新成果、新材料的应用、节能降耗措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能力等。

(3)各个工程系统的集成、工程成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等。

2、管理方面的评价:(1)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工程形象和工程风貌的综合评价、项目进度和工期的把控等。

(2)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施工工艺管理和现场环境管理等。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地区(行业)协会”)对《评选办法》全面了解,便于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申报、复查、评审和表彰工作,提高推荐,申评工作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整体工程应是安全、适用、美观且为一次成优、处处体现精细、施工技术先进的工程,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体体现在:一、坚持优中选优精品工程的原则1、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可靠、耐久。

(1)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一次检测达到设计值,桩基完整检测Ⅰ类桩比例不小于90%,无Ⅲ、Ⅳ类桩。

(2)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符合设计要求,观测数据正常或已经稳定,日均沉降速度<0.01~0.04mm;一级工程,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倍测量中误差。

(3)各类建(构)筑物全高和层高垂直度偏差值控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4)获得省部级优质结构奖的地区(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评价记录。

(见表2、表3)2、装饰工程做工讲究、精致细腻。

(1)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要求,性能检测实得分应≥90分。

(2)工程在舒适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观感质量评分≥90分。

(3)有特殊要求的功能质量应达到相关的专业要求。

(4)工程限值实测质量偏差低于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允许值。

3、防水工程不渗不漏。

(1)防水质量满足设计等级标准要求。

(2)蓄水(淋水)试验资料齐全,防水层及细部无渗漏和积水。

4、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可靠美观,保证使用功能。

(1)承压管道,设备水压试验检测实得分值大于或等于85%。

(2)接地,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一次测试实得分值100%。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评选办法【法规类别】基本建设【发文字号】[99]建协字第9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2000)》(发布日期:2000年5月15日实施日期:2000年5月15日)废止【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发布日期】1999.07.01【实施日期】1999.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建设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全行业开展工程创优评奖活动。

依据建设部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和“建筑工程鲁班奖”两奖合并的决定,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也是国家优质工程奖。

“鲁班奖”的获奖对象为中国建筑企业,由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

“鲁班奖”的具体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获得“鲁班奖”的工程,是通过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筑业协会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70-80个。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计划,通过正式立项、报建,并已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工程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住宅工程住宅工程分为小区组团和高层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小区组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鲁班奖评选方法
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不干预评选工作。

评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专家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

建设工程鲁班奖的评审工作,在初始阶段就制定了严格的办法。

从1987年鲁班奖诞生制定评选办法,至今已先后于1994年、1997年、1999年和2000年修订了4次。

鲁班奖的评选活动一直是严格依据《评选办法》进行,鲁班奖评选活动的历史也是《评选办法》逐步完善的过程。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内承包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工程,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鲁班奖工程划分为4类,分别是:公共建筑工程,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住宅工程和市政、园林工程。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工程规定了严格的评选条件。

申报工程在达到规定规模的前提下,必须是列入各地区或部门建设计划、严格履行了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已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并按规定完成了全面验收的新建工程。

工程施工质量除了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全国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是省、部范围评出的质量最优工程。

工程设计不仅要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还要达到省、部范围内“先进、合理”的水平。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已形成一套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做法。

评选过程分为申报、初审、复查和评审4个阶段。

在申报阶段,各地方、部门协会对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工程进行筛选,按照建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将申报资料提交中国建筑业协会。

在初审阶段,中国建筑业协会依据《评选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对所有申报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列入复查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则退出评选程序。

在复查阶段,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若干复查组,对列入复查计划的申报工程的实体和技术资料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并征求用户意见,形成复查报告。

在评审阶段,聘请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工程录像,听取复查组汇报,经综合评议和质询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审结果,报建设部审核,向全国公示后确定获奖工程。

“鲁班奖”公布后,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授予“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

获奖企业被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的荣誉标志。

为记录这一荣誉,中国建筑业协会还会把“鲁班奖”编辑成册,将其载入建筑史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