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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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6•【字号】常政办发〔2023〕16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常德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计划第三章项目前期第四章项目建设第五章项目验收、移交及结算第六章成本控制第七章附则常德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控制项目成本,规范建设程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及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资产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具体包括:(一)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各类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福利、公检法司、规划区内水利泵站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单项工程建安费超过100万元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维修工程等);(二)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德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德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 (1)第三章规划布局 (3)第四章工程设施规划 (5)第五章平面定位与竖向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土地使用和建设规划管理通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地块划分和规划控制指标 (7)第八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工业片区开发规划 (8)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科学合理地指导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区的开发建设(以下简称德山工业区或工业区),促进工业区用地的合理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和《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2条本规划经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应,德山工业区地块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建设活动及管理措施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及意图,此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法规及规定。

第3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册三部分共同组成。

第4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第6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常德市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常德市建设局;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07-90);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 B50180-93);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9.《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2.《常德市德山工业区路网规划专题会议纪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3.与本规划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规定、标准;第7条规划原则:1.保持工业区的功能与结构完整工业区是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规划与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统一部署,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现状及发展条件为基础,综合确定其规划结构、路网体系和大型设施的配置;同时,保证工业区中产业园区、居住区块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的充分发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9•【字号】常政办函[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06〕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定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整治和管理,在时间和空间上作出的整体安排和统一部署。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调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主要依据。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统筹保护耕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对土地的需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安排与布局,统筹区域用地布局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统筹人的生存发展与环境的和谐友好,切实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2、以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为准则,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3、以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3+5”城市群(长株潭+岳常益娄衡)的发展战略,重点保障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用地需求;4、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坚持用地发展与改革的办法,解决土地利用问题。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5•【字号】常政办发〔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5日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军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是常德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湖南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桥头堡,打造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枢纽的关键五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常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形势“十三五”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强大思想引领和实践动力,常德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积极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绘就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底色。

常德德山开发区某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常德德山开发区某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常德德山开发区某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1. 前言1.1项目背景1.1.1规划范围本片区规划范围位于常德德山开发区某地块,东至新兴乡,南至石门桥镇,西至桃花源机场,北侧为董山公园。

控规用地面积23.2公顷。

1.1.2编制过程简介(1)常德德山开发区某地块城市设计咨询2008年4月至8月由常德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德山经济开发区城市设计招标,共邀请包括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与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设计公司三家单位进行设计竞赛。

经过专家评审,并向常德市、鼎湖区两级领导汇报,最终确定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设计公司为最终中标单位。

(2)城市设计深化阶段性成果汇报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设计公司常德德山经济开发区控规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依据专家和规划局的意见和建议,参考投标的另外两个方案对城市设计方案进行了深化和优化。

2009年3月初由常德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召开本项目深化阶段性成果评审会。

会议基本认可深化成果提出的规划方案,提出在下湾水库周边设置高尔夫主题运动公园等调整意见,并要求尽快开展下一步控规的编制工作。

(3)现状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按照工作计划安排,项目组于2009年3月26、27日对德山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并依据前期提供给规划局的资料清单收集到部分电子及文件资料。

(4)初步方案征求意见2009年5月25日,常德市城乡规划局常德分局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的初步方案征求意见会议。

会议肯定了项目组的工作,市区两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针对方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项目组与市规划局、常德分局就本项目的修改调整做了进一步的沟通。

2009年6月至7月,项目组着重就现状批租情况和控规相应的土地利用调整方面,又与规划局进行了多轮的方案沟通和修改,并在7月底规划方案得到了规划局的认可。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项目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公示稿。

1.2项目内容与重点1.2.1项目内容根据项目任务要求,本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城市设计:重点塑造中心地段的空间特色结合总体布局及中心地段周边现状资源,对其城市空间景观及相关内容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确定空间景观体系结构、环境特征及其构成与分布。

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序言按照中央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阶段扶贫攻坚主战场的战略部署和国家区域发展的总体要求,决定率先启动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工作,为全国其他连片特困地区提供示范。

武陵山片区跨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省市,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于一体,是跨省交界面大、少数民族聚集多、贫困人口分布广的连片特困地区,也是重要的经济协作区。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的要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和《关于下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分县名单的通知》(国开发[2011]7号)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基本思路,把集中连片扶贫攻坚和跨省合作协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了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20年。

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规划范围本规划区域范围依据连片特困地区划分标准及经济协作历史沿革划定,包括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省市交界地区的71个县(市、区)包括,其中,湖北11个县市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及宜昌市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湖南37个县市区(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及邵阳市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常德市石门县,益阳市安化县,娄底市新化县、涟源市、冷水江市),重庆市7个县区(包括黔江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丰都县),贵州16个县市(包括铜仁地区及遵义市正安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样本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样本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30)第一部分总则1. 项目概况第1条项目背景为了贯彻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 坚持建设两型社会和新型城市化的要求, 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应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的新要求, 常德市人民政府提出对1999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根据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改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湘建规[ ]128号) , 特编制《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30) 》。

第2条指导思想以国家提出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 以中部崛起、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 贯彻实施湖南省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意见, 走新型城市化道路, 加强中心城市建设, 构建城市长远发展骨架, 提高城市创新能力,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职能的转换。

实现常德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3条规划原则生态优先、集约发展: 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前提, 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发展、改进民生: 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动力, 推动城市的空间整合和城市职能的提升;区域协调、城乡统筹: 以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为原则, 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促进平原与山区、城区与郊区、市区与周边市县的和谐发展;远近结合、留有弹性: 以远近结合为原则, 建立立足长远的空间结构, 深化近期的用地布局, 提高可操作性与弹性;立足事权、注重实施: 以政府职能转型为目标, 以空间政策和实施制度保障为重点, 实现规划由技术性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化。

第4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4.《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 -2020) 》5.《湖南省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 -2030) 》6.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7.常德市其它相关文件第5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30年, 其中: 近期为- , 中期为-2020年, 远期为2021年-2030年。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9•【字号】常政办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常德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9日常德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一、“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回顾(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三五”期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以农业增产、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稳定粮食生产为基础,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重点,不断壮大区域特色产业规模,大力推广各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常德农业进入飞速发展时代。

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林牧渔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31.0亿元,较2015年增长3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57元,较2015年增长52.9%;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1724万亩,耕地数量、质量全省第一,粮食产量多年来位居全省第一;生猪产值247.42亿元,水产养殖总面积123万亩。

(1)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建成了7个国家级产粮大县,形成了以常德香米绿色稻和有机稻等为主粮,优质玉米、马铃薯、大豆为杂粮的多样化粮食生产体系,粮食作物轻简栽培等先进生产技术覆盖率达85%以上。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公示为积极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进程,更好地引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修编工作。

2010年2月,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9—2030)经省建设厅审查批准.3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完成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的成果草案。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适应我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草案)予以公示,以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一、公示内容(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10年3月26日——2010年4月26日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信件寄往“常德市规划局总工办”,信封上请注明“城市总体规划公示意见”;2、拨打电话至常德市规划局总工办。

电话:联系人:王莉、钟晨附件:1、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草案)2010年3月项目名称: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委托方(甲方): 常德市规划局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081001)编制阶段:总体规划成果送审单位:常德市政府项目送审专用章: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与住房研究所主管所长:卢华翔,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主任工:李秋实,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编制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屈伸,城市规划师李慧轩,城市规划师项目参加人:徐素敏,高级工程师伍速锋,工程师,博士刘明喆,工程师刘海龙,工程师张黎明,助理城市规划师陈明,助理城市规划师余猛,助理城市规划师,博士北京大学参加人员:曹广忠,副教授江艺东,硕士研究生袁文旭,硕士研究生白晓,硕士研究生陈义勇,硕士研究生边雪,本科生任帅,本科生李沁,本科生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1。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区范围、性质及规模 (1)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1)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1)第五章建筑物控制 (2)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七章道路交通控制 (3)第八章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5)第九章绿地系统规划 (5)第十章景观规划与城市设计 (5)第十一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规划片区的土地,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制定《A市A区十字路口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1.2条《A市A区十字路口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A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A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A市人民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文件和专家与相关部门审议意见、A市规建纪〔2003〕4号文、A市规建纪〔2003〕6号文、A市规委纪〔2003〕7号文等而编制的,其内容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1.3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分图图则、规划图和说明书四个部分,主要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文本与分图图则是该区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条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生态第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

第1.5条本规划文本涉及的指标是根据国家、A市和A区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准则以及A市实际情况、结合长远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对于本规划文本及图则未涉及的指标、技术规定,均应参照国家、A市和A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准则执行。

第1.6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各地块和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新建及改扩建的管理工作,是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依据。

常德中建生态智慧三期规划

常德中建生态智慧三期规划

常德中建生态智慧三期规划
张家界市是湖南省的一个重要的旅游城市,也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近年来,张家界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为了进一步保护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张家界市正在积极推进“生态智慧三
期规划”。

“生态智慧三期规划”的实施,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建设“智慧绿色城市”。

首先,要完善森林绿化、水环境治理、空气污染治理、噪声治理等绿色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打造绿色繁荣的生态环境。

其次,要实施“智慧暖通空调”项目,推行智能化、节能化、环保化的空调技术,使居民能够环保安全地享受温暖的室内空气。

三是推进“智慧植物”建设。

要积极推进“智慧植物园”建设,实现植物智能管理,提高植物的生长效率,减少农药使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四是推进“智慧家庭”建设。

通过推广智慧家庭技术,实现家庭节能减排,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减少家庭对环境的危害。

“生态智慧三期规划”的实施,将为张家界市带来更好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的发展水平。

张家界市将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推动智慧绿色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空间。

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常德市规划区范围内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各县(市)、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可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进行各类建设应采用常德市1984年德山独立坐标系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见附表一)分类与管理。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划分为Ⅰ、Ⅱ、Ⅲ区 (见附图一),其控制指标实行分区管理,其他区域建设用地参照Ⅱ区管理。

本规定中未作明确分区说明的条文、附表,均适合城市的各类建设用地。

Ⅰ区范围:江北城区东起半边街,红旗路经建设路至紫缘路,南临沅江,北至洞庭大道,西至芙蓉路所围合的区域;江南城区为德安路以东,建新路以北,大湖路以东,永富路以北,与沅江大堤所围合的区域;德山城区为北临沅江,南至桃林路,西至枉水,东抵东风河所围合的区域。

Ⅱ区范围:江北城区为石长铁路线以西、以南与其Ⅰ区之间的区域;江南城区为其Ⅰ区以外的区域;德山城区为其Ⅰ区以外的区域。

Ⅲ区范围:江北城区石长铁路线以东、以北的区域。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使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并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

土地的兼容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见附表二)。

第七条除国家建设需要外,城乡规划确定的道路与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及绿地与广场的用地,其用地性质不得调整。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TOP8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分局关于纸杯的网上超市采购项 目成交公告
湖南丰百利纸塑制 品有限公司
0.4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TOP9 分局关于硒鼓的网上超市采购项 德山丰顺便民中心
0.4
目成交公告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TOP10 分局关于抽纸的网上超市采购项 武陵区正大商店
(2)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2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分局关于粉盒的网上超市采购项 目成交公告
武陵区拓诚电脑经 营部
1.5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TOP2 分局关于票夹/长尾夹的网上超市 武陵区正大商店
0.7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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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TOP7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分局关于不动产评估的网上超市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湖南诚瑞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
11.0
TOP8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分局关于不动产评估的网上超市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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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TOP9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分局关于不动产评估的网上超市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3 日 生成
4/2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正大商店
0.5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8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8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的应用,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促进建筑行业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实现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二、实施范围市中心城区下列项目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工业厂房等建筑;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社会资本投资的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项目。

三、主要任务(一)编制产业发展规划。

编制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确定我市2018—2020年装配式建筑总体发展目标和技术路径,明确装配式建筑重点实施区域和控制性指标等。

(二)提升生产能力。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服务”全产业链建设,打造一批以“互联网+”和“云计算”为基础,以BIM(建筑信息模型)为核心的装配式建设工程设计集团和规模以上生产、施工龙头企业,促进传统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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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规模一般控制在3公顷以内。
3.5.4 Βιβλιοθήκη 他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涵盖其它各类建设用地的地块面积以满足城市配套需求和城市景观要求为前提,以满足《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出发点,分成大小不一的地块便于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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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发布日期:2008-12-27访问次数:15
1居住用地R15.205.42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15.205.42
2公共设施用地C4.9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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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规划
二类工业用地M291.7232.71
3.2.2 居住用地:公寓楼村民安置用地以及相应的道路、绿化、配套公建用地等。
3.2.3 公共设施用地:本规划范围内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3.2.4
1.6
本规划控制内容由文本和控制图册两部分组成,文本中各条款和控制图册所表达的内容一致,两者必须同时使用,共同控制。
1.7 本规划经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解释权属常德市规划局。
1.2
本规划依据:《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常德市盐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常德市江北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常德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规划设计手册》、《常德市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管理规定》、《洞庭湖区常德至鲇鱼口航务建设工程盐关港区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湘国土资[2004]2号《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以及国家其他相关规定与规范。
常德市武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邮箱
首 页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公开规定
中行政办公用地C12.700.96
其中市属办公用地C112.700.96
商业金融用地C22.210.79
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码采用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用地分至小类。在建设过程中,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应以规划的用地性质为准,根据城市的发展实际,各地块核定的用地性质可在用地相容性的前提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可进行相应调整,不符合相容性原则的用地性质变更应报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变更。
规划成果
本局要闻
行业动态
其他资讯
规划动态
本级法规
上级法规
政策法规
规划编制公示
规划选址公示
1、总则
1.1
为实现常德市工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促进武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和适应招商引资要求,特制定《常德市武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武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工程的有序建设。
3.4 街区范围及规模
3.4.1 Ⅰ街区
在启明路、沅安路、中心路、常德大道围合的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65.9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7.74公顷。
3.6 规划总用地汇总表
规划总用地汇总表
序号用地性质用地代号面积(公顷)比例(%)备 注
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领导小组
政务公开
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公示
信访规章
信访回复
信访监督
办事指南
2、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2.1
本次规划将该区构筑成江北城区和武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充满活力的工业园区,并与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同形成常德市配套齐全的工业新城。
其中商业用地C210.970.35
旅馆业用地C251.240.44
3工业用地M126.4945.11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34.7712.40
3.2 用地分类
规划区内用地性质共分9大类,17中类,20小类。两个街区共37个地块,以便于土地划拨与出让。
3.2.1 工业用地:本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包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3.4.2 Ⅱ街区
在中心路、沅安路、常德大道围合的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19.3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7.98公顷。
3.5 地块划分
3.5.1 居住用地
规划总用地—285.29—其中15.20公顷的居住用地为该规划范围内公寓楼村民安置用地,可安置村民870户,2784人。
城市建设总用地—280.43100.00
1.3 为实施本规划提出规划管理和控制要求,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1.4 本规划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原则”的原则,突出规划的协调性、强制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设计原则。
1.5 本规划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均应执行本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分区规划
控制性规划
专项规划
本范围内的居住用地为公寓楼村民安置用地,面积控制在4-9公顷以内。
3.5.2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是本工业新区的主要用地性质,为便于招商引资,其地块以道路为界划分的同类工业用地,可根据业主的要求对相邻地块进行细分或合并以满足不同业主的用地要求,其地块面积控制在4-12公顷以内。
建设用地公示
建设工程公示
乡村规划管理公示
规划执法公示
其他用地:本规划范围内除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外,还有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
3.3 街区划分原则
本次规划将规划区用地以中心路为界划分为南北两个街区,即Ⅰ街区、Ⅱ街区。
2.2
本次规划范围为石长铁路以西、沅安路以东、启明路以南、马家吉河以北围合的范围,总用地面积285.29公顷。
3、土地利用控制
3.1 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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