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选举制度的设想
浅谈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浅谈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周香勤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和发展,人大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解决。
本文拟在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提出肤浅的认识。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得到不断改进,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和深入。
我们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完善了人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并赋予了其相应职权;立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由此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极大优越性的根本政治制度,真正按照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制度办事,对于我们国家实行长期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有效地组织各项社会主义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但同时也应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1.人大代表的的兼职身份影响其职能的发挥,监督职能名不符实。
作为各极人大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只是一种荣誉,是一种非正式职业。
除了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外,绝大多数人大代表甚至人大常委会的普通委员都在从事着别的社会职业,参加人大只是其“第二职业”,因为他(她)要从其本职工作来拿工资的,这就导致人大代表不能将其主要精力用于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上,其代表人民的职能自然也不能很好发挥。
其次,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但人大代表本身有一部分,却是来自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官员。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改革与发展 1998年09期我们国家之所以建立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联系。
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这一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对国家的领导,最根本、最主要的是思想政治领导,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靠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并不是由党来包办一切,不是简单地由党对人民群众直接下命令。
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国家形式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
同时,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和活动,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的。
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一致的。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人大工作,关心人大的建设。
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
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其体制与选举制度在过去几十年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和发展。
本文将从中国的政治体制、选举制度和相应的改革措施等方面探讨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
一、政治体制中国的政治体制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了人民的利益,行使立法和监督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由下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现了逐级代表的选举。
此外,中国还建立了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参与政治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些组织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建言、参政、监督的作用,丰富了中国的政治多样性。
二、选举制度中国的选举制度分为两个层次,即国家级和地方级选举。
国家级选举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主席的选举,地方级选举则包括省、市、县和乡一级的选举。
在国家级选举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所有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有机会参与人民代表的选举,通过普选方式实现平等和普遍的选举权。
地方级选举中,由所在地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政府的领导人。
这些领导人负责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法律事务,并代表地方人民的利益。
三、改革措施近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改革和完善体制与选举制度,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
一些重要的改革措施包括:1. 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加强了法治建设,完善了法律制度,并提倡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权益。
2. 加强基层选举制度。
中国在地方选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提高了基层选举的公开透明性和公正性。
3. 增强民主参与。
中国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加强了公民的参政议政权利,鼓励公众参与政治决策。
4. 强化监察机制。
中国建立了反腐败监察体制,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问责,维护了选举的公平和公正。
综上所述,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在不断创新与发展中不断完善。
浅谈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选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确立走向市场经济的康庄大道,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选举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经济、政治根基和前提,并且决定了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是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选举制度改革的成果,集中体现在国家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上,即: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分别对1953年选举法和1954年地方组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其后在1982年、1986年、1995年又三次对“两法”进行了重要修改。
新的“两法”的出台和修订,是我国亿万人民参加的多次换届选举的伟大民主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标志着我国选举制度向民主化方向迈出了重要步伐。
一、扩大提名权,是保障行使选举权的基本前提。
扩大提名人大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候选人的权利,是保障选民或代表行使选举权的基本前提。
1953年选举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不属于上述各党派、团体的选民或代表均得按选举区域或选举单位联合或单独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
”这里已经对选民或代表联合或单独提名候选人作了原则规定,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很显然,这些新的规定,是选举制度的一大发展,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真正按这些规定办,可以实现三个统一,即酝酿候选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统一,民主协商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的统一。
二、不断规范代表名额,是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提名权得到保障之后,就有一个推荐多少候选人、选举多少代表的问题。
规范代表名额一直是完善国家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论文摘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神圣制度,是一种民主制度,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也源于人民。
但是,这项制度从诞生之日起被运用至今,依旧有若干欠缺,依旧有若干有待完善之处,依旧被某些牟图捞取政治之本的人当做一种政治工具来发挥,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很大的,当前公权异化、卖官寻租、拉帮结派、任人唯亲、隐瞒政治企图、谋取集团利益等等均与当前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够完善有直接的缘渊源关系。
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还必须要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必须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才能扎实的推进人大工作。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改革目录前言 (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二)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行依法治国 (2)(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面临的问题 (2)(一)选举制度代表不具有普遍性 (2)(二)人大代表构成不合理 (3)(三)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的法律效力难以确定 (3)(四)人大制度在发扬民主方面还有待加强 (4)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行性改革 (4)(一)改革选举制度 (4)(二)改革代表制度 (4)(三)调整人民代表大会与常委会的功能 (5)(四)改革人大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民主制度 (6)(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6)结束语 (7)参考文献 (7)1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前 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确定了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浅谈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
浅谈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人大选举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人大选举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促进民主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就浅谈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做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人大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最早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政协委员共同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进行的。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代表的选举和任期受到严格限制,后来恢复的人大代表制度则在实行县级以上单位直接选举、三级委员会人任期制等方面进行了变革。
二、人大选举制度的现状现行的我国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分为两种:一是基层代表,由基层群众直接选举;二是全国代表、省市自治区代表、军队代表,由下一级代表大会选举。
同时,我国的人大代表任期为五年,其职务和权利以及选举的程序、规定等都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各级组织在执行选举职责时着重注重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提高了选举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三、人大选举制度的不足虽然我国人大选举制度在不断改进中,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虽然选举过程是公开的,但候选人的来源比较单一,来自某党团体或者某机关单位的人的比重较大。
其次,选举的参与度不够高,很多选民对选举程序和参与机会不太了解或者不太关心。
再次,选民的选举意识还不够强,很多选民仅仅是在形式上参与了选举,没有真正发出自己的选票。
四、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建议要完善人大选举制度,就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选举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推行信用选举,使选举结果真正体现出选民的意愿。
其次,要扩大选民的范围,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选举中来,提高选民的参与度。
再次,要对选民的选举意识进行宣传和培养,引导选民更加理性、合理地投票。
最后,要对选举程序和法规进行修正和完善,使其更趋合理和完善。
综上所述,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是一项长期而深入的工作,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以改进,为我国的民主政治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论文发展 完善论文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论文发展完善论文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已有50多年历史,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本文主要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状况入手,从现实的实际情况着眼来看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更好为地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完善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述1.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机关设置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1.2 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首先,其具有选举各级机关的官员并且罢免官员的权利。
其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1.4 各级地方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权力的至上性和全权性,它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牵制, 是人民行使政治权力的全权机关, 在整个国家机构体制中居于最高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我国人大制度尚存在一些不足,如代表人数过多、非职业性,代表产生方式不够民主,对人大的监督相对薄弱,代表与选民隔离、人民群众不够了解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不能表达反映民意等弊端。
人大的建设关系到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方面的发展。
所以,需在代表的精简化、专职化、选举制度、会议制度、监督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从而使其能真正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直接选举;代表专职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
各级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权力的至上性和全权性,它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牵制, 是人民行使政治权力的全权机关, 在整个国家机构体制中居于最高地位。
人大的建设关系到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方面的发展。
因此,必须对人大的组成人员、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等方面,不断进行建设和完善。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弊端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在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自身存在的缺陷也日益突出,主要问题有:1.代表人数太多,导致会议成本很高,效率却不高。
目前我国各级人大的代表人数实在过于庞大。
代表过多给会议组织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难题。
由于代表多就无法开全体会议来讨论议案,只能采取代表团和小组会议的形式来审议议案。
若用全体会议审议议案,代表根本不可能充分发表意见,按照现行的会期,根本不可能让提案的人民代表有充分的时间阐述议案,而且大会的时间都留给大会安排的报告和主席团发言及主持表决,代表的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基础。
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选择。
首先,坚持法定程序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选举工作。
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挥人民领导的作用,进行公平、公正的选举,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发挥和具有真正的代表性。
其次,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
立法是政府执行其职责和依法治理的前提。
人民代表大会应该立足于全民族的利益和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以保障和发展人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再次,着力完善人大的监督职能。
人大应当形成有效的机制,监督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合法执政,加强对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特别是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施政上公正、公平,确保人民平等享有自由、民主的权利。
最后,充分发挥人大审议工作的作用。
人大重要议题,须由人大进行审议和讨论,以保证国家政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确保人民的利益得以有效保护和维护。
因此,应通过完善人大审议制度,努力发挥人大审议工作的作用,使它成为人民真正获得权利的重要环节之一。
总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条件。
因此,应当把
法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纳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工作机制,落实选举政策,确保对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认真和负责,以此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中国更加完善。
选举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途径
选举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途径作者:滕修福来源:《人大研究》2024年第08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现行选举法颁布45周年。
回溯选举法的制定和修正历程,以及不断完善的人大代表选举原则,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选举法的两次制定及七次修正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其间9月29日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第十二条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
”1952年,中共中央根据《共同纲领》的精神和国内外形势,及时提出了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起草宪法、选举法等法律的建议,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赞同。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宪法和选举法起草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
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第一部选举法”)。
邓小平同志在草案说明中指出:“在选举法草案中,贯穿着一个总的精神,就是根据中国当前的具体情况,规定一个真正民主的选举制度。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进入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确立和完善。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重新制定通过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现行选举法”或“第二部选举法”“选举法”)。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选举法历经了五次修正,分别是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2015年6月22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基础,是我国政府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它的根本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通过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代表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这种制度能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应相应调整和完善。
一方面,要提高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质量,增加代表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确保政府的决策和执行合法、公正、有效。
还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反映和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只有这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改进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环节,对选举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要强化选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选民的政治素质和自治能力。
要完善候选人的选拔机制,注重候选人的政治道德和专业能力,确保代表人民的真实意愿和利益。
还要加强选举监督,保障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只有建立起真正民主的选举制度,才能确保人民代表大会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制度建设离不开法治建设,只有通过法治方式来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才能够真正做到以法律为准绳,推进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代表大会组织结构、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要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
还要鼓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新,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
通过法治的保障,能够更好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基本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巩固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加强人民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有利于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格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践的核心是体现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地位、健全代表选举制度和完善代表履职机制。
目前,在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地位。
中国的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
在实践中,中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断增强自身的权力地位,通过立法、监督、政策制定等方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2、健全代表选举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通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不断健全,通过增加公开、竞争、多元化选举方式,改善选民知情率和参与率,确保代表选举的民主、公正和权威。
3、完善代表履职机制。
代表履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断加强代表履职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素质;同时,政府部门对代表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确保代表能够更好地发挥代表职责,为人民权益服务。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下面几个方面是需要加强的:1、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推进立法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是制定法律的机构,仅有松散而缺乏科学性的自治法规,是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完善地方管理的需求的。
因此,在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把法律的起草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全国性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公民基本人权保障制度,优化政府性质机构管理体制,加强环境领域立法工作等。
2、推进人民代表大会的电子化建设。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八条建议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八条建议作者:孙杰来源:《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02期摘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举措包括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精简人大代表人数、提高人大代表素质,逐步实行人大代表专职化,建立人大会议辩论制度,健全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理顺人大与党,“一府两院”的关系以及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八个方面。
关键词:选举制度;专职化;辩论;监督人大;人大监督中图分类号: D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2)02-0120-03Eight Recommendations to Improve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SUN Jie(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CPC, Beijing 100091, China)Abstract: Perfecting t 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olitical reform in China. This paper attempts to probe into from improving the system of People’s Congress election,streamlining the numbers of People’s Congress deputies,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p eople’s deputies, progressively introducing the full-time deputies,establishing the system of People’s Congress debates,improving the People’s Congress supervision mechanism, perfecting supervisory system of People’s Congress, Straightening out the relat ions between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party,and“one government and two courts”, and closing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people, and so on.Key words: electoral system; professionalization; debate;supervising the People’s Congress;the People’s Congress supervision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组织形式。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论文提纲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论文提纲一、绪论一个国家最终选择了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就中国而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最能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是最适合我国国情和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决定着国家的重大事务,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赖以产生和建立的基础,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因此,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中华民族的复兴有着非比寻常的重要意义。
二、本论(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进程及其历史意义。
1、1949年建国初期的四年,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过渡。
2、1954年到1966年,人民代表大会的确立和曲折发展。
3、“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4、从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和进一步健全,人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我国国情。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能够实现党对国家的领导。
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有效运作。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体现广泛的民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
(三)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那些方面的不足。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扬民主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催化与加强。
2、从法律效力层面上来讲,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权利时难以得到有效的支撑和保障。
3、人大代表的选举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和公开。
4、人大代表的构成不合理,发挥的作用也不明显。
(四)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把坚持与完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全面落实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心得思考精选六篇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心得思考精选六篇任何制度都有缺点,都在不断的改进,对于人大制度的完善你有什么思考?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心得思考精选六篇,大家一起来看看。
篇一(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通过人民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制度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按照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法规、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愿望,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广泛民主,为人民当家作主创建了最好的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起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体决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确定了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准则,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机构按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和运转,按照法定程序,由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国家机构协调高效运转确定了规范的政权架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国家机关的这一架构和合理分工,充分体现了民主和效率的统一,既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工作效率,使国家的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地进行,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保证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探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探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2023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国家领导人一直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旨在提高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因此,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在2023年,改革和创新的背景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原则依然是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依法决策,为国家的长远发展制定政策。
而为了强化这些原则,并使其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各项改革和创新措施已被推出。
第一,完善选举制度。
2023年,中国将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改革,进一步加强选举制度。
其中一个重要改变是增加代表的比例,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覆盖面。
同时,推行有代表性的投票进行更加公正和透明的选举。
第二,强化代表的权利。
2023年,代表的权利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以便代表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代表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代表们将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且更积极地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
此外,代表也将享有更多的资源,以便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三,优化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
2023年,人民代表大会将更有效地承担起制定国家政策的职责。
针对这个目标,政府将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以便更好地了解人民的需求。
同时,政府也将加快信息科技的发展和应用,以便更快,更好地了解人民的需求和意见。
第四,加强立法能力。
2023年,人民代表大会将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以便更好地承担起法定职责。
主要措施是加强立法引导和培训,同时加强对立法质量的管理。
政府也将加强立法部门的研究力量,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加强法律监督。
2023年,政府还将对现行法律和政策进行更加紧密的监督和评估。
政府通过建立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实行更加有效和公正的法律审查制度。
而且,代表们将在履行职责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
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和创新是中国政府重要的工作之一,旨在更好地服务人民。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心得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心得人大制度是指宪法规定的全国、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职权、选举、任期、解除、议事程序等政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是保持我国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和谐、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
首先,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可以深化民主建设。
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的代言人,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力量。
完善选举制度、明确代表职责、增强代表监督权等措施可以推动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代表职能,增加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决策的渠道。
其次,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可以加强法治建设。
人大是立法机关,通过修订和制定法律、法规、决定等文件来规范社会行为和约束国家机构行为。
完善法律起草、制定、审议、颁布、实施的各个环节,保证法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及时性,是维护法治的重要手段。
此外,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也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
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审计报告、法规草案等,都是人大代表审议决定和监督政府工作的基础。
通过深化人大代表与政府关系的互动,增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可以促使政府调整政策、优化管理、改善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民意感召力。
最后,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也可以增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人大代表来自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具有高度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保证各级人大代表的选择和职权不受任何干扰,可以确保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
总之,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深化民主建设、提高政府决策质量、增强国家稳定的重要途径。
我们应当积极参与人大代表选举和讨论,为完善人大制度尽力而为。
要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行使职权,保障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力,切实做到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破除人大制度中的一些陋习和弊端。
浅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摘要:我国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选择。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具体的实践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不断增多,因此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成了当务之急。
本文通过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对策建议,期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大制度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鱼需改革和完善的问题,其自身存在的缺陷也日渐显露。
研讨今后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家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概述(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们国家国体和政体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的是以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国家权力机关为核心组织起来的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在内整个国家机关制度的总和、总称。
①(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包括:其一,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依法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授予相应权力,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其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统①鄂尔莹. 试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J]. 中国科技博览,2009(21)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
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目标与资源:关于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几点思考
接关 系到“ 一切权 力属 于人 民” 这一 宪政本质 的 实现程 度。我 国选举 法 于 15 9 3年 正 式颁布 , 先后 经过 四 次修 改 完 善, 逐步形成 了现行 的选举制度 , 为保 障公 民平等地 实现 选举权 起 了非常 重要 的作 用。但是 随 着社会 的发展进 步 , 现行选举制度无论是在具体规定上 , 还在 实际操作 上都还 存在 着一 些不足 , 有继 续推 进 选举 制度 的改革 , 只 才能激 发选民参与选举、 关心选举 的积极性 , 真正使选举成 为不 断完善社会 主义政 治文明的重要 动力。
从 选举 中感 受到其 实际 利益 的实 现。相 比之 下选 民更 关心 自己居住 地的环境卫 生 、 生活设施 和文化教 育发展 等问题 。 按单位划分选区不利于提高选 民对选举 的关 心和热情 , 也容 易导致选 民出现厌选 情绪。 另外 , 实行按单位 和按居 住 区 两种 划分 方法并存 , 使得 人大代 表名额难 以公平分配 , 同时也 容易导致选 民重 复登记 或漏登 , 增加选举 的难度和成本 。 笔者认 为 , 应改革 现有 的选 区划分 方法 , 逐步 取消 按单 位划分 , 只按居 住状况 划分选 区。但是 , 居住地 划分 应是 按
实现其作 为监督 机关的职能 。三是按单 位划分选 区 , 导致选 出的兼 职代表较 多 , 由于他 们要兼 顾本 职工作 , 在履 行代 表 职责工作 上投入 的精 力有 限, 因此将影 响人大工作的发展。 其次, 按单位划分选区 , 固然能够 方便部分选 民投票 , 但 划分选 区的基本原则 应是公 平 、 率兼顾 , 果只是 为 了方 效 如 便选民行使选举 权 , 却没有注意把选举与选 民的切身利 益联 系起来 , 这样 的选 举很难 完全 实现其价 值 , 法真 正使选 民 无
我国选举制度十年改革述评及设想
作者: 王新学
作者机构: 华中师大科社所 86级研究生
出版物刊名: 社会主义研究
页码: 26-29页
主题词: 选举制度;选举法;代表候选人;直接选举;候选人提名;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差额选举;
述评;选举人
摘要: <正>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已整整十年了。
这十年的历史是改革的历史。
改革触及到了我国社会的各个领域。
应该承认,我国选举制度的这十年历史也是改革的历史。
但问题在于,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其它改革的步子是否合拍?改革的速度是否适中?怎样评价这十年的得与失?经验和教训在哪里?今后的路怎么走?本文拟略述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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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方曙兵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选举制度的设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显得越来越迫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是代表机关的主体,代表的产生是人大制度的起点,因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选举制度就构成了人大制度前提和基础。
比较现实需要和国内外选举制度的实践,我们会发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选举制度还有进一步加以完善的必要。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选举组织机构不具有中立性,无法保证选举的公正性据现行有关选举法律法规,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事务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办理,在实际工作中,选举的组织领导都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进行的,同级党委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选举委员会的成员都是由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干部所组成。
所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部门均对选举的各环节有实质的影响渠道和手段,构成为有重大实际影响的“选举组织”。
可以说,人大代表的选举并没有中立的、独立的选举机构来保障和组织,实践中往往掌握在各级党政机关手中。
如果这些组成人员有参选人民代表的,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不对称。
因为他既是负责管理,选举事务的机构人员又是人民代表候选人,使其能够很方便地利用公共资源在选举中占据优势,从而为选举的不公正埋下隐患,出现诸如操纵选举,打压排挤他人等不正常手段。
很显然这违背了政治制度设计的最普遍的原则—回避原则。
2.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不合理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选民以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划分选区,是居住地和工作单位两种方式并用的选区划分办法。
实际上城市划分选区是以单位为主,选民没有工作单位的才会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按工作单位划分选区带来诸多弊端:一是人大代表选举成了不同单位之间的相互协商,实行单位选区往往大单位“吃”小单位,小单位的选民难以当选代表,实际上是不平等的选举;〔1〕二是单位选举使选举行政化。
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领导决定指派代表候选人的现象就难以避免,鲜见有选民自荐联名推选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不太可能做到真正平等的民主选举。
实践也证明,所有工作单位选举都是形式化的,所有选举民主气氛比较活跃的都是居住地选区,而不是单位选区,单位选区不利于发扬民主;三是单位选区选出的代表与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利益关系。
选民要求人大代表所代表的利益都是些与公民社区生活有关的事务,如小区管理、道路交通、环境建设,基层人大管的这些事与工作单位无关,而与居住地有关。
还由于工作单位选出的代表不少大小都是领导,这些人对参加当地人大会议没有太大的意义和兴趣,所以单位代表在人大会议的出席率也较低。
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在城乡之间,每一代表代表不同的人口数,其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这一规定造成了农村选区选民和城镇选区选民的选举权在法律和事实上的不平等,不符合平等选举的原则。
此外,有的地方存在预留代表名额的做法,即在人大的选举中,没有把全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或选举单位,而是保留了一部分名额。
将保留的名额不是根据人口数而是根据候选人的情况下派,使特定地区或特定单位的候选人当选。
3.选民登记制度存在重大漏洞,农民工的选举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的登记以户籍地为依据。
(长江师范学院,重庆408003)摘要:我国目前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选举制度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在选举机构的产生,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和介绍,选举的竞争性,选举监督等方面都应该进行制度上的改进。
对此我们可以做如下设想:扩大直接选举的层面;成立常设的中央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按地域划分选区;取消城乡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不平等规定;完善候选人提名和介绍制度;建立竞选机制;强化选举监督和罢免机制;减少代表名额;代表专职化。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直接选举;竞选;监督〔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547(2009)02-0087-03【争鸣与探讨】087由于社会的变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已经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据有关部门统计,约有1.4亿人,现行的户籍制度将他们排斥在当地的正式组织之外,其正当利益得不到维护,合法权利得不到尊重。
特别是我国现行选举制度在农村完全是按照居住地划分选区,以户籍登记选民,这样农民工就面临着两难的境地:在户籍所在地,他们拥有选举权,但他们却对当地的选举漠不关心,因为他们长期漂泊在外,与户籍地的经济联系日益疏远,利益关系日益淡化。
而在工作地,虽然他们与之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和切身的利益关系,他们也关心当地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但因他们在当地没有选举权而对本地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没有发言权。
在事实上,他们成为了被排斥在当地政治体系和政治过程之外的“政治边缘人”,其选举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在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中,如何应对我国社会转型的挑战,回应农民工这一新的群体的政治诉求,从实际出发切实保障宪法所赋予农民工作为国家公民的选举权,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及介绍候选人制度不够完善按选举法规定,选民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与政党、人民团体提名的候选人在选举的法律地位上应完全平等,可实际却并非如此。
近几年来,在一些地方,党组织往往以非组织活动为名,采取多种措施,减少或消除选民或代表的联合提名活动。
这些措施主要有动员劝说被联合提名的候选人放弃提名;动员或劝说参与提名的党员代表撤回提名,使之不符合法定人数而自然失效。
选举法第31条规定了确定候选人的办法,但该条规定仍然存在着问题:确定候选人的方法是反复酝酿、讨论、协商,但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酝酿、讨论、协商,也没有规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中政党、团体提名候选人的大致比例。
结果,酝酿协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变成了少数人的暗箱操作,大多数由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候选人一般都在这个环节被“协商”下去。
我国选举法中规定了候选人介绍程序。
候选人由选举小组负责进行介绍,介绍的内容一般主要围绕着对该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情况。
候选人在选举前也没有同选民见面接触的机会。
在这样的制度下,选民除了知道候选人的简单个人情况外,对其他一无所知。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选民对候选人的政治态度、价值取向、法律知识等缺乏了解渠道。
因此,除了比较候选人的官职大小、健康状况等个人条件以及与自己的相同性程度之外,选民其实无所事事。
这样选举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5.选举缺乏竞争机制我国目前的选举缺乏竞争机制,使得选民觉得选举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必然的联系,选谁都无所谓,所以很多人对是否参加选举抱着很冷漠的态度。
竞争机制缺失的另一个危害是,我们的人大代表很大部分是由组织推上代表席的,他们由于没有经过竞选机制的历练和考验,普遍缺乏代表意识和责任感,议政能力不强,降低了人大代表的作用。
因此,必须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建立和强化竞争机制。
6.直接选举的层面过于狭窄目前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层面还停留在较低层次,只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都是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的。
间接选举意味着作为国家权力所有者的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者所实施的控制是通过某种中间环节来进行的,间接选举的层面越多,代表身上来自于人民的压力就越遥远,与人民意志和利益的联系就越淡薄,人民对代表的监督制约也越加困难,选举实践充分说明,如果人民对自己选出的区县级或乡镇级代表都知之甚少,就更不用说对由代表选出的代表或代表的代表选出的代表(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及全国人大代表)有多少了解。
如果人民对自己直接选出的区县级或乡镇级代表监督和制约都十分困难,那他们对由代表选出的代表或代表的代表选出的代表进行监督和制约就难上加难了。
7.选举监督和罢免机制有待强化和完善选举监督是对整个选举过程中各个阶段进行监督,我国选举法第4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选民或原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但选举法只对监督权做了一个泛泛的规定,具体监督的内容和监督的方式等均未做规定,实际操作难度大。
我国选举法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对自己选出的代表有权罢免,并对罢免程序做了规定。
但既有的罢免程序规定并不详尽具体,这给罢免的实现造成了难题,而且现行选举法中所规定的对区、县、乡、镇代表实行罢免,需得经原选区的所有选民的过半数同意方可。
这样的规定在人口流动量极大的今天恐怕是太过严苛了。
8.代表名额过多,专职代表名额太少据统计,我国全国各级人大代表300多万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人,这一数字是世界各国议员数字的数倍以上。
代表过多给会议组织工作带来了难题。
最突出的是,由于代表多,用全体会议审议议案,代表根本不可能充分发表意见。
按现行的会期,大多数代表均没有发言机会,因此,只能采取代表团和小组会议的形式来审议议案。
这样虽然解决了发言时间问题,但不便代表广泛、直接地交流,只能按地区划分小组小范围内进行交流,这实质上就是未展开充分讨论,许多代表的意思也得不到充分表达。
目前除了部分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民代表是专职以外,所有的人民代表都是以兼职身份进入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
兼职人民代表不可能保证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来开展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很少有代表在平时注意搜集调查民意的,许多人民代表仅把人民代表看成是一种荣誉称号,有些人民代表甚至把开会当成了休息、会友的机会。
显然,对于兼职代表来讲,要求他们将全部精力投入人民代表工作,是不可能的。
二、我国人大代表选举改革的建议1.建立统一的常设的中央选举组织机构我国由人大常委会管理选举事物不符合国际政治惯例。
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再由人民代表自己负责办理人民【争鸣与探讨】0882009.2代表的选举事物,立法机关自己制定选举法律,再由自己去执行,这违背了法理的逻辑顺序。
从世界各国的经济来看,凡是认真实行选举的国家一般都要成立中央选举委员会。
从中国目前的选举改革的情况来看,有必要考虑在国务院下面成立一个中央选举委员会来负责主持选举工作,只有成立这样的统一的中央委员会,才能改变中国目前人大代表选举中各层级分割无序的混乱状况,并且能统一协调制定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有力地推动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
这个选举委员会应该是常设的,因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而繁杂的工作,一般情况下,每次换届选举都要用上三四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需要做大量相关工作。
2.取消城乡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不平等规定,按地域划分选区,按居住地登记选民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按照“一人一票”“同票等值”的民主选举的原则,应该取消我国现行选举法中关于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规定,给予农民平等的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