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钢结构焊接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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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括
1.1本技术措施适用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四厂三期扩建工程1×260t/h煤粉锅炉本体、辅属设备的安装中手工电弧焊普通低碳钢、普通低合金钢一般钢结构的配制、安装、检修工作。
1.2主要适用项目如下:
1.2.1锅炉冷风道、热风道、烟道、原煤(斗)管道、制粉管道及除灰管道。1.2.2设备的支撑、梯子、平台、走台、步道、栏杆。
1.2.3电缆支架及一般非承重支架;电气、热控专业盘、柜基础;各种仪表、取样管支架。
1.2.4炉墙(顶)不与承压管子连接的密封铁件。
1.3本工程中冷风道、热风道、烟道均为现场配制;原煤(斗)、制粉道、除灰管道、梯子、平台、步道等均为散件到货组装;材质均为Q235。密封件由锅炉厂提供。
1.4现场施工焊接时主要使用E4303焊条。
2.执行标准:
2.1《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2.2《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1996年版
2.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4《火力发电厂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8-2004
2.5东方锅炉集团提供的施工图纸
2.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2.7《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建(2002)49号
3.焊工要求:
3.1参加施焊的焊工必须是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679-1999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109号的规定,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对接板状试件相应材质、相应位置及相应焊接方法考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本措施中规定项目的焊接工作。
3.2参加施工的焊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模拟训练,且经技艺评定合格后方能上岗施焊。
4.焊接方法:手工电弧焊(D S)
5.设备材料:
5.1凡能满足手工电弧焊需求的焊接设备(如: BX1、ZX7型逆变电焊机),均适用于一般钢结构的焊接工作。
5.2焊接一般钢结构的焊工,应备有手锤、尖铲、钢丝刷和工具袋等常用工具。
5.3使用的电焊机等设备,测量用工、器具等必须是经过机械部门认证及计量部门检校合格的。
5.4焊接时选用与设备(材料)相匹配的焊条,或根据设计要求选用E4303或E5015焊条。使用的焊条应符合国家(国际)标准,并具有制造厂的质检合格证,若发现焊条有焊芯锈蚀及药皮脱落者不得使用。对于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条使用前应重新进行鉴定,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准使用。
5.5用于焊接一般钢结构的酸性焊条,焊前可不进行烘干。但如储存时间较长或焊条受潮时,应参照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烘干。碱性焊条使用前必须进行烘干。一般烘干温度为:酸性药皮焊条100~150℃,恒温1小时;碱性药皮焊条300~350℃,恒温2小时。为避免多次反复烘烤,焊条
应随用随烤;使用时用保温筒盛装。
6.焊前准备:
6.1各类部件连接处的接头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要求进行加工:
6.1.1对接接头:焊件厚度δ≤4mm可采取单面焊接,焊件厚度δ≤6mm时可采用双面焊,均可不开坡口。但组对时必须留有1~2mm间隙,焊件厚度δ〉6mm时必须开V形坡口;以保证焊接透度。
6.1.2搭接接头:搭接部分要求平整、接触良好;搭接长度应等于或不大于五倍板厚,且不小于25mm。
6.1.3角接接头(包括T型接头):其接头处要求接触严密,遇有间隙时采取措施予以修正。组对时边缘必须留有余量,其值C应不小于连接处薄板厚度。如下图所示:
6.1.4加强筋板:加强筋板应与焊件主体壁接触严密,其接头部位应按图纸要求进行连接。
6.2各类割口处表面的氧化熔渣、毛刺等消除干净,并将割口处凹凸不平处修理平整。
6.3焊件组对前,坡口及其边缘的油、漆、垢、锈等污物应清除干净。6.4焊缝布置要合理。焊件组对时,相邻的纵向焊缝应相互错开,错开值不小于100mm。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