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合作开发银行卡收单商户,提升银行卡消费市场份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拓展使用各种POS机具(包括手机POS)终端设备进行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为适应银行卡业务的发展,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为扩大以甲方为收单银行的收单市场,为持卡人提供高效、全面的优质服务。乙方通过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获取相应的报酬。合作双方在创造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经济效益,使合作双方实现双赢。

第二条相关定义

一、特约商户:指国内各银行卡发卡机构发行的银联卡的收单特约商户。

二、跨行交易:指持卡人使用非甲方发行的借记卡、贷记卡、准贷记卡等银联卡在特约商户进行的一般刷卡消费。

三、一般消费:指持卡人使用甲方发行的银联卡在特约商户进行的一般消费。

四、收单回佣:指发生各种POS交易时由收单银行按人行规定,从每笔交易手续费中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的佣金。

五、乙方开发的商户维护费:乙方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对商家的操作规范培训、耗材

供应等服务,甲方从每笔交易的收入中分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刃给乙方。具体如下:乙方维护费=(商户交易手续费包括跨行交易和本行卡甲乙-银联、发卡行固定收益)X100%,甲方给乙方每笔 %。

六、新增有效商户服务费:乙方为甲方每开发一个特约商户(包括各种POS收款机具

中的任一种)。甲方给予乙方每台POS开发服务费用支持人民币大写元。

七、甲方自有商户维护费:非乙方开发的甲方的特约POS收单商户。若甲方委托乙方替甲方的POS商户进行后续维护服务,甲方给予乙方的维护费为:

1.每台POS维护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每月);

2.乙方维护费=(商户交易手续费包括跨行交易和本行卡甲乙-银联、发卡行固定收益)X100%,甲方给乙方每笔 %。

八、业务区域:甲方授权乙方服务的区域为:

1.中国;

2.山东;

3.烟台;

4.不限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以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司与各成员银行共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和办法与甲方进行合作。

3.2乙方有权自行采购各种符合国家规定的POS机具。乙方有义务受理银行卡POS

交易,并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3.3乙方有权就POS机具的使用、业务受理、风险防范等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

3.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各会员单位的资料信息保密,甲方不得将信息披露给第三

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会员单位明细资料,以便于乙方与各会员单位联系并安装各

种收单POS机具。

4.2甲方依据与乙方签订的协议指导并知会各会员单位,在各会员单位自愿的基础上办理协议范围内业务。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POS机具进行维护服务。

4.4甲方保证除非经过乙方书面允许,否则甲方不会将同类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4.5甲方负责收单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处理、调扣等工作。

4.6甲方有义务按月给乙方提供双方客户交易总笔数及金额,同时应按月结算并支付给乙方维护费及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于每月15日前,甲方将上月应付乙方的维护费及服务费等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

4.7甲方有权利也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意见、建议、信息、资料、报表、培训、办公场地、设备、物资等。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积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因甲方或乙方违反协议条款导致对方受损,受损方有权向违反方追索已垫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发生的费用以及原交易损失,均由违反方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有效期

6.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6.3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如甲乙双方对继续合作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延续次数不限。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 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以下方式解决:

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8.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8.2.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

8.2.2甲方提前30日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说明,乙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解除。

第九条附则

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制约。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9.3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