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2016
138749_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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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随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完善和工程应用的不断普及而得到改进,与此同时人们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应用又在提出新的要求,不断推进着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技术应用的发展,本文主要是针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工作特点和不同应用场所具体设置要求进行了介绍,希望通过交流,共同增进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的重视,更加合理的应用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
关键词:电气火灾报警系统;一般场所的应用;特殊场所的应用;改造工程的应用
前言
自“高规”发布实施以来,设计、施工、消防、业主等单位,对“高规”新增条文都有不同的理解,但存在着对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方式有着很大差异,势必给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正常运行存在着隐患,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使很多设计、成套、业主等单位存在着对《高规》、《建规》“宜”字的不同理解,规范条文用词为“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表明应该是一个联网的整体装置,是一个完整系统,而不是以往分散设置的单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或传统漏电开关可以胜任的。《高规》条文说明中,也特别强调“这些设备要采用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以确保质量安全”,可见并非是使用普通漏电开关就可以的,许多电气设计人员往往有此错误倾向。
关于“宜”字的把握,规范用词说明指出: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
做。可见,“宜”原则上是首先要考虑设置的,没有特殊情况,没有经消防主管部门同意,是不能随便选择取消设置的。
最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与维护。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95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运行
GB 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
3.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网络组成,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
3.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能够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3.4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包括剩余电流式探测器、测温式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
山东省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4287(所有部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传感器(包括漏电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电流传 感器)及系统总线组成的实时报警系统。 3.2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接收和监控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报警信号的装置。 3.3 电气火灾监控器 接收电气火灾传感器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 3.4 漏电传感器 采集监测回路的漏电信号(或漏电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装置。 3.5 测温式传感器 采集监测回路线缆温度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6 电流传感器 采集监测回路各线缆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7 系统总线(以下简称总线) 监控系统与各监控器之间的物理传输介质。 3.8
III
DB37/T 2122—20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系统调试、 系统验收、系统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工业建筑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DB
2010-XX-XX 发布 2010-XX-XX 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奕之、王丹晖、傅玉祥、杨焕龙、洪声隆
本标准2010-XX-XX 首次发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1.1 为了保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并明确验收要求和方法,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古建筑及家庭住宅等场所。
1.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3.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3.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Alarm and control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2122—2012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设计 (2)
5 施工安装 (3)
6 系统调试 (4)
7 系统验收 (4)
8 系统维护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装有传感器的配电箱一次回路接法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祥、王忠、黄凤梅、李智勇、陈建国、唐绍峰、孙厚杰、韩晓杰、王然、王琳。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施工及验收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工业建筑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287(所有部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传感器(包括漏电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电流传感器)及系统总线组成的实时报警系统。
3.2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范文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与维护。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95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运行
GB 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
3.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网络组成,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
3.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能够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3.4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测温式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规范
一、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具体设计安装位置
由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建筑设计规范,而不是电气火灾报警系统产品检验标准,更不是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因此,条文要求比较粗,造成目前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没有明确标明,势必影响到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工程的顺利施工和运行,影响其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
1.1根据国标《电气火灾监控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中,关于分级保护的规定,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火灾监控装置时,应对建筑物内防火区域作出合理的分布设计,确定适当的保护范围、预定的电气火灾监控动作值和动作时间,并应满足分级保护的动作特性要求,缩小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因此,设计时首先应对控制配电系统的相关参数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研究有关控制配电线路的相关图纸,并将建筑电气的分布情况进行调查,确定配电设备(配电箱、盘、柜)的位置,把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分配到相应的配电设备上,根据实际情况、如:整定电流、正常泄露电流的估算、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数量配置。为避免重复设置,分配原则如下:根据建筑用电负荷和线路具体情况,确定采用两级或三级保护模式;一般所有的两级开关处都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三级处开关是否安装应根据负荷实际情况和建筑用途、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确定。在确定了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安装位置后,应以总线方式设计、布线,总线制为四芯线,应形成独立的系统总线,四芯总线经总线制传送仪数据转换成RS232串口,与终端控制台(漏电报警系统主机)构成的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总线制传送仪和终端控制台(漏电报警系统主机)应安装在消防中心或值班室。
DB 37 T 2863-20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5.2.1 探测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探测器应有安全接地。 5.2.2 禁止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探测器。 5.2.3 探测器的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 1.0mm²的双绞铜芯导线。 5.2.4 探测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 5.2.5 配电回路的相线和中性线应按同一正方向均匀穿过剩余电流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分别直接固 定在线缆、铜排或重点发热部件上,并确保接触良好。 5.2.6 对于适用剩余电流探测的系统(见附录 B),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负载侧的 N 线(即穿过探测器 的工作零线)只能作为该路供电的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 ;必须严格区分 N 线和 PE 线, PE 线 不能穿入探测器。 5.2.7 配电箱中装有剩余电流探测器时,其一次线路应按附录 C 所示要求连接。 5.2.8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测量其监控线路的固有泄漏电流。且配电系 统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应以实测值为准,设计时可参考附录 C。
3.13 剩余电流传感器 测量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传感器,一般为剩余电流互感器。
3.14 测温传感器 测量被保护线路中的温度参数变化的传感器,一般由热敏电阻或红外测温元件等组成。
3.15 多传感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能够同时监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变化的探测器。
[整理]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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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 ,installation & acceptance of
the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2010-XX-XX发布2010-XX-XX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目录
前言 (3)
1、总则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 (4)
4、系统设计 (5)
5、系统安装施工 (11)
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规范 (13)
7、系统的验收 (13)
8、系统的维护管理 (1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15)
附录B 电气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建议性) (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19)
前言
本标准的第1章、第4章、第7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电气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标准化协会消防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福瑞特国际电气(中山)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奕之、王丹晖、傅玉祥、杨焕龙、洪声隆
本标准2010-XX-XX首次发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1.1 为了保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并明确验收要求和方法,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古建筑及家庭住宅等场所。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2014
ICS13.320
C 81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 XXXX—20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发布2012-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适用范围 (3)
5 系统设计 (3)
5.1 一般规定 (3)
5.2 监控设备的配置 (3)
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3)
5.4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4)
5.5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4)
5.6 系统配置 (4)
5.7 参数配置 (5)
5.8 在不同接地保护方式中的应用 (5)
6 安装调试 (5)
6.1 安装前的准备 (5)
6.2 现场器件的安装 (5)
6.3 监控设备的安装 (6)
6.4 监控系统接地设置 (6)
6.5 布线要求 (6)
6.6 产品调试 (6)
6.7 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调试 (6)
6.8 建筑内系统的调试 (6)
7 验收 (7)
8 维护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 (8)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T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T
1. 引言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用于实时监控电气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预警火灾隐患的重要设施。本规范旨在指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与施工,以及系统的验收工作。
3. 设计规范
3.1 设计原则
安全性:确保系统设计满足电气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可靠性: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保证长期稳定运行。
实用性:系统设计应考虑实际应用需求,便于操作和维护。
3.2 设计内容
系统总体方案设计。
监控点位布置。
系统设备选型。
电源及接地设计。
通信网络设计。
3.3 设计要求
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
4. 施工规范
4.1 施工准备
施工前应详细审查设计文件。
施工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施工规范。
4.2 施工流程
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日志,详细记录施工过程。
4.3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
施工材料和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5. 验收规范
5.1 验收条件
施工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毕。
施工记录和相关文档齐全。
5.2 验收内容
系统功能测试。
系统性能测试。
施工质量检查。
5.3 验收标准
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系统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
施工质量应达到规范要求。
6. 维护与保养
6.1 维护要求
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维护工作应有记录。
6.2 保养内容
清洁系统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态。
DB 37 T 2863-20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863—201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6-10-28 发布
2016-12-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2863-2016
目 次
前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系统设计……………………………………………………………………………………………………2 5 施工安装……………………………………………………………………………………………………4 6 系统调试……………………………………………………………………………………………………5 7 系统验收……………………………………………………………………………………………………6 8 系统维护……………………………………………………………………………………………………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正常泄露电流估算值……………………………………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电气火灾探测器配电柜(箱)一次回路接法……………………………………1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