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环保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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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港口环保制度范本

危化品港口环保制度范本

危化品港口环保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化品港口环保管理,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环保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区的环境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港口经营人应当设立环保管理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环保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熟悉环保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完善的环保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有适量的环保设备和应急物资;(四)有健全的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六条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应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扩散和污染土壤、地下水。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应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废气、废水、废渣处理设施,确保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得到有效处理。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对作业区的环境质量进行定期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应制定环保培训计划,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应制定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第十二条发生环保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港口经营人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环保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区的环保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為。

码头环保长效管理制度范文

码头环保长效管理制度范文

码头环保长效管理制度范文码头环保长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码头环境的保护,促进码头可持续发展,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码头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码头环保长效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减少码头环境污染,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促进码头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码头环境管理第四条码头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码头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六条码头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确保及时、科学、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七条码头应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确保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三章码头节能减排第八条码头企事业单位应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优化能源结构,推广先进节能技术。

第九条码头应建立能耗监测系统,定期对能耗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码头应加大能源管理力度,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码头噪声控制第十一条码头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噪声控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第十二条码头应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隔音处理或改造,减少噪声辐射。

第十三条码头应采取限制工作时间、降低工作强度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第五章码头污水处理第十四条码头应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对排放的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码头企事业单位应制定污水处理管理规程,监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码头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员工环保培训,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七条码头应定期组织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周边居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十八条码头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对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九条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码头环保工作的监督,发现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以及从事港口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港口环保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港口环保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协调、解决港口环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港口经营人应当设立环保部门,负责港口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

环保部门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港口环保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港口环保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本汇编;(二)组织制定港口环保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港口环保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四)组织制定港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五)负责港口污染源监测、防治和废弃物处理;(六)负责港口环境监测和评估,定期发布港口环境状况信息;(七)组织开展港口环保培训和宣传教育;(八)其他港口环保相关工作。

第三章环保设施与工艺第七条港口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当采用先进、环保、高效的工艺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第八条港口运营过程中,应当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九条港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条港口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监测体系,对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监管第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港口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港口环境治理方案范文(4篇)

港口环境治理方案范文(4篇)

港口环境治理方案范文根据市区教育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切实搞好我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证整治成效,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创建文明卫生校园为目标,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环境保护治理意识,使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成为我校教师学生的持之以恒的自觉的个人行为。

围绕“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的主题,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___和____为指导,深入学习____,加强____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治理与管理相结合,找准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打造学校品牌,创建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发挥学校引领作用,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维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优雅、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广泛宣传,师生参与;层层负责,分步实施。

三、总体目标1、全方位做好宣传、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搞好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紧紧抓住师生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严禁工作出现马虎了事,推诿扯皮的现象,切实维护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洁与稳定。

2、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狠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抓校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乱写乱贴的整治,为学校提供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

3、建立健全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形成校园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有序、师生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为广大师生营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整治重点以治安隐患、消防隐患、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校园和周边环境“乱、脏、差”等问题为重点整治内容。

五、具体工作内容1、发放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宣传资料;2、出一期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宣传板报;3、以“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4、____一次“师生齐动手,干干净净迎新年”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扫除活动。

港口环保制度范文

港口环保制度范文

港口环保制度范文一、前言港口是国家对外交流的重要枢纽,其环保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港口环保工作,规范港口运营行为,建立完善的港口环保制度十分必要。

二、港口环境保护制度1.港口环境保护目标(1)保护港口周边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港口水资源的清洁;(2)减少港口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3)促进港口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提升。

2.港口环保组织机构(1)设立港口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港口管理机构、环保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专家组成,负责港口环保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督导;(2)设立港口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港口环保政策和制度,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环保工作;(3)设立港口环保督察部门,负责对港口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环保规定的单位予以处罚。

3.港口环保制度(1)港口污染物排放限值:制定港口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港口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监测,严禁超标排放;(2)港口废水处理:对港口内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和排放,严禁直接排放到港口周边水域;(3)港口固体废物处理:设立统一的港口固体废物收集站,对港口内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4)港口空气质量控制:对所有在港口内运作的船舶和港口机械进行技术改造,减少尾气排放;(5)港口噪声控制:设立噪声监测点,并要求港口内的船舶和机械进行噪声控制,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4.港口环保宣传教育(1)定期组织港口环保知识培训,提高港口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2)开展港口环保宣传活动,提高港口周边居民对环保问题的认知;(3)建立港口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向公众发布港口环保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

三、港口环保监督与处罚制度1.监督机构和职责(1)港口环保部门负责对港口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环保违法行为;(2)港口环保督察部门根据情况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违反环保规定的单位予以处罚。

2.处罚制度(1)对超标排放的单位,根据排放量大小进行罚款,严重者暂停或吊销生产许可证;(2)对港口废水直接排放到港口周边水域的单位,立即停产并予以罚款,直至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3)对未经分类处理的港口固体废物进行排放的单位,进行罚款并要求进行整改;(4)对违反空气质量和噪声控制要求的单位,根据情况进行罚款和整改。

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

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

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码头环境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码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码头范围内所有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装卸、船舶靠泊、堆场管理等。

第三条码头管理机构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环境保护原则第四条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坚持科学发展,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第六条坚持公众参与,鼓励员工、客户及社会公众参与码头环保工作,共同维护环境质量。

第三章污染控制第七条码头应建立污染源档案,对所有可能产生污染的作业活动进行登记和监控。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九条对码头区域内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处置。

第十条定期对码头设施进行环保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环境监测第十一条码头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等环境要素进行定期监测。

第十二条监测数据应真实、准确,并按照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对监测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环境风险管理第十四条码头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环境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环境风险因素。

第十六条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章环境教育培训第十七条码头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加强对新员工的环保入职教育,确保新员工熟悉环保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鼓励员工参与环保活动,对环保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环境信息公开第二十条码头应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码头的环保工作情况。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模板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模板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环境保护,提高港口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港口环保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行绿色港口建设,实现港口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港口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港口环保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港口环保责任第五条港口企业是港口环保工作的主体,应当对本企业的环保工作负责。

第六条港口管理机构、港口企业应当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环保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第七条港口管理机构、港口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港口管理机构、港口企业应当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第三章港口环保措施第九条港口建设、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十条港口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先进环保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设施,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当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港口企业应当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和处置工作,防止船舶污染。

第十四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港口环境监测体系,对港口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

第十五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四章港口环保监管第十六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港口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七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开港口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对港口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由港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相关许可证。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港口环保专责制度范本

港口环保专责制度范本

港口环保专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港口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港口环保专责制度是指港口企业、港口管理部门和其他港口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对港口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第三条港口环保专责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区域,包括港口水域、陆域及其周边地区。

第四条港口环保专责制度的原则是:谁污染,谁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共同治理。

二、港口企业环保职责第五条港口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和规范,确保港口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六条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明确环保责任人,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港口企业应当制定环保计划,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行防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港口企业应当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培养环保习惯。

第九条港口企业应当及时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港口管理部门环保职责第十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港口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港口环保规划,合理布局港口设施,确保港口发展与环境容量相适应。

第十二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企业环保设施的审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十三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企业环保行为的监管,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港口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四、其他港口相关单位环保职责第十五条其他港口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环保职责,共同维护港口环境。

第十六条其他港口相关单位应当配合港口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开展环保工作,共同解决环保问题。

第十七条其他港口相关单位应当积极参与港口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码头环保管理制度范本文件

码头环保管理制度范本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码头环保管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码头所有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装卸、停泊、维修、加油、物料供应等。

第三条码头环保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负责;(二)科学管理、技术进步,提高环保水平;(三)全员参与、责任明确,强化环保意识。

第二章环保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四条码头应配备完善的环保设施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一)船舶垃圾接收设施;(二)船舶废水接收设施;(三)船舶油污水接收设施;(四)船舶废弃物处理设施;(五)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设施。

第五条码头环保设施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六条码头环保设施与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环保作业管理第七条船舶在码头作业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路线进行船舶装卸、停泊、维修等作业;(二)船舶排放的废水、油污水等污染物,应通过码头环保设施与设备进行处理;(三)船舶垃圾应收集至指定垃圾接收设施;(四)船舶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码头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环保责任,确保环保作业规范、有序。

第九条码头作业单位应加强对船舶作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船舶作业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环保监测与考核第十条码头应建立健全环保监测制度,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第十一条码头应建立健全环保考核制度,对码头作业单位、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二条码头应制定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和责任。

第十三条码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港口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港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港口生产安全、环保、有序,提高港口整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港口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港口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进入港口的所有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港口主要负责人对本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4.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四、环保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责任制(1)港口主要负责人对本港口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职责。

2. 环境监测与治理(1)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对港口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2)对港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3. 环保宣传教育(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开展环保活动,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港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港口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码头环保自律公约制度范本

码头环保自律公约制度范本

码头环保自律公约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码头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码头环保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公约制度。

码头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公约制度,共同维护码头环境。

第二条环保责任1. 单位应承担码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职责,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 个人应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遵守环保操作规程,积极参与码头环保工作。

第三条环保设施管理1. 单位应定期检查、维护环保设施,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2. 单位应按期开展环保设施的维修、更换,确保设施满足生产需要和环保要求。

3. 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监测数据档案,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四条污染物排放控制1. 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排放污染物符合规定。

2. 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单位应定期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应急处理1. 单位应制定环保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和措施。

2. 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3.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条环保培训与宣传1. 单位应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2. 单位应定期举办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

3. 单位应在码头内设置环保宣传栏、警示标志,宣传环保知识和要求。

第七条监督检查1. 单位应主动接受上级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 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环保检查制度,定期对环保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3. 个人应积极配合环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八条奖惩机制1. 单位应设立环保奖励基金,对在环保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范本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范本

港口环保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港口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及其附属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港口环保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环保优先、绿色发展。

第四条港口企业应当承担环保责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章环保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港口企业应当设立环保机构,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港口企业应当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环保目标和任务,确保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包括污染物排放监测、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环保培训和宣传教育等。

第八条港口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环保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第九条港口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进行有效治理,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当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当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提高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治理效果。

第四章环保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港口企业应当制定环保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港口企业发生环保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港口企业应当对环保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环保培训与宣传教育第十六条港口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港口企业应当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促进绿色发展。

港口环保制度范文

港口环保制度范文

港口环保制度范文港口环保制度是指针对港口运营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港口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节点和物流枢纽,不仅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也对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港口环保制度,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

首先,港口环保制度需要规定和约束港口运营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港口运营涉及到大量的船舶进出港以及货物的装卸过程,这可能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

为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港口环保制度应规定船舶使用低硫燃料或采用净化设备,以减少硫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排放。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要求和标准,包括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推广再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技术。

其次,港口环保制度应加强对港口周边环境的监测和评估。

定期对港口周边的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同时,还应建立港口环境风险评估制度,针对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进行评估,提前采取防控措施,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另外,港口环保制度还需要加强对港口企业和船舶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港口企业建立环境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保护投入,推广绿色技术和绿色产品。

同时,加强对港口船舶的排放监管,通过建立排放标准和监测系统,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进行处罚和限制。

此外,港口环保制度还应加强与周边社区和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合作。

港口作为一个重要的城市节点,必须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制定港口环保制度时,应邀请社区代表和环保组织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他们公开港口运营和环保情况。

最后,港口环保制度还应设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对于履行环保义务、超额完成环保目标的港口企业和船舶,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环保规定、污染环境的港口企业和船舶,应予以严厉处罚和限制,甚至撤销其经营许可证等。

综上所述,港口环保制度是保护港口周边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2024版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2024版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2024版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最新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码头环保规章制度的管理方,乙方作为码头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方,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遵守甲方环保规章制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环保规章制度1.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环保规章制度。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码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1.3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对码头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确保废弃物得到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理。

1.4 乙方应加强码头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码头区域清洁,防止环境污染。

1.5 乙方应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1.6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环保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二、违约责任2.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环保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2.2 如乙方逾期不改正,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2.3 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3.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2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3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一、附件列表:1. 甲方环保规章制度2. 乙方环保工作计划3. 环保设施检查、维护和更新记录4. 环保工作进展报告5. 环保法律法规汇编6.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沟通记录二、违约行为及认定:1. 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未执行甲方制定的环保规章制度。

港口环保制度「范本」

港口环保制度「范本」

港口环保制度「范本」篇一:码头环保工作考核制度.doc勒沟作业区环保工作考核制度为更好全面贯彻落实好勒沟作业区环保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港容港貌,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从源头控制污染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到位、管理到位、考核制度完善,努力营造港口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环保安全的作业环境。

结合各部门责任区域及作业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作业区下属各部门负责人,各环保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与维护保养人员、现场管理使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奖罚管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直接责任人10分或处罚责任人30-50元;1、木薯干、玉米、煤等散装货物的船舶装卸作业及车辆运输作业,扬尘较大,未落实好抑尘除尘措施,未使用喷雾降尘车降尘,未依据风向及时调整喷雾设备的作业方向;2、出库作业,装好货物后未苫盖好篷布行驶离开堆场,造成洒漏;3、转堆装车偏载、造成洒漏,道路的未循环清扫、洒水的力度不够,加大扬尘、粉尘污染的;-1-4、货物堆头形状不规则、堆头牌摆放不标准、堆场挡板零乱、堆场通道不规范;5、未最大限度利用好作业区内环保机械,设备完好率不足80%;6、堆场及道路、花带的垃圾、淤泥、粉尘的清理未安排人员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到位;7、提货车辆未过环保洗车池,没有及时处理;8、对堆场喷淋系统设施、抑风挡尘墙、防尘板、水雾抑尘装置等环保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不到位;9、作业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扔、杂物乱放等影响港容港貌的;10、场地清理、地脚货回收、平台卫生不及时,留死角的;11、未落实《钦州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与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不充分利用船方环保设备与设施的;12、粉矿、煤炭、石油焦等粉尘较大的货物存放时未苫盖防风网或篷布,未用堆场扬尘喷淋系统,定时开水喷淋降尘,降低堆场扬尘的;13、火车专线作业变化,是否动态的洒水抑制扬尘;(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1、环保设施、车辆的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造成环保设备、车辆故障;-2-2、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雨污沉淀池(801堆场处)、污水处理站(机械楼旁)、及环保洗车池(大门口处)等设备的运行维护缺失,不能正常处理堆场污水、排解污染物;3、生产过程与环保工作严重脱节,现场环保设施管理混乱的;4、环保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作业区环保员的;5、环保设施、车辆调度、使用不合理,未能及时有效安排清理场地、道路、平台、堆场被投诉的管理人员;6、在装卸船过程的除尘除臭等环保设备的安装、维护与回收管理不到位;7、现场作业车辆(含外协公司)车容车貌较差,积尘较多、保养油污未清理的;8、舱内与前沿作业,进出舱机械未清理,影响货物质量或现场环境卫生的;9、作业属地范围内外来机械、车辆、人员影响环境卫生,未及时发现教育或处罚的现场管理人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50-100元:1、设施运行管理良好,环保车辆当月无故障发生;2、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3-(四)、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依据本制度进行日常环保考核。

2024年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文一、码头装卸危险货物时应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

二、杜绝跑冒。

使用合格的金属软管接卸(经过试压达到规定要求),垫片要耐腐蚀;螺丝松紧均匀;阀门经常注意保养;一旦发生垫片冲破、皮龙爆裂,必须立即通知船上停泵、关阀,用吸油毡吸取货物,用接油盘收集溢出货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扩大。

如果污染事故严重,应立即打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港口管理局、海事局等有关上级部门报告,以消除危害。

三、在收发货物过程中,发现有滴漏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

首先是停止作业,用接油盘,盛接泄漏物,防止流入江中,污染水源,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待设备维修以达到完好程度后再进行作业。

四、码头在接卸过程中,发现船员将危险的污染物随意排放应立即制止,尽可能利用码头盛放污油的设备进行处理,洗舱水、污水应流入污油池。

对船上污染物随意排放性质严重的要立即汇报港口管理局、海事局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码头不在收发作业时、应对管线、阀门经常进行检查,记录完好程度。

软管口应用盲板封口,防止泄漏。

六、码头应始终保持一定数量的空油桶、积油桶、吸油毡、清污设备设施。

每次收发作业下来的污染物、污液等要尽快处理完,以保障码头随时随地有处理泄漏的充分条件。

2024年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文(二)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海洋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推动绿色经济。

该制度将确保码头运营过程中的污染最小化,并制定一系列措施和规范,以减少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

首先,码头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码头的环境保护工作。

这个部门将负责检查所有码头设施和设备的环保状况,确保其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其次,码头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一方面,通过采用现代化的设备和技术,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

例如,使用高效的废气处理设备和零排放技术,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另一方面,通过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等措施,减少和处理码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污水等污染物。

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码头环保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码头环境保护的管理,维护码头区域的生态环境,促进码头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码头管理单位及码头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港口企业、码头经营者、码头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码头环保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环境友好型发展理念。

第四条码头环保工作应当依法、科学、规范地进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第二章码头环保责任第五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成立环保管理部门或设立环保管理岗位,负责监督和指导码头环保工作。

第六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环保培训,提高码头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分工及监督检查机制。

第八条码头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制度,加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章码头环保要求第九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环保方案,明确环保目标和措施,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污水、废气、垃圾等污染物的治理,提高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第十二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噪声、震动等环境影响的控制,保护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十三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环境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处置。

第十四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植被的保护,促进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章码头环保检查第十五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环保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码头管理单位应当接受有关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环保评估和审核。

第十七条码头管理单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或环保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报告有关部门,并按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码头环保奖惩第十八条码头环保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港区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港区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港区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港区环境卫生,维护港口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港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全面管理、分区负责、责任到人。

第四条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提高港区环境卫生质量。

第五条各级港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机构:1. 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港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事务,对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 港区环境卫生作业公司:负责港区环境卫生的具体作业任务,包括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

3. 港区企事业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配合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和作业公司共同做好港区环境卫生工作。

第七条港区环境卫生管理职责:1. 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局:(1)制定港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港区环境卫生作业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3)对港区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依法查处港区环境卫生违法行为。

2. 港区环境卫生作业公司:(1)按照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环境卫生作业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港区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3)对港区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3. 港区企事业单位:(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2)配合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和作业公司做好港区环境卫生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第八条港区环境卫生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 清扫保洁:实行定时、定人、定责的清扫保洁制度,确保港区道路、公共场所和卫生责任区干净整洁。

2. 垃圾收集与处理:按照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对港区垃圾进行收集和处理。

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码头运作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保护码头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码头进行操作的人员及设备,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可持续发展。

2. 法律法规依据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法律法规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 环境保护责任3.1 本码头设立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并负责环境污染预防、应急处置等工作。

3.2 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3.3 所有在码头工作的人员都有责任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

4. 污染防控措施4.1 严格管理危险废物的生成、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使用环境友好型燃料及设备,控制噪声和尾气排放。

4.3 严格控制排污口的使用,并定期进行污染源排查,确保无污染物外泄。

4.4 做好码头周边环境的清洁工作,及时清理、处理垃圾和污水。

5. 应急预案5.1 制定码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程序,确保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5.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3 配备应急处置设备和材料,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用性。

5.4 在突发事件抢险处置过程中,要注重减少二次污染的可能性,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 监督检查6.1 环保部门对码头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6.2 环保部门要指导码头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全面记录相关数据。

6.3 每年对码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做好改进工作。

7. 奖惩措施7.1 对于严重违反本码头防污染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记入个人员工档案。

港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港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港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港口污染,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港口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港口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预防为主、陆海统筹、港城协同、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港口污染防治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港口污染防治各环节的设施能力建设,统筹解决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港口建设污染防治第五条港口建设应当同步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优化污染治理模式,推进生产生活污水、雨污水净化处理。

第六条港口建设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排放,确保施工场地硬化、洒水降尘等环保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七条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应当包含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章港口运营污染防治第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加强港口运营过程中的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货物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污染排放。

第九条港口经营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对生产污水、生活污水、雨污水等进行收集、处理和排放。

第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第十一条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应当纳入港口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和排放的监管。

第十二条港口经营人应当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为船舶提供污染物上岸接收服务。

第十三条船舶在港口停留期间,应当遵守污染防治规定,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妥善收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岸处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生态环境、港口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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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环保制度范文勒沟作业区环保工作考核制度为更好全面贯彻落实好勒沟作业区环保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港容港貌,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从源头控制污染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到位、管理到位、考核制度完善,努力营造港口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环保安全的作业环境。

结合各部门责任区域及作业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作业区下属各部门负责人,各环保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与维护保养人员、现场管理使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奖罚管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直接责任人10分或处罚责任人30-50元;1、木薯干、玉米、煤等散装货物的船舶装卸作业及车辆运输作业,扬尘较大,未落实好抑尘除尘措施,未使用喷雾降尘车降尘,未依据风向及时调整喷雾设备的作业方向;2、出库作业,装好货物后未苫盖好篷布行驶离开堆场,造成洒漏;3、转堆装车偏载、造成洒漏,道路的未循环清扫、洒水的力度不够,加大扬尘、粉尘污染的; - 1 -4、货物堆头形状不规则、堆头牌摆放不标准、堆场挡板零乱、堆场通道不规范;5、未最大限度利用好作业区内环保机械,设备完好率不足80%;6、堆场及道路、花带的垃圾、淤泥、粉尘的清理未安排人员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到位;7、提货车辆未过环保洗车池,没有及时处理;8、对堆场喷淋系统设施、抑风挡尘墙、防尘板、水雾抑尘装置等环保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不到位;9、作业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扔、杂物乱放等影响港容港貌的;10、场地清理、地脚货回收、平台卫生不及时,留死角的;11、未落实《钦州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与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不充分利用船方环保设备与设施的;12、粉矿、煤炭、石油焦等粉尘较大的货物存放时未苫盖防风网或篷布,未用堆场扬尘喷淋系统,定时开水喷淋降尘,降低堆场扬尘的;13、火车专线作业变化,是否动态的洒水抑制扬尘;(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1、环保设施、车辆的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造成环保设备、车辆故障;- 2 -2、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雨污沉淀池(801堆场处)、污水处理站(机械楼旁)、及环保洗车池(大门口处)等设备的运行维护缺失,不能正常处理堆场污水、排解污染物;3、生产过程与环保工作严重脱节,现场环保设施管理混乱的;4、环保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作业区环保员的;5、环保设施、车辆调度、使用不合理,未能及时有效安排清理场地、道路、平台、堆场被投诉的管理人员;6、在装卸船过程的除尘除臭等环保设备的安装、维护与回收管理不到位;7、现场作业车辆(含外协公司)车容车貌较差,积尘较多、保养油污未清理的;8、舱内与前沿作业,进出舱机械未清理,影响货物质量或现场环境卫生的;9、作业属地范围内外来机械、车辆、人员影响环境卫生,未及时发现教育或处罚的现场管理人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50-100元:1、设施运行管理良好,环保车辆当月无故障发生;2、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3 -(四)、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依据本制度进行日常环保考核。

对执行不利的、环保工作开展不利,被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政府环保管理局警告或处罚的,对所属部门责任领导罚款300-500元。

勒沟作业区xx年11月21日 - 4 -浅析港口可持续发展环保管理模式【摘要】:港口可持续发展环保管理模式是当前港口必须研究的一个课题,本文在分析了当前港口管理中存在环境问题的基础上,对港口可持续发展环保管理模式进行了探析,希望能够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一些思路和意见。

【关键词】:港口可持续发展环保管理模式1、引言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发展策略,对于港口企业来说,这一策略同样是必须的。

受制于历史、政治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在当前港口发展管理模式尚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其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本文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及实践指导作用。

2、当前港口管理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分析2.1当前港口存在的环境问题在当前的港口建设及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管理工作缺乏环保意识,具体来看,对于大部分管理者来说,他们一般会对港口的经济效益比较看重,而环境破坏以及环境污染方面的认识却比较少,一个最为明显的表现就是经营者在评价港口的过程中往往以港口的年吞吐量以及利润等作为指标,而缺乏对于环境破坏方面的考量。

另外,在生产以及装卸的过程特别容易受到装卸设备以及运输流程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比较容易产生废水、废气、生产垃圾以及粉尘等污染,并导致生态的破坏,即便最近几年我国已经陆续出台了港口环境保护的措施08交运3班一港口工程环境保护从以下方面考虑选址、建设期环境能够保护、营运期保护。

二港口工程选址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或城市环境规划的要求。

A、港口工程选址考虑风向和水流对环境的影响.。

对大气环境污染较大的港区,宜布置在城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河港港区,布置在城市下游的河段。

B、港区总图布置时,装卸作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污染货种的泊位,布置在港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装卸作业对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货种的河港泊位,应布置在港区的下游岸线。

D、海港和大型河港工程配备接收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自航接收船或自航接收处理船。

中小型河港可配接收船舶舱底油污水的非自航接收处理船、小型自航垃圾接收船。

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岸上接收处理时,在码头前沿设置《国际海事组织73/78 防污公约》规定的标准排放接头。

石油、散装液体化学晶装船港,设置船舶压舱水、洗舱水的接收处理设施。

三建设期建设期污染防治⑴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可有用简易方法处理后排放;施工船舶有处理舱底油污水的设备。

开采土石方应控制生产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位于城市居民区附近的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振动与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要求,控制打桩作业噪声和振动的污染。

⑵疏浚工程港口疏浚作业的疏浚物用于吹填造地,当土质不作为吹填造地或用于造地有多余土方时,运至经批准的抛泥区倾倒。

在有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的水域疏浚作业,根据控泥船的性能、疏浚土质的理化性质、水文特征、疏浚区至保护目标的距离等因素,彩高速疏浚作业季节等防治疏浚悬浮泥沙扩散污染的措施。

进行疏浚作业选用的挖泥船,具备有防治疏浚污染的装置。

位于城市生活用水集中取水口上游的河港码头,进行疏浚作业时的排泥口设在取水口的下游;当确需设在取水口上游时,排泥产生的悬浮泥沙污染带不对取水口的水质造成污染。

在有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的水域用疏浚物吹填或填土造地。

吹填和填土作业应在围堰工程建成后进行。

围堰内侧设有防治悬浮泥沙外漏的措施。

吹填的泄水口设在远离排泥管口处,泄水口排放的悬浮泥沙浓度达到排放标准。

当采用平流沉定不能满足悬浮泥沙允许排放浓度时,在围堰内设整流防污措施。

施工结束前对港内的挖方区、港外的取土区进行植被恢复和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

施工期监测施工水域有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的工程,施工期的监测可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前进行养殖、自然生物的调查,并在施工前、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后进行水质和底质的监测。

四营运期保护1、液体废物A、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般新建工程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镇排水或直接排入水体。

污水处理的设备、管道根据气象、水质等条件采取防护措施。

污水管道布置充分利用地形,采用重力流。

当管道埋设深度较大时,设中间提升泵站。

含油污水港口船舶含油压舱水、洗舱油污水、舱底油污水、机修车间和流动机械冲洗的含油污水应根据水量水质选择处理方法。

压舱水处理采用以下工艺流程:洗舱水调节、隔油、沉淀、气浮、过滤吸附排放污泥处理并设污水计量及油份浓度控制装置。

经处理过的水回收利用。

B含煤污水煤码头堆场的迳流雨水,码头面带式输送机、廊道、转动站冲洗水,翻车机房地下室、坑道集水等含煤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

在水资源缺乏地区处理后的水应回收利用,并采用以下处理工艺:投加混凝剂含煤污水煤泥处理回收利用混凝沉淀 PH值调节沉淀污水处理后不回收利用时,可采用沉淀处理的方法。

污水处理站宜设液位测量、流量测量及集中控制等装置。

C含矿污水码头堆场的迳流雨水,码头面、带式输送机、廊道、转动站的冲洗水,坑道集水等含矿污水应进行收集和处理。

码头面、廊道、转运站等冲洗水在进入排水系统前,设初沉池;采用管道输送时,设管道清洗设施。

D 集装箱洗箱污水集装箱洗箱污水处理站的设置,根据所需冲洗的箱量、货种等因素确定。

⑴杂货、食品、冷藏集装箱的洗箱污水,采用以下处理工艺:投加混凝剂混凝、沉淀、气浮、过滤洗箱污水回用或排放。

⑵洗箱废水中含有动植物油类及其他油品时,采用以下处理工艺;投加混凝剂、气浮、过滤、洗箱污水、隔油、混凝沉淀、回用或排放。

⑶装载有毒物品的集装箱先清扫再洗箱。

洗箱废水采用活性碳吸附、加药反应、离子交换等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

采用过滤方法处理洗箱污水时,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作滤料。

E 生活污水港口生活污水的排放符合下列条件。

未经处理的港区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

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条件不具备时,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当生活污水量很小,污水排入水体的环境容量较大时,采用化粪池或沼气净化池处理,同时应考虑远期建立二级处理设施;当污水量较小,达到排放标准时,采用组合式污水处理设备。

当环境条件允许时,海港生活污水采用一级处理后深海排放。

生活污水处理符合下列规定。

生活污水处理站设于生活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靠近生活污水排出量大的区域;同主要生产、辅助生产、生活区之间应有卫生防护距离,并宜预留处理能力或发展场地。

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以下处理工艺:气浮预处理排放、排放生化处理、气浮过滤或吸附有毒液体废水、生活污水投加消毒剂。

生化处理设施采用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池及氧化沟等。

污泥处理应设污泥浓缩池或湿污泥池,并宜设污泥的消化、干化或脱水等设施。

生活污水处理站应设化验室、值班室、维修间、贮藏间并配计量、维修、水质监测等设备。

寒冷地区港口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食堂生活污水应经隔油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

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绿化和美化F其他废水散装化肥码头应收集码头面、堆场、装卸机械的冲洗水,并根据水质、水量确定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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