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安徽省销售电价表

合集下载

安徽省居民阶梯电价表及计算方法

安徽省居民阶梯电价表及计算方法
10 月份抄表后,年用电量超过 4200 度,为 4320 度,按第二档标准 590 度,本次应缴电费为: (280*0.5953+600*0.3153)+第二档电量 590 度*第二档加价 0.05=293.93 元 12 月 份 抄 表 后 , 年 用 电 量 未 超 过 4200 度 , 按 第 三 档 标 准 超 过 120 度 , 本 次 应 缴 电 费 为 : (360*0.5953+450*0.3153)+第二档电量 690 度(4200-3510)*0.05+第三档电量 120 度*第三档加价 0.3=426.69 元
3、上表所列价格,城市用户电价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1.5 分钱。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 区不得征收。
阶梯电费计算实例
以双月抄表,选择执行分时电价,年用电量 4320 度一户家庭为例,阶梯电费计算方法如下:
某用户年度用电情况
抄表月份 2 月份 4 月份 6 月份 8 月份 10 月份 12 月份
源自文库
平段用电量 380 180 220 420 280 360
谷段用电量 560 260 300 600 310 450
月合计用电量 940 440 520 1020 590 810
年度合计用电量 940 1380 1900 2920 3510 4320
电费合计 402.78 元 189.13 元 255.56 元 477.21 元 293.93 元 426.69 元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7]101号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7]101号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我省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含税,下同)。调价后,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为每千瓦时0.3844元。“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调价后,“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为每千瓦时0.3844元。我省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按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执行。

二、调整电网销售电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35分钱。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要按照规定,在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售电公司要及时向电力用户传导,不得截留。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

目录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

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

2.1新疆 ..............................................

2.2青海 ..............................................

2.3甘肃 ..............................................

2.4江苏 ..............................................

2.5内蒙 ..............................................

2.6安徽 ..............................................

2.7山东 ..............................................

2.8河南 ..............................................

2.9江西 ..............................................

2023电价调整通知汇编5篇

2023电价调整通知汇编5篇

2023电价调整通知汇编5篇

电价调整通知篇1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省(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东电监局,江苏、浙江、福建电监办,华东电网公司:

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有关省(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上海市2分钱、江苏省2.5分钱、浙江省2.5分钱、安徽省1.8分钱、福建省2.74分钱。上述省(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对电价水平偏低、经营困难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多调,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一。福建省经营困难的龙岩坑口、漳平、永安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1.5分钱。

(二)华东电网公司联络线口子统销电量基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862元。

(三)“皖电东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山西阳城电厂一、二期送江苏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阳城送江苏输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5分钱。

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

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江苏省、安徽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2分钱、1.8分钱。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一。

三、开展脱硝电价试点

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省(市)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

目录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

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

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

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

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

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

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中小化肥用电外,城市用户电价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一般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0.8分钱,大工业用电0.4分钱。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不得征收(不含居民生活用电)。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地方水

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5厘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

5、农业排灌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1 —

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2 —

—3 —

2018年各省市电网销售价

2018年各省市电网销售价

各省市电网销售电价表2018年最新

1

目录

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1)

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3)

天津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7)

河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9)

山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15)

内蒙古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19)

辽宁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5)

吉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6)

黑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9)

上海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3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35)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42)

福建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45)

江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48)

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53)

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57)

广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60)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68)

海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73)

2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75)

四川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80)

贵州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87)

云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91)

西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101)

陕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109)

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113)

青海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118)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122)

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125)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1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134)

3

1

2

3

4

5

6

7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39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其他用电1.9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地方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有关用电类别的回复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有关用电类别的回复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有关用电类别的回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5.07.15

•【字号】皖价商函〔2015〕100号

•【施行日期】2015.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有关用电类别的回复

皖价商函〔2015〕100号池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明确用电类别的请示》(池价商〔2015〕5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我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皖价商〔2014〕149号)第七条居民生活用电包括:城乡居民住宅用电、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

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你市安徽甜橙绿畅公共交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便民自行车营运站点用电,应按一般工商业和其他用电价格执行。

省物价局

2015年7月15日

安徽省居民阶梯电价说明手册

安徽省居民阶梯电价说明手册

安徽省居民阶梯电价说明手册

一、什么是居民阶梯电价

根据《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文),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一)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

《指导意见》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

直处于较低水平。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二)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原则

《指导意见》规定: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全省8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全省95%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将按覆盖全省95%-10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

二、分档电量和电价标准

根据《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2〕121号文),我省的分档电量和电价标准如下。

安徽 阶梯电价标准

安徽 阶梯电价标准

安徽阶梯电价标准

安徽省的阶梯电价标准如下:

居民用户每年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年2160度及以内,每度电价0.5653元;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年2161-4200度,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5分钱,每度为0.6153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年4200度以上部分,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每度为0.8653元。

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基本电价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 月)
28Leabharlann Baidu
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电度电价 1-10千伏 大工业用电 7.8.9月 高峰 其他月份 平段 低谷 0.9746 1.035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元/千瓦. 月)
38 0.6542 0.4064
注:高峰: 平段: 低谷:
9:00——12:00 8:00——9:00 23:00——8:00
17:00——22:00 12:00——17:00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3]138号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3]138号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

正文:

----------------------------------------------------------------------------------------------------------------------------------------------------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价商〔2013〕138号)

各市、县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2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上网电价

(一)我省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9分钱(含税,下同)。调价后,我省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211元。调整后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见附件。

(二)对脱硝达标、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与省级电网企业联网、具备在线监测功能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1分钱。

(三)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并经环保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四)“皖电东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9分钱。调价后,“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211元。

(五)为缓解我省非统调小水电企业经营困难,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2016-2018年安徽电网输配电价表

2016-2018年安徽电网输配电价表

附件:

2016-2018年安徽电网输配电价表

注:1.表中各电价含增值税、含交叉补贴,含线损。

2.上表所列价格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具体征收标准为: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292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83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8分,其中:大工业用电0.4分。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除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按规定标准征收外,其他用电不得征收。

3.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水平按附表标准执行,不含上缴中央财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其他用户继续执行现有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4.2016年-2018年安徽省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7.55%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或低于7.55%带来的风险或收益均由电网企业承担。项目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最大容量(元/千伏安·月)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39320.37820.3632二、大工业用电0.17840.16340.14840.13844030

2016年安徽省最新电网销售电价表

2016年安徽省最新电网销售电价表

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29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中小化肥用电外,城市用户电价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0.8分钱,大工业用电0.4分钱。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除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按规定标准征收外,其他用电均不得征收。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5.农业排灌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四续:

1、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

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0.5653 0.5503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8672 0.8522 0.8372

三、大工业用电 0.6542 0.6392 0.6242 0.6142 3828

其中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

炉黄磷等生产用电

0.6442 0.6292 0.6142 0.6042 3828离子膜法氯碱生产用电 0.6242 0.6092 0.5942 0.5842 3828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0.4297 0.4147 0.3997 2115

四、农业生产用电 0.5292 0.5142 0.4992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3250 0.3100 0.2950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29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中小化肥用电外,城市用户电价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8分钱,大工业用电0.4分钱;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除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按规定标准征收外,其他用电均不得征收。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

5、农业排灌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附件四续:

2、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

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平段0.5953低谷0.3153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高峰

7,8,9月 1.3797 1.3552 1.3308

其他月份 1.2983 1.2754 1.2524平段0.86720.85220.8372低谷0.53370.52480.5160

三、大工业用电高峰

7,8,9月 1.0350 1.01060.98610.9698

3828其他月份0.97460.95160.92870.9134

平段0.65420.63920.62420.6142

低谷0.40640.39750.38870.3828

其中电石、烧碱生产用电

高峰

7,8,9月 1.01870.99430.96980.9535

其他月份0.95930.93630.91340.8981平段0.64420.62920.61420.6042

低谷0.40050.39160.38280.3769

采用离子膜法的氯碱生产

用电

高峰

7,8,9月0.98610.96170.93720.9209

其他月份0.92870.90570.88280.8675平段0.62420.60920.59420.5842

低谷0.38870.37980.3710 0.3651

四、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用电高峰

7,8,9月0.88180.8574

其他月份0.83080.8078平段0.56020.5452低谷0.35090.342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