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A: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09-29

合集下载

平安银行小股东维权事件持续发酵

平安银行小股东维权事件持续发酵

平安银行小股东维权事件持续发酵
虽然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依然在推进之中,但平安银行股权定价
引发的小股东维权依然在持续发酵。

上周五,深圳市蓝盾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蓝盾)诉平安银行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案完成庭审,但本应昨日开庭的类似案
件则以原告撤诉告终。

对此,平安银行异议股东代理律师解释,撤诉主要考虑
到已经有类似的案件正在审理,另提诉讼完全没有必要。

小股东认定董事会延期无效
平安银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2011 年7 月30 日届满后,2011 年12 月,平安银行董事会召集股东召开2010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直接延长了现任董事会的任期,而未进行
改选。

今年2 月9 日,平安银行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高票审议通过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议案。

而根据方案,平安银行的
每股定价为3.37 元,深发展的股权价格确定为15.45 元/股,由此也引发了平安银行小股东的不满。

上周五,蓝盾以平安银行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第22 条、第46 条规定为由,请求依
法判令平安银行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并依法对该股东大会所作决议予以撤销。

在上周五的庭审中,平安银行拒绝了现场调解,而法官也并没有当庭宣判。

而根据此前披露的消息,另一平安小股东深圳市泛荣实业有限公司起诉平
安银行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的案件因该公司申请撤诉而自动中止,而上述两起
案件的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撤诉主要考虑到已经有类似的案件正在审理,另提。

深发展A: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0-10-28

深发展A: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0-10-28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0-05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第六届监事会于2010年10月26日下午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6楼2号会议厅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由邱伟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邱伟、管维立、肖耿、矫吉生、叶淑虹共5名,马黎民因公缺席,委托邱伟代为行使表决权,车国宝因事不能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2010年第5次)会议纪要。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关于本行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深圳发展银行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深天马A: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12-11

深天马A: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12-11

股票简称:深天马A 股票代码:000050 公告编号:2010-056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1.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东7层会议室(本公司会议室)3.会期:半天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6.出席对象:(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

(2)2010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1. 关于新增201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 关于改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三、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东7层),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 传真: (0755)—86225774 86225772。

四、其他事项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总机:(0755)—26094288直线:(0755)—862258868622576626094882联系人:刘长清、陈泽锋、蒋涛特此通知。

深圳机场: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14

深圳机场: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14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公告编号:2010-04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一)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二)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12日-2010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15:00至2010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六)主持人:汪洋董事长(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8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044,807,40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040,673,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133,6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1、选举汪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40,809,218股;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张功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40,738,816股;表决结果:通过。

深圳能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31

深圳能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31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GLG/SZ/A1381/FY/2010-023 号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敬前律师和吴爽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表决方式、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35 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长高自民先生主持会议。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并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与审批流程

并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与审批流程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与审批流程操作节点一:中国平安及控股子公司平安人寿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深发展的股份在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与《股份购买协议》之前,中国平安已持有深发展1,056,423 股股份,平安寿险已持有深发展144,271,825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平安和深发展合计持有145,328,248 股股份,占深发展目前总股本3,105,433,762 股的4.68%。

操作节点二:中国平安与新桥投资签订《股份购买协议》1、2009 年6 月12 日,中国平安召开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

2、2009 年6 月12 日,中国平安与NEWBRIDGE 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

根据该协议中国平安向NEWBRIDGE 购买其持有的520,414,439 股深发展股份,约占深发展目前总股本3,105,433,762 股的16.76%(“标的股份”)。

3、2010年1月26日,中国平安在受让NEWBRIDGE持有的深发展股份及平安寿险认购深发展定向增发的股份之交易(以下简称“前次交易”)过程中,已向商务部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商务部作出商反垄竞争函[2010]第11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认为该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从即日起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因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以及被投资方深发展均经营银行业务,尽管前次交易不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情形,但为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性,中国平安在前次交易过程中主动就经营者集中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该次申报对深发展与平安银行的基本情况、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集中涉及的行业、产品和地域、交易的目的、经济合理性及市场发展计划、深发展与平安银行集中对银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集中的效率及影响等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详细分析。

商务部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中国平安提交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2010年1月26日作出商反垄竞争函[2010]第11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认为该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从即日起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深发展A:2010年年度报告

深发展A:2010年年度报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 (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第三节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第五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6)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41)第七节公司治理结构 (55)第八节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59)第九节董事会报告 (60)第十节监事会报告 (68)第十一节重要事项 (71)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78)第十三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160)第十四节备查文件 (240)第一节重要提示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15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内和国际审计准则对本行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肖遂宁、行长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陈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权保证201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一)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下称“本行”)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二)法定代表人:肖遂宁(三)董事会秘书:徐进证券事务代表:吕旭光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755)82080387传真:(0755)82080386电子邮箱:dsh@(四)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邮政编码:518001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邮箱:dsh@(五)本行选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本行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秘书处(六)本行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深发展A股票代码:000001(七)本行其他有关资料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年12月22日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8月4日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098545税务登记号码:国税440300192185379;地税440300192185379本行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本行聘请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2期18楼(八)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浪潮信息: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XXXX-12-10

浪潮信息: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XXXX-12-10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0年12月9日中国济南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满足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打造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平台,本公司办公地址由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搬迁到位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雅路1036号的浪潮科技园,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将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4号邮政编码:250014”修改为:“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舜雅路1036号邮政编码:250101”。

以上章程修正案已在2010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公司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关联交易概述为满足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打造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平台,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或本公司)办公地址由济南市山大路224号搬迁到位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雅路1036号的浪潮科技园(经十路以北,草山岭村以西,省军区用地以东,马山坡、菠萝山以南的区域),搬迁以后本公司位于济南市山大路224号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本公司拟以43,588,433元的价格将位于济南市山大路224号的六处房产出售给山东浪潮数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数字媒体),出售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10)第0100号《资产评估报告》对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集团),浪潮集团持有本公司10,512.89万股,股权比例为48.90%。

浪潮数字媒体的实际控制人亦为浪潮集团,相关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此次向浪潮数字媒体出售房产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深发展A: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6-18

深发展A: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6-18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0-02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根据深交所有关异议函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未对《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审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一)召开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10:00(二)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三)召集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五)主持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先生;(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27人,代表公司股份823,371,918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3,105,433,762股的26.5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一)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9年度本行法定财务报告(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利润情况为:净利润为人民币5,030,729,12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982,921,713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根据2009年全年利润情况作如下分配:(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503,072,913元;(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092,979,241元。

第三讲-公司内部治理

第三讲-公司内部治理

第三讲公司内部治理提案权:根据《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提案权有关案例2011年3月22日,凯诺科技收到由股东代理人苏方远接受委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975。

4万股,占总股本的3。

06%)股东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的《关于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该提案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同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而实际情况是,凯诺科技2010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7.16亿元。

根据上述提议,以公司6466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派发利润将达到7。

11亿元,上市公司所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仅有数百万元。

劲嘉股份第二大股东太和实业也如法炮制。

太和实业抛出的“10转10派4"的临时提案如一记重磅,将公司股价打上涨停板.而实际情况却是,太和实业与大股东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此前两大股东也都不断地减持公司股票,套现离场。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的实例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

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

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案例分析-—只有董事长一人参加的股东会议2000年9月11日,“伊煤B"的上市公司举行股东会议,出席大会的仅有一人。

是国有股股东——伊煤集团——代表人现任董事长,持有上市公司54。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日期】2010.12.31【实施日期】2010.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各上市公司:为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0年度报告”或“年报”)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37号、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通知等规定,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2010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及本所关于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备忘录,编制并披露2010年度财务报告。

二、上市公司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披露2010年度报告,且披露时间不得晚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2011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经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于2011年4月30日前披露2010年度报告。

三、上市公司预计在2011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0年度报告的,应在2011年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并予以公告。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0年度报告的主板公司和中小企业板公司,本所自2011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0年度报告的创业板公司,本所于2011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一天予以警示后复牌。

深发展A: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11-08-04

深发展A: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11-08-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者“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发行人”或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贵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概况(一)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股东资格已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核准,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价格根据发行人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深发展在本次交易中向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交易的深发展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深发展向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深发展股票交易均价,即17.75元/股。

如深发展在成交日前进行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致使深发展股票需要进行除权、除息的情况,则上述发行价格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4.2条规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除权(息)参考价”作相应调整。

在此情形下,双方应于不晚于成交日前尽快签署一份《经修改的每股价格确认函》以确认上述经调整后的每股认购价格。

(三)发行数量根据认购对价资产及认购对价现金和深发展本次发行价格,本次深发展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638,336,654股,符合深发展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达到5,123,350,416股,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2,683,659,341股股份,占深发展总股本的52.38%。

(四)募集资金额中国平安向深发展支付的认购对价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1)认购对价资产,即中国平安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7,825,181,106股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90.75%);和(2)认购对价现金,即等额于认购对价减去认购对价资产价值之数值的人民币现金。

安凯客车: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0-12-07

安凯客车: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0-12-07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0]天律股字第104号致: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下称“天禾”)接受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朱金宏、李军律师(下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19日以公告方式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上述公告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进行了重复性披露。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0年12月6日下午2点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江安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12月5日15:00 至2010年12 月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海马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6-29

海马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6-29

股票简称:海马股份股票代码:000572编号:2010-25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示1、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11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8日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6月27日15:00~6月28日15: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景柱董事长6、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51人,代表股份583,454,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9%。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578,266,3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9人,代表股份股5,188,5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王圣哲律师、陆霍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其中,议案1和议案2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01、定价基准日同意票579,588,4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反对票3,823,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弃权票4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深发展A: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10-10-08

深发展A: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10-10-08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卞昊律师和张金恩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2010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网络投票结果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14日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遂宁先生主持。

深 鸿 基: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10-06-10

深 鸿 基: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10-06-10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深鸿基 公告编号:临2010-11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新增提案事项2010年6月2日,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0年6月18日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6月8日,公司董事局收到由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截止5月31日持股比例19.80%)提交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严肃处理巨额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事项的临时提案》,提请该项议案作为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变更事项因新增前述股东提案,公司原公告《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授权委托书》相关内容已作相应变更,变更后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三、其他事项除上述“一、股东大会新增提案事项”及“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变更事项”外,公司原公告《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原定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二○一○年六月十日附件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严肃处理巨额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事项的临时提案》附件二:变更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严肃处理巨额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事项的临时提案背景资料:2009年1月20日上午,鸿基集团公司原董事局主席、总裁邱瑞亨、副总裁颜金辉、副总裁高文清(现为总裁)、副总裁罗伟光、副总裁罗竣、原财务总监余毓凡(现为副总裁)等在鸿基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了总裁办公扩大会议,会议由原董事长邱瑞亨主持。

此次会议决议(见附件一:深鸿集总[2009]2-2号会议纪要)第一项通过了对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集团公司各企业职工,本企业工龄五年以上(含五年)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二倍支付补偿金;本企业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的三倍支付补偿金……”。

000001深发展A

000001深发展A

00001深发展A基本资料1.深发展A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简称。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在对深圳经济特区内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1987年5月10日以自由认购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年12月22日正式设立。

1991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01,法人代表法兰克·纽曼。

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总部设在深圳;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境内经营。

2.截至2007年6月30日,随着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珠海、佛山、海口、杭州、南京、宁波、温州、大连、济南、青岛、成都、昆明等经济中心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

今天的深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覆盖华东、华北、西南、华南的全国性战略布局,机构与业务网络日臻完善。

深圳发展银行:/website/page3.◆在“2009年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2009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深发展勇夺“2009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2009年度最佳零售营销与服务团队”、“2009年度最佳银行理财品牌”、“2009年最佳公益型信用卡品牌”和“2009年最具成长性借记卡”等六项大奖。

相关新闻1.2009年6月12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发展A第一大股东NEWBRIDGE ASIA AIV III(美国新桥投资集团亚洲控股有限公司这是美国新桥投资集团于2000年6月22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的专门投资于亚洲第三代基金的亚洲控股有限公司),L.P.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中国平安将购买NEWBRIDGE持有的深发展520,414,439股股份,占深发展目前总股本的16.76%。

2009年12月24日,中国平安拟与NEWBRIDGE在《股份购买协议》的基础上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股份购买协议的有效期限延长等内容进行修订。

沪深股票2010年报时间表(各市按日期排序)

沪深股票2010年报时间表(各市按日期排序)

四川圂达 铜陵有色 *ST 豫能 诚志股份 中银绒业 釐马股份 于南白药 闽闽东 广弘控股 鄂武商A 华东医药 福星股份 中国重汽 杭汽轮B 国际实业 南天信息 *ST 釐果 宏源证券 深 赛 格 深基地B 泸 天 化 古云贡酒 宁通信B 广济药业 风华高科 四川九洲 华北高速 北斱国际 山 航B 广州友谊 东斱电子 深赤湾A 浙江震元 鲁 泰A 亐 粮 液 峨眉山A 鞍钢股份 建峰化巟 仁和药业 中福实业 滨海能源 湖南投资 烟台冰轮 桑德环境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4 2011-03-24 2011-03-24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2-26 2011-02-26 2011-02-28 2011-02-28 2011-02-28 2011-02-28 2011-03-01 2011-03-01 2011-03-01 2011-03-02 2011-03-02 2011-03-02 2011-03-02 2011-03-02 2011-03-02 2011-03-03 2011-03-04 2011-03-04 2011-03-04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5 2011-03-07 2011-03-08 2011-03-08 2011-03-08 2011-03-08 2011-03-08 2011-03-08 2011-03-08 2011-03-08 2011-03-09 2011-03-10 2011-03-10 2011-03-10 2011-03-10

深 国 商: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8

深 国 商: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8

股票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股票代码:000056、200056 公告编号:2010-48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中心区44楼荣超经贸中心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陈小海董事、张建民董事、陈勇董事、邓维杰董事、赵立金独立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

孙昌兴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谢汝煊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

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整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提高财务基础工作的需要,公司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形成了整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及2010年以来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撰写了《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深华发A: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0-04-28

深华发A: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0-04-2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陈志刚董事事务繁忙李中秋杨俊远独立董事事务繁忙李定安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中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艳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726,553,455.30756,779,839.48 -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64,061,117.19251,963,858.81 4.80股本(股)283,161,227.00283,161,227.00 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93250.8898 4.80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137,890,464.8793,287,223.02 47.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049,390.432,102,778.89 473.0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5,509,411.98-6,811,000.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0.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270.0074 477.0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270.0074 477.0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70.84 增加3.8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0.90 增加1.07个百分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0,934.0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6,902,326.45合计6,963,260.49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690万元为公司2009年资产置换事项带来的收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0-04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30日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15:00至2010年9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三)召集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五)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1、截至2010年9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此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二)逐项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发行方式3、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5、发行数量6、发行价格及数量的调整7、总认购价格8、认购对价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9、拟购买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10、锁定期安排11、上市地点12、募集资金投向1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14、决议的有效期(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四)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五)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六)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七)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八)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九)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第(一)项至第(八)项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10年9月15日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巨潮网()上的有关公告;上述第(九)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10年8月25日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巨潮网()上的有关公告。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与第(一)项至第(八)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该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将不计入参与该等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方式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0年9月30日下午12:30-14:15;(三)登记地点: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大会登记处。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四、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1 投票简称:深发投票2、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9:30~11:30,13:00~15:00。

3、具体投票程序(1)买卖方向为买入;(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总议案全部下述九个议案 100.00议案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1.00议案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2.0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2、发行方式 2.023、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2.03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45、发行数量 2.056、发行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2.067、总认购价格 2.078、认购对价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2.089、拟购买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0910、锁定期安排 2.1011、上市地点 2.1112、募集资金投向 2.121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314、决议的有效期 2.14议案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3.00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四《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4.00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议案五《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5.00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6.00议案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7.00议案七《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8.00议案八《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议案》议案九《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注:议案二含14个议项,对2.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二全部议项进行一次表决;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无法再对本次会议任何议案作出相反的表决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如下表: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同意1股反对2股弃权3股(4)对每一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之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15:00至2010年9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一)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55)82080387;联系人:邢政、毛清艳。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9月29日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发展银行2010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股东账号: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委托日期:2010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