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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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四

《国际商法》四

《国际商法》四本阶段我们将学习海上保险法、票据法和国际商事仲裁一、如何理解海上保险的标的和范围。

(一)海上保险的范围的变化海上保险本来只是承保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特有的风险和损失,后来根据海上保险当事人的约定和商业、保险惯例的发展,各国立法也允许海上保险扩展到与航海有关的内河与陆上的风险和损失。

(二)海上保险的标的海上保险的标的可以是任何可能遭受海上风险的财产、期得的收入以及对第三人应负的责任等等。

具体包括:船舶、货物或其他动产;运费、旅客票款、佣金等;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我国《海商法》第218条规定:“下列各项可以作为保险标的:(一)船舶;(二)货物;(三)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四)货物预期利润;(五)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六)对第三人的责任;(七)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

保险人可以将对前款保险标的的保险进行再保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被保险人不得享有再保险的利益。

二、海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包括哪些?1.保险人保险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保险人通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必须是首先取得了保险人的资格,并且还应当具有经营海上保险业务的资格。

2.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经申请与保险人订立海上保险合同,负有交纳保险费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是为自己的利益,也可以是为他人的利益或两者兼有而订立海上保险合同,但他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承受保险事故所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后果,并有权请求赔偿的一方当事人。

若投保人为自身的利益投保海上保险合同时,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当事人,但若投保人为他人利益投保时,被保险人就是另一个当事人。

我国海商法规定,被保险人就是投保人,两种主体不能分离。

4.其他关系人其他关系人如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等。

按照英美的保险业务惯例,多数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是经由保险经纪人之手。

电大商法任务4在线考试答案

电大商法任务4在线考试答案

电大商法任务4在线考试答案商法-第4次任务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90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选择题一、判断题(共30 道试题,共15 分。

)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A. 错误B. 正确2.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它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

A. 错误B. 正确3.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指示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即付款人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A. 错误B. 正确4. 空白票据是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将票据上应记载的事项不记完全,留持票人以后补充的票据。

又称未完成票据。

A. 错误B. 正确5.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它法定金融机构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A. 错误B. 正确6.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A. 错误B. 正确7.票据抗辩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A. 错误B. 正确8.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表示愿意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

A. 错误B. 正确9. 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它法定金融机构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A. 错误B. 正确10.汇票就是出票人委托她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A. 错误B. 正确11.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与票据行为相联系但又不是由票据行为本身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A. 错误B. 正确12.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法所附予的能够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

A. 错误B. 正确13. 票据追索权指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它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

国际商法第四章公司法

国际商法第四章公司法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特殊的书面形式: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2条)
2、以确认书方式成立合同(《合同法》
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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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公司与一香港公司就购买一批文化用具进行磋商,
甲公司传真中言明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售货确认书为准。 香港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 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2007年12 月20日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 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依照法律,下列有关该 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 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达成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协议。 2.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同是各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相互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协议。 4.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思考4-1
迈克尔即将去读大学。他的邻居、农场主约翰 与迈克尔签订了一个协议,每年资助迈克尔2000美 元的学费,直到迈克尔读完大学为止,作为对迈克 尔的一种奖励,因为以前迈克尔经常无偿地帮助他 做许多农活。你认为,该协议签订后,在迈克尔与 约翰之间,是否形成了一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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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要求订立合同的当 事人所发出的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一致。
怎么来判断是否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 法律从复杂的合同订立过程中抽取两个典 型的阶段,来确定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 要约、承诺。
(二)合同有对价或约因
1.对价
对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一方当事人所得到
的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而付出的具有法 律价值的代价。

国际商法---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

国际商法---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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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概念 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之后,即要约 已经生效之后,要约人消灭其要约效 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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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1、是对已生效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 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 2、撤销的意思表示须在要约到达受要 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 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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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设上例中,乙收到要约时准备于3月8日 下午发出承诺。于3月5日,甲发现市场 行情突变,于是当日发出撤销要约的通 知,以特快专递邮出,于3月8日一早到 达乙处。问乙能否在3月8日下午发出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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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要约人必须明确表明愿意按要约的 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3)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 特定的人提出,除非要约有明确相反的 意思表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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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下列哪个说法为要约? A对B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 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 A对B提出:我愿意卖掉家中祖传的一 套红木家具,价格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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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也称要约引诱。要约邀 请不是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因而不 具有法律意义,即对行为人不具有法 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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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 问销售员乙:“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 卖?”乙即问:“你出多少钱买?”甲 回答说:“ 400 ,你卖不卖?”乙应声 回答:“至少800,少了不卖!” 以上四句话中哪些为要约,哪些为要约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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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商法试题及答案四

商法试题及答案四

商法试题及答案四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哪项不是公司设立的条件?A. 股东出资B. 有公司名称C. 有公司章程D. 公司必须盈利2. 在合同法中,下列哪项不是合同无效的情形?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C.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D.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列哪项不是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诚信原则C. 保密原则D. 自愿原则4. 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包括以下哪项?A. 技术信息B. 经营信息C. 个人隐私D. 管理方法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哪项不是垄断行为?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经营者集中D. 限制竞争的行政垄断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以下哪些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个人独资企业D. 合伙企业7. 合同法中,以下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一方当事人违约D. 合同违反公序良俗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操纵市场?A. 通过虚假陈述影响证券交易价格B.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C. 通过合谋操纵证券交易价格D. 通过散布虚假信息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9. 简述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

10. 简述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价值100万元的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可能无法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为什么?12. 某上市公司A在未发布年报的情况下,其董事长B通过朋友C向外界透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导致公司股价波动。

请问B和C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为什么?商法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D(公司设立不要求必须盈利)2. D(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合同不一定无效,可能构成违约责任)3. C(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保密原则)4. C(商业秘密不包括个人隐私)5. D(限制竞争的行政垄断不属于垄断行为)二、多项选择题6. A B(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7. A B C(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当事人违约)8. A C D(操纵市场的行为包括通过虚假陈述、合谋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散布虚假信息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三、简答题9. 公司治理结构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民大2023国际商法(第四版)课件第8章 票据法

人民大2023国际商法(第四版)课件第8章  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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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照当事人是否随出票行为出现为标准,可分为基本当事人 和非基本当事人。前者是指在票据签发时就存在的当事人,如汇 票和支票的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本票的出票人和收款人。 后者是指在票据签发以后基于其他票据行为参加票据关系的当事 人,如背书人、保证人、参加人等。
所谓对人抗辩,是指特定的债务人对特定的债权人的抗辩。这种抗 辩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而产生的,一旦持票人发生变更, 就不得再进行抗辩,属于对人的抗辩包括:①票据原因关系不合 法,比如为支付赌债而签发的支票;②原因关系不存在或消灭, 比如为购货而签发票据但对方没有发货;③欠缺对价,比如持票 人未按约提供与票款相当的商品或劳务等; ④票
2.票据抗辩
(1)票据抗辩的含义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 义务的行为。即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所行使的承兑或付款的请 求权,可以提出某种合法的理由加以拒绝。
(2)票据抗辩的种类
在票据法理论上,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对物抗辩是 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一切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对人抗辩是指票 据债务人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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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与特征
关于票据的概念或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各种 商业活动中与权利结合在一起的有价证券和凭证,如提单、运货 单、栈单、股票、国库券、企业(公司)债券;汇票、本票、支 票等;狭义的票据仅指货币证券,即出票人依票据法规定的法定 条件,签章于票据上而发行的,并以其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 条件支付一定金额货币为目的的有价证券。我们这里所讲的票据, 仅指狭义的票据,亦即汇票、本票和支票。
(1)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 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 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商法学(第四版)

商法学(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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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读书笔记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目录分析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理论
概念
商法
法学
票据
公司
海事
商法学
部分
出处 制度
商事

合同
船舶
法律
行为
商法
关系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本书系我国商法学“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过前三版的锤炼,内容已经日臻完善。本书共由六编三十 章组成。第一编商法总论,除有关商法的基本描述外,重点对“商人”与“商行为”这两个商法的最核心概念以 及作为商人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条件,即商事登记、商号、营业以及商事账簿等进行了全面论述,是学习分论部 分的基础。第二编至第六编构成了本书的分论部分,对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以及海商法的基本 概念、制度以及相关理论进行了全面阐释,是本书的重点部分。全书内容详略得当,论述精准,概念清晰,是一 本难得的商法学优秀教材。本书编写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准确给出相关法规条文出处、跟踪理论成果、前沿问 题以及注重目录的索引功能等。另外,还通过精选大量相关案例、介绍司考真题、准确锁定词条出处等方式,加 强了本书的实用性。相信本书对法学教育、研究以及法律实务均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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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公司债 券
5
第九章公司的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公司基 本事项的变更
和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关联 公司与外国公 司分支机构
第五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 第二节公司法基本制度 第三节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四节公司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六章有限责任公司

商法的四个原则

商法的四个原则

商法的四个原则是指:
1. 尊重商业自由原则:商法应尊重市场主体的自由经营和竞争,保障商业活动的自由和灵活性。

2. 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商法应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欺诈、不公平竞争等行为。

3. 促进商业发展原则:商法应鼓励和促进商业的发展,提供便利的营商环境和法律保障,推动经济的增长和创新。

4.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商法应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平衡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的实现。

这些原则是商法的基本准则,指导着商法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法可能会有所差异,但通常都会遵循这些原则的基本精神。

商法-4_真题-无答案

商法-4_真题-无答案

商法-4(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10万元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进行企业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 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 张某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 张某先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个人财产不足清偿的,用家庭共有财产清偿D. 企业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A. 出资人不同B. 责任形式相同C. 财产归属不同D. 都不具有法人资格3. 刘某出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

刘某由于事务繁忙,委托关某全权负责企业的经营,但是约定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关某应先向刘某汇报,刘某同意后,关某方能签订合同。

关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与乙公司签订了15万元的供货合同,刘某拒绝追认,由于合同迟迟得不到履行造成乙公司10万元的损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 关某超越授权范围签订合同,属于无权代理,供货合同无效B. 关某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由于刘某拒绝追认,合同无效C. 合同有效,刘某应向乙公司赔偿损失D. 合同有效,刘某应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关某负连带责任4.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据是:______A.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授权任命书B.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的职权C. 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的书面合同D. 个人独资企业与受托人、被聘用人签订的委托或聘用合同5.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A. 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有限”、“有限责任”、“合伙”字样B. 公务员不得作为出资人C. 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D. 没有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6. 王某投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

由于经营困难,2009年6月1日王某解散了该公司并发出公告。

国开商法第4章单选题试题及答案

国开商法第4章单选题试题及答案

国开商法第4章单选题试题及答案1. 下列选项中关于破产管理人的叙述正确的是()正确答案是: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指挥与监督之下全面负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估价、分配以及破产方案的拟定和执行等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2. 破产能力,即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而得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法院对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必要条件。

以下关于破产能力的叙述错误的是()正确答案是:各国破产立法,多采一般破产主义,对破产法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3.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哪项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正确答案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4. 下列对破产管理人的义务描述错误的是()正确答案是:破产管理人依法负责破产事务,不仅须投入相当大的精力,且须承担相当程度的法律风险,仅承担有限责任5.破产追回权是指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定期间内通过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而转移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破产管理人依法予以追回的权利。

下列关于破产追回权制度的叙述错误的是()正确答案是:破产撤销权、行为无效、破产追回权是完全不同的三种制度,应予以区分6.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时享有的、在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经确认,并依破产程序受偿的债权。

下列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是()正确答案是:破产宣告前市环保局对企业的排污费7.下列选项关于别除权的叙述错误的是()正确答案是:我国《企业破产法》确立了别除权的概念和完整的制度体系8.以下为万科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不能合法成立的选项是()正确答案是: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万科公司9.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下列关于和解协议的叙述错误的是()正确答案是: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10.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顺序应为()正确答案是:(1)破产人依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费用、保险、补偿金等;(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11.下列选项关于破产法的意义错误的是()正确答案是:内在价值在于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对债务人全部财产强制变价公平分配给全体债权人,同时终结债务人市场主体资格12.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清偿的基本原则是不受破产程序限制,自破产财产中优先、随时、足额进行清偿。

商法总论第四章:商事登记

商法总论第四章:商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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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事登记立法原则
(一)从各国商事登记立法的情况看,商事登记分为特许 主义、自由主义、任意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五种体 制。
1、特许主义。它是指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国王 或君主的特别许可。早期的商主体采用此原则。例如:英 国的东印度公司的资格取得。现行已经不采用。
2、自由主义。它是指商事主体设立不受政府的限制,可 以任意设立。这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产生时期盛行。随着上 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后,国家干预经济的新政策产生 而放弃了此项原则。现在已经不采用。
2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章关于登记管辖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或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公司的登记
第四章 商事登记
第一节 商事登记概述 第二节 商事登记的种类和效力
(1)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类所有制 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 主要事项包括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商事登记行为必须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向法定的登 记主管机关履行申请、办理;登记事项和内容也由 商事特别法以强行性条款的形式规定并具体列明。
(3)登记内容包括商事名称、营业所、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等法定事项,属于 强行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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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行为的生效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4)商事登记决定的作出及审核批准的决定方 式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商事登记必须采取规 范的书面形式,登记机关不受理口头登记申请。

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合同要览

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合同要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合同要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主体1.1 合同定义1.2 合同主体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2.2 承诺2.3 合同生效第三条合同履行3.1 履行期限3.2 履行地点3.3 履行方式第四条合同变更4.1 变更条件4.2 变更程序第五条合同解除5.1 解除条件5.2 解除程序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6.2 违约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途径第八条合同的终止8.1 终止条件8.2 终止程序第九条合同的继承9.1 继承条件9.2 继承程序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保密义务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11.1 知识产权定义11.2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事件12.2 不可抗力后果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13.1 转让条件13.2 转让程序第十四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14.1 适用法律14.2 争议管辖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主体1.1 合同定义(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的定义内容)1.2 合同主体(此处留白,填写合同主体的定义与范围)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此处留白,填写要约的内容、形式和要求)2.2 承诺(此处留白,填写承诺的内容、形式和要求)2.3 合同生效(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生效的条件和程序)第三条合同履行3.1 履行期限(此处留白,填写履行期限的具体要求)3.2 履行地点(此处留白,填写履行地点的具体要求)3.3 履行方式(此处留白,填写履行方式的具体要求)第四条合同变更4.1 变更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变更的条件)4.2 变更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变更的程序)第五条合同解除5.1 解除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解除的条件)5.2 解除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解除的程序)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此处留白,填写违约行为的定义和范围)6.2 违约责任(此处留白,填写违约责任的具体要求和承担方式)第八条合同的终止8.1 终止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终止的条件)8.2 终止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终止的程序)第九条合同的继承9.1 继承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继承的条件)9.2 继承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继承的程序)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此处留白,填写需要保密的具体内容)10.2 保密期限(此处留白,填写保密期限的具体要求)10.3 保密义务(此处留白,填写保密义务的具体要求)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11.1 知识产权定义(此处留白,填写知识产权的定义)11.2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此处留白,填写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事件(此处留白,填写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和范围)12.2 不可抗力后果(此处留白,填写不可抗力后果的处理方式)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13.1 转让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转让的条件)13.2 转让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转让的程序)第十四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14.1 适用法律(此处留白,填写合同适用的法律)14.2 争议管辖(此处留白,填写争议管辖的具体要求)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1:合同主体资格证明附件2:合同履行所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附件3: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文件附件4:保密协议附件5:不可抗力事件证明附件6:合同转让证明附件7:争议解决机构出具的调解书或裁决书附件的详细要求和附件的说明:附件1:合同主体资格证明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国际商法4精简版沈四宝本课件

国际商法4精简版沈四宝本课件

国际商法-4精简版沈四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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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为
美国的学理认为,以合法不合法界定某种威胁手段
是否胁迫行为是不科学的。美国采纳的标准是, “不适当的”威胁构成胁迫行为。与英国
相同的是,在美国,以提起刑事诉讼相威胁是不适 当的。犹他州法院在一个案件中说,法院的刑事诉 讼程序是为了保护公众,用来保护私人的利益是不 适当的。当威胁的行为本身构成刑事犯罪行为或侵 权行为时,该行为是不适当的威胁。另一项规则是, 如果威胁构成对“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的违反, 则该威胁是不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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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机
(1)区分的重要意义 (2)应注意考查以下情况:
①要求方是否善意地相信有权不 履行原来签署的合同
②要求方所寻求的新的合同条件 是否公平。
国际商法-4精简版沈四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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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机
(1)区分的重要意义 (2)应注意考查以下情况:
①要求方是否善意地相信有权不
履行原来签署的合同
②要求方所寻求的新的合同条 件是否公平。
(1)胁迫的一般特征是, (2)货物胁迫
(3)经济胁迫 与货物胁迫的相似之处是,经
济胁迫也是以让相对方丧失一定的 经济利益作为胁迫的手段,
国际商法-4精简版沈四宝本

1.从人身强制和暴力威胁 到经济胁迫
(1)胁迫的一般特征是, (2)货物胁迫
(3)经济胁迫 但经济胁迫不仅限于以扣留货
物相威胁,也不仅限于买卖合同的 卖方对买方进行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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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通则》第3.9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 一方可以撤销合同,合同的订立是另一 方不正当的威胁所致,这种威胁在当时的
情况下如此地急迫和严重,致使前者没有合 理的选择余地。特别是,当某一对被威胁方 进行的威胁行为或不行为本身是不法的,或 者,将该威胁作为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的手 段是不法的时候,该威胁就是不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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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商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自由原则二、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三、短时效原则和定型化原则四、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的原则 2历史上有哪些商事登记制度?强制登记主义立法原则,任意登记主义立法原则,准则登记主义立法原则,特许登记主义立法原则 3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是什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5证券市场的主题有哪些?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业协会四、案例分析题(共5题,共计55分)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

甲公司以未取得所有权之楼房出资仅导致甲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效力。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不合法。

丙公司的行为实为抽逃公司资金。

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无效。

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决定。

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

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

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

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张债权。

5.B 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B 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

丁公司与B 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B 银行破产债权成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 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

乙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

乙公司仍是A 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

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丁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1、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人,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但须经甲同意,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二人为受益人2、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张某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3、张某为甲和张乙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

张某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可能引起什么后果?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4、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

对于张某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商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2、商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单方商行为与双方商行为,基本商行为与附属商行为,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固有商行为与准商行为3、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是什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5、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保险利益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损害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四、案例分析题(共5题,共计55分)1.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五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

公司法允许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作出不按出资比例的分配方法。

2.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设立产生怎样的后果?在房屋已经由公司占有和使用的情况下,丙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影响公司的有效设立。

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丁向公司借款1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为什么?不构成。

经过股东会决议,签订了借款合同,形成丁对公司的债务。

4.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请求丁归还借款,其请求权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未超过。

因为丁作为债务人一直在履行债务。

5.北陵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为什么?无权。

因保证合同是甲与银行之间的合同。

6.戊13岁的儿子能否继承戊的股东资格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什么?能够。

因为公司法并未要求股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7.如北陵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的200万元借款,银行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能够。

设备抵押可以不办理登记。

8.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不享有。

因为不是对外转让。

9.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赠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万水公司可否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有效。

万水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捐赠行为,因其不履行债务而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万水公司的利益,符合合同法关于债的保全撤销权的条件。

1、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人,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但须经甲同意,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二人为受益人2、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张某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3、张某为甲和张乙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

张某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可能引起什么后果?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4、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

对于张某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商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商法人是依法成立,能独立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独立性,营利性,组织性2、商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单方商行为与双方商行为,基本商行为与附属商行为,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固有商行为与准商行为3、票据的性质有哪些?票据是要式证券,是文义证券,是流通证券,是无因证券,是完全有价证券,是金钱债权证券4、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的程序是什么?5、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保险利益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损害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四、案例分析题(共5题,共计55分)1.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五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

公司法允许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作出不按出资比例的分配方法。

2.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设立产生怎样的后果?在房屋已经由公司占有和使用的情况下,丙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影响公司的有效设立。

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丁向公司借款1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为什么?不构成。

经过股东会决议,签订了借款合同,形成丁对公司的债务。

4.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请求丁归还借款,其请求权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未超过。

因为丁作为债务人一直在履行债务。

5.北陵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为什么?无权。

因保证合同是甲与银行之间的合同。

6.戊13岁的儿子能否继承戊的股东资格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什么?能够。

因为公司法并未要求股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7.如北陵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的200万元借款,银行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能够。

设备抵押可以不办理登记。

8.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不享有。

因为不是对外转让。

9.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赠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万水公司可否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有效。

万水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捐赠行为,因其不履行债务而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万水公司的利益,符合合同法关于债的保全撤销权的条件。

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

甲公司以未取得所有权之楼房出资仅导致甲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效力。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不合法。

丙公司的行为实为抽逃公司资金。

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无效。

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决定。

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

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

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

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张债权。

5.B 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B 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

丁公司与B 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B 银行破产债权成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 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

乙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

乙公司仍是A 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

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丁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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