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三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通用8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通用8篇)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1一、作业时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三班”轮流上岗,保持24小时有人在岗,特殊情况由矿领导另行通知。
二、请销假1、矿长、工程师离矿必须向公司分管领导、煤管站请假批准同意后方能离矿,离矿期间工作必须下委托书,并且,矿长、工程师不能同时离矿,否则,从严处罚。
2、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经理、机电矿长离矿必须向矿长请假,安排交接好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离矿必须出具,经矿长批示同意后,方可离矿,离矿2天以上的,必须报上级领导批示同意。
其他岗位员工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矿长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
特殊情况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及矿长同意并报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
3、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出现3天旷工或连续3天旷工,解除,旷工一天按月总收入20%进行处罚,旷工2天在处罚的基础上扣除月奖金。
三、考勤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矿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全体员工须严格考勤,按矿上规定的岗位作息时间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每次处罚20元,每超一分钟加罚1元,以此类推。
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领导批准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待遇。
5、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6、在值班过程中,脱岗、串岗、睡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旷工处理(井下睡岗按重大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参照处理,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按责任等级、实际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样本(2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样本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针对公司各部门3.0管理部门及职责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4.1出勤管理规定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1)公司员工必须按各岗位上下班时间准时签到签退,严禁代签等行为。
(2)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____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3)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____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____元。
无故迟到、早退____分钟以上,____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____元。
无故迟到、早退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____元。
无故迟到、早退____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由人事培训部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核。
(3)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
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概述煤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矿工的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确保矿工遵守各项规定,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和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二、遵守工作时间纪律1.严禁超时工作:矿工一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严禁超过工作时间延长工作。
2.严禁私自离岗:矿工在工作期间要履行职责,严禁私自离岗。
三、遵守劳动技术规程1.严守作业规范:矿工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反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作业安全。
2.严禁篡改操作纪录:严禁矿工私自篡改操作纪录,凡违反者将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遵守安全生产纪律1.穿戴劳动防护用具: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2.禁止擅自操作设备:矿工在作业过程中,禁止擅自操作设备,必须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操作。
3.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矿工在工作期间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定,如抽烟、使用明火等,确保生产安全。
4.严禁酗酒和吸毒:矿工在上班期间严禁饮酒和吸毒,凡违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遵守劳动纪律1.严禁懈怠工作:矿工在工作期间,严禁懈怠、敷衍塞责,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严禁迟到早退:矿工必须准时上岗,严禁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报备。
3.禁止玩忽职守:矿工在工作中禁止玩忽职守、漠视岗位,必须承担起自己的工作责任。
六、遵守纪律检查制度1.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矿工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遵守纪律检查:矿工应积极配合煤矿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配合安全调查:如发生事故,矿工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制度执行责任:煤矿管理部门有责任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加强监督执法:煤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矿工的监督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井工三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井工三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矿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矿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矿对表现优秀的部门队组和员工进行嘉奖1、单项嘉奖:每月由矿从当月绩效工资总额中直接提取,原则不超5%;由矿长根据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特别奖励。
奖励对象如下:超额完成当月任务的队组及其管理者和有关人员;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关措施避免事故的有功人员;坚持原则,反“三违”成绩显著和在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依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进而改善作业条件、改进安全设施,为提产增效、减少或避免事故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单产单进创记录的队组及相关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矿井建设生产管理积极献计献策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三月完成计划任务的队组以及创造年度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其他需嘉奖的情况。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处罚是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安全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等行为的惩戒和鞭策。
第九条处罚分为处分和经济扣罚。
处分分为:通报、警告、记过、记大过、待岗培训、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以进行经济扣罚。
(凡在处分期间涉及岗位变更时,应及时变更岗位协议书,变更岗位协议书由二级单位执行。
)第十条劳动纪律包括: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矿规定的工作时间、交接班制度及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旷工;2、员工应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3、员工严禁以下行为:(1)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和能源;(3)擅自动用矿的设备、物资、财产为私人和外单位服务;(4)偷窃矿物资、财产;(5)在禁止烟火的劳动区域和场所,携带火种和吸烟;(6)在班前、班中饮酒;(7)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聚众闹事;(8)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在工作时间干私活;(9)泄漏本矿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10)在没有与矿解除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与其他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劳动纪律管理,保障矿工的安全与权益,维护煤矿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劳动纪律是指矿工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规范和行为要求,包括工作时间、出勤纪律、劳动安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矿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矿工应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矿工休息时间应按照规定合理安排,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事活动,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第七条矿工应按照规定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不得擅自缺席。
第三章出勤纪律第八条矿工必须按照规定上班,未经批准不得缺勤,如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向企业报备。
第九条矿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精神饱满,不得打瞌睡、玩手机等行为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条矿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不得将工作证借给他人或私自更改身份。
第十一条矿工不得私自将工作任务交给他人代办,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章劳动安全第十二条矿工应按照劳动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保养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矿工应按照规定在安全通道内行走,不得擅自关闭安全设施或破坏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矿工应加强对自身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五条矿工应配合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不得隐瞒事故发生情况。
第五章职业道德第十六条矿工应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在工作中展现诚信、团结、奉献的精神。
第十七条矿工应尊重他人,不得进行侮辱、欺凌、歧视的行为。
第十八条矿工应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
第十九条矿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进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偷窃、贪污、滥用职权等。
第二十条矿工应与同事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劳动纪律,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其劳动者。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劳动纪律的内容包括:工作时间纪律、考勤纪律、劳动生产纪律、劳动秩序纪律、安全纪律等。
第五条工作时间纪律1.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履行职责。
2.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煤矿企业依法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3. 劳动者不得随意缺勤、早退、迟到、旷工或拒绝加班。
第六条考勤纪律1.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考勤。
2.劳动者不得伪造考勤记录、串通考勤或以其他方式造成考勤记录不真实。
3.劳动者应当积极配合考勤工作,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考勤记载。
第七条劳动生产纪律1.劳动者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按照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劳动者应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做到节约用材、防止浪费。
3.劳动者不得偷懒、敷衍潦草、玩忽职守,不得私自带回家、转让、借用或擅自变相交换劳保用品。
第八条劳动秩序纪律1.劳动者应遵守煤矿企业的劳动纪律,服从煤矿企业的指挥、管理和调配,不得越权行事。
2.劳动者应文明礼貌、团结友好,不得进行恶意竞争、造谣诽谤等破坏职工间关系的行为。
第九条安全纪律1.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
2.劳动者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加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3.劳动者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教育和管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明确纪律的应对措施和处罚标准。
第十二条劳动纪律的违反行为,煤矿企业应按照规定和处罚标准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记过、降职或解雇等。
井工三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井工三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矿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矿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矿对表现优秀的部门队组和员工进行嘉奖1、单项嘉奖:每月由矿从当月绩效工资总额中直接提取,原则不超5%;由矿长根据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特别奖励。
奖励对象如下:超额完成当月任务的队组及其管理者和有关人员;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关措施避免事故的有功人员;坚持原则,反“三违”成绩显著和在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依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进而改善作业条件、改进安全设施,为提产增效、减少或避免事故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单产单进创记录的队组及相关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矿井建设生产管理积极献计献策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三月完成计划任务的队组以及创造年度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其他需嘉奖的情况。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处罚是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安全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等行为的惩戒和鞭策。
第九条处罚分为处分和经济扣罚。
处分分为:通报、警告、记过、记大过、待岗培训、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以进行经济扣罚。
(凡在处分期间涉及岗位变更时,应及时变更岗位协议书,变更岗位协议书由二级单位执行。
)第十条劳动纪律包括: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矿规定的工作时间、交接班制度及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旷工;2、员工应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3、员工严禁以下行为:(1)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和能源;(3)擅自动用矿的设备、物资、财产为私人和外单位服务;(4)偷窃矿物资、财产;(5)在禁止烟火的劳动区域和场所,携带火种和吸烟;(6)在班前、班中饮酒;(7)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聚众闹事;(8)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在工作时间干私活;(9)泄漏本矿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10)在没有与矿解除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与其他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是为了规范煤矿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出勤规定:明确煤矿员工的上班时间、下班时间、休息时间等,并规定了员工应当按时参加工作和遵守工作安排的要求。
2. 劳动纪律:包含对员工的行为规范,如禁止员工迟到早退、缺勤旷工等不良行为,并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3. 安全生产规定:详细规定了员工在煤矿工作中应当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
4. 工作纪律:明确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要求员工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禁止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超越权限行事。
5. 奖惩制度:规定了员工在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成绩给予奖励和晋升的机制,同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6. 工资计算与支付:明确规定了员工工资的计算方法、发放时间和发放标准,并规定了员工应当按时签到、签退,以确保工资的准确发放。
7. 请假制度:规定了员工请假的规程和申请流程,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限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要求。
通过建立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煤矿工作的纪律性和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加强班组建设和管理,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下列制度,各岗位人员照制度执行。
1、班组工人有事必须请假,____-____日由班长审批,4—一个月由分管生产矿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矿长审批。
2、班组长请假向分管生产矿长请假,3、班组长在审批工人请假时,当班最多批假____人(含伤者),超出请假人数处罚班组长____元/个。
工人未请假一律算旷工,旷工处罚____元/天。
旷工超过____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生病请病假必须出具镇级医院以上证明,特殊情况除外(直系亲属红白喜事)。
4、班组停大班,考核班长____元/次,当班工人____元/人/次,带头停大班超过两次者开除矿籍,以后也不再录用。
5、井下打架者,打架双方各自处罚____元/人/次。
若因打架产生医疗费用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矿籍不再录用。
6、井下班组长、工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矿级、安全员、瓦检员)处罚____元/次,出现两次者开除矿籍。
7、井下辱骂、殴打管理人员者处罚500—____元,开除矿籍。
8、工人在三个月内请假达____天及以上者,开除矿籍。
9、工人必须参加班前会,迟到____分钟处罚____元/次,____分钟以上者处罚____元/次,超过____分钟按旷工处理,班前会不按规定签字者处罚____元/次,工人不带定位卡下井作业者处罚____元/次。
10、开完班前会排好班后,严禁在井上逗留,在规定的时间内下井作业(早班:8:00、中班:16:00、夜班:24:00),超过规定时间下井者处罚____元/次。
11、所有工人(含安瓦员、维修工)严禁在上班时间内出井口抽烟、逗留,一经发现处罚____元/次。
12、井下消极怠工的按旷工处理处罚____元/次。
13、出早班处罚____元/次(井下作业时间必须满足____小时以上)。
14、新工人未入保、学习擅自安排下井作业的处罚班长____元/人/次。
15、喝酒下井作业的处罚____元/次,井口检身工处罚____元/次/人。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煤矿生产秩序和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规范员工行为,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二条员工在矿井出入口处进行身份检查,并按规定佩戴出入矿证,必要时提供个人信息,确保安全。
第三条员工应按时参加矿井日常例行会议,承担工作任务,听从上级指挥,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
第四条员工对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技能要熟知、认真负责,不得出现麻痹大意、敷衍塞责等现象。
第五条员工在上班期间应保持劳动卫生,衣着整洁,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当的服装。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规章制度完成所属部门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或转嫁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纪律第七条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应穿戴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禁止使用无线电设备、吸烟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不得私自调整或停用安全设备和生产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员工不得擅自吃用、私拆、丢失、损坏或私借工作场所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参加煤矿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严禁在办公室、生产车间等区域吸食毒品、饮酒和赌博,一经查实将会受到相应惩处。
第十三条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应听从现场安全人员指挥,迅速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并帮助他人。
第四章作息、休假劳动纪律第十四条员工应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并在下班时间到时离岗,不得随意延误或提前离岗。
第十五条员工在上班期间应按规定使用办公设备,不得进行个人娱乐、游戏或上网等无关活动。
第十六条员工应按规定使用年假、事假、病假等休假制度,并提前通知上级,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七条员工应按规定参加员工例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上级命令,按时完成工作安排,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煤矿劳动纪律制度范本
煤矿劳动纪律制度范本一、守时出勤1. 所有在职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迟到、早退、旷工等不正当出勤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2. 临时离岗、请假等情况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3. 对于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情况,应事先征得上级批准,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二、着装规范1. 所有在职员工要求着装整齐、干净,不得穿戴高风险的服饰或挂饰。
2. 特殊操作岗位的员工,应依据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物品。
3. 禁止员工穿拖鞋或高跟鞋、皮鞋等不符合工作安全要求的鞋款。
三、安全生产1. 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严禁擅自改变、停用、封堵生产设备,如有必要,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指导。
3. 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操作方法,必要时应向上级汇报并征得批准。
4. 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情况,应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5. 禁止擅自私藏、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四、岗位责任1. 所有员工对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有责任,严禁推诿扯皮。
2. 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不得帮助他人侵占工作时间。
3. 高风险的操作环节必须由专业人员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操作。
五、纪律要求1. 在工作中,严禁闲聊、玩游戏、看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在岗位上吸烟、吃零食等。
2. 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区域。
3. 严禁打闹、辱骂、恶作剧、欺负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六、培训考核1. 公司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员工必须参加并按要求完成培训。
2.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员工必须达到合格分数才能继续工作。
七、奖惩制度1. 对于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罚款、降薪、停职、解雇等。
八、附则1. 这份劳动纪律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管理人员更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劳动纪律管理,保障矿工的安全与权益,维护煤矿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劳动纪律是指矿工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规范和行为要求,包括工作时间、出勤纪律、劳动安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矿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矿工应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矿工休息时间应按照规定合理安排,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事活动,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第七条矿工应按照规定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不得擅自缺席。
第三章出勤纪律第八条矿工必须按照规定上班,未经批准不得缺勤,如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向企业报备。
第九条矿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精神饱满,不得打瞌睡、玩手机等行为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条矿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不得将工作证借给他人或私自更改身份。
第十一条矿工不得私自将工作任务交给他人代办,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章劳动安全第十二条矿工应按照劳动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保养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矿工应按照规定在安全通道内行走,不得擅自关闭安全设施或破坏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矿工应加强对自身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五条矿工应配合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不得隐瞒事故发生情况。
第五章职业道德第十六条矿工应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在工作中展现诚信、团结、奉献的精神。
第十七条矿工应尊重他人,不得进行侮辱、欺凌、歧视的行为。
第十八条矿工应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
第十九条矿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进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偷窃、贪污、滥用职权等。
第二十条矿工应与同事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煤矿劳动纪律制度
煤矿劳动纪律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提高生产效率,订立本劳动纪律制度,以常态化、规范化、有效管理推动企业健康进展。
二、职责1、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劳动纪律,有权在工作中接受企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2、企业应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员工工作行为符合本劳动纪律制度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劳动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生产责任1、煤矿企业领导应当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紧要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宣扬教育和管理工作。
2、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订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生产程序,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
四、劳动纪律1、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将禁止操作的设备和机械强行启动,不得擅自停工或开机。
2、员工必需依照规定作业,不得任意更改设备的用途、无故停机,不得在设备上乘坐、钻入或站立。
3、员工必需按规定操作安全措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更改安全设施、标志。
4、员工必需按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运行过程中离岗、闯红灯等违反维护生产安全行为。
5、员工在生产中应注意帮助搭配,不得相互干扰,不得擅自停工或开机。
6、员工必需使用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保证本身的安全。
7、员工必需保护生产设备,做到防水、防火、防盗、防损。
五、惩罚与嘉奖1、对于严重违反本劳动纪律的员工,一经查实并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需要实行行政惩罚,如扣工资、降职,甚至开除。
2、对表现杰出的员工,企业应予以必要的嘉奖,如嘉奖、奖金等。
六、附则1、本劳动纪律制度由企业规定,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2、本劳动纪律制度可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修改时须经过领导同意。
3、本劳动纪律始终都是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如与其他规定相冲突,以安全生产为准。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依据本制度对煤矿职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管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煤矿职工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劳动纪律,加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依纪、依规管理职工,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五条煤矿职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下劳动纪律:(一)遵守工作时间,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二)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三)服从煤矿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不得违背工作任务;(四)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工作程序;(五)维护职工集体利益,不得损害煤矿的利益;(六)保护环境,不得进行乱丢乱倒垃圾或损坏环境设施;(七)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进行受贿、行贿等违纪行为;(八)按照规定使用和保管劳动工具和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擅自拆卸设备。
第六条煤矿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具体要求如下:(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二)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不得冒名顶替或转借他人工作证;(三)参加安全培训,时刻保持对安全事故的警惕性;(四)严禁违反生产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加工工艺;(五)发现危险隐患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六)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七)使用保护用品,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七条煤矿职工应当遵守煤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执行煤矿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或擅自修改;(二)遵守煤矿企业的公告、通知等规定;(三)保护煤矿企业的财产,不得侵占或损坏;(四)保守煤矿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私自使用;(五)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乱扔;(六)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活动;(七)严禁参与赌博等不良嗜好活动。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加强班组建设和管理,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下列制度,各岗位人员照制度执行。
1、班组工人有事必须请假,1—3日由班长审批,4—一个月由分管生产矿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矿长审批。
2、班组长请假向分管生产矿长请假,3、班组长在审批工人请假时,当班最多批假2人(含伤者),超出请假人数处罚班组长100元/个。
工人未请假一律算旷工,旷工处罚100元/天。
旷工超过15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生病请病假必须出具镇级医院以上证明,特殊情况除外(直系亲属红白喜事)。
4、班组停大班,考核班长300元/次,当班工人200元/人/次,带头停大班超过两次者开除矿籍,以后也不再录用。
5、井下打架者,打架双方各自处罚1000元/人/次。
若因打架产生医疗费用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矿籍不再录用。
6、井下班组长、工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矿级、安全员、瓦检员)处罚100元/次,出现两次者开除矿籍。
7、井下辱骂、殴打管理人员者处罚500—1000元,开除矿籍。
8、工人在三个月内请假达30天及以上者,开除矿籍。
9、工人必须参加班前会,迟到5分钟处罚20元/次,5分钟以上者处罚50元/次,超过10分钟按旷工处理,班前会不按规定签字者处罚50元/次,工人不带定位卡下井作业者处罚50元/次。
10、开完班前会排好班后,严禁在井上逗留,在规定的时间内下井作业(早班:8:00、中班:16:00、夜班:24:00),超过规定时间下井者处罚100元/次。
11、所有工人(含安瓦员、维修工)严禁在上班时间内出井口抽烟、逗留,一经发现处罚100元/次。
12、井下消极怠工的按旷工处理处罚100元/次。
13、出早班处罚100元/次(井下作业时间必须满足7小时以上)。
14、新工人未入保、学习擅自安排下井作业的处罚班长100元/人/次。
15、喝酒下井作业的处罚100元/次,井口检身工处罚50元/次/人。
16、带烟火或易燃易爆品入井的处罚100元/次,井口检身工处罚50元/次。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4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
第四条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予处罚:1.严禁工作时间窜岗、离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聚众嬉闹、打架斗殴等。
4.严禁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书刊。
5.工作交往中,对领导、普通员工及外单位访客要礼貌待人讲究礼仪,严禁污言秽语。
第五条处罚规定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众嬉闹、打架斗殴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伍拾元(人民币),触犯第二次加倍处罚,情况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理。
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离岗按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睡觉、吃东西、触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检查考核劳动纪律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分别由工厂和公司本部共同负责完成,具体细节听从各部门领导安排。
望全体员工共同配合自觉遵守。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____劳动法》、____《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____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
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____性、纪律性。
2024年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经与劳动者代表协商一致,制定本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劳动纪律原则1. 安全第一:员工的安全生命财产安全是最重要的,煤矿必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
2. 依法办事:煤矿必须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3. 诚实守信:煤矿员工应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煤矿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个人谋利活动。
4. 维护稳定:员工应积极参加煤矿的生产活动,不得进行煽动闹事、罢工等扰乱煤矿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
三、工作岗位纪律1. 准时上下班:员工应按照煤矿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不得擅离职守,超时工作。
2. 工作纪律:员工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进行工作,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更改工作方式。
不得私自泄露煤矿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3. 工作责任:员工应为自己的工作负责,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
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上报。
4. 工作态度:员工应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不得偷懒怠工。
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上级汇报,并积极配合解决。
四、安全生产纪律1. 安全保护: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备和工具。
不得私拆、损坏安全设备。
2. 防止事故:员工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护,不得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危险操作,如无适当条件,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域。
3. 瓦斯防治:员工应按规定使用各项防瓦斯设备和装置,在有瓦斯的工作面和爆破地点必须佩戴瓦斯检测仪,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4. 紧急救援:员工应熟悉煤矿的紧急救援预案和逃生通道,遇到突发情况要立即向上级报告,按照预案进行紧急救援和疏散。
五、纪律违反处理1. 在煤矿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煤矿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停职、降职、终止劳动合同等相应处理。
煤矿劳动纪律制度(三篇)
煤矿劳动纪律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煤矿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的安全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纪律制度。
第二章工作原则1.按时上下班2.服从调配,不得私自离岗3.不得随意改变作业区域和岗位4.着装整洁,佩戴工牌5.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6.禁止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三章出勤与请假1.职工应按煤矿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安排准时上下班2.出勤记录要求实时更新3.禁止私自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4.事假、病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迟到、早退、未打卡等出勤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第四章安全生产纪律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禁止以危害他人和自身安全的方式和行为进行工作,包括违反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使用设备等3.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参与整改工作4.违反煤矿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包括工资扣罚、停职等处罚措施第五章工作纪律1.职工应按要求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得懈怠和敷衍工作2.严禁泄露煤矿的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内容3.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4.不得私自决定公司的经营事项,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安排和工作任务5.禁止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向竞争对手泄露企业机密信息等6.禁止谋取私利,收受贿赂,以及进行违法违纪活动7.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第六章处理方式1.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调查、处分等处理2.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依法采取经济处罚,如罚款等3.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给予停职、开除等处罚第七章法律责任1.对于煤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对于造成事故伤亡的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3.煤矿应建立健全工作纪律的相应制度,并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和培训第八章附则1.本劳动纪律制度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2.本劳动纪律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以上为煤矿劳动纪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加强对煤矿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煤矿的安全生产。
矿山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宏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有权直接处理员工违纪事件.第四条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劳动纪律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劳动纪律负责。
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要求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2、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3、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4、遵守员工职务行为准则.5、爱护公司财产。
6、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六条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1、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缺勤,缺席会议.2、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瞌睡、串岗、离岗、闲聊、吃零食、用餐、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3、玩游戏、浏览无关网站、干私活.4、工作消极懈怠,神情萎靡、效率低下。
5、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着装的,如穿拖鞋、敞衣、赤膊等。
6、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非会客场所会见客人,长时间会见私人客人。
7、带领婴幼儿、儿童进入车间,办公场所.8、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设备,非资格人员操作设备或把设备交给无资格人员操作.9、生产车间、仓库等禁烟场所吸烟。
10、忽视产品质量,违反工艺纪律,违规操作。
11、违反文明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规范和劳动防护规范。
12、违反公司业务流程、管理程序。
13、弄虚作假,虚报、假报、瞒报各种数据指标,以及其它欺骗行为。
14、从事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兼职.15、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16、对外泄漏公司采购、财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信息及秘密资料.17、未经许可利用公司设备、电脑、电话、车辆等资源办理私人事务.18、拒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和管理,无理取闹、拨弄是非。
19、赌博、打架斗殴、谩骂,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针对公司各部门3.0管理部门及职责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4.1出勤管理规定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1)公司员工必须按各岗位上下班时间准时签到签退,严禁代签等行为。
(2)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____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3)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____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____元。
无故迟到、早退____分钟以上,____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____元。
无故迟到、早退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____元。
无故迟到、早退____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由人事培训部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核。
(3)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
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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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三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矿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矿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矿对表现优秀的部门队组和员工进行嘉奖
1、单项嘉奖:每月由矿从当月绩效工资总额中直接提取,原则不超5%;由矿长根据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特别奖励。
奖励对象如下:
超额完成当月任务的队组及其管理者和有关人员;
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关措施避免事故的有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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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反“三违”成绩显著和在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
依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进而改善作业条件、改进安全设施,为提产增效、减少或避免事故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
单产单进创记录的队组及相关人员;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矿井建设生产管理积极献计献策的单位或个人;
连续三月完成计划任务的队组以及创造年度记录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嘉奖的情况。
第三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是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安全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等行为的惩戒和鞭策。
第九条处罚分为处分和经济扣罚。
处分分为:通报、警告、记过、记大过、待岗培训、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以进行经济扣罚。
(凡在处分期间涉及岗位变更时,应及时变更岗位协议书,变更岗位协议书由二级单位执行。
)
第十条劳动纪律包括: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矿规定的工作时间、交接班制度及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旷工;
2、员工应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
3、员工严禁以下行为:
(1)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和能源;
(3)擅自动用矿的设备、物资、财产为私人和外单位服务;
(4)偷窃矿物资、财产;
(5)在禁止烟火的劳动区域和场所,携带火种和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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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班前、班中饮酒;
(7)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聚众闹事;
(8)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9)泄漏本矿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
(10)在没有与矿解除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与其他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请假制度及处罚
(一)请假制度: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必须履行各种请、批假书面手续,报送本单位专、兼职考勤人员。
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员工请婚、探、产、工伤、丧和年休假,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因工负伤、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正常出勤,须经平朔医院诊治或转诊后,由平朔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
职工因突发疾病不能到平朔医院就诊的,可持就诊医院开具的急诊证明、急诊挂号票、交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到平朔医院开具休假证明。
3、员工请事假的期限和审批权限:国内事假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因私出境港澳地区为3个月,其他国家为6个月。
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管理权限审批。
二级单位主管级管理人员审批权限1—2天,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权限3—7天,超过8天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分别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员工各种假期(包括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及外出学习等)期满,未按期回单位销假并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擅自安排雇请他人顶岗,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处罚:
(1)月无故迟到(上班时间迟到5分钟内视为迟到)、早退(下班时间提前5分钟内视为早退)1-3次,每次扣罚不得低于当月绩效工资的3%;超过四次(含四次)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直至留用察看处分。
(2)月度每旷工1天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的20%;月累计旷工4-8天的给予记过处分;月累计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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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天(含10天),或者一年内(自每年1月1日起)累计旷工超过20天(含20天),解除劳动合同(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注: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违反其他劳动纪律的处罚: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直至留用察看处分。
员工消极怠工、擅离职守,经教育批评不改的,可以给予通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直至留用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和工具、浪费原材料和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直至待岗培训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4、擅自动用矿的设备、物资和财产为私人和外单位服务的,一经发现除责令赔偿损失外,给予当事人通报直至待岗培训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5、偷窃矿物资和财产,经查证属实,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直至留用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严禁吸烟的劳动区域内吸烟、在班前班中饮酒,每发现一次扣罚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并给予通报直至待岗培训等处分。
7、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干私活,根据情节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50%;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扣罚当事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给予通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8、泄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9、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经明确提出,拒不改正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对员工违反安全规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处罚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员工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五条对员工给予警告处分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记过处分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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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对员工给予待岗培训处分期限为6个月,待岗培训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按照原所在岗位低一岗次的岗位工资发放。
第十七条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12个月。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在处分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工资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经单位审核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比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给生活费。
留用察看期满以后,对察看期间表现好的,给予重新提供工作岗位,按新岗位重新确定工资标准,表现不好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对员工违章违规行为情节轻微、尚达不到上述处分或经济扣罚的可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可实行内部待岗培训,培训期限为3个月,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按所在岗位低一岗执行,停发绩效工资。
第十九条对员工处以经济扣罚时从员工本人的绩效工资中扣除,各种扣罚(包括应扣缴的各种社会保险)后,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二十条员工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待岗培训和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内不得参与各种先进和劳动模范的评比。
第二十一条处罚程序:
1、对矿员工进行处分和经济扣罚时,由矿本着惩前毖后、教育本人和广大员工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经过会议讨论后决定。
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矿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作出决定,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解除劳动合同。
2、对矿员工进行处分和经济扣罚,应事前听取被处罚员工本人的意见,允许本人进行申辩。
本人长期不在单位所在地,需按原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的办法,通知本人。
3、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审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审批其他处罚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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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批准员工处罚后,应在两日内通知受处罚的员工所在基层单位进行公布,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其它规定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处罚有异议的,在单位公布处罚之日起30日内(本人不在时,以接到处罚通知之日算起),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60日内直接向朔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记大过、待岗培训处分的员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在批准恢复工作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劳务派遣用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用工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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