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2
民法学2重点解读
民法学2重点解读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A.不能申请再复议,因为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2、当事人对县土地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提出申请?A.《土地管理法》B.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C.国务院有关土地管理的行政法规D.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3、对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超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
A.向上级机关申诉B.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无法提起行政诉讼4、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送被申请人。
A.5B.7C.10D.15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法律6、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7、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
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8、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民法学2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2试题及答案民法学是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研究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以下是一份民法学的试题及答案,供参考: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政治权D. 知识产权答案:C2.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包括以下哪项?A. 主体适格B. 意思表示真实C. 内容合法D. 必须书面形式答案:D3. 以下哪种情况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有重大误解C. 行为人有欺诈行为D. 行为人有胁迫行为答案:A4.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代理的类型?A. 法定代理B. 指定代理C. 委托代理D. 强制代理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刑事处罚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A, B, C7.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A.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B. 违反公序良俗C. 行为人有重大误解D. 行为人有欺诈行为答案:A, B8.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代理的终止情形?A. 代理期限届满B.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 被代理人死亡D. 代理人辞职答案:A, B, C, D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9. 简述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区别。
答案: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利益,可以是积极的(如请求权)或消极的(如自由权)。
民事义务则是民事主体依法承担的责任,通常是为了保障他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一方的权利往往对应另一方的义务。
10.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和可撤销?答案: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是指该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
「最新」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分学期版)
「最新」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分学期版)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1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12.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或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其事务的行为。
13.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14.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15.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16.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2022年7月试题及答案1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12.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得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权利。
13.姓名权:指公民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一种人身权利。
14.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15.继承权的丧失:是指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而失去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16.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
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11.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其债权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其所占有的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
12.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减少其财产而害及债权实现的行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13.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5.财产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把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民法2重点及解释(精)
民法2重点及解释第十五章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债的特征: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债发生根据:1、合同;2、单方法律行为;3、侵权行为;4、不当得利;5、无因管理;6、其他债的担保是为确保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提供特别保障的法律制度。
债的履行,指债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债务、实现债权的法律现象。
债的履行原则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六章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主要条款,又称合同的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当事人若不能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便不能成立。
合同的主要条款:1、标的;2、数量和质量;3、价款或者酬金;4、履行期限和地点;5、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的形式:1、口头合同;2、书面合同;3、公证合同;4、鉴证合同;5、审批的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关于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承保风险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者保险期满时赔偿损失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
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
2、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3、保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保险利益,而不是财物或人身;5、保险合同是机会合同(或称射幸合同)。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在不当得利中,得到利益的一方称为受益人或不当得利人;受损失的一方是受损人。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1、一方取得利益;2、他人受到损失;3、取得利益和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无合法根据;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其事务的行为。
民法典-第2卷
•202008-学法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卷•总分:•100•您的得分:•95判断题(共33 题,共33 分),答对32 题,得分32分第 1 题、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分值:1)正确选项:, 您的选项B, 您的得分1A . 对B . 错第 2 题、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仍有效。
()(分值:1)正确选项:, 您的选项B, 您的得分1A . 对B . 错第 3 题、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
()(分值:1)正确选项:, 您的选项A, 您的得分1A . 对B . 错第 4 题、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与对方进行协商的条款。
()(分值:1)正确选项:, 您的选项B, 您的得分1A . 对B . 错第 5 题、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不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分值:1)正确选项:, 您的选项B, 您的得分1A . 对B . 错第 6 题、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分值:1)正确选项:, 您的选项A, 您的得分1A . 对B . 错第 7 题、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分值:1)正确选项:, 您的选项A, 您的得分1A . 对B . 错第 8 题、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分值:1)正确选项:, 您的选项A, 您的得分1A . 对B . 错第 9 题、1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不受影响。
民法学(第二版)
第二十四章 侵权民事责 任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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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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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分析
第一章民法本论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自然人
第五章民事法 1
律关系主体: 法人
第六章民事法 2
律关系主体: 非法人组织
3
第七章民事法 律关系变动原
因:民事法律
行为
4 第八章民事法
律关系变动原
因:代理
5 第九章民事法
律关系的限制: 时间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十章物权通论
第十二章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担 保物权
第十四章占 有
第十五章债权总论 第十六章合同之债
第十七章法定之债 (一):不当得利之 债
第十八章法定之债 (二):无因管理之 债
第十九章侵权责任概 论
第二十章侵权责任的 归责原则
第二十一章一般侵权 责任的构成
第二十二章数人侵权
第二十三章 各类侵权责
民法学(第二版)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作者介绍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目录分析 06 读书笔记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民法源自侵权法律能力
民事法律
物权
民法
版
民法学
制度 关系
限制
民法学
原则
原因
总论
民法本论
责任
法律
内容摘要
本书包括四编:总论,物权,债权,侵权责任,借鉴德国民法的理论和制度,系统讲述民法学的基本概念、 基本范畴、基本制度和基本体系。作者认为,掌握法律概念对于法律人的重要性犹如“练功”过程中的“基本 功”,基于此理念,本书稳扎稳打,阐述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帮助学习者切实掌握民法学 的基本知识,从而达致法律人的第一层能力——法律智识能力,进而形成法律思维能力和争议解决能力。第二版 根据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修订。
民法学2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2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民法中的“意思表示”是指()。
A. 个人对于某一事项的内心意愿B. 个人对于某一事项的内心意愿及其外部表达C. 法律对于某一事项的规定D. 合同当事人对于权利义务的约定答案:B2.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B. 民事权利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C. 民事权利能力仅指个人的权利能力D. 法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答案:A3. 民法中关于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果B. 代理人的行为仅对代理人自己产生法律效果C. 代理人的行为对第三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D. 代理人的行为只有在委托人同意时才产生法律效果答案:A4. 根据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时效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时效中止是指因特定情形的出现,使得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B. 时效中止后,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C. 时效中止是指因特定情形的出现,使得时效期间加速计算D. 时效中止是指因特定情形的出现,使得时效期间延长答案:A5. 民法中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依据,取得他人的利益而使他人受损的行为B.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C.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仅限于所得利益的本金D. 如果得利人善意且无过错,可以不返还不当得利答案:D二、简答题1. 请简述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及其特征。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意思表示行为。
其特征包括:(1)主体必须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行为人的内心意愿与外部表达相一致;(3)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4)旨在产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
2. 阐述民法中关于“合同”的定义及其基本要素。
答: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之间,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旨在产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法2》教案
《民法2》教案教学目的和要求:民法学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专科段的必修课。
也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
我国民法学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
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性,不仅要把组成民法的法律规范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研究,而且要研究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揭示其内在的规律。
(2)总结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
我国民法学要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和立法原意,分析大量的判例,总结民法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以正确理解和运用民法。
(3)我国民法学还要研究民事立法问题,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国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
民法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阐述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突出科学的实用性。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
我国迄今已经形成一个以民法通则为民事基本法,由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民事单行法构成的民事立法体系。
中国民法典正在起草审议之中面授面授时间:3月15日——6月28日面授内容:第四编债法第十八章债的一般原理教学目的和要求:结合债法与物法的区别,全面掌握债的一般原理,了解债作为民法中了重要的法律制度,它的种类,及其产生、变更和消灭等内容。
并熟练运用债的一般原理分析处理各种经济流转方面的案件。
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是债的概念、特征、发生方式等基本概念和债法中的基本制度。
教学难点是结合《民法通则》与《合同法》掌握债的代位权、撤销权行使的条件与效力及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基本内容。
同时,结合《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弄清担保的形式及各种担保形式的概念内容。
民法学2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2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民法总则,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A. 出生B. 死亡C. 18岁成年D. 法定监护人指定2.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A. 意思表示真实B.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行为必须书面形式3.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种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 行为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4.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A. 物B. 行为C. 人格D. 债权5.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项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赔偿损失C. 缴纳罚款D. 支付滞纳金6.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种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解除合同?A. 合同履行完毕B. 合同一方违约C. 合同双方均无违约行为D. 合同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7.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种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撤销合同?A. 合同履行完毕B. 合同一方违约C. 合同双方均无违约行为D. 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8. 以下哪项不属于物权的类型?A. 所有权B. 抵押权C. 留置权D. 债权9.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项属于物权的取得方式?A. 赠与B. 继承C. 买卖D. 租赁10. 以下哪项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A. 著作权B. 商标权D. 债权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B. 赠与C. 遗嘱D. 继承12.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被撤销?A.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行为人受到欺诈C. 行为人受到胁迫D. 行为人受到误导13.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责任?A. 停止侵害B. 恢复名誉C. 赔偿损失D. 消除影响14.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属于物权的处分方式?A. 赠与B. 买卖C. 抵押D. 租赁15.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A. 文学作品B. 艺术作品D. 商业秘密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6. 简述民法典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分类。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民法学2》课程重点打印版精华版
23、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缴财产。
2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诚心、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
25、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协议。
26、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其事物的行为。
25、正当防卫:是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权力遭受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合法的防伪措施。
26、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
27、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
28、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授予商标专用权的商标。
10、违约责任的构成具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违约行为和主观过错两个方面。
11、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1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3、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
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14、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51、邻接权:是专指与著作权向临街的权利。按照《伯尔尼公约》,邻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对其表演的专有权,唱片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唱片的专有权和广播组织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专有权。
52、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53、名称权:是指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等组织使用自己的名称并且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42、姓名权:指公民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一种人身权利。
《民法学(2)》作业及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债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答: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的按份债务。
3、质押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答: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6、不安抗辩权答: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二、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对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
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的合同主要有(1)运送合同;(2)保管合同;(3)委托合同;(4)信托合同;(5)居间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义务或责任的,则不论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三、问答题1、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债的主体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
(三)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民法2复习资料
民法2复习资料1.物权与债权的联系和区别:区别:物权是物权关系中的物权人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债权是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
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物权为对世权,以不特定的任何人为义务主体,债权为对人权,以特定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
物权人拥有对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债权之实行则“依赖于债务人向债权人为一定给付”,债的实行表现为债权人的请求权和受领权。
物权具有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债权不具有优先效力、追及效力。
物权与债权在有无期限性上存在区别。
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联系:债权以物权为其基础,债权的实现又以债权人取得物权为结果。
2.违约与侵权的联系和区别:违约背后或有侵权,侵权背后无违约。
一、归责原则不同。
二、举证责任不同三、诉讼时效不同四、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五、责任的免除不同。
六、责任范围不同。
七、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
八、诉讼管辖不同。
九、责任形式不同。
3.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的联系与区别: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加以决定的债。
单方允诺属于意定之债。
在单方允诺之债,当事人的意思自由表现为表意人一方的任意,对方当事人因仅享有债权并不负担债务,故仅有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自由这种债的关系就可成立。
法定之债的法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债的发生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问当事人有无发生债的意思,即使当事人没有此种意思,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不发生债的关系,在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债的关系也当然地发生。
其二,债的内容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例如,当不当得利发生时,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就产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及其内容都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因而不当得利之债为法定之债。
4.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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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条狗,甲随即捡起一块石子向狗砸去。
狗挣断链子窜了上来,甲未被咬着,乙却被狗咬伤。
经查狗是丙替丁家看养的。
此案中,应当()。
A.丙向乙赔偿B.丁向乙赔偿C.甲向乙赔偿D.乙无权要求赔偿1.C【解析】乙之所以被狗咬,完全是由于甲用石头砸狗造成的,所以甲要承担责任向乙赔偿。
故选C。
2.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B.民事法律关系有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2.A【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众多社会关系的一种。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
民事法律关系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也可以产生于违法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
选项D是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的。
3.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包括( )。
A.对受害人的损害是因产品运输人、仓储人的过错造成的B.产品尚未投入流通C.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D.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3.A【解析】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产品尚未投入流通;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此题中只有A 所表述的不是免责事由。
故选A。
4.以下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中国哲学会B.中国建设银行C.艾滋病预防基金会D.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4.C【解析】财团法人是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以捐助的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如慈善基金会。
因此C是正确答案。
ABD三项均为社团法人。
5.意思表示因第三人传达出现延误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A.表意人B.第三人C.相对人D.表意人和第三人5.A【解析】传达是指传达人传送表意人已确定的意思表示,传达人不为自己的意思表示。
传达人传达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即表意人承担。
故选A。
6.以下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属于事件B.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民事实体权利C.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D.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应适用诉讼时效6.A【解析】诉讼时效属于民法中的事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能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因为它具有法律强制性。
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胜诉权,但并不消灭民事实体权利。
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
法律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此外,在人身关系范围内,对各种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因此BCD都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7.添附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它是附合、混合、加工的总称。
下列关于添附财产的归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B.应当予以拆离,将拆离的物返还原所有人C.可以由原所有人共有D.可以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给其他所有人以补偿7.B【解析】添附财产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以上说法只有B项不正确。
故选B。
8.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王五B.李四C.李四和王五D.李四或王五8.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3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张三应请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是正确的。
9.债权人发生受领迟延的()。
A.债务人可以追究债权人的违约责任B.债务人的债务自动消灭C.债务人的债务可以视情形得到减轻或免除D.债务人的债务不受任何影响9.C【解析】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
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减轻或免除债务人的责任。
若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受领迟延而发生费用增加或受到其他损害的,可以要求债权人予以赔偿。
故选C。
10.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分为( )。
A.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B.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C.主债和从债D.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10.D【解析】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
在前者,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在后者,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
11.下列有关无因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B.无因管理不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C.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没有必要费用请求权D.无因管理是民事法律行为11.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
无因管理行为是事实行为,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虽然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但这种意思不同于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它无须表示于外为他人知晓,且不包含效果意思,无因管理的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不以当事人的效果意思为必要。
无因管理人既享有必要费用请求权,又负有为他人意思进行管理之义务。
12.甲将一只走失山羊带回家中饲养,两月后以30元卖给乙。
在回家路上,羊被主人丙认出,向乙索还,二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
A.山羊归丙,甲退乙30元;丙付甲两个月饲养山羊的费用B.山羊归丙,丙付30元给乙C.乙将山羊退还甲,并索还30元D.山羊归丙,甲退乙3012.A【解析】《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所以山羊应该归丙,同时丙要付给甲饲养山羊的费用。
故选A。
13.企业家李某要送给某贫困县医院一辆价值20万元的救护车,医院表示接受。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在救护车交付前可以撤销赠与B.李某以该医院已不需要救护车为由撤销赠与C.李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赠与D.李某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需变卖该救护车维持生计,故可不履行合同13.D【解析】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对医院的赠与是公益事业性质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A错误。
“不需要救护车”不是撤销的法定理由。
故选项B错误。
赠与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故选项C错误。
《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故选D 项。
14.配偶权是()。
A.精神性人格权B.物质性人格权C.身份权D.名誉权14.C【解析】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享的一种身份权,是基于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故选C。
15.妇女张某路过李某家门口时,被李某邻居16岁的男孩郭某指使的李某家的狗咬伤,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A.狗的主人李某B.郭某C.张某D.郭某的父母15.D【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16.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这属于物权的( )。
A.优先效力B.排他效力C.追及效力D.妨害排除效力16.B【解析】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
故选B。
17.乙恶意贬损甲的名誉,甲找乙理论,乙将其眼睛打伤,致左眼失明。
在本案中,甲被侵犯的权利不包括( )。
A.名誉权B.身体权C.健康权D.隐私权17.D【解析】乙恶意贬损甲的名誉,同时造成甲左眼丧失功能,侵犯了甲的名誉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但没有侵犯其隐私权,因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在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18.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一经结婚即须辞职”的条款无效,是采用了下列何种民法解释的方法?( )A.文义解释B.目的解释C.体系解释D.合宪性解释18.D【解析】《合同法》第l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合同解释,是指当事人或有权部门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探知。
文义解释是指依据合同条款的字面意义确定合同内容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按照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要达到的目的对合同进行的解释;体系解释,是指在探求合同争议内容准确含义时将其和全部合同内容看作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从相互联系方面解释合同;合宪性解释是指依照符合宪法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的解释。
此题中该合同违反了《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故选D。
19.某杂志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高官王某年轻时的风流韵事,致使王某备受歧视。
王某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精神一度崩溃,且身体出现不明症状。
该报社的行为( )。
A.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B.不构成侵权C.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D.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19.A【解析】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受到损害的,构成侵害隐私权。
杂志社的行为并没有直接针对王某的身体,不构成侵害其生命权或健康权。
据此,应选选项A。
20.下列各项中,可以以此设定证券质权的是( )。
A.商标专用权B.专利权中的财产权C.提单D.依法不可以转让的股票20.C【解析】《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以上四个选项中只有C项中的提单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