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2010-03-24
新三板持续督导参考实务
新三板持续督导参考实务上市公司发布更正公告,这在资本市场并不鲜见,A股上市公司时有更正公告发布,新三板市场同样也有更正公告,只不过与A股公司相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更正公告特别多。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更正公告的情况,细究起来,可能有几方面原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把关不严;挂牌企业的董秘疏忽或不够专业所致;以及对于公告出错处罚力度不够。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新三板挂牌公司各类更正公告达到5200多次,平均下来每家公司要更正一次还多,而2016年不到两个月更正公告也已经达到700多次。
一位券商合规部业内人士这样描述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的关系:挂牌公司和券商是新娘子和新郎官,介绍相亲确定关系,恋爱期间双方磨合进行尽职调查,直到领证那一天挂牌敲钟,大告天下。
童话故事里,这就结局了,但现实生活中,新郎官去外面做业务了,家庭维稳重任就交给持续督导人员了......在过去的2015年对于新三板的主办券商监管算是相对平静的一年,证监会并没有拿券商开刀,但是去年不挨刀不代表今年不挨刀,推荐挂牌时埋下的雷并不是哑雷,早晚会响的。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转让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这几个挂牌条件其实并不单单是推荐挂牌的条件,同样也是持续督导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面。
持续督导,对于很多券商来说是个很头疼的问题:1、终身持续督导问题比如挂牌公司是新娘子,券商是新郎官,彼此认识的阶段好比是达成合作意向,恋爱阶段好比是尽职调查,领证这一天就是挂牌敲钟的这一天,从此,新郎就要对新娘终身负责,根据股转公司的规定,新娘子是可以把新郎官换掉的,但是必须找好下家对她负责。
2、人员配置问题持续督导的工作量是根据券商推荐挂牌公司数量而定的,截止2月22日,挂牌公司数量共计5755家,2015年年底拥有推荐挂牌业务资格的券商共计90家,平均每家券商要为64家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而头疼,64家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量是什么概念呢?中期报告披露截止日前要审核64份中期报告,年报披露截止日前要审核64份年报,除此之外还有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认购公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等等,根据股转公司规定,挂牌公司出现重大事项还需要实施现场检查,每年至少对董秘或信批人员开展培训一次,如果要做到尽善尽美,不是两三个人可以解决的,目前持续督导费大致是8-10万每年,以10万计算,每年的持续督导费收入是640万,其实是可以构建一个不大不小的团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促进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信守承诺等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第三条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不得通过持续督导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挂牌公司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持续督导内容第六条主办券商应履行以下督导职责:(一)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二)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前审查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三)开展挂牌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督促挂牌公司进行整改;(四)建立与挂牌公司日常联系机制,对挂牌公司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五)关注挂牌公司重大变化,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挂牌公司重大事项,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配合做好挂牌公司的日常监管;(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公司章程。
第八条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7838864591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203838864717000【处罚日期】2021.12.07【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深圳市【处罚对象】杨波【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5 15:15:05索引号bm56000001/2021-00306591分类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文号主题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当事人:杨波,男,1989年8月出生,住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依据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杨波操纵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股票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杨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杨波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2017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杨波实际控制“时某"“叶某亦"“徐某"“刘某英"“张某生"“孙某"“杨某国"“张某晖"“吴某生"“柯某月"“王某侠"“潘某"“颜某荣"“杨某平"“吴某容"等15个证券账户,使用其中13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操纵“东方中科"股票。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
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47.18%、59.71%、71.13%和62.41%,且前五大客户有一定变动。
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并说明:(1)主要经销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等,经销产品的最终去向,经销商的库存情况,结算方式,是否为买断销售,是否存在退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补充披露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获取方式,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背景、定价政策及销售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3)补充分析前五大客户变动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分析客户变化的真实性,详细说明对发行人客户进行核查的方式、内容与比例,说明核查结论并明确发表意见。
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216.55万元、193.63万元、1,492.07万元和947.93万元。
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1)外销的国家和地区,外销的内容、价格、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结合外销国家下游产业的情况,分析发行人销售价格、数量变动的合理性;(2)以表格形式列示外销主要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数量、金额及占比,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获取方式:(3)2015年及2016年1-6月海外销售收入增幅较大的原因,海外销售全部通过上海瀚而普实现出口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上海瀚而普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发行人国外销售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2018年6月15日公布)1、公司概况国信证券股份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70亿元,在全国33个都市拥有49家营业网点,法定代表人为何如,现有职员6393人,其中公司本部职员1054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0%以上。
公司的经营范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公司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证券保管和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治理、直截了当投资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2.6亿元,净资产106.7亿元,净资本73.1亿元。
公司的企业精神是“务实、专业、和谐、自律”,核心理念是“制造价值,成就你我”。
2004年12月1日,国信证券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
200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68.8亿元,排名行业第三,纳税25.3亿元;2018年,国信证券在市场剧变中经受住了考查,实现净利润20.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7%,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额排名行业第三,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发行家数排名第一;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93亿元。
2、股东情形国信证券共有5家股东,股东单位名称和股权结构如下:深圳市投资控股持股40%;华润深国投信托持股30%;云南红塔集团持股20%;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持股5.1%;北京城建投资进展股份持股4.9%。
3、组织架构4、市场地位国信证券各项业务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突出,2018年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额排名行业第三,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发行家数行业排名第一,资产治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第四。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主持的全国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中,国信证券是2007年唯独一家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受托治理资金本金总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全部八项指标均排名前十位的证券公司,其中净利润排名第三位;2018年是三家十四项指标中有十二项排名行业前十位的证券公司之一。
晚间公告
晚间公告 近日,多家上市公司发布晚间公告 ,以下是公告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晚间公告 1 华东重机:拟近 30 亿元收购润星科技 100%股权 华东重机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 8.88 元/股发行 2.39 亿股,并支付 8.26 亿现金,作价 29.5 亿元收购润星科技 100%股权,并募集不超过 8.58 亿元配套 资金。
润星科技主营数控机床的生产、销售及研发,2015 年和 2016 年营收分别 为 4.31 亿元和 6.81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6850 万元和 1.69 亿元。
2017 年-2019 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 亿元、3 亿元和 3.6 亿元。
晚间公告 2 永利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 819 万收购上海英杰 25%股权 永利股份发布公告称, 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英杰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拟 购买天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英杰制模有限公司 25%股权。
经双方协商,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英杰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 天桦投资转让上海英杰 25% 股权的价格为 8,187,555.13 元。
公司称,英杰模塑已持有上海英杰 75%股权, 此次股权转让生效后,英杰模塑将持有上海英杰 100%股权。
晚间公告 3 中国人寿:拟斥 132 亿参与广发银行增发股份 中国人寿 4 月 27 日晚发布公告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于近期进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股份增发, 为保持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 公司拟以 不超过每股人民币 7.01 元的价格认购约 18.70 亿股广发银行拟增发股份,总对 价约为人民币 132 亿元。
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价格进行调整。
晚间公告 4 易华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8 日起复牌 易华录发布公告称, 公司拟与国富商通签署 《关于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 , 拟以现金人民币 52000 万元收购国富商通完成股份整合后所 持的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的 55.2357%股权。
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债券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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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基金
保险
信托
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与中国证券市场主要机构投资者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覆盖了全部的主流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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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而持续的后续服务
强大的综合实力
国信证券将凭借自身强大的综合实力和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帮助客户进一步树立和 提升在资本市场中的形象,且业务品种丰富,可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资本市场服务。 国信证券为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首批做市商,连续5年综合排名第一,由我公司主承 销的企业债、公司债,票面利率通常显著低于市场同期发行、信用等级相当的债券。 国信证券强大的销售定价能力,可保障债券的低成本顺利发行,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 国信证券多年来股票、债券承销业务均保持市场领先,业务经验丰富,对证监会、发 改委等主管机关政策有着精准的理解与把握。公司有专门人员负责与证监会、发改委 等主管机关沟通,债券发行二部总经理缪钦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参与企业债券预审工作。 国信证券凭借丰富的企业债券发行承销经验,同主管机关保持着紧密顺畅的沟通,能 够进一步推动债券审批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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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丰富的固定收益事业部团队
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成立于2011年6月,团队前身为成立于2003年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其后历经国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2003年~2004年)、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2004年~2007年)、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 定收益总部(2007年~2011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2011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是国内从事企业债券承销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业务。
截至2012年1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0.67亿元,净资产176.06亿元,净资本117.90亿元。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27亿元,利润总额 23.30亿元,净利润18.1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0.24%。2007-2011年五年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89.99亿元,利润总额230.08亿元, 净利润179.87亿元。
力源信息: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公告编号:2013-02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关于更换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
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刘兴华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王平先生接替刘兴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英娜女士、王平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王平先生简历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6月17日
王平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2005年加入国信证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民和股份2011年再融资项目、高鸿股份2012年再融资项目,担任法国SEB并购苏泊尔项目、中颖电子首发项目主要成员,力源信息首发项目协办人,民和股份2011年再融资项目、南山铝业2012年再融资项目保荐代表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全本-2011.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2011年8月更新)1、公司概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70亿元,在全国47个城市拥有69家营业网点,法定代表人为何如,现有员工11579人,其中本部员工1271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0%以上.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相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业务。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8。
69亿元,净资产173。
75亿元,净资本124.90亿元。
公司的企业精神是“务实、专业、和谐、自律",核心理念是“创造价值,成就你我”。
2004年12月1日,国信证券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05亿元,利润总额40.51亿元,净利润31。
1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9。
01%。
2007—2010年四年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32.66亿元,利润总额206.68亿元,净利润160.47亿元。
2011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2.79亿元。
2、股东情况国信证券共有5家股东,股东单位名称和股权结构如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0%;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股30%;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持股5。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3、组织架构4、市场地位国信证券各项业务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突出。
经纪业务自2008年以来,股票基金交易额连续三年稳居行业第三,单个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排名行业前三,2011年上半年业务净收入排名跃居行业第二;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发行家数2006-2009年连续四年排名行业第一,2010年排名行业第二,是当年发行家数、承销金额同时进入行业前十的两家券商之一,2011年上半年,发行家数排名行业第一;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排名行业前列,2010年主要产品均跑赢上证指数,投资回报在券商同类产品中居于前列;研究业务2005—2010年连续在《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获得“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称号,共80多人次获得“最佳分析师”奖项。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颁布时间:2010-1-11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上市公司自2009年年度报告起应按照本规则要求编制并披露。
拟上市公司的申报报表审计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及之后的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一月十一日附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计算的合理性和可比性,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中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应按本规则进行计算或披露。
第三条公司编制以上报告时,应以如下表格形式,列示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编制和披露合并财务报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第四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马青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4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马青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马青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043号)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马青海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中金证〔2010〕15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马青海(身份证号:******************)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八月二日
——结束——。
保荐机构信息
家俊 李广超 刘景泉 高毅辉 廖锦强 姜颖 宋永新 邱小 兵 姚浩 甘亮 邱志千 刘隆文 董文 丛龙辉 张锦胜 黄立 海 万新平 樊丽莉 王超男 孙长宇 郁俊松 王栋 庞雪梅 龚本新 吴红日 牛振松 毛成杰 庄玲峰 李小岩 于军骊 杨峰 王友安 戴佳明 王治鉴 史建杰 樊海东 杨曦 殷雄 路明 谢小弟 唐亮 王丹 谢风华 周继卫 先卫国 刘顺明 任波 陈平进 王明希 骆中兴 王洪斌 秦成栋 王建文 王 晓辉 刘东红 程杰 崔岭 曾年生 林辉 周强 罗腾子 秦洪波 韩长风 梁磊 李 鹏 王锡谷 张绍旭 陈新军 方向生 杜振宇 周凌云 刘铮 陈华 邹丽 王泽 谢运 赵锋 丰赋 汪家胜 龚寒汀 江成祺 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圣能 王裕明 潘志兵 吴永平 刘禹 刘春玲 周宇 杨 琴 王海滨 张文生 吴晓波 栾培强 朱军 刘俊杰 黄澎 李 红星 陈拥军 张浩淼 谢吴涛 齐政 郑周 凌爱文 朱文瑾 吴光琳 陈建 方红华 沈璐璐 严卫 王为丰 王会然 刘哲 李建 李东泽 赵宏 封江涛 何书茂 汪洋 张贇 霍永涛 谢崇远 赵远军 李俊旭 黎海祥 龚文荣 张邈 李迅冬 李 华忠 张春旭 雷文龙 武健 卢旭东 刘灏 钟丙祥 滕建华 广宏毅 邓德兵 杨林 吴浩 彭良松 刘钢 潘银 郑守林 王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骥跃 奈学雷 罗凌文 甘小军 欧阳刚 陶欣 赵明 白岚 田 勇 刘勇 倪晋武 杜卫民 廖禹 徐杰 王刑天 梁燕华 陈桂 平 张东 王伟 陈光明 牟晶 朱振 张琦 樊长江 査胜举 金雷 龙丽 谷建华 朱小林 巴永军 肖维平 龙海峰 杨淑 敏 齐勇燕 董欣欣 李伟 何宽华 管汝平 谭旭 徐荔军 朱项平 崔海峰 刘旭阳 陈 青 吴广斌 蔡铁征 刘哲 陈天喜 赵瑞梅 罗斌华 安用兵 陈宇杰 陈家茂 张立军 裴运华 周庭硕 贺小社 邵丰 徐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佑军 伍建筑 朱煜起 任强 钟鸿鸣 张晋阳 胡军 杨光 姚 军 廉彦 胡金泉 李建勇 周伟 张鹏 李忠文 周郑屹 吴克 卫 周春晓 杜涛 敖小敏 赫涛 龚晓锋 付竹 詹先惠 叶勇 张每旭 林文坛 姚春潮 徐子庆 徐建武 国萱 肖雪生 成 燕 李晓芳 陈运兴 赵怡 康剑雄 王苏望 吴喻慧 杨梧林 李丽芳 谢继军 郑华峰 帅晖 沈卫华 江荣华 朱权炼 孙向阳 刘芳 张丽丽 蒋欣 孙莉 胡晓和 徐浙鸿 刘胜民 周凯 徐中哲 王黎祥 张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鹏 孙坚 郑勇 李黎明 周晋峰 陈庆隆 程红搏 任强伟 王 炳全 张晓斌 刘奇 杨建斌 傅承 马加暾 张邦明 伍前辉 于国庆 洪金永 万虎高 申孝亮 张景耀 刘丽华 吴潇 彭 德强 张德坤 涂军涛 田建桥 朱永华 丁一 吴宏兴 马闪 亮 梁太福
保荐业务项目持续督导制度
五、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项目持续督导制度(2004年5月31日颁布,2009年11月20日重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精神,规范项目人员持续督导工作流程,提高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项目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再融资情况下的持续督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谓持续督导,是指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内,采取一定的调查手段和方法,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规范运作、守法经营、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等方面进行督导,使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第四条投资银行总部负责本办法所称持续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共同监督工作。
投资银行总部根据本办法制定《持续督导工作指引》,项目人员应该按照本办法和《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持续督导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五条投资银行总部对持续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进行总体指导和协调,以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人为项目组。
项目组至少包括两名保荐代表人和一名项目主办人,两名保荐代表人中应指定一名项目组长。
项目组长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对持续督导工作的质量负责。
持续督导工作的项目组与发行工作项目组应保持延续性。
如项目组人员发生变动,由投资银行总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持续督导人员。
第七条项目组进行持续督导前,应制定详尽可行的持续督导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工作内容、时间进度安排等,以提高持续督导工作的组织性。
第八条持续督导的任何工作至少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同时参与,相互复核,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九条项目人员在与公司签订的《项目风险责任书》中,应明确在持续督导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持续督导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第十条持续督导工作的管理由投资银行总部负责,监督工作由风险监管总部和投资银行总部共同负责。
老板电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2011-04-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板电器”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在对老板电器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就《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以下简称“《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出具核查意见如下:一、国信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老板电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老板电器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老板电器内部控制环境老板电器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责,各机构在日常的运行中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保证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顺利执行。
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专门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自上市以来,老板电器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为内控制度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三、老板电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老板电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04.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作为邹平电力购售电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邹平电力ABS)计划管理人,未对邹平电力ABS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出具的《邹平电力购售电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部分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在邹平电力ABS存续期间,你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监督、检查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情况和基础资产现金流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执业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8年4月13日。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
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1、请补充说明福州金达、开达加工厂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业务沿革、股东情况、企业性质及其变更、目前存续状态等。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核查福州金达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权是否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是否存在纠纷。
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意见:(1)发行人设立时的企业性质,厦钨出资员工在厦门钨业、发行人的任职情况、是否存在双重任职情形,出资员工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厦钨工会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性质、是否属于国有或集体成份,其将所持发行人股权转让给众达投资的原因、是否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流失;(2)众达投资设立原因、设立时的企业性质、内部股权历次转让或变化的具体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纠纷,厦钨工会、虹鹭工会的组建过程、其进入众达投资是否为国有或集体出资;(3)众达投资名义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陈启丰、陈伟儿的原因、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履行的具体法律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纠纷,相关垫付款及未偿款项的具体内容及形成时间、原因;(4)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要经营者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与厦门钨业的业务联系或合作情况、厦门钨业在发行人发展中所起作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因众达投资股东变化而发生变更。
3、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2012年发行人增资扩股新增股东(追溯至最终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背景、工作经历、任职情况,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协议、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牛散
牛散:黄木顺、刘芳、徐柏良、莫帆系、许磊、赵建平、成碧娥、周信钢李欣周晨、吴鸣霄、何雪萍、王素芳、钱小妹、宋戈、张勇、刘伯新、林琼、施玉庆、封向华、邹翰枢、吴家杰、刘勇、杨波、张寿清、2007年牛散。
刘元生,被誉为“不倒散户之王”,持有市值超过10亿元,坚守万科( 000002 )19载,即使是在2008年的熊市也未动摇,一年下来,刘元生的市值增加了近2亿元。
黄木顺,潮州人,最早一批股民,亦被称为地产股的巴菲特,主要持有过000002万科、000046泛海建设、000060中金岭南、000031中粮地产、000065北方国际、600393东华实业、000850华茂股份、600184新华光等多个品种,其中以地产股为主,累计总收益为数十倍。
其在重庆、武汉及澳大利亚投资房地产,旗下公司主要为深圳市川业世纪投资公司与武汉川业世纪公司,涉及地产、证券投资等领域。
总体上,黄木顺系列的投资风格比较稳健,以中长线为主,较少做交易波段,与泛海系的关系是一大看点。
目前认为黄木顺系列的主仓位在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华发北路与东海证券上海长顺路,主要关联帐号包括:黄木顺、朱群英(武汉川业世纪的股东)、楼雄壮、楼肖斌、张凤霞、徐爱兰、陈为建、史玉燕、原绍彬、郭淑玲等。
江湖传闻史玉燕可能与史玉柱有亲属关系。
1999年7月,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500万,成为巨人系重新崛起的起点。
健特生物最初的投资人是怀远宏强商贸有限公司和黄山康奇实业有限公司,史玉燕则是黄山康奇实业的发起股东之一,而这两家公司的其他股东则包括了史玉柱的老部下及同乡。
卢志强则在公开访问中称史玉柱、段永基为“挈友”,因此史玉柱的股东与泛海系、黄木顺产生关联也不会太令人意外,这些资本玩家的关系错综复杂,非局外人可以厘清,但可以明确的是,其在二级市场仍然会活跃较长时间。
刘芳,被称为“史上最牛散户”慧眼相中连拉四十二涨停板的ST金泰!!!在2007年三季度一度拥有桐君阁(000591)、*ST金泰、ST雄震、新乡化纤(000949)、ST珠峰、*ST威达、*ST雅砻、青岛双星(000599)等8只股票,市值达1.74亿元,不过到了2008年,刘芳“低调”地退出了除ST雄震以外的所有股票,只少量买入了罗顿发展和珠江实业(600684),市值降低到只剩2386万元。
深天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七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八条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九条 公司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十条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章 应当披露的信息及披露标准第十一条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1、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策划20苏州天马被指成长性低
IPO 乱象系列策划No.20 苏州天马被指成长性低一、苏州天马:原材料成本占比过高中国证监会4 月16 日公告,发审委将在2010年4月21日召开第73 次会议,审核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天马)的首发申请。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3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 亿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AKD 系列施胶类造纸化学品、氨基酸保护剂系列、葡辛胺系列等医药中间体类精细化工产品。
若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和建设:1、年产52,000 吨造纸化学品扩产建设,项目总投资为8300.1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738.95 万元;2、年产450吨医药中间体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26 亿元,本次投资1.26 亿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资料记载,苏州天马主要产品AKD的原材料成本占比90.78%,且该产品的成本价格受棕榈油、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直接影响苏州天马的经营业绩。
此外,公司医药中间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为27.54%。
目前,该项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由08年的17.98%上升至09 年的23.15%。
原材料成本占比过高《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苏州天马09年营业收入为43152.77 万元,同比下降0.08%,由于09 年公司营业成本同期下降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导致了公司09 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0.25%。
资料显示,苏州天马此次募投项目之一为年产52,000 吨造的纸化学品扩产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8300.1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738.95 万元。
公司造纸化学品的主要客户包括玖龙纸业、晨鸣纸业、岳阳纸业等国内著名造纸企业。
09年苏州天马造纸化学品营业收入为31032.09万元,占公司09年营业总收入的75.18%。
在造纸化学品业务中,AKD原粉占公司产品销售份额比重最高,为52.54%,该项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硬脂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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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年12月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天马股份持续督导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信证券对《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对天马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天马股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200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天马股份对 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国信证券对《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二、关于天马股份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保荐意见
天马股份预计2010年度与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6,500万元,内容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产品名称关联法人预计总金额去年的总金额
产品销售、采购钢材、轴承套圈
用钢管
杭州天马精辗有
限公司
产品销售和采购
合计不超过
6,000万元
2,669.52万元
租赁库房及办公楼天马控股集团有500万元 431.76万元
限公司
注:上表中,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天马股份的控股股东,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为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尔法电梯(杭州)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以上事项尚需天马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国信证券对天马股份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孔海燕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