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比较研究
新版JCT标准建造合同条件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比较研究
建筑经济CONSTRUCTION ECONOMY第 41 卷第 5 期2020 年 5 月Vol.41 No.5May 2020摘要:JCT 合同条件不仅在英国本土得到广泛使用,也被很多英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所认可。
从合同结构、第三方合同管理者的权限、付款程序和内容、材料设备运输中的风险分配、工程索赔、争端解决等方面对新版JCT 《标准建造合同》和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与FIDIC 合同条件相比,JCT 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者对承包商人员变动的干预权方面的规定更有利于业主,而在业主对承包商选择分包商的确定权、工程付款程序、材料设备运输中的风险分配等方面的规定更有利于承包商。
关键词:JCT ;FIDIC ;合同条件;比较研究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1X (2020)05-0019-06DOI :10.14181/ki.1002-851x.202005019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Latest Version of JCT Standard Construction ContractConditions and FIDIC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ditionsBU Weiwei 1,ZHOU Zhen 1,XU Jinnan 2(1.Yunnan university ,Kunming 650000,China ;2.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Hong Kong 999077,China )Abstract :The JCT standard contracts are not only widely used in UK ,but also widely accepted around the world. The paper makes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latest version of JCT Standard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FIDIC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ditions on the following aspects :contract structure ,third party contract manager ’s rights ,payment procedures and content ,risk allocation in the transportation of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claims ,dispute avoidance and settlement. The study reveals that ,compared with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JCT contract conditions are in favor of the owner in terms of right of intervention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contractor ’s personnel ,while in favor of the contractor in terms of selection of subcontractors ,payment procedures ,risk allocation in the transportation of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etc.Keywords :JCT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 ;comparative study 1 引 言作为最早开始制定工程标准合同条件的国家,英国制定的标准合同条件在世界范围内有着重要的影响。
FIDIC的epc合同与施工合同
FIDIC的EPC合同与施工合同FIDIC(国际工程承包商协会)发布的EPC(设计-采购-建造)合同条件和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承包领域中广泛采用的标准合同文本。
这两种合同条件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项目和合同实施方式,具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对FIDIC的EPC合同和施工合同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两种合同条件。
一、EPC合同特点1. 集成化项目实施EPC合同是将设计、采购和建造三个环节整合在一起,由承包商承担项目实施的责任。
这种集成化的项目实施方式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降低项目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2. 承包商承担设计责任在EPC合同中,承包商不仅要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还要负责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这就要求承包商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固定总价合同EPC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在签订合同时已确定,不再因物价波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这使得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控制成本。
4. 业主参与度较低EPC合同中,业主只需提供项目需求和标准,承包商则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因此,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相对较低,有利于业主专注于其他核心业务。
二、施工合同特点1. 业主或工程师设计施工合同适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
工程师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理,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要求顺利进行。
2. 主要用于单价合同施工合同通常采用单价合同,即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按照约定的单价计算合同价格。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业主根据实际工程量控制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承包商合理报价。
3. 包含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施工合同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这使得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具有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创新和优化项目设计。
4. 合同价格调整机制施工合同中通常包含价格调整机制,如物价波动、汇率变动等因素,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FIDIC合同条件概述+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解释
FIDIC合同条件概述“FIDIC”一词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ENIEURS - CONSEILS)的缩写。
FIDIC条件的标准文本由英语写成。
FIDIC合同条件第一版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于1957年颁布,1963年FIDIC合同条件第二版、1977年FIDIC合同条件第三版、1987年FIDIC合同条件第四版相继问世。
目前使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一般分为协议书、通用(标准)条件和专用特殊条件等三大部分。
(一)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由协议书、标准条件(第一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第二部分)等组成,计44条。
并通过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加以具体指导。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由第一章引言、第二章白皮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计44条)、第三章白皮书——附加讨论、第四章附件A——服务范围、第五章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第六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第七章授权范围及其制定等组成。
(二)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合同;(2)雇主;(3)雇主代表;(4)承包商;(5)设计;(6)职员与劳工;(7)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检验;(10)雇主的接收;(11)竣工后的检验;(12)缺陷责任;(13)合同价格与支付;(14)变更;(15)承包商的违约;(16)雇主的违约;(17)风险和责任;(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端与仲裁。
AIA合同文件介绍及其与FIDIC合同的比较研究
三、AIA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研究
总结来说,A合同和FIDIC合同在条款内容、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上存在一定 的差异。在选择使用哪种合应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以及项 目的具体需求。
参考内容
一、引言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性日益凸 显。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我国推出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然而,与国际 通行的FIDIC合同相比,两者在许多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本次演示旨在比较分析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合同,以期为我国施工合同的完善提供 借鉴。
1、合同履行期限问题及处理方法
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合同履行期限的规定较为明确,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若出现工期延误情况,双方需协商确定责任方并 采取相应措施。而在FIDIC合同中,对于工期延误的处理方法更为具体,根据不 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罚款或其他措施。
2、合同价格调整问题及处理方 法
1、施工单位责任与义务
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按时 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而在FIDIC合同中,施工 单位还需负责工程保险、遵守工程设计要求等。
2、监理单位责任与义务
2、监理单位责任与义务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是受建设单 位委托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等。而 在FIDIC合同中,监理单位具有更高的独立性和权力,承担着主持召开解释性会 议、裁决施工争议等职责。
2、适用范围比较
2、适用范围比较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 安装、管道线路等施工项目。而FIDIC合同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特别是世 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工程项目。在适用范围方面,两者存在一定差异。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引言FIDIC(国际工程咨询工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是全球工程项目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其施工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项目中被广泛使用。
尽管我国有自己的施工合同范本,但许多企业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也选择了采用FIDIC合同条件。
本文将探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分析双方的异同,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更好地应对国际工程项目中的挑战。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其全面细致的规定而闻名,涵盖了合同订立、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各个方面。
它为各方签订合同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基础,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合同文本权威性: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由FIDIC组织编写和发布的,具有权威性和普适性。
2. 清楚而详细的规定:FIDIC合同条款以明确的措辞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合同解释的模糊性。
3. 风险分摊的原则: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了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有助于双方在风险分担上进行合理的协商。
4. 强调协作与沟通:FIDIC合同条件鼓励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特点我国针对国内工程项目制定了一系列的施工合同范本,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简称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等。
我国施工合同范本具有以下特点:1. 法律依据:我国施工合同范本是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法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2. 适应国内特点:我国施工合同范本在制定过程中考虑了中国特色和实际情况,更适应国内的法律制度和工程管理实践。
3. 灵活性: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相对于FIDIC合同条件来说,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适应国内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对比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 IC 《施工合同条件》对比分析许 海1,李 云2(11湖南城市学院监理公司,湖南益阳413000;21湖南城市学院土木系,湖南益阳413000)摘 要:通过对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 《施工合同条件》对比分析,得出了《示范文本》对监理工程师权力的一些限制规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今后对《示范文本》进行改进的几点修改建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FIDIC 《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师;分析;建议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933(2005)02-0124-04四川建筑科学研究Sichuan Building Science 第31卷 第2期2005年4月收稿日期:2003212231作者简介:许 海(1968-),男,湖南益阳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1 前 言我国1991年订立的《土木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 -91-0201正值我国监理制度处于雏形阶段。
按照FIDIC 的惯例,1999年我国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1999-0201)以下称《示范文本》已弥补不少缺陷,正在逐步完善。
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它是在GF -91-0201版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听取了各方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对其中部分内容和结构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突出了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等特点,更好地体现了《示范文本》具有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等原则。
《示范文本》的出台,已为在市场经济下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了自己巨大贡献。
而99版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简称新“红皮书”)有50年历史,已经发展成熟,对我国的施工合同的制定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因此,我们要吸取新“红皮书”的精华,完善我国《示范文本》,并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印发的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并于1999年12月24日颁布的。
示范文本在91版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依据合同遵循法律、促进建设监理制的全面推行、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等原则,在文本的结构及文本的具体内容方面均有较大、较好的修改。
由于中国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合同实行强制备案制度,各方为简便起见,几乎都使用该文本,几乎不加任何改动。
所以该文本在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规范管理,防止和解决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发达,各方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强,经常出现黑白合同、任意变更合同或者先施工后签合同等现象,更别提大量的内容简单,甚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这些现象的产生不仅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也和中国传统的重感情、和为贵的经商理念有关。
这种理念在利益不冲突时,对各方比较有利。
但商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开始签合同时大家一团和气。
但到后来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利益冲突,大家反目成仇,想主张权利,又发现合同签订的模糊不清,打官司又费时费力。
有些单位风险意识较强,签订合同时会想到让律师修改一下。
但中国目前的律师往往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来修改合同的,其收费比较低,修改合同往往是免费的;难免有些律师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不认真修改合同,或者故意留下一定的漏洞,为以后收取高额的律师费留下伏笔。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编写本篇文章,希望能对相关单位防范风险,有一定的帮助。
本文所述修改意见主要借鉴了以下文件:(1)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第四版、第五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分别简称87版FIDIC合同条件和99版FIDIC合同条件);(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3)国家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
FIDIC合同与国内现行的合同文本的比较
合同⽂件是伴随着⼯程的需要⽽发展的。
我们国家的情况是从计划经济下的定额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清单模式转变。
国内现⾏《建设⼯程施⼯合同⽰范⽂本》是1999年推出的,是清单体例之前出的推荐版本,⽽FIDIC合同是近百年来与对应的清单计价模式共同发展⽽来。
认识⼀下两个合同之间的区别,有助于我们理解单价合同的原理。
⼀、国内现⾏施⼯合同⽂本是FIDIC合同的简版既然是简版,国内现⾏施⼯合同⽂本就没有FIDIC合同适⽤⾯⼴,特别是费⽤相关规定。
国内现⾏施⼯合同⽂本产⽣于定额时代,对FIDIC合同简化得⽐较彻底,费⽤相关规定简化到⼏乎没有,更没有单价合同所要求的事项与费⽤⼀⼀对应的关系。
这种过于简化,直接导致国内现⾏施⼯合同⽂本与当前⼯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匹配性很差。
实际上,这个问题正在成为我国清单规范实施的症结所在。
单价合同的基本调整原则是“清单有单价的按清单,清单有相似单价的参照清单,清单没有单价的协商解决”。
“清单有单价的按清单”,其实质是要求投标单价必须是包⼲单价。
既然是包⼲单价,那单价包⼲的⼯程内容、合同责任以及费⽤,必须定义得很精确才⾏。
否则很容易在“包⼲边界”上产⽣合同价格的争议。
综合单价包⼲“必须定义得很精确”这个要求,显然需要⼀套完整的清单原则来定义。
国内现⾏施⼯合同⽂本本⾝没有多少单价合同的属性,加上我国清单规范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将推荐合同与国内清单规范匹配到⼀起,解决单价性争议就有许多不确定的地⽅。
FIDIC施⼯合同本就是国际惯例的单价合同。
与之同时发展的清单计价体系,⽐如英国SMM,匹配度可以说是“与⽣俱来”、“⽆缝联接”。
这个特性,正是现在推⾏“清单计价”最需要加强的合约理念。
⼆、国内现⾏施⼯合同⽂本是⼀个独⽴⽂件它没能将清单规范、物料规范、各项措施等直接影响⼯程实施与价格的相关⽂件匹配起来,特别是其中的费⽤匹配关系,⼀直都没有进⾏良好整合。
⽽FIDIC合同长期与这⼏个合同组件共同发展,相互之间的⼯作关系已近完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版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比较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版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比较研究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规范合同范本文本的实施,可以有效规避合同风险,缩短合同谈判时间,防止权力寻租,有效管理建设项目。
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适应工程合同的一般惯例,对内,有利于指导建筑工程市场的科学有序发展,对外,能更有效地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本文将FIDIC土木工程建设合同1999年版的代表性版本与2017年版的《建设工程建设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比较。
一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国内标准合同;另一方面,我们发现这两种合同制度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外国人和承包商在实际工程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利益。
本文将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
从工程结算、合同纠纷解决、工程保障等方面,通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探讨如何实施高效准确的工程结算管理,建立快速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合理的工程。
保证体系。
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减少工程合同纠纷,提高合同效率。
本文对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良好的实用价值。
关键词: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纠纷解决;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the gradual advancement of the “One Belt, One Road” strategy, the rol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Standardiz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modeltext can effectively avoid contract risks, shorten contract negotiation time, prevent power rent-seeking, and effectively manage construction projects. Familiar with and master the main key terms of the engineering contract, adapt to the general practice of the engineering contract, internal, help guide the scientific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rket, and externally, can more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This article compares the representative version of the 1999 edition of the FIDIC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with the 2017 edi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Demonstration Text). On the one hand, we learn from foreign advanced experience and improve domestic standard contracts. On the other hand, we find that there ar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contract systems. Foreigners and contractors can better protect their rights in actual projects. And the benefits that deserve it. This paper will focus on the comparison, analysis and research of the key provis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the FIDIC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From the aspects of project settlement, contract dispute resolution, engineering support, etc., through a series of regulations o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how to implement efficient and accurate project settlement management, establish a fast and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and improve reasonable engineering. Guarantee system.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reduce engineering contract disputes and improve contract efficiency. This paper has certain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nd good practical value for improving the managementlevel of engineering projects and engineering contracts in China. Key words: FIDIC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dition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demonstration text)"; contract dispute resolution;目录第一章总体介绍 (5)1.1研究背景 (5)1.2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介绍 (6)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介绍 (6)1.3.1我国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发展历史 (6)1.3.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展历史 (7)1.4合同比较研究中关键条款的确定 (8)1.4.1实际问题描述 (8)1.4.2科学问题的整合 (9)1.4.3关键条款的确定 (9)1.5 研究的目的以及意义 (10)1.5.1研究的目的 (10)1.5.2研究的意义 (11)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条件相同点研究 (12)2.1 国内外研究概况 (12)2.1.1 FIDIC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较综述 (12)2.2.2工程保障体系现状分析 (12)2.2两种合同体系的相同点 (14)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条件不同点研究 (16)3.1两种合同体系的不同点 (16)3.2两种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不同 (20)3.2.1 FIDIC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20)3.2.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21)3.2.3争议审查与解决的优势 (23)3.2.4加强我国建筑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的措施 (25)3.2.5小结 (26)第四章结论与展望 (27)4.1结论 (27)4.2展望 (27)第一章总体介绍1.1研究背景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合同管理理念和实践起步较晚。
FIDIC施工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区别
说实话,这个问题前天我就看到了,但是总觉得问题比较大,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当时在忙别的,不能及时整理回答,今天有点时间,试着回答一下,希望能是您所需要的。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是业界在讨论的和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的问题。
这里,就1999年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我国1999 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从结构体系、施工期、监理工程师权限、合同款支付等几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交流学习,希望互相切磋,共同提高。
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同点:两者的总体结构一致。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FIDIC) 由3 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均由20 条主要条款组成,相互对应、互为补充。
构成合同内容结构完整、思想体系一致的世界通用合同条件。
合同条件后附有一些附件,如争端裁决决议书、各类担保、投标函、合同协议书等标准格式。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也分为3 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分11 个部分,共47 个条款,173 个子款。
专用条款的内容、编号与通用条款相对应。
合同条件后有3 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在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范本FIDIC 的经验,如延用了FIDIC 中的“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
同时反映了国际建设工程惯例,增加了工程担保条款和有关保险的内容,使之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尽管还不完善,已是一大进步了,充分体现了我国合同管理的思想与国际接轨。
2 两者都突出了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
两者基本都是按照工程进度的过程展开:如进度控制条款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等,质量控制条款包括材料、设备、中间及隐蔽工程验收、试车、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质量控制等,投资控制条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付款、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
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支付方式
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支付方式引言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而FIDIC(国际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合同则是国际上常用的工程承包合同模板。
本文将分析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在支付方式上的异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方式1.预付款: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进度款:根据工程完成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承包商款项。
3.完工款:工程施工完工后,业主支付承包商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项。
4.保留款:工程完工后,业主可以暂时保留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工程完工后的质保期控制。
这些支付方式在具体合同中可以灵活组合使用,以满足双方的需求和利益。
FIDIC合同的支付方式1.预付款:与传统合同类似,合同签订后可以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进度款:根据工程的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支付相应的阶段性款项。
3.证明和确认款:承包商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确认文件,证明工程进展和对应的款项支付依据。
4.最终款:工程完工后,支付承包商尚未支付的款项。
FIDIC合同在支付方式上更加注重对工程进度和阶段性成果的控制和确认,并要求承包商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以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异同比较1.FIDIC合同更加关注工程进度和阶段性成果,对于支付款项更加审慎。
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更加注重整体的工程进展。
2.FIDIC合同要求承包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确保合同支付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而传统合同对于这一点要求较低。
3.FIDIC合同更加明确地规定了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支付的条件,减少了合同执行中的争议和纠纷。
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FIDIC合同对于支付的控制和合规性的要求上,更加注重阶段性成果和合理性的确认。
结论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在支付方式上的比较,可以看出FIDIC合同在支付方面更加注重阶段性成果和合规性的确认,相对于传统合同更加严谨。
浅谈FIDIC条约和国内施工合同的区别
文章编号:100926825(2005)0820150202浅谈FID IC 条约和国内施工合同的区别收稿日期:2005201218作者简介:刘 军(19792),男,2001年毕业于深圳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助教,深圳大学,广东深圳 518000刘 军摘 要:介绍了FIDIC 条约和国内施工合同,从合同工期和施工期、中期付款、变更范围三方面,对FIDIC 条约和国内施工合同进行了对比分析,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FIDIC 条约,国内施工合同,合同工期,变更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1 FIDIC 条约和国内施工合同简介国际上常用的FIDIC 合同条件是在总结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各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并且不断地吸取各方面意见加以修改完善。
1999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根据多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以及专家、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在继承以往四版优点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编写(下称新编FIDIC 合同条件),得到了欧洲国际承包商会(EIC )受国际承包商联盟(CICA )委托并得到美国承包商总会(A GC )的帮助,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FIDIC 合同条件是在综合各地区、国际的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各方面的经验的基础上编辑出来的,是国际上一个高水平的通用性的文件。
我国部委在编制建工施工合同条件或协议书范本也都把FIDIC 合同条约作为重要的参考文本,1999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对1991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作了重大修订,很大程度上参照了FIDIC 合同条件的精神。
但新修询价;选择产品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管理;采购收尾工作。
项目经理部主要应加强材料使用中的管理:建立材料使用台账、限额领料制度和使用监督制度;编制材料需用量计划;按要求进行仓库选址;做好进场材料的数量验收、质量认证、记录和标识;确保计量设备可靠和使用准确;确保进场的材料质量合格再投入使用;按规定要求搞好储存管理;监督作业人员节约使用材料;加强材料使用中的核算;重视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搞好剩余材料和包装材料的回收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比较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以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FIDIC合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则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标准合同格式,广泛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的异同,以期为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提供参考。
二、合同主体及适用范围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通常为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主要适用于我国国内的建筑工程项目。
合同内容涉及施工范围、工程质量、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
2.FIDIC合同FIDIC合同的主体为雇主(Owner)和承包商(Contractor),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
FIDIC合同体系包括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等多种类型,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FIDIC合同内容较为全面,包括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
三、合同条款及内容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工程范围:明确施工项目的具体范围、工程量及质量标准;(2)工期:规定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及延期责任;(3)价款:约定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调整机制;(4)材料设备:明确双方在材料设备供应方面的责任和义务;(5)施工质量:规定工程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及质量保证措施;(6)安全生产:约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7)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2.FIDIC合同(1)通用条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定义与解释、雇主责任、承包商责任、工期、支付、变更、违约、争议解决等;(2)专用条件:针对特定项目,对通用条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3)附录:包括投标书、合同协议书、工程量表等。
四、合同风险及责任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及责任分配相对固定,一般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异同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异同2011-04—20黄鹏一、合同文本背景介绍建设工程一般具有标的额大,周期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当事人各方自行订立的合同往往无法顾及到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或者由于双方不对等的地位容易造成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造成各种建设工程纠纷,不仅影响到工程的顺利进行,而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1999年12月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经重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合同范本》),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自颁布以来已在国内建设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
2007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以下简称《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更大程度上采用了国际通行的一些施工惯例,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二、适用范围的对比《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包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项目..。
.由于《标准文件》本身没有任何条文或表述,来禁止专有条款对通用条款的修改.所以在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适用《标准文件》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双方约定的专有条款可以对通用条款的修改.。
.。
三、关于监理人的约定不同(一)、对于监理人的商定和确定权相对于《合同范本》,《标准文件》突出了监理人的地位,更加体现了监理人的重要性。
.。
.(二)、对于监理人的权限《合同范本》中没有专门条款来约定监理人的该权限。
但《标准文件》中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即使对监理人的确定有异议,在争议解决之前,也应暂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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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工程预付款及预付款保函的对比对于预付款保函,《合同范本》中没有的相关规定,而《标准文件》开始规定了预付款保函的形式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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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停工的对比《合同范本》第12条约定了暂停施工,但只约定了暂停施工的主题,以及对工程停工的责任,但是并没有涉及工程暂停施工后的后续处理,以及停工期间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
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称FIDIC 合同)则是国际上较为广泛采用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进行比较,以探讨其差异和适用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工程实施、合同价格、工期、质量要求以及风险责任等方面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拟定,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内容: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和权责;2.工程实施的范围、标准和要求;3.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4.工期安排和延期、提前竣工的约定;5.工程质量的保证和验收标准;6.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方式;7.保险及索赔处理;8.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合同是由国际工程顾问协会(FIDIC)编写的一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FIDIC合同主要应用于国际工程项目,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各方的利益,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包括但不限于方面:1.标准化:FIDIC合同是经过多年实践积累的标准合同样本,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2.公正性:FIDIC合同以公正、公平、合理为原则,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3.明确责任:FIDIC合同明确了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4.风险管理:FIDIC合同通过明确风险责任的分配,提高工程的风险管理能力;5.引用法律:FIDIC合同通常引用当地法律法规,以弥补其标准合同的不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下面将对其进行比较。
签署前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是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双方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协商和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条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逐条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印发的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并于1999年12月24日颁布的。
示范文本在91版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依据合同遵循法律、促进建设监理制的全面推行、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等原则,在文本的结构及文本的具体内容方面均有较大、较好的修改。
由于中国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合同实行强制备案制度,各方为简便起见,几乎都使用该文本,几乎不加任何改动。
所以该文本在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规范管理,防止和解决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发达,各方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强,经常出现黑白合同、任意变更合同或者先施工后签合同等现象,更别提大量的内容简单,甚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这些现象的产生不仅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有关,也和中国传统的重感情、和为贵的经商理念有关。
这种理念在利益不冲突时,对各方比较有利。
但商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开始签合同时大家一团和气。
但到后来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利益冲突,大家反目成仇,想主张权利,又发现合同签订的模糊不清,打官司又费时费力。
有些单位风险意识较强,签订合同时会想到让律师修改一下。
但中国目前的律师往往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来修改合同的,其收费比较低,修改合同往往是免费的;难免有些律师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不认真修改合同,或者故意留下一定的漏洞,为以后收取高额的律师费留下伏笔。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编写本篇文章,希望能对相关单位防范风险,有一定的帮助。
本文所述修改意见主要借鉴了以下文件:(1)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第四版、第五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分别简称87版FIDIC合同条件和99版FIDIC合同条件);(2)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3)国家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
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
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一、前言二、FIDIC合同范本概述1. FIDIC红皮书:适用于土木工程和建筑项目的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合同条件等。
2. FIDIC黄皮书:适用于设计-建造项目的合同,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合同条件等。
3. FIDIC银皮书:适用于工程采购项目的合同,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合同条件等。
4. FIDIC绿皮书:适用于咨询服务项目的合同,主要包括咨询服务范围、合同条件等。
三、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1. 合同结构(1)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合同结构相似,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附件等。
(2)绿皮书:合同结构较为简单,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附件等。
2. 合同内容(1)红皮书: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合同条件等。
其中,合同条件包括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2)黄皮书: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合同条件等。
与红皮书相比,黄皮书在合同条件中增加了设计责任相关内容。
(3)银皮书: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合同条件等。
与红皮书、黄皮书相比,银皮书在合同条件中增加了采购责任相关内容。
(4)绿皮书:主要包括咨询服务范围、合同条件等。
合同条件中明确了咨询服务的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要求等。
3. 合同适用范围(1)红皮书:适用于土木工程和建筑项目的施工合同,如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等。
(2)黄皮书:适用于设计-建造项目的合同,如工厂、办公楼、住宅等。
(3)银皮书:适用于工程采购项目的合同,如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
(4)绿皮书:适用于咨询服务项目的合同,如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
4. 合同特点(1)红皮书:强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重要性,合同条件较为详细。
(2)黄皮书:在设计-建造项目中,强调设计责任,合同条件较为复杂。
(3)银皮书: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强调采购责任,合同条件较为复杂。
(4)绿皮书:在咨询服务项目中,强调咨询服务的质量、进度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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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合同的比较
建筑工程的合同涉及面广, 不确定因素多, 构成和加剧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风险。
所以, 建筑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需要一个内容全面、过程详尽、文字严谨、权责分明、便于操作、适用及完备的合同条款, 促使双方按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与合同条件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订立于1991 年, 最新修订于1999 年, 我国的大多数工程均采用此合同范本。
而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标准文本, 已有40 多的历史, 已经发展成熟, 对我国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的制定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1 建筑工程合同应用的现状
1.1 合同条件的产生和发展
是国际咨询师联合会( ) 的简称。
该联合会是被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认可的国际咨询服务机构。
总部设在瑞士洛桑。
由于国际工程建设的飞速发展, 在客观上, 国际工程界需要一种标准的合同文本, 而标准合同文本在工程的费用、进度、质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方面都可以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合同条件正是应这一要求而产生的。
为了适应国际工程业和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 对其合同条件进行了多次修改和调整。
而1999 年新出版的标准合同条件是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和准备后才出台的。
1999 年新版施工合同详细地规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诸如问题时,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程师处理问题的职责和权限。
1.2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产生和发展
在七八十年代, 我国几乎所有工程的全部过程都由政府直接进行管理, 1991 年后, 出台了一系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1999 年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91- 0201) 部分内容和结构又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 新版本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这也是我国最新的示范文本。
2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与施工合同条件的区别
2.1 作用的范围与效力
合同条件是国际土木工程施工的通则, 一般的国际项目合同均可以以它为依据。
但是, 合同条件本身并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具有合同效力。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适用于国内大、中、小型工程。
它是针对我国土木工程施工特点制订, 它尚处于发展时期, 有待进一步完善, 尤其缺乏与我国现行监理制有效结合。
但是它与我国法律、法规紧密结合, 将有关法律、法规部分规则融于合同条款之中。
2.2 工程师的地位与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将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均称为工程师。
合同条件下“工程师”的概念是指与业主签订委托协议, 对某一工程项目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的工程师。
依照我国的现有法规与合同条件相比, 我国工程师权力不足。
由于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应具有的权力是出于合同管理的必然要求, 当合同中不能详细罗列工程师的各项权力时, 则有必要对工程师的权力作出概括性规定, 否则, 工程师的一些合理权力就不具备合法基础。
合同条件规定, 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合同中必然隐含权力, 就使得工程师的一些未能明确规定的合理权力具有了合法基础, 而我国的法规及建设施工合同文本对此没有规定。
2.3工程分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8 条与4.4、4.5 款均对工程分包作了规定, 通过比较得出:业主控制分包是两者一致的约定, 两者均约定承包商不得肢解分包, 不得自行分包, 如承包商违反该义务则业主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还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别人, 但对此持的态度为发包方认可即可。
2.4 质量与检查
合同条件中的施工质量控制是以工程师起主导作用, 体现的是投资人的意志, 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的依据是由工程师根据业主意图编制的, 针对其单一工程的《技术规范说明书》, 它可以和质量标准不一致, 更多地体现投资人的个性要求; 而国内建筑行业还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 不得不辅以计划经济的行政手段。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还是承包单位起着主导作用, 更多地需
要其自律和国家及行业管理。
2.5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表一:
关于工程预付款的对比分析
注 :“一”表示合同条款中没有具体规定, 后续表格同样如此。
表二:
关于工程进度款的对比分析
注 :
在不同的合同条件中,接受业主委托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士可能是工程师(如, 也可能是建筑师, 还可能是项目经理。
尽管他们的工作方式各具特色, 但他们的工作性质却大同小异, 他们都是作为业主的委托人和代表, 进行合同管理、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
表三:
关于竣工结算款的对比分析
表四:
关于保留金的对比分析
2.5 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条件下, 涉及工程量、支付、索赔处理等方面, 由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 在与双方磋商后予以决定。
如果承包商不同意工程师的决定, 在新版合同条件中引入了争端裁决委员会() 。
进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履行过程中的动态解决方法, 大量的争议被消化在工程师决定和友好协商阶段。
而我国的争端解决方式单一, 仲裁程序规定缺乏灵活性, 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同时又缺乏与司法监督之间的良性机制。
若付诸于诉讼则耗时过长, 成本太大,现实中更倾向
于采用非正式手段解决争端。
2.6变更与索赔(索赔事件的比较)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大约占了索赔报告的一半, 是引起索赔的主要原因。
首先比较在施工合同条件下的索赔事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本中的索赔事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中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件规定: ( 1) 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资料、图纸而致使工程延期; ( 2) 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道路和水电等, 导致延误工期; ( 3) 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符, 出现异常情况; ( 4)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改变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 打乱施工部署; ( 5) 工程变更; ( 6) 附加工程; ( 7) 由于设计变更和错误, 业主的错误指令导致工程的修改、报废、返工、窝工等; ( 8) 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施工; ( 9)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特殊要求, 造成工程损坏或费用增加; ( 10) 业主拖延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造成工程停工; ( 11) 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 ( 12) 物价上涨, 造成材料、设备价格以及工人工资大幅度上涨; ( 13) 国家法令和计划修改; ( 14) 在保修期间, 由于业主使用不当或其他非承包商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损坏, 业主要求承包商修理; ( 15) 业主在验收前或交付使用前, 使用已完或未完工程造成损坏。
在施工合同条件下, 索赔事件是指那些合同规定一旦发生时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事实。
在施工合同条件下的索赔事件可以分为8 大类: ( 1) 业主违约; ( 2) 指定分包商违约; ( 3) 合同含混或错误; ( 4) 不利自然条件或客观障碍; ( 5) 监理工程师现场指令; ( 6) 合同变更; ( 7) 国家法律、法令变化; ( 8) 其他原因。
通过比较, 可以看到尽管在文字表述和合同结构方面有所区别, 但国际工程市场上通行并较有权威的条款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对索赔都有较详尽且可操作的规定, 这种规定都尽可能涵盖了不同背景下工程项目进行中可能出现及发生的索赔事件。
3 总结
由以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国际的合同存在
着许许多多的不同之处。
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面临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急需改进, 但是在国内直接应用国际施工合同条件因不合我国特点, 会遇到许多障碍。
因此吸收借鉴合同条件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我们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而且吸收借鉴国际施工合同条件,必须立足中国国情。
在实际中最具操作性的方式就是针对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借鉴国际的施工合同条件加以完善。
我们相信,国家未来的建筑业一定会因为大家的共同努力而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