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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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问答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问答1、在村党组织换届中,为什么要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办法?答:根据省委有关规定,这次村党组织换届中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

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制度,有利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章规定,有利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和党内选举制度,有利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选准选好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

2、如何改进候选人推荐提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答: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时,应当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公开选举工作程序,公示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充分体现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实现组织满意、党员认可、群众公认的统一。

3、是否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答:根据党章的规定,村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副书记,可以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根据党的十七大“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精神,条件成熟的村可采用“有候选人直选”、“无候选人直选”等办法,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4、如何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数的问题?答:根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格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人数,每个村一般3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如有超出规定最高人数的,须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

近期进行村规模调整的村,应通过合法程序,使被调整撤并的村有村两委班子成员。

5、如何搞好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问题?答:根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提倡村党组织成员积极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成为村党组织成员。

村团支部换届部分问题解答

村团支部换届部分问题解答

村团支部换届选举相关问题解答1、团支部任期如何规定?哪些团组织应集中换届选举?按照团十六大团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按照县委组织部、团县委文件要求,全县所有农村团组织都要在2015年2月集中进行换届选举,以后各级各类团组织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村团支部团员身份如何认定?哪些人在团内有表决权和选举权?14至28周岁加入过共青团组织,并且未办理退团手续的;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上一届村团支部委员;超过28周岁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视为保留团籍的共青团员。

以上三类人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哪些人在团内有被选举权?共青团团员,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均有被选举权。

被党团组织新提名为团支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有被选举权,但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共青团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共产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流动团员是否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团员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或从业单位的,不转移组织关系,仍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团员外出有固定地点和从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地团组织,在原团组织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户口在本地,但团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团员,如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团员、在校学生团员,一般不参加村支部选举。

连续六个月未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的团员,按自动退团处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外来流入团员中,组织关系在本团组织的团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有关文件,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二、第四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经局党委批准,本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3人组成。

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局党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位置要恰当,不得涂改。

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

未到会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根据需要,选举设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

监票人必须为有选举权的党员。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XXXX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本届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经钜大党委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四、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支部委员会委员被选举人4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3名。

五、在选票上,被选举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对于选票上的被选举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处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画“×”的被选举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外,都应参加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被选举人按选举人意志代为填写。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十一、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符合当选票数,即为当选人。

十二、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额进行补充选举。

按20%的差额,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

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

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

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2015-09-07 组织部浏览次数: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成立后,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补选党支部委员,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其他党支部的委员调入本支部,不能成为本支部的当然委员,也不作为党支部委员会缺额时的当然补缺对象。

上级党组织推荐作为本支部委员的,也必须进行补选。

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调到另一单位,并转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其在原单位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

如果返回原单位,也不能自动恢复其党内职务。

不论是指派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还是补选的党支部委员,其任期均至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

补选支部委员,一般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一般为1名);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补选书记(副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补选书记(副书记)的如候选人原就是支部委员,即可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如候选人原不是支部委员,则因先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为支部委员,然后再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副书记)。

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一、前期准备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补选党支部委员。

增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

增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

增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一)增补选支委的条件增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是换届改选后的支部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

增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增补选:1.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2.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3.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4.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二)增补选支委的程序1、党支部书面呈报请示。

党支部委员会增补选支委应征得上级党委的同意。

党支部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增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

党支部要将本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本次增补支委选举的理由;增补选举时间大致安排;增补支部委员的名单;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书面向上级党委报告。

《请示》文书格式如下:2、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增补支委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增补选举,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3、党支部召开增补选举大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有:(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增补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具体应说明本支部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到会参加选举的有多少党员。

(2)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3)进行无计名投票。

(4)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5)计票。

(6)宣布选举结果。

4、选举结束。

新成立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选出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党支部(总支、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问答1、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为什么要按期换届选举?答:《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每届任期做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至3年。

根据这一规定,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改选。

这是因为,按期改选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有利于更好的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支部工作;有利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

能否按期改选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是关系到是否认真执行党章的问题。

因此,决不能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

如果长期超过改选时间而又无正当理由,党员有权提出要求,上级党组织应于恰当处理。

2、党的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前,那些问题需要请示上级党组织?答: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前,要把本届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举办法、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开会。

3、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党支部一般设3--5人,其中书记1人,党员7人以下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

党总支部委员会,原则上设5—7人,其中,书记1人。

党委会,原则上设委员7—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考虑到我区实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委会主任一般不交叉任职,有条件的村和社区,应设专职党务副书记1人。

原则上各村、社区要配备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同志进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力争村和社区党组织45岁以下的委员比例达到45%以上。

4、改选时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向支部(总支、党委)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有何重要意义?工作报告应报告哪些内容?答: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应当向支部(总支、党委)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为做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筹备阶段工作程序1、召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在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召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项:确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大会的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及正副书记名额的提名和产生办法。

2.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机关基层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后,要立即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注: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上级党组织为市直机关工委,以下同),并呈报《关于召开XXX党员大会有关问题的沟通意见》。

3.形成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

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后,应召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决议,就如何筹备大会进行布置,并起草召开大会的请示。

4.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作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之后,应在届满2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XXX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5、起草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制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办法草案需经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讨论同意,再经党员讨论修改,最后提交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6、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教育。

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二是进行大会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的教育,向党员明确下届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条件、酝酿推荐办法和选举办法;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要求和希望等;三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7、酝酿推荐下届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

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组织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工作。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实施。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为3—5年。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1001人到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程序是:1.本届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换届选举时间和议程,并向单位党组织汇报;2.书面向上级工会组织请示。

3.召开工会委员会讨论本届工会工作;讨论下届工会班子初步入选;并向单位党组织汇报,得到原则同意后组织实施。

4.换届选举筹备工作:(1)起草文件,通知所属分工会、工会小组,按所分配的名额选出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的名额,的分配,根据工会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2)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出。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2)起草工作报告;(3)拟定换届选举的日程安排;(4)拟定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必须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对选举中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作为选举中所有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②选举的任务;③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④选举的方式、程序;⑤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⑥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⑦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⑧监、计票人员的产生办法;⑨选举的纪律等。

17.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17.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镇××村(社区)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及省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XX镇党委同意,本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XX人。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方式如下:在全体委员会议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经中国共产党××镇委员会批准,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差额比例为××%;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

五、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推荐与镇党委推荐、县镇联审,村(社区)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考察批准后,提交选举。

六、所有候选人预备人选都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对拒不签订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5)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2022最新《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题(附答案)

2022最新《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题(附答案)

«中囯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题姓名:部门:分数:备注:含填空题、单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共33题1OO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0题,计20分)1.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选举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和另选他人等。

3.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

4.选举采用投票方式。

5.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所辖党组织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

6.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其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

7.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办法进行。

8.选票上的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按照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按照的顺序排列。

9.选举收回的选票数,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10.加强党对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把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

二、单选题(每题3分,共10题,计30分)1.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应当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1年2.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

A、5%B、10%C、20%D、25%3.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方针。

A、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B、忠诚化、合理化、知识化、专业化C、忠诚化、年轻化、学历化、专业化D、革命化、合理化、学历化、专业化4.代表大会选举时,参加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方能进行选举。

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

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

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希望大家喜欢!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第五条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七条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第八条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第九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800名。

设区的市、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至500名。

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

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额。

第十条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选举条例和问答

选举条例和问答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1990年6月27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选举第七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

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条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的选举第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社区)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在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其中,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

(按照各村社区情况修改)四、经中国共产党××镇(街道工作)委员会批准,村(社区)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差额比例为××%;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

五、村(社区)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推荐与镇(街道)党(工)委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街道)党(工)委考察批准后,提交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工会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候选人的票额超过应到会全体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

二、选票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笔或签字笔书写,笔迹必须清楚,不得涂改,凡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姓名右边空格栏内划“0”,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可在空格栏内写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右边空格栏内划“0”。

三、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含另选他人的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如超过应选人数,选票作废。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会议的全体会员半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大会设总监票人一人,监票人若干人,负责监督发票投票和计票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

六、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会议主持者报告选举结果,由其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新一届委员会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新一届委员会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镇××村(社区)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及省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XX镇党委同意,本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XX人。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方式如下:在全体委员会议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经中国共产党××镇委员会批准,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差额比例为××%;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

五、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推荐与镇党委推荐、县镇联审,村(社区)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考察批准后,提交选举。

六、所有候选人预备人选都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对拒不签订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5)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党支部成立流程及相关参考资料

党支部成立流程及相关参考资料

党支部成立流程及相关参考资料党支部成立的流程及相关参考资料供参考一、前期准备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建立党支部一)、(党员人数为7名及以下的单位)。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书面请示。

请示内容应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以及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会上进行选举。

请示文书的参考格式如下: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党委:单位或部门简要情况介绍)。

我单位现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章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成立×××党支部,拟于××××年×月×日召开会进行选举。

拟推荐×××任党支部书记。

1-当否,请批示。

附件:×××单位党员花名册、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单位或部门公章)年×月×日二)、(党员人数为7名以上单位)。

党员人数为7人以上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会选举产生。

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不得超过党员总人数的半数,以3或5人为宜。

支部委员会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如: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应为4名)。

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

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

请示文书的参考格式如下:关于成立×××党支部并设立委员会的请示党委:党支部简要情况介绍)。

我支部现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

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镇xx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xx社区党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大会分两步进行,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经中国共产党xx镇委员会批准,xx社区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5%;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五、xx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党员和居民代表推荐与xx党委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xx党委考察批准后,提交xx社区党员大会选举。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签字笔或碳素笔填写。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九、选举设监票人1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嘎查村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

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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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和监票小组,负责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总监票人和监票小组名单,由选举单位党组织提名,大会通过。

代表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小组的任务。

八、选举之前,必须再次清点人数,发出的选票数必须与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相等。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

如所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赞成票数的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得赞成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数多的被选举人中,按不少于20%的差额,重新选举产生;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大会半数以上党员的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九、开箱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代表名单。

选票由总监票人加封待查,监票人员在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交大会主持人。

十、本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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