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学生手册-20、XX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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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生的出勤行为,提高学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学生的学习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学院特制定了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考勤制度的适用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本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包括所有专业和各年级。

二、考勤方式1.学生应准时到校,根据学院规定的考勤时间和地点进行考勤。

考勤时间一般为每天早晨8:00-8:30。

2.学生通过刷卡考勤系统进行考勤,每位学生必须使用自己的学生卡进行刷卡。

学生卡的刷卡信息将记录在学院考勤数据库中。

3.学生迟到、早退或旷课,都将被视为缺勤。

三、考勤管理1.学生应保证学生卡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严禁私自改动学生卡内部电路或与他人交换学生卡。

2.学生应按时刷卡进行考勤,不得代刷或找人代替进行考勤。

3.学生发现学生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并办理学生卡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4.学生如果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应提前向学院请假,并提供请假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5.学生如需请长期假期,必须提前向学院提交长期请假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长期请假。

6.学生如有违规现象,例如代刷卡、冒名顶替、恶意迟到早退等,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批评教育、严重者还可能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四、考勤管理结果及处理1.学生出勤情况将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形成考勤报告,每学期分别向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进行反馈。

2.学生如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批评教育、严重者可能面临学业或奖学金的惩罚。

3.学生如有学期总出勤率低于学院规定的标准,将被列为学生出勤滞后名单,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补课或补考。

五、补卡和冻结学籍1.学生如遗失学生卡,可向学院相关部门申请补卡。

补卡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同时原学生卡将被冻结,失效。

2.学生如长期无故不参与考勤,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学籍,需经过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方可重新申请入学。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一、考勤管理制度的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学生的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特制定了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学生的出勤情况得到有效监管,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并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

二、考勤管理责任分工1. 学校管理层:负责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和规定,明确考勤要求,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和解释。

2. 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具体监督学生的考勤情况,记录学生的出勤和请假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和纪律要求的遵守。

三、学生的考勤要求1. 准时到校:学生应按时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不迟到、早退或旷课。

2. 准时返校:学生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逾越规定的下课时间。

3. 请假手续:学生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班主任或教务处递交请假条,并经家长签字确认。

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

4. 缺勤补偿:学生如因病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校或返校,需在正常上课时间后补课。

四、家长的责任与配合1. 监督考勤:家长应监督并帮助孩子遵守学校的考勤要求。

2. 及时沟通:如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校或返校,家长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教务处报告。

3. 支持学校管理:家长应积极支持学校的考勤管理工作,强化家校合作,共同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

五、考勤管理的实施办法1. 班级考勤记录: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按时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和旷课等情况,并在班级考勤表上进行标注。

2. 请假审批:班主任或教务处会审查学生的请假申请,并做出批准或拒绝的决定。

3. 缺勤奖惩措施:对于违反考勤要求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以激励或规劝学生。

具体措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六、考勤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考勤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班主任和教师应定期报告考勤情况,并接受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评估与调整:学校将定期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作为学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规范学生的出勤行为,确保他们能够充
分利用学习资源,积极参与课程活动。

此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 出勤要求:规定学生必须按时出席所有安排的课程,未经允许不得无故缺席。

对于迟到
或早退的情况,也应当有明确的记录和后续处理措施。

2. 请假流程:当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出勤时,应提前向相关教师或管理部门提交请假
申请,并提供合适的证明材料。

3. 缺勤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的缺勤行为,学院应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如警告、扣分或
其他纪律处分,以此警示学生重视出勤。

4. 考勤记录:建立详尽的考勤记录系统,用以追踪每位学生的出勤情况。

这些数据不仅有
助于教师了解学生的参与度,也是评估学生表现的重要依据。

5. 反馈与沟通:教师应定期向学生提供考勤反馈,鼓励他们改进出勤率。

同时,也应倾听
学生关于考勤规则的意见,以便不断优化制度。

6. 特殊情况应对:对于因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长期缺勤的学生,学院应提供必要的支
持与帮助,确保他们能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回归课堂。

7. 持续监督:学院需定期检查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性,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
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通过实施上述考勤制度,学院可以显著提高学生的出勤率,从而增强课堂互动和学习动力。

良好的出勤习惯还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自律性,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某某大学关于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某某大学关于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某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一)考勤范围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教学教育活动均属考勤范围。

具体包括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考试、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军训、公益劳动和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讲座等集体活动。

考勤分为课堂考勤和非课堂考勤。

(二)考勤办法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非课堂考勤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下称学工办)负责。

考勤按以下规定进行:1.课堂考勤。

课堂考勤以班级(含合班)为单位,由所在行政班指定学生干部负责,任课教师监督,学生干部按课程节次填好《考勤登记表》,任课教师核实签名。

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每周将考勤结果送学院学工办。

2.非课堂考勤。

非课堂考勤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和各班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做好学生考勤,并每周汇总考勤情况。

3.学生考勤结果由学院学工办每周汇总后向学生公布一次。

4.每月6日前,学院学工办制定上月本学院学生考勤情况月报表(一式三份),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名盖章后,一份存底、一份报学生处、一份报教务处。

5.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学院学工办制定本学院整个学期学生考勤学期报表(一次三份),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名盖章后,一份存底、一份报学生处、一份报教务处。

(三)考勤核算(考勤以学时为单位核算)1.旷1节课按1学时核算,依此类推。

2.迟到或早退3次按1学时核算,依此类推。

3.军事训练课每天按5学时核算。

4.劳动课、公益活动、集体活动、学术报告等每次按2学时核算。

5.旷课1天以上(含1天)的,按实际授课时数核算。

6.其它须考勤的活动的学时核算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决定。

(四)每学期开学初,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必须向任课教师和学院学工办提供教学班级学生名册。

第三条请假(一)请假范围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XX学院学生考勤规定

XX学院学生考勤规定

XX学院学生考勤规定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

抓好课堂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

为提高我院课堂出勤率,规范课堂纪律和考勤管理,根据《XX工业大学学生手册》,特制定本办法: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报到注册、上课、参加培养方案所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学生上课、晚自习、实验、实习、设计、早操等都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选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期限者,一律按旷课论处,并严格按照《XX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列(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2、学生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包括理论课及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

晚自习缺勤一次按2学时计算,早操迟到两次按1学时计算,早操缺勤一次按1学时计算。

3、响完上课铃才进教室者按迟到论,迟到的学生必须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教室,该节课以旷课论处。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以旷课一学时记。

4、学生因病请假,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学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须有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填写《学生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请假要有请假单,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副书记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者,由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事后应及时补假,并提供正当的理由和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请假期满,必须到团委办理销假手续,否则做超假旷课处理。

学生在双休日或节假日离开本市时,应征得辅导员(班主任)同意。

5、对旷课或缺勤达到一定学时的同学,进行考勤预警通知。

旷课或缺勤累计六学时以上,二十学时以下的(不包含二十学时),予以黄色预警;累计二十学时以上,三十学时以下的(不包含三十学时),予以橙色预警;累计三十学时以上的,予以红色预警。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依据我国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学生考勤管理的要求和流程,规范学生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三、工作时间1. 学生的正常工作时间分为两个学期: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

具体开学、放假及考试时间按照学院教务处的通知执行。

2. 学院实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周六、日休息。

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可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 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课程表参加课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4. 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学院安排的假期期间,无需进行考勤。

但在假期结束后,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返校,并按时参加课程学习。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学生需在每个工作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

签到方式由学院指定,可以是电子签到、纸质签到或其他形式。

签到旨在确认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教室或实验室,准备开始学习或实验。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学生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课前和下午上课前。

(2)签到时间:上午签到时间为第一节课开始前15分钟,下午签到时间为第一节课开始前15分钟。

(3)签到地点:由各系、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学生如因公外出(如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比赛、实习等)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所在系或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视为正常出勤。

返回后,需在24小时内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

4、忘记签到处理学生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可在当日内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经核实后,可补签。

补签需在当日内完成,逾期不再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本班级学生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学生的签到情况,处理学生因公外出未签到等问题。

xx学校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xx学校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xx学校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考勤纪律,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为统一协调学校管理制度,真正形成制度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参加升旗仪式、班会、社会实践活动、课间操、综合活动课等,以及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为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考勤点名管理,严格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

课堂学生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

上课前,任课教师先清点学生人数,在点名册上如实填写当堂课学生考勤情况。

班主任应事先将本班事假或病假的学生告知任课老师,无故缺勤学生由任课教师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长处理。

并由班主任或年级长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了解、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班主任或年级长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政教处、安全处。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前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请假条(学生在校临时请假,假条须写明请假。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XXXX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习纪律,创建优良院风、学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XXXX学院学生手册》和《XX学院管理文件汇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校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

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如确有紧急情况(如伤病)来不及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应当向辅导员(或班主任)口头请假。

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以及准假逾期未归者,均以旷课论;迟到15分钟以上,以旷课论;除确有紧急情况(如伤病)并口头请假外,事先未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事后补假,按旷课论。

二、学生请假2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请假3~5天,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请假6~10天,应由学院签署意见报学生处批准;请假10天以上者,须报主管校长批准。

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由带队教师批准,但应从严控制。

节假日应计算在假期之内。

三、学生请假,应当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期满后学生本人应当在返校当天办理销假手续,如果时值下班或放假时间,应当通过电话、短信等约定渠道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说明返校事实,最迟下一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不销假或超假者按旷课论。

需续假的,应当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四、考勤方式有三种:其一是上课各班统计、任课教师确认;其二是学生会学习部定期考勤;其三是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班主任)随机考勤。

1.各班学习委员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财经学院学生考勤表》,由任课教师当堂签字后生效。

任课教师应当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学习委员登记的学生出勤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拒绝签字,并及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2.学生会学习部按照工作职责,定期检查各班出勤,及时、如实地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告检查结果。

3.学生工作办公室随机检查上课学生的出勤情况;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勤。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维护我院教学等工作的正常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我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出勤要求第一条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并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实验、晚自习、实习、军训、早操、劳动、社会实践、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应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节假日期间,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离校或返校。

第二章考勤办法第四条课堂教学考勤由班级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负责。

值勤班干应到教室前方公开唱名,并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考勤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勤表》)。

第五条值勤班干应如实记录旷课、请假、迟到、早退人员,并请任课教师签名确认,每周日前对学生名单进行汇总,连同《考勤表》交辅导员审核签名。

辅导员于每周二将《考勤表》报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公布、存档。

第六条对累计旷课达到6学时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进行教育并书面报告学院。

第七条其他各种活动由班委会或团支部委员按分工考勤。

第三章考勤情况的界定第八条按规定出勤时间完整地参加学习与活动全过程为全勤。

第九条学生自上课铃响10分钟内到教室上课或参加活动的,为迟到;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10分钟以内离开的,为早退。

否则视为旷课。

第十条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内无故缺课或不参加活动的,为旷课。

以下情况均按旷课处理:(1)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2)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3)超假未办理补假手续者;(4)开学未如期报到且未请假者;(5)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6)不上早操或晚自习者。

第四章旷课学时的计算第十一条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按实际授课时数计算。

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勤与请假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对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考勤和病假、事假审批权限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1、军训及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教学活动、学生活动等均须考勤。

二、考勤项目为: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学生必须参加班、团活动以及院、系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如无故缺勤,每次按旷课1学时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考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考勤由班长执行。

班长每日将本班学生考勤情况登记在《班级工作日志》内,于周末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统计。

四、学生请假及证明规定1.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二种。

2.事假:须有家长或监护人或其它有力证明。

3.病假:由医院出具证明。

五、学生请假手续及准假权限规定1.学生的各种请假都必须携带有关证明和请假条,请假条须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起止日期等,假满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准假权限:请假二节课之内由任课老师批准;一天假,由班主任批准;二至三天假,由辅导员批准。

事假:四至七天由所在系主管领导审批,八至十五天由学生处审批,十五天以上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病假:四至十五天由所在系主管领导审批;十六天至一个月以上由学生处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3.考试请假、学期注册请假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请假的几项规定1.请假证件如有伪造者,按《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2.请假人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情严重或遇有其他因素无法到场,可由父母、亲属、班干部代办。

3.先行离校回家,而后由家长来函来电请假者,不予准假。

4.假满后,如不能如期销假,需续假者应向准假部门申请续假,续假者在假满回校后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并出具续假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5.假内,如提前返校,应到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七、一学期内,学生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根据《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学院学生考勤办法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内返校报到注册,自上课之日起即开始考勤。

新生自入学教育开始实行考勤。

二、学生考勤的范围和计算办法1、必修课、实验课、辅导课、规定的选修课,一节课按一学时计算;2、教育实习、运动会、劳动等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一天按4学时计算;3、早操两次按1学时计算,晚自习一次按1学时计算;4、学生所在系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由各系参照上述标准自行掌握;5、学生参加上述活动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按1学时计算。

三、学生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1、学生因事需要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始为有效,否则按旷课计算;2、请假三天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系批准,送学生处备查;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学生处批准;一个月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交学生处备查;3、学生因病请假,必须出示病历和院医务室证明;4、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假期以外时间,一律按旷课论处;5、学生请假或放假期满后,如因急事需要续假的,必须来信或来电向所在辅导员说明续假理由,返校后应及时出示相关证明(因病须出示病历)办理补假、销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四、学生在一学期内,旷课达6学时,即失去评优及奖学金资格;请假及缺课累计达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对缺勤学生的处理,严格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六、学生日常考勤由辅导员指定班委执行,执行班委应负责地将每天的缺勤情况记入《考勤表》中,一周统计一次,交辅导员签字后,上交所在系。

各系应在每月初将上月的学生缺勤情况报学生处。

七、对学生上课的考勤,除执行班委正常考勤外,授课教师要认真点到上课人数,如实填写《教室日志》,考勤记录由各系集中上报教务处。

八、各系要建立学生考勤档案,有专人负责,逐月统计上报;学生处应每月公布学生缺勤情况,对缺课较多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

九、本办法适用于校内的所有学生。

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细则

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细则

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课堂教学秩序,加强对学生参加教学活动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促进学生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课堂考勤的范围包括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堂、实验课和实训课,并以学时为标准计算教学时间的课堂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课堂教学活动。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课堂教学活动,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所在院系和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课代表或学生所在班级明确的专人协助任课教师考勤。

协助考勤的学生将《课堂教学考勤表》提交课程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迟到、早退、请假缺课、未请假缺课等情形分别予以记载,签名后将考勤表交还,协助考勤学生应于次日提交班级所属院(系)办公室。

第五条全院公选课(含公共选修)课程的考勤:由任课教师到开课院(系)领取《课堂教学考勤表》和教学班级学生名单,任课教师可指定课代表协助考勤,并如实填写考勤情况。

其余课程到开课院系领取《课堂教学考勤表》和教学班级学生名单。

考勤结果由任课教师掌握,并作为课程考核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任课教师有权对无故缺课学生提出批评或警告,直至取消其所选课程考试资格。

第六条各院(系)办公室按周统计《**学院课堂教学考勤情况汇总表》,及时向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班主任)通报学生缺课情况,同时在院(系)每周公布旷课学生名单。

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和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迟到、早退、缺课程度和情节,分别进行警示劝说、批评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学生家长。

第七条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达到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者,考核成绩作零分计,不予正常补考;学生一学期中缺做实验、实习时数达五分之一或实验、实习考核不及格者,或无故不完成平时作业累计达该课程作业总量三分之一者,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待实验项目、作业补齐后,取得一次补考资格。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1学时计,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旷课一天按5学时计。

第四条学生请假,必须在请假前进行书面申请,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相应的老师(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并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请病假者应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提供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

因私请假原则上要求学生家长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予以证明,审批者做好记录后,方可准假。

第五条学生经选拔代表学校参加文体、科技等比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须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及时按要求向任课教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

第六条节假日前后(国庆、五一等),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学生家长向学校说明情况,并办理好相关的请假手续。

第七条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干部、班主任、辅导员协同进行,任课教师主要负责上课、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干部、班主任、辅导员协助任课教师做好纪律考勤外,还要负责其他环节的考勤工作。

学生考勤一律记入各班考勤本,并定期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辅导员审批;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批;请假二周以上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审批。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任课教师及各专业院系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及统计工作。

一、考勤(一)学生需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实习、外出写生及社会实践、军训、素质教育活动,都应实行考勤。

(二)考勤以课时计。

按月进行统计公布,按学期进行累计并处理(第二、三学期课时累计统计)。

(三)不能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者,需履行请假手续。

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获批准者,一律按旷课计。

(四)上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学生人数较多时可采用固定学生座位、抽查等办法进行考勤,认真填写缺勤情况。

(五)每学年第一、二学期未注册者,不能取得本学期学籍,全天按实际旷课节数(不低于4课时)计算。

(六)共同课学生考勤情况,由各任课教师报人文学院的共同课教学秘书,每月最后一周(周四)由人文学院教学秘书将学生的缺勤情况通报给各专业院系教学秘书,并报研究生院。

(七)专业课学生考勤情况由各专业院系教学秘书每周统计,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将共同课考勤结果与专业课考勤结果汇总后,将旷课学生的统计情况报研究生院。

(八)各专业院系教学秘书于每月底将汇总后的考勤结果张贴公布,并与班主任、辅导员配合及时做好缺勤学生的预警工作。

(九)每月达到处分程度的学生发给书面的预警书,学生所在院系要对旷课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学院的处理结果于学期末进行公布并行文。

二、请假(一)学生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程序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期满需到各专业院系教学秘书处办理销假手续。

(二)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学校医务室假条,(校外医院诊断证明需由学校医务室加盖公章),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导师或辅导员签字批准,四天以上(含四天)由班主任、导师提出意见,经院系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学生因事请假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导师或辅导员考查请假事由,视情况决定是否准假。

大学学院学生考勤实施办法

大学学院学生考勤实施办法

XXXX学院学生考勤实施办法一、考勤范围全日制本科生上课、实习、实验、政治学习、集体劳动、军训、早操、晚自习及各项文体、实践、报告会等重要集体活动。

二、考勤统计办法一般课程按照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早操按1学时/两次计算;连续缺勤一天以上,每天按8学时计(这项指失踪、私自离校后,按照8学时/天);劳动、军训、重要集体活动、社会调查等,按照每天6学时计;迟到、早退两次折算1学时。

三、请假办法1、事假:学生因事需要请假,须到本年级主任处填写请假单(请假单由学院统一印制),说明请假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有效,他人原则上不得代请。

未经批准者擅自离校,以旷课论处。

2、病假: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须到本年级班主任处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有效。

如来不及请假,需以电话等方式告知本年级主任,事后由本人持医院证明(加盖公章)补假,否则按旷课计。

3、非特殊情况,不得补假。

学生在家患病、丧亲、交通等原因不能及时到校,须向年级主任电话说明原因请假,待返校后持有关证明可以补假,除此之外,均按旷课计。

4、请假按时间长短逐级审批。

请假三天以内由年级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内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批;一周以上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

5、学生请假批准后,假条须立即交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进行登记,并粘贴在考勤表上。

学生干部无权准假。

四、考勤纪律1、学生在学习时间必须保证在校学习,一般不得请假,如确有请假必要,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应在返校当天到年级主任处报到销假。

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3、凡未请假而缺勤或未获批准而缺勤者、或超假而缺勤者,均以旷课论处;4、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纪律行为的学生,将依照《宁夏大学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受处分学生取消当年奖助学金、评优资格,对正在享受资助者,原则上予以转评。

五、考勤人员1、纪检委员是各班考勤班委,负责基本考勤信息统计;班长是班级工作的总负责班委,对纪检委员的工作起协调和监督作用。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为规范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校《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出勤要求(一)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到系办公室报到注册。

(二)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学院及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实验、实习、见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不得迟到、早退。

(三)节假日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二、考勤办法学生考勤工作由各院系全面负责。

学生每天的考勤由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

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

考勤程序是:(一)由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每天按课程节次填好《考勤登记表》(每节课的考勤登记须经任课教师核准签名),每周统计一次,报院系办公室。

(二)各院系办公室每个月做好学生的月考勤统计,填写好班级考勤月报表一式三份,一份存系,一份向班级公布,一份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每学期期末考核前,各院系要做好学期考勤统计工作,填好班级学生考勤统计表及院系学期考勤统计表(一式三份),并各报一份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三、请假办法(一)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应先向本院系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审批表》,填写清楚后,按下列规定报批,然后送本院系办公室登记。

1、请假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2、请假两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3、请假十天以上,由教务处批准;4、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由领队教师批准。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不得事后补假。

请事假者应有充分理由,请病假者必须有本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经批准公假者,应持批准证明向院系办公室登记。

(三)学生请假期满,应向院系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销假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

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牧业经济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试行)
为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创建优良的教学秩序,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制定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校,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第三条考勤范围:上课、早操、晚自习、集合、劳动、实习、军训、政治学习及规定参加的自习和活动等。

第四条学生请假:课堂上须经任课教师批准;一周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两周以内由院系领导批准;两周以上不满四周的由学生处批准;四周以上由学生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以上请假需持学校统一假条。

学生干部无权批假,学生代他人请假无效。

没有正式的请假批准手续,按旷课论处。

第五条销假或续假:学生请假离校期满须按时返校;假满返校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销假;不能按时返校应当办理续假手续。

第六条旷课一天按六节课计算,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按一节旷课计算。

第七条学生考勤工作由辅导员、班主任指定一名班委成员负责,考勤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本班出勤情况,制定出勤日志,根据学生的请
假、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制定出每周出勤汇总表。

考勤人员签名后交辅导员审核、备案。

第八条辅导员、班主任每周应对所带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认真填写抽查记录。

第九条各院系每月将各班级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在班级公示。

第十条学校有关领导、学生处每学期对全校各班级学生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将抽查情况通报全校。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学习纪律,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新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时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缴齐本学年应缴费用,缴费后予以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须学生家长签字),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处审批后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没有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或未经请假逾期2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二、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和参加其它教学环节,并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参加实习、实却、军却、社会调查等可采用多种方式实行考勤。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无法参加学校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准假或请假逾期者,均视为旷课,学生旷课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具体参照《XX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执行)。

旷课时数按课程表实际上课时数计算,实践教学环节每天按旷课6学时计。

对旷课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四、学生在节假目一般不得提前离校和推迟返校。

因故需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批准。

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五、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分级审批。

1、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2、请假在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一周以内者,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批(在校外实习期间由带队老师审批);请假在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由教务处长审批,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备案;请假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时间的,应予以休学处理;3、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无法参加正常考试者,持医院证明可提出缓考申请,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办理缓考手续。

xx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xx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xx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

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

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每一节课,由值日班长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3.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

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和德育处批准。

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上报分管副校长批准。

请假七天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校长批准。

4.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5.学生无故(未请假)不到校一周以上两周以下为临近疑似辍学,班主任要向教务处报备,班主任要上门家访动员学生回校;学生无故(未请假)不到校两周以上一个月以内为疑似辍学,班主任要撰写文字说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上报教育局,班主任、中层领导要上门家访劝返;学生无故(未请假)不到校一个月以上为辍学,班主任、中层领导、校级领导联合政府部门上门家访劝返。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为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学生需按时参加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考勤办法规定如下:一、学生参加班级授课、班级分组授课、混合编组授课、实验、实习、集会、军训I、政治学习、课外活动等活动的出缺勤情况均属考勤范围。

其内容为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公假等六项。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需事先填写《学生请假单》一式两份。

请假四节以内(含四节)由辅导员审批;请假四节以上,八节以内(含八节),由辅导员、系主任审批;请假八节以上需辅导员系主任、教务处审批。

三、学生出勤由班干部做考勤记录,每日考勤情况记录在《点名册》,并由任课教师签字;每月考勤情况填写在《学生月考勤统计表》,一式两份,经专业主任签字后附上《学生请假单》,于次月月初分别报送系主任和教务处。

四、学生请病假8节(含8节以上),应持医院诊断书,方可办理病假请假手续。

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向辅导员(班主任)电话请假,事后补交诊断证明。

五、学生请事假,须事先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或由家长向辅导员电话请假后,方可办理事假请假手续。

六、学生因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活动必须缺勤者,由组织活动部门提供证明材料,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

七、学生病假或事假期满后,如需继续病休或延长事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八、未请假、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缺勤者,均以旷课处理。

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三次以旷课一节处理。

九、学生病事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按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十、学生无故不参加学院教育教学活动连续达两周及两周以上者,按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以自动退学论处。

十一、学生考勤统计结果,是审核学生参加课程考核资格的重要依据,凡本课程缺课(含病假、事假)5节以内(含5节),期末总评成绩扣5分(或降一个等级);缺课6节到10节(含10节),期末总评成绩扣10分(或降两个等级);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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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造就良好的学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和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与各项活动,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校学生考勤自新学期报到最后一天晚自习开始,新生自报到结束后第一天开始考勤。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劳动、军训、社会实践、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制度。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正常上课时间,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社会实践、军训以实际学时计;属于其它缺勤(如旷操、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缺勤不足1学时以1学时计,超过1学时以实际学时计。

三、教师每次上课前应先点名考勤并记录在教师上课考勤表上,课后按学校规定向学管理部门转递考勤情况并录入校园管理系统。

四、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同时实行安全提示和“签来签去”制度,具体办法由各系部确定。

因故需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系部、学生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五、各系应建立相应的警示制度,对旷课、假满未归或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班干部应给予帮助和教育,督促其及时改正。

六、学生因事或因病请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因病请假须有院医疗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请假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附必要证明。

原则上除直系亲属或抚养人病重或去世可请假—周外,其它探亲访友、参加婚礼、参加活动等请假不能超过三天。

七、学生请假的批准权限及相关要求
1.学生课堂上临时请假由任课教师批准;
2.1~3天由辅导员批准;
3.4~7天由辅导员和团总支书记共同批准;
4.8~14天由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和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共同批准;
5、15~30天由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系部书记或主任共同批准;
6、超过30天时,应按休学处理,办理休学手续。

八、学生干部和其他老师无权批假。

学生代他人请假一律无效。

如学生无法亲自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可由学生监护人到校办理请假手续。

九、请假方式
1.学生请假原则上必须由本人填写纸质请假条,按规定批准后生效。

别人代写假条无效,按旷课论处;
2.如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填写纸质假条,可以先利用短信、微信、QQ等形式向辅导员请假。

辅导员根据学生请假要求,按第四条规定请示相关领导后,回复学生同意或不同意请假。

如果同意则按请假对待,销假时需补填补批纸质假条。

十、考勤要求和考勤结果的上报
1.日常考勤由辅导员负责,学生干部配合,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2.上课前任课老师点名考勤时,由值日学生干部负责把学生请假假条或截屏图向任课老师出示;
3.辅导员每天填写并向团总支上报《XX学院学生考勤情况日报表》;
4.各系部团总支每天要对辅导员上报的《XX学院学生考勤情况日报表》审核,并上报学生处备案。

十一、考勤结果的使用
1.各班每周要向全班学生公布出勤情况,并根据《XX学院学生操行量化考核办法》计算学生操行量化分数;
2.学生旷课,按《XX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请假期满或提前返校,需向辅导员报到并在《学生请假情况登记表》上签名,视为销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十三、需续假者,要办理续假手续,具体方法按第七条规定办理。

学生未请假或续假未准而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者,按旷课处理。

十四、任课教师应随时向系部团总支或辅导员反映本人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并记录在日常考核成绩册上,供评定该课程平时成绩时参考。

十五、学生处组织每月抽查各系部学生考勤,抽查时考勤登记的出勤学生人数作为基数计算出勤率,抽查结果与系部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成绩挂钩。

十六、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十七、本办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1:
XX学院学生考勤情况日报表
系(部):填报人:填报日期:
团总支(书记签名盖章):
附表2:
学生请假情况登记表
班级: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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