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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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管理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金申请与审批1. 项目建设工程的资金申请应当坚持合理、合法和合规的原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项目单位需提出建设工程预算计划,详细列明资金用途、数额和资金来源等;(2)报送预算计划至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经审查合格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3)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予以下达预算并通知项目单位。

2.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如有资金调整需求,应当及时提出调整申请,并按照统一规定进行审查、审批手续。

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资金调整。

第三章资金分配与支付1. 资金分配应当根据项目建设工程实际需要和经济合理性进行,确保资金分配合理、科学和适度。

2. 资金支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支付对象应当清晰明确;(2)资金支付应当符合实际工程进度和协议约定;(3)支付过程应当详细记录并备有有效凭证。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管理1. 资金监督与管理应当严格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全面掌握和了解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2)建立资金监督的责任体系,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3)加强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做到规范、透明和合规。

2. 对于资金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资金使用效率评估1. 对项目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定期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查看项目建设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对比实际使用的资金与预算计划的情况,分析并评估资金使用效率;(2)分析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3)根据评估情况,对项目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工作给出合理的建议和指导。

第六章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与公示1. 项目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公示于社会。

2.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资金使用总额、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率评估等。

施工企业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项目资金支付,加强项目管控力度,防范项目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级建安全资子公司和建安控股公司,建安参股公(以上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职责分工】根据公司部门职能和成本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等管理层级分别承担项目资金支付的相应责任,集团公司商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资金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对项目生产管理提供专业服务支持。

第二章项目资金支付原则第四条【真实性】项目资金支付以业务真实发生为基础,以合同、结算、发票、送货单、入库单等原始凭证为支付依据,且各类原始资料凭证需保持齐备、完整,严禁对外支付相关依据不足的项目资金款项。

第五条【预算管理】项目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结合成本管理目标编制资金计划,按照预算要求和资金计划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统筹支出,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良性循环。

第六条【成本结算管理】项目成本结算应及时、合理。

项目发生的成本按月进行结算,当月发生的成本自次月起3个月内完成结算。

项目成本结算应与当月的产值、确认的营业收入相匹配。

第七条【分账制】项目资金支付必须实行分账制管理。

项目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在项目间违规拆借资金。

第八条【以收定支】项目应以收定支,以目标成本为上限控制各项支出,严控成本,严禁超付资金;根据收到的工程款项、经济承包责任人垫付转入的相关款项等合理使用资金,量入为出,严禁未经批准透支付款。

第九条【不相容岗位分离审批】项目资金支付应施行分离审批制度,不同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通过不相容岗位实行分离审批,严格审核付款业务的真实性,付款金额的合理性,以及申请人提交票据或证明的合法性,全面履行资金支付监管职能。

第十条【信息系统审核】所有项目资金支付必须使用信息系统线上审核,严禁线下审核。

其中,2021年起新开工的项目,必须使用广联达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资金支付审核。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项目的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控制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项目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资金行为。

2. 节约用途。

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杜绝浪费。

3. 专人管理。

设立专门资金管理部门,实行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4. 分级管理。

资金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层层审核,防止贪污腐败。

5. 审计监督。

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资金管理制度1. 项目资金预算(1)项目资金预算应根据项目建设任务、资金来源等因素进行合理编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2)项目资金预算应分年度编制,明确年度资金支出计划,确保资金使用计划得到贯彻执行。

2. 资金拨付(1)资金拨付应按照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严格审核拨付申请,真实反映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2)资金拨付应及时,按照项目进度和需要进行拨付,不得超前或滞后。

3. 资金使用(1)资金使用应符合预算规定,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2)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资金支出计划进行,不得私划、挪用或用于非项目建设用途。

4. 资金监管(1)设立专门负责资金管理的部门,实行专人管理,明确监管责任。

(2)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

5. 资金结算(1)项目建设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资金结算,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清晰。

(2)资金结算应经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资金不得结算。

6. 资金审计(1)对项目资金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

(2)项目资金审计应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

四、资金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实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2. 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监管,定期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 项目各相关部门负责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文件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文件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强企业内部控制,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活动,包括投资决策、资金筹措、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违反。

第四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管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范各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风险可控、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健全的内部控制措施,完善的监督机制,明确的责任分工,健全的资金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稳妥、审慎、合理、科学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在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益。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八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投资决策应该建立在对项目的充分调研,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第九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投资决策应符合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避免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投资决策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一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投资决策应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并在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实施。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十二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方式应遵循稳健、可持续的原则,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多元化的筹资途径。

第十三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应符合公司的资金利用计划,不得超出资金需求范围,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十四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

第十五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应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避免利益冲突及人员贪腐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应按照合同规定、进度计划和相关协议履行赎回义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十七条公司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预算编制的原则执行,确保合理利用资金。

住建部通报X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住建部通报X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XXXX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XXXX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对部分省市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a案例一:福建省上杭县宏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建省龙岩市盛世鑫城小区1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阙海华;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蓝浩泉;监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吴小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楼梯钢筋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混凝土试件未按要求养护,违反强制性标准。

案例二: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广东省东莞市康城假日花园小区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吕帝雄;建设单位为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启朝;监理单位为东莞市杰高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谭安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已施工完成的楼梯间中部填充墙两端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二是经抽测,局部剪力墙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强度。

案例三: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广西省柳州市金碧苑小区3号楼工程,项目经理李宁波;建设单位为广西柳州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韦运忠;监理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罗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一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超范围执业;二是塔式起重机回转塔身与回转支承连接螺栓松动严重,多个安全装置失效,违反强制性标准;三是施工升降机开口型脚手架未设置横向斜撑,违反强制性标准。

案例四: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海南省儋州市盛世皇冠小区(二期)6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卓新红;建设单位为海南洋浦天立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褚小果;监理单位为北京华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明亮。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违反强制性标准;二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工作;三是局部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塔吊力矩限制器失灵,存在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财务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长期稳定、有序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保障财产安全与持续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和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资产,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核算基础,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财务审批制度第一章财务业务审批规定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局长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制度的形式是公司局长逐层授权,权责统一。

第五条:公司实行局长领导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六条:所有报销业务实行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

第七条:审批权限分类为:审核、核准、审批、批准。

后项对前项具有否定权。

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事项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意见后进行批准;核准:指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经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且备案。

建筑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一、引言建筑工程的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是为了合理、高效地利用建筑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二、资金使用计划1.资金需求预测:在建筑工程前期,需要进行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用估算,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计划,预测工程所需资金总额。

3.阶段划分: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将资金需求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如前期准备费、施工期费用、竣工验收费用等,并对每个阶段的资金需求进行详细计划。

4.资金分配:根据建筑工程的资金使用计划,将资金按照各个阶段的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每个阶段的资金供应充足。

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资金监督:建立资金监督机制,对建筑工程资金的流向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3.资金结算:对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资金结算,确保每个阶段的资金使用符合计划,不超预算,并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4.资金追踪: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追踪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将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计划。

四、资金使用管理的意义1.提高效率: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资金短缺问题。

2.降低风险:建筑工程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可以对资金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减少资金管理风险和损失。

3.加强监督: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可以加强对建筑工程资金使用的监督,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优化决策:通过对资金使用过程的追踪和分析,可以及时优化决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结论建筑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合理的管理办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风险,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对于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建筑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广西工程合同支付办法

广西工程合同支付办法

广西工程合同支付办法一、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结合市场行情合理确定。

合同价款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风险费用等。

所有费用应当明确列出,避免后期出现额外费用的争议。

二、支付方式1. 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通常为合同总价的10%-30%。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3.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三、支付条件1. 预付款:乙方需提交预付款保函,并完成相应的前期工作后方可获得预付款。

2. 进度款:乙方需提交进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相应款项。

3. 竣工款:乙方需提交竣工报告、验收记录及相关质保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

四、支付流程1. 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4.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交付,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确认后方有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补充条款。

建筑公司资金运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资金运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地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运用活动,包括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回收和资金监督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金运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和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合规性原则: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运用的合规性。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公司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资金筹集计划,明确筹集目的、金额、期限和方式。

(二)选择合适的资金筹集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

(三)签订资金筹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金筹集合法合规。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五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使用方向、金额和期限。

(二)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性。

(三)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支付。

(四)资金监督: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资金回收第六条公司资金回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制定资金回收计划,明确回收期限和方式。

(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催收欠款。

(三)及时处理坏账、呆账,降低资金损失。

(四)定期核对资金回收情况,确保资金回收率。

第五章资金监督第七条公司资金监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管理职责和权限。

(三)定期开展资金审计,确保资金运用合规性。

(四)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荣光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荣光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荣光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1.27【案件字号】(2021)黔03民终1096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鹏令狐荣强李成波【审理法官】张鹏令狐荣强李成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荣光;广西湖润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荣光广西湖润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蔡荣光【当事人-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湖润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家麒贵州习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家麒贵州习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家麒【代理律所】贵州习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蔡荣光;广西湖润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双方在二审中对一审判决书审理认定事实部分所作认定并无异议,应予确认,故广西三建司关于蔡荣光在一审中仅提交了11张工程任务单和1张厨具收购清单的复印件,无原件佐证,一审关于蔡荣光提供了餐饮服务的认定,事实不清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表见代理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第三人书证证据不足新证据罚款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双方未提交新证据,且对一审判决书查明事实并无异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双方在二审中对一审判决书审理认定事实部分所作认定并无异议,应予确认,故广西三建司关于蔡荣光在一审中仅提交了11张工程任务单和1张厨具收购清单的复印件,无原件佐证,一审关于蔡荣光提供了餐饮服务的认定,事实不清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蔡荣光提交的工程任务单虽仅有广西三建司工作人员签名,无公司盖章,但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涉案项目为广西三建司承建,蔡荣光为广西三建司的该项目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应的餐饮服务,且广西三建司在该项目上的施工负责人张毅在案涉消费清单上签名予以确认,故一审工程任务单上面签名人员是否全部系广西三建司职工,均不影响蔡荣光作为善意第三人相信上列签名人员具有结算权限,故广西三建司员工、湖润公司员工在工程任务单上签字,应视为能够代表广西三建司作出的法律行为,蔡荣光与广西三建司成立劳务合同关系,广西三建司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支付蔡荣光劳务款118266元的认定,本院予以确认。

工程公司资金监管制度细则

工程公司资金监管制度细则

工程公司资金监管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制定本资金监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所有项目的资金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和项目资金。

第三条工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监管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资金监管制度的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五条工程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投入、银行贷款、股东投资、项目融资等。

第六条公司投入资金应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做好账务记录和报告,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银行贷款应经过董事会审批,由财务部门管理,确保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第八条股东投资应有明确的股权转让协议,由法务部门管理,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项目融资应设立专门的项目资金账户,由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条工程公司应建立定期资金汇总报告制度,汇总公司各项资金来源的情况,报告给董事会和监管部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管。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安排资金划拨,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资金使用申请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事由和金额,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付款。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资金支付第十七条资金支付应尽量采用电子支付方式,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八条资金支付应经相关人员核对确认,确保支付事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资金支付应设立双重授权机制,由财务部门和项目经理共同确认。

第二十条资金支付应及时做好账务记录和报告,确保资金的到账情况和使用情况清晰明了。

许成伟、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许成伟、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许成伟、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30【案件字号】(2021)桂04民终17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卓慧李庆春莫芮【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许成伟;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柱新【当事人】许成伟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柱新【当事人-个人】许成伟蔡柱新【当事人-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柱蓉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张朝茂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柱蓉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张朝茂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柱蓉张朝茂【代理律所】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许成伟【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蔡柱新【本院观点】1.对上诉人提供的证据1、2,被上诉人对三性无异议,故本院予以确认;上诉人提供的证据3至证据6、证据8、证据10与本案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不大,证据12与本案并无关联性,对上述证据本院不予采信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证据7上诉人在一审时已提交,不属于新证据,一审法院已组织各方当事人质证并进行认证,本院不再认证;对证据9被上诉人蔡柱新对真实性无异议,该证据能真实反映许成伟与蔡柱新在涉案工程的关系,本院予以采信。

综合上诉人许成伟与被上诉人广西建工三建司、广西建工三建一分公司、蔡柱新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广西建工三建司与上诉人许成伟之间是否存在劳务关系,被上诉人广西建工三建司是否需要向。

【权责关键词】撤销表见代理合同证据不足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反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另查明,在一审庭审中,审判人员问:“原告你说是被告聘请你在工程里做管理的,那当时是谁找到你跟你谈的?”许成伟答:“蔡柱新找到我的。

工程项目施工资金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施工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进行资金管理。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和浪费。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投入产出比最大化。

(四)透明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审批第四条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根据项目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原始资料,编制项目资金需求预算,明确资金支出类别、支出时间、支出数额等。

第五条项目资金需求预算经项目部行政办公会议讨论,执行情况应向分公司做出报告。

各分公司、子公司和集团财务主管总监负责资金预算的审查和平衡,然后报资金管理部批准并拨付。

第六条资金预算应根据工程进度、项目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资金拨付与使用第七条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需求预算执行,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第八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支出必须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二)资金支出必须按照预算审批程序进行,不得违规使用资金。

(三)资金支出必须真实、合法、合规,不得虚报冒领。

(四)资金支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拖欠工程款。

第九条对主要原材料和各种辅助材料工具用具,要制定合理的控制定额,严格掌握执行。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检查第十条资金管理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施工资金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由资金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基建工程款支付管理细则

公司基建工程款支付管理细则

XX股份公司基建工程款支付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基建工程款支付安全,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和《XX股份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股份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界定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管理。

第二章预付款支付管理第三条工程预付款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备料款。

第四条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按合同约定支付。

第五条公司后勤与基建处依据合同填报预付款支付单据,并履行付款审批程序。

预付款支付批准后,由财务处向承包人拨付。

第三章进度款支付管理第六条进度款支付依据合同约定可以分为月度计量、部位计量、施工工艺计量等方式。

第七条进度款支付程序(一)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内容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清单、甲方供应材料量、工程进度款申请、与工程量清单对应的检验批次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随工程进度应完善的其他技术资料。

所有资料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施工单位申报工程进度付款的相关工程必须是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或产品)。

(二)监理单位、公司后勤与基建处对上述资料初审合格后,共同组织对申请付款部位进行实体质量验收,并作出质量总体评价。

验收资料需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后勤与基建处三方共同签字。

(三)监理单位以其质检合格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进度付款审核。

施工单位的审核报表及审核汇总表,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合格工程量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加盖公章报公司后勤与基建处。

(四)每个单项或单位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后,公司后勤与基建处复核施工单位所申报的价款,并审查是否在预算控制范围内。

经审定的进度款支付凭证经公司后勤与基建处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后履行付款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财务处方可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建设资金充分保障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确保工程款正确支付,控制工程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的所有开发工程项目进度款、结算款(含设备结算款)的支付。

第三条付款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施工方案设计书、工程进度款审定书、工程竣工结算书、项目配套成果文件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等有效资料。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须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本着对工程质量负责、为最终用户负责的原则,履行建设资金使用的相关主体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上报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行政性罚款。

第六条监理单位须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协议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度进度款申请资料、工程竣交结算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尤其对工程形象进度和进度款审核要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对未达到质量要求或未按规定技术工艺流程施工的工程量予以扣除并下发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须对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各类结算资料由工地代表再次复核,经工程部总监审定,提交预算部。

预算部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计量规则,再次复核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量,并出具最终审定意见。

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进入款项支付环节。

第三章支付流程第八条工程进度款1、工程进度款申报的前提条件(1)所申报形象进度与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相符;(2)所申报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必经监理验收合格;(3)监理或政府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并及时回复;(4)各阶段工程资料完整、有效;(5)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如承包人违反合同有关约定或建设方管理细则条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试行)(WORD10页)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试行)(WORD10页)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调度和使用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鲁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努力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划发展部负责工程前期费用的管理;财务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及时筹措、合理安排和控制资金支付;监察审计部负责工程资金支付与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产业集团负责工程款支付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项目公司负责工程款支付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第六条所有签订的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合同范本规范签订相关合同,合同额不得超过投标价(或中标价),超过投标价(或中标价)的应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再签订。

第七条各产业集团及项目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合同及资金支付台帐(格式按照合同及资金支付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每月25日前应更新上报台帐内容,同时附上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电子扫描版,经产业集团审查后报送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审核的依据。

100万元以下的合同只在合同台账中进行统计与备案。

第八条所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技术标准、供货范围及价格,确需变更技术标准、供货范围和合同价格的,应履行合同变更审批手续。

第九条所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随意增加合同费用。

确须增加工作内容或供货范围的,经产业集团审查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第十条所有概算费用项目下的合同额,不得超过概算额,超概的费用,经集团公司审核后可在工程预备费内调整。

凡概算外的新增项目和费用,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广西三建运营管理部

广西三建运营管理部

广西三建运营管理部1. 简介广西三建运营管理部是广西三建集团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和运营各项建筑工程项目。

本文档将对广西三建运营管理部的职责、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2. 职责广西三建运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如下:•负责项目招投标管理,包括编制投标方案、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和评审等工作。

•组织和协调项目实施工作,包括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制定项目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供应商等。

•负责项目成本控制,包括编制预算、控制工程成本、进行成本分析和评估等。

•管理项目质量,包括制定质量标准、组织质量验收、跟踪和处理质量问题等。

•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协调安全监督等。

•进行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项目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3. 组织结构广西三建运营管理部按照职能分工划分为以下几个部门:3.1 投标部投标部负责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包括投标方案的制定、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和评审等。

投标部人员包括投标经理、招标工程师和标书制作人员等。

3.2 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项目前期调研、项目计划制定、施工进度安排、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供应商等。

项目管理部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施工员等。

3.3 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负责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包括项目预算的编制、工程成本的控制、成本分析和评估等。

成本控制部人员包括成本经理、成本工程师等。

3.4 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质量标准、组织质量验收、跟踪和处理质量问题等。

质量管理部人员包括质量经理、质检员等。

3.5 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协调安全监督等。

安全管理部人员包括安全经理、安全员等。

3.6 信息化建设部信息化建设部负责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项目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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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桂建集团三建字〔2016〕91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为规范项目资金的支付使用,有效防范企业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及项目负责人各方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资金支付范围项目资金支付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采购商品物资、原材料、接受劳务供应,预付、应付未付供货单位的款项;项目需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金、工程保证金、工程借款等。

核算科目包括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

第二条公司财务资产处为公司项目资金支付管理的主控部门,分(子)公司财务科负责项目资金支付的具体业务;分(子)公司经营部门负责项目投标前和项目合同签订前有关情况的尽职调查和信息反馈,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性、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源、财务状况、社会信用程度、项目进度付款条件,项目是否需要垫资、是否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开具银行履约保函,以及负责垫资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责任主体。

分(子)公司生产部门负责项目施工进度完成情况的审核确认,施工合同履约情况监控,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和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实际采购和租赁数量等的审查;分(子)公司项目管理科负责资金使用计划审核监控、项目经济运行和成本分析等;分(子)公司法务部门负责项目法律风险评估的把控;项目部是资金支付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制订、项目成本的归集体和管控,负责做好项目债权及债务的月结算制度。

第三条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流程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流程包括:①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基础流程;②项目施工经济合同管理流程;③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流程;④资金支付审批流程;⑤成本核算流程。

第四条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基础流程(一)项目部自施工合同签订后,需在项目开工前一周内按公司出台的统一版本及时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交留一份原件给分(子)公司财务科存档。

(二)项目需办理银行保函或内部融资的,需具备如下条件:项目土地使用证、项目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合同、监理合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书,并附上申请办理银行保函或内部融资申请书。

(三)项目需向甲方缴纳履约金、工程保证金、工程借款等,需将款项先存至公司账户,而后由经办人凭存款人委托支付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支付手续。

(四)项目负责人委托经办人员办理财务支付手续的,委托内容仅限于代办支付手续,相关责任均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不允许含有受托人参与项目管理及参与享有项目利益的内容。

具体内容按公司提供的委托书格式填列(附件1)。

中途另行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需办理书面中止手续,并签订双方责任两清的中止委托书留存分公司备查。

(五)项目按内部承包管理流程执行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到分(子)公司财务科办理内部结算手续,结清各自权利义务。

第五条项目施工经济合同管理流程(一)项目在开支资金前须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其他经济合同,合同原件留存项目管理科存档,并建立相关项目经济合同台账。

项目新签的经济合同或有变更,均需及时提供给分(子)公司项目管理科更新汇总。

(二)项目部各种经济合同均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与对方签订。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承担合同责任并做出书面承诺。

(三)项目涉及分包的,分包方对是否存在向项目负责人缴纳工程押金、工程借款、垫资款等经济关系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其与项目负责人之间的私人债务关系产生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第六条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流程(一)每笔工程回款由分(子)公司扣除项目应上交管理费、质安奖励基金后,剩余资金为项目部可用资金。

项目部可用资金由分公司预留税金(按相关税法规定)、报账保证金(2%-10%)、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安全文明施工费()后,余下资金为项目部人工费、材料款、机械费等支出。

项目资金开支需如实填报《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附件2),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的内容执行。

(二)劳务派遣工资:劳务派遣工资含量不高于营业收入的25%,具体每笔工程款按工程回款的25%含量比例支付至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凭各队组任务单协助发放,并提供劳务队组出具的劳务费领取确认单(队长代领的要求有队组所有工人签字的委托书)。

项目可根据施工过程劳务费支付需求调整每笔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比例,但需确保控制25%含量以内,特殊情况劳务费总量需超含量比例则需项目提供相关依据单独以书面报告形式申请。

每笔工程款劳务费支付申请前需提供前一笔劳务费发放情况确认单、劳务费请款单(附件3)。

(三)材料费、机械费及其他费用:材料、机械费及其他直接费用需对公支付,不允许支付至材料商个人账户,并且需凭对应的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报账。

项目材料、机械费用需供应方填制《材料款请款单》(附件4)、《机械费请款单》(附件5),请款单由材料供应商填制材料供应量、单价、总价、已付款金额,已开发票金额,欠付款信息,供应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项目竣工后的材料款、机械费支付需项目部先与供应方办理结算后方可请款支付。

(四)专业分包款项支付:专业分包需对公支付,并且需凭对应分包商提供的发票报账。

专业分包需分包方填制《专业分包款请款单》(附件6),支付申请表内容包括:该分包款总额,已付款金额,已开发票金额、欠付款金额,分包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项目竣工后的分包款支付需项目部先与分包方办理结算后方可请款支付。

(五)项目零星用款:项目零星用款控制在工程回款的10%以内,并且单笔零星采购支付至个人账户的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凭结算单据申请支付。

(六)项目预留税金、报账保证金、安全费用(文明措施费):预留资金均为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1.预留税金的缴纳:柳州片区统一由分公司将税款转到公司机关,由公司统一交纳,每月20号前分公司必须将上月税款将到公司机关帐户,桂林、南宁片税金由桂林分、南宁分自行申报缴纳,其他地方由分公司财务科与项目部协调解决税金缴纳业务。

2.报账保证金预留原则:首笔工程款预留2%报账保证金,项目借款报账后退回给项目使用,项目借款超2个月未报账的,后续工程款按5%预留报账保证金,借款超3个月未报账或借款未报账金额超500万元的,后续工程款按10%预留报账保证金,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做出限期报账承诺书(附件7),否则暂停项目开支。

3.安全费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据实开支。

甲方拨付有文明措施费的,按文明措施费使用范围由分公司安全总监、安全科审批使用,甲方未拨付文明措施费的,于每笔工程款中预留%%作为安全费用,项目凭相应开支发票经分公司安全科、安全总监审批后方可支付。

(七)垫资项目的资金须由项目负责人先行将垫资资金存入公司账户,再由垫资人通过请款,由公司账户转出到相应的收款单位,以反映真实的成本。

项目负责人存入垫资款前应填写一份垫资款承诺书(附件8),原件留存分公司财务科。

(八)项目需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项目负责人先行将履约保证金存入公司账户,再由项目负责人通过请款,由公司账户转出到相应的收款单位。

项目负责人存入保证金前应填写一份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承诺书(附件9),原件留存公司资金中心负责保管。

(九)项目需向甲方办理工程履约保函的,办理保函需交纳的押金、银行手续费及上交公司服务费在办理保函时由项目负责人一次性交纳完毕。

项目负责人办理工程履约保函前应填写一份办理工程履约保函承诺书(附件10),原件留存公司资金中心负责保管第六条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一)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每笔工程回款由公司资金中心划扣管理费、质安奖励基金后,剩余资金由分公司预留税金、报账保证金、劳务押金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安全费用,余下资金为项目部人工费、材料款、机械费等支出,由项目经理按项目实际需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按支付流程办理。

具体如下:1.提供项目承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经济合同。

2.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填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附件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按支付计划通知供应方填制《材料款请款单》(附件4)、《机械费请款单》(附件5)、《专业分包款请款单》(附件6)。

3.项目经理将《请款单》、《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交分公司成本核算科审核,成本核算科将项目上交的申请表对照项目基础信息汇总表及相关经济合同,审核无误给予签字通过,对于《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与项目基础信息汇总不符的资金支付不予审批,需项目补充相应合同信息或结算单据给成本核算科更新项目基础信息后方予审批。

4.项目部凭成本核算科审核通过的《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请款单》填写工程借款单,并依次交分管副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审批。

5.项目部将分公司领导审批后的《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请款单》和借款单交财务科审批,分公司财务科审核成本核算科提供的信息、项目报账情况、各方累计付款情况、审核无误后予以审批、办理支付手续。

具体的支付流程图如下:(二)垫资款项的支付审批流程:垫资人填写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办理工程履约保函、存入垫资款承诺书→垫资人提交供应商的《请款单》→垫资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字→项目科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财务科审批并提单开支第七条成本核算流程(一)根据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二》要求,由成本核算科组织,项目经理、经营科、生产科相关人员配合对项目主要材料用量、人工含量进行汇总测算,客观反映项目预算成本构成,用以对比项目提供的实际用量,以便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及时介入、纠正偏差。

(二)人工费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科根据项目部各队组的结算单据、劳务公司提供的项目劳务费支付汇总表,统计项目部人工费实际用量,对比预算,将核算完成的人工费汇总表报财务科。

对于已支付的劳务费,项目必须于两个月内取得劳务发票进行报账入成本。

(三)材料、机械费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科根据项目部提供的《支付申请表》,汇总项目材料采购量、机械使用量、劳务支付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比测算的预算成本,形成动态更新的两算对比,自营项目参考《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一》进行核算。

对于已支付的材料、机械等其他费用,项目必须于三个月内取得发票进行报账入成本,本年的发票在年内报销,逾期不报的发票过期作废,不跨年报销。

对未支付款项暂时不能取得发票的材料,必须凭材料供应商的供货清单及项目的材料入库单进行成本核算,不允许暂估成本。

(四)安全生产经费、科技经费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作为专项费用核算。

安全生产经费凭已发生的费用发票列支,科技经费建立单独台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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