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宛政[2014]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宛政〔20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一改双优”活动,进一步简政放权,更好地服务我市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
一、经严格审核论证,保留39个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22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73项、非行政许可项目50项;取消、合并行政审批项目30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9项;转为行政服务或日常工作的行政审批项目2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6项;承接行政审批项目2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8项。
二、对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三、对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单位)要认真依法组织实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推进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四、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设立行政审批项目,确需设立的,必须提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市政府核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市政府对口部门的,相关部门要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未经核准、备案的,不得实施。
五、以往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新形势下矛盾化解要把好三个关键点
新形势下矛盾化解要把好三个关键点作者:丁战芳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 2012年第5期近年来,随着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经济利益冲突的日趋增多,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急剧增加,调处难度也在不断增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各级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
譬如宜阳县近年来一直特别重视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但是宜阳县法院受理的案件总数依然逐年上升,民事纠纷也逐年增多,2009年至2011 年三年的案件总数量分别为:1747 件、1773 件和1814 件,其中民事案件数量分别为:770 件、779 件和827 件。
虽然宜阳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及审判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中加大了调解力度、想法设法增加了调解途径,但是社会矛盾、涉诉信访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基于此,为改变现状,彻底做好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笔者认为,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包括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应当改变思路,审慎对待。
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的关键是防患于未然、及早处理。
我们知道,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是社会稳定工作的中心环节,及时排除矛盾纠纷隐患,就会减少矛盾的发生;及时化解已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才能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早处理。
也就是说矛盾的化解应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点:一、对矛盾要发现得早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要化解矛盾纠纷首先要提高发现和排查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积极与村(社区)、组干部交流、掌握情况。
对于明显的矛盾纠纷,表现激烈,众所周知;对于个别隐藏较深,不易发现的矛盾纠纷,村(社区)、组干部应细心洞察。
二是积极主动排查。
县、乡各级要有针对性地对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或阶段性排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通过镇、村( 社区)干部主动深入辖区,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登门了解社情民意,唯如此才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各类矛盾纠纷信息,从而使矛盾纠纷发现及时、掌握透彻,为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宛政办文〔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相关单位:《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6日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部署精神,深化落实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聚焦农产品农资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定位,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现代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紧扣“三区一中心一高地”战略定位,聚焦全国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定位,突出农产品农资流通服务功能,统筹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推动现代流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流通设施网络化、载体平台高端化、金融信用支撑高效化、发展环境优质化,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全国农产品农资骨干流通走廊重要枢纽、豫鄂陕省际区域农产品流通产业组织中心、中原城市群农产品农资流通副中心,为高水平建强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市场引领、政府引导。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8年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
、
基 本 情 况
20 1 7 年 经过努力 化解 和 防 控 , 全 市 债务 风
险 得 到 了 有 效 控 制 1 个风 险 预 警地 区 和 3 个 ,
风险 提示 地 区 已 全部 退 出 圆 满完 成 了20 1 7 年 ,
度债务风 险 控制 和化解 的 任 务 。 20 1 7 年底 全市
方城县一般 债务余额
0 1
.1
亿元
,
般 一 债 务
率 专 余 亿 债务 率 3 2% ,
项 额 3 2 .
元 专项 ,
% 1 8 8
,
综合债务率
% 6 8
。
其他 县 区不存 在债 务 风险 , 但 全市 普遍 存
在专 项 债务率 较高 的 问 题 主 要 原 因 : 一 是受 , 当 年经济 形势 下行 因 素 和 国 家宏 观 政策 影 响 ,
4 月 2 8 日
南阳 市 201 8 年政府债务风险 控制和化解工 作方案
根据 《 河南 省 人 民 政府关于 加 强 政府 性债
务 管理 的 意见 》 精神 和河南省 财政厅工作要 求 ,
结合我 市 实 际 现制 定南 阳 市 20 1 8 年政府 债务 ,
风险 控制 和 化解工作 方案 。
持 下 在 90% 以
。
二 (
)
西峡县 一般 债务 宰控 制 在
1 0 0% 以
下
专 项 债 务率 维 持 在
,
1 00%
以下
,
不进 入 风
险提 示地 区 。
三
(
)
南 召 县专 项 债务 率控 制 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4•【字号】宛政办〔2015〕110号•【施行日期】2015.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宛政办〔2015〕1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24日南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设立南阳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罚款没收财物许可证》、《执罚公务证》核发职责。
2.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下放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批准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将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职责划入市财政局。
(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改进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3.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性措施。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政策性措施、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性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3.05.21•【字号】宛政办〔2003〕50号•【施行日期】200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宛政办〔2003〕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引资融资,有效地克服了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但是,随着还贷高峰期的到来,债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部分项目借款单位缺乏偿还能力,部兮财政担保的贷款项目也形成了法律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信誉,加大了财政的风险。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化解防范债务的风险,减轻各级财政的还债压力,特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归口管理办法,建立集中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规定,财政部门是本级政府债务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政府贷款的谈判、项目提交和签约;参与编制贷款计划;负责和协调贷款项目的采购;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的有关政策与法规;组织安排对贷款项目评估;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贷款项目的执行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问题等。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审慎”,原则,把好项目审批关。
一是把好政策关。
各级政府要树立公共财政体制下新的“项目观”,买现由扶持生产向培育市场,由资金投入向政策引导,由直接管理向重在服务转变。
要在确定投向的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政府债务控制在国债转贷资金、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
二是把好举债决策关。
找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把项目是否能拉动我市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增收作为重要的决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4.05.10•【字号】豫财社〔2024〕37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社〔2024〕37号各省辖市财政局、民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民政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社会事业局,各市县财政局、民政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5月10日附件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地方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88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豫发〔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在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和保障政策存续期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各市、县(市、区)以及省级相关单位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的资金。
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南阳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
南阳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南阳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疑难信访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做好近期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现就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思想认识高度统一,通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做好近期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把全局的信访工作统一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上来。
为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总要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加强维稳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把信访工作纳入到财政重要的规划工作之中,提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大力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变信访为下访,切实抓紧和解决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抓好学习,我局把《中央、省、市关于做好近期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印发到各科室,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抓好学习,每个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和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发生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化解,决不能等到酿成极端恶性事件、形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再来解决。
通过学习,我局进一步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上,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是局领导干部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解决群众诉求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加强局领导同群众和基层的联系,在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制、整合力量上下功夫,通过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
3月全面推进综治创安维稳工作(简报)
南阳市财政局全面推进综治创安维稳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南阳市财政局立足预防,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各方配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局党组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一致,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执政为民的基础工作来落实。
在局长办公会上,主要领导对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以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与主要业务科室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对综治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
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健全和完善的综治工作运行机制,在全局上下真正形成了各司其责、步调一致的浓厚氛围。
二是落实专项经费,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财政在安排部门预算时,提高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从局领导到相关业务科室上下统一,克服预算资金缺口大、财力紧张的矛盾,优先安排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专项资金。
为了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规范、严格的资金管理,把争取到的资金花到最有用的地方,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三是多角度思考,建立全方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管理,建立了全方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从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网络安全和车辆安全等方面着手,从宣传教育到督促检查,使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位职工。
加强门卫管理,加强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同时在办公区关键部位安装了数字监控系统,对整个办公区实行全方位的闭路监控,避免了被盗案件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机关的安全。
实施了严格的职工轮流值班制度。
要求值班人巡逻并检查影响机关安全的不安定因素,并及时加以解决,同时要求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保证来人接待和来电记录,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10
•【字号】宛政[2008]95号
•【施行日期】2008.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宛政〔2008〕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畅通,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1号)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1994年撤地设市以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规范性文件。
附件: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自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附件1
附件2。
南阳市财政局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南阳市财政局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一、加强领导。
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并明确局长、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二责任人,负责总牵头、总协调、总督办;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对其分管业务科室的信访工作负专责。
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负”、“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二、强化宣传。
坚持把学习贯彻《责任追究办法》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学习宣传。
先后组织召开了专题学习传达会议、各科室负责人集中培训会议,加强对《办法》和与财政业务相关的信访知识的学习。
同时,在财政业务内外网上设立了信访工作专栏,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三、健全制度。
为确保信访工作责任落实,重点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制度,建立了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及时制定了《南阳市财政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和化解信访问题工作方案,落实了“五定五包”和“五个一”工作机制;坚持定期组织排查化解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做到每月对本系统进行一次信访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访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改制、“涉农”问题、城市建设管理、资源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保障、机构改革和农运会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对其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查。
四、严格追究。
严禁干部职工组织、参与和煽动非正常上访或群众性事件,对信访维稳工作抓得不力的人员,明确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近几年来,局机关实现了上访为零,到省非正常上访为零,群体性事件发生为零,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南阳市财政局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争议【发文字号】宛政办[2013]93号【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0.15【实施日期】2013.10.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2013〕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宛各企事业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组建工作应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2014年下半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组建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5日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调解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平安和谐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以建立“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机制为主要目标,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充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宛政〔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相关重点工作推进完成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主要措施等,并从2024年5月开始,每月2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月度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报告全年落实情况。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协调配合,确保重点工作如期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年度目标具体、明确或可量化的重点工作任务录入“宛美督办”平台进行重点督办,及时掌握和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聚焦扩大有效投资、挖掘潜能消费,在稳定经济增长上攻坚突破(一)抓实项目建设,促进投资提速增效1.实施重点项目投资“1547”计划,统筹各领域重大项目,持续完善“八快两提”等全过程推进机制,做好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实施省市重点项目1500个左右,完成投资4000亿元,产业项目占比达到70%,省重点项目考核保持全省前三名。
(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牵头负责)2.实施招商引资“千项万亿”计划,聚焦主导产业,灵活采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努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专引特。
(市招商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3.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000个以上,合同引资额达到1万亿元以上,实现一批五十亿级以上项目签约落地,确保主导产业项目占比不低于70%,年度完成投资不低于30%。
南阳两个想一想反思笔记财政
南阳两个想一想反思笔记财政
摘要:
1.南阳市开展“两个想一想”专项活动
2.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3.活动内容和要求
4.活动对南阳市财政工作的促进和启示
正文:
近日,南阳市深入开展了一场名为“两个想一想”的专项活动。
该活动旨在深入推进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通过反躬自省、叩问初心,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竞进姿态,奋力推进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南阳市“两个想一想”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想一想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提高工作效能;二是想一想如何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质量。
活动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紧密联系自身实际,认真查找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切实整改提高。
此次“两个想一想”专项活动在南阳市财政部门得到了积极响应。
通过活动的开展,南阳市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得到了更新,工作作风得到了改进,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
南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进表示,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南阳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南阳市开展“两个想一想”专项活动,不仅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观念能力
的提升,也为南阳市财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启示。
通过反思和总结,南阳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南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南阳市“两个想一想”专项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担当,推动财政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30•【字号】宛政办〔2022〕85号•【施行日期】2022.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30日南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57号)精神,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着眼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建设南阳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入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和充分共享,持续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更好支持金融机构产品研发、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不断丰富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为高水平建设“信用南阳”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统筹、协同联动。
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协调、信息整合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与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鼓励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2.15•【字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五日南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007年1月10日)为确保我市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与清查范围(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关于南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南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南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2月6日在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南阳市财政局局长谢松民各位代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
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73亿元,比上年增长6.8%。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 1 -170.2亿元,执行中因“营改增”调整后的全市收入预算合计165.7亿元,实际完成16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8.3%。
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414.3亿元,执行中因中央、省增加补助、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66.7亿元,实际完成548.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9%,增长6.1%。
●市级。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6.6亿元,调整后收入预算为46亿元,实际完成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6%。
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77.1亿元,执行中因中央、省增加补助、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96.1亿元,实际完成8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7%,增长9.6%。
●四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
经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后因“营改增”政策因素,2022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调整后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43亿元,实际完成1.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4%,增长13.9%;高新区调整后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3亿元,实际完成4.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8.5%;官庄工区调整后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29亿元,实际完成1.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增长9.4%;鸭河工区调整后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0.71亿元,实际完成0.76亿元,为调- 2 -整预算的106.5%,增长15.1%。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部门: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宛政办〔2004〕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关于南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批准,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南阳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逐步建立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核心的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形成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绩效监督各环节紧密衔接、相互协调的科学、完整、规范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决策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豫财统[2003]57号)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公共财政的理财思路为指导,用科学的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判定支出行为和支出结构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据此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革财政支出行为和支出方式。
结合部门预算改革,在财政资金分配上体现“绩效优先”原则,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形成“花钱”看结果的管理理念,实现财政支出自我评价和自我监督、外部评价和外部监督的有效结合,为财政资金运行及效果的全过程监控提供新的手段,确保财政资金科学高效使用,提高财政公共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和方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效果(包括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判断。
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经济性要求绩效评价注重对资金投向的合理性作出评判;效率性要求绩效评价注重对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准确性作出评价;有效性要求绩效评价注重对资金的安全性、支出业绩作出评价,从而全面衡量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财政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财政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3.03
•【字号】宛政〔2016〕7号
•【施行日期】2016.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财政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宛政〔201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减收增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忠诚担当,积极作为,狠抓增收节支,严格监督管理,财政收支总量分别再上新台阶,双双实现历史性跨越。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1亿元,首次突破150亿元,增长11.4%,为预算的100.4%,收入总量居全省第3位,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5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9.2亿元,首次突破500亿元大关,增长14.9%,为调整预算的96.2%,支出规模居全省第2位;全市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369.6亿元,较上年增加79.4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3亿元,较上年增加49亿元。
各项财政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和南阳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市财政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各级各部
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立足职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市财政局等32个单位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市财政局等32个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2•【字号】宛政[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通令嘉奖市财政局等32个单位的决定(宛政〔2011〕20号)2010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和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服务带动,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好的趋势、态势和气势,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
为了鼓舞士气,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财政局等32个单位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新的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为中心任务,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实施“四个带动”,大力推进“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为全面完成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南阳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嘉奖单位名单二○一一年三月二日附件嘉奖单位名单(共32个)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移民局高新区管委会市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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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财政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2011年,全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活动开展以来,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采取了五项措施,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成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四定五包”责任制,并逐一登记建档,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
三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做好涉农资金补贴、企业分离社会职能移交地方管理人员等重点问题的矛盾化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不同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了化解的好。
四是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预防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工作中注重把握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狠抓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促进了全市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南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