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反担保书范本
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6篇
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6篇篇1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反担保合同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资金需求,向丙方申请贷款____________万元,经丙方审批同意,拟向甲方发放贷款。
2. 根据银行风险管理要求,丙方要求甲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措施,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特此,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担保范围1. 乙方为甲方所贷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 乙方提供的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具体担保物)、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担保品描述)。
3. 在甲方出现逾期、违约等风险情形时,乙方同意按照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物清偿相关债务。
二、担保责任1. 乙方作为担保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本合同项下一切债务的履行。
2. 在甲方出现逾期、违约等风险情形时,乙方同意根据银行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反担保物清偿债务、履行保证责任等。
三、反担保物处置1. 在甲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项下债务逾期的情况下,银行有权依法处置乙方提供的反担保物,用于清偿相关债务。
2. 处置反担保物所得款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交通银行反担保协议6篇
交通银行反担保协议6篇篇1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担保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乙方(债务人):[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丙方(反担保人):[丙方名称]地址:[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法人姓名]鉴于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担保,与贷款人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担保合同,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丙方愿意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反担保的范围丙方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承担的担保责任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担保责任时,丙方无条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期限反担保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乙方追偿的诉讼时效期满为止。
第四条各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反担保;2. 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丙方追偿;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时履行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2. 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3.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用。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1. 丙方应按照本协议提供反担保;2. 丙方应对乙方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3. 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违约与赔偿一、如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如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反担保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违约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
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反担保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反担保的主债权及范围1. 乙方反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承担的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贷款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 反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追偿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二、反担保方式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为:[具体反担保方式,如抵押、质押、保证等]三、反担保期间1. 本反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 [具体年限] 年。
2. 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期间为自办理抵押、质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具体年限] 年。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1.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提供反担保的资格和能力。
2. 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或其他违法情形。
3.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依法可以设定抵押、质押。
4.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乙方的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反担保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反担保有关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信息,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 当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的 [具体期限] 日内,向甲方履行反担保义务。
交通银行反担保协议3篇
交通银行反担保协议3篇篇1甲方(担保人):交通银行乙方(债务人):(全称)鉴于乙方已经或即将与债权人达成某笔债务协议,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保证乙方履行债务,提供反担保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乙方按照债务协议履行债务,甲方提供反担保服务,保证债务人的权益。
本协议旨在为双方提供清晰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明确反担保的范围、方式和期限等。
二、反担保范围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等)。
具体范围以债务协议及反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反担保方式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甲方对乙方在债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按时足额履行债务。
在乙方未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甲方将承担代偿责任。
四、反担保期限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期限为债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若债务协议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的,则反担保期限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债务相关的所有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时履行债务。
3. 乙方未能履行债务时,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履行债务并向乙方追偿。
4. 甲方承担保密义务,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愿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时足额履行债务协议项下的债务。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确保甲方的反担保服务顺利进行。
3.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债务履行的资料。
4. 乙方未能履行债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债务协议项下的债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信息,导致甲方提供错误的反担保服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银行反担保合同
交通银行反担保合同甲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乙方:(以下简称“反担保人”)为充分保障银行的债权,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反担保的范围及方式1.1 反担保资产的范围包括乙方现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保证金、房产、土地等一切合法财产(以下简称“反担保资产”)。
1.2 反担保方式既包括一般反担保,也包括特殊反担保。
一般反担保是指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资产作为标的债务的排他或共同反担保的方式。
特殊反担保是指反担保人为保证标的债务的清偿,向甲方提供的借款或直接将所持有的反担保资产变现、支付债务或招募交通银行委托管理或出售。
特殊反担保以书面形式指定,并必须获得甲方的明确同意。
1.3 反担保人应保证反担保资产不受任何异议并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凭证,如有不符合情况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银行。
第二条反担保的性质2.1 反担保人通过此协议向银行提供的一切反担保资产,均是反担保人在其从事各项经济活动中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反担保人应保证反担保资产没有被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查封、扣押、占有或变卖禁止等其他任何限制性法律行为所限制,并有权出让和处理反担保资产。
反担保人一旦违反上述条款,应承担全部责任,必须向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2.2 若债务逾期,银行可通过拍卖、变卖、政策转移等手段变现反担保资产,用于弥补不足的违约金和利息。
第三条反担保资产的估值和保管3.1 反担保资产的估值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
3.2 反担保资产的保管应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应妥善保管反担保资产,不得将反担保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或转移。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或所提供的反担保资产的价值低于合同约定,反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返还全部借款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
4.2 若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发生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释5.1 本协议任何变更均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书面确认方为有效。
交通银行反担保协议8篇
交通银行反担保协议8篇篇1本协议旨在明确反担保事项及其相关条款,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交通银行(以下简称“债权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债务人”)及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保证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鉴于债务人已经或可能向债权人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为保证债务的履行,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反担保。
本协议旨在明确反担保事项及相关权利与义务。
二、反担保事项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保证人同意就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向债权人提供反担保。
三、保证人的声明与保证1. 保证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具有签订本协议的法律资格和权利能力。
2. 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具有充分的监督和控制能力,并愿意承担反担保责任。
3. 保证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保证人的义务1. 保证人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人在债务人未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时,应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承担反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偿还债务、支付违约金等。
3. 保证人应接受债权人的监督,及时提供有关债务人债务履行情况的信息。
五、债权人的权利1. 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包括代为偿还债务、支付违约金等。
2. 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实现其债权。
六、债务人的义务1. 债务人应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
2. 债务人应配合债权人和保证人实现债权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关债务履行情况的信息。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本协议。
2. 本协议自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时终止。
3. 本协议在任何一方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交通银行反担保协议3篇
交通银行反担保协议3篇篇1本反担保协议(“协议”)由以下两方签订:一、担保方:交通银行(“银行”)二、被担保方及其反担保人(共同称为“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鉴于:鉴于银行已经同意向当事人提供融资或信贷服务,并由________作为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为保证担保人的权益,当事人愿意向银行提供反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和解释在本协议中,“反担保”是指当事人为确保担保人因当事人的债务而承担的责任得到补偿,而向担保人提供的保证或担保。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或信贷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二、反担保的范围和形式1. 当事人应按照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足以保证担保人权益的反担保。
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 反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抵押、质押、保证等。
具体形式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三、反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1. 反担保人应确保所提供的反担保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2. 反担保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反担保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如当事人未能履行债务,反担保人应立即承担反担保责任。
3. 反担保人应配合担保人进行必要的登记、公示或其他手续,以确保反担保的效力。
四、担保人的权利1. 在当事人未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2. 担保人因履行担保责任而获得的债权,有权对反担保人的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3. 担保人有权对反担保人的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反担保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五、协议的执行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a)当事人已经完全履行债务;(b)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后,债务人已全部清偿反担保人;(c)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3.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订补充协议。
反担保书
反担保书交通银行分行:(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就项目签订了第号合同(下称“合同”)。
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第号担保契约,并于年月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元整的第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
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反担保书示范文本
反担保书交通银行分行:(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就项目签订了第号合同(下称“合同”)。
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第号担保契约,并于年月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元整的第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
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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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反担保书
交通银行分行:
(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于年
月日就项目签订了第号合同(下称“合同”)。
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第号担保契约,并于年月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元整的第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
上述索付通
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
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开户行及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