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3
600675 _ 中华企业201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会议资料
201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会议资料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18日目录201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议程 (1)201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议事规则 (3)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3)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5)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6)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13年度购买土地总金额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4)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30)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7)201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表决注意事项 (45)201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议程时间: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15地点:上海市东湖路9号3楼会场会议主持者:董事长朱胜杰先生会议见证律师: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议议程:一、工作人员宣读股东大会议程、议事规则二、大会正式开始三、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四、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五、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六、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七、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八、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九、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购买土地总金额的议案;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互为担保额度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十三、审议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十四、宣读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十五、股东代表发言;十六、报告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十七、推荐监票人;十八、对大会议案进行表决;1、宣读表决注意事项2、填写表决票、投票十九、工作人员检票、休会;二十、宣布表决结果;二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二十二、大会闭幕。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
120 120 号 文
必须经股东 大会审批的 对外担保
资产
超过70%的担保对
提供的担保
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对股东
控
及其关
方提供的担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对对外担保审批的相关规定(续)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 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 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办理贷 款担保业务时,应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 提交《公司章程》 、有关该担保事项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 大会决议原件、刊 登该担保事项信息 的指定报刊等材料
“对外担保”,是 指上市公司为他人 提供的担保,包括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所称 “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 括上市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与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对外担保,必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及 时披露,披露的内 容包括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决议、截止 信息披露日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上 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号文件的其他相关规定(续)
办理时提交材料 对外担保定义 控股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
股东大会对对外担保审批的相关规定
蓉胜超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3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1-020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通知情况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1年3月19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于2011年4月12日上午10时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诸建中先生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卢北京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6,559.823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7、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8、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9、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14、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6,559.8234万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 0万股;弃权股份数为0万股。
万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0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公告编号:2010-030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独立董事郑烈波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特委托独立董事洪玉敏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其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五粮液、唐桥等8名责任人员)
⾏政处罚决定书(五粮液、唐桥等8名责任⼈员)律师提醒:符合起诉条件的五粮液投资者必须是,2007年11⽉30⽇⾄2009年9⽉9⽇间买卖过该股票,并持有⾄2009年9⽉9⽇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存在损失的投资者。
许峰律师电话:137********。
中国证监会⾏政处罚决定书(五粮液、唐桥等8名责任⼈员)〔2011〕17号当事⼈: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住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法定代表⼈唐桥。
唐桥,男,1954年6⽉出⽣,五粮液董事、董事长,住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碑巷34号4幢1单元3号。
王国春,男,1946年12⽉出⽣,1998年4⽉⾄2007年3⽉任五粮液董事长,1998年4⽉⾄今任五粮液董事,住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丝绸街40号1 幢1单元6号。
陈林,⼥,1960年7⽉出⽣,1998年4⽉⾄2004年5⽉任五粮液副总经理,2002年1⽉⾄2004年5⽉任五粮液财务负责⼈,2003年4⽉⾄今任五粮液总⼯程师,2004年5⽉⾄今任五粮液董事、总经理,住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井街108号3幢1单元5号。
郑晚宾,男,1953年9⽉出⽣,1998年4⽉⾄今任五粮液董事,2004年5⽉⾄今任五粮液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丝绸街40号1幢2单元9号。
彭智辅,男,1957年9⽉出⽣,1998年4⽉⾄今任五粮液副总经理,1999年6⽉⾄今任五粮液董事会秘书,住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18号1幢1单元10号。
朱中⽟,男,1963年3⽉出⽣,2003年4⽉⾄今任五粮液副总经理,住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集97号。
叶伟泉,男,1955年8⽉出⽣,2003年4⽉⾄今任五粮液副总经理,住址:四川省宜宾市鲁家园33号1幢3楼21号。
刘中国,男,1955年12⽉出⽣,2004年11⽉⾄今任五粮液副总经理,住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民族街6号2单元10号。
第一章 企业 (《企业管理概论》PPT课件)
1.3案例探讨
案例1-2 万科管理层四两拨千斤的“奥秘”
案例1-2 研讨 有人说,长久以来,万科的管理层之所以能一直掌握着
企业的控制权,所依赖的都是大股东对其的信任。你怎么看 待万科的“两权分离”问题?请深度挖掘相关资料并陈述你 的观点。
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2 企业的法律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在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两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 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 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 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发起设立方式和募集设 立方式。
主要内容
1.1 企业的发展 1.2 企业的法律形式 1.3 案例探讨
1.3案例探论
案例1-1 全员持股——华为公司治理创新之路
谁拥有华为?我不知道怎么 说,我反正只有百分之一点 几的股份。” ———任正非
案例1-1 研讨 有人说,任正非用员工持股,将所有人才的“钱程”都
第1章 企业
主要内容
1.1 企业的发展 1.2 企业的法律形式 1.3 案例探讨
本章导读
“宝能系”接管南玻集团
2014年12月起,“宝能系”旗下前海人寿持续买入南玻A股股票,次年4 月首度举牌,晋升为第一大股东。如今,“宝能系”通过旗下前海人寿、 钜盛华、承泰集团三家公司持有南玻A股、B股,合计占总股本25.72%。 其中,前海人寿持股达21.52%,为最大单一股东。 2015年上半年“宝能系”成为第一大股东后,“宝能系”实际控制人姚 振华及前海人寿监事会主席陈琳到访南玻集团,正式向其提出要求:撤 换公司财务总监、由前海人寿派人任职。 2016年11月15日,南玻董事长曾南及首席执行官吴国斌、财务总监罗友 明等七名高管正式宣布辞职。南玻集团高管11月15日集体辞职后,前海 人寿次日发布声明,宣称从未干涉南玻集团日常经营,这一声明与一手 创办南玻集团的曾南所考: 企业是怎么产生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赢利吗?为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近几年来,政府对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开始
万顺新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公告编号:2020-020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27人,所持(代理)股份259,720,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8.5073%。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所持(代理)股份258,761,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8.36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所持(代理)股份959,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423%。
中小投资者(授权代表)共24人,所持(代理)股份24,767,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6722%。
二、议案审议情况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8,879,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59%;反对841,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华为公司章程
华为公司章程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xxxxx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xxxxxxxxxxxx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 .......... .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第三章注册资本 ......................... (3)第一节出资.......................... (4)第二节出资转让.................. ........ (4)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5)第一节股东.................................... . (5)第二节股东会........................................... .. (6)第三节股东会提案 (8)第四节股东会决议 (8)第五章董事会 ........................... ..................... . (9)第一节董事 .................................... ............. . (9)第二节独立董事.............................................. . (11)第三节董事会 .............................................. . (12)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14)第七章监事会 ............................................... . (16)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审计 (17)第九章劳动人事 (18)第十章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 (19)第十一章章程修改 (21)第十二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x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证券代码300057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2015年9月10日15:00
地 点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董事会秘书-黄薇、证券事务代表-杨时哲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问:定增项目节能膜产品介绍?
答:节能膜是一种多层的功能化聚酯复合薄膜材料(PET),它是在多层超薄高透明聚酯薄膜上经染色、真空蒸镀、磁控溅射、层压复合等工艺加工而成,主要用于汽车玻璃和建筑物门窗玻璃、隔断玻璃、顶棚玻璃等,将其贴在玻璃表面上用于改善玻璃的性能和强度,并使之具有保温、隔热、节能、防爆、美化外观、遮避私密及安全防护等功能。
在节能膜产业链中,上游为PET光学基膜、金属靶材、UV吸收剂和胶粘剂等原材料供应商,中游为节能膜制造商,下游为建筑装饰、汽车等终端应用市场。公司处于中游的环节,是节能膜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可以直接面向终端应用市场。
问:公司进入节能膜领域的优势?
答:公司在纸制品包装材料业务方面积累了十多年涂布、复合、真空蒸镀等技术工艺经验,在功能性薄膜业务上在国内率先掌握了磁控溅射卷绕镀膜技术工艺。而节能膜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磁控溅射、涂布、复合等,整合了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在技术储备上有先发优势。为快速切入节能膜产品奠定了技术基础,高性价比的节能膜的推出将打破节能膜由欧美厂商主导供应的局面。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150910
投资者关系
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长城国瑞证券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公司——黄文忠、郑学军
万顺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公告编号:2020-06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成城先生的通知,杜成城先生持有的部分股份进 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8.82%
2.92%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1-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累计质押数 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杜成城 合计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东及其一致行 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动人
国泰君安
是
19,680,000
8.82%
2.92% 2019/8/23 2020/8/21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19,680,000
三、备查文件 (一)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万顺股份: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02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公告编号:2011-030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顺股份”)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下午15:00-2011年8月1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11年8月1日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西路299号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6,489,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0.2581%。
会议由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上海亚洲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亚洲”)所持有的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基”)75%股权、江阴中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中基”)75%股权的议案》,批准2010年10月24日公司与上海亚洲签订的《公司收购上海亚洲所持有的江苏中基75%股权、江阴中基75%股权协议》,主要内容包括:1、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系指公司拟收购的上海亚洲所持有江苏中基75%股权、江阴中基75%股权。
2、交易价格确定及对价支付方式标的资产的价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7.5亿元。
交易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万顺股份将本次股份转让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汇至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开立的共管账户(以万顺股份名义开设,但由交易双方共同控制,详见共管账户协议书),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履约保证金;交易支付对价款扣除保证金后剩余价款于满足本协议生效条件后10个工作日全部汇至共管账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8]14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年12月9日证监上字〔1998〕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上市公司,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为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质量,我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新颁布的相关法规制度,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上字〔1997〕114号)做了必要的调整修改,各上市公司应据此编制和披露1998年年度报告。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均衡披露的原则,安排上市公司在指定报纸上公布年度报告摘要,每个证券交易所每日安排数量不得超过20家。
二、在1998年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果上市公司出现可能导致三年连续亏损或1998年度重大亏损的情况,应当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果不好或改变用途的,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募股资金使用情况并解释原因,同时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
四、上市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公司、股东和内幕人员进行内幕交易。
五、凡出具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完成后十日内,分别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有关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其中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还应明确说明审计意见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对审计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以及影响公司当年盈亏的状况。
方正科技第九届监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编号:临2013-016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2 年12月13日将该笔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3 年6 月9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预计在近期内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再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贷款利率较高,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度,在闲置募集资金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下属珠海高密的HDI扩产和新建快板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3年6月19日。
利达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7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0-016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女士主持,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0 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目前,依据公司快速发展、产业升级的需要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7日。
万顺新材: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 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 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1 2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2,140
71,277
补充流动资金
23,723
23,723
合计
105,863
95,000
2、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广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57万顺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2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21,204,529股,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674,630,949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3.14%,回购最高价为 5.00元/股,回购最低价为 4.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2,568,518.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行为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一)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1999年10月15日)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田公司”)违反证券法规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违规事实(一)伪造政府主管部门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蓝田公司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伪造了沈阳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沈阳土地局”)《关于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的批复》(沈土发[995]61号),对沈阳土地局未批准处置的两块公司土地作了违规处置,同时盗用沈阳土地局名义谎称同意蓝田股份公司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评估结果计入公司总资产,由此虚增公司无形资产1100万元。
蓝田公司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还伪造了两份土地证以及三份沈阳市人民政府地价核定批复。
(二)伪造银行对帐单,虚增巨额银行存款为达到虚增资产的目的,蓝田公司伪造了该公司及下属企业三个银行帐户1995年12月份银行对帐单,共虚增银行存款2770万元,占公司1995年财务会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额(4420万元)的62%。
(三)隐瞒缩减公司股本的重大事项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蓝田公司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由8370万股改为6696万股,同时对公司国家股、法人股和内中职工股数额也作了相应缩减。
对上述缩减公司股本的重大事项,蓝田公司在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及股票上市之后予以隐瞒,未作公司披露。
(四)隐瞒内部职工股托管后上柜交易的重大事实1993年4月至10月,蓝田公司将全部内部职工股在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集中托管。
万顺新材:关于就反倾销、反补贴事项起诉美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反倾销、反补贴事项起诉美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调整反倾销保证金率及反补贴税率的相关文件,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2018年7月23日,公司披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基”)就反倾销、反补贴事项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分别对美国(UNITED STATES)提起诉讼,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
2019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收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关于就反倾销、反补贴事项起诉美国的裁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决命令美国商务部做出反倾销重新裁决、反补贴重新裁决。
2020年3月28日,公司披露收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关于就反倾销、反补贴事项起诉美国的判决,具体为:(一)反倾销案件2019年11月1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决重新裁决的结果,裁决江苏中基的倾销幅度由原裁决的48.64%降至48.30%。
2020年3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判决,对美国商务部的重新裁决予以支持。
(二)反补贴案件2020年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决重新裁决的结果,裁决江苏中基的补贴率由原裁决的17.14%降至6.46%。
2020年3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判决,对美国商务部的重新裁决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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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7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薇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9,215,580.98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90,4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58,400,000.00元,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32,000,000.00元),并使用22,000,000.00元的超募资金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其余超募资金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