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三人在公证处放弃老房子由弟一人继承公证书几份能反悔
口头放弃继承又反悔的情形
口头放弃继承又反悔的情形一、口头声明放弃继承权有法律效力吗口头声明放弃继承权的,本人承认的,有法律效力。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第四十七条至五十一条对放弃继承有了明确的解释,其中第四十七有这样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在《关于<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第八条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问题做出的解释是:“如果公证机构尚未出具公证书,且其他继承人均书面同意其撤回放弃继承声明书的,公证机构可以认可其反悔;如果其他继承人反对,或者已经出具公证书,则建议其就相关的民事纠纷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决。
”《意见》的第五十条也有类似的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二、放弃财产继承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
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
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
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
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
放弃继承公证书
放弃继承公证书放弃继承公证书汇编8篇放弃继承公证书1兹证明#于#年__月__日来到我处(或在#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
#的赠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公证处公证员#年__月__日放弃继承公证书2放弃遗产公证书签字: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格式声明人:#,女,#年#月#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我祖籍#,我父亲#于#年死亡,我父亲#与母亲#在#有房产一套,现我声明,对我父亲#的遗产,我自愿放弃继承权。
声明人:#(签名)#年#月#日放弃继承公证书3#字第#号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省#县#乡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省#市#(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其妻关系关该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放弃继承公证书4(#)#号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现住#。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
公证事项:遗嘱继承权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于#年#月#日持(#)焦顺证民字第#号公证书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一、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病在#死亡。
二、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但,#生前在我处立有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号)。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可以反悔撤销吗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可以反悔撤销吗⾸先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为发⽣地的公证处管辖。
当事⼈应当亲⾃办理,不得委托他⼈。
但是有的⼈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反悔了,那么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可以反悔撤销吗?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可以反悔撤销吗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1、从法理的⾓度讲,法定继承⼈的弃权声明属于单⽅法律⾏为,其弃权的意思表⽰⼀经到达其他继承⼈就成⽴并发⽣法律效⼒了,只存在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能否撤回的前提是弃权的意思表⽰是否到达其他继承⼈。
2、该公证书能否撤销的关键就转化为该弃权的意思表⽰是否到达其他继承⼈。
同时,根据《公证法》第三⼗九条的规定,当事⼈、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始⽆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继承法>若⼲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中,继承⼈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当事⼈的⾝份证明,如居民⾝份证、户⼝簿等;2、被继承⼈死亡的证明;3、当事⼈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与被继承⼈关系的证明、被继承⼈的遗嘱等;4、本⼈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简单的说,放弃继承权是单⽅法律⾏为,可以以⼝头或书⾯形式作出。
主要是作出放弃的意思表⽰后,不反悔就⾏了,如果要反悔,恢复继承权需要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站致⼒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律师咨询。
公正撤销书
公正撤销书
一、撤销原因
基于以下原因,本人/本单位申请撤销此前所办理的公正事项:
(请在此处详细说明撤销原因,例如:发现公正文书存在错误、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等)
二、撤销决定
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研究,本公正机构决定撤销该公正事项,并收回相关公正文书。
三、声明与保证
本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撤销上述公正事项是出于对公正的尊重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并无任何虚假陈述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本人/本单位保证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申请撤销该公正事项。
四、法律责任
本公正机构对撤销公正的决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本公正机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联系方式
如有关该公正事项的任何问题或异议,请及时与本公正机构联系。
以下为联系方式:
(请在此处提供相关联系信息,例如:电话、邮箱、地
址等)。
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需要都到场签字吗
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需要都到场签字吗关于放弃房产继承权,通常情况下,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但是,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那么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需要都到场签字吗?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需要都到场签字吗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不需要都到场签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故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不是必须其他继承人在场。
二、放弃房产继承权要怎么公证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1、房产继承权放弃的公证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
2、提交所需材料,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签字。
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时需要携带资料:房产继承权放弃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去世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及房产继承权放弃人和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需要都到场签字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不需要都到场签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兄弟姐妹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范文
兄弟姐妹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范文
《兄弟姐妹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
承诺人:XXX(以下简称承诺人)
鉴于本人与兄弟姐妹共同拥有一套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屋产权证号:XXXXXXXXXX,为确保家庭和谐,避免因房屋产权产生的纠纷,承诺人自愿放弃对该房屋的产权主张。
一、承诺人承诺:
1. 自愿放弃对该房屋的产权主张,不再要求分割该房屋的产权。
2. 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不再要求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分割该房屋。
3. 放弃对该房屋的一切权益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
4. 不再就该房屋产权问题向兄弟姐妹提出任何诉讼或仲裁请求。
5. 不再以任何形式干涉兄弟姐妹对该房屋的管理和使用。
二、承诺人保证:
1. 上述承诺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误导等情形。
2. 承诺人放弃该房屋产权后,不再就此事向任何第三方主张权益。
3. 承诺人将积极配合兄弟姐妹对该房屋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家庭和谐。
4. 承诺人自愿承担因违反本承诺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自承诺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兄弟姐妹各执一份。
)。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反悔案例
标题: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反悔案例一、案例背景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可以通过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
然而,有些继承人在签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后后悔,希望撤销放弃声明,重新获得对遗产的继承权。
本文将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反悔案例,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分析某继承案中,继承人张先生在亲人去世后签署了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放弃了对遗产的继承权。
然而,在后续的遗产分配过程中,张先生发现自己的立场发生了变化,希望重新获得对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于是,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先生作出放弃遗产继承声明的行为系自愿行为,不存在欺诈、威胁等违法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一经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撤销。
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维持了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效力。
三、法律解析1.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法律效力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可以通过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
一旦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生效,继承人即失去对遗产的继承权。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撤销。
2. 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条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无法律法规禁止等。
另外,如果签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时发生了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3. 法院裁定在实际案例中,法院裁定会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法律规定等因素,作出是否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判决。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更倾向于维持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效力。
四、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和法律解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及相关撤销条件。
对于继承人来说,签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前应仔细考虑,避免因后悔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在解决遗产继承纠纷时,建议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交流专业律师,避免出现不良后果。
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可以通过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个人权利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继承权的重要性。
然而,也有一些人会选择放弃继承权,这种选择既有个人原因,也有法律原因。
本文将从放弃继承权的概念、法律规定、公证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放弃继承权的概念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法定或遗嘱继承中,自愿放弃其继承权利,不再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放弃继承权是一个自愿的行为,需要明确的表达意愿,并且需要遵守法律程序。
二、放弃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在中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遗嘱继承中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放弃其继承权。
但是,遗嘱继承中的放弃继承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自愿的行为,不能是被强迫或者被欺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
2、必须是明确的表达意愿,不能含糊不清或者有歧义。
3、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即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公证。
(二)法定继承中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其在法定继承中的继承权。
但是,法定继承中的放弃继承权同样需要遵守以下条件:1、必须是自愿的行为,不能是被强迫或者被欺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
2、必须是明确的表达意愿,不能含糊不清或者有歧义。
3、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即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公证。
三、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流程放弃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流程如下:(一)委托公证处办理继承人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
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继承权放弃声明书、继承人的声明书等文件。
(二)公证处审核公证处会对继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符合规定,公证处会安排具有公证资格的公证员进行公证。
(三)公证员核实公证员会向继承人核实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愿,并且告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四)签署公证书如果继承人确认放弃继承权,公证员会让继承人在公证书上签字,并且加盖公证章。
(五)公证书生效公证书生效后,继承人的放弃继承权的意愿就得到了法律的保障。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放弃继承权。
在过去,这种想法是很难想象的,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继承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应该得到的东西。
但是现在,人们开始意识到,继承权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
如果一个人继承了财产,他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管理财产、支付税款等等。
因此,放弃继承权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特别是对于那些无法承担这种责任的人来说。
那么,放弃继承权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
第一步:了解继承权在考虑放弃继承权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继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权是指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的权利。
具体来说,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在法定继承人中的顺序和比例是由法律规定的。
如果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有冲突,遗嘱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让出继承权给法定继承人。
第二步:确定放弃继承权的原因在考虑放弃继承权之前,需要确定放弃继承权的原因。
一般来说,放弃继承权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 继承财产的价值太低,不值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继承财产的管理和维护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无法承担。
3. 继承财产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4. 继承财产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税务负担。
5. 继承财产会导致自己和家人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无论是哪种原因,都需要认真考虑和权衡,确保自己做出的决定是符合自己利益和家庭利益的。
第三步: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一旦决定放弃继承权,就需要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
具体流程如下:1. 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
2. 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继承人的遗嘱等。
3. 公证处会对申请人进行询问,了解其放弃继承权的真实意愿和原因。
4. 公证处会对申请人进行法律指导,确保其了解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
5. 如果申请人坚持放弃继承权,公证处会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委托书可以撤销么
一、公证委托书可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由此可见,公证委托书是可以撤销的。
二、撤销公证委托书的方式
1.委托人单方面撤销
委托人单方面撤销公证委托书,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撤销声明。
具体操作如下:
(1)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原公证处提出撤销委托书申请。
(2)公证处审查委托人身份、撤销原因等,确认无误后,出具撤销声明。
(3)委托人将撤销声明提交至相关单位或个人,告知其撤销委托书。
2.双方一同到公证处撤销
委托的双方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撤销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原公证委托书。
(3)双方同意撤销委托书的协议。
公证处审核无误后,出具撤销声明。
三、撤销公证委托书注意事项
1.收回原委托证明。
委托人单方面办理委托证明的撤销虽然不需要出具原来的委托证明,但是需要将委托证明收回。
原因在于委托证明没有收回的期间,被委托人办理的相关事宜,交易对方认为合法并接受,日后若发生纠纷,交易人可以凭借委托证明来证明自己的交易合法并被保护。
2.办理撤销声明后要及时通知被委托人。
单方面撤销委托证明之后,需要及时通知被委托的对象,终止交易,并将委托书全部收回。
总之,公证委托书是可以撤销的。
在撤销过程中,委托人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注意相关事项,以确保撤销行为合法有效。
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签了后悔了怎么办
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签了后悔了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继承人可能会因为自身原因而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并签订相应的声明书,那么你知道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签了后悔了怎么办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签了后悔了怎么办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声明人:×××,女,×年×月×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我祖籍××××××,我父亲×××于××××年死亡,我父亲×××与母亲×××在×××××××××有房产一套,现我声明,对我父亲×××的遗产,我自愿放弃继承权。
声明人:×××(签名)年月日三、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范本声明人:_____ ,男/女, _年 _月 _日出生,现住 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
被继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____遗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1.格式继承公证书()××字第××号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
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
死者生前无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
(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2.说明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
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关键词:继承法;遗产分配;特留份制度一、完善继承法中遗产分配的建议1.无限继承原则的确立无限继承顾名思义,就是指继承人可以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继承被继承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这种继承方法也被称之为单纯承认。
无限继承原则在我国的实用性根据。
其一,众所周知,在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就是无限继承原则,在台湾的民法法典中明确规定: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除本法另有规定之外,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在财产上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放弃继承的公证范本(精选3篇)
放弃继承的公证范本(篇一)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我(们)声明人是******、******的子女,系他们的第一挨次法定继承人,我们的父亲******于*******年*****月*****日去世,我们的母亲******于*******年*****月*****日去世,他们生前均无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他们是原配夫妻,生前共有5个孩子,分别是********。
他们去世后遗留有下列财产:********坐落于*****幢*****单元*****号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上述房产是我们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未曾分割,他们各拘束上述房产中的产权份额是他们各自的遗产。
因他们生前无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我(们)作为他们的第一挨次法定继承人依法有权继承他们的上述遗产,现在我(们)经过慎重考虑自愿声明如下:********1、我(们)自愿放弃对我们父母遗留的上述遗产的继承权;2、放弃继承权系我(们)本人自愿,我(们)清晰放弃继承权产生的法律后果。
声明人:*************年*****月***日放弃继承的公证范本(篇二) [律所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日期]摘要:本公证范本包含一份放弃继承的合同。
本合同由[法定继承人姓名](以下称为"放弃人")和[遗产人姓名](以下称为"继承人")共同签署,自愿放弃对继承人所涉及的继承财产的一切权益。
本人自愿放弃房屋承诺书需要公证吗
本人自愿放弃房屋承诺书需要公证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自愿放弃对房屋的承诺是一项合法行为。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确保放弃承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证机构的介入可能是必要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证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强制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自愿放弃房屋承诺书可以作为一种合同文件来使用,并不需要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
然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证可能是需要的:1.法律规定需要公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某些特定情况下对房屋的放弃承诺必须经过公证。
例如,某些地区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承诺的放弃必须公证才能生效。
2.银行或金融机构要求公证:如果您计划将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担保物,获得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可能需要您提供经过公证的放弃承诺书作为必要文件。
3.保证法律效力和权益保护:通过公证,可以确保放弃承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公证机构在公证过程中将对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进行审查,并确保遵守法律规定。
这可以提供一定的法律保护,避免纠纷和争议,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对于个人自愿放弃房屋承诺书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特殊要求,可以将承诺书作为一份正式的协议文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法律要求或金融机构的要求,公证机构的介入则是必不可少的。
公证机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立第三方,可以为双方提供权威的证明,并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后期争议发生。
因此,如果您担心合同的真实性和权益保护,或者因特殊要求而需要公证文件进行后续操作,建议您选择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需要公证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
建议您在需要放弃房屋承诺书的情况下,咨询当地相关机构或咨询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最后,无论您是否选择公证,都应当确保自愿放弃房屋承诺书的内容清晰明确,双方自愿并理解合同的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兄姐放弃继承协议书
兄姐放弃继承协议书甲方(放弃继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放弃继承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与乙方系兄弟姐妹关系;2. 甲方有意放弃对乙方的法定继承权;3. 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签署本协议。
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放弃继承权的声明1.1 甲方自愿放弃对乙方的法定继承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财产、债权、债务等;1.2 甲方放弃的继承权不仅限于乙方生前的财产,也包括乙方去世后的遗产;1.3 甲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不可撤销的。
第二条放弃继承权的条件2.1 甲方放弃继承权无需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对价;2.2 甲方放弃继承权后,不享有对乙方遗产的任何权利。
第三条协议的生效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争议解决4.1 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2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五条其他5.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5.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4篇
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4篇篇1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鉴于甲、乙双方是法定继承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享有对(房屋地址)的继承权,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放弃对(房屋地址)的继承权,不再争议。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法律程序,放弃对(房屋地址)的一切继承权,将该房屋的所有权交由其他继承人处理。
三、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继承(房屋地址)的权益。
四、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特此协议书)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若双方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可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需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双方能够理性对待此协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失。
愿双方能够友好解决问题,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篇2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甲方:(姓名)____(身份证号码)____(联系方式)____乙方:(姓名)____(身份证号码)____(联系方式)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房屋地址)____的继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是____(逝者姓名)____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继承权。
二、鉴于____(逝者姓名)____生前的遗愿以及双方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情况,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不再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或享有任何权益。
三、甲方对此表示感谢,并承诺将妥善处理该房屋的遗产问题,并在继承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上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
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
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我自愿放弃对于父亲/母亲(具体姓名)所拥有的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继承权,并同意签订以下协议:一、本人自愿放弃对于上述房屋的继承权,并同意将继承权让与给其他继承人(具体姓名),不再就上述房屋提出任何要求。
二、本人保证自愿放弃继承权,不存在任何强迫、欺骗等情况。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本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证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继承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放弃继承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包括继承权的放弃。
在我国的继承法中,对于继承权的放弃有着明确的规定,而放弃继承权协议书的签署就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在某些情况下,放弃继承权可以避免家庭纠纷,保护家庭和睦,因此对于放弃继承权协议书的签署需要慎重考虑。
首先,放弃继承权需要是自愿的,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者欺骗。
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书的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自愿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或者诱导当事人放弃继承权。
因此,在签署协议书之前,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深入了解,并且保证自己的选择是基于充分的思考和理解。
其次,放弃继承权协议书的签署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和同意。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需要与其他继承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了解放弃继承权的后果,以及对于财产的处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署协议书。
最后,放弃继承权协议书的签署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规范和认可。
在签署协议书之后,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只有经过法律程序的规范和认可,放弃继承权协议书才能具有法律效力,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在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书之前,当事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慎重考虑自己的选择,并与其他继承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只有在经过充分的思考和协商后,签署的协议书才能具有法律效力,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规定
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规定总则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旨在规范公证复查争议投诉的处理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公证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运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公证工作的公证机构,涉及公证复查争议投诉的处理工作。
投诉条件当事人可以向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投诉公证行为,或向公证机构上级机关投诉本机构公证行为。
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事实材料和证据,并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必须是与公证行为有关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投诉人必须已经向当事人或者公证机构提出复查请求,但未得到满意答复或者超过规定期限未得到答复;3.投诉行为必须发生在两年以内。
投诉受理公证机构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受理投诉时,应当向投诉人说明投诉的程序、时限和权利义务,告知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方式和途径,并记录投诉人的基本信息。
在调查处理中,公证机构有权向投诉人、复查请求人、当事人、其他相关人员了解事实情况并进行核实;有权查阅公证相关材料、公证机构内部业务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有权邀请有关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协助鉴定和评估;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证据灭失、隐匿、篡改或者毁坏等。
处理结果公证机构应当根据调查处理结果,依法公正、客观、准确地作出处理决定。
如果投诉属实,应当纠正错误、消除影响,并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如果投诉不属实,应当告知投诉人。
公证机构应当将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对结果予以公示。
当事人如不服处理结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保密与保护公证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诉人和调查处理中查阅、获取的有关信息、资料保持机密,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者滥用。
同时,公证机构应当对投诉人和复查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严禁打击报复。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涉及此规定的其他规定和办法,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务院公证管理部门所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7年4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
每小题l分。
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借款人王某与出借人丁某签订借款合同,向某做担保人,并出具了担保书。
丁某不慎将担保书丢失,只有复印件一份。
于是丁某拿复印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该复印件与原文书相符的公证 ( )a.公证处可以证明复印件的签名、印章属实b.公证处不能办理公证证明c.公证处应根据其申请予以办理d.公证处应证明复印件与原文相符2.核准公证机构的负责人的机构应当是 ( ) a.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b.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c.司法部 d.公证协会3.我国公民王某持a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到我国公证机构办理离婚公证,我国的公证机构应 ( )a.不予受理 b.告知由我国外交部进行认证c.予以受理 d.告知先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张某、王某同住一套房间,张某因出国读书书面授权委托王某全权代理其出国期间的房屋及家具的处理。
为了以后在办理房屋及家具处理时,能够取得他人的信任,张某和王某觉得有必要办理公证。
他们应当办理 ( ) a.委托合同公证 b.委托书公证c.声明公证 d.赠与公证5.公证当事人认为公证处或公证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可根据公证投诉制度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投诉。
下列机关中,不属于受诉机关范围的是 ( ) a.该公证处的上一级公证处 b.不法行为所发生的公证处2007年4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1 c.直接主管被投诉人的司法行政机关 d.公证员协会6.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在场并由其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的是 ( ) a.见证人 b.助理公证员c.遗嘱继承人 d.遗嘱人的近亲属7.下列申请中,符合公证申请人条件的是 ( ) a.张某申请将与其弟共有的遗产办理个人财产公证b.王某受表弟某丙委托为丙办理收养公证c.孙某接受邻居委托代其办理房屋买卖公证d.李某,9周岁,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将个人取得的遗产捐助残疾人的公证8.公证处出具提存公证书的时间应当是从提存之日起 ( ) a.10日内 b.7日内c.5日内 d.3日内9.律师的直接任务是 ( ) a.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b.维护社会主义法治c.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d.惩恶扬善,实现社会正义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多项合法权利。
下列事项中,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是 ( )a.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的权利b.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权利c.要求法官签发调查令的权利d.提出新证据的权利1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b.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c.律师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进行的活动d.律师不得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2007年4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2 12.某单位的张某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却以“律师”名义承办了一些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收取了代理费用。
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对张某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 ( ) a.由人民法院追究其民事责任 b.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c.由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d.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13.公诉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权参与诉讼活动的最早时间是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 )a.立案侦查之日 b.移送审查起诉之日c.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d.第一次讯问之日14.律师在刑事二审程序中的辩护 ( ) a.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b.受抗诉理由的限制c.受代理权限的限制 d.不受上诉范围和抗诉理由的限制15.某企业的一件诉讼案件由甲律师事务所的朱律师与乙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共同代理。
在代理活动中,朱和董二人对该案件中一个问题的代理意见不一致。
此时,应当 ( ) a.双方分别发表各自的意见 b.一方放弃代理,由另一方发表意见c.将双方意见报委托人决定 d.发表相同意见,放弃不一致意见16.jisca为外国公民,因一起民事纠纷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诉讼过程中,她要求使用其本国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律师应当告诉她,中国法院 ( ) a.应当按照其本国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尊重其合法权利b.会依法驳回其请求,但可以为其提供免费的翻译c.应当按照其本国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相关的费用应当由其来承担d.会依法驳回其请求,按照中国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诉讼17.资信调查属于 ( )a.非诉讼律师业务 b.律师见证c.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d.法律咨询18.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属于 ( ) a.一般代理 b.特别代理c.转托代理 d.复代理1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至迟应在开庭( )a.1日前 b.3日前2007年4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3 c.10日前 d.15日前20.代理商标法律事务的律师 ( ) a.可以是任何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b.必须是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律师工作机构中工作的律师c.必须是在经国家商标局指定的律师工作机构中工作的,依法取得法定资格的执业律师d.必须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0小题,每小题2分。
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时,有权办理业务的公证机构有 ( )a.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 b.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c.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公证处 d.事实发生地公证处e.法律行为地公证处22.下列情形中,受理公证申请的公证处必须终止公证的有 ( ) a.李某提出公证申请后,无法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原件,超过6个月的b.王某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发现其提交的学历证书不真实的c.陈某提出遗嘱公证申请后,在公证员出证过程中撤回遗嘱公证申请的d.许某提出接受其友委托代理办理财产转让事宜,经调查其无授权委托书的e.贲某在办理出国留学学历公证过程中,因车祸身亡的23.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应符合的条件有 ( ) a.该债权文书以给付为内容b.该债权文书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c.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所载明的债权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d.该债权文书没有错误e.该债权文书已经过公证24.在我国有权代行某种公证职能的机关和人员有 ( ) a.商品检验局 b.商标局2007年4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4 c.税务局 d.船长e.考察队队长25.我国行使领事认证权的机关有 ( ) a.外交部领事司b.外国驻华领事馆c.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d.外国驻华领事馆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外事办公室e.国务院外事部门26.关于律师制度,说法正确的有 ( ) a.律师事务所实行统一收费的原则,律师个人不得向当事人私自收费b.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承担律师费用,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应当酌情减免收费,减免收费应当由承办律师负责决定c.根据规定,禁止在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实行风险代理收费d.我国的律师事务所实行的是主任负责和律师会议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制度e.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有限责任27.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的事项有 ( ) a.国家秘密 b.对方律师的情况c.合议庭组成人员 d.当事人的隐私e.当事人的商业秘密28.王律师作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代理律师,其观点中正确的有 ( ) a.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b.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可以请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并且可以要求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c.对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如果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以上级机关为被告e.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害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9.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有 ( ) a.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b.拘留后需要逮捕但是证据不足的2007年4月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5篇二:律师与公证期末试题西南科技大学2013——2014学年第 12 学期《律师与公证》期末考试试卷一、案例分析题(10分/题,共50分)1、孙甲到公证处声称:“我和孙乙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关系,我弟弟在10个月前死亡,并且丧事全是我料理的。
他留有存款2万元,请帮我办理继承权公证。
”陪同孙甲一起来的居委会干部证实了该情况。
经查,孙乙是其父之妾王某所生,孙乙3岁时生母死亡,由其父和陈某(其父之妻)共同抚养并供其上学直至工作。
其父于1986年死亡,陈某仍然健在,居住在s城市。
孙乙生前未婚,也没有其他亲属。
问:如果你是本案的公证员,如何办理此项公证?2、李某是b公司总经理,在与c公司洽谈一笔贸易业务时,c公司要求其提供b公司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证明,而此时b公司实际已没有流动资金,出现亏损。
李某为做成这笔生意以便获得价值百万元的货物后再转手赚钱,遂找到其在a公证处任公证员的好朋友王某,王某在为李某出具公证书时,轻信了李某的介绍,未严格审查材料,就为其出具了法人资信公证,证明b公司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c公司依据该公证书与b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发生了业务往来。
但b公司收到货物并转卖变现后就被法院强制执行归还了拖欠已久的银行贷款,由于资不抵债,b公司破产,导致c公司的货款无法收回。
问:对于c公司的损失,a公证处是否有赔偿责任?请说明理由。
3、甲市市民杨某去甲市公证处申请办理一项房屋赠与公证业务。
公证员在听取情况介绍中,发现杨某配偶孙某因病去世,而房产为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介绍当事人死亡后,其相关财产将定为遗产。
在遗产所有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继承法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上述财产而也不能直接赠与,必须先办继承。
”此案在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调查了解了相关情况,按照规定,先为杨某办理析产、继承公证。
而后,杨某的子女们均声明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这样,杨某办理了赠与子女房产的协议公证。
问题:由此案例能说明公证法与民商法的何种关系?4、2000年8月5日,周某同意将一台电脑转让给吴某,吴某支付4000元人民币,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证。
后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
公证处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纠纷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周某与吴某订立了新的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周某在2001年5月1日以前向吴某交付电脑,吴某交付价款35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