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有名律师:离婚后如何办理迁户手续

合集下载

离婚后如何分户的问题

离婚后如何分户的问题

离婚后如何分户的问题分户申请的条件: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2.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单位(村居、小区)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男女结婚往往会将户口迁到一块,而要是离婚的话则就会面临分户的问题。

分户也就是把双方的户口分开,独立成两个不同的户口。

在这方面,不少人并不是太了解的。

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离婚后如何分户的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了户口怎么办?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您就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二、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三、离婚后户口如何分户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四、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朱红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

朱红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

朱红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1【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321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于红涛魏超王盛楠【审理法官】于红涛魏超王盛楠【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朱红;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朱红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朱红【当事人-公司】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翟秀红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朱红群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翟秀红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朱红群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翟秀红朱红群【代理律所】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朱红【被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信赖保护冻结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本案中,涉案宅基地在拆迁过程中,对上诉人朱红所主张的涉案宅基及附属物进行清查登记时,朱红与刘三学尚未离婚,故当时涉案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朱红与刘三学家庭户,即朱红家庭有两处无证宅基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马寨镇张寨村合村并城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规定宅基地的认定依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未登记发证的,根据历届镇、村出具的有效宅基地凭证和国土资源部门备案资料,由镇、村、组共同认定。

但因朱红涉案宅基地无证,需镇、村、组共同认定,而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提供的生效刑事判决已经认定“刘新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张寨村第一村民组村民刘三学、朱红夫妇20万人民币,违规帮助刘三学、朱红夫妇在‘一户一宅’证明上签字,使一处原本应按照附属物标准补偿的宅院最终以宅基地标准获得补偿”。

李红军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

李红军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

李红军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32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凤强卢瑜秦娜娜【审理法官】王凤强卢瑜秦娜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红军;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李红军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红军【当事人-公司】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张明河南秉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明河南秉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明【代理律所】河南秉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李红军【被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权责关键词】合法可撤销证明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本案中李红军起诉要求撤销其与郑州市中原区三王庄片区村庄改造指挥部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被诉协议存在应当被撤销的情形,李红军自愿选择人口安置的方式并提交了人口情况承诺书等,与被上诉人成立的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系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重复安置情形,故被诉协议合法有效,原审判决驳回李红军的诉讼请求正确。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离婚的话户口本上面会有离异两个字吗

离婚的话户口本上面会有离异两个字吗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离婚的话户口本上面会有离异两个字吗现在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异的不在少数,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结婚时户口本的状况一般是会有一些微小的区别的。

那很多人就想问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怎样的呢?离婚的话户口本上面会不会有离异两个字呢?下面,赢了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一、离婚的话户口本上面会有离异两个字吗办理离异,是在民政局办理,或者法院判决,而办理户籍信息更改是在户籍管理派出所,离异后,只要自己不去转移户籍或者变更户籍信息,在户口本上不会注册离异两字。

二、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离异”。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1、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2、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3、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4、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5、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6、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

三、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离婚后想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迁移证办理程序是什么样的,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迁移证办理程序是什么样的,需要哪些材料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户口迁移证办理程序是什么样的,需要哪些材料户口是可以进行迁移的,迁移的户口的地址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户口迁移是需要一定的证明条件的。

没有相应的条件是相关机关是不会允许通过的,所以需要相应的材料。

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资料。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户口迁移证流程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与李永强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与李永强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与李永强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7【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158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继红王盛楠万宗杰【审理法官】李继红王盛楠万宗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李永强【当事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李永强【当事人-个人】李永强【当事人-公司】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曹湘琳河南正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曹湘琳河南正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曹湘琳【代理律所】河南正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被告】李永强【本院观点】李永强与李二玲于2004年2月25日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宅基地归李永强所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主张本案存在宅基地户内部成员财产争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合法受案范围证明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李永强与李二玲于2004年2月25日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宅基地归李永强所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主张本案存在宅基地户内部成员财产争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段庄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安置原则是对村民合法有效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因此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作为本案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应对涉案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李永强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李永强提交的2017年7月5日申请和2017年7月7日航海西路街道段庄村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作出的同意“李永强户先行兑付”的处理决定能够证明李永强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申请与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主张李永强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和法定程序的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法院已经释明关于李永强具体的安置补偿内容人民法院不能替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故一审法院作出责令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对李永强按照《段庄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安置补偿决定,并无不当。

邓江玉、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邓江玉、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邓江玉、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3【案件字号】(2021)豫71行终18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红伟黄键王婧【审理法官】侯红伟黄键王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邓江玉;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当事人】邓江玉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邓江玉【当事人-公司】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罗玉柱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罗玉柱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罗玉柱【代理律所】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邓江玉【被告】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夫妻投靠入户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夫妻投靠入户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本案中,邓江玉具有依法申请户口迁移的权利,邓江玉向二七分局申请的户口迁入,属于夫妻投靠入户的户口迁移,但邓江玉未能依据上述规定提供齐全的申请办理材料,不符合上述办理户口迁移规定的办理条件,且二七分局户籍民警告知其将材料补齐后才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二七分局对邓江玉申请户口迁入的处置并无不当。

邓江玉提供的《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是针对已经立为一户的家庭,邓江玉现户口并未与其丈夫登记为一户,邓江玉提出户口迁入的申请不属于适用该批复规定的情形。

离婚了怎么分户

离婚了怎么分户

离婚了怎么分户我们都知道,结婚了⼀般需要迁户,那么在离婚之后也可以进⾏分户。

那么,在夫妻离婚之后应该如何进⾏分户呢?这是⼤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处理离婚之后的户⼝问题,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了怎么分户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新办⼀本户⼝本,或⼀⽅迁出另办⼀本户⼝本。

只要⼥⽅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续即可。

派出所就会为⼥⽅办理分户⼿续,颁发⼀本新的以⼥⽅为户主的《户⼝本》,原《户⼝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办理⼀本新的《户⼝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本》上⼥⽅⼀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这是说⼥⽅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户⼝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迁出证明、本⼈⾝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本》。

离婚后户⼝如何迁出1、离婚后双⽅的户⼝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个户⼝本。

2、带上户⼝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作⼈员会给你填⼀张户⼝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从这个地⽅的户籍档案⾥注销。

3、带着户⼝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派出所户籍处落户,⽐如,提供⼯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迁回⼯作单位。

因此,对于在离婚之后⼤家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办理分户⼿续,这样对于⼥性来说才能更好的处理⾃⼰的户⼝问题。

在⾥⾯办理时还需要带上相关的材料,在派出所进⾏办理即可。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郑州凭购房合同可否迁户口

郑州凭购房合同可否迁户口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郑州购房合同本身并不能直接用于迁户口。

根据郑州的户籍政策,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拥有房产证。

房产证是证明购房者在郑州拥有房产的合法凭证,也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必备条件。

那么,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房者是否可以通过购房合同来办理户口迁移呢?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购房者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房款。

2. 购房者已取得购房发票和契税证等证明材料。

3. 购房者符合郑州的落户政策,如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毕业生落户等。

4. 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入住证明。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购房者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 准备相关材料: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如有)、购房发票、契税证、入住证明等。

2. 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 携带相关材料到郑州购房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4.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签发《准迁证》。

5. 持《准迁证》回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6. 携带迁移证、身份证到郑州购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领取新户口本和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购房合同可以作为户口迁移的辅助证明,但在实际操作中,购房合同并非户口迁移的必备条件。

一旦房产证办理完成,购房者应当及时将户口迁移至房产所在地,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总之,郑州凭购房合同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相应的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购房者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户口迁移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要关注郑州户籍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落户计划。

魏秀香等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等房屋拆迁行政纠纷上诉案

 魏秀香等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等房屋拆迁行政纠纷上诉案

魏秀香等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等房屋拆迁行政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5【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277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凤强卢瑜秦娜娜【审理法官】王凤强卢瑜秦娜娜【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魏秀香;崔新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堡刘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崔星符【当事人】魏秀香崔新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堡刘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崔星符【当事人-个人】魏秀香崔新杰崔星符【当事人-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堡刘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代理律师/律所】姚万朝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刘凤彬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李芳裕达律师事务所;吴晓成金博大律师事务所;谢向涛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姚万朝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刘凤彬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李芳裕达律师事务所吴晓成金博大律师事务所谢向涛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姚万朝刘凤彬李芳吴晓成谢向涛【代理律所】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裕达律师事务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魏秀香;崔新杰;崔星符等198人【被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上诉人主要是针对刘庄改造指挥部于2019年11月20日发布的《通告》提起的本案诉讼,而该通告主要是针对南五里堡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地下车位购买事宜作出的告知。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受案范围第三人证明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

郑成平郑州与王方翠赵月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郑成平郑州与王方翠赵月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郑成平郑州与王方翠赵月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5【案件字号】(2021)渝02民终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遇贵冯波幸川杰【审理法官】李遇贵冯波幸川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郑州;郑成平;赵月;王方翠【当事人】郑州郑成平赵月王方翠【当事人-个人】郑州郑成平赵月王方翠【代理律师/律所】邵天勇重庆谦合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邵天勇重庆谦合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邵天勇【代理律所】重庆谦合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郑州;郑成平【被告】赵月;王方翠【本院观点】郑州、郑成平申请撤回要求赵月、王方翠返还“五金”的上诉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实际履行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法院调解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2 02:28:24郑成平郑州与王方翠赵月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渝02民终68号上诉人:郑州,男,汉族,1992年8月23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州区。

上诉人:郑成平,男,汉族,1970年12月19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州区。

二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邵天勇,重庆谦合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赵月,女,汉族,1998年2月8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州区。

被上诉人:王方翠,女,汉族,1970年7月27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州区。

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道海,重庆市开州区汉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郑州、郑成平因与被上诉人赵月、王方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2020>渝0154民初64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张田春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

张田春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

张田春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7【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23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别志定李娟苗春燕【审理法官】别志定李娟苗春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田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张田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张田春【当事人-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邹伙发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张鹏博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邹伙发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张鹏博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邹伙发张鹏博【代理律所】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张田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本案查明的情况,本案系因协议解除引发的纠纷,尽管协议不具有履行的可能被法院判决解除,但生效判决从未否定协议的效力;相反,生效判决均认定该协议系各方当事人为解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协议。

“城中村”改造中的安置补偿争议,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尊重安置补偿方案的原则。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合法违法行政赔偿基本原则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除确认一审查明事实外,另查明:1、关于房屋补偿的单价。

2016年5月,岗杜北街280户左右的村民签订了回迁安置协议,协议显示超出安置面积1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7300元支付房价。

金水区政府提交了2017年11月的涉案一处安置房实际交易单价为每平方米8253元的买卖合同;一审原告在一审中申请对同地域市场商品房价格进行鉴定,但一审未准许,一审原告同时提供了同时开发的商品房现网上报价为每平方米15000元左右的网络文本。

2、关于过渡费(租房损失)的数额。

2024年平迁户口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2024年平迁户口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2024年平迁户口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2024年平迁户口办理流程详解与注意事项随着2024年成都户口平迁政策的更新,市民们对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有了新的关注点。

张红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

 张红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

张红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9【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20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凤强卢瑜秦娜娜【审理法官】王凤强卢瑜秦娜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张顺强【当事人】张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张顺强【当事人-个人】张红张顺强【当事人-公司】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郭广卿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郑冉河南正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郭广卿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郑冉河南正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郭广卿郑冉【代理律所】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河南正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张红【被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农村宅基地不是商品,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具有村民身份的人以户为单位申请分配而来,具有一户一宅的独特属性。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可撤销第三人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农村宅基地不是商品,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具有村民身份的人以户为单位申请分配而来,具有一户一宅的独特属性。

基于宅基地的特殊性,在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征收部门以户为单位开展安置补偿、与被征收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符合宅基地的使用属性。

本案中,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与张顺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系针对该户签订的,并不意味着协议权益均由张顺强享有。

涉诉协议未侵犯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主张撤销上述协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上诉人按照《中原区常庄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涉诉土地上享有安置补偿利益,依法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实现。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陈翠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翠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翠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2【案件字号】(2020)豫01行终7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信丽侯贇刘紫娟【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翠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当事人】陈翠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陈翠花【当事人-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代理律师/律所】张鹏博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李芳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雷承和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鹏博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李芳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雷承和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鹏博李芳雷承和【代理律所】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陈翠花【被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本案产生于城中村改制、村改居的大背景之下,争议产生源于上诉人的村民资格问题。

【权责关键词】合法拒绝履行(不履行)不予答复管辖第三人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3 01:51:41陈翠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二审行政裁定书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豫01行终715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陈翠花。

委托代理人张鹏博,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住所地郑州市紫东路某某。

负责人常凯,主任。

行政出庭应诉负责人张培,该办事处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凡,该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李芳,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南五里堡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路南五里堡。

刘玉清、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玉清、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玉清、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8【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300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于红涛魏超王盛楠【审理法官】于红涛魏超王盛楠【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玉清;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当事人】刘玉清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当事人-个人】刘玉清【当事人-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周旋河南慧闻律师事务所;郑楠楠河南慧闻律师事务所;张素敏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张少春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李军萍河南佑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旋河南慧闻律师事务所郑楠楠河南慧闻律师事务所张素敏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张少春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李军萍河南佑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旋郑楠楠张素敏张少春李军萍【代理律所】河南慧闻律师事务所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河南佑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刘玉清【被告】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本院观点】一审法院认定管委会应是本案适格被告和刘玉清的起诉未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合法拒绝履行(不履行)管辖证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管委会应是本案适格被告和刘玉清的起诉未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刘玉清的诉讼请求能否予以支持的问题,2015年6月26日,村委会(甲方)与刘老增(乙方)签订的《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即案涉协议的签订人系村委会和刘玉清,但刘玉清代表的并不是个人,而是其所在的刘老增家庭户。

同城迁户口流程

同城迁户口流程

同城迁户口流程
同城迁户口是指在同一个城市范围内进行户口迁移的流程,相比跨城迁户口,同城迁户口的手续相对简单,但仍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同城迁户口的具体流程。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

在进行同城迁户口前,需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是进行同城迁户口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其次,办理居住证明。

在进行同城迁户口前,需要到原住址所在的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是证明本人在该城市有固定住所的有效证明,是迁户口的必备材料之一。

接着,办理迁移证明。

在完成居住证明后,需要到原住址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明。

迁移证明是证明本人已经在原住址办理了迁出手续的有效证明,也是进行同城迁户口的必备材料之一。

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要到目标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相关的
申请表格。

最后,领取新的户口簿。

在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后,需要到目标地的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簿。

新的户口簿上将会更新本人的户口信息,包括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等内容。

总之,同城迁户口流程相对简单,但仍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在办理同城迁户口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办理同城迁户口顺利!。

离婚后户籍更改申请书模板

离婚后户籍更改申请书模板

离婚后户籍更改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公安局户籍科:
您好!我是XX市的居民,现在因个人原因需要更改户籍信息,特此向贵局提交申请。

一、更改原因
我于日期与配偶办理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协议,我将会迁出原户籍所在地。

因此,我需要将我的户籍信息从原户籍所在地更改至新的居住地。

二、更改内容
1. 将我的户籍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至新的居住地。

2. 更改我的户籍身份信息,将婚姻状况改为“离婚”。

三、申请材料
1.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方式
我将于日期亲自前往贵局提交申请,并领取相关表格。

同时,我将按照贵局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和信息,并积极配合贵局的工作。

五、期望结果
我希望贵局能够尽快审批我的户籍更改申请,并将新的户籍证明寄送至我提供的地址。

我将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联系方式
如果贵局需要进一步了解我的情况或者需要我提供其他材料,我愿意随时配合。

请随时通过以下方式与我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x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电子邮箱:xxxxxxxxx
再次感谢贵局对我户籍更改申请的关注和支持。

我期待着贵局的回复,并希望能够顺利办理户籍更改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郑州婚姻家事律师:如何证明男方出轨搜集哪些证据

郑州婚姻家事律师:如何证明男方出轨搜集哪些证据

现在大部分的人都追求恋爱与结婚自由,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并没有维系很好的感情,所以就会出现感情破裂的情况,女方最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就是男方在婚内出轨,女方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要提交男方出轨的证据,那么认定男方婚内出轨的证据是怎样的呢?一、认定男方婚内出轨的证据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5、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二、认定婚内出轨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离婚财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1、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买的房屋。

该房屋购买不久,当事人双方结婚,婚后该房的按揭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

对该房的所有权,不同的法院有时会作出不同的判决,但主流的观点是,该房属婚前购买者所有,但在离婚时,对另一方的按揭贷款份额,应当予以补偿。

2、对于一方父母的赠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男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般女方会把户口从男方家里迁出,但是很多人只了解财产、债务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但是离婚后户口怎么办?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处理,下面就一块具体了解一下处理方式吧。

▶离婚后女方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

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

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

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

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夫妻离婚后,户口不仅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而且还可以另立门户,或者不迁出户口。

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不管您有任何方面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百度搜索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