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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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本指南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也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1001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二、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支出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

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新准则会计科目详解大全

新准则会计科目详解大全

新准则会计科⽬详解⼤全

XX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科⽬与财务报表

第⼀章会计科⽬设置与编码

1.1会计科⽬设置原则

会计科⽬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统⼀会计制度科⽬编码要求;

2.具有扩充性,以适应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

3.科⽬编号简明、易记;

4.便于数据的⾃由重组,以便利⽤财务软件从不同⾓度统计数据;

5.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统计、分析资料的需要;

6.科⽬名称恰当地反映业务性质及内容;

7.按财务报表单列项⽬及必须单独表达的会计事项分别设置会计科⽬。

1.2会计科⽬编码

1.2.1编码规则

本制度会计科⽬编码规则如下:

明细科⽬

总账科⽬

1.第⼀位数代表类别,如「1- 资产」、「2- 负债」、「3-共同类」、「4- 所有者权益」、「5- 成本」、「6- 损益」。

2.第⼆⾄四位为按科⽬⼩类别或财务报表项⽬顺序排列的总账科⽬,如「1001- 库存现⾦」、「1002- 银⾏存款」等。

3.第五⾄六位数及以后为总账科⽬项下的各级明细科⽬,视实际需求增设。

4.编码中保留若⼲空号,以利扩充。

5.会计科⽬编码位数视实际需求⽽定。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名称

⼀、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

2 1002 银⾏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款项

4 1011 存放同业

5 1012 其他货币资⾦

6 1021 结算备付⾦

7 1031 存出保证⾦

8 1101 交易性⾦融资产

9 1111 买⼊返售⾦融资产

10 1121 应收票据

11 1122 应收账款

12 1123 预付账款

13 1131 应收股利

14 1132 应收利息

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新准则会计科目变化

新准则会计科目变化

第二节 新准则变更名称的会计科目
一、库存现金(资产类账户)
原制度资产类的“现金”科目,新准则更名为 “库存现金”科目,核算内容不变,叫法更为贴切,与 广义上的现金区别开来。广义上的现金包括狭义上的现 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狭义上的现金指的是库 存现金。
二、其他业务成本(损益类账户)
原制度损益类的“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新准则 更名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在核算内容上略有变 化。原制度“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包括企 业从事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发生的相关税金及 附加;而新准则“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不包 括其他业务活动发生的税金及附加。
新准则有10个会计科目合并为5个。
一、周转材料(资产类账户)
原制度资产类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两个 科目,新准则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二、发出商品(资产类账户)
原制度资产类的“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 出商品”两个科目,新准则合并为“发出商品”科目。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类账户)
原制度资产类的“长期债权投资”、“委托贷款” 两个科目,新准则合并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该 科目要求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种类,分别设置“成 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进行核 算。
三、所有者权益类的会计科目(5个)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 分配。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可编辑版)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可编辑版)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2006年11月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80 2202 应付账款

1 1001 库存现金81 2203 预收账款

2 1002 银行存款82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83 2221 应交税费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科目.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

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

新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设置

新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设置

新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设置

首先,新准则对科目名称进行了修改。在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

简称“旧准则”)中,科目的命名较为繁琐,不够简洁明了。而新准则在

命名时更注重科目的特性,简化了科目的名称,使其更加易于理解和记忆。例如,资产类科目名称中的“存货”改为“库存商品”、“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改为“金融资产”等等。

此外,新准则对一些科目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在旧准则中,科目的详

细内容比较简单,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而新准则对科目的内容

进行了增加和细化,更加完善了科目的定义和核算要求。例如,对于应收

账款科目,新准则要求在科目名称后加上“净额”字样,明确了该科目是

净额科目,需要减除坏账准备。

在科目设置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是统一性原则,

即科目设置应具有一致性和统一性,保持与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标准一致。其次是连续性原则,即科目设置应具有承接性和衔接性,与旧准则的科目

设置相衔接,并且能够满足新准则的要求。再次是科学性原则,即科目设

置应科学合理,符合财务会计的基本原理和规则。最后是实用性原则,即

科目设置应实用性强,能够方便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管理决策。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科目设置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优化,科目

名称更加简洁明了,科目代码更具细分性,科目内容也更加完善,能够更

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际。在科目设置过程中,应遵循统一性、连续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使科目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能够提高财

务报告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

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 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 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会计科目设置简要说明

会计科目设置简要说明

会计科目设置说明

一、原则:以税务为向导兼顾内部管理需求

二、立足点及依据: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建筑行业核算特点;结合公司对会计核算要求出具项目损益表的指示,同时也较前瞻性的考虑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壮大对管理的需求。三、方法:

充分利用财务软件的辅助核算功能,采用“末级会计科目+多维度辅助核算”的方法,对各施工项目的收入、成本、往来、税金、期间损益等科目的多维度核算。

四、内容:

本次设置对核算中需要用到的会计科目进行了全部设置并对各科目核算的具体经济业务内容进行规定,现就部分重要科目的设置简要说明如下:

1、”工程施工”科目:按工程成本构成要素,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工程款”、“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明细科目,其中:人、材、机、分包工程明细科目,采用明细科目+“项目+供应商”辅助核算;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明细科目再下设置明细科目,采用明细科目+“项目”辅助核算;体现各成施工项目的成本构成及与之对应的具体供应商成本情况。

2、”应收帐款”科目:采用明细科目+”项目+客户”辅助核算,并且规定所有的开票、收款必须通过此科目核算,按项目体现与甲方的开票、收款情况。

3、“预付帐款”科目:采用明细科目+”项目+供应商”辅助核算,并且规定所有的收票、付款必须通过此科目核算,按项目体现与各供应商的收票、付款情况。

4、增值税相关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完全按准则规定来设置,其中将各税率的进项税额分开,销项税额度采用“项目+客户”辅助核算;进项税额度采用“项目+供应商”辅助核算;从“工程施工”科目可以按项目按供应商取得不含税成本,从增值税科目按项目按供应商取得进项税额度,从而得到各项目各供应商的含税成本合计数。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及注释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及注释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及注释一、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

现金。

1002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

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1012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

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

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

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

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

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

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

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

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期

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

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及注释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及注释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及注释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

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

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

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

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

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

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

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期

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

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会计科目的设置是根据企业或组织的经营活动需要,结合新会计准则

的规定而确定的。根据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

1.总则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企业或

组织的财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信息。

2.分科目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根据企业或组织的经营活动进行细化,体现不同的经济交易或业务。

3.独立性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独立、不重复、不遗漏,确保每个

经济交易或业务都有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记录。

4.统一性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统一、层次分明,确保会计科目之

间有逻辑和层次关系,方便会计师和其他相关人员使用和理解。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科目按照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和其他类进行分类。各类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如下:

1.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2.负债类会计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3.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

年利润等。

4.成本类会计科目:包括存货原价、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

5.损益类会计科目: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费用、净利润等。

6.其他类会计科目:包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前年度税项调整等。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及科目帐户使用详解(实用表格模板)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及科目帐户使用详解(实用表格模板)

损益类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

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

上述销售业务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本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011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业务

二、本科目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代理承销证券款”等科目,

新会计准则中新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新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新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新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

“会计记录是在确认和计量基础上对经济业务事项运用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我国以前的会计制度主要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形式加以规定的,其中涵盖了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将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融为一体。新会计准则改变了这种传统的做法,明确了会计确认、计量报告构成会计准则体系的正文,从而实现了国际趋同;同时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了156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帐务处理,作为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国际会计准则不涉及会计记录,主要是规范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会计科目由企业自行设计并进行账务处理。我国目前乃至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不能缺少对会计记录的规范,这样的设计和安排,能够使会计准则更具有操作性,便于会计准则体系全面地贯彻实施。”

一、新会计科目设置的指导思想

1、与国际惯例趋同将会计科目设置与使用的自主权逐渐回归企业:“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不再要求企业执行统一的会计科目编号。

2、尽可能地取消了过渡性科目,限制了企业调节各期利润的操纵空间;如:“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待转资产价值”、“股权投资准备”、“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等。

3、科目名称与核算内容更贴近使报表编制主体与报表使用者通过会计科目能够直观地看到核算内容,无需查找文件说明了解某会计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如:对环境变化反映敏感的资产、负债科目以持

关于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

关于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

关于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根据企业的经济业务情况和管理

需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分类和命名。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

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所属行业的特点和业务的多元化,合

理设置会计科目。企业应该根据其主要业务和经济活动的特点,将经济业

务划分为具有独立性、特殊用途和特定职能的科目。同时,对于业务多元

化的企业,还应该设置相应的科目,以准确反映不同类型业务的经济状况

和财务结果。

其次,新会计准则要求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根据账户的逻辑关系和功能

要求进行分类。会计科目的分类应具有相互关联、逻辑清晰、操作便利、

资金流向和经济活动的特征等特点。科目的分类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按照资金流向进行分类,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等

科目;二是按照经济性质进行分类,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三是按照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科目。

再次,新会计准则要求会计科目的命名应准确反映其账户的内容和职能。会计科目的命名应该简洁明了,并能准确反映其所属类别、特征和功能。命名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以方便财务人员的操作和财务信息的核算。通常情况下,会计科目的命名应由科目代码和科目名称两部分组成,科目

代码用于标识科目的类别和层次,科目名称用于具体描述科目的职能和特征。

另外,新会计准则还要求企业根据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进行分类账簿的建立。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管理需要,应建立相应的分类账簿,对不同类型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账务处理和信息汇总。

(完整版)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及其介绍

(完整版)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及其介绍

表3-1 常用会计科目参照表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1011 存放同业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1021 结算备付金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1031 存出保证金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1.现金流量科目:根据新会计准则,现金流量科目被重新界定,包括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方面的现金流量。在使用现金流量科

目时,应根据实际交易性质进行准确分类,并进行相关披露。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科目:新准则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科目做了明确

的规定,将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合并为一个科目进行核算。并且,对现金等

价物的定义进行了详细说明,使得该科目的使用更加准确。

3.收入科目:根据新准则,收入科目的定义和分类得到了明确的规定。按新准则,收入的确认原则是满足以下条件:收益已经实现或者确认实现

的概率高,相应的收益金额能够被可靠地计量。在使用收入科目时,应根

据不同的收入类型进行准确分类和核算,并且进行相关的披露。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新准则提出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用

于核算企业在投资性房地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领域获

得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在使用该科目时,应进行详细的披露,

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5.费用科目:新准则对费用科目的定义和分类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活动支出或者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在使用费用科目时,应根据不同的费用性质进行准确分类和核算,并进行

相关的披露。

6.预计负债科目:新准则引入了预计负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未来

企业行为或事项发生时所产生的实质上的义务。在使用该科目时,应根据

公允与可靠原则,进行可靠的估计和计量,并进行相关的披露。

7.所得税费用科目:根据新准则,所得税费用科目被重新界定,包括目前税费和递延税费两个方面。在使用该科目时,应根据不同的税率和税法进行准确分类、计算和核算,并进行相关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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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2006年11月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80 2202 应付账款

1 1001 库存现金81 2203 预收账款

2 1002 银行存款82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83 2221 应交税费

4 1011 存放同业84 2231 应付利息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85 2232 应付股利

6 1021 结算备付金86 2241 其他应付款

7 1031 存出保证金87 2251 应付保单红利

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88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9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10 1121 应收票据90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11 1122 应收账款91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12 1123 预付账款92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13 1131 应收股利93 2401 递延收益

14 1132 应收利息94 2501 长期借款

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95 2502 应付债券

16 1211 应收分保账款96 26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7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97 26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18 1221 其他应收款98 2611 保户储金

19 1231 坏账准备99 2621 独立账户负债

20 1301 贴现资产100 2701 长期应付款

21 1302 拆出资金101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22 1303 贷款102 2711 专项应付款

2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103 2801 预计负债

24 1311 代理兑付证券104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1321 代理业务资产三、共同类

26 1401 材料采购105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27 1402 在途物资106 3002 货币兑换

28 1403 原材料107 3101 衍生工具

29 1404 材料成本差异108 3201 套期工具

30 1405 库存商品109 3202 被套期项目

31 1406 发出商品四、所有者权益类

32 1407 商品进销差价110 4001 实收资本

33 1408 委托加工物资111 4002 资本公积

34 1411 周转材料112 4101 盈余公积

35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113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36 1431 贵金属114 4103 本年利润

37 1441 抵债资产115 4104 利润分配

38 1451 损余物资116 4201 库存股

39 1461 融资租赁资产五、成本类

40 1471 存货跌价准备117 5001 生产成本

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118 5101 制造费用

42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19 5201 劳务成本

43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0 5301 研发支出

44 1511 长期股权投资121 5401 工程施工

45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22 5402 工程结算

46 1521 投资性房地产123 5403 机械作业

47 1531 长期应收款六、损益类

48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124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49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125 6011 利息收入

50 1601 固定资产126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1 1602 累计折旧127 6031 保费收入

52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8 6041 租赁收入

53 1604 在建工程129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54 1605 工程物资130 6061 汇兑损益

55 1606 固定资产清理131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6 1611 未担保余值132 6111 投资收益

57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133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58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134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59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135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60 1631 油气资产136 6301 营业外收入

61 1632 累计折耗137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62 1701 无形资产138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63 1702 累计摊销139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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