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公共行政常识考点储备
2015年国家公务员笔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冲刺阶段复习技巧
2015年国家公务员行测备考:常识判断冲刺阶段复习技巧行测常识判断主要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就是对考生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的考查,是对考生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其出题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历史、人文、地理、科技等诸多领域的知识。
常识题目覆盖面广,关于常识判断的复习,中公教育专家给各位考生以下备考建议,预祝广大考生马到成“公”。
一、系统回顾学习常识判断的备考,平日知识的积累是最关键的。
常识判断的考查以基础知识为主,虽然题目设计灵活多样,涉及范围广泛,但最终都没有脱离基础理论知识这个主线,所以,大家在复习备考时候需要树立自信,夯实知识基础,从容应对考试。
当然,一定程度的系统学习也是必要的,尤其是现在,距离考试还有这么短的时间,一些考生感觉时间紧迫,面对涉及知识点广而杂的常识判断,不知从何着手,这时候的系统回顾就显得很是重要,我们要对以往的知识进行一个系统的梳理,理清脉络,在头脑中形成一个清晰的体系。
首先,考生要在之前广泛积累的基础上,用一周左右的时间把所接触到的核心常识资料重新翻阅一遍,尤其是其中的重点部分,做到重点突出,有所侧重。
分析往年考题,明确命题重点,在系统回顾的时候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时间的利用率。
大家在回顾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国内外各个领域内的热点,思考热点背后的考点,对于四川省考的考生,对于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一些重大变化和出台的相关政策要尤为注意,特别是近几年特别关注的民生、经济、文化等类主题事件。
根据对以往真题的研究,可以推测常识判断部分的考查重点主要在于:①政治常识--十八大、十八界三中全会、习近平外交、中共党史等②人文常识--法国等外国文学、艺术等③科技常识--最新科技成果、中国古代的科技成就(如:四大发明)等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备考指导④法律常识--宪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等新法⑤经济常识--宏观调控政策、经济学热点名词⑥地理常识--资源能源、气候环境等在系统梳理完理论知识后,做相应的专项练习,尤其是自己比较薄弱的环节,题量不求多求精,因为时间宝贵,挑选一些典型的题目,通过专项练习,查漏补缺,同时,扩展自己的知识面。
公务员行测备考必备的常识知识点梳理
公务员行测备考必备的常识知识点梳理公务员行测备考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其中常识知识点是考试中的重点。
了解和掌握这些重要的常识知识点,不仅可以提高行测成绩,还能够增强综合素质。
本文将对公务员行测备考必备的常识知识点进行梳理,方便考生进行学习和复习。
一、政治常识政治常识是公务员行测中的基础科目,包括宪法、政治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党的理论等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机构设置,理解党的基本理论、指导思想和党的工作要求。
此外,还需要了解国内外的重大政治事件和政策动向。
二、法律常识法律常识是公务员行测中的另一个重要科目,包括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制度、法律法规以及法律实务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分类,熟悉一些常见的法律术语和法律程序。
此外,还需要学习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法律的实际应用。
三、经济常识经济常识是公务员行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市场经济以及经济政策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国民经济的基本概念和指标,掌握一些经济学常识和经济法规。
此外,还需要学习一些常见的经济问题和政策,了解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变化。
四、文化常识文化常识是公务员行测中的一项综合性知识,包括历史、地理、文学、艺术、体育以及科学技术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地理环境和人文景观,熟悉一些名著和文学作品,了解一些著名的艺术家和运动员,掌握一些科学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应用。
五、社会常识社会常识是公务员行测中的一项实践性知识,包括社会生活、社会问题、社会治理以及社会规律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熟悉社会问题和社会热点,了解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掌握一些社会调查和统计的基本方法。
六、科学常识科学常识是公务员行测中的一项实用性知识,包括科学基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技术以及科学发展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一些基础的科学概念和科学原理,掌握一些科学实验和观察的基本方法,了解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趋势。
2015国考公共行政常识考点知识(三)
2015国考公共行政常识考点知识(三)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在即,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 tp:///html/guojiagongwuyuan/?Wt.mc_id=bk11862)专家帮您整合考情资讯,剖析疑难问题,聚焦时政热点,备战公考大敌。
预祝广大考生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披荆斩棘,一举成“公”。
(9)依法行政①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行政机关的内部活动要依照相关法律、规章进行。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组成、活动方式以及成立、变更和撤销的程序,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和行政机关编制法规定。
公务员的录用、任命、晋升、奖惩、待遇等由公务员法规定。
行政机关组织法和公务员法统称为行政组织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产生和活动,必须依据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的外部活动要依法。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公共事务管理的职权,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
行政组织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据法定程序。
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有监督。
在行政系统内部实施的监督,包括审计与行政监察,以及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监督等,也都属于行政活动的范畴。
行政监督的体制、标准、形式及程序,同样要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法行政必须有司法保障。
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行为,法院将予以维护,必要时提供司法强制;对违反依法行政的行为,法院将予以撤销和纠正,由此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公民、法人权利受到损害时必须有公正的法律救济机制。
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合法:一是行政主体合法;二是行政行为合法;三是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四是程序合法。
行政适当:一是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即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益;二是行政行为要有充分、客观的依据;三是充分考虑一切相关因素;四是不应考虑一切不相关因素;五是不得违反客观规律;六是符合习惯与伦理。
行政公正:一是制定法律规范作为禁止行政主体肆意妄为的前提;二是法律平等,即法律对一切相同的情形相同对待,法律对一切不相同的情形则不相同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人员一律要回避参与相关行政行为;四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听取相对人的意见,行政机关要为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律和程序行使辩护权提供保护和必要条件。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之常识判断备考攻略1014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之常识判断备考攻略漳州人事人才网:常识判断是公务员行测考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常识判断包含了很多生活中的基本常识,因此很多考生并不重视常识判断部分的复习和准备,其实很多的常识判断知识是我们所不知道的。
有很多考生对于常识判断特别头痛,在答题过程中真正会的或者有把握的不足五分之一,剩下的只能靠蒙。
还有很多考生认为常识判断题目在整个行测考试中是分值最低的部分,在考试过程中直接放弃了常识判断的题目。
但是我们千万不要认为常识判断很平常就不重视。
公务员行测考试中的常识判断主要包括法律常识、人文常识、政治常识、经济学常识、管理学常识、自然科技常识、生活常识以及公文常识。
我们知己知彼,才能有准备、有针对性地复习。
常识判断题没有太多的解题技巧,主要靠平时的知识积累,靠平时的观察和思考。
中公教育专家建议广大考生在答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仔细审题应试者需将题干看清楚,以理解题意。
选择答案时,必须将题干与选项联系起来思考,选择哪个选项要根据其是否符合题干的要求,而不是根据选项本身的含义是否正确。
否则容易风马牛不相及,明明会但是却选错了,丢分非常冤枉。
第二、排除干扰选项由于在四个选项中,干扰选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似真性,因此,在仔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其排除,以防受其诱导而错选。
广大考生在做题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切不可落入命题人的设错圈套。
第三、注意题意要求在四个选项中,有时会出现含义不正确的选项,但应试者不能见此就盲目排除。
一定要看清题目要求的是选择含义正确的选项还是含义不正确的选项,有时就是要求应试者选择含义不正确选项。
第四、运用淘汰法做题当应试者对某道题不知该选哪一项时,不妨将四个选项分成两类,一类是含义相近的,一类是含义特殊的。
在选择时,可将含义相近的三个选项排除,即淘汰,留下含义特殊的一项,即所要的选项。
注意,这种方法是在掌握知识不足的特殊情况下方可使用的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们总是说对于常识判断题要注重积累,那么短时间内,我们复习的侧重点在哪呢?我们要把常识判断的知识积累重点放在法律常识上,尤其是新法,政治常识,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当前时事热点。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口诀
口诀1政治常识热点—唯心主义唯心主义:唯心主义,即唯心派,又译作理念论,马克思主义认为唯心主义是哲学两大基本派别之一,与唯物主义对立,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精神或意识为第一性,物质为第二性,即物质依赖意识而存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的哲学派别。
是哲学中与思想、心灵、语言及事物等彼此之间关系的讨论及看法。
是与唯物主义对立的理论体系。
唯心主义分为两种即: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主观唯心主义(强调内心):认为人的意识是世界的本源,客观世界是人的意识的产物。
通常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
典型命题:中国宋明时期的心学所谓的“心即理”、“吾心即是宇宙”,古代王守仁:“心外无物”、“心外无理”,英国贝克莱:“存在即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
客观唯心主义(有神论):认为物质世界是由某种非人类、超自然的“客观精神”派生的。
通常把客观精神(如上帝、理念、绝对精神等)看作世界的主宰和本原,认为现实的物质世界只是这些客观精神的外化和表现。
典型命题:老子“道”,中国古代朱熹:“理在事先”,西方黑格尔:“世界是绝对观念的异化”“世界是上帝意志的创造物”“存在即合理”,柏拉图“理念”。
本考点不会单纯考查唯心主义的定义,而通常是先举出实例,比如某位哲学家的名言、某种常见的观点等,再考查考生对这些名言或观点的理解以及对他们所属观点的派别划分。
通常考生在做这类型题目的时候会不知所云,那么拥有正确的解题方法就格外重要,要在短时间内对题目作出正确的判断,需要考生掌握一定的技巧。
常识口诀实战:(2012年浙江/山东)我国明代哲学家王守仁认为“心外无物”,月亮、太阳以及世界上的万物都存在于人心之中,都是心之意念的产物。
这是()的思想。
A.客观唯心主义B.主观唯心主义C.机械唯物主义D.庸俗唯物主义【解析】这道题考查政治常识。
本题只要记住口诀“主观唯心强调内心,客观唯心有神论”中的“主观唯心强调内心”,很容易解决。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公共行政常识考点储备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公共行政常识考点储备2014-08-02 10:43:07 来源:中公教育暑期已经来临,各位考生们千万不要浪费这大好的备考时光,中公教育专家为了大家每天都能学习到一点知识,特推出每日一练系列,希望考生们每天都能进步。
一、管理知识1.管理学基本原理管理学基本原理包括:人本原理、激励原理、能级原理、系统原理、权变原理、效益原理。
2.公共管理基础知识(1)公共管理的职能公共管理的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市场监管职能、市场秩序维护职能、收入分配调节职能、社会管理职能、社会保障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能。
(2)公共政策的分类按照政策的指导作用划分,公共政策可划分为元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根据政策对社会和有关人们之间关系的影响,可以将公共政策划分为分配性政策、调节性政策、自我调节性政策和再分配性政策。
按照公共政策所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及其问题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政治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
(3)公共政策执行的原则所谓公共政策的执行,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各种执行手段,将政策规划的内容由观念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
公共政策执行的原则主要有:合法性原则、权变原则、系统性原则、时效性原则。
(4)公共决策的执行①公共决策执行及其特点公共决策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行政决策的目标,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达到预期目标的活动。
公共决策执行的特点主要有:执行的目的性、执行的强制性、执行的时效性、执行的灵活性。
②公共决策执行的基本原则公共决策的执行是由一系列行动组成的复杂的活动过程,任何一步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整个执行的偏差。
因而,公共管理的执行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以保证预期目标的实现。
一般来说,这些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整体规划和统筹兼顾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执行效率和执行方法相结合。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复习计划】
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复习计划一、深入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首先需要对国家公务员工作、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如何报名等一些基本的信息有一个大体的了解,特别是对第一次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来说,这些都是十分陌生的。
在现在的信息社会,谁能掌握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谁就能获得先机,在竞争中处于优势。
可以参考近年的招考大纲和职位表,对自己感兴趣的和与专业、性格契合的岗位做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样在报名时就能减少盲目性,不致在报名环节浪费无谓的精力。
考生可结合201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题来全面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录用工作的全部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模拟自测,了解自身优势及劣势考生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有些考生对七天时间没有把握,不知道该从哪儿抓起而产生焦躁心理,错失备考良机。
在复习前,考生可按考试时间严格要求,最好做1—2套考试真题。
通过做真题一方面可以了解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可以检验自己的水平,发现优势和弱势,这样今后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把握复习的节奏。
三、备考技巧首先要掌握最具学习及参考价值的复习资料。
第一手的资料当然是近五年的国考真题,真题的参考价值是最大的也是最有效的。
考生可以通过做真题了解自己的欠缺,接下来就可以有的放矢的准备复习了。
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提高自己呢?“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掌握了适合自己的方法,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就会事半功倍。
考生应该积极行动,多方面、多渠道掌握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形式以及复习方法。
据了解,《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受到了很多考上公务员考试的推崇,考生可短时间内提高行测做题速度。
如言语理解部分,考生在掌握一定技巧的基础上主要通过做题来达到对技巧的灵活运用;数量关系部分分数字运算和数字推理两类。
这部分在于寻找解题规律,我们不赞成考生花费大量时间做数字推理题。
考生需要重点将这些有限的规律熟记于心,形成“数字敏感度”,运用到数字推理题中;判断推理的重点为图形题,虽然图形推理的模式不一样,但内在规律和做题模式一样。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复习要点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复习要点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复习要点处理行测题目的时候,应考生永远要把选项看成题目的一个部分,很多时候,以选项的倒推,整除、赋值法、奇偶性与代入排除就能解决一半的题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复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复习常识判断是最容易被大部分考生忽略的部分,也是很多考生都选择放弃的部分,因为其中包含的知识太多太杂,考题内容和范围不固定,不免让人感到摸不着头脑。
这种模块,我给出的备考建议就是结合实际适当去学习,不能完全放弃,也不要过分纠结。
就我所在的省份吉林省来讲,这里的常识部分包括法律、政治、经济、自然科学、历史、地理以及人文等等。
估计其他省份的常识部分也大同小异,在平常的备考过程中,除了要观看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半月谈等官方媒体及新闻报道,还应该注重积累一些基础的知识,比如朝代顺序表、著名历史人物、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经济学基本常识等等,这样它出题的时候你即使没见过题中的字眼,但应该会想到它考的知识属于哪个范畴,到时候蒙题的时候也会有所帮助。
当然,有的题也无从下手,本人地理历史比较差,所以遇到这种题的话基本都是跳过。
还有一个蒙题的技巧(可以适当用用),是基于考试答案平均分布比例来估算,先把会做的题都做上。
比如20道常识题你做了13道,有3个选A,4个选B,1个选C,5个选D,这时候如果让你蒙的话,你肯定不会ABCD轮流蒙,直接全选C就好了,因为你会做的题中只有一个C选项,C的答案分布比例相对较小。
当然,这种蒙题方法也得看当地的考试答案分布规律,要是大体呈现平均分布的话就可以用用,要是没有规律的话那也就只能随缘了。
平时注重对官方新闻报道的积累,并不是只服务于常识,对行测其他相关模块,比如言语理解与表达也会有所裨益,因为按照目前整体的考试形势来判断,以后的考试会越来越注重实效性和时政性相结合。
我想,这也是命题人除了在申论模块之外的另一个想考察考生行政知识的最佳选择。
公务员公共基础复习大全常识判断必背的350个高频知识点
公务员公共基础复习大全常识判断必背的350个高频知
识点
一、宪法知识
1、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一切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必须符合宪法
规定,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
2、宪法可以分为八大科目:总体规定、国家机构、国家权力、国家
政策、国家社会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基本权利和义务、其他要求。
4、1992年,中国共产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宪法》,这是中国共产
党独立起来、实行积极的党内政治生活和严格的组织纪律的最重要文件,
对党内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详细规定。
二、行政管理知识
1、行政管理是政府机关在国家法律规范下根据国家政策和计划,从
事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管理的综合性活动。
2、行政管理涉及的范围包括政府机关的行政决策和管理、行政复议
和诉讼、行政调查与调查、行政执法与处罚等。
3、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民主决策原则、公平正义原则、效率经济原则、公正协商原则、开放协作原则、科学
发展原则和社会责任原则。
2015年国考常识热点手册:行政法
2015年国考常识热点手册:行政法华图教育姜泽锋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与形式法律可以创设行政许可;省级地方规章无权创设行政许可;必要时省级政府规章可以创设临时性许可。
(注:部门规章不可以创设)2、期限:(1)由一个机关决定:20日内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2)平级多机关决定:统一、联合、集中办理的45日内决定,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3)另有规定依规定。
二、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1、申诫罚(精神罚、声誉罚):警告2、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行为罚(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4、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三)实施规则1、不再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做出同一种类的处罚。
2、不处罚:第一种情况: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第二种情况: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处罚;第三种情况:处罚时效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后不再处罚。
3、不重罚:已满14不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实施程序1、简易程序:①事实确凿并有依据。
②对公民≤50元、对单位≤1000 元的罚款或警告。
一般是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2、一般程序: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
3、听证程序——适用的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启动方式:当事人要求。
规则:①应告知听证权利;②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三、行政强制1、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015国考公共行政常识考点知识(二)
2015国考公共行政常识考点知识(二)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在即,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 tp:///html/guojiagongwuyuan/?Wt.mc_id=bk11862)专家帮您整合考情资讯,剖析疑难问题,聚焦时政热点,备战公考大敌。
预祝广大考生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披荆斩棘,一举成“公”。
(2)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和方式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从总的方面来说,是要从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的管理职能转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政府的职能,凡是市场能做到的政府就不再插手和干预,而在市场存在功能缺陷的地方,政府要有效地承担起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中公.教育版权。
(3)行政组织的类型行政组织按照其权力特点、管理范围、工作性质、职能和作用等方面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六种类型:①领导机关;②职能机关;③办事机关;④参谋咨询机关;⑤直属机关;⑥派出机关。
(4)行政组织结构①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即层级结构,是指政府上下级之间和政府各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
我国目前的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分为国务院、省、县、乡四个基本层次,有的省和自治区实行市管县的体制,在省与县之间还有市,这就成了五个层次。
每一级政府行政组织内部又分为若干管理层次,如省级行政组织内部分为省级、厅(局)级、处级、科级等。
②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是指行政组织的横向分工模式。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暑期每日一练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暑期每日一练常识判断:法律常识考点储备一、宪法1.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2.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
《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就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3.政体政体,亦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即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
《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这些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4.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
《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具有我国国籍是成为我国公民的唯一资格条件。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监督权;(6)社会经济文化权利;(7)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5.国家权力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类:①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③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免权;④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⑤最高监督权;⑥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国考行测每日一练常识判断:公共行政常识
5.关于激励,描述有误的是( )。
A.未得到满足的需要是产生激励的起点
B.奖励的价值越大,个人的努力程度就越大
C.实施负强化的方式应以连续负强化为主,以消除人们的侥幸心理
D.受激励者对获取的报酬的公平性感觉影响了对受奖励的满意程度
6.应在公文首页标注签发人的是( )。
D.在不同的心态作用下会产生不同的群体合作结果
2.关于管理幅度、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三者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管理幅度既定,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成反比
B.管理幅度既定,管理层次与组织规模成正比
C.组织规模既定,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成正比
D.管理层次既定,管理幅度与组织规模成反比
3.下列关于决策的说法错误的是( )。
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常识判断:公共行政常识练习题
1.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喝”,这说明的是人浮于事,但如果“三个和尚”都很负责,结果也许会造成水满为患,这两种不同的说法表明( )。
A.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需要考虑内部环境各部分的整体效应
B.即使管理无方,人多还是比人少好办事
C.纵使管理有方,也不一存在的多种可能性进行选择
B.决策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项活动
C.决策选择是高级的认识选择
D.决策选择主要是依据事实判断来进行的
4.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
A.领导群体决策代表了领导集体共同的意志
B.领导群体决策属于群体参与决策
C.领导群体决策不是领导个人拍板决策
公务员行测常识整理
公务员行测常识整理公务员考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是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其中常识部分涵盖面广,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自然、科技等多个领域。
掌握这些常识对于提高行测成绩至关重要。
政治常识是行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了解我国的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等是必备的。
例如,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还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以及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经济常识也不容忽视。
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都可能出现在考题中。
比如,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表现和应对措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运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缺陷等。
对于一些常见的经济指标,如 GDP(国内生产总值)、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要清楚其含义和计算方法。
法律常识在行测中占据较大比重。
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是重点。
要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侵权责任的认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的程序等。
法律条文众多,不必死记硬背,但对于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常见的法律案例要有清晰的认识。
历史常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国家的发展脉络。
从古代史到近现代史,重要的历史事件、人物、朝代的更替等都可能成为考点。
例如,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四大发明,近现代的鸦片战争、辛亥革命等。
同时,对于世界历史中的重大事件,如工业革命、两次世界大战等也需要有所了解。
文化常识丰富多样。
包括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道家思想、诗词歌赋、书法绘画、传统节日等。
还涉及到现代文化中的影视、音乐、文学作品等。
了解不同文化现象的内涵和特点,能够在考试中应对自如。
地理常识涵盖了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两方面。
自然地理包括地球的自转和公转、气候类型、地形地貌等;人文地理则包含人口分布、城市发展、交通运输等。
对于我国的主要山脉、河流、湖泊,以及世界上重要的国家和地区的地理特征要有一定的掌握。
自然科学常识也是常考的内容。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备考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备考目录:积累常识知识常识判断不得不说的考题最新最全常识知识点汇总积累常识知识一、从头到尾的完整复习常识判断部分,涉及的知识点广而杂,不知从何着手,就有可能放弃复习。
对于常识判断部分的复习注意以下几个点。
首先,在之前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建议考生用平时的时间把常识部分所有科目的内容翻阅一遍,看完一遍并做相应的专项练习题,不要求过多,在冲刺阶段挑选一些典型有代表的题目来做,以保证题目原创性高,每个部分20-30道题即可,真正达到对所复习内容的巩固和理解的目的。
其次,真题及模拟训练。
之前考生应该做了不少模拟题,这时考生应掌握做题的时间和感觉,更重要的是,通过做题掌握考查的重难点。
这时反复做真题,在做真题的时候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
同时配套做模拟题巩固提高。
通过广泛的做题,锻炼自己的做题节奏及摸清真题的出题规律,将自己的知识薄弱点一一击破。
最后,临考试很近了的时候,再把资料重新翻阅一遍,温故而知新。
另外,再把之前做过的真题和模拟题拿出来看看,看作对的题为巩固知识点,看做错的题从而总结积累。
考生切忌焦虑、浮躁,要沉得住气,再次看书,可以参考相关辅导资料多重视一些重难点及考试的预测点。
总之,在此阶段要调整好心态,不放弃看书,一直坚持到底。
二、巧取分数的备考方法常识判断部分因为知识的庞杂,所以对具体内容还要掌握正确的备考复习方法,这样在复习时事半功倍。
多关注国情社情。
所谓国情社情除了指中国的地理、历史、国家性质等内容外,还有国家的大政方针、主要政策,考生应将复习的重点放在这一部分。
比如党的十八大报告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内容、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央一号文件等。
掌握各学科整体脉络。
常识判断考查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等多个方面,知识点繁多,考生在做这部分的复习时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建议考生在复习时对各学科的内容从整体上把握,提纲挈领的复习可更好的抓住各学科的精髓,不至于因小失大。
行测常识常考知识点
行测常识常考知识点一、宪法与法律知识1.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如依法治国、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权益等。
3.公务员法律地位和行政职业道德的要求,如廉洁奉公、依法行政、服务公众等。
二、国家的组织结构与职能1.国家行政组织机构,如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等。
2.国家立法机构,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
3.国家监察机构,如国家监察委员会等。
4.国家司法机构,如最高人民法院等。
三、经济学基本知识1.基本经济概念,如供求关系、市场经济等。
2.国民经济核算,如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等。
3.国民经济运行指标,如居民消费水平、物价水平、就业水平等。
四、管理学基本知识1.组织管理的基本原理,如分工合作、权力与责任等。
2.领导管理的基本原则,如权威主义、民主主义等。
3.组织行为的基本概念,如个体行为、群体行为等。
五、社会学基本知识1.社会分层理论,如阶级结构、社会地位等。
2.社会变迁理论,如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变革等。
3.群体行为理论,如群体动力、群体思维等。
六、劳动与社会保障基本知识1.劳动法基本原则,如平等就业、合同保护等。
2.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3.人力资源管理,如用人原则、员工培训等。
七、科学文化基本常识1.科学技术发展的基本规律,如科学思维、科学创新等。
2.文化传承与发展,如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多样性等。
以上只是行测常识考试中的一部分知识点,还有其他一些知识点也可能被考察到。
因此,在备考行测时,必须广泛阅读、整理知识点,并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复习。
通过多做题、模拟考试,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此外,平时也要多关注国家政策、时事新闻等,以增加对各个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最后,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备考行测常识考试有所帮助,祝大家考试顺利!。
2015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常见考点分析
2015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常见考点分析公务员法是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的重要内容,其中的录用、考核、辞职、辞退与处分作为常考点考生尤其要掌握。
专家在此将此考点的重要内容进行总结。
1、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是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的一种概括性反映,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1、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予以审批。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公务员的辞退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015国考行测常识部分考点预测
2015国考行测常识部分考点预测
国家公务员行测考试中常识判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将帮助大家了解行测常识判断法律部分的规律和可能出现的考点,在最后几天有针对性地积累一些知识。
第一、新法必考
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考了20个题目,其中法律部分涉及的内容是关于新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修订的《选举法》、新法《国防动员法》。
2012也是考察新法的内容,《侵权责任法》中的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由此可以推断,当年有比较重要的新法出台或者修订时,极有可能会在考试中出现。
因此,2014年的新法尤其重要。
那么今年的新法都有哪些呢?新修订的《公司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都是大家需要关注的要点。
例如,一元开公司、常回家看看,老年节的确定,惩罚性赔偿中的假一罚三等知识点和日常生活联系比较紧密,也是考试的重点。
第二、重者恒重
重者恒重是指旧法重点内容永远都是重要的内容。
旧法是指非新法,即不是当年出台或者新修正的法律,如1982年的宪法、刑法、。
公务员考试之公共行政基础知识点
公务员考试之公共行政基础知识点1、公共行政的基本规律是公共供给必须适应公共需求的规律。
2、社会公共需求有哪些:(1)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安全秩序的公共需求,主要是国防、公安、外交、行政管理等。
(2)维护经济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的公共需要。
主要是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公正司法与公正执法等。
(3)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设施与公共事业的公共需要。
如公共卫生设施与医疗保健、义务教育与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园、体育馆等。
(4)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公共需要。
如政府扶贫、救灾、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
(5)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管理的公共需要。
如国有资产管理、公共企业的管理、社会共有资源的管理等。
(6)人民对人权、自由等公民权利的公共需要。
他以人民的安全需要、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的全面满足为前提,并且以大致社会和良好治理秩序为基础。
3、社会公共需求是随着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变化的。
4、政府公共服务或公共供给有哪些:(1)基本公共服务。
包括法律法规体系,公民权利保护,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公立中小学教育、公费医疗系统等。
(2)混合公共服务。
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电力输送系统、电话电讯系统、电视广播系统、邮政服务系统、政府公共信息与统计情报等。
(3)管制性公共服务。
如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督,要求企业产品符合统一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等。
5、公共服务提供的方式:(1)由政府部门提供的方式。
产出难界定和难以强制履行合同的服务业应由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可采用明确目的和任务、强化遵守规章制度、加强舆论监督机制的方法提供服务,如纯粹有政府独资经营的公共产业、警察服务、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
(2)由市场和私人部门提供的方式。
产出易界定和可强制履行合同的服务行业,可承包给民营企业或非政府组织;可采取竞争方式的服务行业,可以通过法规加强市场作用、形成竞争的方式由私营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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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公共行政常识考点储备2014-08-02 10:43:07 来源:中公教育暑期已经来临,各位考生们千万不要浪费这大好的备考时光,中公教育专家为了大家每天都能学习到一点知识,特推出每日一练系列,希望考生们每天都能进步。
一、管理知识1.管理学基本原理管理学基本原理包括:人本原理、激励原理、能级原理、系统原理、权变原理、效益原理。
2.公共管理基础知识(1)公共管理的职能公共管理的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市场监管职能、市场秩序维护职能、收入分配调节职能、社会管理职能、社会保障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能。
(2)公共政策的分类按照政策的指导作用划分,公共政策可划分为元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根据政策对社会和有关人们之间关系的影响,可以将公共政策划分为分配性政策、调节性政策、自我调节性政策和再分配性政策。
按照公共政策所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及其问题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政治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
(3)公共政策执行的原则所谓公共政策的执行,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各种执行手段,将政策规划的内容由观念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
公共政策执行的原则主要有:合法性原则、权变原则、系统性原则、时效性原则。
(4)公共决策的执行①公共决策执行及其特点公共决策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行政决策的目标,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达到预期目标的活动。
公共决策执行的特点主要有:执行的目的性、执行的强制性、执行的时效性、执行的灵活性。
②公共决策执行的基本原则公共决策的执行是由一系列行动组成的复杂的活动过程,任何一步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整个执行的偏差。
因而,公共管理的执行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以保证预期目标的实现。
一般来说,这些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整体规划和统筹兼顾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执行效率和执行方法相结合。
(5)公共事业的概念和特征所谓公共事业,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为目的,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一系列部门和活动。
它涵盖了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共设施(也叫公用事业)等领域。
公共事业的基本特征是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公众性:受益对象是社会公众。
共用性:服务内容涉及广大社会成员的共同需求。
公益性:服务目标是实现公众的共同利益。
非营利性:事业产品的生产和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
(6)公共事业管理的原则:①公众为本原则;②服务原则;③市场化原则。
(7)公共服务管理的原则:①公正;②平等;③效率;④责任;⑤公共利益。
(8)公共危机的内涵所谓公共危机,是指由突发事件引起,严重威胁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并引发社会混乱和公众恐慌,需要运用公共权力、公共政策和公共资源紧急应对和处理的危险境况和非常事态。
公共危机的特点包括:公共性;突发性和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
危机应对或管理有四个方面的要点:减少、缓解危机;动员、准备资源以有效地控制危机;回应社会与公众的需求;危机后的恢复与重建。
(9)公共危机的分类与等级①公共危机的分类,可以从突发公共事件的诱因和性质两个角度来划分。
②公共危机的等级在我国,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危机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用红色表示);Ⅱ级(重大,用橙色表示);Ⅲ级(较大,用黄色表示);Ⅳ级(一般,用蓝色表示)。
根据“能力本位”和“重心下移”的分级管理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突发公共事件,分别由中央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行政管理基础知识(1)政府职能的含义政府职能也叫行政职能,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管理的执行机关,在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
它体现着公共行政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方向,是公共行政本质的反映。
政府职能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政府职能体现了国家行政管理的本质要求。
政府职能直接体现了国家行政管理的性质、范围和方向。
②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因素。
③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高低的重要准绳,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的核心问题和主要目标。
(2)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和方式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从总的方面来说,是要从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的管理职能转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政府的职能,凡是市场能做到的政府就不再插手和干预,而在市场存在功能缺陷的地方,政府要有效地承担起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中公.教育版权。
(3)行政组织的类型行政组织按照其权力特点、管理范围、工作性质、职能和作用等方面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六种类型:①领导机关;②职能机关;③办事机关;④参谋咨询机关;⑤直属机关;⑥派出机关。
(4)行政组织结构①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即层级结构,是指政府上下级之间和政府各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
我国目前的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分为国务院、省、县、乡四个基本层次,有的省和自治区实行市管县的体制,在省与县之间还有市,这就成了五个层次。
每一级政府行政组织内部又分为若干管理层次,如省级行政组织内部分为省级、厅(局)级、处级、科级等。
②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是指行政组织的横向分工模式。
同级政府之间或一级政府各部门之间构成具有分工与合作要求的平行关系,这种关系的组合方式即为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
它所解决的是行政组织的横向分工问题。
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一般从工作性质和业务内容上来划分和设置。
横向结构的特点是专业分工明确,事权统一,职责范围清晰。
(5)行政执行概述行政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利用各种物质条件和精神力量,将决策机关颁发的政策、指示、命令付诸实施,以求解决所针对的社会问题。
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具体实施阶段和评估阶段。
执行的不同阶段各有具体的要求:准备阶段要求充分、周密、经济;实施阶段力求迅速、准确、有效;评估阶段必须全面、真实、公正。
只有三个阶段的工作能够协调配合,整个行政执行才能有高效率。
基本原则:忠于决策原则;坚定彻底原则;迅速果断原则;依法执行原则;跟踪检查原则;执行有序原则。
严格遵循行政执行的基本原则,有助于行政执行行为的规范化,有助于准确有效地实施决策意图。
四种手段:在行政执行中常用的执行方法或手段主要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教育手段。
行政执行的四种手段各有长处和短处,行政机关应根据所处理事务的性质特点以及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
此外,由于事务本身的复杂性,单纯依靠一种手段有时也难以取得较好效果,四种手段往往要综合运用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中,经济手段主要是指政府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财政、税收、信贷、工资、利润等经济杠杆,来组织、调节和影响经济活动,实现经济管理的任务。
经济手段的特点在于间接性、诱导性、平等性、有偿性、关联性、复杂性,最适于管理经济活动,但因其只能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不能靠它解决所有问题。
(6)行政执行环节包括:①行政指挥;②行政授权;③行政沟通;④行政协调。
(7)行政监督的含义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机关、政党、人民群众等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运作过程所实施的监察、督促活动。
行政监督是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
行政监督之所以如此被重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具有巨大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监督的功能作用主要有:评价作用、预防作用、补救作用、改进作用、教育作用。
(8)行政监督体系我国的行政监督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内部行政监督体系和外部行政监督体系两部分。
①内部行政监督内部行政监督也称为政府自我监督,是由政府主动实施的行政监督。
政府是行政监督的对象,同时也可以是行政监督的主体。
内部行政监督是行政监督体系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直接、最迅速的监督。
②外部行政监督内部行政监督因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处行政系统,受立场所限,这种监督有其致命弱点,远不能实现行政监督的宗旨。
为此,就必须健全和强化外部监督体系。
外部行政监督由外在且独立于政府的组织和人员来实施对政府的外部制约,这是针对政府行政的第二道防线,也是最有力、最有效的一道防线。
(9)依法行政①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行政机关的内部活动要依照相关法律、规章进行。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组成、活动方式以及成立、变更和撤销的程序,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和行政机关编制法规定。
公务员的录用、任命、晋升、奖惩、待遇等由公务员法规定。
行政机关组织法和公务员法统称为行政组织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产生和活动,必须依据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的外部活动要依法。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公共事务管理的职权,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
行政组织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据法定程序。
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有监督。
在行政系统内部实施的监督,包括审计与行政监察,以及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监督等,也都属于行政活动的范畴。
行政监督的体制、标准、形式及程序,同样要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法行政必须有司法保障。
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行为,法院将予以维护,必要时提供司法强制;对违反依法行政的行为,法院将予以撤销和纠正,由此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公民、法人权利受到损害时必须有公正的法律救济机制。
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合法:一是行政主体合法;二是行政行为合法;三是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四是程序合法。
行政适当:一是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即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益;二是行政行为要有充分、客观的依据;三是充分考虑一切相关因素;四是不应考虑一切不相关因素;五是不得违反客观规律;六是符合习惯与伦理。
行政公正:一是制定法律规范作为禁止行政主体肆意妄为的前提;二是法律平等,即法律对一切相同的情形相同对待,法律对一切不相同的情形则不相同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人员一律要回避参与相关行政行为;四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听取相对人的意见,行政机关要为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律和程序行使辩护权提供保护和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