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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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监管和惩治措施并举,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教育、制度、监管和惩治措施并举,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边 的人 , 导 和 强 化 医 务 人 员 树 立 科 学 的 人 生 观 、 值 观 、 引 价 公
有重要 的现实意义 和深远 的历 史 意义 。为 贯彻 落实 国家 医 改精 神和《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的通 知》 贯彻落实卫 ,
立 医院公 益性 和合理 用药 意识 , 努力 营造 崇 尚先进 、 死扶 救
项 治 理 、 庆 市 卫 生 局 “ 市 卫 生 系 统 20 重 全 0 8~2 0 0 9年 度 民 主
合理使用人员质 询制度 , 每季度 在 医院学 术厅 召开 质询会 , 业务 院长 、 临床科室 主任 、 医师 、 临床 药师 参加 , 质询 的医 被
师 汇 报 患 者 的病 情 及 重 要 辅 助 检 查 结 果 , 点 对 抗 菌 药 物 选 重
发展 环境 , 持续改 进 医疗 服 务质量 , 化 医务人 员职业 道 德 强
建设 , 强 合 理 检 查 与 合 理 治 疗 管 理 外 , 取 教 育 、 度 、 加 采 制 监
司签订《 廉洁 自律杜绝商业贿赂协议书》 药品购销质量责 和《
任 书 》 严 格 执 行 新 特 药 品 准 入 审 批 制 度 , 特 药 品 进 入 医 院 ; 新
用 的依据 、 使用指征 、 程等 进行 陈述 , 询专 家组 提 问, 疗 质 对 使用 中存在 的问题 和不足一 一进行点评 和指 导 , 对全 院医生
评议政风 行 风 工作 ” “ 务 管理 年 ” 动 、 和 财 活 重庆 市 涪 陵 区
“ 化 发展 环 境 ” 优 以及 今 年 学 习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国家 医
况 的, 暂停 采 购该 药 品 半 年 至 1年 ; 持 实 施 抗 生 素 药 物 不 坚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现就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二、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剂型)和数量。

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四、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管理。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血塞通调价

血塞通调价

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
第〔2010〕002号
关于“注射用血塞通”中选产品调价的通知
全军各药材供应站和医疗卫生机构:
现有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选企业)就2009年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注射用血塞通200mg、400mg”(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提出价格调整申请,主要原由为“近期原料三七剪口价格暴涨且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于2009年9月28日予以零售指导价格上调”。

经核实,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在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89)中,将“注射用血塞通200mg”零售指导价格调整为45.90元/支(原零售价格为28.50元/支),“注射用血塞通400mg”零售指导价格调整为78.00元/支(原零售价格为54.00元/支)。

故,该申请调价产品属于政策性价格调整范围,符合《2009年度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替补规则》,统筹药材采购办公室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厂家进行了价格协商,最终同意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整的价格,即“注射用血塞通200mg”价格由16.92元/支(原零售价扣率62%)调整为30.62元/支(新零售价扣率67%),“注射用血塞通400mg”价格由33.20元/支(原零售价扣率62%)调整为52.30元/支(新零售价扣率67%)。

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全军统筹药材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附表:
-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3.05•【文号】发改价格[2010]429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我委2005年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发改价格[2005]1205号),对合理划分药品定价权限,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11月,我委会同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09]2844 号),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新修订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委重新调整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进入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药品通用名称项下的所有处方药剂型,以及所有国家基本药物,增补进入我委定价药品目录。

退出《医保目录》的药品(以通用名称划分),从我委定价药品目录中删除。

我委定价的药品价格管理形式和内容,按发改价格[2005]120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从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由我委制定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列入我委定价范围的具体药品或种类,见本通知所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

二、退出我委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制定价格;未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

三、列入我委定价范围的药品,已上市销售但我委尚未制定价格的,暂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现行市场情况自行制定价格;在国内首次上市销售的品种,生产(进口代理)企业应在上市销售前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制定临时价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临时价格后应及时抄送我委(价格司及药品价格评审中心)。

基本药物指导价、平均价、统一价的利弊比较

基本药物指导价、平均价、统一价的利弊比较
【 摘要】 21年1月1 曰,国务 院办公厅 印发 建立和规 范政府 办基 层 医疗 卫生机 构基 本 药 1 OO 9 物采购机 制指 导意见的通知 ,同时,国家发 改委拿 出基本 药物平均采 购价格供各 地参考 。 通知 指 出探索实行国家 统一定价 的采购方 式。为营造公 开、公平 、公正 的采购环境 ,本 文对指导价 、平均价 、统一价进行 评价 分析, 以便选择 最佳采购模 式。 【 关键词】基本药物;指导价;平均价;统一价 ;评价 与分析
到 指 导意义 的主要 原 因 。
购 价 格 可 不 再 和 药 品经 销 商 讨 价 还价 。采 取 国
如 果 国 家价 格 管 理 部 门 ,将 各 地 基层 医疗 家 统 一 定 价 的 方式 最 终 可 以取 得减 轻 患 者 用 药 卫 生 机 构 常用 药 品 的实 际购 销 价 格进 行 调 查 汇 负担 的效 果 。所 以 国家 统 一 定 价 ,是 今 后 基本 总 ,形 成全 国基 本 药 物 平 均 采 购价 格 ,会 对 各 药 物 最佳 的采购 模 式 。豳 地 药 品集 中招标 采 购 提 供 有 价 值 的参考 ,针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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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院 院 长 论 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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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指导价 平均价 统 一价 的利弊 比较
辽 宁医学院附属 第三 医院 梁 宇恒 辽 宁省卫 生经济 学会 于润 吉
进 药 品 生 产企 业 加 强 生 产经 营 ,控 制 消耗 、努
二 、平均采购价 格可 以为各 省提供有 力 降低 成本 ,达 到 销 售 价格 低 于 统 一 定价 的 目 价 值 参 考 的 ;有 利 于 调 整 药 品 生产 企 业 结 构 ,淘汰 那 些

公共政策复习(修改)

公共政策复习(修改)

Z公共政策复习整理1.概念:元政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公共政策的分类一)元政策或为总政策:对其他政策产生指导、规范、统摄的作用,是其他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具有价值性、方向性、程序性。

——可持续发展战略如:①价值性——“民主”、“自由”、“公正”②方向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③程序性——民主集中制基本政策:高层次的、大型的、长远的、战略性的政策。

后缀一般为XX“基本政策”具体政策:解决社会某方面问题的具体政策或实质政策。

具有十分明确的针对性。

——于基本政策之后的政策2.社会问题、政策问题、公众议程、政策议程关系①公共政策议程的类型二分法:公众议程(System Agenda,系统议程)正式议程(Governmental Agenda,政府议程)②政策作用归纳:1.导向作用:通过政策对人们的行为和事物的发展方向进行引导。

2.管制作用:为避免社会良性运行的因素出现,而对目标群体的约束和管理的职能。

3.调控作用:通过政策对公共管理中的各种利益矛盾进行调节和控制所发挥的作用。

4.分配作用:体现政策具有利益分配的功能。

相关案例: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98号)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附表所列价格。

所列价格自2009年10月22日起执行。

2. 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

要求各地要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

3.为提倡绿色消费,自2008年6月1日起中国政府禁止商家提供免费塑料袋。

4.2012年2月8日,共青团中央《关于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12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的通知》。

5.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决定在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对本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基础测试题

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基础测试题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基础知识1、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第615号技术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基本药物的概念。

2、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4、国家药物政策的目标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可负担、可及性,即买得起用得上)。

5、国家药物政策的组成要素包括:基本药物遴选、可负担性、药品筹资、供应保障、质量监管、合理使用、研究、人力资源开发、监测与评估等。

6、1985年,WHO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发起召开了划时代的“合理用药”大会,扩展了基本药物的概念,使基本药物制度包括高度重视合理用药的内容,将合理用药定义为安全、有效、简便、及时、经济地用药。

7、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根本目标,发展中国家偏重公平可及、发达国家偏重合理使用。

8、WHO将基本药物公平可及作为人的基本健康权利,全球推行基本药物的国家和地区156个、112个制定了基本药物目录,大部分为中低收入国家。

9、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五项重点改革之一。

11、在政府组织和调控下,通过市场竞争进行采购,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相结合,签订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中,提出要扩大基本药物覆盖面、规范基本药物增补工作、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

13、规范采购机制(既要降低虚高价格、也要避免低价恶意竞争)、建立省级采购和使用管理系统。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09]9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09]9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增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09〕99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98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我省增补的青霉素等194种1022个规格的药品零售指导价予以公布,请依照执行,同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这次公布的药品价格是按照《药品差比规则(试行)》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89号)未列剂型和规格的增补,是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也是最高零售价格。

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从12月1日起暂按附表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执行,其中:现行实际零售价格低于表列药品零售价格的仍按现行实际零售价格执行,不得提高;现行实际零售价格高于表列药品零售价格的要按表列药品零售价格执行,不得突破。

此前我省公布的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价格,凡与本通知和发改价格〔2009〕2489号公布的价格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和发改价格〔2009〕2489号公布的价格为准。

我省公布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后,改按我省规定价格执行。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89号)和本通知附表未列的同种药品其他剂型或规格(剂型仅指国家基本药物规定的剂型)的原定最高零售价格从2009年12月1日起暂不做为基本药物价格执行,其做为基本药物销售的零售指导价格有关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向我局申报并由我局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重新核定公布后方可执行。

汉市价发[2012]02号

汉市价发[2012]02号

汉市价发[2012]02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各县区物价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1]315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陕西省物价局文件陕价检发[2012]4号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1]315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省物价局下发的有关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对下一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政策未明确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价检分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监[2011]31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密切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价格和收费行为,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3月,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

目前对检查发现的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违法案件已进入结案处理阶段。

为明确政策界限,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违法行为总体处理原则和有关问题的具体认定意见通知如下:一、严肃查处各类医药价格违法行为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政策,多收患者费用的,要责令改正,没收价格违法所得。

对拒绝接受检查、不配合检查工作,或屡查屡犯、不及时整改规范的,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依照各地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和调整费用标准的文件规定,多收患者费用的,属价格违法行为,应责令改正,并予以必要的行政处罚。

(药事法规)第一章1-法规概论

(药事法规)第一章1-法规概论

• 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9部
•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3]18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 见(国办发[2013]14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 [2012]5号)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 则(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1]483号)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 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1]482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 排的通知(国办函〔2009〕75号) •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22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 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 17日中发〔2009〕6号发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0号)
三、药事法历史沿革
• • • • 1911-1948:雏形阶段 1949-1983:形成阶段 1984-1997:发展阶段 1998-现在:完善阶段
第二节 药事法渊源
一、法律的部门体系
1、宪法: –规定国家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 利,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的基础。 –包括宪法、组织法、选举法、特别行政…… 2、民商法: –调整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财产、人 身关系。 –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 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等。
药 事 法 规

药品监管信息平台调研报告

药品监管信息平台调研报告

关于对我区药品安全远程电子监管信息平台项目应用情况的调研(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和谐社会的大局。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第一次增加了信息化的内容,明确了信息化的建设目标,突出了“信息化”在社会进程中不可替代的地位。

因此,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传统人力监管模式目前已逐步迈进电子化、网络化监管的新时代。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真正实现科学监管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监管效能,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实行远程电子监管,已经成为药品监管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重要手段和必由之路。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必须建立药品安全远程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以实现对药品安全的全面信息化和自动化监管。

一、我区涉药单位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大型医疗机构1家,即XXX医院。

药品批发企业1家,即XXX新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XXX分公司。

药品零售企业28家,个体医疗机构2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家。

各涉药单位均采取手工做账完成采购验收记录,购进药品种类繁多、进货频次较快,日常监管过程中查询票据、相关记录费时费力。

目前我区现有药品监管力量3人,与监管任务的比例明显失调,监管任务之繁重显而易见。

二、药品安全远程电子监管信息平台项目应用(一)涉药单位对药品安全远程电子监管信息平台项目的应用涉药单位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药品进、销、存经营环节的信息化管理;通过宽带互联网实现药品数据24小时不间断交换;实现药品采购、销售环节的假药、兴奋剂药品的预警提示,同时还能给与负库存和零库存数据的警示;实现财务分析,自动按期统计利润信息;实现单品的每月销售排行;实现GSP信息化的流程管理;为药品经营者提供了快速便捷的辅助决策分析手段。

基药招标不改低价趋势 药企利润进入下行通道

基药招标不改低价趋势  药企利润进入下行通道

普药拳头品种, 被业界称为“ 普药
与 21 00年上半年 医药 大 王 ”
凭 干 能 8 月上旬 ,已有 三分 之 业 只 能 “ 良心 ” 事 , 做 的 就

做, 不能做的只能放弃 。

今 年 中期业 绩 报 告 , 到 原 受
( 来源 :2 《 1世 纪经 济报 道》 )
材料涨价、 品降价 的双重 产 夹击 , 上半年 医药行业销售
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 但利润
“ 江基 本 药 物 招 标 价 格 出 浙
为 特征 的 “ 徽模 式 ” 在 向全 国 安 正
种 ,每 种剂 型对 应 的规 格 原则 上
来了, 一个字 , !从容投资管理 推 广 , 加 了质 量 权重 的“ 海 不超过 2 。基本药物采购价格 惨 ” 而增 上 种 有限公 司合伙人及基金经理姜广 模式” 却难以复制。
升”“ :两降” 表现为中标药物价
格越来越低 , 中标率也越来越低 ;


医改办和卫生部等部委 ,要求完 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
升 ”表现 为企 业 成本 上 升 , 不
善 “ 双信封”制度 ,增加质量权 士则 表示 , 低 于成 本价 投标 的 但 中药药材成倍上涨 ,连辅料如 对
医药行 业协 会 的调 研报 告 ,安 徽 中标 的 8 3 品规 中 ,单 价 1 6个 元 以 下 的 占 2. , 0 % 5元 以下 的 占 9
他认为 , 基本药物采 让步 ,中标 品种整体 降 幅逼近 大政策所致 。
3 %。 0
购“ 惟低价是取” 的政策导向对行
然而 ,正在征求意见 的广东 业 发 展 尤 其 是 优 质 企 业 发 展 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9.28•【文号】发改价格[2009]2489号•【施行日期】2009.10.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附表所列药品价格为按通用名称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附表所列价格。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公布的价格,凡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以及“水、电解质平衡调节药物”中标注“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塑料安瓿”的药品和滴眼剂中标注“含玻璃酸钠”的药品,在我委重新调整价格前,暂按原定价格执行;作为基本药物,其零售价格不得超过附表中同剂型规格品的价格。

三、附表未列的同种药品其他剂型或规格品(剂型仅指国家基本药物规定的剂型),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

附表按最小计量单位公布零售价格的药品,同剂型其他包装数量规格品,按公布的最小计量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包装数量计算价格。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8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560号)中有关药品,凡与本通知附表所列药品属同品种的,按本通知规定价格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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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片剂
剂型
蜜丸 浓缩丸 浓缩丸 浓缩丸 水丸 水丸 水丸 水丸 水丸 水丸 水丸 颗粒剂 颗粒剂 颗粒剂 颗粒剂 颗粒剂 注射剂 蜜丸 蜜丸 蜜丸 水蜜丸 水蜜丸 水蜜丸 浓缩蜜丸 浓缩蜜丸 浓缩水丸 浓缩水丸 浓缩水丸 浓缩水丸 浓缩水丸 浓缩水丸 浓缩水丸 浓缩水丸 颗粒剂 颗粒剂 片剂 片剂
规格
9g 3g 4.5g 9g 6g 2.5g 4.5g 9g 18g 30g 60g 15g 5g(无糖) 12g 3g(含乳糖) 6g(无糖) 2ml 9g 54g 90g 30g 6g 60g 3g 30g 64丸 10丸 15丸 20丸 50丸 96丸 200丸 480丸 15g 5g(含乳糖) 24片(糖衣) 8片(糖衣)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片 黄连上清胶囊 黄连上清胶囊 黄连上清胶囊 黄连上清胶囊 黄连上清颗粒 牛黄解毒丸 牛黄解毒丸 牛黄解毒丸 牛黄解毒丸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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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讯目录【合理用药】※哪些中西药不宜同服? (2)【药事瞭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介绍 (3)【用药知识】※如何提高小儿用药的依从性 (5)【药学文摘】※人血白蛋白的合理临床应用 (6)【合理用药】※哪些中西药不宜同服?在生活中,不少人都有中西药同服的习惯,认为可以加强疗效。

其实这种做法不科学。

(1)中成药舒肝丸不宜与西药胃复安合用,因舒肝丸中含有芍药,有解痉、镇痛作用,而胃复安则能加强胃的收缩,二者合用作用相反,会相抵药效。

(2)中成药止咳定喘膏、麻杏石甘片、防风通圣丸与西药复方降压片、优降宁不能同服。

前三种含有麻黄素,会使动脉收缩升高血压,影响降压效果。

(3)中成药蛇胆川贝液与西药吗啡、杜冷丁、可待因不能同服。

因为前者含有苦杏仁甙,与西药的毒性作用一样,都抑制呼吸,两者同服易导致呼吸衰竭。

(4)中成药益心丹、香莲丸、川贝枇杷含有生物碱,与西药阿托品、咖啡因同服会增加毒性,引起药物中毒。

(5)中成药益心丹、麝香保心丸、六味地黄丸不宜与西药心律平、奎尼丁同服,因可导致心脏骤停。

(6)中药虎骨酒、人参酒、舒筋活络酒与西药鲁米那等镇静止痛药同服可加强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而发生危险。

(7)丹参片不宜与胃舒平合用,丹参片的主要成分是丹参酮、丹参酚、与胃舒平所含的氢氧铝化形成铝结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降低疗效。

(8)昆布片不宜与异烟肼合用,昆布片中含碘,在胃酸条件下,与异烟肼发生氧化反应,形成异烟酸、卤化物和氮气,失去抗结核杆菌功能。

(9)活络丹、香连片、贝母枇杷糖浆不宜与阿托品、咖啡因、氨茶碱合用。

因前者含乌头、黄连、贝母等生物碱成分,与后者同服,很易增加毒性,出现药物中毒。

(10)止咳片、通宣理肺丸、消咳宁片不宜与地高辛合用,因前者均含麻黄,麻黄碱对心脏有兴奋作用,能加强地高辛对心脏的毒性,引起心律失常。

(11)国公酒、壮骨酒、骨刺消痛液不宜与阿司匹林同服。

因前者含乙醇,合用则增加消化道的刺激性,引起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严重时可导致消化道出血。

中药饮片与中药材中成药的区别图文稿

中药饮片与中药材中成药的区别图文稿

中药饮片与中药材中成药的区别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中药饮片与中药材、中成药的区别(1)中药饮片和中药材一般来说,是指在特定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地域内种植、养殖和采集的药材,属于生产中药饮片的原材料。

从行业分类上来讲,中药材种植属于农业,而中药饮片加工则隶属于医药制造业。

由于中药材大都是生药,多附有泥土和其他异物,或有异味,或有毒性,或不宜保存等,经过不同的炮制工艺后,中药材在形态、毒性、洁净度、药物疗效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能够达到中成药生产加工或中医药临床需要的标准。

因此,中药饮片是以中药材为原料,经过炮制加工之后、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的产品,二者最大区别在于是否经过了炮制工艺。

以下列举几种中药材以及经炮制加工为中药饮片之后的对比图:(2)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区别通常来说,中成药是指以中药饮片为主要原料,根据一定的治病原则,按照严格的生产程序和标准,将多种饮片按特定比例相混合,并配合一定的辅料制成,可以随时取用且对症明确的药品。

中成药主要成分的配方、用量等相对固定,生产者不能随意更改配方或用量。

目前中成药按剂型分类,主要包括丸剂、散剂、煎膏剂、丹剂、片剂、颗粒剂、胶剂、胶囊剂、合剂、酒剂、酊剂、雾剂、注射剂、气雾剂等类别。

除具有较为明显的上下游关系,以及分属不同行业之外,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 年版)》,我国的基本药物划分为三大类别,即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这也表明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之间具有明显区别:① 中药饮片以单一品种存在,从外观、气味、味道等可单独进行辨认,而中成药是将多种饮片按比例混合,并最终以丸剂、散剂、片剂、口服液等形式存在,一般无法直接辨别其具体成分组成,例如感冒清热颗粒(胶囊)、双黄连口服液等中成药。

② 使用方式和途径不同。

中医讲究“一人一方”,即根据每一位患者的不同体质及病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具处方,中药饮片种类繁多,处方搭配非常灵活,对于病症相同的不同患者,处方都可能会存在差异。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十)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费用问题
医疗机构对患者收取诊查费的同时,收取疾病档案费、疾病健康教育费、婴幼儿健康体检费等,属扩大范围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未提供相应服务收取围产保健访视费用的,属不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十一)关于新增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收费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向有权限的管理部门提出新增医疗技术服务项目申请或按照规定程序试行期结束后,在有关部门正式下文批复或重新批复收费标准前,擅自开展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属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关于麻醉机使用钠石灰单独收费问题
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规定,麻醉手术中麻醉药品可单独收费。钠石灰作为二氧化碳过滤剂,是麻醉机必须使用的耗材,不属于麻醉药品。医疗卫生机构将钠石灰作为麻醉药品单独收费属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关于重症监护费问题
重症监护费的收费标准、项目内涵及除外内容,应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收取重症监护费的同时,对规定除外内容可另行收费。对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明确的项目内涵中已包含的特殊仪器监测、医护人员护理等项目单列收费的,属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发改办价监〔2011〕3156物价局:
为密切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价格和收费行为,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3月,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目前对检查发现的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违法案件已进入结案处理阶段。为明确政策界限,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违法行为总体处理原则和有关问题的具体认定意见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的宏观经济政策 。 本次论 坛也是在第 四 届东 亚 领导人峰会召开前 夕举行 的 , 与会的专家学 者将对 如 何加 强 东亚 地 区在 宏观 经 济政 策领域 的合 作与协调 进行积极探索。
本次 论 坛 由我 国外 交部和 财 政 部 共同管理 的亚 洲 区域合作专项基金提 供支持 , 体现了我国对加强亚 洲区域合 作 的 高度重 视 。
( 本栏 鼠责任 编 辑 王 小 莉 )
本栏 目协办单位
翰毓囝匿蚕氍 臻 鬟鼋爱秘 萄莲翟疆毯秘暮疆骑曩
广州市天河 区天寿路80 号 (5 10 6 1 1 )
院长 : 王 现方 电话 : (0 2 0 ) 2 5 9 6 6 0 5 0
本栏 目协办单 位
暖鬣撩蠕灞瀛留睡 描图强圈碉i黼 -
江 苏省 江 阴 市澄 江 中路6 0 号 6 楼 (2 14 4 0 0 )
《通 知 》要 求 , 各 省 、 自冶 区 、 直 辖 市价 格 主 管部 门要加 强 对 国家 基 本 药物市场购销价格 的监 测 , 发现 问题 , 及 时反映 , 国家发展 改革委 将适 时调 整价格 t 各地要加强 对基本药物价格 执行情况 的监 督检查 , 发现存在价格 违法行为的 , 要依法严肃查 处 。
数据库 , 建 立 全市统 一
的 权威的地理 、
空 间信息公共平 台, 促 进 信息资源 的整
合 、
共享和 充分利用 ,
加快城 市信 息化
进程,
实现 中央、
省 、
市信 息资源 共享 。
国土 资源部副部长 、 国家测 绘局
局长徐德 明表示 , 测绘部 门在 总 结数
字城市建设 示 范工 程经 验 的基础上 ,
本刊讯 从 国家测 绘局 获 悉 , 到2 0 1

国家开放大学《药事管理与法规》本章自测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药事管理与法规》本章自测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药事管理与法规》本章自测参考答案第1章绪论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药事的是()。

A.药物研究机构研究药品B.患者购买使用药品C.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D.零售药店销售药品2.下列不属于药品的是()。

A.血清B.中药材C.诊断药品D.兽药3.由国家主管部门从目前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过科学的评价而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可供临床选择的药物是()。

A.国家基本药物B.特殊管理药品C.非处方药D.处方药4.非处方药的英文简称为()。

A.NMPAB.ADRC.OTCD.FDA5.甲类非处方药,标识为()。

A.白底红字B.红底白字C.绿底白字D.白底绿字6.药事管理与法规学科的基础是()。

A.法学B.药学C.管理学D.经济学7.《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为()。

A.GAPB.GSPC.GMPD.GCPE.GLP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为()。

A.GMPB.GSPC.GCPD.GLPE.GAP9.《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为()。

A.GMPB.GSPC.GCPD.GAPE.GLP10.《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为()。

A.GSPB.GCPC.GLPD.GAPE.GMP第2章药品监管与药品监管立法单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药品管理法》B.《药品注册管理办法》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D.《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属于()。

A.药事法规B.药事法律C.行政法规D.药事规章3.《药品管理法》的根本目的是()。

A.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B.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C.加强药品监督管理D.保证药品质量4.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提出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A.三个月内B.六个月内C.十五日内D.三十日内5.行政复议的提出期限为()。

A.六十日B.三十日C.十五日D.九十日6.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部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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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发改委发通知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近日,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

调整后的价格从10月2 2日起执行。

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通知》明确,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可依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价格。

《通知》规定,原来针对具体企业定价或特定包装规格定价的药品,作为基本药物销售也要执行此次公布的统一零售指导价格。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市场购销价格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调整价格;各地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价格[2009]249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药品价格为按通用名称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附表所列价格。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公布的价格,凡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以及“水、电解质平衡调节药物”中标注“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塑料安瓿”的药品和滴眼剂中标注“含玻璃酸钠”的药品,在我委
重新调整价格前,暂按原定价格执行;作为基本药物,其零售价格不得超过附表中同剂型规格品的价格。

三、附表未列的同种药品其他剂型或规格品(剂型仅指国家基本药物规定的剂型),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

附表按最小计量单位公布零售价格的药品,同剂型其他包装数量规格品,按公布的最小计量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包装数量计算价格。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8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
见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560号)中有关药品,凡与本通知附表所列药品属同品种的,按本通知规定价格执行。

五、附表标注执行临时价格的药品,零售指导价格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结束后,我委将重新核定价格。

六、各地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增补的药品,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的,暂按国家现行规定零售指导价格执行;属于地方定价或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零售指导价格。

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市场购销价格的监测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委将根据成本及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零售指导价格;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附表所列价格自2009年10月22日起执行。

附表:
一、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中成药部分)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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