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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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主任签字
(公章)年月日
拟调出区司法局(审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已随转;
3、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公章)
年月日
拟调入律师事务所意见
1、同意调入。
2、《天津市律师执法(执业)业绩档案》已移交本所。
主任签字
(公章)年月日
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律师档案号:网络申请登记单编码:
姓名
执业证号
政治面目




本人因原因自愿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是否受过行政处罚
(1)是(2)否
是否受过行业处分
(1)是(2)否
在调出所执业期间投诉情况
1、在调出所执业期间被投诉,且尚未处理完毕。
2、在调出所执业期间被投诉,现已处理完毕。
3、在调出所执业期间无投诉。
(注:以上内容三选一)
天津市律师协会(公章)
年月日
拟调出律师事务所意见
1、同意转出;2、已解除聘用合同或办结退出合伙手续;3、已办结的法律事务的业务档案已交接完毕;4、未办结的法律事务已交接完毕,并且已征得委托人同意;5、债权债务已结清;6、原律师执业证已暂收;7、党员组织关系已随转;8、律师年度考核合格;9、在本所无投诉或投诉已处理完毕。
拟调入区司法局(审批局)意见
1、同意调入;
2、《律师执业登记表》(副本)已移交本区司法局;
3、《天津市律师执法(执业)业绩档案》已移交本区司法局;
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本区司法局。
(公章)
年月日
市司法局意见
其他材料
1、原律师执业证原件须交回天津市司法局;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3、申请人与拟调入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聘用合同;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随转证明。5、由拟调入律师事务所进行网络申请;6、本地律师事务所在本市其他区分所的增派撤派适用此表,请同时另附总所增派或撤派申请书,不需要聘用合同。7、流程:拟调入所——拟调出所——市律协——拟调出司法局——拟调入司法局——市司法局。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姓 名性 别执业证号执业类别何时起在 原所工作拟转入律 师所名称情况基本执业证是否上缴 (是)(否) 财务案件是否结清 (是)(否) 是否有未办结的投诉 (是)(否) 是否正在处罚、处分期内 (是)(否) 是否有受处罚、处分经历(是)(否)是否转出所合伙人 (是)(否) 是否转出所派驻律师 (是)(否)理由转所设立个人所申请人签名:意见转出律师所 该律师已与本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并与本所办结了业务、财务和档案等交接手续,同意其调离本所。

主任(合伙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意见 转入律师所该律师与本所已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合伙协议(附后),同意调入执业。

主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管理部门意见转出律师所区县(盖章) 年 月 日管理部门意见转入律师所区县(盖章) 年 月 日团)管理部门意见转出律师所地州市(兵 该律师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同意调出。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团)管理部门意见转入律师所地州市(兵(盖章) 年 月 日部门意见兵团司法局管理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管理部门意见自治区司法厅准予变更,并换发律师执业证。

负责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兵团填写四份),报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一份,地州市、兵团各师及兵团司法局公律科(处)和区县市(垦区)司法局公律科各存一份。

山东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最新模板)

山东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最新模板)

山东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最新模板)
附件1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执业证类别
变更后的执业机构名称
受理申请机关
受理申请日期
山东省司法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及表中应当由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由申请人按照样表格式打印。

但是,个人签名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审核意见,应当用黑、蓝色钢笔或者毛笔手写。

二、本表封面上的“申请执业证类别”,是指专职、兼职、法律援助、公职、公司律师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执业的律师执业证等;“执
业机构名称”,是指申请执业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全称;“受理申请日期”,是指受理申请机关查验申请材料后决定受理的时间,由受理申请机关承办人填写。

三、受理申请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四、“备注”栏用于记载换发律师执业证或者不准予换发执业证的通知书发出时间、方式、收件人等情况,由审核机关填写。

五、本表中的栏目应当如实填写,没有填“无”,不得空白。

表中栏目填写不开时,可以增加或者扩展有关栏目,也可以加页,但是应当保持每页表格规范齐整。

山东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最新模板)

山东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最新模板)

附件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执业证类别
变更后的执业机构名称
受理申请机关
受理申请日期
山东省司法厅制
申请书
市司法局: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转换执业机构的条件,自愿申请由律师事务所(原执业机构名称)转至律师事务所(变更后的执业机构名称)执业,并且律师事务所(变更后的执业机构名称)已经同意接收。

现将申请材料报送你局,请审查并予办理。

申请人郑重声明:本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真实、合法,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玉溪市司法局2018年8月31日发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核准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服务事项适用于玉溪市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核准办理。

二、办理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第75项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10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七条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考试或者申请执业核准:(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第十三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执业核准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不准予执业核准的决定:(一)具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曾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三)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并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河北省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河北省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3、律师执业证已收回。
(县、区司法局盖章)(市司法局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拟调入律师事务所意见
同意接收。
主任签字:
(盖章)年月日
拟调入县(区)和市司法局意见
1、同意调入。
(县、区司法局盖章)(司法局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起止时间
在何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类别
证明人
拟调出律师事务所意见
1、同意离所;
2、各类业务、档案、财务等事项均已交接完毕;
3、双方已解除聘用合同或经市司法局办理了退伙、撤回派驻等手续。
主任签字:
(盖章)年月日
拟调出县(区)和市司法局意见
1、同意调出;
2、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河北省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姓名
执业证号
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否转接至拟转入律师事务所
变更前执业机构情况
名称
负责人
组织形式
主管机关
住所
入所时间
原所身份
□合伙人□聘用专职律师□聘用兼职律师□派驻律师
变更后执业机构情况
名称
负责人
组织形式
主管机关
住所
转入所身份
□聘用专职律师□聘用兼职律师□派驻律师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姓名何时起在原所工作基情本况性别执业证号执业类别拟转入律师所名称执业证是否上缴(是)(否)财务案件是否结清是否有受处罚、处分经历(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有未办结的投诉是否转出所合伙人(是)(否)(是)(否)是否正在处罚、处分期内是否转出所派驻律师(是)(否)所转由理设立个人所该律师已与本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转者合伙关系,并与本所办结了业务、财务和档案等交接手续,同意其调离出意律本所。

见师主任(合伙人)签名:所(盖章)年月日转门出意律见(盖章)师管年月日所理区县部转团该律师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出)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同律管意调出。

(师理兵所部门负责人签名:地州意(盖章)市见年月日兵团部司门法意局负责人签名:见管年月日理申请人签名:该律师与本所已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合伙协转议 ( 附后 ) ,同意调入执业。

入意律见师所主任签名:(盖章)年月日转管入理律(盖章)部师门年月日所意区见县(转团兵入)律管师理所部门地意州(盖章)见市年月日自管准予变更,并换发律师执业证。

治理区部司门法意负责人签名:厅见(盖章)年月日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兵团填写四份),报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一份,地州市、兵团各师及兵团司法局公律科(处)和区县市(垦区)司法局公律科各存一份。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试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试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1.09.14•【字号】苏司规[2001]9号•【施行日期】200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试行办法》的通知(苏司规[2001]9号)各市司法局:《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试行办法》已经2001年9月5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试行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报告。

二〇〇一年九月十四日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制度,规范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后,方可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

第三条省司法厅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的登记机关,负责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实行逐级上报审查、审核制度。

第五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取得资格;(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品行良好;(四)年龄未满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五)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六)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第六条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法律咨询和法制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第七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材料目录;(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二寸照片一张;(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复印件,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五)接受实习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或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业务水平、个人品行等方面的鉴定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中);(六)与法律服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七)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品行良好证明;(八)申请人住所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格检查表》;(九)申请跨行政区域(市、县、区)执业的,提供执业地的居住租房协议、公安派出所的暂住证明;(十)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合伙人和其他占编人员辞去公职的,须提供辞职证明和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档案保管合同复印件;(十一)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复印件;(十二)申请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十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7.04.20•【字号】浙司[2007]82号•【施行日期】200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工作的意见(浙司[2007]82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提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法律职业(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者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5年的;(三)在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连续实习满6个月,并被该所鉴定合格(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和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及其他法律业务工作2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四)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五)品行良好;(六)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一)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二)被开除公职的;(三)曾被基层法律服务所给予开除处分的;(四)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五)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六)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或者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人大、政府法制工作满5年的单位证明(审判员、检察官资格证书复印件亦可);(三)学历证书复印件;(四)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考核鉴定表》;(五)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六)身份证复印件(外县、市户籍人员还应提供拟执业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七)无其他职业的证明材料(包括原单位批准辞职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失业证、待业证、退休证复印件,乡镇街道政府或县级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无其他职业证明原件等);(八)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管理处的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由原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九)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十)申报前一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十一)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十二)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指南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指南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申领、变更、注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1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申请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一)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表》(附件1);2.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和省司法厅组织的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申请人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5.基层法律服务所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同;6.申请人无职业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7.申请人近期小2寸正装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一张。

申请人在申请执业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批准辞职、退休、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执业核准: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符合基层法律服务从业条件,在教育科研部门工作、民营企业工作或者务农的人员,经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可以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但教育科研部门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兼职的除外。

申请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本指南第一条所列的所有材料;(二)申请人在教育科研部门工作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是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同意其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内容的证明;(三)申请人在民营企业工作的,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是本企业的员工,同意其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内容的证明;申请人为务农人员的,按照本指南的第一条所需材料提供。

河北省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河北省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河北省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
姓名
与身份证一致
执业证号
与律师执业证一致
政治面貌
如实填写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否转接至拟转入律师事务所
如实填写
变更前执业机构情况(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登记一致)
名称
律师事务所全称quancheng
负责人
XX
组织形式
XX
主管机关
XX
住所
XXXX
入所时间
XXXX.XX
原所身份
□合伙人 □聘用专职律师 □聘用兼职律师 □派驻律师(勾选一项)
变更后执业机构情况(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登记一致)
名称
XX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XX
组织形式
XX
主管机关
XX
住所
XXXX
转入所身份
□聘用专职律师 □聘用兼职律师 □派驻律师(勾选一项)




起止时间
在何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类别
证明人
2、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3、律师执业证已收回。
(县、区司法局盖章) (市司法局盖章)
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拟调入律师事务所意见
同意接收。
主任签字:本人手签
(盖章)XXXX年X月X日
拟调入县(区)和市司法局意见
1、同意调入。
(县、区司法局盖章) (市司法局盖章)
……
……
……
……
XXXX.XX-XXXX.XX
XX律师事务所
专职/兼职
XX
拟调出律师事务所意见1来自同意离所;2、各类业务、档案、财务等事项均已交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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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最新模板)————————————————————————————————作者:————————————————————————————————日期:2附件1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申请人申请执业证类别变更后的执业机构名称受理申请机关受理申请日期山东省司法厅制申请书XX市司法局: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转换执业机构的条件,自愿申请由XX律师事务所(原执业机构名称)转至XX律师事务所(变更后的执业机构名称)执业,并且XX律师事务所(变更后的执业机构名称)已经同意接收。

现将申请材料报送你局,请审查并予办理。

申请人郑重声明:本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真实、合法,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原律师类别现律师类别原律师执业证书号原律师执业证书流水号执业经历起止时间所在律师执业机构及身份XXX(申请人姓名)已与我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并已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XXX(申请人姓名)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特此证明。

(原执业机构主管司法局公章)年月日经审查,我所同意接收XXX(申请人姓名)为我所的聘用律师(或合伙人)。

(变更后的执业机构公章)年月日变更前的执业机构所在地市司法局审查意见:(公章)年月日变更后的执业机构所在地市司法局审查意见:(公章)年月日换发后的律师执业证种类及编号、流水号备注:填表说明一、本表及表中应当由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由申请人按照样表格式打印。

但是,个人签名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审核意见,应当用黑、蓝色钢笔或者毛笔手写。

二、本表封面上的“申请执业证类别”,是指专职、兼职、法律援助、公职、公司律师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执业的律师执业证等;“执业机构名称”,是指申请执业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全称;“受理申请日期”,是指受理申请机关查验申请材料后决定受理的时间,由受理申请机关承办人填写。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精品文档.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姓 名性 别执业证号执业类别何时起在 原所工作拟转入律 师所名称情况基本执业证是否上缴 (是)(否) 财务案件是否结清 (是)(否) 是否有未办结的投诉 (是)(否) 是否正在处罚、处分期内 (是)(否) 是否有受处罚、处分经历(是)(否)是否转出所合伙人 (是)(否) 是否转出所派驻律师 (是)(否)理由转所设立个人所申请人签名:意见转出律师所 该律师已与本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并与本所办结了业务、财务和档案等交接手续,同意其调离本所。

主任(合伙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意见 转入律师所该律师与本所已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合伙协议(附后),同意调入执业。

主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管理部门意见转出律师所区县(盖章) 年 月 日管理部门意见转入律师所区县(盖章) 年 月 日团)管理部门意见转出律师所地州市(兵 该律师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同意调出。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团)管理部门意见转入律师所地州市(兵(盖章) 年 月 日部门意见兵团司法局管理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管理部门意见自治区司法厅准予变更,并换发律师执业证。

负责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兵团填写四份),报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一份,地州市、兵团各师及兵团司法局公律科(处)和区县市(垦区)司法局公律科各存一份。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执业证号
执业类别
何时起在
原所工作
拟转入律
师所名称
情况
基本
执业证是否上缴 (是)(否)
财务案件是否结清 (是)(否)
是否有未办结的投诉 (是)(否)
是否正在处罚、处分期内 (是)(否)
是否有受处罚、处分经历(是)(否)
是否转出所合伙人 (是)(否)
是否转出所派驻律师 (是)(否)
管理部门意见
自治区司法厅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报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一份,地州市司法局公律科(处)和区县市司法局公律科各存一份。
理由
转所
申请人签名:
意见
转出律师所
主任(合伙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意见
转入律师所
主任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管理部门意见
转出律师所区县
(盖章)
年 月 日
管理部门意见
转入律师所区县
(盖章)
年 月 日
管理部门意见
转出律师所地州市
Hale Waihona Puke 负责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
管理部门意见
转入律师所地州市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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