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否有据? 未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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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公摊水电费收取的法律依据一、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最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

其中第十一条如下: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三、《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什么是公共能耗费

什么是公共能耗费

什么是“公共能耗费”,为什么每个小区收费不一致?一、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的概念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二、公共能耗费的构成公共能耗费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单元内公共用电电费(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等);2、院内公共区域照明电费(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3、弱电系统运行电费(包括安防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4、消防系统运行电费(包括消防给水泵、喷淋泵供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隔离系统、新风系统)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电费(高层楼宇供水加压);6、公共用水水费(消防蓄水池、消防管道注水、绿化养护用水、景观水池用水、公共卫生间用水);7、电梯运行电费(包括各单元电梯机房、轿厢);8、变配电设备、设施产生的损耗(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装置、供电线路等)。

三、物业公司有权收取“公共能耗费”物业企业在使用小区的共用设备、设施为业主进行公共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能源消耗,统称为“公共能耗”,由此产生的费用称为“公共能耗费”。

实质上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用水费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费用,属于一种代办服务费。

在大部分地区,“公共能耗费”与“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独立收费项目,也就是说“物业费”里并未包含“公共能耗费”,需要业主另外交纳。

有地方物价部门表态,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公共能耗费”之类的代办服务费,但需要单独列账,合理分摊,并定期向业主进行公示。

2020年(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

2020年(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

(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X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GT-ZY-GC-010-2013(A/1)1目的为了规范公共能耗费分摊及收费行为,维护X公司和业主合法权益,规避在物业公共能耗费分摊及收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2适用范围适用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属物业服务中心对公共能耗费分摊的管理工作。

3职责3.1集团工程技术部负责本指引的编制,负责对各物业服务中心公共能耗费分摊及计算的指导。

3.2集团企业发展部负责对项目招投标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在标书和合同中对不同地区或不同项目的物业公共能耗分摊内容、办法和条款中能耗约定进行评审。

3.3集团品质督导部负责收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关于能耗的管理规定且及时进行调整。

3.4集团财务部负责公共能耗费用收支核算,壹级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对公共能耗费用收支情况进行监管。

3.5集团审计部负责对公共能耗费用收支情况、分摊情况的审计。

3.6咨询X公司做好前期物业公共能耗计量表的合理设置咨询。

3.7统计和上报本项目物业公共能耗分摊各类数据,该物业服务中心为本项目物业公共能耗分摊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

4工作程序4.1公共能耗概念4.1.1公共能耗费管理项目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所发生的水、电、气等非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承担部分的能源消耗所产生的费用。

4.1.2公共能耗中的公共能耗费管理项目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中超过基础能耗的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费用(如:共用的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泛光照明等产生的能耗费用)。

4.2公共能耗费管理原则4.2.1不违反政策、法律文件和行业规范的原则4.2.1.1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公共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费用能够单独按实向业主分摊。

公共能耗 收费有据 操作有别

公共能耗 收费有据 操作有别

“公共能耗”收费有据操作有别
2010-11-30 无锡广电・都市资讯频道
五星家园物业增收公共能耗费的事,不少居民对此不能理解。

那这笔费用到底可不可以收呢?记者今天在市物价局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五星家园一户居民刚刚交的物业费的收据凭证,物业费包括三项: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和电子防盗门使用维护费。

和去年相比,公共能耗费是此次新增加的一项,平摊到每户人家是每月每平米一毛钱。

物价部门介绍,五星家园物业是按照二级服务标准定价的,就是每户每月每平米三毛钱,根据当初的约定,不管在管理过程中产生多少其他费用,居民只需要付这笔费用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物业却提出了收取公共能耗费,也就是小区公共设施所使用的水电费等。

无锡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说:“从新的物业标准来看,不管服务是五级还是七级,这个服务费里都不包含公共能耗费,不管你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


参考这个新标准,又考虑到五星家园的实际情况,市物价局最终同意五星家园在物业费之外加收公共能耗费。

这位负责人给记者算了笔帐,如果按每户每平米八毛的标准收取服务费,该小区物业才能做到收支平衡。

所以,一毛钱公共能耗费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还是有前提的。

目前,网上关于“公共能耗费”的讨论也很多,对这一名词最普遍的解释是: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煤等能源消耗费用。

眼下,有些小区是直接向业主收取这笔费用,有些小区是通过其他经营方式贴补这笔费用,但不管如何,物业都必须在小区公示具体消费额度,按实分摊,否则居民可以拒绝交费。

(陈海燕程轶)。

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篇)

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篇)

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无锡市境内从事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公共维修资金、保洁费、绿化费、安保费等。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有关方面制定,并报市政府审批。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收费标准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工作,不得擅自调整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周期,并提前向业主公示。

第八条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出质疑,并向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供收费依据。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详细的物业服务收费报告,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收取物业服务费:(一)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项目性质、规模和物业服务内容确定收费标准,不得简单粗暴地将物业管理范围内所有房屋的面积作为收费依据;(二)维修基金:根据物业项目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的特点,根据被服务房屋的面积、层数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三)公共维修资金:由业主共同承担,根据实施维修的公共部位和设备的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四)保洁费:根据物业项目的规模、层数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不得按照面积进行收费;(五)绿化费:根据物业项目的绿化面积、绿化设施的数量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六)安保费:根据物业项目的规模、层数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不得按照面积进行收费。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收费标准明确收费周期,不得超出一年,并在每次收费前提前30天向业主发出收费通知。

物业实施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是什么

物业实施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是什么

物业实施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是什么?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根据公区能耗使用给大家由大家分摊的情况,最终在物业服务合同或相关协议上体现。

还可参考地方法规,比如合肥就不一样。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价房〔2011〕41号2011年8月1日施行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内容的性质和不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中的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别墅(含独栋、双拼、联排、叠加)和实行酬金制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综合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第二十六条住宅小区内共用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费,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不得另行分摊收取。

二次供水未移交给供水部门的供水设备,其增压水泵运行费用可据实分摊收取,接受监督。

注:对《办法》实施后新建小区、首次移交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对《办法》实施前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已明确期限,且没有到期的,可以按照原合同、原标准、原办法继续执行;也可以由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办法重新约定;原合同到期后必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所以在合肥2011年8月1日后新建、首次移交的小区就不得收取公共能耗费了。

物业费法律规定

物业费法律规定

物业费法律规定物业费是指由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或代理公司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代为收取和管理业主共同负担的公共部分费用。

物业费的法律规定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法律依据1.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共有部分的费用由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物业费作为共有部分费用的一种,在法律上得以合理征收。

2. 《房屋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各自建筑物、构筑物的相对面积、使用公寓、租住住房面积、表决权等条件,承担物业管理的费用。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物业费的征收标准。

二、费用范围根据《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费用:1. 日常维护费:如物业管理人员工资、物业设备和设施维护费用等。

2. 公共设施费:如电梯费、消防设施费、绿化及公共区域维护费等。

3. 公共能耗费:如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共用设施的使用费用。

4. 其他相关费用:如保安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

三、征收程序和管理1. 物业费的征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并事先向业主明确告知费用的征收标准与使用范围。

2. 物业费的征收应当公开、透明,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或代理公司应当提供相关的费用清单和账目。

3. 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或代理公司提供费用的详细支出和管理情况,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或代理公司应当提供相关的明细账目和管理报告。

4. 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或代理公司不得私自提高物业费用,应当通过业主大会决议或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5. 业主对物业费的征收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或代理公司提出,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或代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应。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费的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业主在支付物业费的同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或代理公司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清晰的费用明细,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公共能耗费 案例

公共能耗费 案例

公共能耗费案例
公共能耗费是指公共设施或场所(如办公楼、商场、学校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能源消耗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收取,用于支付公共设施的维护和运营费用。

以下是一个关于公共能耗费的案例:
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公共能耗费,其中包含公共照明、电梯、空调等设施的能耗费用。

业主们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些费用不应该由他们承担,而是应该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经过调查,物业公司认为这些费用是必要的,因为这些公共设施的维护和运营需要耗费大量的能源,而这些能源费用不能由个别业主承担。

此外,物业公司也表示,收取的公共能耗费用是用于支付能源供应商的费用,而不是物业公司的利润。

最终,经过协商和解释,业主们同意支付公共能耗费用,因为他们理解这些费用是必要的,并且这些费用是用于维护和运营公共设施的。

这个案例表明,在涉及公共费用的收取时,物业公司需要向业主们解释清楚费用的用途和必要性,以便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业主们也需要了解这些费用的用途和合理性,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公共能耗费是如何收取的

公共能耗费是如何收取的

“公共能耗费"是如何收取的对于绝大多数业主来说,公共能耗费是一个易被忽略的角落,虽然每月都有这笔费用支出,但却少有人知道是按何种标准缴纳的。

何为“公共能耗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煤等能源消耗,被称为“公共能耗",由此产生的费用为“公共能耗费”。

小区的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等部位。

共用设备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公共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等设施。

《解放日报》载文介绍说,对于这些公共区域及为其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于没有相关的规定,目前物业公司通常采用三种方法收取.(1)依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共用设备使用时间、使用总功率,分摊至物业使用面积,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

(2)依据每月能耗(水、电、煤)账单总金额分摊至物业使用面积,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

(3)依据业主使用公共设施的区域、区域内设备的使用功率分摊至区域户数,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

以上三个方法,方法(2)收取依据略显粗糙,其忽略了公共能耗费单价测算的复杂过程,将业主自用设备产生的自用能耗与公共能耗混为一体。

方法(3)在划分业主使用区域时难以避免共性与个性的矛盾,其还牵涉空关房、空置房等一系列问题,业主及使用人是否应承担这部分费用,界线不清晰。

方法(1)本着“相对公平、合理,谁受益谁承担"的分摊原则,依据物业实际情况,合理区分业主及使用人的公共能耗和自用能耗,经过各种数据的积累和分类,全面、科学地测算公共能耗费单价.某些物业还存在其特殊性:如业主、使用人用水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之分;电费总量受到契约电价、峰、谷、平时段单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尚无统一的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标准。

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标准

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标准

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标准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

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是指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和保洁,保障业主的正常居住和生活秩序的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洁等费用。

2. 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用于支付公共部位维修、大修等费用的资金。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维修、维护公共设施和设备,保障公共部位的正常使用。

公共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3. 公共能耗费用。

公共能耗费用是指用于支付公共部位的水、电、燃气等能耗费用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收取公共能耗费用,用于支付公共部位的能耗费用,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公共能耗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二级物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同时,业主也应当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保持监督,如发现收费标准不合理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民法典关于公共能耗费

民法典关于公共能耗费

民法典关于公共能耗费一、关于公共能耗费的概念“公共能耗费”是指由公共部门对所有使用者收取的能源消费费用。

公共能耗费也称为公用能耗费,是指因公共服务需要而产生的支付能源消费费用,如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

公共能耗费的量化标准和定价方法是由当地政府制定的,不同地区的定价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二、公共能耗费的形式1、时段性费用:按用户在一定时间内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计算,即按用户在一定时间内的能源消费量来计算。

2、定额费用:按用户月度平均消费能源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即按用户月度平均消费能耗量来计算。

3、基数费用:根据用户的能源消费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消费量进行加价,比如按用户的消费量的10%、20%或30%等收取费用。

三、民法典关于公共能耗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公共能耗费的相关规定有:1、公共能耗费应当合理,不得过高。

公共能耗费的量化标准和定价方法,由当地政府依法制定,征收公共能耗费的范围、标准及实施办法,由当地政府依法制定并公布。

2、公共能耗费应当实行居民消费补贴,适当减轻低收入居民的能源消费负担,促进居民合理消费能源。

3、公共能耗费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消费者违法和违规消费。

4、公共能耗费的收取,不得借用不正当手段,不得强行收取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公共能耗费。

5、公共能耗费的收取,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个人意愿,不得强行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不得进行不必要的实名登记,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消费者的财物。

6、公共能耗费的收取,应当根据消费者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计算和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采取恶意的实质性计算手段,不得进行欺诈性的收费,不得索取不正当费用。

四、关于公共能耗费的总结公共能耗费是由公共部门收取的能源消费费用,包括时段性费用、定额费用和基数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公共能耗费的相关规定有:应当合理,不得过高;实行居民消费补贴;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借用不正当手段;尊重消费者的个人意愿;根据消费者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计算和收取。

物业公司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物业公司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物业公司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小区物业公司漠视业主利益,在服务方面能省则省、能少则少,无心打理小区物业,随意占用或擅自出租业主公共设施,对业主的各种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熟视无睹,不愿过问,以致引发纠纷。

人行道上停车收费现象,均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市政公共设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用小区内公共道路、场地设置停车位,无论是否成立业委会,均须本住宅区双过半业主同意,不可擅自收取场地占用费或者停车服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电梯服务费属于公共能耗费,其主要费用就是运营中使用的电费,不得提前收取,应该按照每个月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摊。

除了电梯服务费,中央空调等设施的运行费用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纳入代收代缴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建账,公开、合理、按实分摊,每半年向业主公布费用使用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各类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含综合开发费),交由专业经营单位专项用于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

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归专业经营单位所有。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包括变电、二次供水、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和计量装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

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

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管理操作指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球资源日益减少,能源消耗越来越大,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

在这个背景下,低碳节能已成为社会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

物业公司是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公共能源的管理和维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物业公司逐渐认识到低碳节能的重要性并逐步采取措施加以推行。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公司公共能耗管理水平,特制定了本指引。

一、编制管理方案为确保能耗管理的全面实施,物业公司应制定能耗管理方案。

方案内容应包括能耗目标、工作原则、组织架构、责任分工、管理流程、实施措施等内容,同时还应对方案的实施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部分浪费能源严重的企业或高能耗企业应加强可持续发展指导,创造出可持续低碳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统筹能耗管理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公共能耗的统筹管理,通过实行能耗分析等手段,全面了解公共能耗结构。

根据能耗分析结果,对公共能耗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使整体能耗控制在合理水平内。

对重要的能耗节点进行监控和控制管理,加强公共能源的节约利用。

三、推广科技应用物业公司可以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如LED照明技术、太阳能技术、地源热泵技术等,用新技术替换旧技术,节约能源,降低成本。

低碳科技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建筑行业的节能,降低建筑能耗,提高了建筑物的绿色性能。

四、培训能耗管理人员物业公司应加强能耗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能耗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公共能耗监测和分析,积极寻求节约能源的措施,推进能耗管理工作。

加强员工的参与,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观念,促进员工积极参与到能源节约工作中来。

五、建立监督机制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能耗监督机制,对公共能耗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置,完善监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和责任实体,及时对不当管理行为和能耗浪费行为进行问责处理,确保能耗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加强与居委会等其他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的联系,争取并敦促居民们积极参与到能源节约工作中来。

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收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物业收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物业公司对业主收取费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费用的合理性、透明性和公平性。

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物业收费管理体系,保障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收费项目1. 物业管理费:- 收费标准:根据小区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每月的标准收取。

- 使用范围: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洁、绿化等费用。

- 缴纳方式:业主每月按时缴纳至指定账户。

- 退费政策:若业主搬离小区,经审核符合退费条件,可申请退还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费。

2. 公共能耗费:- 收费标准:根据小区公共设施的能耗情况和实际使用情况计算,以每户每月的标准收取。

- 使用范围: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水、电、燃气等能耗费用。

- 缴纳方式:业主每月按时缴纳至指定账户。

- 退费政策:若小区公共设施能耗费用出现异常或业主长期不在家,经核实符合退费条件,可申请退还一定比例的公共能耗费。

3. 停车费:- 收费标准:根据小区停车位的数量和类型计算,以每个停车位每月的标准收取。

- 使用范围:用于小区停车场的维护、保洁、安全设施等费用。

- 缴纳方式:业主每月按时缴纳至指定账户。

- 退费政策:若业主不再使用停车位,经审核符合退费条件,可申请退还一定比例的停车费。

三、收费管理1. 缴费通知:- 物业公司将在每月初向业主发送收费通知,明确缴费金额、缴费期限和缴费方式等信息。

- 业主可通过物业公司提供的在线平台、手机APP等途径查询缴费信息。

2. 缴费方式:- 业主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物业费用。

- 物业公司将提供线下缴费窗口,接受现金、刷卡等方式缴纳费用。

3. 滞纳金规定:- 若业主逾期未缴纳物业费用,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滞纳金,并在下个月的费用中一并收取。

- 物业公司将向逾期未缴费的业主发出催缴通知,提醒其及时缴费。

4. 收费记录:- 物业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收费记录系统,记录每位业主的缴费情况和退费情况,并保密业主的个人信息。

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

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

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物业管理作为保障住户居住环境的重要环节,其能耗费收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对于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能耗情况,结合当地能源价格和政策法规,科学制定能耗费收费标准。

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不同楼盘的特点和住户的实际情况,避免一刀切的收费方式,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应当透明公开。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将能耗费收费标准向业主公示,并接受业主监督。

业主有权了解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并对其进行合理监督和建议。

只有在透明公开的基础上,才能够有效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另外,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分摊。

在实际收费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各项能耗费用的实际情况,合理分摊给每个业主。

对于公共区域的能耗费用,应当按照楼栋面积或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摊,避免个别业主承担过多的费用,保障每个业主的利益。

最后,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应当与节能降耗相结合。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通过引入节能设备、优化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能耗费用,减轻业主的负担。

同时,也可以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业主节约能源,共同参与到能耗费用的降低中来,实现双赢的局面。

综上所述,建立科学合理的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对于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在合理公正、透明公开、合理分摊和与节能降耗相结合的基础上,才能够确保物业能耗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希望各物业管理公司能够重视能耗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为社区居民营造更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

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

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标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公共能耗费是指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为了维持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而向社会收取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燃气费、道路使用费等。

合理的收取标准不仅能够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还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当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缴纳相应的费用,不得有任何优惠或者歧视。

这样可以有效保障每个人的权益,避免因为收费不公而引发社会矛盾。

其次,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水平进行合理调整,避免因为收费过高而给居民生活带来负担,也避免因为收费过低而导致公共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另外,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标准应当注重节能减排和环保理念。

在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鼓励并引导社会各界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推动绿色发展,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同时,也可以通过对高能耗用户进行差别化收费,激励他们节约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最后,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平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因为收费问题引发的纠纷,保障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并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标准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

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

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
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是指对于公共场所的能源消耗所需收取的费用的规范和标准。

公共场所的能源消耗包括电力、水资源、天然气等各种能源的使用,而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的制定对于公共场所的能源节约和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和其实际能源消耗情况来制定。

例如,对于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应当根据其建筑面积、人员数量、设备设施等因素来确定相应的能耗费收取标准,以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其次,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能源价格的波动和市场供求关系。

随着能源市场的不断变化,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也应当及时调整,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同时也能够激励公共场所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在确定能耗费收取标准时,应当鼓励公共场所采取节能措施,推广新能源技术,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另外,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的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
机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能源消耗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确保能耗费收取标准的执行情况,同时也要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总之,公共能耗费收取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能源节约、环保
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能耗费收取标准,才能够激励公共场所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
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重视公共能耗费
收取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推动能源节约和环保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公摊水电费收取的法律依据一、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最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

其中第十一条如下: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三、《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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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否有据?未违反相
关规定
2014-07-04 08:36:31 来源:南通网
昨天,市民陈先生致电12345政府服务热线称,他购买了开发区通盛大道与星湖大道交界处的永兴国贸商办楼一处房屋。

但物业公司除收取物业管理费外,还要求再收取一项公共能耗费,具体费用为每月每平方米0.4元。

陈先生认为,公共能耗费应该是包含在物业费里面的,额外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市物价局对此表示,根据《南通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普通商品住房以外的住宅及各类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代收代办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陈先生所反映的房屋为商办楼,其物业管理费由物业企业和业主签订合同约定。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可纳入代收代缴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合理分摊,具体分摊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公司收取的公共能耗费,属于物业企业代收代缴费用,未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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