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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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合规自查活动的通知》和公司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该总结报告公告如下:
一、部门制度完善情况
(一)制定和修订部分部门规章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部门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修订了《证券账户管理制度》,制定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宗交易操作指引》、《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管理办法》、《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交易过户管理办法》等补充、完善了部门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和规范了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加强。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情况:部门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作为公司的持续责任和义务,努力提高了信息披露主动性意识,除按照强制信息披露要求披露信息外,尽可能及时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时间、方式能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
二、部门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情况
(一)综合管理岗作为部门规范运作自查自纠岗的岗位对部门每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督导,并组织各岗位对各岗位工作进行自查。
(二)对部门工作日志的严谨性进行自查,监督部门工作双人操作、复核的实施性。
(三)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部门治理及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查找部门制度漏洞,增强依法规范运作的制度保证。
(四)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对内控制度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了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包括检查控股股东、关联方是否存在“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等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关联交易货款结算方式与结算日期是否按照双方订立的结算条款严格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是否全部由关联交易产生,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水电费等非经营性资金情况。
经自查,公司无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也没有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五)需进一步持续整改的问题
(一)不断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子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学习公司治理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力,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治理风险。公司将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日常监督职能,对内部控制及其他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加大过程控制力度。
(三)继续强化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运作和决策中的作用,发挥各独立董事的专业技术才能,加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各自领域的专题研究力度,对公司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规范运作等方面多提建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决策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主动性、预见性信息披露的意识。强化公司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披露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要获得长远发展,必须取得广大投资者的认可和支持,公司下一步仍将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强,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拓宽与投资者交流的渠道,在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互相信任的良好关系,宣传公司的投资价值,提升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针对《监管意见书》监管意见进行整改的情况
青岛证监局对公司2007年年报和2007年度规范运作情况等有关事宜进行了现场专项核查,并下发了青证监函字〔2008〕66号《监管意见书》。根据《监管意见书》提出的监管意见,公司整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文件精神,尽快选聘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要求。
(二)公司通过公司治理系列活动,按照相关法规及《内控指引》的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定期审视公司内控制度与有效执行情况,积极查找公司治理与内控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充和完善,重点落实贯彻执行及有效监督,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公司董事会重视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培训。配合
本次公司治理整改活动,公司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分别参加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种培训,增强了高管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了公司规范管理水平。
董事长考尚校于2008年4月12日至15日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协办的第十六期独立董事(合肥)培训班和青岛证监局组织的董监事培训;监事会主席孟颖于2008年4月12日至15日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协办的第十六期独立董事(合肥)培训班和青岛证监局组织的董监事培训;总经理张更生于2008年4月12日至15日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协办的第十六期独立董事(合肥)培训班,于2008年3月29日至31日参加了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广州举办的2008年第1期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和青岛证监局组织的董监事培训;副总经理冯栋于2008年4月12日至15日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协办的第十六期独立董事(合肥)培训班和青岛证监局组织的董监事培训;财务总监陈良栋于2008年3月29日至31日参加了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广州举办的2008年第1期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5月10日至13日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协办的第十七期独立董事(厦门)培训班和青岛证监局组织的董监事培训。
(四)公司于2008年1月制订、修订了《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及支票管理规定》、《员工借款管理制度》、《财务印章的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资金使用内部审批程序。今后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资金运行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上市公司资金不被侵害。
(五)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申购的情况说明
2007年下半年A股二级市场走势良好,新股发行密集,申购收益率较高,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自2007年9月开始依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利用闲置资金参与新股申购业务。该议案授权董事会行使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权,包括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等。该议案由2003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03年12月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公司2007年9月11日至2007年12月14日参与申购新股15次,申购成交资金数量合计为12,838,665.00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产生的投资收益为6,213,337.17元,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984,500.00元。由于工作人员业务处理疏忽,公司参与申购“中海集运”和“中国太保”时动用的申购资金数额分别为47,025.83万元和47,190.00万元,超过了1.5亿元人民币的授权,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目前执行的是2008年4月29日由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的《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不再执行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谨慎对待任何对外投资业务,未再从事任何新股申购业务。
四、关联方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