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戒毒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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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警戒管理制度

中药警戒管理制度

中药警戒管理制度

(实用版3篇)

目录(篇1)

I.引言

II.什么是中药警戒管理制度

III.中药警戒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IV.如何实施中药警戒管理制度

V.结论

正文(篇1)

中药警戒管理制度是指对中药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监测、评估、控制和管理的制度。它是中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和用药安全。

中药警戒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中药警戒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监测中药产品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和报告不良反应,从而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其次,中药警戒管理制度可以对中药产品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其质量和疗效。最后,中药警戒管理制度可以促进中药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高中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水平。

实施中药警戒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监测体系应包括对中药产品的监测、对中药生产过程的监测以及对中药使用情况的监测。监测体系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实现对中药产品的全面监测。

目录(篇2)

I.概述

A.中药警戒管理制度的定义

II.中药警戒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A.定义中药警戒管理制度

B.解释中药警戒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组成部分

C.描述中药警戒管理制度的应用范围和实施方式

III.中药警戒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影响

A.提高中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B.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C.促进中药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IV.如何建立和完善中药警戒管理制度

A.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

B.建立和完善中药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

C.加强中药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和自律

正文(篇2)

中药警戒管理制度是一种旨在提高中药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的制度。它通过加强对中药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消费者对中药产品的认识和了解,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以下是对中药警戒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和分析。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戒毒药品的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戒毒药品的分类与管理

第二条戒毒药品分为甲、乙、丙类,按照其毒性及成瘾性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甲类戒毒药品具有极高的毒性和成瘾性,应经特定权限机构批准后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四条乙类戒毒药品具有较高的毒性和成瘾性,需获得医生处方后购买和使用。

第五条丙类戒毒药品具有一定的毒性和成瘾性,在特定处方条件下可购买使用。

第三节戒毒药品的销售与使用

第六条药品销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经营,禁止无证销售戒毒药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详细的记录系统,对开具戒毒药品处方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报告。

第八条个人不得擅自超量购买戒毒药品,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医生建议并遵循规定购买。

第四节戒毒药品的监管与检查

第九条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戒毒药品的监管体系,对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条检查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依法对各类戒毒药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五节处罚与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对于因戒毒药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社会不良后果,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是《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有效管理戒毒药品,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中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

中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

中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

中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

一.麻醉药品、戒毒药品质量验收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训练、熟悉生产过程,责任心强的药学人员担任。

二.验收人员必需依据药品发票或单据核对送来的麻醉药品、戒毒药品药物名称、规格、数量、批号、产地、供应商及药品入库单、送货清单及送货单位。

三.麻醉药品药品验收必须按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作出正确判断,如实反映检品质量。麻醉药品实行全部验收制度,检验记录要完整,必要时可留样观察,以便研究药品的稳定性。

四.药品验收项目有证件、外包装、内包装、药品外观形状、必要时采取全检或送检等。

五.建立检验档案,检验记录是对检品检验过程中的操作及数据的原始资料,是分析质量、判断结果所作鉴定的依据,应正确的书写签名,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3年。有效期药品制剂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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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用毒性中药中成药品种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用毒性中药中成药品种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用毒性中药中成药品种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用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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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做好采购、供应、管理和使用工作。

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采购必须根据临床需要,到国家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

3、医疗用毒性药品入库需经双人验收。验收时,除按普通药品项目验收外,还必须对其内、外包装印有的法定特殊标志进行检查,无特殊标志的应予拒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药品不得入库,对质量有疑问的,要求供货单位提供质量验收报告。认真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后双人签字。

4、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保管要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储存、双人双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按月盘点,做到日清、月结、账账、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

5、专人负责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质量检查和日常养护,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6、出库时必须填写毒性药品出库登记,双人核对,双人签字。

7、因跑潮等原因引起的药品数量减少,因霉变等质量原因导致药品不能使用,提出报损申请,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8、调剂时应严格按相关调剂规定的剂量调剂。

9、发现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签字后再行调配。

10、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由调剂人员及复核人员双签字。并填写“毒性药品使用登记”,双人签字。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医院禁毒管理制度

医院禁毒管理制度

医院禁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禁毒管理,保障医院安全稳定,净化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订立本禁毒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人员,包含医务人员、职工以及患者家属。

第三条

医院禁止任何形式的毒品活动,包含毒品的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

第四条

医院建立完善禁毒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防范和制止毒品繁殖扩散,为患者供应安全的就医环境和良好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禁毒工作机构

第五条

医院设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担负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引导医院的禁毒工作。

第六条

医院设立禁毒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禁毒管理工作。禁毒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包含:

1.拟定和修订禁毒相关制度、规章和工作方案;

2.监测、分析和报告医院内的毒品情况;

3.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4.应对突发毒品事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搭配相关执法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6.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和惩罚。

第三章禁毒宣传教育

第七条

医院将定期组织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包含开展禁毒主题讲座、展览、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院人员对禁毒的认得和意识。

第八条

医院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开展禁毒宣传,包含在医院内部刊物、电

子屏幕、医院公共广告等位置发布禁毒宣传内容,提示人们阔别毒品。

第九条

医院将制作和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向患者家属供应禁毒知识,引导

他们正确对待毒品和帮助医院开展禁毒工作。

第四章禁毒监测和报告

第十条

医院将建立禁毒监测和报告机制,对医院内毒品情况进行定期监测

和统计,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中医戒毒实施方案

中医戒毒实施方案

中医戒毒实施方案

毒品成瘾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和伤害。为了帮助毒品成瘾者摆脱毒品的依赖,中医戒毒实施方案

应运而生。中医戒毒实施方案是一种综合性的治疗方法,通过中医

药的理论和技术,帮助毒品成瘾者戒除毒瘾,恢复健康。

中医戒毒实施方案的核心理念是“平衡阴阳,调和气血”。中医认为,毒品成瘾者身体内的阴阳失衡,气血不畅,导致了身体的不适和心

理的失调。因此,中医戒毒实施方案首先要通过中药调理,调和身

体的阴阳平衡,促进气血畅通,从而减轻毒品成瘾者的戒断症状和

心理压力。

中医戒毒实施方案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全面评估。中医戒毒实施方案在开始治疗之前,需要对毒品

成瘾者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毒瘾程度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只有

了解了毒品成瘾者的具体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疗方案。

其次,中药调理。中医戒毒实施方案采用中药调理的方法,通过中

药的药性和配伍,调和毒品成瘾者的身体和心理。中药调理是中医

戒毒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帮助毒品成瘾者戒毒的重要手段。

再次,心理疏导。中医戒毒实施方案还包括了心理疏导的内容,通

过中医的心理疏导技术,帮助毒品成瘾者调整心态,树立信心,克

服戒断症状和毒瘾的诱惑。

最后,康复锻炼。中医戒毒实施方案在毒品成瘾者戒毒的过程中,

还会引导他们进行一些康复锻炼,如气功、太极等,通过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帮助毒品成瘾者更好地戒除毒瘾。

中医戒毒实施方案是一种综合性的治疗方法,它不仅可以帮助毒品

成瘾者戒除毒瘾,恢复健康,还可以改善他们的整体身心健康水平。因此,中医戒毒实施方案在毒品戒治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我院戒毒中心管理制度

我院戒毒中心管理制度

我院戒毒中心管理制度

本文档涉及附件:

附件1:戒毒中心管理制度流程图

附件2:戒毒中心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3:戒毒中心管理制度培训材料

附件4:戒毒中心管理制度评估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戒毒中心:指专门用于收治、戒治吸毒人员的机构,包括公办戒毒中心和民办戒毒中心。

2-吸毒人员:指滥用或成瘾的人员,无论是躯体上还是心理上都对产生了依赖和渴求。

3-戒治:指对吸毒人员进行戒毒康复治疗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摆脱依赖,实现康复。

4-制度:指组织、管理和监察行为的规则和规定,是一种约束和引导人们行为的制度安排。

5-流程图:指用图形化的方式呈现工作或活动的步骤和流程,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6-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具体、更明确地落实和执行管理制度,

对各项内容进行细化、补充和解释的文件。

7-培训材料:指用于进行戒毒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的教材、教案、PPT等教育教学材料。

8-评估表:用于对戒毒中心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检查的表格,

包括各项指标和评分标准。

戒毒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戒毒中心管理行为,提高戒毒中心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戒毒中心管理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戒毒中心。

第三条戒毒中心应依法合规运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治工作,促进他们的康复。

第四条戒毒中心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

要求。

第五条戒毒中心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吸毒人员的防

毒意识和自觉戒毒意识。

第二章戒毒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六条戒毒中心设立中心院长、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等职位,由院领导任命或委派。

第七条戒毒中心设立吸毒人员接待科、戒毒治疗科、心理干预科、社会工作科等职能科室。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中药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药毒性药品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人体具有较强毒性作用的中药药品。

第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科学、合理、安全”。

第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当注重科学性、预防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中药毒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药毒性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等级

第七条中药毒性药品根据其毒性程度和使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和二级。

第八条特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须由专业医师按照临床需要开具处方并进行特殊管理。

第九条一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较广,使用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疗程和方法进行,并处方管理。

第十条二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较为安全,但仍需按照规定的剂量、疗程和方法进行,并建立使用登记,定期进行复核。

第三章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药品生产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十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自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保留生产记录和原始资料,备查和溯源。

中医院药品管理规范

中医院药品管理规范

中医院药品管理规范

1.目的:明确药品管理工作规范,确保各护理单元的药品得到有效地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各护理单元。

3.管理规范

1)各护理单元药品(口服、针剂、大输液等)根据临床需要合理设定药品基数,基数浮动范围为±50%,便于临床应急使用。

2)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剧毒等有明显标志。外用药须与内服(用)药分开贮放,药柜保持清洁、干燥,药品定位存放、标识清晰,避免高温高热,特殊药品按照“药品说明”要求存储。

3)药品专人管理、每日整理、每月清点。各类药品按照有效期先后顺序使用,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如发现新领取成批药品变质、失效应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4)口服药基数10片,为保证药品使用在有效期内,每年6月份各科统更换所有备用口服药。

5)针剂盒装放置,内外名称相符,包装完整,药瓶无裂缝,无沉淀,无变色、无失效。

6)大型输液贮放前抹干净瓶身,抽查液体肉眼观察无沉淀物、无杂质,再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

7)外用药品单独定位存放,包装完整,标识清晰,有浓度、配署单位及有效期,开启后保存需保持密闭,防止溶液蒸发。

8)抢救药品须固定存放抢救车,设药品有效警示记录,并在治疗室设专用抽届或柜备基数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急救车每日(急诊科每班)检查,保证随时应急。

9)毒、麻、剧、限药品应加锁保管,班班交接,专管人每月清点,做到帐数相符。

10)病人个人的贵重药品,需经科主任签字同意使用,由主管医生开具自备药品医嘱,护士注明床号、姓名,11)各类药品(瓶)开启后需注明时间、用法,药品使用有效期为: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用液体2小时内,静脉留置针肝素封管液2小时,胰岛素注射液无菌封口冰箱贮存1个月,外用无菌溶液24小时内。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对中药中所含有毒成分的药品进行管理的制度。中药中常常含有一些具有毒性的成分,如生物碱、挥发油、毒性甙等,这些成分如果使用不当或过量使用,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安全,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毒性药品的分类和登记:根据毒性的不同,对中药进行分类和登记,明确哪些药物属于毒性药品。

2. 生产和销售的许可管理:对生产和销售毒性药品的企业进行许可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术和设施条件,能够按照规定生产和销售中药。

3. 质量监管:加强对中药质量的监管,建立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毒性成分的检测,确保中药的质量安全。

4. 临床应用的规范:制定中药的临床应用规范,明确中药的使用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引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中药。

5. 不良反应和风险评估:加强对中药使用的监测,收集和分析不良反应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 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公众、医务人员和中药从业人员的相关教育和宣传,提高其对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通过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对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和监控,减少因毒性药物使用不当而带来的风险,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中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中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中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中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方法。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方法。

四.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

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经医教科负责批准的执业医师.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六.麻醉药品和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我院戒毒中心管理制度

我院戒毒中心管理制度

我院戒毒中心管理制度

一、引言

戒毒中心是社会福利机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吸毒者摆脱药物依赖并恢复正常生活。为了保证戒毒中心的运行效果和管理质量,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介绍我院戒毒中心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员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结构

1. 中心机构设置:

我院戒毒中心设立戒毒中心负责人、医疗团队、心理咨询师和康复辅导员等部门。戒毒中心负责人负责整个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医疗团队负责各类医疗服务工作,心理咨询师负责心理辅导工作,康复辅导员负责吸毒者的康复教育和康复训练工作。

2. 职责分工:

戒毒中心负责人负责中心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制定中心的工作目标和战略计划,并组织落实。医疗团队负责提供吸毒者的体检、

诊疗和康复服务。心理咨询师负责吸毒者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康复工作。康复辅导员负责康复教育、康复训练和康复辅导工作。

三、工作流程

1. 入院评估:

吸毒者进入戒毒中心后,首先进行入院评估,了解吸毒者的个人情况、吸毒史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 戒毒治疗:

基于评估结果制定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辅导和康复训练等。医疗团队负责药物治疗,心理咨询师负责心理辅导和心理康复,康复辅导员负责康复训练和康复辅导。

3. 康复教育:

康复辅导员通过康复教育课程,教导吸毒者有关药物知识、戒毒技巧和如何重建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吸毒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戒毒意识。

4. 出院准备:

吸毒者在完成戒毒治疗和康复教育后,经过医疗团队综合评估,符合出院条件的吸毒者将开始进行出院准备工作,包括社会适应训

规章制度: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规章制度: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戒毒医疗服务,依法开展戒毒医疗工作,维护医务人员和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戒毒医疗服务,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对吸毒人员采取相应的医疗、护理、康复等医学措施,帮助其减轻毒品依赖、促进身心康复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戒毒医疗机构,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的戒毒医院或设有戒毒治疗科的其他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戒毒医疗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自愿戒毒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并对强制隔离戒毒医疗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公安部、司法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拘留所和看守所开展戒毒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司法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戒毒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资质认定与登记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商同级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戒毒医疗服务资源情况、吸毒人员分布状况和需求,制订本行政区域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必须符合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戒毒医疗服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符合《戒毒医院基本标准(试行)》或《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基本标准(试行)》和本办法规定。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中药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依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中药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药毒性药品是指根据中医药学理论,在临床实践中能够造成不同程度中毒反应的中药药品。

第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当遵循防止人身伤害、保护生态环境、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中药毒性药品的分类和标识

第七条中药毒性药品按照毒性程度分为四类:

(一)无明显毒副作用的中药药品;

(二)有轻微毒副作用的中药药品;

(三)有中度毒副作用的中药药品;

(四)有重度毒副作用的中药药品。

第八条生产、经营、使用中药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中药毒性药品包装上标明药品的毒性类别和相关警示信息。

第九条中药毒性药品的包装上应当标明的信息包括:

(一)药品的名称和剂型;

(二)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三)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四)批准文号;

(五)毒性类别和相关警示信息;

(六)使用方法和用量。

第十条中药毒性药品的包装标识应当清晰、易懂,不能使用模糊、不准确或者误导性的标识。

第三章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设立专门的生产车间和设备,保证生产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二)生产过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Green Apple Data Center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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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戒毒药品的管理’保证戒毒药品质量’对毒品滥用者实施有效的治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戒毒药品系指控制并消除滥用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症状与体征的戒毒治疗药品’和能减轻消除稽延性症状的戒毒治疗辅助药品*

第三条

国家严格管理戒毒药品的研究+生产+供应和使

用*

第四条

国家鼓励发展传统医药’发挥其在戒毒与康复治疗中的作用*第五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第二章戒毒药品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

第六条凡研制戒毒药品"应填写#戒毒药品研制立项申请表$%附件一略&连同有关资料%附件二略&送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研制工作’

第七条戒毒药品新药按#新药审批办法$的分类原则分五类(

%一&首创的或国外已有戒毒研究报道尚未获得主管当局批准上市的戒毒有效单体和复方制剂的有效单体’%二&已在国外获准上市"但尚未载入国外药典且未进口的戒毒药品和戒毒中药复方制剂的有效部位’

%三&不含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复方制剂’

%四&已收入国外药典或批准进口的戒毒药品"及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戒毒药品’

%五&已上市药品增加戒毒适应症’

戒毒药品新药申报的技术资料参照新药申报资料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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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戒毒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戒毒药品的管理,保证戒毒药品安全使用,根据国务院《戒毒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

二.戒毒药品系指控制并消除滥用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症状与体征的

戒毒治疗药品,和能减轻消除稽延性症状的戒毒治疗辅助药品。我院主要为美沙酮。

三.戒毒药品由药剂科主任负责,进货、仓储、发货、保管、建立专用登记册、专用药库等有专门人员执行。每月清查一次。采购必须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货。

四.病区药房负责戒毒病房的药品发放,设置保险箱,由药剂科规定专人负责。药品总量不超过7天量。建立专用登记册。

五.具有戒毒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戒毒药品,经医院负责批准的执业医师。

六.戒毒药品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处方。处方书写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

七.医生应根据阿片类成瘾者戒毒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戒毒药品,严禁滥用。

八.戒毒病房的戒毒药品领用由病区护士长负责指定专门护士执行。戒毒药品专职护士到病区药房领药凭麻醉药品处方,并交还上次空安瓿,并按规定记录。

九.治疗护士对含化药应发药到口,亲视病人含化后方能离开,注射药品应保存空安瓿,于规定加锁抽屉。保安人员全程监督。

十.戒毒药品只准许住院戒毒病人使用,维持治疗人员按维持治疗规定执行。不得带出医院。

十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按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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