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的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探析
新时代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依据
新时代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依据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农村地区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和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为了维护农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他们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就新时代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依据进行探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农民农民工提供了宪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现代化。
”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义务,要求国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等内容,为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宪法保障。
二、《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管理法为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了保障。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要求国家对土地实行保护、合理利用。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为农民提供了土地的产权保障。
通过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资源得到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维护。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一部专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也为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有权休息休假,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在城市从事劳动工作,也同样享有《劳动法》的相关权利。
《劳动法》还规定了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签订等内容,为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专门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法律,对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保护,不得侵犯。
当前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主要由刑事诉讼法、国务院的法律援助条例、地方性的法律援助条例以及一些部门规章、制度性文件和一些关联性的法律规定组成,经过多年的实践,制度逐渐走向成熟,法律援助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的作用,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司法制度.但在法律援助的实践中中暴露出了一些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一、对法律援助概念的定义不够准确、合理在浙江省法律援助条列中将法律援助定义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这一定义将法律援助的对象设定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将法律服务确定为无偿,本人认为这一定义不够准确、合理.一法律援助的对象,从民事、行政案件上讲,一是案件要符合受理的范围.二是案件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要达到相应的经济困难标准;从刑事案件上讲,法律援助的对象,一是案件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要达到相应的经济困难标准或四类其它原因.二是申请援助的时间点要符合相关的要求.三是规定了几类免申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形.所以,用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这样的表述并不能准确的概括上述几种情形,会给人一种只要经济困难或是特事特办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错误理解,所以,个人认为定义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当事人来表述更为准确和免生歧义“合规定”三字足以说明一切.二将法律援助完全定义为无偿服务,容易造成援助资源被滥用.个人认为对一些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而且这类案件在实践中也正是被一些不诚信的当事人,采取虚报收入状况来骗取法律援助最多的案件,同时也是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受理案件范围的主要部分,当事人在获得赔偿后,是完全有能力支付一定的法律服务费用的,对于这类案件应该采取减收、缓收而不是免收服务费用更为合理,而且这样做也能有效的防止一些不诚信的当事人骗取法律援助服务,滥用援助资源.二、对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过于简单目前我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只规定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点五倍确定.这一规定过于简单.首先,应该明确表述为经济困难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受援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点五倍确定.其中受援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以申请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来计算,申请日则以受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律援助申请表上的签名日期为准;其次,现有的经济困难标准只考虑受援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未考虑受援人家庭的资产状况房产、汽车、有价证券、现金、存款等及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的重大支出,这些内容在司法部规定的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有涉及,但是因为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及审核困难,所以目前来说没有可操作性,但是在新制度设计时应该加以考虑,比如发生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后,往往造成家庭在短期内有较大的医疗费用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考虑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是否符合标准,而不考虑这些支出,显然是不合理的,个人认为可以规定,受援人家庭在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有超过多少万元的医疗费用支出,则可以免经济困难审查,这样的规定即合理,而且对医疗费用支出真实性的审核也比较容易查看相关发票和医院证明就行,具有可操作性.最后,既然经济困难主要是看受援人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那么受援人家庭成员如何来确定就应该有一个标准,明确规定清楚哪些人算是家庭成员,比如:老年人要援助时,其成年的子女是不是都算作家庭成员,成年人要援助时,其父母是不是都算作家庭成员,是以户口为标准,还是以是否实际一起生活为标准,还是以血缘关系为标准,还是以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为标准个人认为此条最合理.这些如果不规定清楚,那么经济困难标准的计算就没办法完全做到有法可依.三、应该明确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免缴各类税款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可见办案补贴的性质属于对法律援助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成本性开支的补助,所以把成本性的补贴,按有偿法律服务收费来征税,明显不合情理,而且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也规定了,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在条例修改中应该明确规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应该免税.四、应该对法律援助人员公职人员除外承担更明确的人身安全责任.非公职的法律援助人员在援助工作中一旦自身受到人身损害,法律援助机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从法理上讲,非公职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子与政府之间即不是一种雇佣关系,也不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关系,更不是一种职务行为,而是一种履行法定义务,并且为了崇高目的,损失一定收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中,如果援助人员自身受到人身损害,与情与理与法,这类援助人员应该可以向援助机构主张赔偿,所以,应该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在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自身受到人身损害,可以向指派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属司法行政机关主张赔偿,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赔偿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责任人追偿.五、应该追究申请人采取欺诈或诈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目前的法律援助条例及其它各项制度中对申请人采取欺诈或诈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没有规定任何的法律责任,这容易造成现有的一些审查、审核制度“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问题,所以,应该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个人情况及案件事实,申请人如采取欺诈或诈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一经发现,除终止或撤销援助以及追索有关费用之外,还有权视情节通过有关途径追究该申请人的法律责任.六、应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实质审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但如果对经济状况不进行有效的实质审查,就容易发生虚报经济状况主要是那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以打临工、做小生意以及务农谋生的人群,无法通过工作单位来提供收入证明,让镇街道、村社区来提供材料,往往留于形式,只有让其所在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去进行实质审查,才能较好的核实其家庭真实的经济状况骗取法律援助的现象,从而导致援助资源被滥用,以及影响到律师正常的业务量,所以,应该要求司法所、村、社区等证明机构通过上门走访、向相关人员作笔录等方式对申请人所述经济状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类似于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相关调查人员如进行虚假证明或敷衍了事,则追究这些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七、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羁押的情况下,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无法通知或拒绝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情况下,是否援助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在实践中往往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法通知或拒绝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还要不要给当事人援助,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中没有规定,也没有其它相关的规定,从理论上说,如果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无法通知或拒绝就要援助,则容易导致一些家庭经济状况其实并不困难的家庭,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意拒绝或人为造成无法通知,这显然会是一个有失公平的规定,但如果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援助,又会造成一些确实属于经济困难只是因为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无法通知或是拒绝协助而导致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这显然也有失公平,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无法通知或拒绝协助提供证明材料,就由看守所或公、检、法根据了解到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来判断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标准,如果符合,则如果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就书面向援助机构书面说明这一情况,如果不符合,则在当事人如果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时,明确告诉当事人其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不能给予其法律援助.八、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中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免经济困难审查,这一规定在文字的理解上存在歧义.这条规定具体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己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免经济困难审查,还是指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有人己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免经济困难审查,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中没有把这一问题写清楚,实践中需要对这一问题有一个明确的告知.九、在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对未成年人介定的时间节点没有规定清楚受援人是否属于未成年人,按现在的规定,只有审判阶段,在刑诉法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是指审判时未成年,侦察和审查起诉阶段都未明确,在实践中, 如果当事未委托辩护人,公安和检察院往往会只能以犯罪时是否未成年来来决定是否要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个人觉得从立法本意出发,应该以侦察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是否未成年来作为认定的时间节点.十、对劳动报酬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法律援助条例中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列入受案范围,但何为劳动报酬,这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或解释,所以在实践中只能是自由裁量,做不到有法可依,所以在新的条例制定是,应该对此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列出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比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法律援助的法规与政策解读
法律援助的法规与政策解读法律援助是指国家或政府向无力支付法律费用的当事人提供经济援助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制度,并在司法体系中起到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
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到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对法律援助的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援助。
一、宪法中的法律援助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法律援助制度的法源之一。
我国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享受国家的法律援助,当事人有依法获得国家的帮助的权利。
”这一条款明确了公民享受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强调了当事人获得国家帮助的权利。
宪法将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为其提供了宪法保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核心法规,明确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对象、程序和机构等方面的规定。
依据该条例,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包括经济困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援助的范围涵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代理诉讼等多种方式的法律服务。
三、《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办法》是针对法律援助实施的具体细则,明确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该办法规定了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及相关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此外,办法还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来源、使用和监督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地方法律援助制度与政策除了以上的法规,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法律援助制度和政策。
这些制度和政策在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地方法律援助制度和政策会根据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法律环境的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五、国际参照与借鉴我国在制定法律援助的法规与政策时也参考了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
对于外国人的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享受法律援助的权益。
农民工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权受到严重的危害; 五 险一金缺位, 凸显其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标准偏重于其经济方面; 对 援助对象 的规
使 得对 农 民工 法律 援 助 农 民工法律 援助具有重大的现 实基础 与理论依 据。 一方 民工法 律 援 助范 围的规 定不 过于 狭 窄,
面, 农民工法律援助在我国具有重大的现实基础 , 体现在三个 没有渗透到国家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
方面: 对 农 民工 进 行 法 律援 助 是 我 国依 法 治 国 的重 要 内容 , 是 农 民 工 法律 援 助 运 行 中存在 的 问题 和 障 碍 。 一 是 国家 在
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对农 民工实施法律援助, 体现了我 提 供 法 律 援助 方 面存 在 各种 问题 , 二是 农 民 工 自身文化 素 质不
党 对 三 农 问题 的重 视 , 有 利 于提 高 和扩 大 党 的 公 信力 、 巩 固党 高 影 响 其 法 律 维 权 的能 力 和 享 受法 律 援 助 的效 果 。 具体 表 现 执 政 地位 , 有 利 于法 治 型政 党 建 设 的推 进 ; 对 农 民工 进 行法 律 在 : 第一 , 农 民工 法 律 援 助 的 机 构 建 设 及其 跨 界 协 作 不 够 , 致 援助, 有利 于 和 谐 社会 和 新农 村 建 设 , 有 利 于 城 乡统 筹 发展 和 使 农 民工 法律 援 助 一 体化 运 行 受 阻。比如 : 农 民工 法 律 援 助 的 国民待 遇 一 体化 。 另一方 面 , 农 民工 法律 援 助 在我 国 具有 充分 的理论 基 础 。 专 门机 构 建 设在 经 费、 工 作人 员、 机 构 数 量 及 其 分布 上均 存 在
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与问题分析近年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带来了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的现象,尽管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样面临诸多的法律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应运而生。
然而,农民工法律援助在现实中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与改进。
首先,农民工法律援助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需求量大、供给不足。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一个亿,具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农民工也众多。
然而,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其法律援助需求。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缺乏足够的法律援助资源,导致很多农民工无法及时得到帮助,维权权益困难重重。
其次,农民工法律援助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法律援助意识薄弱。
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文化背景的限制,部分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概念和作用并不清晰,甚至存在依赖和不信任的心态。
在他们遭受违法侵权行为时,往往因为不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程序,而无法积极维权。
此外,一些农民工也缺乏法律援助的途径和渠道,无法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信息和服务。
此外,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问题还体现在援助质量和效果不一的现象。
在一些案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导致援助质量的参差不齐。
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只提供口头咨询,缺乏实际行动支持,无法真正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
此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效率也普遍较低,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效果和实际效益。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
首先,应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资源的投入,增加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数量,建立更多的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提高援助覆盖率。
其次,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和意识,促使他们更积极地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需要推动农村地区法律援助的普及,为农民工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应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援助质量的稳定提升。
法律援助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法规
法律援助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法规法律援助是指政府根据法律规定,为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其他法律援助服务的一项制度。
在我国,法律援助的实施依托于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政策法规的规定与保障。
本文将对我国的法律援助法规制度和政策法规进行探讨。
一、法律援助法规制度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是我国法律援助的基础法律。
该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明确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对象、援助途径和程序、援助质量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规定了谁可以享受法律援助,如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低收入群体、被取保候审或被拘留的人等。
同时,该法还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等。
2. 《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文件明确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原则、途径和保障措施。
根据该指导意见,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咨询、调解、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法律援助提供了更具体的规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了法律援助的范围、资格条件、案件受理和审理程序等方面的细节。
此外,司法解释还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相关费用由谁承担以及相应的程序和要求。
二、政策法规的推进与保障1. 法律援助基金制度为了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基金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基金由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等多种资金来源组成,用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同时,法律援助基金还为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群体提供经济援助,确保其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
2. 法律援助人员培训和评估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我国积极推动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和评估工作。
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培训班、举办讲座等方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
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制度。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和完善,以及法律援助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一、民事民事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了解决一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或非诉讼程序中因经济状况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或无法聘请律师的情况下提供的法律援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贫困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律师免费为其代理诉讼。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也强调了对贫困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民事法律援助的目标是保障公民的平等诉讼权利,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二、刑事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执行刑罚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执行刑罚的人有权聘请辩护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实施条件和程序。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保护被告人的权益,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和正义实现。
三、行政行政法律援助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国家为行政相对人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无法聘请律师,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况下提供的帮助。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贫困的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律师免费为其代理诉讼。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明确了行政法律援助的实施条件和操作办法。
通过这些法律规定,行政法律援助的实践得到了明确和规范,能够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涉外涉外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涉及外国人、外国法人或者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土内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况下提供的帮助。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外国人民法院援助和我国公民申请的具体程序和条件。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及现状农民工是活跃在我国城市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农忙时他们在家务农,农闲时他们到城市务工,主要从事建筑、纺织等劳动密集型的工作。
由于他们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工作地周围的社交较少等原因,其权益往往较易受到侵害,其中尤以应得薪酬被拖欠和涉工伤权益被侵害为多。
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维权通道不畅,无法通过有效的手段和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他们甚至压根没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
这就导致有的人选择吃哑巴亏,有的人则运用一些非理性手段,如非法上访、围堵政府、私力暴力等进行维权,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进行,甚至还引发刑事案件。
司法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坚实的后盾,权利的救济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农民工因其权益的特殊、地位的弱势,再加上纠纷的金额相对较少,诉讼维权成本相对较高,请不起律师,故很多情况下他们就不会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权。
因此,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法律援助手段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使他们能够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都比较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一些地区甚至专门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开设专门的职能部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一些地方司法机构把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用制度提高律所和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
《法律援助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明确把各级政府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责任上升为法律的义务[1]。
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具体含义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法律援助制度概念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法律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1、保障公民获得平等法律服务的权利。
国家是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
2、公民应获得公正程序之保障:(1)法律援助的目的是让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得到法律援助。
(2)法治要通过公正的程序来体现。
(3)法律援助制度能够保证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三)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特征1、法律援助的内容是人人获得法律服务。
2、国家是法律援助的主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3、法律援助制度的形式,是通过减、免社会弱者的法律服务费、诉讼费等方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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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一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法律援助的意义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客观要求,是健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际步骤,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措施,其意义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1.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了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有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运行现状及其思考
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运行现状及其思考作者:周超来源:《西部学刊》2013年第09期摘要:农民工作为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的特定产物,其劳动权益时常受到侵害,迫切需要法律援助。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使很大一部分收入略高于经济困难标准,但又无力负担法律维权的农民工这样的“夹心层”也同样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由新型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种重要创新。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中图分类号:D926.5一、研究的背景(一)中国农民工与新时期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务工的劳动者,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识,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
”[1]中国农民工与新时期农民工问题的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农民工的规模庞大,以外出和青壮年为主。
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4月27日的报告,其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长4.4%。
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长3.4%。
从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6.3%,21-30岁占32.7%,31-40岁占22.7%,41-50岁占24.0%,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
[2]另外据全国总工会的项目统计,“我国现阶段的新生代农民工,即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民工总数约有近1亿人,占农民工总数的60%,已成为外出务工农民工主体”。
[3]2.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性与流动性强、权益受损明显。
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许多农民工居住在距工作单位相对较近且房租低廉的城郊结合部,更有甚者居住在一些废弃的老、旧、危房内。
[4]由于农民工长期处在城市的边缘,不被城市认同接纳乃至受到忽视、歧视或伤害,融不进城市社会,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会导致农民工对城市社会普遍怀有一种疏离感和责任匮乏心态。
[3]在现实中,农民工的权益时常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劳动时间过长,休息权受到侵害;劳动报酬权受到侵害,很多时候享受不到同工同酬,还时常遭遇拖欠甚至拒付工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以及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缺失。
法律援助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援助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和特殊困难的人提供的法律服务。
它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和从业人员应承担起责任和义务,确保援助对象获得公正、高效的法律帮助。
本文将探讨法律援助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的案例和政策。
一、法律援助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援助机构是法律援助的具体执行主体,其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信息和咨询: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有关法律援助的信息和咨询,帮助援助对象了解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和权益等。
它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渠道,向社会大众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帮助。
2. 承接案件和提供代理:法律援助机构应承接符合法定条件的援助申请,并评估援助对象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为援助对象提供免费的法律代理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代理诉讼等。
3. 维护公正和独立:法律援助机构应本着公正、独立、保密的原则,为援助对象提供客观、公正的法律帮助。
它应独立于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避免受到行政干预和司法压力,确保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4. 保护援助对象的隐私:法律援助机构应妥善保管援助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它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安全意识,防止援助对象的个人隐私泄露。
二、法律援助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法律援助的专业人士,律师在援助工作中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 尊重职业道德:法律援助律师应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律师职业操守。
他们应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不受任何利益干扰,维护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2. 提供专业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应具备专业素养,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他们应全面了解援助对象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并与援助对象充分沟通,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3. 关注公益责任:法律援助律师应具备一定的公益意识,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新时代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依据
新时代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依据
新时代,中国农民和农民工的生产生活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挑战。
因此,维护农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必要的问题。
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主要涉及维护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有三大类。
第一类,是宪法法律。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劳动是一切劳动者的荣誉,劳动者有权选择职业,有权按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受到报酬的保障和奖励。
”这个规定为保护农民农民工的权益提供了基本法理依据。
第二类,是劳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劳动,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在实施中,农民工作环境相对恶劣,收入压力较大,法律保障必须严格处理。
第三类,是涉农法律。
此类法律维护农民的农村土地权益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
”
以上三个法律体系的有效结合,共同维护农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法律条款都需要得到監督和执行,这也是保障农民和农民工权益的重要环节。
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让农民农民工知晓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障方式。
总之,对于农民农民工这一群体,不管是在现有法律规定中,还是在未来法律的完善中,都应始终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为出发点和终点。
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法律援助的概念及法理学依据
狭义 上 的法 律援助概念 只包括 律师 的法律服 务 ,这 与法 律 的经济 结构和 文化发 展 ,为了 自身 的 自由生存 、活动 、 自 作者简 介:陈强 ( 8 1 1一) ,山东梁山人 , 山东大学法律硕士 。 9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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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国家在 司法制度运 行 的各个环节 和各个 层次上 ,对 因经 经济 的角 度讲 ,法律 援助 是合理利 用行政手 段进 一步调节
济 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 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 和缩 小社 会 成 员的 收 入差 距 , 改善 全 体社 会成 员 参 与 社
障 自身基本 社会权 利的弱 者 ,减 免收 费提供法律 帮助 的一 会 、 经济 和 法律 生 活 的程 度 ,从 而 维 护社 会 稳定 ;从 法 项法 律保 障制 度 ” 。通 过对 以上概 念 的分析 ,我 们 可将 法 律角 度讲 ,法律援助 是 国家依照法 律 的有 关规定 而实施 的 律援 助做狭 义和广 义的划 分。狭义 上 的法 律援助 ,是指 律 司法 人权保 障制度 ,是 国家为保护 公 民权利 应 当履行 的责 师对 贫 困的人及受 到不公正 待遇 的人 提供 的法律 帮助 ;广 任 , 也是 公 民依 法享 有 的基 本 权利 之 一 。
狭义上的法律援助概念只包括律师的法律服务这与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原则是不相符的从我国的当前形势来看大量形形色色的法律援助方式广泛存在因此广义的法律援助概念更具现实指导意义它可以将司法程序中各种性质各种形式的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救济都归纳进去有利于人们对法律援助制度形成一个全面统一的认识也有利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统筹安排
义上说 ,它还包括 国家对法 律援助 对象 的扶 助 ,如 法 院为
助农法律援助工作方案
助农法律援助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
农村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是我国的基本群体。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农民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致力于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问题分析。
1. 农村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农村地区法律援助资源匮乏,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较少,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农民法律意识不足等问题,导致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效果不佳。
2. 农民面临的法律问题。
农民在土地承包、农民工权益保护、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常常遇到法律问题,但由于法律援助工作不到位,导致这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解决方案。
1. 加强法律援助资源建设。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法律援助资源的投入,增加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人员,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2. 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农村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法律知识和专业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 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教育。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规划。
政府应制定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明确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保障。
2. 加大对农村法律援助资源的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法律援助资源的投入,增加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人员,提高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3. 加强对农村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农村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法律知识和专业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司法局的法律援助法规
司法局的法律援助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援助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规范运作,司法局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援助法规,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本文将对司法局的法律援助法规进行探讨。
一、法律援助基本概念与原则1. 法律援助的概念法律援助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它通过向经济困难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使其在司法过程中能够享有平等的法律权益。
2. 法律援助的原则(1)公益性原则:法律援助应当以公益为目的,依法为经济困难人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法律服务。
(2)平等性原则:法律援助应当遵循平等原则,不因个体的贫富差异而区别对待。
(3)法律救助原则:法律援助应当以救助为导向,向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1. 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1)申请人需要满足经济困难的条件。
(2)申请人需要涉及到法律案件,且可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内。
2. 法律援助申请的程序(1)申请人需向司法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和案件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司法局将在一定期限内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3)初审通过后,司法局会派遣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实地调查。
(4)调查结束后,司法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是否批准法律援助的决定。
三、法律援助的具体范围和内容1. 法律援助的具体范围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以及在调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及执行阶段提供的法律援助等。
2. 法律援助的具体内容(1)法律咨询:提供法律知识和意见,解答法律问题,帮助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
(2)法律报告:为当事人提供案件分析与评估,了解案情,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代理诉讼: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代理,代为提起诉讼并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过程。
(4)和解、调解:帮助当事人与对方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避免进一步诉讼。
《法律援助法》的学习、理解和实施
《法律援助法》的学习、理解和实施作者:樊崇义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1年第10期编者按: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法》是保障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法律援助的参与者,又是法律援助的监督者。
为了更加准确地理解法律,做好检援衔接等工作,本刊特邀请深度参与《法律援助法》制定的高校知名学者,对法律援助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特色,以及检察机关在法律援助中的职责等内容加以阐释,借力学界智慧,提升检察人法律素养。
一、《法律援助法》的立法历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在中央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中,法律援助工作改革一直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律援助列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
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1]。
201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
[2]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法律援助立法的决策部署,司法部早在2012年即着手开展法律援助立法工作调研。
2013年,司法部成立由法援司、法制司牵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及地方法律援助机构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组;同年11月,司法部法援司、法制司联合在山东济南召开法律援助立法工作论证会,研究《法律援助法(草案)》起草思路和主要内容,就草案初稿起草工作广泛听取意见。
2014年,司法部将起草“法律援助法”纳入《司法行政立法工作五年规划》。
《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了全面部署,提出要推进法律援助立法工作,提高法治化水平。
法律援助的法治建设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法治建设和法律援助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建设,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
而法律援助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本文将从法治建设和法律援助的关系、法律援助的主要功能和形式、法律援助的实践和挑战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治建设与法律援助的关系法治建设是指通过制定法律、贯彻法律、维护法律的实现,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而法律援助作为法治建设的补充和完善,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
通过法律援助,可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法治的公信力和威慑力。
二、法律援助的主要功能和形式1. 维护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程序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享有依法进行辩护和诉讼的权利。
法律援助通过为无力自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承担着消除社会不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
通过为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缩小社会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3. 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法律援助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促进法治文化的建设。
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公民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增强全民的法律观念,形成文明法治社会。
三、法律援助的实践和挑战1. 法律援助的实践在我国,法律援助体系逐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规范。
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和专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还成立了大量法律援助志愿者团队,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2. 法律援助的挑战尽管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财政投入不足,导致法律援助资源分配不均。
其次,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亟需提高。
再次,公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和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最后,法律援助领域存在着一些腐败问题,需要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管机制。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的农村农业法规与法律援助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的农村农业法规与法律援助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农村农业法规与法律援助对于保障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农业农村部的工作人员,我们担负着推动农村农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及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
本文将对农村农业法规和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进行探讨,并介绍我们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实施方式。
一、农村农业法规的重要性农村农业法规是保障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农村农业涉及土地利用、农作物种植、农业生产设施建设等方面,法规的制定可以规范农村农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此外,农村农业法规还对农民权益保护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发布相关法规,可以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发展和脱贫致富。
二、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法律援助是保障农民法律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农业生产和经营中会面临各种问题和纠纷,特别是涉及土地权益、农业合同、农业保险等方面。
农民缺乏法律知识,往往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提供法律援助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作为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我们承担着向农民提供相关法律援助的责任。
三、工作职责1. 制定农村农业法规:我们的工作首先是参与农村农业法规的制定。
在农业农村部的指导下,我们将参与制定农村土地管理、农作物种植、农业设施建设等方面法规,确保法规贴近实际需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2. 宣传农村农业法规:我们将积极开展农村农业法规的宣传工作,向广大农民普及相关法规内容和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违法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3. 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我们将与相关法律机构合作,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农民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面对面咨询等方式来寻求帮助,我们将为他们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在必要时引导他们申请法律援助。
4. 解决农村农业纠纷:在农村农业生产和经营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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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 助 制度 是社 会 对 政 府 以 宪 法 干 法 伴 为 原 ! 1 公 民 合 法 ¨ J 呆障 ! j l 权 利 的 必然 要 求 , 是政 府 的基 本 责 任 . . 具体 来 说 , 律援 助制 度 政 府 责 是 指 罔 家对 经济 难 法 且需 要 帮 助 的公 民提 1= 律 援 助 以保 c其 合 法权 益 得 以 实 』 =法 1 J I = 现 的 责任 , 足 指 政 府 利 于农 就 : 律 援 助 需 要 承 担 的 责 法
近 年来 , 势 群 体 的 L 问 题 已 成 为 党 中 央 圈 务 院 重 弱 访 点 关 心 的 问题 之 一 , 实 引起 这 螳 L访 的 问题 中有 很 大 一 其 部 分 是 法 律 问题 , 以 通 过 司 法途 径 f以解 决 。然 而 由于 现 代 可 法 律 制 度 的 专业 性 , 人 们 权 益 遭 受 侵 害 时 , 须 得 到 法 律 当 必 专业 人 士 的 帮 助 。可 是 农 民 群 体 由 于 经 济 难 等 原 冈 , 无 法 得 到 法 律 专 业 人 士 的 帮 助 。 刊 法 公 正作 为 社 会 公 和 义 的 最 后 一道 防线 在 这 时 就 彤 旧 虚 设 , 就 需 要 政 府 提 供 法 这 律 援 助 , 任 何 人 小 会 因 为 经济 难 等 问题 而 不 能 享 受 司法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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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说 法 律 援 助 的 责 任 主 体 是 国 家 , 律 援 助 是 公 民 ( 民 法 农 工 ) 享 有 的 权 利 , 非 政 府 或 是 某 个政 党 给 予 的赏 赐 。 所
国务院颁 布的《 法律援 助条例》 3条 明确 规定 : 法律 第 “ 援助是政府 的责任 , 为法律 援助制度 提供财政 支持 , 障援 保
赋 予其管理权力的前提 ; 二足政府对 其做 出的承诺 , 沦是 不
对 外 还 是对 内都 应 承 担 卡应 的 义 务 。这 是 政 府 作 为 一 个 } { 特 殊 的 主体 , 需 要 承 担 的 法 律 上的 和道 德 上 的责 任 。 所 …
二、 政府 承担 农 民工法律 援助责 任 的法理基础
政 府 承 担 农 民工 法 律 援 助 责 任 的 法 理 基 础 和 法 律 依 据 探 析
关 朝 斯
( 南 司 法警 官 职 业 学 院 , 南 郑 州 40 1 ) 河 河 5 的责任 。从 法理基础 上说 , 农 政府 承担农 民工法律援 助责任 是人 民 主权 原 则的要 求 , 是社 会 契约的要 求 , 实现 法律 面 前人 人 实质 平 等 的基 本前 提 , “ 是 是 看得 见 的 正 义” 内在要 求。从 法律依据 上说 , 国宪法 、 的 我 法律 法规等 从 不 同方 面规 定和体 现 了对农 民 工进行 法律 援助是 政府 的责任 。 关键 词 : 民_ ; 农 T 法律援助 ; - 政府 的 责任 中图分 类号 : F D3 文 献标识 码 : A
第 8卷
第 4期
河 南 司 法 警 官 职 业 学 院 学 报
Jun lo ln nJ dca oieVo ain lColg o ra fle a u iilP lc ct a l e - o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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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L的保 证 , 是 公 民 选择 让 渡其 自身权 益 而 建 立 政 府 并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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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援助 制度政 府责任 的 涵义
政府 责任 所 指 的责 仟 是指政 府对 公 民所 嘘 承 担 的 责 任 , 以及 政 府 及其 官 员 在 公 管 理 【 所 履 行 的 其 职 佗 和 权 力 } I j 相 对 应 的 职 责 与义务 , 括 维 护 家 宪 政 制 度 、 保 围 家 安 包 确 全 、 进 经 济 发 展 、 导 良灯 社 会 风 尚 、 展 公 共 事 业 、 护 促 侣 发 维 公 民 生命 和财 产 不 受 侵 犯 等 I 责仟 . 可的 .
农 民工 作 为 我 罔弱 势 群 体 中相 当 庞 大 的一 族 , 经 济 地 在
政府责任有政治责任 、 行政责 、 德责仃 和法律 责任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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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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