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校外活动管理细则(暂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林傲棋社
羽毛球协会
跆拳道协会 体 育 类
轮滑社
武术协会
裁判协会
龙马网球社
梦想自行车协会
双截龙协会 沙暴尖兵橄榄球协会
社 长 副社长 副社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社 长 秘书长 副社长 会 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社 长 秘书长 副社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会 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会 长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类别 社团名称
红十字会
职
务
姓
名
院系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宿舍号
熊宁爱心社
暖暖爱心协会 补天环境保护协会 公 益 类
博毅义务家教社
新华珍珠爱心社 勤工助学会 义工协会 法律志愿者协会
英语爱好者协会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会 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主 任 会 长 理事长 秘书长 副理事长 副理事长 会 长 副会长 会 长
夏文学社
夏文学社
国学社
唐华诗词社
文 学 类
青春文化艺术协会
草堂书画苑
睿博辩论与演讲协会
茗轩茶艺社
馨火文学社 广艺社 大学生手绘社
秘书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主 席 秘书长 副主席 副主席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副会长 会 长 秘书长 副会长 社 长 秘书长 副社长 主 编 秘书长 执行主编 执行主编 社 长 社 长
游泳协会 E—VS电竞社 政 治 类
学生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开展的活动安全、健康,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教学(1992)7号)、《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第13号令)、《广东省教育系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我校在校学生的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
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指由班级、团学组织、二级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主要包括: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艺、体育、科技等各类活动;不包括列入教学计划的实践教学、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
第三条学生进行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规定中的审批程序进行。
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生进行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保障安全。
组织学生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作出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和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切实做到“专人负责、组织严密、责任落实、确保安全”。
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主题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思想内容,能鼓舞学生积极进取、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奋发向上。
二、外出活动的管理与审批程序第五条外出实习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习地附近风景区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第六条若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严禁组织学生进行校外非教学集体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第七条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亲自带队,一般广州市及其近郊为宜,当天往返,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交通工具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营运车辆,不能乘坐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注意人身安全。
第八条学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不得擅自组织爬山活动,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将严肃处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申请审批表
使用须知使用须知使用须知
1.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1.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1.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2.维持活动秩序,保持场地整洁; 2.维持活动秩序,保持场地整洁; 2.维持活动秩序,保持场地整洁;
3.活动内容健康,保证服务质量; 3.活动内容健康,保证服务质量; 3.活动内容健康,保证服务质量;
4.人身财产安全,一切责任自负; 4.人身财产安全,一切责任自负; 4.人身财产安全,一切责任自负;
5.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 5.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 5.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
6.12:40-14:00不使用音响及大声喧哗。
6.12:40-14:00不使用音响及大声喧哗。
6.12:40-14:00不使用音响及大声喧哗。
使用人签名:使用人签名:使用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负责人须知负责人须知负责人须知
1.保证使用单位的资质及信用; 1.保证使用单位的资质及信用; 1.保证使用单位的资质及信用;
2.保证不改变使用用途和时间; 2.保证不改变使用用途和时间; 2.保证不改变使用用途和时间;
3.保证活动内容健康服务质量; 3.保证活动内容健康服务质量; 3.保证活动内容健康服务质量;
4.如有纠纷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有纠纷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有纠纷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大学学院学生校外活动管理规定(试行)
XXXX学院学生校外活动管理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组织和参加校外活动的管理,保证校外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校外活动包括由个人、单位或团体组织,有我院师生参加,活动地点位于校外的所有活动。
第二条港澳台侨学生和留学生个人、集体到校外活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笫三条组织或参加校外活动,必须首先报XXXX学院审批,未经批准不允许组织或参加任何校外活动,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我院各班、社团组织开展的校外郊游、野炊、参观、调查、联欢及其他文体活动,学生参加学校其他学院、社团组织的活动或校外单位、个人组织的活动,必须向我院递交申请书,写明时间、地点、组织者、参加者和活动主题等信息,报告我院审批。
港澳台侨学生三人以下的活动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三人以上报院长审批,外国留学生一律报院长审批。
第五条参加校外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活动,除需履行第四条所规定的审批程序外,还需提供组织者的合法身份证明以及活动的组织已通过相关部门批准的证明。
第六条校外活动前,要周密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详尽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精心组织,严防事故发生。
第七条严禁组织危险性校外活动或到危险地域活动。
第八条学生离校外出活动,最迟必须于当天晚上十一时返校。
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XXXX学院所有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XXXX学院所有。
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规章制度
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是指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文化、科技、体育、劳动等方面的实践活动。
第三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尊重他人、文明礼貌的原则,不得违法违规,不得危害个人安全和公共安全。
第四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参加,不得擅自离开或改变计划。
第五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违抗或抗拒,如有违反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补救。
第七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结束后,必须如实反馈所做所学,积极总结经验,为以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任命,成员包括教务处负责人、就业指导处负责人、辅导员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至少一次校外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应当符合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需要。
第十一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活动的具体方案和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和紧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章参与要求第十二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和优秀的品德素质,不得有逃课、旷课、作弊等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和指导,统一着装,统一出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活动纪律,保护环境、珍惜资源,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随意走失,不得任意外出,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助人、互相帮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不得擅自冒险、嬉戏玩耍。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会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明确带队教师及其担负的责任,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乘坐校车,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校外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
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校外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
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校外活动中的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活动组织和审批:校外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组织和审批。
学校必须明确责任人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
2. 人员管理:学校要确保参加校外活动的人员具备相关的体能和技能,并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同时,要明确活动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每个人员都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3. 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包括教育学生如何正确应对危险和突发情况,以及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
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
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本规章制度,服从学院领导和指导老师的管理。
第三条大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宗旨是发挥团结协作的力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生社团包括学术类、文艺类、体育类、志愿服务类等不同类型,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定位,合理制定活动计划和管理办法。
第五条大学生社团应当积极组织社团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弘扬社团精神,提升社团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第二章社团成立及管理第六条大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经过学院审核,并注明负责人及指导老师,方可正式成立。
第七条社团成立后,必须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备社团基本信息,定期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
第八条社团必须制定社团章程,明确社团宗旨、主要活动内容、管理机构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经学院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社团必须依据章程选举产生合法的社团领导班子,维护社团内部的稳定和秩序。
第十条社团必须按照章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社团事务,听取成员意见,保证社团正常运作。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必须符合学院要求和法律法规,不能涉及违法行为或有害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必须提前向学院领导和指导老师报备活动计划,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进行,保证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必须主动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的工作,如需协助,必须积极配合。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十五条社团成员必须遵守社团章程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对社团的行为和活动负有监督责任,如有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向社团领导通报。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如需请假或退团,必须提前向社团领导请假或向社团领导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现出社团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大学生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场地”)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纲第二章会议室申请办法及使用条例第三章活动时使用办法及使用条例第四章绘图室使用办法及使用条例第五章五栋地下活动场地值班制度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场地内各项活动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第二条场地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允许无权私自使用。
第三条活动场地内固有财产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
第四条活动场地共有会议室5个,绘图室4个,活动室7个,储物室一个,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筹使用。
第五条活动场地内各项活动须本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各组织合作共进的原则。
第六条场地内各项活动不得具有商业性质。
第七条场地内环境卫生由使用组织负责维护。
第八条活动场地使用时间以开放时间为准,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非开放时间使用。
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活动场地存放财务,如若丢失,概不负责。
第二章会议室申请办法及使用条例第十条申请办法组织负责人持有效证件(学生证等)当天在开放时间于活动场地值班室进行申请。
(一)申请时间:可当天直接申请;对某些需预订场地的活动,必需提前两天申请;(二)申请地点:五栋活动场地值班室;(三)所需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图书证、考试证均可。
第十一条使用条例(一)组织负责人持申请表于值班室确认使用;(二)会议须在申请时间内进行;(三)会议内容不得违反校纪校规,不得具有商业性质;(四)会议过程中需保持会议室内干净整洁;(五)会议结束后,经值班人员检查合格,方可领取证件离开;(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值班人员临时进行调整;(七)对有音响等一类较为吵闹的社团,每周统一时间使用五栋地下场地,并每周最多;第三章活动室申请办法及使用条例第十二条申请办法组织负责人持有效证件(学生证等)当天在开放时间于活动场地值班室进行申请。
(一)申请时间:可当天直接申请;对某些需预订场地的活动,必需提前两天申请;(二)申请地点:五栋活动场地值班室(三)所需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图书证、考试证均可。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出国出境管理细则(暂行)(写写帮整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出国出境管理细则(暂行)(写写帮整理)第一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出国出境管理细则(暂行)(写写帮整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出国出境管理细则(暂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社团出国出境活动的管理和指导,依据上级相关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学生社团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出国出境,包括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至其他国家和离开中国大陆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行的社团活动。
第一章出国出境的申请第四条社团进行出国出境活动之前,须在办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出国出境申请手续前两周向校团委和学校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提交申请计划书和活动经费预算报告,全部活动方案经两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活动结束回校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校团委及时上交详细活动总结、财务报告。
第五条申请社团须随计划书一并提交邀请函及国内或校内相应主管单位的意见书、参加出国出境活动的社团成员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成员所在院(系)党委(总支)意见(加盖公章)、成员所在院系教务出具的无不及格成绩单及对此次出行的意见(加盖公章)、社团指导单位意见(加盖公章)、指导教师意见等。
否则,校团委和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不予办理审批事宜。
行前,须向校团委提交经批准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出访申请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出国、赴港澳、赴台湾地区任务批件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
第六条活动计划书内容需包括活动内容、人员组成、目标地情况介绍、活动时间表等。
第七条校团委原则上不批准社团出国出境参加对参加成员人身安全有潜在威胁的活动。
第八条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进行出国出境活动,必须事先向校团委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的申请和预算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本细则第四、第五条规定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若社团在出国出境活动中需要使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标识或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名义活动,须通过校团委向校长办公室提交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安全成长,做好各类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是指学校组织的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科技竞赛、体育比赛、旅游考察等。
第三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从严管理。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提醒和引导家长关注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问题,共同维护学生的利益和安全。
第二章活动组织与准备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活动组织方案。
组织方案应当包括活动主题、目标、具体内容、活动时间、地点、所需人员和物资等。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参加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学生进行必要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检查,确保学生身体状况适宜参加相应的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活动地点进行勘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
第九条学校应当为学生配备必要的活动装备和器材,保障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紧急救援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第三章活动实施与监管第十一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期间,学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和处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允许出现各种形式的欺凌、暴力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监护人员,确保学生的安全和精神健康。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活动意外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填报事故报告,并按照规定报告给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做好与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工作,留存活动组织方案、参与人员名单、活动过程记录等,为后续管理和监督提供依据。
学生社团与课外活动组织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与课外活动组织管理规定学生社团和课外活动组织的管理规定对于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规定的制定背景、社团组织的种类和数量、社团组织的管理机构、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和管理、社团活动的开展和监督、成员的权益保障、社团与学校的协作及资源共享、评优与奖励机制、社团注销与重组、课外活动组织的管理、规定的落实和改进、总结。
一、规定的制定背景学生社团和课外活动组织的管理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使他们在课外活动中得到自我实现和成长的机会。
通过制定规定,可以规范社团和组织的活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保护学生的权益。
二、社团组织的种类和数量学生社团和课外活动组织的种类繁多,涵盖了文化艺术、体育健身、学术科研、公益志愿等各个领域。
针对不同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学校应该提供多样化的社团组织,并适当控制数量,以保证质量和学生的参与度。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机构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学生社团和课外活动组织,如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生社团办公室。
这些机构应该负责社团注册、活动审核、财务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指导和帮助,保证社团的正常运行。
四、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和管理学生社团的负责人应该通过公开选拔和评定的方式产生,以保证其能力和责任心。
社团负责人应该具备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才能,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学校应该对社团负责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五、社团活动的开展和监督社团的活动应该遵循学校的教育目标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指导方针,指导社团的活动策划与实施,并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六、成员的权益保障学生社团和课外活动组织应该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如言论自由、人身安全等。
学校应该建立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成员的问题和困扰,保证他们积极参与社团和组织活动。
七、社团与学校的协作及资源共享学校应该与社团和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资源支持。
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活动申报1. 各年级、班级、社团等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前,应提前一周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供活动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等相关材料。
2.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活动方案合理、安全措施到位,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集体活动,不予批准。
3. 活动申报审批通过后,组织者应按照批准的方案和措施进行活动。
三、活动组织1. 组织者应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2. 组织者应提前对参与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3. 组织者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组织者应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四、活动进行1. 活动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应全程监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活动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3. 活动过程中,师生应遵守活动规则,听从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活动结束1. 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2. 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进行安全总结,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 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将活动情况和安全总结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六、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组织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组织者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 参与活动的人员未遵守活动规则,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名称:制定日期:年月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社团信息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社团信息
十月份左右社团会开始招募新社员,会费5~15元不等,每个人可以参加多长社团,其中某些社团经常会举办活动,闲暇时间可以去社团多交朋友拓展人际关系。
诗词编辑部
以鉴赏古今诗词、相互交流体会为主。
有专业老师指导,体味中华诗词独特的韵味,探究诗人词人的情感经历。
负责社团刊物的编辑、审校工作,征文策划、校际/省内/全国等征文的合作与执行。
灯谜社
以学习、交流、发扬灯谜知识、举办灯谜赛事活动和灯谜文化讨论、研究等为主要职务。
播音与主持协会
协会选拔优秀人才在学校的晚会和活动中担任主持人。
每四周组织一次诗歌朗诵会、播音主持比赛等,主题视情况而定,由全体成员参加,展示成员风貌。
积极参与“经典诵读”活动,以及校园文化艺术节。
提升广大成员的播音主持水平,为学校文化建设做贡献。
加强与其他协会的联系和合作,共同举办活动,协会来通过声展示其他协会的作品,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曲艺协会
协会活动主要是参加学校内各大晚会的相声演出,参加高校之间的文艺联谊,参加省级、市级比赛,并多次成功举办“郑工笑缘”专场晚会,有着丰富的舞台经验和浓厚的学习氛围。
自-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职责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是由校团委直接指导的社团管理组织。
社联实行主席负责制。
具体职责如下:一、主席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社联工作,并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2.代表社联与外界进行交流研讨;3.主席对社团大会负责,并接受大会监督;4.指导、监督社联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5.考核、确定各部部长及成员;6.把握、规划社联、社团发展方向;二、秘书长工作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2.全面负责社联日常工作,并主持召开部长会议;3.定期召开所辖部门会议,指导所辖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4.及时了解社团的最新发展动态,协调各社团组织和安排活动;5.定期召开所辖社团的分类社团会议,协调社团工作及社团资源分配,帮助社团解决日常的、突发性的需要社联予以支持的问题;6.社团活动的审批;7.管理社联账目及财务,定期向主席上报;8.负责由校团委拨款举办的社团专项活动的财务工作:专项资金的审批和统一报账。
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2.定期召开所辖部门部长会议,指导所辖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3.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4.及时了解社团的最新发展动态,协调各社团组织和安排活动;5.定期召开所辖社团的分类社团会议,协调社团工作及社团资源分配,帮助社团解决日常的、突发性的需要社联予以支持的问题;6.社团活动的审批。
四、秘书处工作职责1.负责社联日常基础事务工作;2.负责社联各类会议及会议室、办公室的管理;3.负责社联内部档案管理,相关文件的起草与发放;4.负责各社团的基本资料、工作计划、活动策划及总结的收集管理,建立社团资料库;5.负责社联各部之间的交流,协调各部关系,提高内部凝聚力;6.协调各部门对社团进行年度总体情况的评优工作,引进竞争机制,营造社团间的良性竞争氛围。
发挥评优对社团发展的激励作用,促进社团精品化,增强社团综合竞争力;7.负责社联内部账务管理,以及社团财务账务管理;8.定期向主席提交财务报告;9.有义务引导社团财务向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方向发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主要教育方式、评分细则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主要教育方式、评分细则一、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主要教育方式(1)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为主旨的系列竞赛评比活动。
(2)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主旨的学生党校、团校等各类培训活动。
(3)以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为内容的各类活动。
(4)以增强学生党员、团员先进意识为主旨的教育实践活动。
(5)以增强思想道德水平为主旨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项目项目内容分值获得荣誉国家级一等奖 5.0学分/项二等奖 4.0学分/项三等奖 3.0学分/项优秀奖 2.0学分/项省部级一等奖 4.0学分/项二等奖 3.0学分/项三等奖 2.0学分/项优秀奖 1.0学分/项厅局级、校级一等奖 3.0学分/项二等奖 2.0学分/项三等奖 1.0学分/项优秀奖0.5学分/项院(系)级一等奖 2.0学分/项二等奖 1.5学分/项三等奖 1.0学分/项优秀奖0.5学分/项培训活动参加校级党校培训活动并完成要求 1.0学分/期参加校级团校培训活动并完成要求0.5学分/期遵守纪律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处分0.5学分/学年主题教育活动诚信教育、安全法纪教育、爱国荣校教育等0.1学分/项3.具体要求(1)在满足最低学分要求的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2)学生在学习期间没有受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纪校规处分者,在思想道德修养自动每学年获得0.5个学分。
(3)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被学校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4)学生在主题教育活动项目最高可取得1.0个学分。
(5)学生凡有见义勇为行为,一经核实,可申请获取1.0个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6)培训活动中院(系)活动获得学分值是校级的1/2。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主要教育方式(1)以“三下乡、四进社区”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2)以国情民意调查为主要内容的寒暑假社会实践系列活动。
社团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社团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目的为确保社团校内外活动安全,保障社团成员人身财产安全,减少活动中的风险和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对社团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学校内从事社团活动的社团及其成员,在社团活动期间,学校保卫处、相关部门和社团活动负责人有权利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安全责任1. 社团活动负责人负责组织活动并承担安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学校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2. 活动组织者在活动前应审查活动计划、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及保险方案,保证活动的可行性。
3. 活动组织者负责对参加活动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常识,掌握自救与互救措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 社团成员应听从社团活动负责人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和社团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5. 在社团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社团活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置。
四、活动安全措施1. 活动计划和场地的选择(1) 社团活动负责人应审查活动计划;选择场地时应重点关注活动场地是否安全,有无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活动场地应与活动内容相适应,进行必要地布置与调整,保证活动场地的安全性。
2. 器材的选择和使用(1) 社团活动负责人应审查活动器材;选择器材时应关注器材的质量、性能和安全性。
(2) 社团成员在使用器材前应了解使用方法、操作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必须按照器材的规定使用。
3. 活动人员的安全教育社团活动负责人应进行活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制定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团成员的安全管理。
4. 安全保障措施(1) 对重点部位、器材、场地等进行常规维护并定期检查,及时解决隐患问题。
(2) 确保社团活动的安全保险及时到位,保障社团成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应急处置措施1. 制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处理措施、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应急演练程序和保障措施等。
社联管理章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团工作手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二〇一三年三月目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篇工作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简介................................................秘书处..........................................................................监察部..........................................................................权益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活动部..........................................................................外联部.......................................................................... 社联日常办公系统简介............................................................一.社团活动的申请举办方法 ...................................................二.活动资源的申请办法 .......................................................三.财务报销 .................................................................四.咨询服务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团成立管理办法........................................一.申请条件 .................................................................二.相关规定 .................................................................三.申请流程 ................................................................. 第二篇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社团工作开展及评议.......................................................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工作评分细则........................................一.评估工作安排 .............................................................二.评估细则 .................................................................三.各奖项评选 ...............................................................四.备注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星级评估方案........................................一.大学生社团星级评估基本原则................................................二.大学生社团星级评估办法 ...................................................三.星级社团管理办法 .........................................................四.备注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联合招新管理规定 .................................... 第二章社团统一工作管理......................................................... 第一节日常办公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财务管理办法........................................一.社团财务人员 .............................................................二.财务报销 .................................................................三.资金入账 .................................................................四.财务抽查与年检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的说明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团社联南山书院社团联席会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大学生社团活动室管理办法 ................................一.借用程序 .................................................................二.多媒体的使用 .............................................................三.其他事项 ................................................................. 第二节涉外管理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涉外活动管理条例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赞助活动管理办法 .................................... 第三节宣传相关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团会旗会徽使用及管理办法 ..............................一.会旗及会徽设计 ...........................................................二.使用及管理办法 ........................................................... 第四节其他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统一印章管理办法 ....................................一.印章的制作 ...............................................................二.印章的保管、使用和补发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 ...........................................................四.印章的收回和注销 ......................................................... 第三章社团活动项目管理及评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学生素质拓展类项目管理条例 ..............................一.总则 .....................................................................二.申报 .....................................................................三.审批 .....................................................................四.执行 .....................................................................五.结项 .....................................................................六.附则 ..................................................................... 第四章大学生社团基金会章程及管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大学生社团基金会章程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大学生社团基金会管理条例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大学生社团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第五章社团会长资格认证及管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团会长上岗资格认证实施办法 ............................一.担任会长的条件及责任 .....................................................二.会长上岗资格认证程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会长证使用规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联优秀会长评选细则 ....................................一.评选宗旨 .................................................................二.参评范围与参评资格 .......................................................三.具体评定细则 .............................................................四.结果公示 .................................................................附:...........................................................................有关说明 .......................................................................1.本工作手册全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社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协助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须遵守财务透明的原则,并统一受学校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经费的使用第三条各学生社团的经费为学生社团公共财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用于超出学校以及本社团章程规定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的财务应由该社团负责人之外的专人管理,记账人和持款人各司其职,互相监督。
第五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向会员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标准不得高于人民币10元。
第五条改原则上除部分社团外,其他社团应在每学年初向会员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标准为人民币20元。
第六条学生社团可以通过举办活动获得赞助的形式筹集经费,一切活动所得赞助必须向校团委如实汇报。
第七条学生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资助,必须向校团委如实报告,经学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每月月末各学生社团财务人员须向社联报送一份当月财务支出情况总结。
总结中应分析本月经费支出情况,并合理计划下个月的支出。
第九条每学期期末,各社团财务人员有义务在社团负责人以及社联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支出情况,各成员有权知道所缴会费的具体用途。
第十条各社团负责人要严格审核制度。
任何一项支出都要有负责人、财务人员和使用人的签字。
经费的管理应做到收支明确,账目清楚,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将定期对社团的账目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对于账目混乱的社团,将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在年终的社团评比中给予相应扣分。
影响恶劣的,将严格追究社团负责人和经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为了保障大额资金的安全,保证社团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开展活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凡社团会费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需上交超过1000元的部分至团委,社团赞助须全部上交团委。
第十二条改为保障社团会费合理使用,保证社团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开展活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团会费应上交至社联。
学校校外活动管理规定
学校校外活动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综合素质教育的追求,校外活动在学生的成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校外活动的管理和组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和规范校外活动的进行,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校外活动管理规定。
一、校外活动的定义与目的校外活动是指学校组织或支持学生参与的课外活动,旨在丰富学生的知识和经验,提高综合素质。
它可以是参观考察、社会实践、比赛竞赛、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
二、校外活动的分类校外活动根据形式和目的,可以分为学科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活动、艺术活动等不同类型。
不同类型的活动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考察方向,学校需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组织。
三、校外活动的组织与安全1. 学校需要建立校外活动组织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在组织校外活动时,学校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年龄和能力,选择适合的活动项目,并明确活动的目标和内容。
3. 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加强对活动地点的评估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四、校外活动的批准与备案1. 学校组织的大型校外活动需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学校应建立详细的活动备案制度,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目的等关键信息,方便后期的管理和追溯。
五、校外活动的教职工参与与培训1. 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参与校外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2. 教职工参与校外活动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六、校外活动的家长协助与监督1.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邀请家长参与校外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共同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 家长也应在校外活动中起到监督的作用,关注活动的安全和效果,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七、校外活动的评估与总结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外活动评估机制,对活动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价,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活动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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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校外活动管理细则
(暂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社团校外活动的管理和指导,依据上级相关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学生社团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学生社团校外活动,是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在学校校园地理范围(包括雁塔校区、幸福校区区、草堂校区)之外进行的活动。
第一章校外活动的申请
第四条社团进行校外活动之前,须提前一个星期向校团委提交申请计划书和活动经费预算报告,全部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活动。
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校团委及时上交详细活动总结、财务报告以及活动安全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五条申请社团须随计划书一并提交参加校外活动的社团成员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社团指导教师意见、指导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等;如活动在校外过夜的,还须提交成员所在院(系)党委(总支)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否则,校团委不予办理审批事宜。
第六条活动计划书内容须包括活动内容、目标地情况介绍、人员组成、活动时间表等。
第七条校外活动对参加成员人身安全有潜在威胁的,还须附有潜在
危险分析及安全应急方案、医药救护计划、后勤保障计划以及参加成员家长的书面同意书。
在校外从事有较高风险性活动的学生社团须制定本社团关于减小风险至最低限度的相应技术性措施,并报校团委批准,校团委根据情况需要要求其召开有校内外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召开的答辩会。
批准成行前,校团委监督每位参加成员购买保险并与每位活动参加者个人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行活动。
第八条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进行校外活动,必须事先向校团委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的申请和预算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准备工作。
在准备工作完成后,由主办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校团委审查批准后,方可活动。
第九条社团举办有我校外籍或港澳台籍教师、学生或访问人员参加的校外活动,必须相应地经校国际交流合作部或港澳台办公室同意并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若社团在校外活动中需要使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标识或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名义活动,须通过校团委向校长办公室提交申请。
获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凡校外单位邀请社团进行校外活动的,校外单位应首先与校团委取得联系。
社团无权在未经校团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接受邀请。
否则,一切违约后果由社团承担。
第二章校外活动的管理
第十二条凡社团在西安以外进行活动的,若社团提出请求,校团委可视情况为社团该次校外活动安排领队老师。
第十三条社团在校外活动中应每天与校团委保持联系,不得隐瞒和
谎报情况。
第十四条凡出现下列情形者,校团委有权命令社团校外活动立即停止返校:
(一)进行与申请内容无关的活动;
(二)进行或配合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三)盗用指导单位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四)校团委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第十五条社团进行校外活动时,须与当地政府机构、群众组织等和睦相处,尊重当地民俗习惯,不得做有损学校形象的行动。
第十六条社团在校外活动时,如接受媒体采访,所谈内容应限制在本次活动内容范围之内,不得发表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校管理条例相悖和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
第十七条如社团违反上述细则,校团委将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社团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将报请学校相关部门予以校纪处分。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内一切学生社团。
凡以前规定和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九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校团委,由校团委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本细则经校团委书记会议批准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