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路12号院内工地 城管已发限期拆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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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路12号院内工地城管已发限期
拆除通知书
白下区城管瑞金路中队段指导员告诉记者,从7月25日向该工地承建方南京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发放停工核查通知书之后,调查程序在一步步进行。在前期调查阶段,由于该公司无法提供证明其合法的关键手续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从我们执法部门角度来看,可以将其视为违章建筑。”
段指导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进入拆除程序,并于8月2日向其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
“限期拆除就是给予对方一定期限,由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至于这个期限要多久,段指导员告诉记者,虽然是限期拆除,但也要给对方一定时间,“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情况,一般需要4—7天。”
段指导员补充,如其在自拆期限内没有完成拆除,经上级部门审批后,将对违章建筑执行强制拆除。
公房管理中心:程序失误导致违章
作为产权方,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表示,本来没有任何问题的危房改造成了无法提供合法证明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的出现完全是由于承建方南京房产经营公司程序操作上的失误。
“如果事先向规划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原高度原面积翻建是没有问题的”,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翻建过程中,南京市房产经营公司对政策理解错误,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翻建部分成为违章建筑。对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他们表示理解和支持。
本属于国有资产的市管公房,如今却因承建方的失误成了违建。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建的建筑肯定是要拆除的,但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却要坚决避免。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在现有建筑拆除后,他们会积极办理好相关手续,然后对原有的建筑原高度原面积恢复。他透露,现在他们已经在进行相关申请。
工地:尚未开始拆除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瑞金路12号,看到该处工地基本上处于停工状态,但翻建部分未见有开始拆除的迹象。
记者来到工地办公室,之前接待记者的袁姓工作人员表示,翻建部分何时开始拆除他并不知晓,具体情况需向公司询问。记者随后拨通了南京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的电话,但对方称信号不好,并挂断了电话。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拨打这位负责人的电话,对方一直不接。关于这处工地违章翻建部分的拆除情况,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见习记者卢通
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临时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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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
户: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灾后重建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川委发【2005】12号)、《大坝乡人民政府、海盐县支援大坝乡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关于大坝乡场镇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的实施方案》(大府发〔2009〕27号)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大坝乡场镇综合整治的统一规划、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关于你的自建房拆除,经多次对你本人的劝解,但至今仍无效果,严重影响到施工进度。现经大坝乡人民政府决定,限期你的自建房务必在内拆除,逾期不拆,乡人民政府将通过派出所全程跟踪督导,将按有关规定执行,乡政府领导将对拆除情况进
行验收。
特此通知
大坝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