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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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1. 依据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而制定本规定。

(1)医疗机构要按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指定的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生开具处方。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 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专家会诊组成员负责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指导。

3. 抗菌药物管理专家会诊组的责任和权利(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通畅。

(3)应邀参加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会诊,并加强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参照医院抗菌药物目录与分级管理。

5.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1)临床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3)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会诊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五天。

6.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1)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由专家组专家填写“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或医嘱。

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安全,规范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责任1.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和监督执行情况。

2.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团队,负责抗菌药物的审批、监测、评估和培训等工作。

三、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应合理使用,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2.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细菌敏感性进行,不得盲目应用。

3.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量力而行,不得过量使用。

4.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

四、抗菌药物的管理流程1.抗菌药物的申请: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需注明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剂量和疗程。

2.抗菌药物的审批:抗菌药物管理团队需对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进行审核和审批。

3.抗菌药物的发放:抗菌药物管理团队将审批通过的抗菌药物交给患者或其监护人。

4.抗菌药物的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5.抗菌药物的评估:医疗机构应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六、抗菌药物的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的知识培训,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七、违规处罚1.对违反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应给予警告、罚款或者停职等处罚。

2.对严重违规者,医疗机构可取消其从业资格。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为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执行,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安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保护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在抗菌药物的处方和应用中。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合理、规范用药、精准施治的原则。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第四条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级别进行管理,分级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的特性、耐药性等因素。

第五条第一级抗菌药物为常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可以由甲级医院的临床医生合理使用。

第六条第二级抗菌药物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由医疗机构的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第三级抗菌药物为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授权的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第八条临床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当按照抗菌药物的等级进行选择,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

第九条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种类、用药剂量和使用时长。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及时监测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应当定期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四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医疗机构或临床医生,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进行教育和告诫,必要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医疗机构并要求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规定1-14条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规定1-14条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规定1-14条1.使用目的及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的行为,以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有效控制细菌耐药性的发展,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2.抗菌药物的选择2.1 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药物,避免滥用抗菌药物;2.2 对于确诊感染的患者,应根据病原菌的种类和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2.3 尽量选择窄谱抗生素进行治疗,避免过度使用广谱抗生素。

3.用药途径及剂量3.1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医学常规用药途径;3.2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等因素,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剂量,避免用药不足或超量。

4.用药时间及疗程4.1 治疗感染病例时,医务人员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病原菌类型等因素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4.2 患者应按照医嘱完成整个抗菌药物疗程,避免提前停药导致疾病复发或耐药性发展。

5.不当使用的禁忌5.1 禁止未经医生处方擅自使用抗菌药物;5.2 禁止医务人员凭经验或主观判断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根据病原菌的药敏试验结果确定使用药物;5.3 禁止将抗菌药物用于非细菌感染性疾病治疗。

6.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6.1 如确实需要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需要根据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择药物,避免产生交叉耐药。

7.副作用及不良反应的处理7.1 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一旦出现副作用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医疗机构。

8.用药效果评估8.1 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后应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必要时调整治疗方案。

9.用药记录及报告9.1 医务人员应做好抗菌药物的用药记录,包括用药时间、药物剂量、治疗效果等信息;9.2 发现抗菌药物过敏、不良反应等问题应及时报告给医疗机构。

10.抗菌药物的保管和处置10.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保管制度,保证药物的安全性;10.2 抗菌药物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避免因药物过期、损坏等导致药物浪费或滥用。

抗菌药物管理(5篇)

抗菌药物管理(5篇)

抗菌药物管理(5篇)第一篇:抗菌药物管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的应用及管理1、医院药剂科及院感染科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率的监测统计,并定期向全院公布。

2、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3、检验科和药剂科定期(每年1~2次)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4、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药物。

5、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治疗。

6、医师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与本原则有冲突时,应在病程日志上注明原因。

7、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生素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8、药剂科负责全院医护人员的有关知识的培训。

9、患者需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高一级抗生素时,需由上级医师签字方可使用。

(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强有力的抗生素问世,感染依然是治疗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合理化、规范化利用抗生素,对延缓耐药细菌快速增长,延长抗生素的有效使用期限,减少术后并发症,肠道菌群失调及双重感染等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这一点上医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特规定以下原则:1、病毒性疾病不使用抗菌药物。

2、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其他可疑感染指征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

病情严重且细菌感染可能性大者,可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但要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在此期间要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一旦明确为非细菌性感染应立即停用抗菌药物。

3、凡细菌感染的病例,应尽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血、痰、尿、脓、咽拭子等)进行体外药敏试验,根据细菌学结果,必须结合临床,选用敏感性抗菌药物或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

4、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有更严格的指征。

一般适用于一种扰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二重感染以及需长期用药而细菌又容易产生耐药的病例,以两联为宜。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包括处方和发放抗菌药物。

第三条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药店操作规范进行。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应当按照临床需要进行,遵循科学用药原则,有效地控制感染,减少抗菌药物滥用的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当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抗生素合理使用水平。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处方使用第六条开展抗菌药物处方使用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开展抗菌药物处方使用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剂量和用药时间进行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病情需要确需使用抗菌药物,并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二)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用药史、过敏史等因素,确定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时间。

(三)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效果,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时间。

(四)遵循抗菌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和禁忌症,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当填写完整的处方笺,明确患者的姓名、病历号、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等信息,并经患者签字确认。

第十条临床科室应当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发放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供应系统,确保抗菌药物的发放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的发放应当经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的审核和确认,保证发放的药物符合处方要求。

第十三条抗菌药物的发放应当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发药记录,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抗菌药物的发放应当定期进行质量管理检查,确保药物的存储和使用符合规定和要求。

抗菌药物的工作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工作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工作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一类能够抑制或杀死细菌的药物,被广泛应用于医疗保健领域。

然而,由于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不当管理,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有效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建立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工作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相关法规政策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规政策。

我国《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个人使用者在抗菌药物的使用上要遵守相关规定。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文件,规范了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各项管理措施。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流程1.处方管理:(1)确保处方合理有效: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细菌培养药敏结果等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严格遵守规定:处方必须规范填写,不能出现模糊不清的字迹或无效的内容。

2.采购管理:(1)建立采购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抗菌药物采购审核小组,对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审核和监督。

(2)建立供应商管理:与抗菌药物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库存管理:(1)建立定期清点制度:定期对库存的抗菌药物进行清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2)保证药品储存条件:抗菌药物的储存应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避免药品受损。

4.使用管理:(1)定期开展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水平。

(2)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建立医院内部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使用行为。

5.废弃药品处理:(1)建立废弃药品回收制度:对过期、未使用完毕的抗菌药物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确保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2)做好药品处置记录:对废弃药品的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合规。

三、抗菌药物管理的挑战与对策1. 抗菌药物滥用:挑战:在一些医疗机构和平民市场中,抗菌药物被滥用,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严重危害患者的治疗效果。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章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章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抗菌药物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范围包括医院、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等涉及抗菌药物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是指根据药物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及药敏试验结果,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不同的级别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第四条抗菌药物的分类标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谱、疗效、药代动力学等因素。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抗菌药物管理团队,定期对医疗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第六条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特殊级、限制级和一般级。

1. 特殊级抗菌药物是指毒性大、副作用严重,疗效显著、药物浓度易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

只能在特殊情况下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毒性较大,疗效明显,但易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

只能在医师授权或批准下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3. 一般级抗菌药物是指副作用小,疗效明显,不易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

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开具处方,但需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于特殊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进行审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追踪。

第八条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适应症进行选择;2. 严格按照药物的用药剂量、用药频次和用药时长等要求进行使用;3. 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抗菌药物,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对抗菌药物使用行为的监督和处罚第十条对于违反抗菌药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给予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抗菌药物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应当责令其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我国于2018年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其中包括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一、抗菌药物分级根据药物的临床疗效、安全性和耐药性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类: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

特殊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人体有较大毒副作用或者易导致耐药性的抗菌药物,如万古霉素、利福平等。

这类药物只能在医疗机构的特殊药物管理机构内使用,且必须经过专家会诊才能使用。

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人体有一定毒副作用或者易导致耐药性的抗菌药物,如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

这类药物只能在医疗机构内使用,且必须经过医师处方和药师审核后方可使用。

非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人体毒副作用较小或者不易导致耐药性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红霉素等。

这类药物可以在医疗机构和药店出售,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必须经过医师处方和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的种类、药敏试验结果、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选择,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2. 严格控制:特殊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专家会诊、医师处方和药师审核,且必须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使用。

3. 监测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耐药性情况,为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4. 宣传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公众的抗菌药物使用宣传和教育,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抗菌药物管理措施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我国采取了以下措施:1.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耐药性情况。

2.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公众的抗菌药物使用宣传和教育,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

4. 加强对抗菌药物的质量监管,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应建立临床用药评价和监督制度:医院应成立药事委员会或药学会,制定医院内部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方案,并定期对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2. 严禁滥用抗菌药物:医生必须按照临床诊断标准进行合理用药,不得随意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适应症、准确诊断、科学用药”的原则,避免无理由和例行使用。

3. 限制特殊抗菌药物的使用:一些强效抗菌药物需限制使用范围,如仅在医疗机构内使用,或在特定疾病或严重感染时使用。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嘱应由临床专家会诊,并经过药事委员会或临床药学部门审查和监督。

4. 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建立适宜的诊疗指南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规范抗菌药物的选择、使用剂量、疗程和疗效监测,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5. 提供教育和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强调合理用药的重要性,防止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

6. 监测和报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信息系统,监测和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并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抗菌药物使用数据。

7. 加强抗菌药物宣传: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减少不合理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保护公共卫生的效果。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是医院和医务人员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滥用和耐药性产生而制定的规范和措施。

它涉及到医院内部的制度建设、医生的抗菌药物使用行为、临床路径管理、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的发生,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用药效果。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3、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

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备案。

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4、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5、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不得超过2种。

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执行,并同时上报XXX市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6、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

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

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7、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8、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9、一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其中:A:碳烯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得超过3个品规。

202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202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202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控细菌耐药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分类和使用原则一、抗菌药物分为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等。

按照药物的作用机制和适应病原菌类型等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类。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包括:科学合理用药、精准用药、足量用药、规范用药。

三、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守医嘱,严格按照用药剂量和用药频率进行服用,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药量。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经过医师开具处方,患者在药房购药时需出示有效处方。

二、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当慎重考虑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类型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格控制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三、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做好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四、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销售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销售抗菌药物。

第四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检查,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的抗菌药物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抗菌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一、加强对广大民众的抗菌药物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三、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普及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社会广泛的认知度。

第六章应急响应和处置一、发生抗菌药物过敏反应、药品误服等应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急救和救治。

二、当医疗机构出现抗菌药物滥用和其他违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

第七章处罚规定一、对违反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止使用抗菌药物、责令整改、罚款等。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1. 引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耐药菌株的增加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促进细菌感染的有效控制,医院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2. 背景2.1 抗菌药物的概念抗菌药物是指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的药物,包括抗生素和其他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使用对治疗感染病症非常重要,然而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则会导致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出现。

2.2 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抗菌药物耐药性是指细菌对抗菌药物的抗性。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细菌逐渐发展出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导致原本有效的抗菌药物对细菌感染失去疗效。

耐药菌株的出现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困难,增加了治疗成本,并可能导致感染病症的更严重的发展。

2.3 分级使用管理的必要性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和传播,医院采取了分级使用管理。

该管理规定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了分类,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同时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

3.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医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制定该规定的目的是明确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时机和使用限制等,确保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遵守相应的规定。

4. 抗菌药物的分级和管理原则抗菌药物的分级主要基于药物的抗菌谱、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等因素。

医院采用以下原则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级和管理:4.1 分级原则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线药物、二线药物和三线药物。

根据药物的一线、二线和三线等级,确定了不同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4.2 使用原则医院在抗菌药物的使用方面遵循以下原则: - 合理使用:根据临床需要,根据分级使用管理规定,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 有序使用:根据治疗需要,先选择一线药物,当一线药物无效或不适用时,再使用二线药物或三线药物。

- 限制使用:对于具有潜在危害或较高耐药性的抗菌药物,严格限制使用,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是指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时,遵循科学的、临床证据支持的原则,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正确使用,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同时尽量减少对细菌的选择压力和抗药性的发展。

为了实现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目标,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政策措施。

1.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根据患者的病原体、感染病情和患者的个体特征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在选择时要权衡疗效、安全性和费用等因素,优先选择狭谱抗菌药物,并遵循抗菌药物的谱系分类。

对于常见的感染病,可以采用经验性治疗原则,即根据临床经验和流行病学资料进行选择。

2.抗菌药物的使用标准: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包括是否有临床明确的感染证据、严格的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等。

对于一些常见的感染病,应当依据临床治疗指南和专家共识进行治疗。

3.抗菌药物的使用适应症和禁忌症: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基于明确的适应症,同时注意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的限制。

禁忌症包括对该抗菌药物过敏、危重患者的治疗、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等。

4.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需要注意剂量的确定和疗程的选择。

剂量应当根据患者的体重、肾功能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等因素进行调整。

疗程的选择应当根据不同的感染部位、临床情况和病原体等因素进行个体化的治疗。

5.抗菌药物的预防和控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还需要进行感染的预防和控制。

对于高危人群和高感染风险的患者,可以考虑使用预防性的抗菌药物。

而对于已经感染的患者,需要采取综合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手卫生、环境卫生和注射器安全等。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减少抗菌药物过度使用、预防抗菌药物滥用和减少细菌耐药性发展非常重要。

各国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宣传和教育,建立监测和报告系统,推动医疗机构内部的抗菌药物管理和应用评估,加强溶菌酶、免疫强化药、活菌乳制剂等监管,推动多学科的合作和共识等,以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保护公众健康。

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门诊、急诊、住院部、药房、检验科等。

二、组织管理2.1 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2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检验科、感染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2.3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方案;(2)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和考核;(3)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4)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效果,提出改进措施;(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3.1 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3.1.1 医生根据其职称和临床经验,获得不同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3.1.2 医生在获得处方权前,需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

3.1.3 医生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3.2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3.2.1 对于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医生需填写申请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批后方可使用。

3.2.2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3.3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3.3.1 药剂科负责监测抗菌药物的采购、库存、销售和使用情况。

3.3.2 检验科负责监测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后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3.3.3 医务科负责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3.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和考核3.4.1 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提高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3.4.2 医生需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处方权。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规定1.合理使用原则: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符合医学需要,基于临床必要性进行判断,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2.选择适当的药物: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和患者的个体差异,选择对目标菌有效的抗菌药物,并考虑可能的副作用和耐药性。

3.遵循剂量和疗程:按照临床指南和药物说明书的建议,准确计算剂量,并保证疗程充足,以最大限度地杀灭病原菌。

4.不滥用广谱抗菌药物:广谱抗菌药物具有杀灭多种类型病原菌的能力,但易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应谨慎使用,尽量选择狭谱抗菌药物。

5.避免联合使用抗菌药物:仅在必要情况下才使用联合治疗,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药物副作用和相互作用。

1.医疗机构内部的管理:医院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设立临床药学部门,由专业医师负责制定药物使用指南和审核处方,定期进行药物使用审查和监测。

2.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培养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能力。

3.临床网络系统的建立:建立电子处方和临床网络系统,实现医务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传递,以便更精确地了解抗菌药物的使用状况,并及时做出干预措施。

4.加强监测和报告:建立抗菌药物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与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的数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进行更全面的干预和管理。

5.加强宣传与合作:通过媒体宣传、政策倡导和国际合作等途径,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强调抗菌药物使用的重要性和责任。

总之,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规定是指导和管理医务人员和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手段,旨在减少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保护人类健康并延缓抗菌药物耐药性的产生。

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加强培训,加强监测与报告,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同时,公众也应提高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积极配合和支持相关措施的实施。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减少细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兽医机构及其他使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便民的原则,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滥用、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抗菌药物管理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抗菌药物检验设备和人员,确保抗菌药物质量安全。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的储备、配发和信息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有效。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药与药师共同参与的制度,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开展临床用药监测。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各类感染症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抗菌药物使用指引。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明确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用药量、疗程、剂型等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及时了解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鼓励推行感染科、药剂科等专业团队共同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方案,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制度,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意识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态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管理能力。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储备和配发管理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合理的抗菌药物库房,按照药物分类、存储条件等要求进行储存,防止抗菌药物受到污染。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篇1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20XX)38号)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药物是指应用于治疗和控制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药物。

3、医院应建立、健全、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督导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及本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检验科与院感染科定期汇总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未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细菌流行病学依据。

5、诊断为细菌感染者,应有指征应有抗菌药物。

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应控制在50%以内。

对感染性疾病应尽早确定病原学诊断,住院病人尽可能在开始抗菌治疗先留取、送检标本,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

在抗菌药物治疗用药中,细菌培养送检率应达到50%以上。

对于未明确致病菌的危急病例,可根据患者年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临床特点,给予抗菌经验性治疗。

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6、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选择用药。

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科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要联合用药。

8、严格掌握为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加强为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医疗机构住院科室抗菌药物ddd不超过

医疗机构住院科室抗菌药物ddd不超过

医疗机构住院科室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在医疗机构的住院科室中,抗菌药物是一种常用的药物,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

然而,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可能会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增加治疗难度。

因此,对于医疗机构住院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必须进行规范管理。

1. 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应严格遵循临床医生的处方,不能擅自增减剂量或更换药物;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使用,避免滥用;
•对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要及时监测和处理;
•定期对病原菌进行药敏试验,指导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

2. 抗菌药物管理机制
•每个科室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专责人,负责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监管;
•每次使用抗菌药物需要填写使用申请单,并由专责人审核;
•每周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评估和反馈,及时纠正不当使用。

3. 抗菌药物存储和配送
•抗菌药物应单独存储在指定的药房内,避免与其他药品混淆;
•抗菌药物的配送应有专门人员进行,保障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抗菌药物的过期药品和损坏药品要及时清理和报废,避免误用。

4. 抗菌药物使用的风险管理
•防止抗生素过量和长期使用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
•严格遵守使用规定,避免发生药物过敏或药物相互作用;
•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抗菌药物管理水平。

在医疗机构住院科室中,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对提高治疗效果、减少抗药性的
产生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和有效的监控,才能确保抗菌药物的安全有效使用,最大程度地保护患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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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一)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药师连续3 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四)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八、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给子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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