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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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分公司: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干部职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现将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分公司在“双节”期间,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公司要进一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

认真履行各部门、各岗位和生产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生产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三、加强安全检查。

节前,各分公司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冰冻、防盗工作,加强门卫管理,严防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教育。

节前,各分公司要召开专门会议,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强调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职工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治安等法规,不携带违禁品。

五、针对双节的交通运输高峰,各分公司小车队要开展对车辆的性能检查,同时要抓好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严禁酒后驾车,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六、各分公司要加强“双节”期间值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求各分公司制定“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及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月27日前上报至矿山管理部),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上报。

一旦遇到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及救援。

七、责任追究矿山管理部在双节期间要加强督查工作,对发现的失职行为,要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矿山管理部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1]4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1]4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1〕43号)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市政府2011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月27日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在1月30日前完成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清理,所有建筑工地的可燃杂物和建筑垃圾要全部清除出场;对无法清除的可燃材料要采取100%覆盖、洒水等安全保障措施,达到“不可燃工地”的目标。

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肥槽基坑内防水及保温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裸露的防水及保温材料要进行100%覆盖,并加强巡视和看护。

各集团、总公司主管领导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管辖的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具及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带班和值守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可燃物的清理情况,重点检查裸露的防水及保温材料的覆盖情况。

二、对于春节期间仍然施工的工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749号)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明火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时应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全社会生产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尤其是在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要传统节日和政治活动期间,各项活动的举办和组织必将对安全生产形势产生一定的影响和挑战。

因此,贯彻落实好相关安全制度和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必须秉持的工作原则。

二、实施目标本方案的实施旨在全面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灾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三、实施内容1. 加强领导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建设,成立由局领导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一定的工作规划和目标。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推进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统一调度和指挥各项工作。

2. 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

3. 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实施安全保障措施,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整改,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增加巡查力度,杜绝安全漏洞。

4. 安全教育加强对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重点单位和场所,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加强防火、防爆、防盗等方面的宣传和讲解。

加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和保养。

5. 安保工作加强会场周边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实施进出登记、巡逻检查等相应措施,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如果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工作,尽快制止危险局面,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群众的生命安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01•【文号】安委办〔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委办〔2018〕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2008-2013年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252件文件宣布失效。

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年)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年)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5.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6.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6月1日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1安委办〔2008〕1号灾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二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安委办〔2008〕2号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近期交通事故引发浓硫酸安委办〔2008〕4号3泄漏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4安委办〔2008〕5号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5安委办〔2008〕6号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安委办〔2008〕7号6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7安委办〔2008〕8号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委办〔2008〕9号8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安委办〔2008〕10号9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10安委办〔2008〕11号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富宁县境内“6·7”道路安委办〔2008〕12号11交通事故引发粗酚泄漏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12安委办〔2008〕14号情况通报会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13安委办〔2008〕15号现场会精神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安委办〔2008〕19号14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1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安委办〔2008〕20号“十一五”后三年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16安委办〔2008〕21号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17安委办〔2008〕22号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安委办〔2008〕23号18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安委办〔2008〕24号19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0安委办〔2008〕25号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安委办〔2008〕27号21指标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22安委办〔2008〕28号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神华宁煤集团大峰露天矿23安委办〔2008〕29号“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第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24安委办〔2008〕31号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安委办〔2008〕33号25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假日后期安全生产工作安委办明电〔2008〕2号26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佛山粤通仓储运输有限公27安委办明电〔2008〕3号司烟花仓库“2·14”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假与停产检修煤矿复产验安委办明电〔2008〕4号28收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提供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有关情况29安委办明电〔2008〕7号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西省朔州市“6·3”重大道路30安委办明电〔2008〕8号交通事故的通报3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迎奥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西吕梁“7·17”重大道路交32安委办明电〔2008〕11号通事故和云南红河“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报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33安委办明电〔2008〕14号动工作总结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34安委办明电〔2008〕18号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深圳“9·20”特别重大火35安委办明电〔2008〕19号灾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安委办明电〔2008〕28号36大塌陷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37安委办明电〔2008〕30号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3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提供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39安委办明电〔2008〕33号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40安委办明电〔2008〕34号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附件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事1安委办〔2009〕1号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2安委办〔2009〕2号程建设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安委办〔2009〕4号3况的通报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5安委办〔2009〕12号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6安委办〔2009〕19号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7安委办〔2009〕21号作会议精神的通知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09〕23号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2009〕24号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10安委办〔2009〕25号故运输企业名单的通报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安委办明电〔2009〕7号12火灾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镇江丹阳市“3·11”房屋坍13安委办明电〔2009〕16号塌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三起重大生产安全事14安委办明电〔2009〕28号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汕头“5·21”重大火灾事故15安委办明电〔2009〕34号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宜春“6·16”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明电〔2009〕40号16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铁力市西大桥“6·29”17安委办明电〔2009〕42号桥体垮塌事故情况的通报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43号1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发生的两起火灾和一起水上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63号2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2”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64号2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吉安“9·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67号2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09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68号2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永州“1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81号2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2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济宁“12·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99号2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5月份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09〕26号附件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继1安委办〔2010〕6号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安委办〔2010〕8号2通报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安委办〔2010〕10号4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一季度非法违法生产煤矿5安委办〔2010〕11号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工作进展情6安委办〔2010〕12号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7安委办〔2010〕14号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丙烯安委办〔2010〕16号管道爆燃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0〕18号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19号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0〕23号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24号1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26号1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八田煤矿“11·21”透水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28号1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0〕29号1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亿德煤矿“11·30”透水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31号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32号1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5号2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水上船舶安全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9号2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号2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14号2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15号2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6号2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安委办明电〔2010〕23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26安委办明电〔2010〕25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安委办明电〔2010〕32号27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28安委办明电〔2010〕39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恩施“4·21”水上交通事故安委办明电〔2010〕41号29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淮北市“4·30”村镇在建30安委办明电〔2010〕42号楼房重大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隧道施工民工31安委办明电〔2010〕45号居住工棚“5·3”火灾情况的通报3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4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33安委办明电〔2010〕69号通报3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甘孜“7·18”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明电〔2010〕75号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乌鲁木齐市“7·19”民房重大火35安委办明电〔2010〕76号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36安委办明电〔2010〕78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建筑施工事故情况的安委办明电〔2010〕87号37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安委办明电〔2010〕88号38“8·28”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39安委办明电〔2010〕89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委办明电〔2010〕91号40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阿勒泰“9·16”重大道路交41安委办明电〔2010〕92号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42安委办明电〔2010〕95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青海省海西州“10·16”重大道路43安委办明电〔2010〕96号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44安委办明电〔2010〕98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吉林省吉林市商业大厦“11·5”45安委办明电〔2010〕100号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山东省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委办明电〔2010〕102号46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非法储存危险物品和烟花47安委办明电〔2010〕105号爆竹引发爆炸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安委办明电〔2010〕106号48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衡阳“12·27”重大道路交通49安委办明电〔2010〕107号事故情况的通报附件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安委办〔2011〕2号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3号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阜新市“5·2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安委办〔2011〕4号理情况的通报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1〕5号安委办〔2011〕6号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6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安委办〔2011〕7号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8号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金银煤矿“3·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吉林贵州两起瓦斯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9号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中央企业煤矿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11号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安委办〔2011〕13号煤矿“4·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14号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15号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1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安委办〔2011〕16号“4·26”等六起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18号1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1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京沪高铁沿线危害铁安委办〔2011〕19号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1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20号安委办〔2011〕22号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23号1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10·16”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2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安委办〔2011〕24号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25号2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8·16”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26号2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安委办〔2011〕27号2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上饶市“8·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2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韩城矿业公司桑安委办〔2011〕29号树坪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30号2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8·23”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2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8·28”安委办〔2011〕31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32号2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8·17”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2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邵阳“9·9”重大水上交通事安委办〔2011〕34号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35号2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玄武路凯玄大厦工地“9·10”重大附着式脚手架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36号3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9·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3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安委办〔2011〕38号知安委办〔2011〕39号3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3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10·21”非安委办〔2011〕40号法生产引火线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41号3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定西市兰渝铁路黑山隧道工地“10·29”重大车辆翻车事故的通报3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樊记腊汁肉夹馍店安委办〔2011〕42号“11·14”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的通报3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庆阳市“11·16”重大道路安委办〔2011〕43号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3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安委办〔2011〕44号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45号3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3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安委办〔2011〕46号“11·2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47号4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4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省徐州市“12·12”重大道路安委办〔2011〕49号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1〕19号4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4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许昌“1·11”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明电〔2011〕3号事故情况的通报4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5号4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宁夏固原“1·29”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明电〔2011〕7号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8号4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沈阳“2·3”火灾事故情况的紧急通报4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安委办明电〔2011〕10号况的通报4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13号安委办明电〔2011〕14号4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四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5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大兴“4·25”重大火灾事故安委办明电〔2011〕19号情况的通报5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28号安委办明电〔2011〕29号5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6起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30号5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5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7·12”重大火灾安委办明电〔2011〕33号事故情况的通报5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安委办明电〔2011〕40号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安委办明电〔2011〕44号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45号5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永顺县“10·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5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10·23”重安委办明电〔2011〕46号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5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安委办明电〔2011〕52号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附件5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安委办〔2012〕3号。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监〔2011〕34号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11〕6号)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保证非煤矿山春节期间和节后复产的生产安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受春节长假和今年冬季冰冻低温天气的影响,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时间较长,特别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的设施停运,可能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井下积水、巷道垮塌;露天矿山边坡失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弱化等安全隐患。

同时,从业人员节后上班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容易造成习惯性违章或“三违”现象,诱发生产安全事故。

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警钟长鸣。

要针对本地区、本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及早布置,精心准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复产方案和工作计划,切实将矿山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严查隐患(一)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必须由矿领导亲自带队,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文件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提升运输、排水、供电等系统,针对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冒顶片帮、坍塌、透水、火灾、爆炸和采空区垮塌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凉山州甘洛、雅安市汉源县铅锌矿区和宜宾、泸州、内江、自贡、达州等地的煤系矿山,要把防止中毒窒息和瓦斯事故作为重点,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露天矿山要重点检查矿山公路、采场边坡、排土场、炸药库等,及时消除雨雪、严寒冰冻等造成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乐山、宜宾、泸州、达州等地的露天采石场要将地质灾害治理、防止边坡垮塌等相关工作抓紧抓好。

安全生产检查通报范文3篇

安全生产检查通报范文3篇

安全生产检查通报范文3篇安全生产检查通报是对于存在安全问题或者是安全问题的总结,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安全生产检查通报,供大家学习借鉴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安全生产检查通报篇一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明电[201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组织专班,扎实地有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的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现将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检查工作。

一是拟定方案,精心安排。

10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1]9号)。

同时结合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11]36号)文件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1]12号),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

各镇(处)及相关部门(玉阳、玉泉、王店、河溶、半月、育溪、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供销社)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专人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召开会议,周密部署。

11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许晓荣同志通报了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秭归县“11.15”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和公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副市长黄智华出席了情况,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安全通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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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报怎么写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

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安全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安全通报范文一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

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

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

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发电单位卫生部签批盖章侯岩特急密级卫发明电〔2010〕号中机发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系统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及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节日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信息畅通,工作及时、到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行政值班和临床一线值班力量,保证信息报告和传递渠道畅通,满足群众看病就医和医疗救治的需要。

元旦至春节期间发生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医疗纠纷及医院治安事件时,要及时应对,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卫生应急队伍、技术、物资、交通通讯工具准备工作。

要保证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分析、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达到重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在2小时内直接向我部报告。

加强与旅游、交通、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有效联动。

二、落实安全责任,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行政问责。

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适时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三)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煤矿企业和煤矿建设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 "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存在水患的煤矿企业,要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情况,特别是本矿区范围内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准确掌握矿井水 患情况。采掘工作面物探不能代替钻探,必须进行打钻探放水。探放水要制定专门措施,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布孔科学合理并 保证一定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穿老空水体;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区 域的所有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作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3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9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名企业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受 到党纪、政纪处分(详见附件2)。同时,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中煤能源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 局依法对华晋焦煤公司处以225万元罚款,对中煤一建公司处以210万元罚款。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安委办〔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通用6篇)

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通用6篇)

关于加强节⽇期间安全⽣产的通知(通⽤6篇)关于加强节⽇期间安全⽣产的通知(通⽤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的今天,⽤到通知的地⽅越来越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书。

你写通知时总是⽆从下笔?下⾯是⼩编精⼼整理的关于加强节⽇期间安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全⽣产的通知(通⽤6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五⼀”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期间的安全⽣产⼯作,预防各类⽣产安全事故发⽣,现就做好“五⼀”期间安全⽣产⼯作通知如下: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度重视“五⼀”期间安全⽣产⼯作,按照“党政同责、⼀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五⼀”期间安全⽣产⼯作的组织领导,全⾯落实“管⾏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措施到位。

要针对“五⼀”期间安全⽣产⼯作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业及本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各类⽣产经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产⼯作的特点,特别是针对“五⼀”节⽇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建筑施⼯、渔业船舶等领域的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领域。

要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电动车、校车和学⽣接送车辆、营运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挂车、⼯程运输车等车辆的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和⾮法营运等违法违规⾏为。

加强对重点⽔域和渡⼝、渡船的检查,推进⽔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旅游领域。

要严格落实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具、⼤型游乐设施等⾼风险环节的安全检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2012年12月12日送达单位:各单位。

生安字第201223号12月7日,集团公司召开了2012年度第八次安全生产视频会,通报了000厂“11.15相关方死亡事故”情况,并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落实好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在汲取别人事故教训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当前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年零事件目标实现,现将000厂“11.15相关方死亡事故”通报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整治现场违章行为。

岁末年初,气候寒冷,各单位生产经营任务繁重,也是事故高发的敏感时期,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抓检查、抓考核,不定期深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各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召开安全专题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奖罚建议。

(三)各单位技安人员要每天检查重点部位和安全风险较高作业岗位,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上报单位领导进行整改。

(四)班组长要做好班前会的“规定动作”,对精神状态不佳、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敞开衣襟、戴围巾(头巾)、系围腰、系领带、佩戴影响安全操作的配饰物、不戴发网、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检修(试车)时不观察、不设警示标识等违章作业现象和违章人员,要立即制止和坚决纠正。

(四)公司将对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技安员的检查记录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履职考核。

二、加强非常规作业、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清理本单位所有非常规作业、非固定作业场所的情况(如设备维修维护、安装、登高、动火、临时用电、大件吊装、搬运、科研试验、受限空间作业等),建立作业目录清单。

(二)对所有非常规作业、非固定作业场所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订有效的管理措施。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平稳可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时刻绷紧安全风险这根弦不放松岁末年初是施工安全和维稳工作的关键时期,各项目要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护公司稳定发展的高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提前安排、主动作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二、强化措施,抓好春节期间安全防护工作各项目要结合春节前后施工计划及放假安排,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工作:1.要合理安排岁末年初的施工计划安排,提前筹划停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停工、复工前,要制定好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并消除各类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后,才能安排放假及复工。

2.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要进一步配齐配足施工资源,加强施工安全管控力度,落实“四个一”措施,即制定一套严密的安全防范方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留守职工、工人春节安全。

3.落实好安全维稳责任,各单位要提前谋划、提前对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系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安稳。

三、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项目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牢固树立应急值守工作无小事的理念,确保应急信息处置、上报迅速有效。

一是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要确保有关键岗位人员带班作业,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

二是各项目要按照维稳工作要求,强化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值班制度。

如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对口部门和上级单位汇报。

“春节”将至,各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和维稳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控措施,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春节前后公司稳定大局。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11.14•【字号】黑安发[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11.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0〕51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四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取得实效,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11月17日开始到2011年春节前,由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89号)精神,集中时间,整合力量,统一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控制较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动2011年元旦、春节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和内容煤矿、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

(一)煤矿安全1.深入推进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0〕90号)要求,做好国有重点煤矿今年实施的99项瓦斯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谋划明年瓦斯治理工程项目。

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安发[2011]1719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19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将《通知》中的“十五严格、十五严禁”作为一项特别规定,全面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提以下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规定。

各级煤炭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通知》中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特别规定,在元旦和春节之前,对照特别规定组织全面检查,认真排查不符合特别规定的行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不得违反特别规定组织建设和生产,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煤炭部门要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特别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在检查时不得打招呼、不得发通知、不得定时间、不得约地点,重点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等有效方式,加强对特别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煤炭厅将对全省各级煤炭部门、各煤炭企业执行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突击抽查。

三、要依法实施处罚。

各级煤炭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检查中发现违反《通知》中“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特别规定的,一律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待,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有关问责规定,对企业处20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建议,提请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194号)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主题词: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通知抄送: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

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0、工会、宣传及新闻媒体要加强节日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工会要进一步做好节日慰问工作,严格节日期间群众集会、街头表演、烟火燃放等活动审批程序及管理;宣传部门及各媒体要把安全生产和展示集团公司跨越发展作为节日舆论宣传的主线,营造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各级干部要按照集团公司“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工作要求,深入基层队组和作业现场,在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作业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堵漏洞活动,随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纠正各类不正规操作行为。
郑慧平
13935323899
聂建民、王毅斌、王 一
阳泉铁路、天成公司、选煤厂
朱贵平
13903537325
娄淼根、光银旺、张 仁、乔方玄
宏厦一建、宏厦三建、太行公司
刘志刚
13703537885
张庆恒、段千寿、李连生
新元公司、开元公司
付书俊
13935322126
备注:1、办公室车管科安排车辆8:00准时到办公楼前。
3、职工要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的要严肃处理。
附件:
1、《集团公司领导2012年春节值班表》
2、《集团节期间井下安全检查分组表》
4、《集团公司领导春节期间地面安全检查分组表》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节日 安全生产 管理 通知
2、集团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分组带队“下基层、到现场”进行节日慰问和动态督查。重点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干部带(跟)班和值班履行职责、隐患查处闭合管理、干部到现场培训、临时性工程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煤炭管理公司及化工、铝业、中小企业、地产等专业管理(集团)公司,要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所辖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井口通知》

《井口通知》

《井口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xx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春节前后井口管理,杜绝酒后入井,特通告如下:一、各单位入井人员必须遵守本通告。

二、各单位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火机、各类酒品、穿化纤衣服及超长、违禁物品入井。

三、各单位入井人员不得酒后下井,对酒后入井人员处罚如下:(一)在井口督察小分队发现酒后入井,对单位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0元;召开班前会的干部分别罚款1000元;跟班干部罚款1000元,取消带班资格;班长罚款1000元;本人罚款xx元,并送“三违”学习班学习一个月。

(二)在井下施工现场发现酒后人员,对单位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0元;召开班前会的干部分别罚款1000元;跟班干部罚款1000元,取消带班资格;班长罚款1000元;本人罚款xx元;并送“三违”学习班学习一个月。

对机电二队把钩人员分别罚款1000元。

对井口督察小分队值班人员分别罚款1000元,看考勤机人员分别罚款1000元,班长马金海罚款1000元。

第二篇:电梯井口安全防护通知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合建质安[xx]84号关于进一步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管理的通知在肥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我市“大建设”快速推进和城市建设迅猛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体量越来越大,结构也越来越复杂,电梯井口高处坠落风险陡然增加,由于电梯井口防护措施不落实,导致电梯井口高处坠落事故在我市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电梯井口防护安全管理,规范电梯井口安全防护行为,预防高坠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等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结合我市施工现场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各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要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电梯井口等危险场所的专项治理,狠抓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企业要经常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通力快车关于做好2011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力快车关于做好2011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部门科室:值岁末年初之际,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我司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抓好今冬、百安、春运等系列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杜绝发生各类事故,确保我司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公司决定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请各部门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时间2011年11月1日—2012年3月31日二、活动主题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服务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将各项安全工作抓真、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夯实各项安全基础工作。

为我司提供经营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组织领导岁末年初是我司生产经营任务警惕高峰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明确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活动有序高质开展,公司成立活动小组:组长:张斌副组长:黄益、谢德勇、李兵、肖龙组员: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肖龙任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电话:2691189;五、活动安排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宣传、动员、培训1、快车分公司安全科要根据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形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

要针对活动期间贯穿开展的百安、元旦、春运等活动制作宣传横幅,举办专题黑板报,印发宣传资料,营造安全氛围。

结合我司安全生产实际,编发简报及时宣传各级文件,报道我司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通报先进事迹和通报违章违纪情况。

安全科要加强安全宣传栏的建设和完善工作,要根据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和丰富内容,使其成为我司安全工作的宣传和实施窗口。

2、做好今冬明春不同时期专项活动的动员,提高全员意识及时传达和灌输“百安、元旦、春运”等专题活动的上级安排,部署文件。

并结合我司实际提前拟定计划,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安委办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

安委办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

安委办〔2011〕34号
29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玄武路凯玄大厦工地“9·10”重大附着式脚手架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1〕35号
3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9·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1〕36号
序号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3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
安委办〔2011〕19号
1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1〕20号
18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安委办〔2011〕22号
19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10·16”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 理结果的通报
1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中央企业煤矿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1〕11号
1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4·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1〕13号
1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1〕14号
1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结 果的通报
安委办〔2011〕7号
序号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金银煤矿“3·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1〕8号
8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吉林贵州两起瓦斯事故情况的通报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各县城乡建设局,市燃气管理处,各供水、燃气经营企业:为切实做好元旦期间燃气供水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我市燃气供水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燃气行业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检查领导小组(一)市区安全检查组成员组长:刘学勤市城乡建委副主任副组长:钟晓市城乡建委公用科科长余嵘市燃气管理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检查工作组:第一组组长:刘学勤(兼)副组长:余嵘(兼)成员:周珂、滕伟第二组组长:钟晓(兼)成员:黄少杰、黄涛第三组组长:江天然成员:陈华建、李坤(二)辖县安全检查组成员辖县安全检查组由所在县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所在县住建局分管科室和燃气站(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从县住建局和燃气站(所)中抽调。

二、检查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30日。

三、检查对象南宁市及六辖县供水企业、燃气企业储配站、供应网点、管道燃气瓶组供应小区、燃气汽车加气站和管道燃气相邻施工监护现场。

四、检查内容(一)供水行业1、供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2、供水企业应急抢险预案及防投毒、防液氯泄漏的安全责任及抢险设备、人员的落实情况等;3、对国庆节前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燃气行业1、管道燃气和瓶装气(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2)各燃气储配站的安全、经营情况;(3)各燃气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4)燃气企业应急抢险预案的制订和抢险设备的配备情况;(5)燃气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6)各燃气供应网点的安全、运营情况;(7)各管道燃气小区的安全生产情况;(8)管道燃气工程施工现场及相邻施工监护的安全情况;(9)对国庆节前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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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百工信字【2011】4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

现就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局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高压态势,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对元旦、春节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部署,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努力把本单位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监管、疏于防范的安全生产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从严进行查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针对冬、春两季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为重点,组织好元旦、春节两个重要节日的节前、节后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限期整改,对不认真、不负责、不排查、不治理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追究责任。

各单位要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督促整改部门认真整改到位,严格源头管理,强化事前防范,坚决防范元旦、春节期间发生事故。

三、严格标准,切实抓好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严格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严格落实防治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防煤尘、防跑车和防冒顶等安全措施。

要充分利用春节放假的有利时机,认真抓好隐患排查和设备设施检修工作,要从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入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为节后的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要切实加强对春节节后复工、复产矿井的安全管理,春节节后复工、复产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隐患,并落实有关恢复供电、矿井通风和瓦斯排放等安全措施;复工、复产时,要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保证复工、复产时不发生事故,确保人员安全。

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帮助和指导各矿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复工、复产措施,严格依照标准,逐矿逐井对各矿进行复工、复产验收,确保各矿复产时具备安全生产必需的条件。

各矿未经复工、复产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组织生产;严禁各矿复工、复产后突击组织生产或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加强调度,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信息反馈和应急救援工作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元旦、春节期间信息沟通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各级领导值班和调度信息反馈,局、矿值班人员一律24小时开通。

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值班制度和矿中层领导跟班盯岗制度。

局、矿调度室要建立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预警机制,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五、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生产矿井的安全督查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矿务局将组织安全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生产矿井进行督查,督查工作具体日程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特此通知
附:《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百工信字【2011】4号)
广西右江矿务局
二○一一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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