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05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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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招投标制度一、目的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一)、投标1、各专业大、中修、技改、技措和社会工程项目投标由经营部负责。

2、经营部、材料设备部共同配合编制工程投标预算,最后由行政部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

3、所有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

4、经营部应尽可能了解其它投标单位情况及中标、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二)、物资材料招标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在各自采购权限内组织物资材料采购。

2、采购前做好确认合格供方工作。

出卖人提供有效证件,做好市场预测、价格是否合理、查验厂商等工作。

3、在招标采购时,认真执行三家以上报价,从其中选择一家质量好、价格低的为采购对象,确定采购对象后,认真填写采购评定意见表,由采购人签字、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公司经理签字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招标。

4、物资材料采购到货时,统一到仓库入库验收保管。

保管员根据物资材料计划、送货单进行验收,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有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如果没有上述条件,保管员有权拒绝验收。

第二章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形式:使用国家发布的示范文本2、合同的主体:签订书面合同(1)有核准的经营范围(2)有履行义务的资格证明(3)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3、订立分包合同时,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分包合同。

4、签订合同除法人代表外,委托人需办理法人代表委托书,否则所签订合同无效,实行授权代理制度,使代理人取得合法的资格身份,有利于取得双方信任,并加强代理人的责任感。

5、合同文本拟定后,经营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6、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以及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费用的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应用案例进行探讨。

二、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性质和规模,确定合适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项目需求、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以确保投标人对项目的全面了解和准确报价。

3. 公开招标程序:推行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包括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投标文件评审、开标、中标公示等环节,以确保公正竞争和选择优质承包商。

4. 投标保证金管理:要求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保证其认真参与投标并遵守合同规定。

5. 评标及审批:严格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选出最终中标人,并进行合同审批和签订。

三、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1. 合同签订:在中标后,双方应及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各方责任等关键信息。

2. 合同履行与变更管理:确保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进行工程安排、进度监控和质量控制,如有必要,进行合理的变更管理。

3. 合同支付与结算:按照工程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进行工程结算,确保费用合理、公正。

4. 合同管理与验收: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对工程进展、质量、工期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四、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明确工程项目需求、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可以有效管理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2. 控制工程成本:合理的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可以避免工程成本的浪费和不合理增加,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3. 管理工程进度:通过合同管理制度,可以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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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工程项目投标第一条工程项目投标(一)为加强工程投标管理,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中标率,特制定本办法.(二)工程投标工作应围绕市场和用户,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和上下结合、奖罚明确的原则.(三)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工程、技术、财务各部负责人组成的“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公司的投标工作.(四)公司相关的职能部室和基层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投标工作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密封正确、送达及时.(六)为适应市场,多渠道承揽任务,公司实行投标专项经费制度. (七)为鼓励和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凡为公司投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内外部单位或个人(公司领导、投标小组成员和投标管理部人员除外),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八)中标工程的奖励或中介费用一律列入中标项目成本,未中标的从公司投标经费中支付.正常奖励由公司分管投标工程的领导批准后,属于特殊性奖励或奖励额超过10万元以上时,由领导小组或公司经理批准,财务部统一支付.有关财务费用或税金等按规定执行.(九)各部门经努力承接到工程施工任务时,除按本办法给予奖励外,还可获得一定的优惠条件.(十)公司机关有关职能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考核奖罚责任制外,凡中标的工程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具体由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请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司投标领导小组和投标管理部人员,如对投标工作做出重要贡献时,由公司经理视情况给予奖励.(十一)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标失利时,应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他处分,具体由领导小组决定.第二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第二条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一)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二)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雀订合同.(三)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四)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五)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1、工程名称和地点;2、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3、开、竣工的日期;4、工程造价;5、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6、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8、取费标准;9、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10、相互协作事宜;11、违约责任.(六)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第三条合同签订的工作程序(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工程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工程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工程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二)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工程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工程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4、劳务分包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工程部采购人员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会审后,由工程部采购人员签订,工程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四)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经理批准,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工程部经理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工程部一份备案.(五)合同的履行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账.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①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②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第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提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四)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五)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终止手续,收集因终止合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六)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第五条合同的日常管理(一)所有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二)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三)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四)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五)合同的签订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任何人不得越权使用其印章签订经济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中r用章.(六)建立合同档案,对各单项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记录的签证. (七)对于登记上账的合同,按月转送统计人员以便按规定上报各有关部门.(八)建筑施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各基层单位合同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2、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执行合同的审批手续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辛「I;)—r■盖章;3、各劳务分包方所洽谈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因资质需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手续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4、凡到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必须同时报送内部承包合同,一并审核、签字盖章;5、严格执行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按相关合同条款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6、对于联营协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对联营单位的信誉、业绩、资信、施工能力等进行调查,并附有一定的风险抵押,且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方可签字、盖章.第六条合同考核与奖惩(一)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二)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三)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①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②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四)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①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的;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的;③遗失重要证据的;④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⑤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⑥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⑦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五)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合同考查(一)工程合同必须在开工前签订,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二)内部承包合同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10日内,签约率达100%. (三)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四)建立合同档案,对各单项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记录的签证. (五)对于登记上账的合同,按月转送统计人员以便按规定上报各有关部门.(六)建筑施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①各基层单位合同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②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执行合同的审批手续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③各劳务分包方所洽谈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因资质需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手续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p④凡到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必须同时报送内部承包合同,一并审核、签字盖章;⑤严格执行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按相关合同条款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⑥对于联营协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对联营单位的信誉、业绩、资信、施工能力等进行调查,并附有一定的风险抵押,且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方可签字、盖章.第八条合同考核与奖惩(一)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二)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三)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①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②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四)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①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的;②公司屡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的;③遗失重要证据的;④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⑤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⑥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⑦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五)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项目开展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实现质量、进度、安全、经济等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投标管理1.投标准备(1)明确投标目标和任务,明确投标范围、规模和要求。

(2)组织编制投标书,包括工程方案、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预算等内容,并对投标书进行审核。

(3)组织对拟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制定投标人资格审核程序。

(4)确定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

2.投标文件发布(1)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投标文件。

(2)明确投标的截止日期、地点和方式,对于逾期投标的,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评审与中标及不中标结果处理(1)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预算等内容。

(2)依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公示中标结果。

(3)与中标人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的中标价和合同条款。

(4)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及时通知其不中标的原因,并保护其商业秘密。

三、工程承包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1)双方共同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并明确合同期限、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等关键条款。

(2)制定变更合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变更合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签订保证金协议,明确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退还条件。

2.合同履行(1)按照合同要求,组织设备、材料和人力等资源。

(2)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按照合同要求和法律规定进行施工。

(3)监督合同履行的进度和质量,及时解决工程项目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合同结算(1)编制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支付计划,并与业主进行协商确认。

(2)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质量和验收,并清理提交相关资料。

(3)办理最终结算,并退还保证金。

四、责任与监督1.监督责任(1)业主对工程项目投标和合同签订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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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在工程建设中,投标是确定工程承包方的过程,而工程承包合同则是明确工程双方权益与责任的重要文件。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在合理预算、合规操作和高质量完成等方面的要求,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投标管理1. 投标准备在进行投标之前,承包方需要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工程范围、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等。

同时,承包方还需要准备投标书,包括公司介绍、经验资质、项目方案等内容,并需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是确定最终承包方的过程,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投标方的资质、报价、技术方案等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审时需确保公正、公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并记录评审结果。

3. 投标结果公示投标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评标结果等,并应向所有投标方发送通知。

公示及通知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在确定承包方之后,双方需进行合同的签订。

合同应当规定工程项目的范围、工期、价格、质量要求、责任承担、款项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并由双方盖章确认。

2. 合同变更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或合同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况。

此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申请、审批流程、变更协议签订等。

3. 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约定了工程质量的标准要求,承包方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

4. 工程付款管理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和付款节点,承包方应按照约定向业主方提交相关的付款申请和财务资料,确保按时获得合同款项。

业主方应及时审批并支付对应款项。

5. 合同履约证据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需及时保存和归档相关的履约证据,包括施工记录、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等文件。

ZD05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ZD05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YDDL/QES-C-05(A/0)编制:审核:批准:工程项目投标管理0 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的投标管理工作,逐步创建公司投标资源共享,使公司投标工作向高效、有序、准确、及时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部投标小组。

2 引用标准2.1 GB/T19001—2008 /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2 GB/T24001—2004 /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2.3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2.4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5 YDDL/QES--A—2014《管理手册》3 术语和定义3.1 本制度采用YDDL/QES--A—2014《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3.2 重大项目:指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且对公司今后发展有深远意义的项目或工艺复杂的工程。

3.3 资格预审文件(主要部分):申请表、财务、人员、施工设备、业绩及资信材料。

3.4 招标文件(主要部分):投标须知、投标书组成、评标办法等能体现业主特殊要求的相关内容。

3.5 主要图纸:例如平、立面图、节点图、设计说明(请根据送变电施工特点补充)。

4 职责和权限4.1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

4.2 公司经营部是本制度法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4.2.1公司经营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经营部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4.2.2 公司经营部是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工作,指导、审查公司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

4.2.3 公司经营部是投标书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标组织和投标书编制工作。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以下简称乙方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卖给所有4.3 公司综合部负责协助资审文件、投标文件盖章。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是建设工程效益和项目质量的关键和保障。

本文从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的定义、重要性、目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定义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之前,为确保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合同方式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办法。

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及承包活动,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性能,防止风险及纠纷的发生。

三、重要性1.规范投标、选拔有力的承包商有了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可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章来规范、选拔和受理承包商的报价、项目经验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将优秀的承包商筛选出来,并可针对不同的投标方进行严格的评估,确保选择出最具有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承包商。

2.合理分摊风险项目投资方在审核合同时可加入相关风险评估程序,在合同签订前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与纠纷,以便在中后期进行风险分摊的协商,及时妥善解决纠纷的发生。

3.有效保障工程施工质量通过实行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增加施工建设中的监管手段,制定明确的施工进度和目标,严格考核施工质量,规范承包单位的施工流程和工艺,提高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性能。

4.规避合同纠纷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基础性文件,是整个工程建设的依据。

通过制定合理的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诸如合同变更、修订、停工等情形,能够有效防止或减少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法律风险。

四、目的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1.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及承包活动的管理,制止炒作和串标的现象。

2.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及承包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性能,实现工程建设的效益和收益最大化。

3.确保建设过程的规范和安全,并避免因合同纠纷带来不良影响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和规范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的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义务,保证投标和合同签订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投标与合同签订的流程、管理机构与职责、标书编制与提交、投标文件的审查与评标、合同执行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投标与合同签订的流程1. 工程项目立项:任何工程项目的投标与合同签订,必须经过相关单位的立项申请及审批流程,相关单位包括主管部门、投资方、甲方等等。

2. 制定招标文件:在确定工程项目之后,需要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合同条款等内容。

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后,需要通过各大媒体或招标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需包含投标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

4. 编制技术方案:投标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出工程的具体方案,并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5.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指定地点。

6. 投标文件审查与评标: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过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拔最具优势的承包单位。

7. 签订合同:评标结果公告后,甲方与中标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保险费等费用。

8. 合同执行:中标方按照合同要求开始执行工程项目,甲方依据合同支付工程款项,直至完成工程项目。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1. 投标保密组:主要负责投标文件的保密工作,实行管理代号制。

2. 投标组织人员:主要负责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3. 审批机构:主要负责审批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 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文件的评审和中标单位的评定。

5. 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修改、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四、标书编制与提交1. 编制标书前,投标人必须认真、仔细地阅读招标文件,准确判断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投标。

3 职责总经理:开拓市场、承揽工程业务,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总工程师:投标前由经营部组织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总工程师确定评审方式。

投标过程中由总工程师进行监督、审定,负责接受专业咨询,指导、监督、协调各科室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经营部:经营部根据招标文件及公司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搜集、传递市场信息,调研、分析、预测建筑经济市场发展动态,提供经济标决策依据。

经营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经济标的编制和评审。

经营部传递、收集和保持评审记录,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将变更信息传递到持有相关文件的部室或人员。

技术、质检科:搜集、传递市场信息,调研、分析、预测建筑市场发展动态,提供技术标决策依据;接受技术咨询,协助各科室解决技术问题,科学、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质量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编制和评审。

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科室投标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项目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评审由项目经理确定评审方式,项目部传递、收集和保持评审记录,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将变更信息传递到公司相关部室或人员。

4 工作程序和要求4.1 工程投标要求业务经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按照“博大精深,力求为民”的经营方针实施。

4.2投标工作程序和要求4.2.1 项目承接前期,对投资方、项目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严格控制业务承接质量。

4.2.2 投标的关键是标价和技术方案。

经营部组织成立投标文件编制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

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工程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在工程承包领域,投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因此,建立完善的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非常关键。

二、工程投标管理1. 投标程序及资格要求(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程序进行评标和审批。

同时,还要制定统一的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并根据情况制定评标细则,确保评标公开公正。

(2)投标人应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国家标准,同时还要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和经验,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对于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予以拒绝。

2. 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应完整、准确地反映投标人的情况及其承诺,书写应规范、清晰,格式一致,并且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一列出,没有遗漏。

(2)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清单、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算、经济技术分析等内容。

其中,技术方案要切实可行,合理可行,不得出现虚假陈述和误导。

(3)投标要求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于不提供或虚假提供的所有材料,应当予以拒绝。

同时,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任何关键信息。

3. 中标及未中标处理(1)中标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竞标标准所要求的资料主动提供完整的、符合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签订相关合同。

(2)若竞标结束后,投标文件中核算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等存在问题,需提交问题整改方案。

(3)未中标的投标人要求查看中标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并公示。

4. 投标保证金及违约责任(1)投标人应当按照竞标要求提供担保金,以证明其认真参与竞标。

招标人应当妥善保管投标保证金,对于存在违约情况的投标人,有权对其投标保证金进行处置。

(2)投标人因违约而被责令赔偿的,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进行相应的违约赔偿。

同时,在竞标过程中,因投标人行为给招标人带来不良后果,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范围
为确保有能力满足顾客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提高合同
质量来提高企业效益,制定本制度。

该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工程投标、
签约和履约的控制。

2 相关文件
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标准;
GB/T50430-2007标准;
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招标书及其他表明顾客要求的文件;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 术语和定义
参照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术语解释。

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注:“通常隐含”是指组织、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评审: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4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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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YDDL/QES-C-05(A/0)编制:审核:批准:工程项目投标管理0 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的投标管理工作,逐步创建公司投标资源共享,使公司投标工作向高效、有序、准确、及时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部投标小组。

2 引用标准2.1 GB/T19001—2008 /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2 GB/T24001—2004 /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2.3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2.4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5 YDDL/QES--A—2014《管理手册》3 术语和定义3.1 本制度采用YDDL/QES--A—2014《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3.2 重大项目:指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且对公司今后发展有深远意义的项目或工艺复杂的工程。

3.3 资格预审文件(主要部分):申请表、财务、人员、施工设备、业绩及资信材料。

3.4 招标文件(主要部分):投标须知、投标书组成、评标办法等能体现业主特殊要求的相关内容。

3.5 主要图纸:例如平、立面图、节点图、设计说明(请根据送变电施工特点补充)。

4 职责和权限4.1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

4.2 公司经营部是本制度法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4.2.1公司经营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经营部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4.2.2 公司经营部是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工作,指导、审查公司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

4.2.3 公司经营部是投标书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标组织和投标书编制工作。

4.3 公司综合部负责协助资审文件、投标文件盖章。

4.4 公司财务部负责协助信贷证明、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办理。

4.5 公司生技部、项目部负责中标工程项目完工后的成本价、施工技术指标等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5.1 公司投标且需资格后审的投标项目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经经营部科长或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购买。

5.2 公司投标且需公司经营部审核的重大项目,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5.3 公司投标的重大项目实行资审、标书审查制度,资审审查由经营部负责组织,标书审查由经营部负责组织。

5.4 公司投标的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需报经营部长审查后,方可办理盖章手续。

5.5 在投标项目开始准备投标时,经营部应安排专人填写《投标工作明细表》及投标详细情况(投标报价安排、拟定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情况),并在开标后记录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其他相关情况。

5.6 公司投标的项目中标后,将中标通知书原件送经营部留存,才可办理履约保函等其他手续。

5.7 经营部文件资料借阅需填写《文件借阅一览表》。

重点标书、重点资格申请文件一般不予借出,如确实需要,需经经营部长或主管领导批示。

5.8 以公司名义联营投标的项目需要经营部配合的工作应提前通知经营部,并派专人前来办理。

与投标有关的各项业务安排由经营部专人负责,对口办理投标各项手续,请各单位在办理投标各项手续时找专人办理。

5.9 对于投标中的各种技术和报价资料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严禁私自复制,如发生文件资料外传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6 形成文件和记录6.1 招标文件评审记录表6.2 标书审查记录表6.3 投标工作分配明细6.4 资料签收单招标文件评审记录表填表部门:经营部号:YDDL/QES-C-05-01 NO.填表部门:财务部编号:YDDL/QES-C-05-01 NO.填表部门:生技部编号:YDDL/QES-C-05-01 NO.招标文件评审表填表部门:综合部编号:YDDL/QES-C-05-01 NO.招标文件评审表填表部门:采购科编号:YDDL/QES-C-05-01 NO.标书审查记录表投标工作分配明细资料签收单工程承包合同管理0 目的为加强YDDL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预防并及时解决合同纠纷,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分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

2 引用标准2.1 GB/T19001—2008 /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2 GB/T24001—2004 /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2.3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2.4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5 YDDL/QES--A—2014《管理手册》3 术语和定义3.1 本制度采用YDDL/QES--A—2014《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3.2 合同: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加工定作合同等。

3.3 合同管理: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各公司对外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4 职责和权限4.1 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本办法,直接负责合同管理。

4.2 经营部是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

生技部及综合部负责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参与合同评审并提出法律意见,监督合同履行并予以指导检查;处理合同纠纷,以及纠纷仲裁和诉讼活动。

经营部负责保管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及档案。

4.3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为专项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协助办理诉讼及非诉讼等活动。

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5.1 总原则合同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5.2 各项目经理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

5.2.2 由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明确代理范围、权限和期限。

5.2.3 合同签订前应按《合同评审表》组织评审。

5.2.4 由涉及多个主体、法律关系复杂或当事人一方为地方的合同,其可行性论证、合同谈判、起草文本到签订合同,必须有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从法律角度把关。

5.3 合同的订立及评审5.3.1 签订前的调查。

合同经办人在合同签订前,应通过证件的审查、实地调查等方式,掌握对方当事人的下列情况:①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②资信情况是否全面、可靠;③有无履约能力;④对方代理人的代理事项、权限和代理期限;⑤合同标的真实性;⑥其它应掌握的相关情况。

5.3.2 合同的订立a) 签订合同,除能即时清结者外,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送变电施工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及电力系统发布的示范文本,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其他合同,一律使用YDDL标准合同文本。

b) 按《合同评审表》进行评审的各类合同应当留经营部备案;按《合同评审表》进行评审完毕的合同,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c) 合同内容合法可行,主要条款齐备,权利义务明确,文字表达确切无歧义,无空白项。

票据结算必须规范填写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金额,严禁使用收款人名称空白的支票结算。

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公证或鉴证的,应当进行公证或鉴证。

d) 合同中应当订立违约责任条款,且注明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权,一般应为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5.3.3 合同评审。

合同承办部门召集各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评审。

a) 合同评审包括项目经济性、技术性评审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评审。

经营部对合同中的技术及经济商务内容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综合部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评审。

b) 合同评审可采取会签或专题会议的方式,遵循以下程序:1) 经营部委托代理人提交合同,并提供合同评审所需的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2) 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

采取会签的方式,要由相关部门签署书面意见。

3) 按照合同评审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对修改的内容,待合同签订后通报修改结果。

4) 合同评审应保证给予相关部门合理的时间。

一般合同为1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的合同为2个工作日。

相关部门应当在不迟于上述期限内提出审查意见。

c) 合同评审表格式,一律采用经营部统一制定的表样。

d) 合同应当加盖合同专用章;使用合同专用章前,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任何人都不得出借或使用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

e)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管理部分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会审,将合同涉及的主要及重点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5.4 合同的履行及变更。

5.4.1 合同签订后,应当全面履行。

发现对方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经营部人员除催促对方按约履行外,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做好签证。

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5.4.2 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说明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以达成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5.4.3 当接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当立即审查对方的理由是否正当合法。

如果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应当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提出索赔。

5.4.4 必须详细记载变更事项,会议纪要须双方签字,对口头允诺应及时进行书面确认,来往信函、传真、投标报价资料妥善登记保存。

5.4.5 发生合同纠纷后,经营部应当在纠纷之日起的五日内,报公司主管领导及综合部,需要仲裁或者诉讼,由综合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5.5 合同管理的检查及奖惩5.5.1 企业管理部每年经营部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进行一至两次抽查或检查。

合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a)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b) 合同基础资料保管和合同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c) 合同管理信息的编制和分析工作;d) 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e) 合同纠纷的处理及上报情况;5.5.2 因签订或履行合同中主观有过错发生的仲裁或诉讼败诉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5.3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科室及责任人给予批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a) 由于承办人员或领导失职、渎职导致被诈骗或与对方恶意串通的;b) 借签订、履行合同之机贪污、受贿,损害本公司利益的;c) 因所签合同不规范、不严密,形成讼争后败诉的;d) 对不及时签证或书面催告致使无法索赔或索赔不利的;e) 合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不落实,合同管理混乱的。

5.5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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