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换驾驶证亲历攻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换驾驶证亲历攻略

一、换证时间:证件到期前90天到证件过期一年内

二、换证资料:原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人

身体条件证明》(可自行下载打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寸白底照片三张。

三、推荐换证地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驾

驶证办证窗口(西城区赵登禹路303号)联系电话68399206

(1)本处换证配套齐全:马路对面可以进行体检、快照、复印。

本人只需带原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前往即可。

(2)本处换证流程:A大厅初审台拿表、填表;B马路对面体检(几分钟即可,十元钱);C体检隔壁复印身份证(一元);

D大厅拿号,等号;E柜台办理,2分钟内立等可取新驾驶

证(交十元钱)。

(3)如果顺利,半小时内全部办完。全部费用共二十一元。

附件1:《北京市车管所、车管站一览表》

附件2:《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及审验说明》

附1:

北京市车管所、车管站一览表

附:2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及审验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并进行审验。换证和审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或者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已参加审验教育的;

(三)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

(四)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

(五)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二、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驾驶证换证服务点、邮政代办点办理。

三、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

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应当提交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四、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六、收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4]2955号)。

七、身份证明是指

(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四)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五)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六)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七)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八、住址是指

(一)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

(三)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