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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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09]2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09]2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09〕2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工业集约发展,做大做强我省工业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特色工业园区既是一种空间形态,更是一种产业发展特征。

国内外经济发达地区的成功发展经验表明,特色工业园区作为以工业为主体、产业特色明显、专业分工明确、协作配套紧密的专业化产业集群,能够突出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产业主题,高效地吸引人才、市场、资金、技术等要素,推动大量同类产业、关联企业及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能够优化结构、降低成本,促进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增强竞争能力,是区域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后,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竞争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力度显著增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工业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特色工业园区正是通过产业集聚发展,集约利用各类资源,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项目集群式组合、产业链条化延伸、资源循环式利用,使资源效益得到更大发挥。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速工业化进程的重要阶段,尽快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是推动全省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和关键。

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既是国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明确要求,也是我省解决工业经济规模小、关联度低、产业链短、初级产品多等主要问题的有效办法。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09]104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09]104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09〕104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为加快我州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带动全州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09〕79号),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一)创新工业发展方式,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有利于高效配置资源,集中治理污染,以最小投入实现最大产出;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有利于共享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有利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打造招商引资平台。

然而我州工业园区建设起步晚,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慢,规划滞后,布局分散,投入不足,招商引资方式陈旧,投融资渠道单一,开发模式创新不够,产业特色不突出。

因此,全州上下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的建设,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创新工业发展方式,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我州工业园区建设的大发展、大突破。

二、工业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二)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工业核心区,促进集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承接产业转移;突出园区特色,强化规划指导,优化产业布局,明确功能定位,突出资源优势,提升品牌效应;重点培育特色产业和新型冶金化工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造绿色生态园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6•【字号】晋市政发[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3〕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16日晋城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挥工业园区资源共享、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互动为方向,以大项目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集聚为目标,打造特色鲜明、结构优化、体系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全力推动“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实施,不断提高我市非资源类产业发展速度和质量,推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第二条坚持“四化”互动:通过产业集群带动人口集聚,通过要素集结带动消费集中,促使工业园区成为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先行示范的平台。

第三条坚持资源共享: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使用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提高园区的综合承载能力。

第四条坚持产业集聚:围绕做强支柱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承接转移产业,依托县域(区域)资源禀赋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引导各种资源和要素向园区集聚,加快培育非资源产业集群。

第五条坚持错位发展:根据全市一盘棋的要求,坚持错位发展,差异竞争,不同园区在确定各自的产业定位和规划时,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突出特色。

第六条坚持循环利用:结合产业特色,制定园区循环经济实施评价标准。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实施意见_意见_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实施意见_意见_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业项目的推进落实,使重点工业项目真正成为推动我县赶超发展的重要支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XX年继续在县级领导中实行挂重点工业项目责任制,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赶超发展”战略,以产业为纽带,以园区为平台,以项目为支撑,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增强招商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牢固树立“项目工作是经济工作生命线”、“项目是关键、项目是载体、项目是后劲、项目是财源”的理念,为广昌“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主要工作目标牢牢咬住赶超目标不放松,把主攻工业作为赶超发展的第一要务紧抓不放。

大力实施“工业兴县”战略,加速工业经济发展。

加大扶持力度,促使投产企业加大投资强度,扩大生产规模;加强工作调度,促使在建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加强协调联系,促进签约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三、工作职责挂项目县领导要组织项目责任单位制订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织督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进行,积极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要帮助挂点项目和实施单位协调解决企业在落户、筹建、生产、销售和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严格落实挂点项目责任制1.建立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

县委书记、县长对园区项目建设负总责。

重点招商引资工业项目采取“谁引进谁挂点”的原则由一个县级领导挂联,确保引进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投产一批、达标一批。

(县级领导挂园区项目的分工见附表)2.充分认识县级领导挂园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各挂点领导要充分认识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性,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就是抓就业、就是抓财源、就是抓后劲”的意识。

把项目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经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突出任务来抓。

3.挂项目县领导对具体项目实施负总责。

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对挂点的项目负有直接责任,对所挂项目的筹划、调度、协调以及建设目标的实现等全过程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要负责组织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项目建设推进意见和工作流程,提出项目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根据项目实施的具本情况,主动、积极、大胆中开展工作,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职责。

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全省产业园区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园区建设新面貌、工业发展新局面”,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县产业园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正视差距,把握机遇,坚定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我县产业园区发展历程艰难曲折,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内同类型地区相比发展滞后,差距明显。

突出表现为:发展政策不配套、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园区长期处在解决群众矛盾的困境中;发展规划滞后,产业发展定位不明晰,主导产业不突出,规划和整合力度不够;融资能力弱,投资强度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重滞后,生产要素不集中;管理体制、开发机制和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支撑项目少,进区企业少,投资力度不大,投资强度不够,整体效益差,单位土地产值低。

(二)加快产业园区发展是落实“两个加快”,奋力开创XX 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XX发展的关键在工业,工业发展的关键在园区,抓工业必须抓园区。

”以园区聚企业、以企业兴产业、以产业壮经济”,工业园区作为现代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工业现代化、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途,是加快我县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是贯彻落实工业强县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个加快”,奋力开创XX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抢抓产业园区发展面临的难得机遇当前既有西部大开发、承接产业转移、XX科技城建设、扩权强县试点等机遇,更面临加快农村改革与发展、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把发展产业园区摆上突出位置来抓,既是当务之急,更是战略之举。

二、立足实际,科学规划,明确产业园区发展的目标定位(一)发展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重点支持;整合提升、管理创新”的原则,制定园区发展规划。

XX工业园区:按照“依托城市发展型”的发展模式,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

将城东工业集中区、城南工业集中区、城北工业集中区纳入一区多园发展。

在有计划逐步迁出4.83平方公里核心区企业的同时,分三期开发集中区,一期重点开发青东XX、南寺XX;二期重点开发潘家XX、黄家XX;三期重点开发黑鹅寺、刘营、灵兴一线和青东XX至百顷一线。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通知-湘政发[2003]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通知-湘政发[2003]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通知(湘政发[2003]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推进我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现就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作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有利于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有利于农村和城镇产业与人口的合理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乡镇工业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我省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已经起步,正在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小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认识,形成合力,促进我省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园区的设立必须经政府审查批准,园区的开发建设,既要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建设和宏观调控的要求,又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

要实行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发展。

各地建设乡镇工业园区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建设重点应放在县城、重点镇和中心镇,切实防止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盲目圈地。

行政村所在地原则上不再新建工业项目,乡镇工业重点新、扩、改项目原则上都要入园建设。

对现有的各类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经贸小区等要调整布局,不具备条件的要取消,合理整合。

(三)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构筑项目建设平台,聚合产业优势,完善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和规范运作,现就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按赣市府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我县建设标准厂房的目标任务确定为120000平方米。

其中,县直单位建设标准厂房任务50000平方米、盘活现有企业闲置存量土地建设标准厂房20000平方米、引进社会力量建设标准厂房50000平方米。

二、建设模式标准厂房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及自然人投资建设标准厂房;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园区土地建设标准厂房;鼓励用地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用于标准厂房建设。

所建的标准厂房可按工业企业自建厂房的政策,予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厂房房产证,既可出租,也可转让。

工业标准厂房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按工业企业的方式办理。

三、建设原则1.合理布局原则。

标准厂房建设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建设规划,与园区建设、生态建设等规划相衔接。

布局选址充分考虑园区产业聚集。

2.集约高效原则。

鼓励建设多层厂房,轻工企业建设四层以上厂房。

3.功能配套原则。

标准厂房的单体结构设计应与园区产业布局相适应。

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内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应满足入驻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四、集中建设地点1.红金工业区集中在二期。

即在赣县特殊学校北侧划出40亩,在赣州晶泰锂业北侧划出50亩,共计90亩,用于建设标准厂房。

2.洋塘工业区集中在洋塘窑前段,即在谱赛科新大门对面划出80亩,用于建设标准厂房。

五、优惠政策1.在政府规划的建设标准厂房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排污、绿化、亮化等市政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

投资建设标准厂房用地按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挂牌出让。

2.凡进入工业园区按规划投资建设标准厂房的,标准厂房出租或第一次出售所缴纳的税收及附加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3年内按80%的比例奖励给投资者。

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一、前言工业园区建设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参考。

二、总体目标工业园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化的产业集聚区,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增长。

具体包括: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加快园区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园区基础设施完备。

2. 优化产业布局。

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科学规划园区产业布局,引导优势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条,提高园区产业竞争力。

3. 招商引资。

加强宣传推介,积极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入驻园区,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园区经济繁荣。

4. 加强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园区排放,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建设绿色园区,提升园区环境品质。

5. 加强科技创新。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园区科技含量,推动产业升级。

6. 完善配套服务。

建设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便利条件。

四、保障措施1. 加大政府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工业园区建设的资金支持,为园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 强化监管责任。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园区建设的监管,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保障园区建设质量。

3. 创新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园区建设,激发各方积极性,推动园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4. 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五、结语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共同努力。

希望本文提供的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范文能为各地园区建设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促进园区建设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加大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加大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加大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园区在地方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的建设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以下是一些关于加大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一、园区规划合理性工业园区的规划是园区建设的基础。

在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园区的地理位置、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园区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

同时,要注重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产业布局优化优化产业布局是工业园区发展的重要保障。

要根据当地的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和产业基础,有针对性地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和资源浪费。

同时,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园区的整体竞争力。

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工业园区发展的必要条件。

要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方面,提高园区的硬件设施水平。

同时,要注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四、投资环境改善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吸引企业入驻的重要因素。

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五、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是工业园区发展的动力源泉。

要加大对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同时,要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六、环保与可持续发展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工业园区的环保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在园区建设中,应注重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同时,要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推动园区绿色发展。

七、人才引进与培养人才是工业园区发展的关键因素。

要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入驻园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1•【字号】渝府发[2009]76号•【施行日期】2009.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9〕7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精神,按照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快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促进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加强规划管理,提高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的总体规模和质量,把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市特色工业园区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0000亿元、工业增加值3000亿元、利税总额800亿元,安置就业人数达到100万人;发展壮大“6+1”支柱产业,加快建设9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形成5个以上千亿元级、30个以上百亿元级工业园区,形成5个以上千亿元级、20个以上百亿元级产业集群。

三、扶持措施(一)对经市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和仓储用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在扣除国家和市政府规定计提的规费后,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全额安排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在2009―2012年,对“两翼”区县(自治县)每年产生的市级税收环比增量,“一圈”中主城九区的工业园区范围内每年产生的市级税收增量的50%及其他区县的工业园区范围内每年产生的市级税收增量,由市财政定向补助区县(自治县)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快建设“两翼”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工业园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项目,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帮助工业园区融资建设机制;加快建设三峡库区移民生态工业园项目,建立三峡后续工作资金投入补助和对口支援省市异地援建机制;建立“一圈两翼”对口支援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目标考核机制,探索创新工业园区多元共建和投资利益分享机制。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9.26•【字号】渝委发[2002]28号•【施行日期】200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渝委发[2002]28号2002年9月26日)特色工业园区是各区县(自治县、市)结合地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经市政府命名的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市级产业园区。

建设特色工业园区是加速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推动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尽快把我市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市实施“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城镇就业渠道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载体。

为构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现就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我国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新世纪、新阶段努力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

在加快建设三大经济区的过程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北部新区和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在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龙头作用,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和集聚效应促进区县(自治县、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构筑布局合理、相互促进、各显优势、梯次型的经济发展格局,迅速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抢占先机,加快发展,早日把我市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

二、发展目标从2002年到2006年,优选建设40个左右、占地约50平方公里的特色工业园区,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税收50亿元,安置劳动力100万人。

到2010年,共计建设60个左右、占地约100平方公里的特色工业园区,实现总产值2000亿元,税收100亿元,安置劳动力150万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8•【字号】成办函〔2016〕159号•【施行日期】2016.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函〔2016〕15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基”的总体部署,为积极推进“3+N”工业园区规划的建设和实施,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提升工业集中发展区承载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设立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专项资金(一)由市级财政设立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设立产业园区发展基金、支付租金(基金所投项目)和对项目进行奖补。

(二)专项资金主要支持“3+N”工业园区,重点支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中外合作园区(平台)、蓉欧+陆港产业园、军民融合产业园等工业园区。

成阿工业园区、成甘工业园区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内的场地平整、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排污、通讯、网络、园区循环改造等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业集中发展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四)鼓励各区(市)县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各区(市)县实际投资的融资成本连续给予3年贴息,贴息年利率不高于7%。

(五)进一步推进园区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集中发展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示范基地)。

对新增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工业集中发展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

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及其他专业化基地,按照国家级200万元、省级50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为全面提高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做大做强四大支柱产业,现就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以工业园区为主战场,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筑中小企业投资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有效载体,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从现在起至2011年底,在东区白石路两侧和西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内建成高标准厂房25万平方米及配套设施10万平方米。

分两期建成,其中一期建设任务为8万平方米厂房及3万平方米的配套设施,于2010年2月底前完成;二期建设任务17万平方米厂房及7万平方米的配套设施,于2011年底前完成。

三、基本原则(一)合理规划原则。

标准厂房规划按照“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土地集约”的总体要求,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符合产业定位和功能规划要求。

(二)集约用地原则。

标准厂房建设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除有特殊要求的产业采用单层外,一般应为3层以上。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并适宜进标准厂房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地,经营场地应通过购买或租赁标准厂房的方式解决。

(三)产业集聚原则。

标准厂房要根据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与园区的主导产业相衔接,以利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

(四)功能配套原则。

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内的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必须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需要。

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内,可根据需要建设进区企业共享的职工生活配套设施和商务办公、产品检测、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市场化运作原则。

标准厂房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并采用建、租、售相结合的运作模式。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提高工业园区水平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提高工业园区水平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提高工业园区水平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7•【字号】赣府发[2003]18号•【施行日期】200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特区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提高工业园区水平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3]18号2003年7月17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工业化为核心,依托园区办工业,工业园区已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重要载体。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开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新局面的意见》(赣发〔2003〕13号),现就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提高工业园区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思路,明确发展目标1.指导思想。

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发展定位,贯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方针,着力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提升产业层次,壮大经济总量,培植新的财源,增加就业岗位,真正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的带动区、体制和科技创新的试验区、城市发展的新区,并努力创造条件,建设成与国际接轨的前沿区。

2.总体原则。

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良性循环”原则,提高园区发展的整体水平;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增强园区发展的可持续性;坚持“三创一增”原则,推动园区创特色、创水平、创效益,增后劲;坚持“内外并举”原则,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同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促进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园区的健康发展。

3.主要目标。

2003至2007年,全省市、县(区)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增幅确保30%、力争50%。

到2007年,力争累计引进资金1500亿元,年销售收入2000亿元、占全省工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40%,新增180万个就业岗位,年实现税金150亿元;基本建立符合市场化运作规则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桂政发[2009]99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09〕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工业园区是推动生产要素集聚、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促进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我区新型工业化步伐,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我区工业园区始建于1990年,有各类园区92个,2004年经清理整顿后保留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开发区)29个,其中国家级6个,自治区级23个。

主要分布在南宁、北海、柳州、桂林、玉林、梧州等地。

2008年,国务院分别批准设立了钦州保税港区和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

除上述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外,根据《广西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产业园区进行分类确认,目前有51个工业园区被确认为自治区A、B类产业园区,其中A类39个,B类12个。

2004年以来,自治区从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支持园区发展,各地、各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力推进园区建设,工业园区逐步成为我区工业发展的新亮点、新增长极,成为我区加速工业化进程、实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平台。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千亿元产业发展需要,以招商引资、项目入园为主题,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承接产业转移为抓手,以提高园区项目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达产率,壮大园区经济总量为目标,做大做强一批重点园区,培育发展一批县域工业集中区,努力实现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6•【字号】•【施行日期】2008.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县域工业园区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陕发〔2008〕19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县域工业园区的重要性近年来,各县(市、区)依托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了一批县域工业园区。

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建成县域工业园区187个,入驻企业11.8万户,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078.2亿元、工业增加值623.5亿元、利润总额99.8亿元、上缴税金55.1亿元,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省中小企业平均水平。

实践证明,发展县域工业园区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有利于集聚生产要素、形成产业集群,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

但我省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园区建设缺乏科学规划,产业定位不明确,服务功能不完善,建设水平偏低,管理机制和招商模式不适应园区发展需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县域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开创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培育县域特色产业,将县域工业园区建成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区、全民创业的活跃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19•【字号】肇府函〔2017〕153号•【施行日期】2017.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肇府函〔2017〕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目前全市已经建成或正在规划建设的开发规模在2000亩以上的产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基地22个,其中国家级园区1个(肇庆高新区)、省级园区9个(肇庆大旺、德庆、怀集3个产业转移工业园,高要、四会、广宁、封开4个产业转移集聚地),其余是市、县(市、区)级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

累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17.09万亩,已开发面积11.62万亩,尚可供地面积3.84万亩;入园项目1076个,总投资2094.64亿元;2016年度完成工业产值1800.84亿元。

近几年来,我市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基地发展较快,但整体水平不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园区规划不够科学。

园区规划布局缺乏统筹指导,园区产业发展缺乏合理分工,园区规划执行也不够有力,以致同质同构情况比较明显,差异性、互补性不强。

园区开发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二是整体开发规模偏小。

上规模、上档次的园区不多,国家级、省级园区占比仅为45.45%,除了肇庆高新区已开发面积达到2.7万亩、端州三榕工业园达到1.6万亩以外,大多数园区已开发面积在5000亩以下。

三是主导产业不够突出。

园区引进的项目以中、低端产业偏多,缺少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项目,难以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全市至今还没有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大型企业,年产值超千亿产业集群仅有金属加工1个。

四是产出效益不高。

目前全市园区工业总产值仅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0%左右,已开发园区用地平均每亩产生的工业总产值为153万元。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关于加快镇级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关于加快镇级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关于加快镇级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2.03.18
•【字号】
•【施行日期】2002.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关于加快镇级工业园区建
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提高我区土地利用率,缩短实业型项目建设周期,在贴息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贴息,增加对标准性厂房建设投资的贴息。

为此,对沪奉府[2002]18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镇级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一项第一款道路基础设施项目中,“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当年总投资的8%予以一次性贴息补助”调整为“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当年总投资的5%予以一次性贴息补助”。

2、“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一项第二款用于租售的标准厂房开发项目中,“对在工业园区内开发建造用于租售的标准厂房按当年总投资的1.5%予以一次性贴息补助”调整为“对在工业园区内开发建设用于租售的标准厂房(出售出租率达到60%以上),按当年总投资的5%予以一次性贴息补助”。

特此通知。

二ОО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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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切实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搭建园区发展平台,构建园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举全县之力强攻工业、决战园区,力争早日跻身全省一类工业园区行列,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至2015年,新增建成面积6平方公里,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3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78亿元,税收超12亿元,力争各项指标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

二、规划布局1、扩展园区范围。

对园区进行修编扩容,将金山工业园由平方公里调整为22平方公里,文成产业基地由平方公里调整为4平方公里,岩瑞产业基地保持原规划4平方公里,将园区总规划面积由平方公里扩大到30平方公里(规划分二期实施)。

2、调优产业布局。

围绕我县产业基础、资源和区位优势,调整园区产业布局,在金山工业园重点培育发展以有色金属为主的加工制造产业,同时力争培育1-2个战略性新型产业;在文成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发展以汽配为主的机械制造产业;在岩瑞产业基地重点做大做强以水泥为主的新型建材产业。

3、完善功能配套。

将生活区、学校、医院、物流、金融、通讯等综合功能因素纳入园区规划,科学布点,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4、规范建设标准。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速度推进”的原则,把园区当作城市新区来建设,使园区建设与县城规划协调。

三、管理体制1、园区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由县党政班子成员兼任,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由正科级干部兼任。

2、在园区设立国土分局、公安派出所、统计分局,从财政、国税、地税抽调人员组建财税分局,从建设、规划抽调人员组建规划建设分局,履行相应职能,设立机构负责人由副科级干部兼任,发改委、环保局、房管局、林业局、工商局、供电公司、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园区相关工作,履行园区内本部门的职能,实行双重领导,由园区负责管理和考核。

3、园区规划区域内的乡镇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园区党工委委员,负责辖区内的征地搬迁及相关后续工作、项目施工保障以及调处企业与周边群众纠纷等工作。

4、管委会增设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长由管委会副主任兼任,牵头协调解决企业建设发展中的问题,解决园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专业的服务。

5、园区人员的工资、补贴以及正常的办公支出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土地管理1、县政府委托园区管委会依法管理使用园区内土地,具体安排根据需要由园区办公会研究决定。

2、园区内存量用地,先划拨给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使用时,根据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区域位置实施工业用地等级类别供地,等级类别价差幅度经相关机构评估后由园区研定后招拍挂。

3、经园区办公会审定,符合产业布局、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亩均固投达到80万元、亩年均纳税达到8万元以上的入园项目,取得环评、立项、平面规划、单体设计、安全评估等相关手续后,园区方可供地。

4、入园企业项目完成总固投50%以上、建成面积达到规划批准应建面积70%以上,方可办理土地证。

5、入园企业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一年建成、二年投产达标、大中型企业三年达产达标”的要求。

企业自接到《土地使用批准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工建设,若企业逾期未开工建设,园区有权终止合同。

6、对县鼓励发展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高科技产业和外向型企业(总投资达500万美元以上或年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园区可实行“一企一议”。

对其他一般性企业投资强度、建设进度和亩年均纳税未达到要求的,处理意见由园区根据产业和行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执行(含受益单位)。

7、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园区可按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按原出让土地价款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基准利率计算)和企业地上固定建筑物当年建设成本的评估价补偿给企业:①企业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须关闭的;②企业因自身原因需处置资产的;③企业因环境污染等政策性因素需搬迁或处置的;④企业因园区产业布局调整需搬迁的;⑤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8、企业非法进行土地交易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和土地使用权;构成违法的,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规费减免入园的工业项目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

1、行政事业性收费。

园区平台建设和企业建设期间的县得部分全额奖励园区或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承建商涉及的收费除外);县级以上部分按下限收取;事业单位有偿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执行。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园区管委会召集相关部门研定工业园区项目收费“一单清”。

2、允许企业自行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投融资机制园区实行多元化投入,为园区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1、建立园区财政,履行政府对园区财政收支核算和政府投资功能。

明确政府投入来源:①县工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工业发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力的增加,逐年适度递增。

②县政府每年给予园区不少于100亩的商住用地指标,其运作收益和工业用地收益全部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③园区或县直单位新引进的企业上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园区与县财政实行5:5分成;乡镇新引进的企业上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园区与乡镇实行2:8分成。

2、园区设立投资开发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企业化管理。

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投融资工作,多方筹集资金做大做强融资平台。

3、园区内水、电、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建设,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实施。

①供电:园区规划范围内的主干道、支道路供电网由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②供水:主干道管网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支道路管网由自来水公司投资50%、园区投资50%建设;③电信:通讯线路由电信公司负责投资建设;④有线电视:电视线路由文广局网络公司投资建设。

七、服务机制1、建立园区快速推进机制。

按照“急事快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园区管委会办公会可集体研究决定以下五个方面事项:①若企业要求直供已完成征地拆迁手续但未平整的“毛地”的,“三通一平”费用可由园区以奖励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进行补偿;②单个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下并急需建设的,可采取简易招投标方式;③对已招标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因工程建设实际需要进行增减工程量的,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参照招标结果备案,待后审计;④审批项目入园和项目规划设计等相关事项;⑤对特别重大项目的优惠政策、奖励措施可实行“一企一策”。

2、建立领导挂钩联系机制。

由园区研究确定县四套班子领导各挂钩联系一到两个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难题。

3、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园区企业服务局综合协调作用,实行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部门服务承诺制,实行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真正做到收费公开、限时办结。

4、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县直有关部门到园区企业检查工作,须取得园区管委会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入企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实行园区企业评议制,每年度由园区会同效能办组织企业主对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的主要依据,赋予园区根据考评意见对相关职能部门行风评议、效能建设评先行使“一票否决权”。

适时由园区组织县涉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主对相关部门服务发展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由园区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质询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产业园区聚集产业发展功能和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探索一条“经济增长、资源集约、生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全县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结合实际,对全县“十二五”期间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加快园区发展是推进产业合理集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是构建招商引资平台,吸引外来投资,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也是再创发展新优势,实施“工业强县”、“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全省工业大会和州委九届十三次及县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为目标,以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大型骨干企业为载体,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提高工业整体素质,把产业园区建成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效能的现代化园区,再创区域比较优势,形成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先导原则。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园区建设必须服从城镇总体规划、园区产业布局总体规划以及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从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大局上搞好园区规划建设。

2、坚持市场导向原则。

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投资、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园区建设;以形成区域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把园区建设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大力推广节能技术,集中供热,集中治污,确保环保治理“三同时”,努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共享,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4、坚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原则。

各园区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力避产业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依靠特色和优势提升竞争力。

在产业发展上突出发展二、三产业,以工业化为主,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

5、坚持依法经营原则。

引导园区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保证质量、关爱员工、安全生产。

同时,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二、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工业核心区,促进集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承接产业转移;突出园区特色,强化规划指导,优化产业布局,明确功能定位,突出资源优势,提升品牌效应;重点培育特色产业和新型冶金化工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造绿色生态园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各园区建设要以发展工业为核心,兼顾第三产业、基础设施以及农业产业化。

“十二五”期末,工业项目累计引进到位资金150亿元以上,引进亿元以上规模企业30个以上,引进10亿元以上规模企业12个以上,全力打造独山经济开发区、独山工业园区、麻尾工业园区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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