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病历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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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二○○九年七月目录一、前言 (4)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体系架构 (5)(一)基本概念 (5)(二)体系架构 (6)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7)(一)基本内容 (7)1、病历概要 (7)2、病历记录 (8)3、转诊记录 (10)4、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0)5、医疗机构信息 (10)(二)信息来源 (10)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3)(一)标准化原则 (13)(二)数据标准 (14)1、电子病历信息模型 (14)2、电子病历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7)3、电子病历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20)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将“打好三个基础、建好三级平台、提升业务应用系统”作为当前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其中“打好三个基础”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的居民健康档案;二是建立国家电子病历的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三是建立国家卫生信息数据字典。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基础上,重点推动以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并提升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服务机制,实现区域卫生协同,惠及居民。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近年来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等部门组织有关业务单位、院校和大批专家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卫生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目前已取得多项重要成果。

其中,《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已于2009年5月由卫生部正式印发试用。

从国家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战略高度,指导各地居民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各类卫生业务应用系统奠定基础。

最新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最新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最新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目录一、前言 (2)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3)(一)基本概念 (3)(二)系统架构 (4)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4)(一)基本内容 (4)1、病历概要 (5)2、门(急)诊诊疗记录 (5)3、住院诊疗记录 (6)4、健康体检记录 (7)5、转诊(院)记录 (7)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7)7、医疗机构信息 (8)(二)信息来源 (8)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0)(一)标准化原则 (10)(二)数据标准 (11)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1)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3)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4)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16)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精编资料表示注释,是对架构图中不同层级"类"集合的说明;可以用不同的颜色对架构图的不同层级进行区分.本图中,统一采用表示"业务域"注释; ...架构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附录一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图征求意见稿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二??九年七月1目录第一章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 ..................................................................... ......... 4 第一节图例 ..................................................................... ............................... 4 第二节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总图 ............................................................. 5 第三节病历概要 ..................................................................... ....................... 6 第四节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 (6)第五节门(急)诊护理记录 ..................................................................... .... 7 第六节检查检验记录...................................................................... ............... 8 第七节知情告知信息...................................................................... ............... 9 第八节住院志 ..................................................................... ........................... 9 第九节住院病程记录...................................................................... ..............10 第十节住院治疗处置记录 ..................................................................... ....... 11 第十一节住院护理记录 ..................................................................... ........... 11 第十二节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2第二章电子病历基础模板...................................................................... ...............13 第十三节病历概要基础模版 ..................................................................... ...13 第十四节门(急)诊病历基础模版 (13)第十五节门(急)诊处方基础模版 (14)第十六节护理—护理操作记录基础模版 (15)第十七节护理—护理评估与计划基础模版 (16)第十八节治疗处置—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基础模版 (17)第十九节治疗处置—助产记录基础模版 (18)第二十节检查检验记录基础模版 ................................................................19 第二十一节知情告知信息基础模版 ............................................................20 第二十二节住院病案首页基础模版 ............................................................21 第二十三节住院志基础模版 ..................................................................... ...22 第二十四节住院病程记录基础模版 ............................................................23 第二十五节住院医嘱基础模版 (2)42第二十六节出院记录基础模版 (2)4第二十七节转院记录基础模版 (2)5第二十八节转诊记录基础模版 (2)5 附件1:电子病历相关业务活动记录分类表 (26)附件2:电子病历基础模板、数据组、业务活动记录对照表 (29)3第一章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第一节图例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图采用统一建模语言(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 UML)构建。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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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基本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基本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病历概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门(急)诊诊疗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住院诊疗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健康体检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5、转诊(院)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医疗机构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信息来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标准化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3)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4)(一)基本概念 (4)(二)系统架构 (4)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5)(一)基本内容 (5)1、病历概要 (6)2、门(急)诊诊疗记录 (6)3、住院诊疗记录 (7)4、健康体检记录 (8)5、转诊(院)记录 (9)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9)7、医疗机构信息 (9)(二)信息来源 (9)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2)(一)标准化原则 (12)(二)数据标准 (13)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3)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5)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6)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18)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

转诊(院) 记录
法定医学证 明及报告
病历概要
电子病 历
医疗机构信 息
1.病历概要
患者基本信 息 基本健康信 息 卫生事件摘 要 医疗费用记 录
• 包括人口学信息、社会经济学信息、亲属(联 系人)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个体生物学标识 等。
• 包括现病史、既往病史(如疾病史、手术史、 输血史、用药史)、免疫史、过敏史、月经史、 生育史、家族史、职业病史、残疾情况等。
住院病案首页 住院志 住院病程记录 住院医嘱 住院治疗处置记录 住院护理记录 出院记录 检查检验记录
• 分为住院病案首页和中医住院病案首页。 • 包括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等。
• 包括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 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出院小结、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 录等。
电子病历
报告人:张嵩
基本概念 系统架构 基本内容
数据结构
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
电子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以电子化方式创建、保存 和使用的,重点针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 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信息的数据集成系统。 是居民个人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过程中产生和被 记录的完整、详细的临床信息资源。
电子病历的系统架构
就诊时间
疾病或健康问题 医疗服务活动
理论上一份完整的电子病历是 由人的整个生命过程中,在医 疗机构历次就诊所产生和被记 录的所有临床信息数据集构成 居民个人在特定 的就诊时间,因 某种疾病或健康 问题而接受相应 的医疗服务所记 录的临床信息数 据集
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
健康体检记 录
住院诊疗记 录 门(急)诊 诊疗记录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4)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5)(一)基本概念 (5)(二)系统架构 (6)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7)(一)基本内容 (7)1、病历概要 (7)2、门(急)诊诊疗记录 (8)3、住院诊疗记录 (9)4、健康体检记录 (10)5、转诊(院)记录 (10)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0)7、医疗机构信息 (10)(二)信息来源 (10)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3)(一)标准化原则 (13)(二)数据标准 (14)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4)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6)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8)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20)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卫生信息相关标准

卫生信息相关标准
数据集
WS 376.4—2013
儿童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4部分: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
数据集
WS 376.5—2013
儿童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
数据集
WS 377.1—2013
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婚前保健服务
数据集
WS 377.2—2013
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2部分:妇女常见病筛查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2部分:入院记录
数据集
WS 445.13—2014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3部分:住院病程记录
数据集
WS 445.14—2014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4部分:住院医嘱
数据集
WS 445.15—2014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5部分:出院小结
数据集
WS 445.16—2014
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4部分:职业病报告
数据集
WS 375.5—2012
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职业性健康监护
数据集
WS 375.6—2012
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6部分:伤害监测报告
数据集
WS 375.7—2012
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7部分:农药中毒报告
数据集
WS 375.8—2012
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行为危险因素监测
值域代码
WS 364.4—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4部分:健康史
值域代码
WS 364.5—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5部分:健康危险因素
值域代码
WS 364.6—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6部分:主诉与症状
值域代码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4)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5)(一)基本概念 (5)(二)系统架构 (6)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7)(一)基本内容 (7)1、病历概要 (7)2、门(急)诊诊疗记录 (8)3、住院诊疗记录 (9)4、健康体检记录 (10)5、转诊(院)记录 (10)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0)7、医疗机构信息 (10)(二)信息来源 (10)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3)(一)标准化原则 (13)(二)数据标准 (14)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4)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6)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8)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20)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电子病历格式

电子病历格式

一、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一)基本内容根据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结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相关要求,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由:病历概要、门(急)诊诊疗记录、住院诊疗记录、健康体检记录、转诊(院)记录、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医疗机构信息等七个业务域的临床信息记录构成。

分别为:1、病历概要病历概要的主要记录内容包括:(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人口学信息、社会经济学信息、亲属(联系人)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个体生物学标识等。

(2)基本健康信息包括现病史、既往病史(如疾病史、手术史、输血史、用药史)、免疫史、过敏史、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职业病史、残疾情况等。

(3)卫生事件摘要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服务活动(卫生事件)摘要信息,包括卫生事件名称、类别、时间、地点、结局等信息。

(4)医疗费用记录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摘要信息。

2、门(急)诊诊疗记录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处方、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门(急)诊护理记录、检查检验记录、知情告知信息等六项基本内容。

其中包括的子记录分别为:(1)门(急)诊病历:分为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

(2)门(急)诊处方:分为西医处方和中医处方。

(3)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指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包括治疗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输血记录等。

(4)门(急)诊护理记录:指护理操作记录,包括一般护理记录、特殊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生命体征测量记录、注射输液巡视记录等。

(5)检查检验记录:分为检查记录和检验记录。

检查记录包括超声、放射、核医学、内窥镜、病理、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胃肠动力、肺功能、睡眠呼吸监测等各类医学检查记录;检验记录包括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各类医学检验记录。

(6)知情告知信息:指医疗机构需主动告知患者和/或其亲属,或需要患者(或患者亲属)签署的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及治疗同意书、特殊药品及材料使用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病重(危)通知书、麻醉同意书等。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规范_2009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规范_2009
00
数据元如:门诊病历、住院记录、处方、检查单
个体标识
01
服务对象标识号
01
数据元如:服务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门诊号、住院号、床位号、有效时间
个体生物学标识
02
除了继承服务对象标识号以外,其他的生物学标识
个体危险性标识
03
除了继承服务对象标识号以外,其他的危险性标识
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
02
姓名
01
—— 一级类目代码:用2位数字表示,数字大小无含义,从01开始顺序编码。
—— 二级类目代码:用2位数字表示,数字大小无含义,从01开始顺序编码。二级类目代码与一级类目代码之间加“.”区分。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健康档案
表A.1健康档案数据元分类代码(修订)
大类
大类代码
小类
小类
代码
说明(示例)
文档标识
00
药品、食品与材料
53
药品
01
药品相关标识,数据元如:药物名称、中药类别代码
血液
02
生物制品
03
数据元如:疫苗名称代码、疫苗批号
材料
04
卫生材料相关标识,数据元如:宫内节育器种类代码
食品
05
数据元如:吸食烟草种类代码、饮酒种类代码
其他
体格检查
02
体格检查信息,数据元如:肺部听诊结果、龋齿数
O血型、白细胞计数值
病理
04
病理学检查信息,数据元如:病理检查标志
影像检查
05
影像学检查信息,数据元如:B超检查结果
申请单
96
数据元如:检查申请单—机构(科室)、检查申请单—编号、检查申请检查原因

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测评指标体系表2017版

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测评指标体系表2017版
首页
住院病案首页子集:
□无此数据 √有且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有,部分符合国家标准
2.1.11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1部分:中医住院 2.1.11.1
病案首页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子集(选测):
□无此数据 □有且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有,部分符合国家标准 √无此业务
2.1.12.1
2.1.12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2部分:入院记录 2.1.12.2
评审编号
评审内容
编号 2.1.1.1
2.1.1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病历概要
2.1.1.2
2.1.1.3
2.1.1.4
2.1.2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2部分:门(急)诊
病历
2.1.2.1 2.1.2.2
2.1.3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3部分:门(急)诊处

2.1.3.1 2.1.3.2
2.1.4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4部分:检查检验记

2.1.4.1 2.1.4.2
2.1.5.1
2.1.5.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评审指标 患者基本信息子集: 基本健康信息子集: 卫生事件摘要子集: 医疗费用记录子集:
门急诊病历子集: 急诊留观病历子集:
西药处方子集: 中药处方子集(选测):
检查记录子集: 检验记录子集: 治疗记录子集: 一般手术记录子集:
2.1.12.3
2.1.13.1
2.1.13.2
2.1.13.3
2.1.13.4
2.1.13.5
2.1.13.6
2.1.13.7
2.1.13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第13部分:住院病程 2.1.13.8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标准解读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标准解读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标准解读发布时间:2013-08-20 作者:与时俱进标准也需不断完善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诊疗信息的数据交换和共享需要,促进实现区域医疗服务信息的协同,2008年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开展了电子病历数据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

标准研制是在收集了国内20家数字化试点医院的上万张各类业务表单的基础上,通过对业务表单的综合分析与整理,归纳出138张各类业务表单,完成了业务需求分析。

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类医疗业务规范,完成了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的研制,并于2009年7月形成征求意见稿,2009年12月,《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是我国卫生领域制定发布的首部国家级具有中西医结合特点的电子病历业务架构基本规范和数据标准。

试行以来,在促进区域范围内患者医疗信息共享、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和协同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事业的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指导依据和规范,卫生部出台了多项医疗业务规范,并颁布了一系列卫生信息标准。

如住院病案首页(2011)、病历书写规范(2010)、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2010)、WS 370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WS 374卫生管理基本数据集等。

随着新行业规范与标准的不断实施,《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亟待修订完善。

基于此,卫生部在《2011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中,将《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标准作为主要标准制修订项目之一予以立项。

本项目由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牵头,联合包括解放军总医院在内的多家医院和东软集团、东华软件等国内知名医疗IT企业共同参与标准研制工作,并从各参研单位抽组长期从事临床、卫生信息标准化、医院管理以及信息技术等领域工作的专家组成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标准研制项目组,于2011年6月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

几易其稿标准最终修订完成2011年6月本标准制修订项目启动后,项目组对解放军301医院、盛京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等10余家医院进行了调研,收集了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及卫生信息技术人员对2009版电子病历标准应用情况的反馈意见,同时全面收集了2009年以来我国医药卫生领域颁布的各类医疗业务规范和电子病历相关的信息标准,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明确了此次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和研制方案,确定此次修订主要根据新发布的业务规范和相关的信息标准对《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元条目重新筛选,进一步规范数据元的标识符、名称、定义、数据类型、表示格式以及数据元值的允许值。

中医外科(疮疡血管外科)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中医外科(疮疡血管外科)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中医外科(疮疡血管外科)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的采集、存储、共享、数据分析、数据挖 掘以及信息系统开发。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外科(疮疡血管外科)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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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外科(疮03 适用范围
目录
02 起草单位 04 主要内容
《中医外科(疮疡血管外科)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是2020年10月15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
起草人
徐旭英、董雨、牛晓暐、高磊、蒋超、张董晓、胡晓东、贾玉森、肖勇、贾湘隆。
起草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二○○九年七月目录一、前言 (4)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体系架构 (5)(一)基本概念 (5)(二)体系架构 (6)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7)(一)基本内容 (7)1、病历概要 (7)2、病历记录 (8)3、转诊记录 (10)4、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0)5、医疗机构信息 (10)(二)信息来源 (10)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3)(一)标准化原则 (13)(二)数据标准 (14)1、电子病历信息模型 (14)2、电子病历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7)3、电子病历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20)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将“打好三个基础、建好三级平台、提升业务应用系统”作为当前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其中“打好三个基础”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的居民健康档案;二是建立国家电子病历的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三是建立国家卫生信息数据字典。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基础上,重点推动以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并提升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服务机制,实现区域卫生协同,惠及居民。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近年来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等部门组织有关业务单位、院校和大批专家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卫生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目前已取得多项重要成果。

其中,《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已于2009年5月由卫生部正式印发试用。

从国家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战略高度,指导各地居民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各类卫生业务应用系统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doc-一、前言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doc-一、前言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3)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4)(一)基本概念 (4)(二)系统架构 (4)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5)(一)基本内容 (5)1、病历概要 (6)2、门(急)诊诊疗记录 (6)3、住院诊疗记录 (7)4、健康体检记录 (8)5、转诊(院)记录 (9)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9)7、医疗机构信息 (9)(二)信息来源 (9)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2)(一)标准化原则 (12)(二)数据标准 (13)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3)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5)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6)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18)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EMR050203自然分娩记

EMR060101一般护理记

门诊、住院护士工作站
EMR060102特殊护理记

EMR060103手术护理记

EMR060104体温记录
EMR060105出入量记录
EMR060106注射输液巡
视记录
EMR060201入院评估记

EMR060202护理计划
EMR060203出院评估及
业务活动记录分类
(一级类目)
业务活动记录分类(二级 类目)
EMR01病历概要
00
EMR02门(急)诊病历
00
EMR03门(急)诊处方
00
EMR04检查检验记录
00
EMR05治疗处置记录
EMR0501一般治疗处置
记录
EMR0502助产记录
EMR06护理记录
EMR0601护理操作记录
EMR0602护理评估与计
EMR100001首次病程记

住院入岀转管理子系统
住院医生工作站
EMR100002日常病程记

EMR100003上级查房记

EMR100004疑难病例讨

EMR100005交接班记录
EMR100006转科记录
EMR100007阶段小结
EMR100008抢救记录
EMR100009会诊记录
EMR100010术前小结

业务活动记录
医院信息系统
EMR010001患者基本信

医院信息系统各子系统
EMR010002基本健康信

EMR010003卫生事件摘

EMR010004医疗费用记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3)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4)(一)基本概念 (4)(二)系统架构 (5)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6)(一)基本内容 (6)1、病历概要 (6)2、门(急)诊诊疗记录 (7)3、住院诊疗记录 (8)4、健康体检记录 (9)5、转诊(院)记录 (9)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9)7、医疗机构信息 (9)(二)信息来源 (9)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2)(一)标准化原则 (12)(二)数据标准 (13)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3)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5)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6)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18)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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