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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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电器:关于美的集团部分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美的电器:关于美的集团部分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27 证券简称:美的电器公告编号:2011-033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的集团部分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的书面通知,美的集团部分股权拟对外转让。

据美的集团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美的集团的控股股东美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控股”)现持有美的集团84%的股权,美的控股拟将其所持有的美的集团15.30%的股权转让予:
1.天津融睿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睿投资”,其控
制人为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及,
2.天津鼎晖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投资”,
其控制人为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美的控股将继续持有美的集团68.70%的股权,融睿投资将持有美的集团12.18%的股权,鼎晖投资将持有美的集团3.12%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完成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美的集团上述部分股权变化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8日
1。

何享健:美的决策层没我家属

何享健:美的决策层没我家属

何享健:美的决策层没我家属近日,关于何享健在美的集团决策层的去留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悉,何享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不会参与美的集团的决策层工作,也不会让家属参与其中。

这一表态引发了社会的热议和讨论。

何享健,是中国著名企业家,同时也是美的集团的创始人之一。

多年来,他带领着美的集团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了中国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而此次他不参与美的集团的决策层工作,以及不让家属参与其中的表态,引发了众多人的关注和思考。

有人认为何享健此举是为了避免家族化经营带来的问题,以此来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

家族化经营在中国的企业界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很多公司因为家族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不合作,导致了企业的发展受阻甚至出现了危机。

何享健的此举被认为是对家族化经营的一种警示和反思,也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一种负责态度。

他的决定引起了许多企业家和经济学者的认同和赞扬,认为这种做法是非常明智和高尚的。

也有人认为何享健此举可能是出于家庭原因和个人理性的考虑。

毕竟,家族企业的管理对于家庭成员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和挑战。

如果家庭成员进入企业的管理层,必然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压力和责任,这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不小的考验。

何享健可能是出于对家庭成员的关心和考虑,不愿意让家庭成员承受过多的压力和负担,选择了这样的做法。

这种做法也是一种明智和负责的选择,值得尊重和理解。

无论是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还是出于家庭理性选择考虑,何享健的这一表态都引发了人们对于企业家家族化管理的深入思考和讨论。

在中国,很多大型企业都是家族化管理,而家族化管理往往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扰。

许多企业家都在为家族化管理带来的困扰而头痛不已。

何享健的此举无疑为中国的企业家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和激励。

不过,也有人对何享健的决定表示怀疑和质疑。

他们认为,在企业的管理决策中,家族成员的参与应该是一种资源和优势,而不是负担和局限。

家族企业,往往因为家族成员的共同理想和目标而得以发展和壮大,其管理层的家族成员的参与应该是一种积极的因素,而不是消极的因素。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意见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意见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意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鹅”)(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

根据该等议案,公司拟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小天鹅。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美的集团为存续公司,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小天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小天鹅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系美的集团为实现集团内部资产优化整合目的而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具备可行性。

3、美的集团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前述估值报告的出具机构具备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一致,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价公允。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合伙人计划”第三期持股计划实施涉及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前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合伙人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世农芮萌郭学进黎文靖。

关于美的集团股权激励问题的案例分析

关于美的集团股权激励问题的案例分析

关于美的集团股权激励问题的案例分析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逐渐成为了企业常用的一种经营方式。

同时也增加管理的难度,增加了代理成本,为了能够降低代理成本的同时还可以激励公司的管理人员提高效率,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激励措施。

股权激励制度引起了较为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股权激励是通过设定一定的目标而授予管理者一部分股份作为激励,管理者可以通过完成目标获得激励的股份来获取收益。

美的集团是我国家电行业发展领先的行业,已经实施多年的股权激励,适合其他同类型企业的借鉴和学习。

本文基于股权激励理论,上市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后文简称美的集团),通过剖析美的集团在2022年4月28日通过的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股权激励方案的数量、行权期以及行权条件等,运用DEA数据包络法分析股权激励对美的集团的影响,分析其存在的问题。

同时,根据我国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给予美的集团以及其他与美的集团结构相似的企业一些可行的建议。

二、理论基础1、股权激励理论股权激励是向企业管理者以及职工发放部分企业股份的一种激励方法,把企业职工与公司的权益整合到一起,具体股份利益可以在今后较长时间内兑现的引导性激励方法,使企业员工可以更多的站在公司的视角来与运营管理企业进行收益共享,同时利用这个方法也使得企业员工能够更为勤奋的工作,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收益,进而使公司得以良好的发展和达到企业对职工的持续激励。

主要对象通常为企业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可以增加对管理者和人员的归属感,但在进行股权激励时,也通常具有一定的约束条件,这也要求被激励对象将会接受相应的监管,完成相应的条件。

2、代理理论目前企业委托代理情况比较普遍,这是因为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属不同的人,二者形成了委托代理的关系。

在这种关系下,所有者可能更倾向于企业的长期利益,而经营者则为了自身的绩效,着眼于企业的短期利益,那么,为了使二者的利益得到统一,有效的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使用一种有效的激励制度,将经理与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联系起来,解决所有者和经理之间的矛盾,而股权激励可以一定程度缓解这一矛盾。

美的集团: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美的集团: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公告编号:2015-01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独立董事符正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符正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符正平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治理及经营管控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符正平先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符正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符正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3月31。

美的模式:兼顾家族传承和企业长青

美的模式:兼顾家族传承和企业长青

106 ■ 2013.01商业模式公司治理本文部分内容摘自俞欣著教学案例《美的电器:非典型的家族企业传承与公司治理机制演化》。

作者范博宏的新书《关键世代:走出华人家族企业传承之困》已于2012年4月由东方出版社出版。

范博宏为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教授、经济金融研究所所长。

俞欣为南京大学商学院讲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研究员。

范博宏、俞欣/文 “美的模式”对于第一代民营企业家或具借鉴意义,一方面,家族企业重用职业经理人;另一方面,以“体外模式”培养接班人,家族传承和企业长青均得以实现并互相促进。

美的模式:兼顾家族传承和企业长青Copyright ©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2012年8月25日,美的创始人、中国最富家族之一的何氏家族掌门人、70岁的何享健交出了手中的接力棒,接棒者为年仅45岁的职业经理人方洪波。

总裁和董事长的职位都交给职业经理人,何享健与其子女只担任大股东,这成为中国家族企业“传贤不传子”的交班范例。

交棒后,何享健感叹道:“终于完成了多年的心愿。

”美的集团是一家以家电制造业为主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旗下拥有美的电器(000527)、小天鹅(000418)、威灵控股(00382.HK)3家上市公司,同时涉足房产、物流等领域,2011年整体营业收入达1400亿元。

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68年,为了解决乡亲们的生计,何享健冒着巨大风险和23位北街道居民集资5000元,创办了北街办塑料生产组,生产药用玻璃瓶和塑料盖,后来替一些企业生产配件。

随后的10多年里,何享健在走南闯北的过程中磨炼出了对市场的敏感嗅觉。

1980年,何享健正式涉足家电制造业,为广州第二电器厂生产电风扇零配件,拉开了美的发迹的序幕。

1981年8月,其注册“美的”商标,并于同年11月将工厂更名为“顺德县美的风扇厂”,自任厂长。

1984年,成立“顺德县美的家用电器公司”,何享健任总经理。

1985年5月经过考察,美的引进日本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同时开始与日本企业展开合作。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对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因离职、违反“公司红线”、所在单位2017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及职务调整等原因的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7.5917万股和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因离职及职务调整等原因的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3.75万股。

二、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国美控制权之争的案例讨论(原版)

国美控制权之争的案例讨论(原版)

目录一、前言 (2)二、国美控制权之争背景归集 (3)三、国美股权结构及未来变动分析 (7)四、近五年国美电器的业绩变化状况分析 (11)五、黄光裕VS陈晓 (15)六、融资手段与控制权 (19)七、谁来控制国美重要吗? (21)八、黄光裕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22)九、狱中黄光裕的权利 (25)十、管理层股权激励 (26)十一、挺黄派VS挺陈派 (30)十二、国美事件对中国电器零售业格局影响分析 (32)一、前言国美股权争夺战,这场由创始人、职业经理人、战略投资者三方引发的利益博弈,已经成为中国商企的一个经典案例。

作为旁观者,一系列关于企业管理的问题,渐渐地引起人们的思考:创始人一定要当老大?引入战略投资有多危险?股权激励作为控制权争夺手段的特殊地位体现在哪里?第一大股东与小股东是否在同一战线?……本文我们将从国美控制权争夺战的背景资料出发,通过分析国美电器股权结构和业绩状况,讨论黄光裕、陈晓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并通过此事件分析股权激励在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的作用,最后通过公司治理理论分析国美事件对中国家电零售业格局的影响。

二、国美控制权之争背景国美电器控制权的争夺战是近来最吸引公众眼球的事件之一,在这场企业内部动乱中,以陈晓为首的职业经理人,与大股东黄光裕家族已势同水火。

下面,我们从这纷乱喧嚣的争夺战中,将该控制权之争的背景材料做一归集。

第一,事件开端——黄光裕否决贝恩董事,董事会强行委任。

①2008年底,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2009年1月18日,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出任董事局主席。

②2009年6月22日,国美电器与贝恩签订合作协议,贝恩认购国美电器发行的2016年到期的可转换债券人民币15.9亿元,以约2.33亿美元(相当于约18.04亿港元)结算,贝恩资本将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

③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借助贝恩资本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竺稼、王励弘、雷彦)投出了反对票。

太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刘爱民先生辞职的独立意见 2010-12-11

太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刘爱民先生辞职的独立意见 2010-12-11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刘爱民先生辞职的独立意见
2010年12月9日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刘爱民先生辞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长刘爱民先生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刘爱民先生是因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所领导班子期满换届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刘爱民先生的辞职,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页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刘爱民先生辞职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凯湘刘晓兵刘汝林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

美的电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仁宝) 2010-03-16

美的电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仁宝) 2010-03-16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陈仁宝,作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美的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书 2010-08-30

美的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书 2010-08-30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书
作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王珺 陈仁宝王波
2010年8月27日。

美的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美的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说明
截至目前,美的集团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须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美的集团及全体董事做出如下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出具的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KUKA Aktiengesellschaft有关的披露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美的集团本次交易所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

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美的集团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且美的集团拟通过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收取担保费及加强担保资金的监控,可有效降低担保风险。

我们认为,美的集团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担保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世农符正平郭学进朱桂龙黎文靖。

美的公司治理案例

美的公司治理案例

美的公司治理案例
美的公司是一家中国跨国家电器制造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美的公司一直非常注重公司治理,在公司治
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首先,美的公司注重公正透明。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财务和
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均合法合规。

同时,公司加强了对外部
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

此外,美的公司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相关的公司治理信息,包括
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高级管理人员信息、重要会议记录等,
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其次,美的公司强调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成员大部分为独立董事,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具有相对独立性。

此外,公司建立了高管薪
酬与绩效挂钩的制度,鼓励高管们在公司的经营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保证公司业务上的独立性和创新性。

最后,美的公司注重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在维护股东权益方面采
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建立了股东投诉机制、设立了独立董事会委员会等,确保股东在公司运营中有较好的参与度。

同时,公司积极沟通和
交流,确保及时回应股东的各种关切和问题。

无论是公正透明、独立性还是股东权益保护,美的公司在公司治
理方面都做得非常到位。

这些措施不仅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也
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家电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方法研究——以美的集团为例》范文

《2024年家电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方法研究——以美的集团为例》范文

《家电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方法研究——以美的集团为例》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家电行业上市公司日益增多,投资者对于该行业公司的估值方法及投资决策越来越关注。

本文将选取家电行业上市公司美的集团为例,对家电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二、家电行业概述家电行业是一个涉及多个子行业的综合性行业,包括白色家电、黑色家电等。

该行业的产品种类繁多,竞争激烈,且受宏观经济、政策、技术等多重因素影响。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升级和技术的进步,家电行业呈现出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等发展趋势。

三、美的集团概况美的集团作为家电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其业务涵盖白色家电、智能制造、物流等多个领域。

作为上市公司,美的集团的股价和市值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了解美的集团的基本情况对于研究其估值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四、家电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方法(一)市盈率法市盈率法是常用的上市公司估值方法之一。

通过计算公司的市盈率(PE)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或可比公司市盈率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公司的估值。

在家电行业中,市盈率法的应用较为广泛。

(二)市净率法市净率法是通过比较公司的市净率(PB)与同行业平均市净率或可比公司市净率来估算公司价值的方法。

在家电行业中,市净率法主要适用于资产较重的公司。

(三)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折现法是通过预测公司未来的自由现金流,并将其按照一定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公司现值的方法。

该方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长期价值,适用于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公司。

(四)案例分析:以美的集团为例以美的集团为例,可以采用上述的几种估值方法对美的集团进行估值分析。

(1)市盈率法:通过对美的集团的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进行比较,结合公司的盈利增长预期,可以得出公司的合理估值。

(2)市净率法:考虑到美的集团资产较重,市净率法可以用来评估公司的资产价值,从而得出公司的估值。

(3)现金流折现法:通过对美的集团的未来自由现金流进行预测,并按照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可以得出公司的现值,从而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

美的拆分美的

美的拆分美的

独家图片来源:美的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做大是否一定能做强?而做小就一定不强吗?在现行有关战略管理的MBA教材中,在涉及战略形成中,都基于“做大做强”为目的,解释了基于业务多元化的价值和打法,以及强调了合并和并购带来的资源和利益,但唯独规避了另一个反向战略问题:在经营总体效能降低的时候,如何对多元化业务体系重组,以及通过内部的业务分拆,将公司“做小做强”。

就美的集团而言,过去选择“做大”战略,通过不断夯实财务能力、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已经实现了第一阶段的“做强”目的,然而在“做强”过程,还存在融合管理的经济学课题——规模报酬递减效应:公司的效能,不一定随着投入各种要素的增加进一步提升,反而在规模性达到一定峰值后,效能产生了递减趋势。

现在,美的集团决定对内部“四小业务”中的三项非上市公司资产进行一轮“A拆A”行动,推动其“做小做强”的战略实施。

在“四小业务”的四家公司中,除通过体外收购股权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万东医疗(600055.SH)控股权之外,其他三家公司均属于美的集团的体内公司。

但是,拆分上市不仅涉及具体细分战略业务的思考,更涉及到在每个子业务中的领导者。

那么,美的集团能否出现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方洪波呢?策划:本刊研究/执笔:左秦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22美的拆分美的第350期《致股东》。

《致股东》,表面只是一封信,但却是代表了上市公司对股东、对投资者、对市场的一种“沟通态度”。

由于这封信被合并在财报中,因此它具有两重性:被舆论监督的同时,也成为监管依据。

美的集团这份2023年的《致股东》,具有文学性与企业战略思维的叠加意味,这种“创作模式”在A 股上市公司中比较鲜见。

美的集团的《致股东》内容,经常充满浓郁的“浪漫主义”倾向,比如,去年同期的《致股东》也出现过类似的青春话语:“大时代的转折,零落沉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
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证监许可[2009]1098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0.20
【实施日期】2009.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广东美
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098号)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你们报送的《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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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

美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

美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
美的集团是一家拥有多元化业务的大型跨国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是其成功发展的重要支撑。

美的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

董事会是美的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的投资和资产管理事项以及选任和监督高管团队。

董事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日常经营者。

董事会成员来自不同领域,具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他们的职责是保障公司的长期利益和稳健运营。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职责是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工作。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其中包括独立监事,他们对公司的管理和财务报告提出独立意见,保障公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高级管理团队是美的集团的核心经营团队,其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战略,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

高级管理团队由总裁和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他们在保证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同时,不断推动公司的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

总之,美的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成功发展的重要保障,其高效
的决策机制和专业的经营团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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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于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书
作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的电器”)《关于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专业服务,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王珺 陈仁宝 王波
2010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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