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备案要求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6.06•【字号】鄂人社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1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8〕6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提升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现就规范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对象从事经营性服务活动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行政许可范围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以下职业中介活动:1.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2.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3.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5.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6.开展网络招聘;7.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8.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行政许可的业务项目。
(三)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3.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4.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资格证书或参加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的专职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1.《湖北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1);2.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从业人员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证复印件。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4.06•【字号】鄂人社规[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掌握劳动用工动态情况,服务劳动关系宏观决策的重要措施;是指导用人单位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方便劳动者查询单位和个人劳动用工信息,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全面实施。
二、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启动工作。
今年,荆门市、恩施州及所属县(市、区)和洪湖市、武穴市、赤壁市、兴山县、郧西县要全面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其他市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45号)要求,将规定数量的试点企业全部纳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并指导督促所属县(市、区)开展用工备案试点工作。
湖北工程设计合同备案规定
湖北工程设计合同备案规定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市场的管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 在湖北省范围内,所有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型、复杂或特殊要求的工程设计合同,均应依照本规定进行备案。
二、备案条件1. 工程设计合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
2. 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
3.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承接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服务。
4.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支持。
三、备案程序1. 设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2. 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备案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合同予以备案。
四、监督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备案的工程设计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对于违反备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法律责任1. 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备案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2. 建设单位若发现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备案,应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本规定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完整:外省设计单位入湖北省备案
无勘察设计业务的; 3、驻鄂分支机构不参加年检
或年检不合格的; 4、未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和出图专用章;
5、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款的 规定;
6、驻鄂分支机构在鄂完成的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连续3年未有一
项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 察、优秀工程设计奖的; 7、在鄂设有分支机构的省外
离退休人 员数
注册执业 人员情况
二级注册 建筑师
一级注册 结构师
离退休人 员数
其 离退休人 员数
二级注册 结构师 注册岩土 工程师
其他
中 离退休人 员数
离退休人 员数
离退休人 员数
二、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人员登记表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称
所 学 专 业
从 事 专 业
勘察 设计 工龄
身份证号 码
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驻鄂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表》
附件一
湖北省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项目登记备案表
备案单位: 填表日期:
湖北省建设厅制 1、 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单位名 称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上级主 管
职 务
职称
职 务
职称
联系 电话
隶属(中央企业工委、地方、其他)
7、分支机构办公场所及主要仪器 设备的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或房屋 租赁合同、仪器设备的购买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8、在鄂业绩证明材料(初设批 复、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 报告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 印件,获奖项目的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
9、总院或分支机构办理工程勘察 设计责任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 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7〕2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7〕2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8日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湖北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筹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第三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制定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四条《核准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跨市(州)、跨流域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在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指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省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并提出审查建议,以及备案机关、备案审查机构 对审查建议的受理、审查和处理,适用本工作指引。
第三条本工作指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本省各级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 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十二条审查机构在进行备案审查时,应围绕程序合规性标准,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开展调研起草活动;
(二)是否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体现科学性与民主性的有机统一,涉及损益性行政行 为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严格遵循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以官网公布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 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否则属于制定程序违法;涉及授益性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必要时也应在官网 公布征求意见稿,还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向行政系统内部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五)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的情形;
(六)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
(七)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存在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
(五)是否开展集体审议决定活动。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的,不得公布 施行;
(六)是否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布是规范性文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效力的必经程序,未向社会 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05•【字号】鄂政办函〔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30号武汉市、黄冈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月5日湖北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21〕68号),定于省本级和部分市县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通过清理规范行政备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厘清行政备案的基本概念及内涵外延,明确备案种类和基本要求,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目录,制定行政备案事项管理办法,探索网上备案、智能备案新模式,防止和杜绝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为全国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基本概念。
组织相关省直部门、试点市县、第三方机构开展研讨,从理论和法理上厘清行政备案的基本概念及内涵外延,为深入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强化理论支撑。
(二)摸清基本底数。
坚持“条块结合”,省本级及武汉、黄冈市本级和武昌区、江岸区、蔡甸区、麻城市、黄梅县、蕲春县等地开展试点,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设立的行政备案、报备、年报等事项做全面清理,深入开展自查摸底,梳理形成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规〔2019〕4号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规〔2019〕4号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5月13日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遵守本办法,主动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进行备案,并接受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湖北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有关目标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备案。
湖北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湖北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1. 获取备案所需材料在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1)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5)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仅限转诊患者);(6)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当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湖北农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湖北农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1.农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湖北省内的医院就诊。
Rural medical insurance participants can receive medical treatment at hospitals within Hubei Province.2.如果需要在省外就医,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If one needs to seek medical treatment outside the province, they need to go through the process of filing for medical treatment in another location.3.参保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Participants need to bring their ID card, medical insurance card, and other relevant materials to complete the filing process.4.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Applicants need to go to the local resident medical insurance handling agency to complete the filing process.5.办理备案手续时,需要填写备案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During the filing process, one needs to fill out thefiling application form and submit the necessary materials.6.医保经办机构会审核申请材料,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批。
The medical insurance handling agency will review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nd complete the filing approval within 15 working days.7.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异地医院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湖北省农村居民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湖北省农村居民异地就医备案流程1.居民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Residents need to bring valid identification such as ID card and household register to apply for medical treatment in other places.2.凭借有效证件到居住地社区医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Residents can go to the community hospital in their place of residence to apply for medical treatment in other places with valid documents.3.社区医院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核发《农村居民异地就医备案卡》。
The community hospital will enter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into the system and issue the "Rural Residents' Medical Treatment Filing Card".4.持备案卡到目的地当地医院就诊时,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
When residents go to the local hospital at thedestination for treatment with the filing card, they canenjoy the same medical treatment as local residents.5.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完成后,备案卡的有效期为一年。
After completing the procedures for medical treatment in other places, the valid period of the filing card is one year.6.居民需要在备案卡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持续享受医疗待遇。
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理手续流程
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理手续流程1.嘿,听说在湖北省内异地就医需要备案,你了解吗?2.哎呀,再给我说说湖北异地就医备案的手续流程吧。
3.咦,为什么要办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呀?4.嗨,你知道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具体要求吗?5.哟,来告诉我一下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6.唉呦,那我需要提前准备什么呢?7.哎,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供哪些个人信息?8.哇,原来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啊!9.嗨,我还需要提供医保卡复印件吗?10.嘿,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供户口本吗?11.咦,原来还需要提供两寸照片呀。
12.哟,那我需要提前准备几张照片呢?13.嘿,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手续在哪里办理?14.哎呀,我怎么知道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办理地点呀?15.唉,那我要去哪个医保经办机构呢?16.咦,具体的医保经办机构在哪里呢?17.哟,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流程复杂吗?18.哎,我担心备案流程会很麻烦呢。
19.嘿,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20.哎呀,我希望尽快办好备案手续。
21.唉呦,别担心,我来给你介绍下具体的流程。
22.哟,首先要去湖北省内就医的目的地城市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23.咦,具体咨询什么呀?24.嘿,咨询的时候要向工作人员说明你想要进行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25.哎呀,工作人员会告诉你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26.嗨,填写表格时要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就医信息等等。
27.唉,填写完表格后要提交给医保经办机构。
28.咦,提交表格后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吗?29.哟,医保经办机构会对你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0.哎,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会给你一份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凭证。
31.唉呦,备案凭证领到之后,就可以去目的地城市就医了。
32.嘿,看来流程还挺简单的嘛。
33.哎呀,我还以为会非常繁琐呢!34.咦,备案凭证需要带上每次就医吗?35.哟,备案凭证是每次就医的必备证件之一。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5.07.27•【字号】鄂农规〔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湖北省畜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备案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予以登记并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设计规模达到下列标准的,畜禽养殖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一)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二)蛋禽存栏5000只以上;(三)肉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四)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五)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六)所有种畜禽场、奶牛养殖场;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畜禽养殖场的备案规模标准,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四条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发展实际情况,对养殖规模备案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条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选址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动物防疫消毒、畜禽污物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齐全。
(三)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五)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省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湖北省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湖北省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详解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湖北省居民在省内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得到了大幅提升。
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
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百八十二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备案第三章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第四章审查第五章处理第六章保障与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参照《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法制统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以下简称制定机关)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湖北省内异地就医社保备案理流程
湖北省内异地就医社保备案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湖北省内异地就医社保备案办理指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强,异地就医的需求日益普遍。
湖北省内医保异地备案操作流程
湖北省内医保异地备案操作流程1.登录湖北省医保网站,选择异地备案业务办理入口。
Log in to the Hubei provincial medical insurance website and select the entry for handling out-of-area filing business.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Fill in personal basic information, including real name,ID number, etc.3.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就诊证明等。
Upload relevant supporting materials, such as household registration book, residence permit, treatment certificate, etc.4.等待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
Wait for review, the review time is generally 5 working days.5.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备案凭证信息。
After the review is passed, the system will generate the filing certificate information.6.凭备案凭证信息,到目的地社保部门办理就医备案手续。
With the filing certificate information, go to the destination social security department to handle the medical filing procedures.7.在目的地社保部门完成备案手续后,即可在当地就医享受医保待遇。
After completing the filing procedures at the destination social security department, you can enjoy medical insurance benefits in the local area.8.若需延长备案有效期,需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延期手续。
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流程
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流程一、了解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背景和政策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是指湖北省内的居民因就医需要到其他地区就医时,可以通过备案的方式享受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方便居民就医,减轻就医负担,提高就医便利性。
二、办理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条件1.持有湖北省内的有效身份证明;2.在湖北省内有稳定的户口或居住证明;3.所到地就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保险政策符合规定。
三、办理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流程1.居民提前办理备案居民可以在需要外出就医前通过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渠道,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院就医的地点或指定的网站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在网站上获取备案表格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目的地、就医医疗机构等信息。
2.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好的备案表格和相关材料需要提交到居民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审核。
审核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后,备案表格将被盖章并注明备案编号,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备案平台。
3.待备案审核备案材料提交后,居民需要耐心等待备案结果,通常备案的审核时间不会太久。
在备案审核通过后,居民可根据备案编号查询备案情况。
4.办理就医手续备案通过后,居民可持备案凭证、身份证明等前往目的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手续。
办理就医手续时需出示备案凭证及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将按照异地就医政策进行费用结算。
四、注意事项1.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居民在办理备案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以免影响备案的正常审核。
2.关注备案进展在备案后,居民应随时关注备案审核进展,及时查询备案结果,以便做好就医准备。
3.办理就医手续备案通过后,居民需要及时前往目的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手续,确保能够享受到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政策。
五、结语湖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的实施,为居民提供了更为便利、更为优惠的就医方式,有效减轻了就医负担,提高了就医便利性。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14
【摘要】<正>鄂政发[2017]2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8日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总页数】6页(P18-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2.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J], ;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办法的通知 [J],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0]23号)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鄂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在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办理单项工程勘察设计登记备案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湖北省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登记备案表》(附件一,一式二份);
2、工商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出省承揽工程勘察设计的证明。
3、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所承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委托书;
5、承担在鄂工程项目的总院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以及工程主持人、各专业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印章印模(原件及复印件)。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登记备案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经审核资料不齐全的,发出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予以办理《湖北省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单项工程勘察设计登记证》,该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
满该证自动作废,如因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未完成,需提供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