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理控制制度
工程监理环水保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环水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工程监理环水保管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责任1.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制度的审核,确保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并报告施工单位存在的环境保护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3.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检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单位的要求,编制并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包括对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合理处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估1.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评估,及时发现环保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3.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环保报告的审核工作,确保其真实准确。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1.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监督,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环保设施的检查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3.监理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环保规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及时通报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2.对认真履行环保责任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给予奖励,并向主管部门做好表彰工作。
第七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发生修订,须重新审定并颁布。
2.本制度解释权归XXX单位所有。
以上即为工程监理环水保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保护环境,保障工程质量,为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监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监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简介
监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施工中对环境的保护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损害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
流程。
2. 监理职责
为了有效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监理人员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 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 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 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3. 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预防和减少环境影响,需要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防护措施,防止粉尘、噪音和振动扩散;
- 合理使用和管理施工原料和化学物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确保垃圾的正确处理;
- 严格控制施工废水和废气的排放,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做好环境监测及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4. 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监理人员需要制定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以便在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紧急通知和报告程序;
- 迅速切断污染源,减少环境影响;
- 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
- 协调相关部门和专业单位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
- 完善事故记录和报告。
监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控制和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是每个工程项目必须高度重视和执行的制度。
环境监理公司工作制度
环境监理公司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规范环境监理公司的行为,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环境监理公司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
1.3 环境监理公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环境监理法规,保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二、环境监理公司的职责2.1 环境监理公司应承担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法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和指导,确保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3)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环境监理,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4)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其达到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5)对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2 环境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制度、环境监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制度、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制度等。
三、环境监理公司的组织结构3.1 环境监理公司应设立环境监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具体工作。
3.2 环境监理部门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与环境监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3 环境监理公司应设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组,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3.4 环境监理公司应设立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组,负责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四、环境监理工作的程序4.1 环境监理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时间、方法等。
4.2 环境监理公司应进行现场监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3 环境监理公司应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其达到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本文档旨在为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人员提供关键的控制要点,以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1.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和知识,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持独立、公正和客观的态度。
2. 环境监测
- 监理人员应确保环境监测措施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监理人员应监督环境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施工过程监督
-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 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现场符合环保要求,例如噪声、扬尘和振动的控制等。
4. 环境工程验收和竣工
- 监理人员应对环境工程的验收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 监理人员应确保环境工程的竣工资料齐全、准确,并进行相应的评价和报告。
5. 监理报告和意见建议
- 监理人员应及时撰写监理报告,包括环境监测结果、施工过程监督记录等,并提出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 监理人员应与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理报告和意见建议得到妥善处理和落实。
6. 违法违规行为处置
-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环保工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整改。
- 监理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违法行为处罚的工作。
注意: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请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环境保护监理规定
环境保护监理规定1. 背景环境保护监理旨在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规定旨在规范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监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1. 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EIA)的监理;2. 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使用的监理;3. 污染源排放的监理;4. 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管;5. 环境监测数据的监理。
3. 监理程序3.1 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理程序1. 确定监理目标和任务;2. 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3. 监督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4. 检查和监测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使用情况;5. 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3.2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使用的监理程序1. 制定监理计划和方案;2. 监督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合规性;3. 检查和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4. 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3.3 污染源排放的监理程序1. 制定监理计划和方案;2. 监督污染源排放情况的核查和评估;3. 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3.4 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管程序1. 制定应急监管计划和方案;2. 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监督和调查;3. 提出应急监管措施和建议。
3.5 环境监测数据的监理程序1. 制定监理计划和方案;2. 监督环境监测活动的进行;3. 评估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4. 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4. 监理要求4.1 独立性要求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独立开展工作,不受被监督方的干扰和影响。
4.2 专业性要求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技术和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监理工具和方法。
4.3 档案管理要求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将监理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保存,确保监理结果的可追溯性。
5. 监理结果的处理监理机构应将监理结果及时上报给主管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监理结果进行评估,并依据监理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环保监理规章制度
环保监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保监理工作,规范环保监理行为,保障环境保护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保监理是指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运行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达到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设计要求的活动。
第三条环保监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监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环保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承担环保监理工作。
环保监理机构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环保监理单位或者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个人承担。
第五条环保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三)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协助解决;(四)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运行情况进行记录,编制监理报告。
第六条环保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环保监理工作,并对监理结果负责。
第三章监理程序与方法第七条环保监理程序分为前期准备、监理实施、监理总结三个阶段。
第八条前期准备阶段,环保监理机构应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监理实施阶段,环保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达到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设计要求。
第十条监理总结阶段,环保监理机构应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编制监理报告。
第十一条环保监理机构应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监测数据分析等方法,开展环保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理费用与责任第十二条环保监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环保监理费用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环保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
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方案
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
为了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变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促进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监测与评估1.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监测网络,监测污染物的排放和环境质量状况,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对企业的环境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企业环境管理和监理的重要依据。
3.加强对环境管理与监理企业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资质和要求,提高监理的专业水平和监管能力。
三、法律法规1.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强化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惩罚和公开曝光。
2.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和政策的宣传,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四、技术创新与应用1.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资源的消耗。
政府可以提供技术支持和奖励政策,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应用。
2.推动环境监测与管理技术的创新,提高监测数据的精确度和监测能力。
五、责任追究与公众参与1.明确企业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
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2.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和监督。
3.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六、监理与考核1.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完善监理制度和流程。
2.加强对企业环境管理和监理工作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建立环境保护监理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监测数据、评估结果和监理报告,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1.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的环境保护监理经验。
2.推动环境保护监理标准和方法的国际化,提高我国在环境保护监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监理细则一、引言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逐渐深入,建筑行业面临着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的挑战。
为了确保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最小冲击,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绿色施工的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监理细则,供建筑监理人员参考和执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1.建立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噪音、空气质量、粉尘、废水等进行定期监测,并保持合理地记录。
2.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环境保护设备和器具,如噪音监测仪、空气质量检测器、粉尘过滤器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对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和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严禁直接排放废水和废气,应通过适当的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5.尽量采用绿色施工材料,如环保建材、低VOC涂料等,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监理人员应及时排查和记录,并确保其得到妥善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选用环保材料,控制使用量,并记录其使用情况。
3.监督施工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在施工现场遵守环保要求,不私自排放废水废气。
4.监督施工单位的环保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如噪音、粉尘过滤器等,并要求他们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5.协助制定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6.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交环境监测报告,供他们参考和评估。
四、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环保和施工监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在施工项目开始前,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环保和绿色施工的要求。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进行评估和监督。
4.如发现环境保护问题和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并提出解决方案。
5.监理人员应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最新的环保和绿色施工技术,以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安全环保文明监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九条监理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排放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处理和处置,确保不污染环境。
第四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的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监督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内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各类生产、生活活动。
1.3 环境监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环境监理机构及职责2.1 设立环境监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2 环境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2.2.1 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2.2 负责环境保护项目的立项、审批、验收等管理工作。
2.2.3 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2.4 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2.2.5 负责环境保护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2.2.6 参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2.3 环境监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监理队伍,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监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环境监理工作。
三、环境监理内容3.1 环境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1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确保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3.1.2 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环保设施符合要求。
3.1.3 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确保措施得到落实。
3.1.4 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3.1.5 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监督,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3.1.6 对生产、生活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
3.2 环境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项目和生产、生活活动的特点,制定具体的环境监理方案,明确监理内容、监理方法和监理频次。
四、环境监理程序4.1 环境监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4.1.1 环境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范本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监理工作,明确环境监理责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环境监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监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监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理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五条环境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环境监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污染物排放及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三)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四)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五)对环境监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六)定期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环境监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监理人员与资格第六条环境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与环境监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环境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环境监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环境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理程序与方法第八条环境监理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对象、内容、时间和要求;(二)开展现场监理,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三)分析评价监理数据,提出整改建议;(四)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五)定期总结监理工作,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环境监理工作采用以下方法:(一)现场检查:对污染源、环保设施、生态环境状况等进行现场查看;(二)监测分析:对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进行监测和分析;(三)资料查阅:查阅相关企业、单位的环保档案、资料,了解环保工作进展;(四)访谈调查:与企业、单位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访谈,了解环保实际情况;(五)信息化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辅助管理。
环境监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监理工作,保障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监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理,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二)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法权益;(三)科学、严谨,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四)勤勉、负责,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二、监理机构及人员第四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环境监理资质;(三)有稳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环境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历;(二)熟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三)具备一定的环境监理实践经验;(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监理工作内容第六条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一)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及其批复;(二)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三)对施工单位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五)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六)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环境监理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理工作:(一)制定监理方案;(二)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三)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四)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五)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理责任与义务第八条环境监理机构及人员应履行以下责任与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政策;(二)严格按照监理方案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三)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商业秘密;(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篇一: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环保组织机构二、环保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治安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3、地方性法规、文件《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XX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XX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XX省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4、本项目的规定、办法和手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项目管理手册》《监理实施办法》三、环保监理人员的职责1、环保监理职责(1)、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
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环保部分内容,经总监批准后开工;(4)、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报请总监下达停工令;(5)、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保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保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参加由环保监理员所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8)、参加安全事故,环境破坏的报告,调查等工作;(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2、环保兼职监理人员职责(1)、施工现场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细则范本
环境监理责任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监理工作,明确环境监理责任,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环境监理,是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环境监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监理职责第四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环境监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发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四)建立健全环境监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证据;(五)定期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监理情况。
第五条环境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环境监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二)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整改建议;(三)及时发现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四)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环境监理相关的投诉、举报等事项;(五)建立健全环境监理工作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和证据。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风险,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环境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现场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和人员等。
第八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环境监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收到环境监理机构报告后,应当依法采取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监理单位环保责任制度范本
监理单位环保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监理单位的环保工作,明确监理单位在环保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职责,落实环保措施,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环保责任第四条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二)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三)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对环保数据进行监测、记录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五)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六)对环保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估,持续改进环保管理水平。
第三章责任落实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将环保责任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明确各自职责,签订环保责任书,落实环保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考核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奖惩分明。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环保职责或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对环保部门的检查、监测和执法行为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监理单位所有。
监理工程环保规章制度
监理工程环保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监理工程环保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监理工程环保责任1. 监理工程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确保工程不对环境造成危害。
2. 监理工程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环保计划,并实施监测、评估和报告工作,确保环保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监理工程部门应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环保监测1. 监理工程部门应定期对工程环境进行监测,包括大气、水质、土壤等多个方面。
2. 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监理工程部门应向相关部门报告环保监测情况,确保环境合规。
四、环保培训1. 监理工程部门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和环保技术知识等方面。
3. 培训效果应进行评估,确保员工对环保工作理解透彻。
五、环保措施1. 监理工程部门应制定环保措施方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采取的环保措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环保合规。
3. 监理工程部门应建立环保奖惩制度,对环保工作优秀者进行表彰,对违规者进行惩罚。
六、环保督查1. 监理工程部门应建立环保督查制度,定期对环保工作进行检查。
2. 督查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企业,督促其整改环保问题。
3. 督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环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七、环保宣传1. 监理工程部门应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2. 宣传内容应客观、真实、科学,使公众了解监理工程部门的环保工作情况。
3. 监理工程部门应积极参与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八、监理工程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1. 监理工程部门应全面贯彻执行监理工程环保规章制度,确保环保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环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监理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保障监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持续改进”为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我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安全培训教育1. 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保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第七条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减少损失。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环保管理第八条环境保护责任制1.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条环境保护措施1. 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
监理安全环水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监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各个环节。
三、责任分工1. 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环水保监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环水保监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环水保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3. 安全环水保员:负责日常安全环水保检查、记录和整改,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环水保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四、安全生产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环境保护管理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垃圾处理,严禁随意堆放、倾倒。
4.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文明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应遵守文明施工规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围挡、标语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施工氛围。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绿化、美化工作,提高施工现场环境质量。
4.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环水保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环水保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环境工程监理制度内容
环境工程监理制度内容一、环境工程监理制度的基本概念环境工程监理制度是指在环境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环境工程监理制度通过监理人员的专业监督,保障环境建设过程的合法性、环境可持续性和环境卫生,实现“发展与环保、经济与环境”和谐统一的目标。
二、环境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1.保护环境资源。
环境监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污染和资源浪费。
通过规范施工工艺、控制污染源和合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2.促进经济发展。
环境监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监督管理环境建设过程,减少环境损害和资源浪费,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环保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
3.保障公共利益。
环境监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
通过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有效防范和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维护公众权益。
三、环境工程监理制度的原则1.法律依据原则。
环境工程监理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工程建设合法性和环境保护合规性。
2.科学决策原则。
环境工程监理制度要科学决策、合理评估风险,依据科学技术和环境规划原则,为环境工程建设提供参考建议和环保技术支持。
3.全过程监督原则。
环境工程监理制度要从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到验收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全面把控环境工程建设过程中环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公开透明原则。
环境工程监理制度要公开透明、信息畅通,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推动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促进环保工作的公开和民主。
5.综合管理原则。
环境工程监理制度要综合管理、整体协同,协调环保工程与其他相关工程的关系,促进环保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
四、环境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1.环境工程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环保工程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环保工程监理资质和执业认证,遵守监督管理规范和伦理标准,维护监理单位和公众利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
监理工作除了对工程进行三大控制外还应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进一步促进施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同时以此来加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的管理。
因此,监理单位应将环境保护工作常抓不懈。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管制结合、以管促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业主和总监办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文件,扎扎实实地做好此项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措施:
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树立“原始的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后最大限度的恢复”的环保理念,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工程资料,掌握工程整体情况(包括工程环境影响区域)。
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应掌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熟悉环评和水保批复的内容,对照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以及现场环境,对施工期的环保情况形成一个整体的概念,并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2)建立环保工作网络,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和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
(4)审查取(弃)土场、采石场的选址,对生态敏感点和取(弃)土场、采石场进行必要的实地踏勘。
(5)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所有便道、便桥、便隧,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
(6)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理交底。
(7)对现场试验室放射源的处置,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旁站监理,保证放射源得到妥善处置。
(8)施工场地和便道附近有敏感保护对象时,对施工车辆作出限速行驶的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9)对营地、办公室、试验室、材料堆场、拌和场、预制场以及取(弃)土
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巡检。
二、路基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1)在路基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对特殊区域的路基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可能出现的环保问题。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挖除地表土,并对表土搬运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贮料堆。
(4)地表清理遇到古树名木或珍稀植物,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移植方案,并对移植过程全程旁站监理。
(5)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路基开挖在用地范围内分段进行,同时配合挡土墙、边坡防护的修筑。
(6)弃土弃渣的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对水源和灌溉渠道造成污染和淤塞。
(7)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8)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音、废水,等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测。
三、路面施工监理控制措施:
(1)在路面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尤其是对沥青拌和场选址方案的审批。
要求沥青拌和场布置在远离人群活动的地点,并配合除尘设备。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3)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沥青拌合料废料的处置方法,并随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4)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沥青烟气的污染防治,在靠近水源的地区施工时,还应注意到水源保护问题。
施工中应有重点地对沥青洒布过程进行旁站检查,防
止沥青污染。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四、桥涵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1)在桥涵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对基础开挖、钻孔桩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基坑开挖的弃土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
(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检查钻孔桩泥浆水的处理效果,对发生泄露或任意排放的,应当场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并旁站监督整改过程。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6)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注意水环境质量的色度、等监测指标,避免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
五、其它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1)在各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确定环保措施是满足工程要求的。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3)监理工程师应对取、弃土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巡检,特别注意取、弃土场的排水、挡土措施。
在对取、弃土场的生态恢复(植树绿化)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重点地旁站监理。
(4)在特殊生态保护地区,监理工程师应禁止施工单位将施工废弃料弃置在野地,并随时巡视检查执行效果。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6)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复核环保措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