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专项培训-法律法规
2024年度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健康委员会令
第 4 号
5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6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 第 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第 6 号
7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员资格管理办法
52 排风罩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758-2008
53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 15236-2008
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5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
GB50019-2015
56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器设计标准
GB/T50493-2019
5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JGJ/T67-2019
64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HG 20571-2014
65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DB37/1922-2011
66
事故淋浴器及洗眼器通用设计规 定
Q/SH0700-2008
67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 122-1988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最新修改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GBZ/T300.49-2017
3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300.22-2017
3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112部分 甲酸和乙酸
GBZ/T300.112-2017
3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85部分 丁醇、戊醇和丙烯醇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卫生法规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基础。
该法规对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1.1 职业病的定义与范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慢性发病特点为主的疾病,包括职业性肺尘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以及其他职业病。
1.2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该法规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的职责。
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卫生培训等。
劳动者则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保证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1.3 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诊断和鉴定。
一旦确诊为职业病,雇主应当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职业病的赔偿该法规明确了职业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若因职业病导致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抚恤金等。
二、职业卫生管理办法《职业卫生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
2.1 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雇主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为劳动者提供咨询和培训。
2.2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雇主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当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3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改善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等。
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
2.4 职业卫生知识宣传雇主有责任向劳动者宣传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健康保护意识。
劳动者也应该积极配合雇主的宣传工作,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职业健康的重视也越来越高。
在工作中,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是企业的责任,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则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规范和管理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定了《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在这个管理规定下,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企业必须针对不同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具体的培训安排,确保员工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另外,管理规定还规定了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场所安全、危险因素防护、职业病防治知识等方面,培训形式可以采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教育培训,也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企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频次和记录管理要求。
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定期的教育培训,同时要保留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总之,《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和规范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通过依法依规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管理,可以有效降低职业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健康工作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企业职业健康意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2. 规范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3. 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4.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1.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1)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
(2)举办职业健康知识讲座,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3)利用企业内部媒体,宣传职业病防治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2. 职业健康管理(1)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3)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护水平。
3. 职业健康检查(1)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
(2)对疑似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确保劳动者得到及时救治。
(3)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管,确保检查质量。
4. 职业病防治工作(1)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2)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3)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1. 组织部署阶段(1个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2. 宣传培训阶段(2个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及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3. 调查摸底阶段(3个月):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排查,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台账。
4. 治理整改阶段(4个月):针对排查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职业健康培训规定

职业健康培训规定职业健康培训是指为了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水平、掌握必要的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工作场所职业病发生的风险,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进行的培训活动。
各国都高度重视职业健康,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规定和标准。
一、培训内容1. 职业病防控知识培训:对职业病的基本概念、预防控制措施、常见职业病的病因、发病机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措施进行系统的介绍和培训。
2. 职业病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宣传展板等形式,向职工普及职业病的危害性、预防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3. 职业健康监测技术培训:对职业健康监测技术进行培训,使从事职业健康监测工作的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现代职业健康监测技术的操作方法和分析处理能力。
4. 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培训:对职工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佩戴和保养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职工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意识。
5. 作业环境监测与改善培训:对企事业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或环境监测人员进行作业环境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的使用培训,提高作业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改善工作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二、培训对象职业健康培训的对象主要是从事各类工作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雇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此外,还应向一些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例如有毒有害物质接触作业、高温作业、射线作业等。
三、培训机构1. 政府职业健康部门或指定机构:由政府相关部门或指定的职业健康培训机构承担职业健康培训的任务,负责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
2. 企事业单位内部培训: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自行设立职业健康培训中心,为自身职工提供培训服务。
这种形式的培训通常会结合企业内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培训。
3. 第三方职业培训机构:由专业职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健康培训的任务,通常是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
四、培训形式1. 线下培训:即传统的面对面培训形式,职业健康培训机构组织专家团队到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活动。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2024年3月
•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概述 • 宪法规定劳动权益 • 职业安全健康基本法概述 • 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法概述 • 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规与标准 • 其他要求
目录
01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 系概述
我国对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视
多层次的规范体系
从宪法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多个层面,我国已对职业安全 健康进行了全面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 利和义务。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有权力和责任参与劳动,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包括发展经济、提 高科技水平、扩大就业门路等,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选择。
技术规范是指对技术操作和操 作过程的规定和要求。在职业 安全健康领域,技术规范往往 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 问题,如机械安全、电气安全 、消防安全等。
工种规范是针对特定工种制定 的安全卫生要求。这些要求包 括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注意 事项、个人防护措施、应急处 理方法等,是保障职工安全健 康的重要措施。
职业安全健康保障作用
法规体系基础
《劳动法》的出台为职业安全健康法 规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法律依 据和保障。
主要体现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规 范用人单位行为、建立监督机制,惩 罚和纠正违反法规的行为。
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主要内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是涉及职业安全健康的关键章 节。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全面保障。强调劳动关系 的平等和公正,要求建立平等的劳动关系。建立监督机制,对违 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
职业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员工的职业健康保障水平。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减少事故和伤害发生的可能性;2. 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知识的了解,有效防范职业病风险;3. 培养员工正确的职业健康管理行为,提高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水平;4. 增强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5. 促进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三、培训内容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政策2.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3. 职业病预防和控制4.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5.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6. 事故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知识7. 职业病防治技术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9. 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10. 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四、培训组织1. 培训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2. 培训主体:公司全体员工3. 培训机构:公司内部或外部职业卫生专业机构五、培训程序1. 制定培训计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对象等;2. 培训通知:公司通知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告知培训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3. 培训实施:公司进行培训现场布置、讲师培训、材料准备等工作;4. 培训考核: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内容理解情况及培训效果等;5. 培训总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培训效果及存在问题,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工作。
六、培训记录公司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的相关信息,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
七、培训效果评估公司将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员工对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员工对培训的反馈情况等。
八、培训资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内部和外部的职业健康管理培训资源,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和服务。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第五十四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健康管理相关知识;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各单位应当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职业健康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各单位应当重新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五十六条在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中,应包含对职业健康的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五十七条在与外协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对所有外协队人员进
行作业场所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进行培训。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二条安全科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负责对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负责组织参与县卫健局组织的年度公司职业卫生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条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对车间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日常培训,宣传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第三章职业健康宣传第四条各单位应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公示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第五条各单位要利用班前十分钟、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第四章职业健康培训第六条职业健康培训内容(一)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五)发生事故时的应急预案措施、基本技能等。
(六)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第七条培训的对象及方式(一)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参加县卫健局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根据县卫健局要求,及时进行年度再培训。
(二)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由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后进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员工在调动岗位时,由调入车间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四)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科负责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五)在职员工: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培训计划,并结合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特点,由车间每季度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并要求记录齐全。
第五章其他要求第八条所有的职业健康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考试试卷、考试成绩清单等。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法规的总和。
2020/8/12
2
立法目的
•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例1: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1996年6月19日 最新修订)
规定企业主的职责必须通过创造愉快舒适的 工作场所环境和改善劳动条件;应确保在工作场 所工作的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者除了遵守防止劳动灾害的必要事项外, 必须尽可能协助实施企业主和其他有关人员要求 实施的有关规定。
6、职业安全卫生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7、“三同时”制 度。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防评价制度。
8、职业安全卫生预
4、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2020/8/12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0
劳动法----第六章
160多条强制性标准
– 第五阶段 逐步完善阶段 93年以后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5
《矿山安全法》—专项法 》
1992
《劳动法 》
1994
2020/8/12
11
图1 我国目前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
刑法
劳动保护基本法
劳动保护专项法
劳动保护相关法 国际劳动保护公约
矿山安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分为九章,共有112条 对施工中的一些主要安全技术设施标准作
出规定,也提出了施工组织管理方面的安全 要求……,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
这是一个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 安全技术设施标准的规程,适用于工业建筑 (矿井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 20即20/8运/12 用于一切工厂建筑及住宅、文化福利、28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提高其职业病防治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2.1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1.1 培训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与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2.1.2 培训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2.2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2.2.1 培训内容:学习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方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职业健康检查等知识。
2.2.2 培训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3 职业健康检查知识培训2.3.1 培训内容:学习职业健康检查的程序、项目、结果处理等知识。
2.3.2 培训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了解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积极配合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4 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培训2.4.1 培训内容:学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职责、职业卫生检查与评价等知识。
2.4.2 培训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职业卫生管理知识,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2.5 应急处理知识培训2.5.1 培训内容:学习职业病应急处理预案、急救知识、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知识。
2.5.2 培训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应急处理知识,提高应对职业病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培训方式与时间3.1 培训方式3.1.1 定期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3.1.2 专项培训:针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临时工等特殊人群,公司应组织专项培训。
3.1.3 在职培训:公司应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加在职培训,提高自身职业卫生知识水平。
职业健康培训规定范本

职业健康培训规定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提高职场环境的质量和效率,本公司决定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员工掌握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增强对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促进员工的健康成长。
遵守以下原则时,本公司将进行职业健康培训:1. 依法依规:培训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培训过程严格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2. 科学有效:培训内容科学可行,培训方法合理有效,能够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技能水平。
3. 全员参与:所有员工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职业健康培训,不论职务层级、岗位类型、工作地点等。
4. 结果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确保培训的改进和持续提高。
二、职业健康培训的内容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业风险,本公司将开展以下方面的职业健康培训:1. 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员工识别和防范常见的职业危害,包括化学品、噪音、尘埃、有害物质等。
2. 劳动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耳塞、口罩等。
3. 高风险作业操作规范:培训员工高风险作业的操作规范,如高空作业、电焊切割、叉车操作等。
4. 职业健康常识:培训员工掌握职业健康保护的基本常识,如良好的工作姿势、适当的休息与锻炼等。
5. 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员工掌握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高应对工作中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培训方式和周期本公司将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包括课堂讲解、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灵活组合和选择。
具体的培训周期和时间将根据不同职务和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定期安排,确保培训的持续性和效果。
四、培训责任和发展机会1. 培训责任分工:公司职业健康培训由公司负责人统筹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 培训与职业晋升:公司将提供与职业晋升相挂钩的培训机会,为员工在职业发展中提供积极支持。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精)

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劳动法----第六章
第53条 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54条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 劳动防护用 品。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具有国家强制性, 是国家权力的体现,严重违反构成犯罪时 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一切有关的企业、 机关和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 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 迫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时,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的作用
矿山安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环境保护法 卫生防疫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标准化法 全民企业法
三方协商促进履 行国际劳工标准 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 用化学品公约
劳动保护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国际标准
地方劳动保护法 劳动保护行政法规
劳动保护规章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我国OHS法律法规的范围
(1)职业安全卫生法律 (2)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 (3)职业安全卫生规章 (4)地方性的OHS行政法规 (5)相关法律法规 (6)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7)国际劳工公约(20多个公约,我国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88年国务院9
《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
160多条强制性标准
– 第五阶段 逐步完善阶段 93年以后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5
《矿山安全法》—专项法 》
1992
职业健康专项培训-法律法规

3 工资保障
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职业病防治法的防治措施,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要求,以及职业病的赔偿等方面。
2
目标
通过预防、控制和治疗,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职业健康专项培训-法律 法规
欢迎来到职业健康专项培训-法律法规的世界!在本次培训中,我们将深入研 究职业健康领域中的法律法规,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了解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如何保护员工权益,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以及如何避免法律责 任。
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概述
劳动合同法
规定了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涉及到职业健康和工伤的方面。
劳动法
确立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工资保障等方面。
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法对职业健康的要求
1 工作时间
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避免员工超负荷工作导致健康问题。
2 工作环境
3
责任
明确了雇主和相关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
介绍行政执法的流程和职责,以及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责任追究, 包括罚款、停产停业等措施。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
法律咨询
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是确保法规落 地实施的重要一步。
内部培训
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工作场所检查
定期进行工作场所检查,确保法 规的有效实施。
答疑和总结
回答参与者的问题,总结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并强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ppt

事故应急处理与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及时报告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 施。
责任追究与处罚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加强监管,防 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04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与 教育
法规内容的完善
在修订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需要对法规内容进行完善,增加新的规定和要求, 删除过时的条款,以确保法规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培训和教育
企业应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和义务,制定科学的管 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
职业病预防
企业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如改 善工作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等
。
职业病诊断与治疗
职业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法 和保障措施。
法律责任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后果 和处罚措施。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概述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 范围和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应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安全责任制等。
安全生产监督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 章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 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制定,是 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 。
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保障劳动者权益
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 中享有健康、安全的环 境,预防职业病和工伤
事故。
专项培训服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项培训服务市场,保障培训服务提供者和接受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项培训服务,是指针对特定技能、知识、素质等方面的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语言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等。
第三条从事专项培训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开展培训活动。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专项培训服务,促进教育培训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二章培训机构与个人第五条从事专项培训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要求;(二)有合格的培训师资,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资质;(三)有完善的培训设施和设备,能够满足培训需求;(四)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招生、教学、考核、退费等环节;(五)有明确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六条从事专项培训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第七条培训机构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师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师资的培训、考核和评价,确保培训质量。
第八条培训机构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培训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培训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有效。
第三章培训合同第九条培训机构与接受培训的个人或者单位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培训合同。
第十条培训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接受培训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三)培训项目、内容、课时、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四)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五)培训效果的承诺;(六)培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培训合同应当明确培训效果承诺,培训机构不得夸大培训效果,误导接受培训的个人或者单位。
职业健康培训规定(3篇)

职业健康培训规定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育培训部署公司人事总务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三、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四、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由职业卫生管理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健康培训规定(2)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职业健康培训的规定如下:1. 雇主责任:依法履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2. 职业健康培训的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防护、应急救援等内容。
3. 培训对象和范围:所有从事特定作业岗位的员工,以及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上的员工。
4. 培训方式:可以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培训课件等形式进行。
5. 培训时间和频率:新招聘员工需要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培训。
职业健康培训应定期进行,特定岗位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6. 培训记录:雇主应当记录每次职业健康培训的内容、对象和培训时间,并保存至少5年。
7. 检查和评估:劳动部门可以对雇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健康培训检查和评估。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是调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如国家制定的各种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程、决议、命令、规定或指示等规范性文件。
它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之一。
我国早在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
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及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
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重申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健康提出了基本要求。
除《劳动法》外,我国也已颁布多项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关的专项法律。
目前,已经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主体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体系。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表现形式及法规体系(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形式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从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1.法律: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令予以公布。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应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以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2.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大纲(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大纲一、主要负责人
(二)继续教育
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三、劳动者
(二)在岗培训
四、有关说明
(一)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可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情况对培训大纲内容进行调整。
(二)大纲中的学时为最低要求,可根据工作实际增加。
(三)大纲中所列选修课程为推荐性课程,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增加或调整。
(四)大纲的学习要求中,“了解”内容只要求培训对象知悉;“熟悉”内容要求培训对象对培训内容有一定程度的认识;“掌握”内容要求培训对象对培训内容有深入的理解,并能够熟练掌握,是培训的重点内容。
(五)大纲中所列合计学时数为本类人员培训所需的最少学时数,1学时为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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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标准举例
➢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GBZ 2.1/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
业接触限值(2.1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2.2第二部分:物理因素) ➢ GBZ 3~112–2002 职业病诊断标准 ➢ GBZ 113~156–2002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 GBZ 157-2002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 标识 ➢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 监测的采样规范 ➢ GBZ 160 -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 质监测方法 ➢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群体发病
在接触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 个别病人
早治疗
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诊断、治疗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 尚无特效疗法,只能对症综合处理,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
前期预防
除职业性传染病外,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前期预防才能减 低甚至杜绝发病
6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经济全球化对职业卫生的影响” )
《情况》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 年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2009 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
我国每年职 业病医疗费用 7000亿!
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职业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
10
职业卫生行政法规
➢概念:职业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条例、办法、规定、 实施细则、决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关于征求<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 全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函》2012年9月29日
➢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通过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结合环境中职业性 有害因素监测,以早期发现劳动者所遭受的职业危害。
➢三级预防:对患有职业病和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进行合理的治疗和康复。
7
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框架
8
职业卫生法律体系
宪法
职业卫生法律
法
职业卫生行政法规
律
效
地方性职业卫生法规
力
细 化 程 度
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 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5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 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 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广义
法定
即医学上泛指各种职业病危
即立法意义上的职业病,《职业 病业防病治防法治》法第》二第二条条第第二二款款规规定,
➢ GBZ/T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技术导则
➢ GBZ/T197-2007 职业病危害控评导则
➢ GBZ/T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 病危害告知规范
➢ GBZ/T204-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 病危害信息指南
➢ GBZ/T205-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 防护规范
职业健康专项培训-法律法规
2014.2
1
职业健康基本术语
2
职业病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3
职业健康损害导致经济损失严重
据WHO(世界卫生组织)专家估计,各国由职业卫生问题所造成的经 济损失约占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GNP)的4%。ILO(国际劳工组织)估 计,发展中国家的职业病伤所造成的损失超过GNP的10%,如能将工伤率 降低10%,所挽回的经济损失足以偿还外债。(注:来源于《中国职业医学》
➢ GBZ/T206-2007 密闭空间直读式仪器气 体检测规范
➢ GBZ/T 222-2009 密闭空间直读式气体检 测仪选用指南
职业卫生规章
经我国批准生效的 国际条约、公约
职业卫生标准
我国职业卫生法律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9
职业卫生法律
➢概念: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卫生)方 面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在职 业卫生法律形式中处于第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
必定须,是必颁须布是“颁职布业“病职目业录病”目中录所”
规中定所的规职定业的病职(业病10(类1103类2种13)2
种)
职
病因明确
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 病,故职业病重在预防
业 病
剂量-反应 关系
需达到一定的强度(浓度或剂量)才能致病
特 点
➢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性有害因素时,比一 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 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工艺,技术和材料, 合理利用职业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减少劳动者职业接 触的机会和程度,预防和控制业危害的发生。
11
职业卫生规章
➢概念: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 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7号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8号令)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0号令)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1号令)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 健(2012)73号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38号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