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津南区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在实践中,我们计算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中的误工费时,除了要了解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还要了解误工人是否有固定收入。
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此外,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又是怎么算的?马上随小编来了解下吧。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①产业分类标准;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延伸补充:▲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2018年浙江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浙江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浙江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浙江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浙江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浙江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851元/年浙江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23257元/年浙江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106元/年浙江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1760元/年浙江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4513元/年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7000/年采矿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6043/年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5895/年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93793/年建筑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3251/年批发和零售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549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64156/年住宿和餐饮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35829/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06946/年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24711/年房地产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56607/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52596/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2352/年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6195/年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4727/年教育职工平均工资水平74700/年卫生和社会工作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6220/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73090/年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0118/年注:用于2018年3月至2018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被扶养人生活。
2018年河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河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河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误工费是指因事故导致工伤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安排其他适宜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家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本文将以2018年河南省为例,介绍2018年河南误工费赔偿标准的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国务院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批复》的规定,2018年河南省对误工费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伤职工因事故伤残而导致工资减少的部分,即病、残员工伤津贴。
2. 工伤职工适应新工作需要的费用,即安置伤残员工适应新工作费。
3. 工伤职工的丧葬费,即丧葬费。
4. 工伤职工抚恤金。
下面将详细介绍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1. 病、残员工伤津贴病、残员工伤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病残津贴 = 出勤工资 × 工伤等级 × 津贴比例其中,出勤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伤等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评定,具体等级对应的比例由国家确定。
2. 安置伤残员工适应新工作费安置伤残员工适应新工作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安置费 = (出勤工资 × 60% × 最低工资) × 适应程度其中,最低工资由河南省政府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适应程度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评定。
3. 丧葬费丧葬费的计算方式如下:丧葬费 = 最低月工资 × 24其中,最低月工资由河南省政府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
4. 抚恤金抚恤金根据工伤职工的死亡人数和关系人类型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由河南省政府制定。
结论根据2018年河南省的相关规定,误工费的赔偿包括病、残员工伤津贴、安置伤残员工适应新工作费、丧葬费和抚恤金等项目。
每个项目的计算方式都有一定的规定,具体的计算公式也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了解这些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有助于工伤职工和相关人员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得的赔偿金额。
2018年江苏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苏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江苏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概述2018年,江苏省针对工伤事故中的误工费进行了赔偿标准的制定。
误工费是指因工伤事故而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本文将介绍2018年江苏省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江苏省2018年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资差额: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及其在工伤事故前后的工资情况,计算工资差额进行赔偿。
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加班费等。
2. 补充医药费: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除了按照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外,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充医药费赔偿。
3. 伙食补贴:对于因工伤事故住院治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伙食补贴。
4. 护理费: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需要长期护理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给予护理费赔偿。
5.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残疾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残疾程度给予一定的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式江苏省2018年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 工资差额的计算:工资差额 = (工伤期间平均月收入工伤前平均月收入) × 工伤期间月数。
具体工资标准按照江苏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 补充医药费的计算:补充医药费 = 实际医药费用医保报销金额。
其中,实际医药费用是指工伤期间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总额,医保报销金额是指根据医疗保险规定,医保可以报销的费用金额。
3. 伙食补贴的计算:伙食补贴 = 工伤期间住院天数 × 每日伙食标准。
具体的每日伙食标准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
4. 护理费的计算:护理费 = 工伤期间护理天数 × 每日护理费用。
每日护理费用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
5.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残疾赔偿金 = 伤残等级赔偿比例 × 基本生活费 × 工伤期间月数。
其中,伤残等级赔偿比例和基本生活费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劳动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由一系列因素来决定的。
本文将就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做一详细介绍。
首先,误工费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伤病期间的工资收入。
具体而言,是指劳动者在伤病期间的平均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过去12个月内有工资,那么就按照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如果劳动者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工资,那么就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这样的规定保证了误工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误工费的支付期限是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期间。
根据《劳动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按月支付误工费。
具体来说,是从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支付当月的误工费,以后每个月的误工费应当在月底前支付。
这样的规定保证了劳动者在伤病期间能够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减轻了其经济压力。
此外,误工费的支付标准是劳动者在伤病期间的工资收入的70%。
根据《劳动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伤病期间的工资收入的70%支付误工费。
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劳动者在伤病期间的生活需要,又兼顾了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是一种合理的赔偿标准。
最后,误工费的支付方式是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或者其指定的受托人。
根据《劳动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误工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或者其指定的受托人。
这样的规定保证了误工费的支付能够直接到达劳动者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的可能风险。
综上所述,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由一系列因素来决定的,包括计算基数、支付期限、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这些规定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考虑了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是一种合理和公正的赔偿制度。
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够充分了解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赔偿误工费的标准
赔偿误工费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劳动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停工休息期间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因工伤或职业病造成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误工费给受害劳动者。
那么,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首先,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一般为,误工费=基本工资×误工期间的工资支付比例。
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工伤或者职业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误工期间的工资支付比例一般为100%,即劳动者在误工期间可以获得其基本工资的100%作为误工费。
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误工期间可以获得的误工费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误工期间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停工休息的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误工期间包括从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停工休息之日起至其劳动能力恢复或者被认定为残疾之日止。
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误工费给受害劳动者。
再次,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受到地区、行业、用人单位规模等因素的影响。
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因此误工费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同时,不同行业的工资水平也存在差异,因此误工费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此外,用人单位规模的大小也会影响误工费的标准,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用人单位会支付较高的误工费。
最后,对于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应当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合理确定,并且应当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误工费,并且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误工期间的工资支付比例以及地区、行业、用人单位规模等因素来确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误工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津南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津南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津南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津南区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误工费用赔偿标准
误工费用赔偿标准误工费用是指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因治疗、康复需要暂时停止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对于劳动者来说,误工费用的赔偿标准直接关系到其个人权益,也是企业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因此,建立合理的误工费用赔偿标准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误工费用的赔偿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伤或职业病造成的医疗期间误工费用。
对于工伤或职业病造成的医疗期间误工费用,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日数进行合理计算。
一般来说,误工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用 = 劳动者工资标准× 实际误工日数。
2. 工伤或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误工费用。
在工伤或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劳动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康复。
对于这一部分误工费用的赔偿,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日数进行合理计算,具体标准与医疗期间误工费用相似。
3. 工伤或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的生活补助。
除了误工费用之外,劳动者在工伤或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
因此,工伤保险应当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劳动者生活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4. 工伤或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或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劳动者需要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因此应当给予一定范围内的交通费用补偿,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5. 其他合理费用。
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工伤或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可能还会产生其他合理的费用,如住宿费、餐饮费等。
这些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总之,误工费用的赔偿标准应当合理、公正、透明,能够全面覆盖劳动者在工伤或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的经济损失,保障其基本生活。
同时,企业和社会应当加强对误工费用赔偿标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劳动者身上,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和关爱。
劳动法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计算标准?
Learning must be like a bee, plucking many flowers in order to produce hone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劳动法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计算标准?劳动法误工费规定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来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劳动法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计算标准?法律对于误工费规定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
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在对被害人误工费进行补偿的时候主要是要考虑两方面因素,即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
所以,现实中不同的人,可能获得的误工费补偿是不同的,毕竟每个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都是不尽相同的。
2018年重庆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重庆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重庆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重庆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重庆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重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216元/年重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7814元/年重庆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32元/年重庆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5796元/年重庆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4498元。
2018年津南区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津南区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津南区国家赔偿标准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误工费计算公式
误工费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①产业分类标准;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四、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者非因工伤造成的伤残人员在治疗期间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而获得的一种经济补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程度、工资水平和治疗期间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合法。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首先,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误工费=伤残等级系数×基本工资×误工期间的月数。
其中,伤残等级系数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来确定的,基本工资是指伤残人员在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伤残程度来确定。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一级为最轻微的伤残,十级为最严重的伤残。
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误工费赔偿标准,伤残等级越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就越高。
再次,误工期间的月数是指伤残人员因治疗需要而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时间。
误工期间的月数越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就越高。
在确定误工期间的月数时,应当充分考虑伤残人员的实际情况,包括治疗时间、康复时间等因素。
最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伤残人员的工资水平。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合法,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在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伤残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确保其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基本工资、误工期间的月数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在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伤残人员的实际情况,确保其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合理地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保障伤残人员的合法权益。
2018年津南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津南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津南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年津南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湖南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湖南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2018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数据:一、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414元二、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372元三、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887元四、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609元五、上一年度湖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 43893元六、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1、农、林、牧、渔业 234412、采矿业 380283、制造业 43707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525125、建筑业 38248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498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48308、批发和零售业 392379、住宿和餐饮业 3018210、金融业 9086011、房地产业 42822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76113、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8011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657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562316、教育 41965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5836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531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7962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018年甘肃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甘肃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甘肃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甘肃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甘肃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依据甘肃省统计局2017公布的数据:一、上年度甘肃省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96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108元/年二、上年度甘肃省居民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2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4850/年三、上年度甘肃省职工平均工资: 43443元/年四、上年度甘肃省各行业年人均工资:(一)农、林、牧、渔业: 25733元/年(二)采矿业: 60399元/年(三)制造业: 42314元/年(四)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1594元/年(五)建筑业: 33696元/年(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750元/年(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3431元/年(八)批发和零售业: 27969元/年(九)住宿和餐饮业: 23017元/年(十)金融业: 45891元/年(十一)房地产业: 31644元/年(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708元/年(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42190元/年(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299元/年(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4804元/年(十六)教育业: 39856元/年(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6737元/年(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948元/年(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6949元/年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018年江门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门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江门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江门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江门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2018年度江门工资标准一、上年江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44653.10元; 经济特区珠海36375.00元 ;汕头22206.10元; 一般地区33090.05元二、上年江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69.31元/年)三、上年江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28812.40元 ;经济特区珠海26130.60元; 汕头19550.20元 ;一般地区24105.60元四、上年江门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343.50元)五、上年江门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90393元 ;经济特区珠海77504元 ;汕头49475 元;一般地区59345元。
2018年南岸区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岸区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南岸区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南岸区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南岸区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南岸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216元/年南岸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7814元/年南岸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32元/年南岸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5796元/年南岸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44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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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津南区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津南区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津南区误工费赔偿项目
误工费赔偿项目:
工资
津贴
兼职收入
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津南区误工费计算方式
计算数据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50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05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055元
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 65368元
职工平均工资(每年) 5112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每年) 69954元
1、农林牧渔业59144元;
2、采矿业80675元;
3、制造业62956元;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4382元;
5、建筑业56369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5285元;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8947元;
8、批发和零售业58157元;
9、住宿和餐饮业36844元;
10、金融业153846元;
11、房地产业6842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4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643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760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559元;
16、教育814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287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170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471元。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