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迅猛和农村劳动力迁徙规模的扩大,农民工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农民工误工费赔偿便成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热点话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了解当前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对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定义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是指当农民工因被雇主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而引起的误工或被迫离岗,雇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赔偿的行为。
二、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为每日工资的倍数,不低于一倍,不超过十倍,由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三、赔偿费用计算方法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根据当地的规定具体确定,一般赔偿费用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日工费用: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确定的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发放给农民工的日工费;2.计算误工费用:日工费用乘以相应倍数,确定误工费用总和;3.核算赔偿费用:计算误工费用总和后,在此基础上减去农民工实际发放的日工费,得到应向农民工赔偿的误工费用。
四、赔偿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承担农民工误工费赔偿。
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并造成本人误工或被迫离岗时,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的倍数向本人赔偿误工费。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当地规定进行诉讼维权。
五、裁量权和补救措施当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规定赔偿农民工误工费时,当地有关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用人单位予以适当的约束和惩戒措施,例如处以罚款或责令归还农民工被拖欠的费用。
六、结束语上述就是农民工误工费赔偿的相关介绍,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政府和用人单位都有责任承担农民工误工费赔偿责任。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帮助广大劳动者了解当前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事故或事故原因引起经济损失而需要停工或减少工作时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受害人因进行治疗而需要暂停工作或减少工作时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 实际收入损失计算方法: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收入损失来计算误工费。
如果受害人有职业,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职业来计算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没有职业,可以根据受害人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同行业的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
2. 实际支出损失计算方法:按照受害人实际支出的交通、饮食、住宿等必要支出来计算误工费。
这些支出可能是受害人请假期间的费用,也可能是受害人需要支付的工资。
3. 同行业标准计算方法:根据受害人所在行业的一般标准来计算误工费。
例如,如果受害人是医生,可以根据医生行业的一般标准来计算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是教师,可以根据教师行业的一般标准来计算误工费。
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的数额可能因为受害人的不同情况而有所
不同。
因此,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医生以获取更准确的数据。
湖北省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
湖北省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一、总则为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经济补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行为。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三、补偿标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四、补偿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两年不满三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五、补偿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六、特殊情况劳动者因下列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二)劳动者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无法从事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工伤赔偿的一项重要内容。
湖南省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在2018年针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制定。
本文将从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湖南省在2018年根据劳动者工资增长以及生活成本等因素,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伤工日误工费标准:根据劳动者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伤工日误工费 = 日工资 × 误工率。
住院误工费标准:住院期间的误工费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住院误工费 = 住院期间误工日数 × 日工资。
伤残误工费标准: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伤残人数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比例,具体计算公式为:伤残误工费 = 终生伤残津贴 ×(1伤残人数×伤残等级)。
根据上述赔偿标准,劳动者在湖南省2018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应的误工费赔偿。
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标准中涉及到了不同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伤工日误工费、住院误工费和伤残误工费。
伤工日误工费伤工日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造成的无法从事工作的天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按照湖南省2018年的赔偿标准,伤工日误工费的计算可以通过劳动者的日工资和误工率来进行。
根据具体情况,工伤日的误工率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
住院误工费住院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在住院期间无法从事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根据湖南省2018年的赔偿标准,住院误工费的计算需要考虑住院期间的误工日数和劳动者的日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已在上文中进行了说明。
伤残误工费伤残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发生伤残后产生的经济损失。
根据湖南省2018年的赔偿标准,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涉及到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伤残人数。
2018年黄石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黄石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黄石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黄石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黄石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2018年黄石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数据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2906元2、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8867元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15750元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6280元5、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38720元6、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 23693元采矿业 36091元制造业 35750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693元建筑业 38766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5470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1791元批发和零售业 30599元住宿和餐饮业 26282元金融业 73564元房地产业 39146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14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59060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428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6008元教育 41480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9217元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40728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0523元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018年湖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四、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017-2018年度湖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湖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9386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004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2725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10938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5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938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2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938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2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938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2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合同法工程误工费
民法典工程误工费一、定义与原则1. 误工费:指因合同一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完成,从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补偿。
2. 本合同中的误工费计算和支付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不公平对待。
二、误工费的计算1. 误工费的计算基础为因工期延误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租赁费、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
2. 误工费的具体计算公式为:误工费 = 延误天数 × 日损失金额。
其中,延误天数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日损失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合理估算。
3. 如果双方对误工费的计算有争议,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
三、误工费的支付1. 误工费应在确定误工事实后,由责任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支付给受损方。
2. 若责任方未按约定支付误工费,受损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四、免责条款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的工期延误,不在此误工费赔偿范围内。
2. 如果工期延误是由于受损方的原因造成,责任方不承担支付误工费的责任。
五、其他1. 本合同中关于误工费的条款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对于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六、示例以下是一个简化的误工费条款示例:误工费条款: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按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的误工费。
2. 误工费的计算基于乙方因延期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人员工资、设备租赁费用等。
3. 误工费应在确认延期事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误工费赔偿责任。
5.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期,双方均不承担误工费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误工费的条款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情况,并就如何处理这些情况进行详细的规定。
2018年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一、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018年十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十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十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十堰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湖北省2018年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武汉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武汉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武汉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工伤赔偿基本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汉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工人工伤赔偿基本原则:1.1 工人工伤赔偿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工伤认定标准,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2 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工人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工伤时能够获得相应赔偿。
1.3 工伤赔偿应当包含经济赔偿、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1 工伤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工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2.1.1 一级伤残:按照最高级别计算。
2.1.2 二级伤残:按照最高级别80%计算。
2.1.3 三级伤残:按照最高级别60%计算。
2.1.4 四级伤残:按照最高级别40%计算。
2.1.5 五级伤残:按照最高级别20%计算。
2.1.6 六级伤残:按照最高级别10%计算。
2.2 工伤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工伤伤残赔偿金=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赔偿比例其中,月平均工资为工人伤残发生前一年度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上按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平均金额。
赔偿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3.1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工人的身份来确定。
3.1.1 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金:按照最高等级计算。
3.1.2 城镇工人工伤死亡赔偿金:按照最高等级的赔偿金和相应的赔偿比例计算。
3.2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工伤死亡赔偿金=月平均工资×赔偿比例其中,月平均工资为工人死亡前一年度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上按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平均金额。
赔偿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劳动合同法2. 工伤认定标准3. 相关司法解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作事故受到的人身伤害。
2. 工伤认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伤进行认定的标准。
3. 劳动合同法: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4.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用于支付工人发生工伤时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金的社会保险。
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前言为了规范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本文档提供最新最全的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以供参考使用。
二、合用范围本标准合用于在湖北省内发生的工伤事故中的受害者或者其家属提出申诉时,相关部门根据本标准进行赔偿。
三、标准内容3.1 工伤赔偿项目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供养亲属费、丧葬津贴金和一次性工亡津贴金等。
3.2 医疗费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支付比例参照《湖北省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3.3 误工费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或者死亡,必须住手工作或者降低工作能力时,应赋予相应的误工费补偿。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如下:误工费 = 基本工资× 误工天数× 80%其中,基本工资是指工伤事故前一个月的工资。
3.4 供养亲属费工伤事故造成全残或者死亡的,应按照以下标准赋予供养亲属费:① 配偶:按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支付,最高不超过现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② 子女:每人按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倍支付,最高不超过现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
如有多个受供养人,则按比例分配。
3.5 丧葬津贴金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应当赋予丧葬津贴金。
丧葬津贴金标准为:现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6 一次性工亡津贴金工伤事故造成工人死亡的,应当赋予一次性工亡津贴金。
标准为:现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4倍。
四、附则4.1 工伤赔偿标准调整工伤赔偿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适时调整。
具体实施细则请参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
4.2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湖北省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规定。
五、总结本文档提供了最新最全的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列出了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同时,也说明了调整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问题。
有关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工伤赔偿时应当遵循本标准,并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工伤:指在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中,因工负伤、生产事故、职业病等原因遭受的身体伤害。
2018年咸宁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咸宁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咸宁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咸宁医疗事故赔偿内容包括:(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咸宁医疗事故赔偿项目2018年咸宁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般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医疗费(二)营养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护理费(五)误工费(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七)交通费(八)住宿费及伙食费(九)精神损害抚慰金(十)残疾用具费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还有:(一)、丧葬费(二)、死亡赔偿金(三)、其他,如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咸宁医疗事故计算方式2018年咸宁医疗事故赔偿计算: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是指因特定的原因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公司为了补偿员工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而支付的费用。
不同的公司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
1. 每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
这是最常见的误工费计算方法。
公司根据员工每日的工资标准,乘以员工因故未能工作的天数,得出误工费的总额。
例如,如果员工的日薪为100元,因为病假不能工作3天,那么误工费就是300元。
2. 每小时工资乘以误工小时数
对于按小时计薪的员工,公司可以使用每小时工资乘以误工小时数的方式来计算误工费。
例如,员工因故缺勤了4小时,每小时工资为50元,那么误工费就是200元。
3. 按照公司规定的误工费标准计算
有些公司会在员工手册或劳动合同中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例如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明了,但可能会有些员工觉得不公平,因为不同员工的工资不同,误工费的
数额也会不同。
总之,误工费是一种企业为了补偿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工作而支付的费用。
虽然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企业应该根据员工手册或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来支付误工费,并在遵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尽量公平地进行计算。
2018年湖北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车祸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车祸赔偿内容: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018年湖北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交强险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交强险赔偿主要内容有: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
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
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
劳务合同中的误工费案例
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行业的公司,乙为一名建筑工人。
2021年3月,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约定乙在甲公司承建的某建筑工程项目上从事钢筋工工作。
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甲方应按照每天500元的标准向乙支付误工费。
2021年5月,由于甲方提供的钢筋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乙的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乙多次与甲方沟通,要求甲方赔偿误工费,但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
二、案例分析1. 误工费的定义误工费是指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从而造成劳动者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在劳务合同中,误工费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一般有以下几种:(1)按照实际损失的收入计算:如果劳动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劳动者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如果劳务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本案例中误工费的计算在本案例中,甲乙双方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每天500元。
因此,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按照每天500元的标准向乙支付误工费。
4. 误工费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误工费。
三、法院判决在乙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审理认为,甲乙双方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标准,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支付误工费。
同时,由于甲公司提供的钢筋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乙的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甲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支付误工费共计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启示1. 劳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和责任承担。
误工费的法律规定
误工费的法律规定误工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原因发生的不符合劳动者正常工作岗位要求的停工、转岗、下岗、解聘等情况,造成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非正常中断,导致劳动者无法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时间从事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中国,误工费的法律规定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以下是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1. 劳动者停工或者参加工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集体行动时,用人单位不得迟延支付劳动者工资,迟延支付的部分,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计算赔偿金(劳动法第88条)。
2.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补偿数额可以根据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但是不得低于其本人在本单位工作一个月工资的二倍(劳动法第44条)。
3.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或者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要求支付其本人本劳动合同解除时最后一个月工资两倍的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合同法第47条)。
4. 当劳动关系解除后,因用人单位的责任造成劳动者无法找到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劳动合同法第52条)。
以上是中国法律对误工费的主要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误工费支付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定或者劳动仲裁裁决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 首先,劳动者应保留好合同和工资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给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
2. 劳动者在遇到误工费问题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 如果沟通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误工费。
总之,误工费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一部分,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者劳动关系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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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湖北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湖北误工费赔偿项目
误工费赔偿项目:
工资
津贴
兼职收入
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湖北误工费计算方式
计算数据
2018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数据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2906元
2、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8867元
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15750元
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6280元
5、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38720元
6、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23693元
采矿业 36091元
制造业 35750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693元
建筑业 38766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5470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1791元
批发和零售业 30599元
住宿和餐饮业 26282元
金融业 73564元
房地产业 39146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14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59060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428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6008元
教育 41480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9217元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40728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0523元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