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船舶安全生产规章-最新二三副船舶[1]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安全航行,保护船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方针船舶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与发展同步,保障船舶安全、环保、经济、高效运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1. 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船员应当严格遵守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船舶公司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支持。
第四条安全生产组织1. 船舶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船员的安全职责。
2. 船长应当组织制定船舶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 船员应当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船舶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2. 船长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船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六条危险品管理1. 船舶应当建立危险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品的分类、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要求。
2. 船长应当确保危险品储存区域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 船员应当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和应急处理方法,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第七条应急预案1. 船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碰撞、搁浅、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和程序。
2. 船长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船员应当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1. 船长应当组织船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船员应当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 船舶公司应当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
船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及其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船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制造、修理、改装、拆解、运输、营运、代理、港口装卸等船舶行业相关企业。
第三条船舶行业相关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船舶行业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企业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在岗、转岗、晋级等教育培训。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安全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应急预案;(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环境保护制度。
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四)现场作业安全情况;(五)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船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公司所有员工、船舶及船舶相关设施。
第三条船舶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船舶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五条船舶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船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船舶公司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八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船舶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船舶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第十二条船舶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三条船舶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船舶公司应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船舶公司应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船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 船舶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2. 船舶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船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事故处理等。
4. 船舶公司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船舶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管理机构第一条船上的!安全组织机构,是以船长为首领导下的!二个生产部门及四个安全管理应急组构成。
第二条船长是船上实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二个生产部门是从事船上生产、生活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专题应急组,在船长的!领导下,本船采用平常工作部门与专题应急组的交叉管理措施,防备已标识欧I风险、事故、险情,搞好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
第三条船上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船长任小组长,组员由:大副、轮机长、水手长、业务员构成。
第二章职责及权限A、船长:1、船长是贯彻企业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针、目的!及实行企业安全管理程序和须知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实行和保持船舶的安全防污染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
2、在正常状况下,由船长每月主持召开例会一次,对全船的!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总结、计划和布署。
3、在紧急状况下,各项应急组在船长的!领导和指挥下,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以便在紧急状况下实行船舶应急布署。
B、二个部门1、甲板部:在大副指挥下,执行船长的命令,负责贯彻企业赋予甲板部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程序和须知,及执行实行状况和事后监控。
同步做好多种记录,并定期向船长汇报。
甲板部船员:包括所有驾驶员、业务员、话务员、水手长及水手、木匠。
2、轮机部:在轮机长的!领导下,执行船长指令,负责贯彻企业赋予轮机部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程序和须知,及执行实行状况和事后监控。
同步做好多种记录,并定期向船长汇报。
轮机部船员:包括所有轮机员、电机员、机工。
C、四个安全管理组:1、消防救生组:负责对船舶发生的火灾、火警、人落水、人身危害、搜救及弃船等采用紧急处置。
组长:大副、轮机长。
组员:二副、水手长、机工、电机员、话务员。
2、综合应急组:负责对船舶发生的碰撞、搁浅、机损、货损、进水、失控、天气灾害的紧急状况、危急状态、多种险情采用对应的!罢4施。
组长:轮机长、大副。
组员:大管轮、话务员、电机员、机工、水手长。
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船舶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稳定,保障船员和船舶设备的安全,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形象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航运业务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船舶、客运船舶、拖轮、沿海作业船舶等。
第三条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五条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船员应当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船舶安全生产。
第六条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者废止,应当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领导班子批准。
第七条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所有船舶应当全面执行。
第二章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八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检查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四)评估船舶安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五)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建立奖惩制度。
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设立主任委员负责日常工作,下设秘书处协助处理具体事务。
第十一条公司各船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船长或者船长助理担任主任委员,全体船员组成,负责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各船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章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为船舶安全管理、船舶操作管理、船舶检查维修管理等多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一、船舶安全管理1.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属于船舶管理者的首要责任,船长为第一责任人;2.制定船舶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由船长具体实施;3.建立船员安全生产档案,记录船员安全培训、考核情况;4.建立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和记录,包括安全生产日志、事故处理记录等;5.对船舶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确保船舶安全。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一、船舶安全管理机构1.1.船舶所有人应设立专门的船舶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并监督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船舶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1.3.船舶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对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二、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1.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船舶船员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和要求。
(2)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不同船员的职责分工、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船员安全培训制度:规定船员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4)船舶日常检查制度:规定船舶设备、船体和船员的日常检查内容和频率,确保船舶运行状态良好。
(5)应急处置程序:规定各种船舶意外事故和灾害的应急处置程序和预案,包括火灾、漏油、碰撞等情况。
(6)安全防护设备使用规定:规定船舶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要求,确保设备有效发挥作用。
(7)船舶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规定船舶危险货物的运输、储存和处理程序,保障货物安全。
2.2.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船舶所有人、管理机构和船员一致同意,并载入船舶安全管理手册和船员手册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熟悉和遵守规定。
2.3.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改进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船舶安全监督考核3.1.船舶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船舶安全生产监督和考核,检查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3.2.船舶安全监督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船舶船员是否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程序。
船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人员及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岸上设施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船舶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一)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船舶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三)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船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四)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严格执行航行规则,确保船舶安全。
第十条岸上设施安全管理(一)岸上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岸上设施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岸上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一)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特殊岗位员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一)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三)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与报告(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
第一节船舶安全管理规章驾驶、轮机联系制度:1.开航前(1)船长应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如停港不足24小时,应在抵港后立即将预计离港时间通知轮机长;轮机长应向船长报告主要机电设备情况、燃油和炉水存量;如开航时间变更,须及时更正。
(2)开航前1小时,值班驾驶员应会同值班轮机员核对船钟、车钟、试舵等,并分别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及车钟记录簿内。
(3)主机冲车前,值班轮机员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
待主机备妥后,机舱应通知驾驶台。
2.航行中(1)每班下班前,值班轮机员应将主机平均转数和海水温度告知值班驾驶员,值班驾驶员应回告本班平均航速和风向风力,双方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每天中午,驾驶台和机舱校对时钟并互换正午报告。
(2)船舶进出港口,通过狭水道、浅滩、危险水域或抛锚等需备车航行时,驾驶台应提前通知机舱准备。
如遇雾或暴雨等突发情况,值班轮机员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备妥主机。
判断将有风暴来临时,船长应及时通知轮机长做好各种准备。
(3)如因等引航员、候潮、等泊等原因须短时间抛锚时,值班驾驶员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
(4)因机械故障不能执行航行命令时,轮机长应组织抢修并通知驾驶台速报船长,并将故障发生和排除时间及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停车应先征得船长同意,但若情况危急,不立即停车就会威胁主机或人身安全时,轮机长可立即停车并通知驾驶台。
(5)轮机部如调换发电机、并车或暂时停电,应事先通知驾驶台。
(6)在应变情况下,值班轮机员应立即执行驾驶台发出的信号,及时提供所要求的水、气、汽、电等。
(7)船长和轮机长共同商定的主机各种车速,除非另有指示,值班驾驶员和值班轮机员都应严格执行。
(8)船舶在到港前,应对主机进行停、倒车试验,当无人值守的机舱因情况需要改为有人值守时,驾驶台应及时通知轮机员。
(9)抵港前,轮机长应将本船存油情况告知船长。
3.停泊中(1)抵港后,船长应告知轮机长本船的预计动态,以便安排工作,动态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机舱若需检修影响动车的设备,轮机长应事先将工作内容和所需时间报告船长,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安全生产,促进船舶运输行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全面、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推行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全员责任的原则,形成集体协作、个人尽责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层级清晰、权责统一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建立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策略、方针和政策,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全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设立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执行,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第九条建立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小组,由各船舶单位依法组建,在实际工作中起到协调和督促作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制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
第十一条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档案,包括船舶安全管理手册、安全培训记录、事故分析报告等,确保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二条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由船舶经营者、船长、船员及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船舶经营者应当履行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制定并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为船舶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第十四条船长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好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第十五条船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及时向领导汇报安全隐患,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船舶安全生产作业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船舶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船舶生产作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的船舶及船舶作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建造、修理、拆解、运输、港口作业等。
第三条船舶安全生产作业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船”的原则。
第四条船舶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第五条船舶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应当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对作业船舶进行检查,确保船舶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性能良好。
(三)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人员、作业程序、安全措施等。
(四)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六条船舶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一)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救生衣、防滑鞋等。
(二)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三)作业现场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五)作业过程中,应当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七条船舶作业单位应当对以下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管理:(一)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通风设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起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格起重设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船舶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船员,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建造、船舶修理、船舶运营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生产作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船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船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船舶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三)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船舶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五)协调相关部门,保障船舶安全生产。
第三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七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设施、物资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船舶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二条船舶发生事故后,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船舶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船舶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生产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生产活动,包括船舶建造、修理、改装、拆解等。
第三条船舶生产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单位船舶生产安全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船舶生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船舶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八条建立健全船舶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操作规程;(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安全检查制度;(七)应急预案。
第九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定期修订,确保其适应船舶生产实际需要。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新职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船舶生产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四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保护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船舶及其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航海公司、船舶管理机构和船员。
二、船舶安全管理机构1. 设立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船舶安全规定,包括船舶检查、事故调查和安全培训等工作。
2. 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船舶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船舶安全培训1. 所有船员应接受船舶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海知识、紧急情况处理、火灾防护、救生设备使用等。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课程,以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
四、船舶安全设备1.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灭火器等。
2. 安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发现损坏或失效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五、航行安全规定1. 船舶航行前,应进行航行计划,并告知船员相关信息,如当前天气状况、水域情况等。
2. 船舶应遵守相关航行规则和法规,如按时开启导航灯、限制航速等。
六、应急预案1. 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船舶事故、火灾、人员失踪等情况的处理措施。
2. 船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应对突发情况。
七、船舶事故报告和调查1. 船舶发生事故或事件后,应及时向相关管理机构报告,并协助进行调查工作。
2. 船舶事故调查应从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事故防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工作。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船舶安全规定的船舶或个人,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船舶许可证等处理措施。
2. 对故意造成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将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相关规定。
十、结束语本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旨在确保船舶安全运行,保护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和船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船舶安全生产。
船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只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海上、内河、湖泊等水域航行的船只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第三条船只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船只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船只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第五条船只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船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船只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3. 组织开展船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处理船只安全生产事故;5. 协调解决船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船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船只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船只安全生产。
第八条船只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安全生产职责;2. 定期对船只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物资;4. 加强船员安全教育,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5. 严格执行船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船员安全生产责任:1. 遵守船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3. 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5. 配合船方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船只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船体、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船只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
第十二条船只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碰撞、触礁、搁浅、沉没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船舶的安全操作和正常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船船员以及所属船舶。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人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现船舶安全与经营的有机统一。
第四条所有本船船员必须严守本制度,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
第二章船舶安全责任第五条本船船长是本船船舶安全的首席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船船长要保证船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船舶相关证书,并负责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本船船长要确保船舶的安全、正常运营,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本船船长要组织船舶安全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的安全。
第九条本船船长要合理安排船员工作、休息和学习时间,确保船员身心健康。
第十条本船船长要定期组织船员进行船舶安全应急演练,增强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本船船长要制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船员招聘与入职制度:明确船员招聘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合格船员的入职。
2. 船舶安全教育制度:组织船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船舶巡检制度:制定船舶巡检计划,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船舶维护养护制度:制定船舶维护养护计划,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
5. 船舶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制定船舶安全应急预案,指导船员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6. 船舶事故调查制度:建立船舶事故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责任,提出整改意见。
7. 船舶安全培训制度:组织船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置水平。
8. 船舶安全评估制度: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四章船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本船船长要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镇船舶及渡口的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乡镇船舶包括:乡镇(街道)、村(社)中企事业单位、个人(合伙)所有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的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和游览船舶、渡船、渔业船舶以及从事农副业生产、生活服务的自用船舶。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乡镇船舶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责任制。
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内乡镇船舶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渡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可委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渡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可委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村(社)和船主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责任。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乡镇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乡镇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负责本辖区自用船舶的登记、发证和船长5米以下自用船舶的检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乡镇船舶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乡镇船舶其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船舶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
第三条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程控制、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船舶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四)组织开展船舶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五)组织船舶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六)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船舶安全生产情况。
第七条安全办公室职责:(一)负责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实施;(二)组织开展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三)负责船舶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四)负责船舶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五)负责船舶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第八条船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标准,具备合法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船舶保险单。
第九条船舶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并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条船舶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船舶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船舶航行时,必须按照规定航线、速度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第十三条船舶停泊时,必须按照规定地点、要求停泊,确保停泊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到位。
第十五条船舶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船舶防污染规定,确保船舶作业不造成环境污染。
第四章、船舶安全生产规章-最新二三副船舶
第四章、船舶安全生产规章(213)第一节、船舶安全管理规章(122)1、根据《驾驶台规则》,下列叙述哪些正确________。
Ⅰ.驾驶台是船舶航行的指挥中心;Ⅱ.航行中除船舶领导和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Ⅲ.锚泊中,应始终保持正规了望;Ⅳ.值班驾驶员应严格执行驾驶台规则。
A.Ⅰ~ⅢB.Ⅱ~ⅣC.Ⅰ、Ⅲ、ⅣD.Ⅰ~Ⅳ2、按照《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规定,停泊时________应将装卸进度和开工舱口数随时通知________,以便安全供电。
A.大副/轮机长B.大副/值班轮机员C.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D.值班驾驶员/轮机长3、在装卸重大件、特种危险品或使用重吊之前,________应通知________ 派人检查起货机。
A.船长/轮机长B.大副/轮机长C.值班驾驶员/轮机长D.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4、按《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规定,在下列________情况下大副应通知轮机长派人检查起货机,必要时还应派人值守。
Ⅰ.装卸重大件;Ⅱ.特种危险品;Ⅲ.使用重吊。
A.Ⅰ~ⅢB.Ⅱ、ⅢC.Ⅰ、ⅢD.Ⅰ、Ⅱ5、《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规定,如因装卸作业造成船舶过度倾斜,影响机舱正常工作时,________应通知________ 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A.轮机长/大副B.轮机长/船长C.轮机长/值班驾驶员D.A或C正确6、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规定,进行下列哪些操作时驾驶和轮机部门需要建立有效的联系制度和相应的记录________。
Ⅰ.排放机舱污水;Ⅱ.排放洗舱水;Ⅲ.排放压载水。
A.Ⅰ~ⅢB.Ⅱ、ⅢC.Ⅰ、ⅢD.Ⅰ、Ⅱ7、实践中,为了操作安全通常进行下列哪些操作时应以书面通知机舱________。
Ⅰ.需要甲板水;Ⅱ.排出、注入压载水;Ⅲ.给锚机供电。
A.Ⅰ~ⅢB.ⅡC.ⅢD.Ⅰ、Ⅱ8、加装燃油前,轮机长应将下列哪些情况告知大副,以便计算稳性、水尺和调整吃水差________。
Ⅰ.本船存油量;Ⅱ.计划填装的油舱;Ⅲ.计划填装的油种;Ⅳ.各舱的填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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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船舶安全生产规章(213)第一节、船舶安全管理规章(122)1、根据《驾驶台规则》,下列叙述哪些正确________。
Ⅰ.驾驶台是船舶航行的指挥中心;Ⅱ.航行中除船舶领导和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Ⅲ.锚泊中,应始终保持正规了望;Ⅳ.值班驾驶员应严格执行驾驶台规则。
A.Ⅰ~ⅢB.Ⅱ~ⅣC.Ⅰ、Ⅲ、ⅣD.Ⅰ~Ⅳ2、按照《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规定,停泊时________应将装卸进度和开工舱口数随时通知________,以便安全供电。
A.大副/轮机长B.大副/值班轮机员C.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D.值班驾驶员/轮机长3、在装卸重大件、特种危险品或使用重吊之前,________应通知________ 派人检查起货机。
A.船长/轮机长B.大副/轮机长C.值班驾驶员/轮机长D.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4、按《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规定,在下列________情况下大副应通知轮机长派人检查起货机,必要时还应派人值守。
Ⅰ.装卸重大件;Ⅱ.特种危险品;Ⅲ.使用重吊。
A.Ⅰ~ⅢB.Ⅱ、ⅢC.Ⅰ、ⅢD.Ⅰ、Ⅱ5、《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规定,如因装卸作业造成船舶过度倾斜,影响机舱正常工作时,________应通知________ 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A.轮机长/大副B.轮机长/船长C.轮机长/值班驾驶员D.A或C正确6、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规定,进行下列哪些操作时驾驶和轮机部门需要建立有效的联系制度和相应的记录________。
Ⅰ.排放机舱污水;Ⅱ.排放洗舱水;Ⅲ.排放压载水。
A.Ⅰ~ⅢB.Ⅱ、ⅢC.Ⅰ、ⅢD.Ⅰ、Ⅱ7、实践中,为了操作安全通常进行下列哪些操作时应以书面通知机舱________。
Ⅰ.需要甲板水;Ⅱ.排出、注入压载水;Ⅲ.给锚机供电。
A.Ⅰ~ⅢB.ⅡC.ⅢD.Ⅰ、Ⅱ8、加装燃油前,轮机长应将下列哪些情况告知大副,以便计算稳性、水尺和调整吃水差________。
Ⅰ.本船存油量;Ⅱ.计划填装的油舱;Ⅲ.计划填装的油种;Ⅳ.各舱的填装量。
A.Ⅰ~ⅣB.Ⅱ~ⅣC.Ⅰ、Ⅱ、ⅣD.Ⅰ、Ⅲ、Ⅳ9、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规定,下列哪些叙述正确________。
Ⅰ.开航前1小时值班驾驶员应会同值班轮机员核对船钟、车钟、试舵等;Ⅱ.主机试车前值班轮机员应征得船长同意;Ⅲ.船舶进出港口、狭水道、浅滩等需要备车航行时,驾驶台应提前通知机舱准备;Ⅳ.在应变情况下,值班轮机员应立即执行驾驶台发出的信号和指令。
A.Ⅰ~ⅣB.Ⅰ、Ⅲ、ⅣC.Ⅰ~ⅢD.Ⅰ、Ⅱ、Ⅳ10、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船长应及时通知轮机长做好各种准备________。
Ⅰ.通过狭水道、浅滩时;Ⅱ.通过危险水域时;Ⅲ.判断将有风暴来临时。
A.Ⅰ~ⅢB.ⅡC.ⅢD.Ⅰ、Ⅱ11、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规定,下列哪项叙述有误________。
A.船舶进出港口,驾驶台应提前通知机舱备车B.主机备妥后,机舱应通知驾驶台C.值班驾驶员应将装卸货情况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D.值班轮机员应将存油和加油数量告知大副12、下列有关驾驶台规则的叙述哪些正确________。
A.驾驶台是船舶航行的指挥中心B.夜间锚泊时应打开甲板照明灯C.除船长外,任何人不得在驾驶台用餐和睡眠D.离港前,值班驾驶员应通知离泊时的本班值班水手对驾驶台进行全面的清洁13、下列有关驾驶台规则的叙述哪项有误________。
A.驾驶台当值人员必须严肃认真B.除值班驾驶员外,任何人不得坐着值班C.离港前,值班驾驶员应通知离泊时的上一班值班水手对驾驶台进行全面的清洁D.值班驾驶员有责保持驾驶台清洁14、值班水手应经谁的同意方可使用自动舵________。
A.船长B.大副C.值班驾驶员D.A或C15、下列有关驾驶台规则的叙述哪项有误________。
A.驾驶台的各种航海图书资料未经二副同意不得随意携出驾驶台B.操舵室和标准罗经附近不可放置铁质或磁性物件C.到港前0400~0800班水手应彻底清洁驾驶台D.值班驾驶员有责任维持驾驶台秩序,严格执行驾驶台规则16、下列有关《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叙述哪项正确________。
A.因情况紧急,不立即停车就会危及主机或人身安全时,轮机长可立即停车B.判断将有风暴来临时,值班驾驶员应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做好各种准备C.主机的各种车速由主机的性能指标决定D.抵港前,轮机长应将本船存油情况告知驾驶台17、根据《驾驶台规则》,下列叙述哪项有误________。
A.驾驶台是船舶航行的指挥中心B.航行中除船舶领导和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C.锚泊中,应始终保持正规了望D.值班驾驶员应严格执行驾驶台规则18、根据《驾驶台规则》,航行中________负责驾驶台清洁。
A.每天0800~1200班水手B.每班值班水手C.每天0400~0800班水手D.每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19、驾驶台规则规定,航行中每天驾驶台内外的清洁工作应由________负责。
A.大副班的值班水手B.二副班的值班水手C.三副班的值班水手D.服务员20、下列哪项不是《驾驶台规则》的规定________。
A.驾驶台的范围包括标准罗经甲板B.夜间航行时,严禁有碍正常航行和瞭望的灯光外露C.夜间锚泊时应打开所有的甲板照明灯D.如有外人在驾驶台检修,有关驾驶员应在场配合21、《驾驶台规则》对值班人员的要求包括________。
Ⅰ.不嬉笑闲谈;Ⅱ.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Ⅲ.不得在驾驶台用餐、睡眠;Ⅳ.保持驾驶台的清洁,维持驾驶台的秩序A.Ⅰ~ⅢB.Ⅱ~ⅣC.Ⅰ、Ⅲ、ⅣD.Ⅰ~Ⅳ22、下列有关《驾驶台规则》的叙述哪项不确切________。
A.驾驶台范围包括操舵室、海图室、两翼甲板和标准罗经甲板B.航行中操舵室的门窗在任何时候不可全部关闭C.任何人不得坐着值班,不得在驾驶台用餐和睡眠D.能见度不良时,了望人员应在驾驶台两翼甲板值守23、下列有关《驾驶台规则》的叙述哪些准确________。
Ⅰ.夜间航行时严禁妨碍了望的灯光外露;Ⅱ.除船长和引航员,任何人不得坐着值班;Ⅲ.航行中操舵室的门窗在任何时候不可全部关闭;Ⅳ.能见度不良时,了望人员应在驾驶台两翼甲板值守。
A.Ⅰ~ⅢB.Ⅱ~ⅣC.Ⅰ~ⅣD.Ⅲ、Ⅳ24、下列有关《驾驶台规则》的叙述哪项不准确________。
A.未经船长同意不得将航海通告、图表、资料等携出驾驶台B.除船长和引航员外,其他值班人员不得在驾驶台内用餐和睡眠C.夜间航行时,严禁任何灯光外露D.航行中除船舶领导和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驾驶台25、按照《驾驶台规则》要求,可以在驾驶台内坐着值班、用餐和睡眠的有________。
A.船长和引航员B.船长和大副C.驾驶台值班人员D.任何人都不可以26、《驾驶台规则》要求,下列哪些物品不可堆放在操舵室________。
A.任何铁器B.任何金属物品C.任何磁性物质D.A和C27、根据《驾驶台规则》的要求,当驾驶台无人值守时应将可携带的贵重仪器和物品加以妥善保管的是________。
A.值班驾驶员B.船长C.大副D.二副28、根据有关使用自动舵的规定,下列哪些是正确的________。
Ⅰ.出港时使用自动舵的时机由值班驾驶员决定;Ⅱ.值班舵工未经值班驾驶员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自动舵;Ⅲ.值班驾驶员应每小时检查自动舵的运转情况;Ⅳ.船舶在冰区航行时禁止使用自动舵。
A.Ⅰ~ⅢB.Ⅱ~ⅣC.Ⅰ~ⅣD.Ⅰ、Ⅱ、Ⅳ29、下列哪项符合《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规定________。
A.开航前1小时,值班驾驶员会同值班轮机员核对车钟等B.三副会同大管轮试验舵机C.开航前值班轮机员应尽快备妥主机D.航行中调换发电机由轮机部自行决定30、下列有关驾驶台规则的叙述哪些正确________。
Ⅰ.驾驶台的各种航海图书资料未经二副同意不得随意携出驾驶台;Ⅱ.操舵室和标准罗经附近不可放置铁质或磁性物件;Ⅲ.到港前0400~0800班水手应彻底清洁驾驶台;Ⅳ.值班驾驶员有责任维持驾驶台秩序,严格执行驾驶台规则。
A.Ⅰ~ⅢB.Ⅱ~ⅣC.Ⅰ~ⅣD.Ⅰ、Ⅱ、Ⅳ31、《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规定,船长和轮机长共同商定的主机各种车速,________和________都应严格执行。
A.机舱/甲板B.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C.大副/大管轮D.船长/轮机长32、下列哪项符合《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规定________。
A.值班驾驶员会同大管轮试验舵机B.船长应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C.开航前12小时值班轮机员应及时转车和冲车D.主机试车前,值班驾驶员应征得值班轮机员同意33、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下列哪些叙述正确________。
Ⅰ.船长应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Ⅱ.航行中如遇突发情况,值班轮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备妥主机;Ⅲ.抵港后船长应将本船预计动态告知轮机长以便安排工作;Ⅳ.主机冲车前,值班轮机员应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
A.Ⅰ~ⅢB.Ⅰ、Ⅱ、ⅣC.Ⅱ~ⅣD.Ⅰ~Ⅳ34、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下列哪些叙述正确________。
Ⅰ.船长应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Ⅱ.航行中如遇突发情况,值班轮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备妥主机;Ⅲ.抵港后船长应将本船预计动态告知轮机长以便安排工作;Ⅳ.主机冲车前,值班驾驶员应征得值班轮机员的同意。
A.Ⅰ~ⅢB.Ⅰ、Ⅱ、ⅣC.Ⅱ~ⅣD.Ⅰ~Ⅳ35、按照《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规定,下列哪项正确________。
A.开航前轮机长应向船长报告主要机电设备情况,燃油和炉水存量B.如停港时间不足24小时,船长应在抵港后立即通知全体船员C.船长应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全体船员D.轮机长应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全体轮机员36、下列有关船长在驾驶、轮机联系方面的职责哪项正确________。
A.判断将有风暴来临,应及时通知轮机长做好各种准备B.船舶开航时间变更,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以便机舱安排工作C.船舶停港时间少于24小时,应在抵达后立即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全船D.调换发电机或暂时停电,应事先通知驾驶台37、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要求,开航前________小时值班驾驶员会同值班轮机员核对船钟、车钟、试舵。
A.1 B.2 C.4 D.1238、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航行中每班下班前值班轮机员应将________通知值班驾驶员,值班驾驶员应回告本班________。
A.主机平均转速/平均航速B.主机平均转速和海水温度/平均航速C.主机平均转速/平均航速和风向风力D.主机平均转速和海水温度/平均航速和风向风力39、根据《驾驶、轮机联系制度》的要求,开航前值班驾驶员应会同________核对船钟、车钟、试舵等并分别将情况记入________。
A.大管轮/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B.值班轮机员/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C.电机员/航海日志、轮机日志D.轮机长/航海日志、轮机日志40、实践中,主机试车前值班轮机员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值班驾驶员确认________时,方可同意机舱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