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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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设立登记表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⑴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2)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集团成员在本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⑵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2、集团成员在本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⑵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书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请在“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前□处打√。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4.06•【文号】工商企字[1998]第59号•【施行日期】1998.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5号)的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集团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银监发[2007]12号)(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各银监局:现将修改后的《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银监发〔2006〕78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申请设立工作,确保财务公司市场准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规程用于规范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筹建和开业阶段的市场准入行为。

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外资股本占25%以上)的市场准入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审查批准。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五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二)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1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七)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八)资信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九)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企业集团登记指南

企业集团登记指南

企业集团登记指南一、设立登记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2、《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3、《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1998)第59号)4、《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9〕83号)二、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3家以上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在3000万元及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注:在赣州市辖区内设立的企业集团由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三、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设立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盖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集团章程(母公司盖章);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6、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集团设立同时变更母公司名称的,应按企业变更名称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二)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材料:1、变更名称(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盖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集团章程修改正案(母公司盖章);(4)《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2、母公司变更名称(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盖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集团章程修改正案(母公司章程);(4)母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母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5)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6)《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3、变更住所(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盖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4)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4、变更集团成员(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盖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4)母公司对新成员的持股证明(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5)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5、变更集团母公司(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盖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按企业集团设立提交其他材料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三)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盖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母公司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企业集团登记证》。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XX企业集团章程(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企业集团是以XX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集团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第六条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集团名称;(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三)企业集团的宗旨;(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八)企业集团的终止;(九)章程修改程序;(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十一)制定日期。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

第七条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

第八条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其他企业集团由其母公司的登记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广州市企业集团登记(备案)申请书(样本)

广州市企业集团登记(备案)申请书(样本)

广州X刈服装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声明本集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XX (亲自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广州市XXX投资有限公司(填写母公司名称)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XX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_XX集团(企业或机构名称)的(以下勾选对应的事项)□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 _____________ 手续。

2、財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0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5、y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母公司盖章20XX 年XX月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及流程集团应具备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1、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名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6、《指定(委托)书》;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2、《企业集团登记证》;3、《指定(委托)书》;(三)企业集团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集团章程发生变化1.《企业集团备案申请书》;2.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3.《指定(委托)书》。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特别提请注意: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

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二00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内资企业登记表格一、企业登记申请表格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1)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3)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7)4、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18)5、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19)6、公司备案申请书 (20)7、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1)8、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3)9、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4)10、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 (25)1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7)12、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8)13、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 (29)14、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 (33)15、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 (34)16、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37)17、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38)18、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39)19、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41)20、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43)2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44)22、变更登记附表--公司股东(发起人)情况表 (45)23、变更登记附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46)24、变更登记附表--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7)25、资金数额证明 (48)26、负责人登记表 (49)二、企业登记审核表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 (51)2、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52)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55)4、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审核表 (58)5、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60)6、分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62)7、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审核表 (64)8、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审核表 (67)9、企业改制登记审核表 (70)10、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开业登记审核表 (73)11、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审核表 (76)12、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审核表 (79)13、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审核表 (82)14、备案审核表 (85)15、注销登记审核表 (87)16、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89)17、企业授权登记审核表 (90)18、企业迁入登记审核表 (91)19、企业迁出登记审核表 (92)20、内资企业转外资登记审核表 (93)21、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 (94)22、补照登记审批表 (95)三、企业登记文书规范1、受理通知书(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97)2、受理通知书(需核实) (98)3、受理通知书(邮寄) (99)4、不予受理通知书 (100)5、收到材料凭据 (101)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2)7、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 (103)8、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集团) (104)9、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105)10、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 (106)11、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集团) (107)12、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108)13、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 (109)14、登记驳回通知书 (110)15、备案通知书 (111)16、登记授权通知书 (112)1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函 (113)18、非公司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存根 (114)19、子企业变更隶属关系通知函 (116)第二部分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19)二、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9)(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9)[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9)[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0)[3]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3)[4]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4)[5]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6)(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7)[1] 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7)[2] 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8)[3]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9)[4]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1)[5] 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2)[6]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3)[7] 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4)[8] 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5)[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5)[10] 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6)[11]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8)(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9)[1]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9)[2]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1)(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2)三、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2)[1]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2)[2] 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4)[3] 营业单位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5)(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6)[1] 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7)[2]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7)[3]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8)[4] 经济性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9)[5]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0)[6] 注册资金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1)[7] 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2)[8] 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2)[9] 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4)[10]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5)(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6)[1] 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6)[2] 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7)[3]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8)四、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五、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 公司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2)[2]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2)[3] 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4)[4] 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5)[5]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65)[6]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66六、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7)(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8)[1] 企业集团变更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8)[2] 企业集团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9)[3] 企业集团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0)[4] 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0)[5] 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1)(三)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2)七、其它登记事务相关材料规范[1] 企业/公司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3)[2] 内资企业/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 (173)[3] 申请授权属地登记机关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4)八、证照管理事务提交材料规范[1] 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175)[2]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75)[3] 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76)。

广东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广东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广东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等。

几个子公司可以联合成立集团公司,那么广东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呢?为你解答。

一、广东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2、具有5 家控股子公司;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三、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

“现代服务业”包括:(1)生产服务业,即为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业、商务服务业;(2)新兴服务业,包括信息服务业、大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3)传统服务业,包括现代商贸业,居民服务业。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十一)制定日期。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

第七条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

第八条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其他企业集团由其母公司的登记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第九条企业集团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集团名称;母公司名称、住所;成员企业。

第十条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企业集团章程;(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第十一条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需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成为国家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有独资公司。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有独资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额可以超过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三条企业集团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企业集团登记证》,该企业集团即告成立。

《企业集团登记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管理,参照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

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经核准的企业集团名称可以在宣传和广告中使用,但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集团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 1 -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第六条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集团名称;(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三)企业集团的宗旨;(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八)企业集团的终止;(九)章程修改程序;- 2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十一)制定日期。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

第七条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

[模板]工商登记注册管理表格——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模板]工商登记注册管理表格——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母公司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审核表
企业集团名称
企业集团简称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注册资本
母公司和其子公
司注册资本部和
母公司住所
集团成员
(子公司)
集团成员
(其他成员)
受理日期






签字:年月日




签字年月日
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情况
编号
核准日期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备注
设立登记文件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母公司名称(盖章)
母公司注册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有关说明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联系电话: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集团名称
企业集团简称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注册资本
母公司和其子公
司注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本总和
母公司住所
集团成员
(子公司)
(续表)
集团成员
(其他成员)
归档情况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表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表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集团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敬告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

2、在申办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申请书后附的《一次性告知记录》。

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 TION FOR INDUSTRY AND .MERCEBEIJINGADMINISTRATIONFORINDUSTRYAND.MERCE(2006年第一版)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表2•“注册资本” “母公司出资数额”单位为万元。

3.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附纸填写。

1•“母公司”指企业集团核心企业。

2•“注册资本” “母公司出资数额”单位为万元。

3.备注栏目填写以下字母A母公司控股企业;B母公司参股企业;C与母公司有生产经营协作关系的其他企业法人;D与母公司有生产经营协作关系的事业单位法人;E与母公司有生产经营协作关系的社会团体法人。

4.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附纸填写。

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及归档情况次性告知记录附页1: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月 日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 项内容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被委托人: 接待情况记录单附页2:请您认真阅读第 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号《一次性告知单》的相关内容,受理人:被委托人: 受理人:年月日。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2、有四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四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5000万元以上。

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7、集团登记机关与集团名称核准机关不一致时,应提交《集团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1、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的通知(20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的通知(20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的通知(200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2.05•【文号】银监发[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其他金融机构监管,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月5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5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11号)各银监局:为进一步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申请设立工作,银监会对《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进行了修订,并经主席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银监办发[2004]326号)同时废止。

二00六年二月五日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一、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应具备的条件(一)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申请前一年末,集团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申请前一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6.集团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集团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指根据集团母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实现有效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

8.集团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9.集团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篇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程序:一、首先要核准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或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按要求填写,可以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名称在一个工商局辖区内不允许有近似或同名。

填好后报工商局,可以由其他人代办,但必须要拿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当时就可以取得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同时领取《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表》(也可以在网上下载)。

二、拿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股东身份证原件和股东委托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到银行开设验资账户,谁是法人要刻有法人名章。

银行会给一张开户申请表,表上也要有所有股东的签字。

如手续全的话当时也可以办好。

我是在建行办的,开户费200元。

接着就可以把股东的出资交到验资账户上。

出资交齐后,让银行出具资金证明,费用200元。

在让银行开资金证明之前要确定你找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资金证明的抬头要填写事务所名称。

三、拿着核名通知、资金证明和填写好的《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表》、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经营场所证明、股东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费用500元到数千元不等,是根据出资比例收费的。

一般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都是500元。

四、拿验资报告及第三项所需资料到工商局审查资料,如资料齐全,五个工作日内可下发营业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办理刻公章、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等手续后。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篇二(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_________________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3、《指定(委托)书》;4、合伙协议;5、出资权属证明;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7、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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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名称注册号住所
母公司注册
资本(金)
(万元)母公司及子公司注
册资本(金)总和
(万元)
集团成员︵子公司︶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金)
(万元)
母公司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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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申请组建集团,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母公司盖章: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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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集团成员在本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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