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3-12-30【生效日期】1994-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1993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国务院领导同志曾指示,要像对待钞票一样管好专用发票。
为此,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应主动取得各级政府领导的支持及财政、银行、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二、自199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必须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对应开而未开,仍使用普通发票的,购货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属于上一年度开出的普通发票,只限于1月31日之前作为扣税凭证使用,但不得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可按有关政策规定,调增期初存货分离出的进项税额。
三、凡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应按照《》及《》有关处罚的规定办理。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不得随意变通。
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
然而,根据税法规定,存在着一些情形下,企业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帮助企业正确遵守税法规定,并规避可能的风险。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未跟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查合格的。
二是未按照规定交纳增值税的。
其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企业将货物或劳务转让给没有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企业本身是一般纳税人,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进行转让、委托加工或者订立其他经营性协议,但没有实际发生货物或劳务的情况下,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了以上情形,还有一些其他特定情况下,企业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企业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劳务,不是依法应当开具发票的,或者发票上的内容与实际发生业务不符,企业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主要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企业之间的虚开发票和偷税漏税行为。
税务机关通过对发票的审核和监管,确保企业按照规定交纳增值税,避免税收流失和资金的非法流动。
对于违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进行的行为,税务机关将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对于首次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税务机关将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错误,并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约谈、检查等监督措施。
如果企业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更加严厉的处罚。
为了避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企业需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企业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确保纳税人资格的合法性。
其次,企业需要仔细核对发票上的内容,确保发票与实际发生的业务相符。
如果发票上的内容错误或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并办理更正手续。
不得开具专票的25种情况
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 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 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9.试点纳税人根据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 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 售后回租服务,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 增值税的,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 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 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 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普通发 票。 10.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 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 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 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金融商 品主要是投资活动,目的是赚取差价,而并非是作为一般 货物处理,所以不同于货物转让,因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 24.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 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 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 “未发生销售 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 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与售卡方不 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 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 “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 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支付机构可按照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规 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 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 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模拟预测卷(附答案)
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模拟预测卷(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25小题,每题1分,共计25分)1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2.下列关于修改宪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B.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C.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D.宪法的修改由国务院表决通过3.税务执法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如遇到与相对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这体现的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
A.权责统一B.程序正当C.合理行政D.合法行政4.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审查形式是()。
A.开庭审查形式B.书面形式D.实地调查形式D.听证会形式5.甲公司以县税务局未退税款为由,将县税务局起诉到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县税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应作出()。
B.变更判决A.确认违法判决D.履行判决C.撤销判决6.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时效是()。
A.1年B.2年C.6个月D.3个月7.税务机关决定对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下列做法正确的是()oA.扣押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8.冻结纳税人的存款C.冻结纳税人的有价证券D.查封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9.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正确的是()oA.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十燃油附加费十机场建设费)・(1+9%)*9%8.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通过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抵扣,抵扣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C.进口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扣除率为9%D.从农产品批发商处购进免税蔬菜,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9.以下企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是()。
A.零售卷烟的企业10进口钻石的企业C.零售超豪华小汽车的企业D.批发高档化妆品的企业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金税工程题
金税工程岗位练习题一、单选题1、一般纳税人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B)A.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B.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C.销售免税项目D.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2、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中,属于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是(A)A.抵扣联B.发票联C.记账联D存根联3、下列处理中,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是(B)A.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B.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征补税款,并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按偷税给予处罚C.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按规定追缴税款,并处以偷税数额3倍以下的罚款D.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律不得再抵扣进项税额4、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的模式是(C)A.区县局一级数据采集,地市局,省局,总局三级比对B.地市局一级数据采集,省局,总局二级比对C.省局一级数据采集,省局,总局二级比对D.总局一级数据采集,总局一级比对5、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许可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A.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可以达到的上限额度B 最高开票限额许可时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为C 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D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实行书面核查6、防伪开票系统是由( B )构成的。
A.计算机打印机开票软件B.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开票软件C.金税盘开票软件D.金税盘7、利用“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功能作废的发票其“作废标志”记入(E ),该“作废标志”无法取消,企业应慎重操作。
A.报税盘B.硬盘C.金税盘D.AB都是E.BC都是F.AC都是8、开具带销货清单的发票时,一张发票允许带(A)份销货清单。
A.1B.2C.3D.任意9、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应当自开票日期(C)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并申报抵扣。
2018-2019-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推荐word版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
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公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税率】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增值税兼营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3-12-30【生效日期】1994-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1993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国务院领导同志曾指示,要像对待钞票一样管好专用发票。
为此,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应主动取得各级政府领导的支持及财政、银行、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二、自199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必须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对应开而未开,仍使用普通发票的,购货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属于上一年度开出的普通发票,只限于1月31日之前作为扣税凭证使用,但不得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可按有关政策规定,调增期初存货分离出的进项税额。
三、凡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应按照《》及《》有关处罚的规定办理。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不得随意变通。
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讲解(1)
主讲:一然老师
随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范围不断扩大,未接触过增值税专用的发票的 纳税人,对于哪些可以开专票哪些不能开具混乱 又畏惧,生怕一不留神就被定性为未按规定开具、 虚假开具。
5大类小规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 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专票? 截至2018年2月,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1、 住宿业(自2016年11月4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6年第69号) 2、 鉴证咨询业(自2017年3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7年第4号) 3、 建筑业(自2017年6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11号) 4、 工业(自2018年2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5号) 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自2018年2月1 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5.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 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 以开具普通发票。
6.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比照 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 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 普通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九-二十、营改增试点前发生业务不得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共2项)
1.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 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不得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 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 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 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 真题
2019年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5.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一般纳税人提供下列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超过50%的,不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是()。
A.邮政服务B.建筑服务C.电信服务D.家政服务【答案】B【解析】(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选项D属于生活服务,故选项ACD适用该政策。
【知识点】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P210)6.下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的是()。
A.继续教育B.住房贷款利息C.大病医疗D.赡养老人【答案】C【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P350)7.根据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扣缴的现行政策,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扣缴基数按照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
A.下限为50%,上限为400%B.下限为60%,上限为400%C.下限为50%,上限为300%D.下限为60%,上限为300%【答案】D【解析】根据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扣缴的现行政策,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后作为依据计算的,即下限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上限为300%。
【知识点】基本养老保险申报代理与审核(P401)8.甲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代客户乙公司进行纳税申报,申报后因少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应承担该罚款的是()。
A.税务师B.甲税务师事务所D.税务师、乙公司、甲税务师事务所【答案】B【解析】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链接增值税流转环节的载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哪些要求呢?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按照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下列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l.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如果发生填写错误应当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填写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予以作废。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没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当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性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按照规定,根据不同版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
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用红色印泥。
8.按规定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仿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绝接受。
此外,为有利于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效率,防止纳税人转借、串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源泉管理,税务机关在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监督纳税人在专用发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帐联)的“销货单位”栏内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经检验无误后方可将专用发票交付给纳税人使用。
未加盖该戳记或印迹不清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交付给纳税人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是指按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的内容(包括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事业单位及账号等)和格式刻制的专用印章。
【税会实务】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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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纳税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自行购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比较熟悉,但对哪些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劳保用品、价外费用等特殊情况下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不甚了解,为此我们进行了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此外,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服装、鞋帽是为了满足其行业特点及生产工作环境的需要,并确实专门用于员工工作时的劳动保护,可以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申报抵扣,但如不属于劳保专用,则销售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提醒,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除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以外的手续费、补贴、赔偿金、违约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价外费用,应并入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同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
关问题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4.07.02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施行日期】2014.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
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7月2日。
商场向供应商收取的各种费用,能开专票吗?
商场向供应商收取的各种费用,能开专票吗?商场向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在营改增后遇到了开具专用发票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在增值税背景下,对于开具专用发票的限制。
笔者认为在营改增后,该政策应适当进行调整。
具体情形分析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商业企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的费用,例如无论商品的销售情况如何,供应商均需向商场缴纳一定费用的进场费、展示费等。
此种情况在营改增前,商场应缴纳营业税,应向供应商开具营业税发票。
另一种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费用,例如销售商品达到一定的数量或者金额,商场向供应商收取一定比例关系的费用。
无论何种名义的费用,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均按照平销返利规定处理。
供应商应就该费用向商场开具红字发票,减少销项税额,商场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两种情形,可以发现,在营改增前商场均无法向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开具营业税发票,二是取得红字发票。
因此,第二条规定的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营改增前的背景下顺理成章地成立。
营改增后,第一种情形,即商场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的费用,属于商场向供应商销售服务的行为,应缴纳增值税,没有任何理由不允许商场向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料汇总: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1种情形
资料汇总: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1种情形一、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2.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二、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1.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三、免征增值税不得开专用发票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3.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780号)5.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六条6.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7.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规定,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归纳起来有以下十二大类。
(一)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二)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截至2020年6月,分类编码“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共包括以下14项内容: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依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602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实施办法)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604 非税务机关等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代收的印花税605 代收车船使用税606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依据: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607 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608 土地使用权指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609 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指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依据:总局公告2016年69号610 有奖发票奖金支付611 不征税自来水指原对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户在基本水价(自来水价格)外征收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计征增值税,按“不征税自来水”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2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答案(最新)1、[多选题]纳税人取得的下列应税收入,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基数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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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包装物出租收入【答案】BDE【解析】搬迁补偿收入——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2、[多选题]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签订捐赠协议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答案】ABDE【解析】选项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多选题]违反发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B.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C.拆本使用发票的D.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E,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答案】ABCD。
【解析】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4、[单选题]“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企业进行登记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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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因此,此题错误。因为扣押时要开付收据,查封时开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