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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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和洽商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运用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1.2设计变更、洽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的文件记载,其目的是弥补设计的不足及解决现场实际状况。

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的变动、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或为订正施工图中的错误等状况,均应通过设计变更、洽商予以解决。

1.3设计变更由设计提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局部修改。

洽商分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二种,经济洽商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纯粹的经济协商条款,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1.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验收和改建、扩建和修理的重要依据,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和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计变更、洽商的办理2.1设计变更、洽商的提出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三种状况。

2.2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原设计图纸所作的局部修改。

设计单位下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3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想法,要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规定项目进行局部变更。

此时变更一般必需通过设计,并经各方签字生效。

2.4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施工单位针对原设计图纸中某些冲突处的更正,或在满足设计的前提下,因现场施工条件变更或受施工实力限制而对原设计提出的技术洽商。

2.4.1技术洽商一般由施工单位栋号技术负责人经办,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

但对于重要技术洽商,如影响主要结构和运用功能内容的洽商,应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办理。

2.4.2办理技术洽商时,经办人应综合各专业、各部门状况,谨慎从事。

当某专业的项目变更对其他专业有影响时,必需事先和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协商,各专业本着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便利施工的原则,共同确定变更方案。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变更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原则:合理;便捷;规范;安全。

第四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目的:通过科学的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工程变更请求的优先级,及时准确地处理工程变更请求,确保设计过程的高效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的职责: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指导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设计变更的审批和实施,全体员工参与协助完成设计变更工作。

第二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第六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申请:项目相关部门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设计变更请求,申请应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等信息。

第七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经理对设计变更请求进行初步审核,形成设计变更审批报告,并提交项目决策者审批。

第八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评估:项目决策者根据审批报告内容对设计变更请求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批准变更,并由相关部门确认设计变更的实施计划和影响。

第九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实施:根据批准的设计变更请求和实施计划,相关部门开展设计变更工作,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验收:项目经理对设计变更工作进行验收,评估设计变更的实施效果和质量,确保变更符合要求,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一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记录:对设计变更请求、审批报告、实施计划、验收报告等进行详细记录归档,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审批权限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划分不同级别的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明确每个人员在设计变更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变更评估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设计变更评估标准体系,确定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提高设计变更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经验〗浅议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

〖工程经验〗浅议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

权衡利弊后再做出决定。 2) 设计变更要考虑前瞻性。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以尽量 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前变更,防止不必要的白费和施
工单位的索赔。 3) 设计变更必须讲明变更缘故,如工艺改变、设备选型不当、 设计失误等。 4) 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前提出。 5) 杜绝内容不详,没有图纸或具体变更部位,而只增加材料用 量的变更。 6) 杜绝未做好开工预备,设计深度不够,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 不完善,造成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变更。 7) 关于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各方负责人共同签 字方为有效。 3 工程洽商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 洽商的内容不能超过范畴。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洽商 形式显现。 2) 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洽商处理。 3) 洽商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建设单位应对所签署的工程洽商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以备发生
设计变更费用一样应操纵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
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差
不多预备费的 1/3。
1.2 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 3)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要紧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
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质量完成情形,如果被隐藏部位的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求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刻、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
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有关规定,经办人员不得
随意变通。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加大预见性,尽量减少洽商发生。

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设计变更与洽商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

二、设计变更与洽商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对原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错误、遗漏、不合理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建设单位要求等原因而对原设计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洽商是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就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方面提出的协商和讨论,并形成的书面记录。

三、设计变更与洽商的提出1、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要求,并附上相关的支持文件。

2、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

3、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填写《施工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的理由、技术可行性和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影响,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同意。

四、设计变更与洽商的审批流程1、一般设计变更与洽商提出单位将设计变更或洽商申请提交给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对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变更或洽商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

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对监理单位初审通过的设计变更或洽商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对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影响。

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发给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或洽商记录。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文件或洽商记录执行。

2、重大设计变更与洽商对于涉及到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等重大变更的,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论证通过后,按照一般设计变更与洽商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五、设计变更与洽商的文件管理1、设计变更与洽商文件应包括变更或洽商的申请表、通知单、论证报告、审批意见等。

2、所有设计变更与洽商文件应编号管理,建立台账,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设计变更与洽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设计变更与洽商的实施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变更与洽商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房地产开发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一、定义:1、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设计变更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建设单位自身提出或根据销售要求进行改变或修改;依据政府部门要求而进行的改变和修改。

(2)设计变更的提出单位为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2、工程洽商:(1)工程洽商是指原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并未错漏,而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的细化或进行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2)工程洽商的提出单位为施工单位。

3、现场签证:(1)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2)现场签证的范围: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施工周期及其他变更。

②因设计文件发生变化造成的返工、窝工及拆改等工作。

③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

二、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的管理:1、设计变更主办者为项目公司设计经理、工程洽商主办部门为项目公司工程部。

2、主办部门判断变更洽商时,依据以下原则进行:(1)对设计变更及洽商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设计类:A.设计错漏B.补充图纸C.二次设计D.现场条件变化E.超成本目标✧现场施工类:A.施工错误 B.施工困难 C.施工进度要求✧营销类: A.客户需求 B.策划补充修改✧其它: A.领导要求 B.政府要求C其他(2)对设计变更及洽商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对现场工程进度及质量的影响。

✧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判断设计变更及洽商是否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预测报告》、《预售许可证》及《销售手册》的销售承诺相矛盾,如存在必须上报项目总经理,统筹相关部门后确定处理意见。

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文件是施工企业优化做法,实现二次经营的有效途径,因此科学合理地运用和管理好该类文件,是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的有效性、规范化管理,完善设计及方便施工,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的第一责任人是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是项目总工。

第二章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第三条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对原设计的修改及变更、补充等记录,是具有与设计图纸同等效力的受控文件,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

第四条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做好索赔签证管理。

第五条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的图纸号。

第六条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必须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各方代表签字盖公章;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相同工程如需要同一个洽商时,可用复印件;项目部至少保留两份原件。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重要结算资料项目部需留存扫描件,建立电子档案。

第七条专业分包工程的有关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应依据合同约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的内容应及时标注到所有施工蓝图上,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九条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的签认如果涉及到造价、工期等事项,需经过项目各相关部门讨论,并进行收支对比、进度评估再做决定。

第十条如项目部需要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或洽商,需经技术质量部审批。

(结构、造型、使用功能变化等)。

第十一条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应在施工前办理,做到“先洽后干”,坚持手续不全不得组织施工的原则。

第十二条工程洽商记录应写明洽商变更产生的原因及洽商变更的编号。

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文字组织要严谨通顺,变更事项要交代清楚,能用简图画清楚的必须用简图,然后再用文字说明,文字要用电脑机打,字迹清晰,签字要用黑色签字笔且签字齐全。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区别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区别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区别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两个词,由于两者的变动会影响到工程成本的增减,清晰俩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来讲讲变更与洽商的区别。

一、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两者的区别1、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2、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二、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介绍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洽商、工程洽商记录的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洽商、工程洽商记录的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洽商、工程洽商记录的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是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工程竣工后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办理和管理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时即要满足技术资料归档要求,还要必须符合工程成本控制及总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

一、工程洽商记录的编制
(一)工程洽商记录按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以便按总承包合同进行竣工后结算。

(二)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文字表述要全面、详细、准确(必要时应附图)。

同时工程洽商记录办理时还需写明办理原因,如:建设单位要求、专业交叉相互影响、施工图纸有误等,不应写施工难度大或材料投入过多等原因。

(三)工程洽商记录要分专业办理,内容要详细,必要时要附施工图纸,逐条注明修改的图纸号。

二、工程洽商记录办理的责任人
(一)工程洽商记录的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领导责任,在变更项目施工中组织办理相关签认手续;
(二)工程洽商记录由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进行编写或责成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编写并负直接责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审核签认并与预算部门沟通,负责洽商签认过程的追踪。

洽商签认完成后,由资料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分发至各相关部门,同时资料组必须保存工程洽商记录四份原件,其他部门分发复印件,并做好下发记录,同时工程洽商记录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到施工图上。

建筑施工设计变更与工程技术洽商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设计变更与工程技术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与工程技术洽商管理
1工程技术洽商的内容应具体准确,对于原设计的变更处,均应详细标明相关图纸的页号、轴线位置和修改内容。

2设计变更洽商可由技术人员办理,水电、设备安装等专业的洽商由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办理。

3工程洽商内容若涉及其他专业、部门及分承包方,应征得有关专业、部门、分承包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4洽商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共同签认后实施。

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或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依法办理书面委托书,才能由被委托方代为签认。

5设计图纸交底后,应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

6凡需设计变更的项目,应在收到有效的设计变更通知或办理工程洽商后,再进行施工。

7施工单位在签收或签认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时,如对施工进度和施工准备情况产生影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并办理经济洽商。

8施工过程中增发、续发、更换施工图时,应同时签办洽商记录,确定新发图纸的起用日期、应用范围及与原图的关系;如有已按原图施工的情况,要说明处置意见。

9各责任人在收到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后,应及时在施工图纸上对应部位标注洽商记录日期、编号、更改内容。

10工程洽商记录需进行更改时,应在洽商记录中写清原洽商记录日期、编号、更改内容。

并在原洽商被修正的条款上注明“作废”标记。

1l同一地区内相同的工程如需同一个洽商(同一设计单位,工程的类型、变更洽商的内容和部位相同),可采用复印件或抄件,但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模版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模版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模版一、导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项目中的变更和工程洽商,确保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实施能够符合项目的要求,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组织中的所有变更和工程洽商活动。

三、定义1. 变更: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范围、进度、成本、质量和资源等方面的调整。

2. 工程洽商:指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合作、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协商、磋商和洽谈活动。

四、制度要求1. 变更管理1.1 变更提出:任何项目成员在发现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时,需向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详细描述变更内容及原因。

1.2 变更评估:项目经理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尽快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包括变更对项目目标、进度、成本和风险等影响的分析。

1.3 变更决策:项目经理根据变更评估结果,召集项目决策委员会或相关人员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应明确变更是否被批准以及变更实施的相关注意事项。

1.4 变更实施:批准的变更应及时安排实施,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变更实施过程中,需要确保变更与项目其他部分的协调一致。

2. 工程洽商管理2.1 洽商准备:在工程洽商前,相关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资料、整理相关法规和合同文件等。

2.2 洽商过程:工程洽商应以公正、合法和公平的原则进行,各方应根据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和文件,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2.3 洽商决定:在工程洽商过程中,应尽可能达成双方共识。

如无法达成共识,可请相关专家或中介机构提出专业意见。

2.4 洽商记录:工程洽商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各方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备后续使用。

2.5 洽商落实:工程洽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按照洽商结果及时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

五、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流程1. 变更审批流程1.1 变更提出人填写变更申请表,详细描述变更内容和原因,并提交给项目经理。

1.2 项目经理收到变更申请表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变更评估,拟定评估报告。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投资。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建设施工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三种。

第二条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界定1、设计变更:由于勘测、设计收资不全、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或未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施工图错误、缺项或设计文件的其它错误,而引起工程设计文件内容、工程量和费用的变动,属于设计变更的范畴。

设计变更分为三种:①小型设计变更:即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费用的变更事项。

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等。

②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③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代用等项目。

2、变更设计:在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的对原设计的变动或项目的增减,而引起工程设计文件内容、工程量和费用的变动,属于变更设计的范畴。

3、工程洽商: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从优化设计、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等有利于工程建设角度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引起施工设计文件内容的变动,但不发生工程费用的增加,属于工程洽商的范畴。

第三条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一、二、三)1、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四份)。

对涉及费用变动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出具变更内容的同时,必须对变更内容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并计算出相应费用。

2、变更设计由发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变更内容后,由设计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一式四份),对涉及费用变动的变更设计,设计单位在出具变更内容的同时,必须对变更内容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计算出相应费用。

〖工程经验〗浅议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

〖工程经验〗浅议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

〖工程经验〗浅议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工程经验〗浅议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治理是工程施工治理中专门重要的一项内容。

其内容广泛,构成缘故复杂,规律性较差。

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一样在6%-20%之间。

由此可见,加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治理是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项专门重要的工作,要对其做到确实有效的治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正确明白得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1.1设计变更的含义和内容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缘故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样应操纵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差不多预备费的1/3。

1.2工程洽商的含义和内容3)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要紧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2 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设计变更不管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讲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是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样情形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该全面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所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缺失加以比较,权衡利弊后再做出决定。

2)设计变更要考虑前瞻性。

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以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前变更,防止不必要的白费和施工单位的索赔。

3)设计变更必须讲明变更缘故,如工艺改变、设备选型不当、设计失误等。

4)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前提出。

5)杜绝内容不详,没有图纸或具体变更部位,而只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施工项目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 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流程与原则
1.1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由设计单位审批后实施。

1.2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图纸,一般由设计单位出具,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审核后实施。

1.3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互相矛盾、地质勘探资料与现场地质情况不符、不能(便)施工、按图施工易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已找到更好的降本增效方法等情况时,应提出合理建议,按合同相关规定办理工程洽商(技术核定)。

2 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签收与签证办理
2.1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应由项目部统一签收认可,及时转发至相应施工单位。

图纸持有人及时在施工图对应部位标注洽商(核定)或变更日期、编号、更改内容和依据等。

2.2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若对施工进度、施工费用和施工准备情况产生影响,项目部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签证。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管理办法(成都)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管理办法(成都)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管理办法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审批权限,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总承包、指定分包、直接发包、甲供设备/材料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的管理。

定义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更改施工图设计成果的书面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1、由于设计院设计图纸错、漏、碰、缺,导致发生做法变动、材料代换、纠正施工图中的失误或其它变更事项。

2、由于集团研发管理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导致发生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3、由于产品定位、交房标准、使用功能、客户需要而提出变更,导致发生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工程洽商:指现场业主代表或施工单位在工程管理中对合同中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的确认。

工程洽商的主要内容: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2、由于工程管理部、建设部、监理及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导致发生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3、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或返工。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5、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6、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进行的零星工程。

7、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其它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的工程洽商。

变更洽商按照发生原因分类统计和管理可分为:A 功能类:由于产品定位、交房标准、使用功能、客户需要等市场因素引起变更洽商。

B 设计类:由于设计技术、材料部品或设备选型等因素引起的变更。

C 工程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施工因素、工程做法和工程材料替换、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施工因素引起的变更。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1、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设计更改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

设计更改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

设计更改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1. 背景与目的设计更改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企业在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更改管理和洽商审批流程。

通过明确相关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提高更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亮度,确保更改和洽商的合法性、合规性,避开因更改引起的不必需的风险和纠纷。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工程设计更改和洽商审批的项目和部门。

3. 定义和缩写•设计更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书等有关设计内容的任何修改、更改、调整。

•工程洽商: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方或相关方就设计更改和项目方案进行沟通、协商、商讨的活动。

4. 设计更改管理标准4.1 设计更改需求确认—项目组应及时确定设计更改需求,并明确设计更改目的和范围。

—设计更改需求应经由相关部门审查和确认,并记录于设计更改申请表。

4.2 设计更改申请流程—项目组对设计更改需求填写设计更改申请表,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更改内容、原因、影响、实施方案、项目方案调整等。

—设计更改申请表应提交给相关领导和对应职能部门进行评审和审批。

—设计更改申请表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实施。

4.3 设计更改实施和掌控—设计更改实施应由专业设计人员负责,严格依照设计更改申请表的要求进行实施。

—设计更改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相关数据、文件和图纸更改信息,确保可追溯性和全面性。

—设计更改实施结束后,应编制设计更改实施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汇报和归档。

4.4 设计更改评估和掌控—设计更改实施完成后,项目组应对更改结果进行评估,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设计更改评估结果应经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记录于设计更改评估报告。

—假如设计更改评估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项目组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设计更改的质量和可行性。

5. 工程洽商审批标准5.1 工程洽商准备—在进行工程洽商前,项目组应准备充分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方案、更改申请表、相关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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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管理
7.1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的分类
分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图纸三类。

7.2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的管理
7.2.1、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洽商(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
a)地质勘测资料与现场地质情况不符;
b)设计图纸互相矛盾;
c)材料供应不能保证,或材料的型号、规格、品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d)设计图纸中存在不能(不便)施工或存在容易导致质量、安全等问题的情况;
e)必须采用非常规技术手段和设备方能满足设计和施工安全要求。

7.2.2 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由项目总工程师提出后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定签证后生效。

对工期、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安全或其他影响较大的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应报项目经理和上级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开具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

严禁不办理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擅自改变原有设计进行施工。

7.2.3、 设计变更由设计院代表签证提出,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办理正规的签证手续后生效。

严禁根据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的口头变更或白条变更进行施工。

7.2.4、工程洽商(技术核定)的内容应具体、准确,对于原设计的变更处,均应详细标明相关图纸的页号,轴线位置和修改内容。

7.2.5 、工程洽商(技术核定)由项目总工程师办理,安装专业的工程洽商(技术核定)由相应专业工程师配合项目总工程师办理。

工程分包方的有关工程洽商(技术核定),应由工程分包方技术负责人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程师办
理。

7.2.6、工程洽商(技术核定),设计变更应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签字后才能生效,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有设计单位的书面委托书,才能由被委托方的被委托人代为签字。

7.2.7、 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应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若对施工进度、施工费用和施工准备情况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在签收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并及时办理经济洽商单。

7.2.8、施工过程中增发、续发、更换施工图时应同时签办洽商纪录,确定新发图纸的启用日期、应用范围及与原图的关系;如有已按原图施工的情况,要说明处置意见。

7.2.9、设计图纸交底后,应一次性办理工程洽商纪录。

工程洽商纪录需进行更改时应在新洽商记录中写清原洽商纪录的日期、编号和更改内容,并在原洽商被修改的条款上注明“作废”标记。

7.2.10、各责任人在收到工程洽商(技术核定)、设计变更后,应及时在施工图纸上对应部位标注洽商(核定)或变更日期、编号和更改内容
7.2.11、工程洽商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签收,做好收文台帐,及时下发给工程承包方并做好发文台帐。

7.3附则
7.3.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3.2本规定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7.3.3技术核定单或洽商记录样式(参考)
施工技术核定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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